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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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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輛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車輛應急預案

車輛應急預案1

車輛自燃應急預案

結合省公安廳的實際情況,為了更好的配合省公安廳安全防火規定的要求,加強對突發災情的反應和處理能力,特制定本預案。車輛都有一定數量的燃油或燃氣,着火後,油箱或氣瓶的爆炸會導致火勢蔓延擴大;車庫,因停放汽車多,車輛處於封閉狀態,應急疏散有很大的難度;

一、火災的特點

1、火勢發展迅猛,汽車發生火災時,因汽車上的火災荷載大燃燒後會哦產生高温,極易導致車上的油箱,氣瓶燃燒或爆炸,使燃料流淌,氣體擴散,形成烈焰或爆炸。而汽車火災的產生的熱輻射,能在極短時間內引燃比鄰車輛,並使火勢很快發展階段。

2、車輛疏散困難。一旦失火,駕駛員停車後都會採取安全措施,使汽車失去機動能力。在汽車每天有動力情況下,依靠人力推拉就會非常困難。底下車庫和樓層車庫的車輛在沒有機動能力的情況下,無法上坡道,會給疏散工作造成困難。

3、撲救困難,汽車發生火災的地點一般不確定,極易出現報警晚、水源缺乏等不利因素,給撲救工作帶來難度。

二、滅火的基本要求

首先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集中力量控制火勢,為全力救人創造條件。確定主攻方向,庫內汽車發生火災時,應區別輕重緩急,確定主攻方向,如果是汽車發動機,油箱着火,要用乾粉滅火劑。如果火焰在油箱口着火,可用濕衣服等窒息滅火;汽車火災發展的猛烈階段油箱,氣瓶沒有暴烈時,應不間斷地冷卻油箱氣瓶。迅速將車輛駛離,無法駛離時,應迅速滅火,疏散人員,同時出水保護被威脅的建築,或可燃物。使用燃氣的汽車,當氣瓶燃燒時,按氣體火災撲救措施實施。

三、滅火措施和行動要求

1、火情偵察,首先要進行外部觀察和詢問知情人,瞭解着火部位及人員的被困情況汽車使用的燃料情況,消火栓位置,然後深入汽車庫內進行偵察,查明汽車停放數量,位置和疏散車輛的可能性。

2、疏散和搶救,汽車庫發生火災後,要穩定被困人員情緒,採取有效的破拆方法,將人員和車輛有序地疏散,也可以通過入口、通道對人員車輛進行疏散,對無法啟動的大型車輛可以使用拖車疏散。

3、火場供水,利用附近市政消火栓和庫內內消火栓供水,若單車在偏僻地帶着火,可就近使用天然水源。

4、火場防排煙,汽車着火,可採取機械。豎井。自然排煙、以及高倍泡沫、噴霧水、移動排煙設備和破拆排煙等方法。

四、注意事項

參戰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特殊情況下,疏散和救人應在單位人員配合下進行:向火場供水必須做到迅速、準確、不間斷;有些汽車油箱和氣瓶,難以用水冷卻,要注意做好防護工作;一線參戰人員應選擇安全地帶,防止因油箱和氣瓶爆炸傷人;被疏散的車輛應採取制動措施,防止出現碰撞和其他事故;汽車猛烈燃燒時,輪胎容易發生爆炸,水槍陣地應遠離輪胎,以免被擊傷。

車輛應急預案2

1.1事故類型:車輛傷害。

1.2危害程度分析:車輛傷害事故是人身傷亡多發的一個事故類型,車輛傷害事故根據其等級會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車輛被毀,甚至影響周邊居民生產生活。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迅速行動、靈活應對。處理事故險情時,由項目或項目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並實施;

2.2以人為本。險情處理應首先保證人身安全(包括救護人員和遇險人員);

2.3強化防護。迅速疏散無關人員,阻斷危險物質來源,防止次生事故發生。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項目部行政主管領導和分管安

全生產的領導與辦公室、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安質環保部、財務部、施工單位應急組織機構的負責人組成。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指揮機構

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搶險組、救護組、疏導組、保障組、善後組、調查組和現場應急組織機構組成。

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質環保部,值班電話:XXX。項目部事故應急自救辦公室應設在辦公室,明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和固定電話。

搶險組:安質部和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組成。救護組:由安質環保部負責人和事故所在地醫療機構組成。疏導組:由安質環保部負責人和部門人員組成。

保障組:由辦公室、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財務部負責人組成必要時邀請技術專家參加。

善後組:項目辦公室、計劃部、財務部負責人組成。調查組:由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負責人組成。現場應急組織機構:由現場有關人員組成。

