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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優秀表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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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學生優秀表彰方案

進一步完善學生評價機制,激勵先進,鞭策後進,充分發揮榜樣的示範帶動作用,在全校同學中形成你追我趕、健康向上的學習氛圍,幫助每一名學生構建自身發展所需要的知識結構,發展自己的特長,弘揚自己的個性,讓每個學生得到全面發展。根據《無棣縣教育局關於深化評價機制改革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實施意見》(棣教發

[2010]2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特制定以下優秀學生評選獎勵實施方案。

二、評價內容

優秀學生的評價關注學生素質的全面提高,重視過程評價。參考標準為《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中國小生6個基礎性發展目標,即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學習能力。有學習的願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並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交流與合作能力。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並努力去實現目標,尊重並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鍊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審美與表現。能感受並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三、表彰獎勵項目與評選標準

優秀學生的評選分單項評選表彰和綜合評選表彰兩項。單項評選表彰為“星級學生”,榮獲單項表彰的可同時被授予多項“****星”稱號;綜合評選表彰為“金星學生”,榮獲綜合表彰的,被授予“金星學生”榮譽稱號。

(一)“星級學生”

1、文明禮儀之星

評選標準:(1)自覺遵守《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國小生守則》和《中國小生禮儀常規》,不在操場、樓道、和教室內跑跳、打鬧。不説粗話、髒話,不罵人;不進營業性網吧,不打架鬥毆;(2)尊敬師長,孝敬父母,能虛心聽取老師家長的教誨,不頂撞長輩、老師,經常使用禮貌用語;(3)校園內堅持説普通話,處處使用禮貌用語“請、您好、謝謝、對不起、沒關係、再見、老師好”等;(4)穿戴整潔,衣着大方;主動關心和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富有愛心,經常做好事;(5)同學間團結互助,正常交往,真誠相待,不説謊,不叫侮辱性綽號,不欺侮同學,沒有敲詐勒索等行為。

2、行為規範之星

評選標準:(1)講究衞生愛清潔,保護環境惜資源,主要做到講究個人衞生,做到“三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頭);(2)講究公共衞生,不亂丟果皮紙屑,主動維護班級、校園和公共場所的衞生,做好值日工作,保持環境整潔;(3) 愛護花草、樹木、文物古蹟和有益的動物,不踐踏草地,不攀折花木,不傷害動物;(4)愛護校內校外公共設施,不亂塗畫,不亂刻寫,不隨地吐痰,不污染空氣,不污染水源;(5)尊重勞動者和勞動果實,勤儉節約,不浪費水、電、糧食等,不擺闊氣,不亂花錢。

3、勤奮好學之星

評選標準:(1)認真遵守課堂紀律,不遲到、早退、曠課,上好每一節課,不做與課堂內容無關的事情;(2)能夠認真、仔細、完整地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正確率較高,作業本潔淨、平展、保存完整,並經常幫助其他同學解決作業中的難題;(3)學習態度認真,能克服學習中的'困難,能獨立思考,學習主動、自覺,能按時獨立完成作業;(4)有一定的學習方法,學習效果好,善於與他人交流、合作,有一定的探究能力;(5)在期中、期末、教學調研中成績突出或有較大進步。

4、安全健康之星

評選標準:(1)安全意識強,掌握日常生活和活動、地震等方面的必要安全知識和技能,有一定的自我保護能力;(2)積極參加體育活動,認真上好體育課,課堂表現優秀;(3)自覺認真做廣播體操和眼保健操,動作標準到位;(4)熱愛體育運動,平時經常活動、鍛鍊;(5)體育考核各項目均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標準。

5、文學藝術之星

評選標準:(1)愛好課外閲讀,知識面廣;堅持寫日記和作文,有一定的文學功底;(2)普通話較為標準、流暢,能比較準確地表達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能較為自如地和周圍的人進行交流;(3)掌握必要的知識和技能,達到藝術課活動要求,藝術科目成績達標;(4)業餘生活中經常關注、參加各項文藝活動,生活豐富多彩,富有進取;(5)在聲樂、器樂、舞蹈、繪畫等方面有一定水平,能單獨表演或創作,在上級和學校、年級組組織的各類活動或比賽中表現突出。

6、交流合作之星

評選標準:(1)樂於參加集體活動。(2)善於與他人交流和分享。(3)善於傾聽他人的意見。(4)有較好的表達和表現能力。(5)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

7、創新探究之星

評選標準:(1)有豐富的想象力和創新能力。(2)善於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3)有較強的動手能力。(4)積極參加實踐活動。(5)有閲讀和收集信息的習慣。

8、其他:助人為樂之星、拾金不昧之星等。

國小階段每項評價實行等級制,分A、B、C、D四級,依次對應優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對學生某一方面表現評價為“不合格”時,應極其慎重。評價等級達到A級,即為“星級學生”。

中學階段每項評價實行分數制,每項評價分數達到總分的85%,即為“星級學生”。

(二)“金星學生”

評選標準:按照“星級學生”評選情況,各方面得到全面發展的學生,被授予“金星學生”榮譽稱號。“金星學生”的評選,根據“星級學生”評選,每學期至少獲得5個“****星”稱號且其它項目等級不低於B或評價分數不低於總分的70%的學生,具有“金星學生”評選資格。

四、評選程序與方法

(一)評選程序及表彰

“星級學生”評選以月為階段,每月評比一次,根據各項評選標準,符合標準的被授予月度“****星”。由學生自評、小組互評、教師評價,班主任審批,班級表彰。各班級設立“星級學生”光榮榜、建立“星級學生”評選活動記錄本,每月統計本班學生得星情況。一學期內每個月連續被班級評為“****星”, 由班委會申報,班級家長委員會審議,班主任審核,年級部審批,被授予班級“****星”。

“金星學生”以學期為階段,根據“金星學生”評選標準,由班級內評選,班級家長委員會審議,班主任申報,年級部審核,德育處審批。每班按照30%的比例表彰,學校印製光榮冊,全校通報表彰獎勵,並利用宣傳欄、廣播站、校園網,宣傳其優秀事蹟。同時將名單報教育局普教股。評選注重遞進性,第一次被評為“金星學生”的被授予“一級金星學生”稱號,國小最高可獲得“十二級金星學生” 中學最高可獲得“六級金星學生”稱號。

學校將每學期評選的“金星學生”記入學生檔案,對於在國小、國中整個學段中連續獲得表彰被授予“十二級金星學生”、“六級金星學生”榮譽稱號的,頒發“金星學生”榮譽獎章,並向高一級學府進行優秀學生推薦。

具體評選細則由中國小德育處制定。

(二)評價方法

1.重視日常評價。班主任、學科教師要在教育活動的全過程中,堅持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採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瞭解每位學生的學習興趣與習慣、學習狀況與發展、學習特點與潛能等情況,對學生達到的學科和學段目標進行隨機評價,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2.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中國小綜合素質評價手冊主要內容有學生基本情況、學業考試或考查等級、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綜合評語等,“星級學生”和“金星學生”的評價結果應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相一致。

3.建立學生成長記錄。成長記錄中要收集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最佳作品、社會實踐記錄、體育與文藝活動記錄,教師、同學的觀察和評價,來自家長的信息,期末考試和單元測試的信息等。成長記錄要典型、客觀、真實。

(三)優秀學生評價實行一票否決制,對有下列嚴重違規違紀行為之一者,不能被評為或取消”星級學生”及“金星學生”稱號。

1、曠課一天以上者;

2、進網吧者;

3、有偷竊或賭博行為者;

4、有打架鬥毆或敲詐行為者;

5、在校內外造成較壞影響的不文明言行者;

6、故意損壞公物者;

7、其他嚴重違紀違法者。

註明:各級部於1月10日前將獲得“金星學生”的電子名單報級部主任,級部主任彙總後上報德育處。本學期優秀學生評選以此為依據,不再設立“優秀班幹部”“三好學生”等獎項。

無棣縣第一實驗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