3.2.2項目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A總指揮的職責:

a貫徹國家、地方、行業等上級有關安全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

b組織實施單位應急預案,掌握單位事故災害及險情情況,解決應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c根據事故現場的情況,下令進入相應級別的應急狀態,必要時向上級(相關單位)應急救援機構報告有關情況;

d確保應急資源配備投入到位,組織項目總體應急演練,指揮項目總的應急行動。

B副總指揮的職責:

a協助總指揮開展應急指揮工作,總指揮不在位時,代行其職責;

b組織編制應急預案,監督落實項目應急行動程序,督促檢查主管部門搞好培訓、演習;

c進入應急狀態時,負責事故現場指揮,並根據險情發展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d組織指揮恢復現場車輛通行。 C應急辦公室職責:

a及時向總指揮報告車輛傷害事故情況;

b負責項目部車輛傷害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資源的統一調配,傳達應急各項指令;根據總指揮指令負責向當地人民政府(相關單位)應急機構報告險情及信息溝通。

D搶險組職責:

實施應急處置時,將車輛傷害受傷人員迅速撤離危險地帶,根據現場情況,適時調整並調集人員、設備搜救被困人員。

E救護組職責:

負責現場傷員的醫療搶救工作,根據傷員受傷程度做好轉移工作。 F疏導組職責:

維護現場,對車輛傷害事故現場進行有效的保護隔離。

G保障組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方案的制訂,並保證應急處置的通訊暢通、物資、設備和資金及時到位及後勤保障。

H善後組職責:

妥善安置傷亡人員和接待傷亡人員的家屬,按有關規定做好理賠工作。

I調查組職責:

收集事故資料,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並提出相應處理意見,提出防止事故重複發生的意見和建議,寫出應急處置報告並做好相關工作的移交。

4.預防與預警4.1危險源監控

4.1.1依據行業規定,制定車輛安全行車管理制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4.1.2購置合格車輛。平時檢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使用前保證車輛狀況良好,對不符合要求的及時整改。

4.1.3經常對司機進行道路安全交通法律、法規的教育,廣泛宣傳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4.2預警行動

發現有車輛傷害事故或即將發生車輛傷害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必須保持頭腦冷靜,切忌驚慌失措,立即採取救援措施,切忌等靠,及時嚮應急自救小組報告現場情況。

5.信息報告程序5.1報警程序

當現場人員(值班人員)發現車輛傷害事故時,應及時報告現場應急自救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自救領導小組辦公室馬上召集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核實報告信息,啟動應急響應。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訊速趕赴車輛傷害事故現場,視車輛傷害事故的嚴重程度,組織實施救援,並決定是否需要增加救援(包括向當地政府及附近有救助能力的單位)。同時應急自救領導小組根據車輛傷害程度決定報告上級部門或當地政府。

5.2報警系統

5.2.1當發生一般車輛傷害事故時,乘車隨行人員及時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危害程度、危及的人員、目前採取搶救、控制擴大蔓延的主要措施,向本級應急自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將情況記錄後,向上一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5.2.2當發生較大或重大車輛傷害事故時,乘車隨行人員應隨時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危害程度、危及的人員、目前採取搶救、控制擴大蔓延的主要措施向本級應急自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將情況記錄後,向上一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向當地政府及附近有救助能力的單位報告。

5.3報警方式:當發生車輛傷害事故後,乘車隨行人員用可靠通訊工具嚮應急自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發生情況及進展狀況(包括當地政府)。

5.4項目部設24小時應急救援值班電話,明確值班人員。

車輛應急預案3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車輛使用頻繁,分佈較廣,現場作業環境和駕駛人員個體存在差異,車輛的新舊程度及安全性不同,車輛在道路上行駛過程中不可預見的因素比較複雜,可能造成的車輛傷害各不相同。通過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以下安全風險,可能造成車輛傷害:

1)車輛駕駛員因違章操作、酒後駕車等造成車輛交通事故;

2)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火災事故;

3)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因維護保養不到位發生故障;

4)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遭遇突發自然災害等。

2、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

以減少對人體的傷害為最基本原則。在現場採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的生命,減輕傷情,並根據傷情需要,及時聯繫醫療部門救治。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參見《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總體應急預案》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參見《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總體應急預案》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1)設立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所在單位(項目或部門)車輛管理和安全監控工作;

2)建立完善企業車輛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並層層落實執行;

3)定期分析車輛安全狀況,按期申報定期檢驗,保證運行車輛狀況符合安全行駛要求;

4)乘車人應對駕駛員違反交通行為進行提醒和制止;

5)非專職駕駛人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人員有效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6)定期組織駕駛員對交通法規進行學習,並通過事故案例教育駕駛人員,將人為因素引發的車輛安全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7)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大客車在出發前,駕駛員應對車況進行檢查,確認。

4.2預警行動

1)應建立完善的安全檢查體系,組織車輛管理部門、安全部門等定期進行車輛檢查,以便及時發現起重機械的潛在危險,使隱患得到整改和處理。

2)在檢查過程中如果發現機械已有異常,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不能帶病上路。

5、信息報告程序

1)報警系統及程序

參見《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總體應急預案》,必要時可先行向外部救援機構尋求支援。

2)現場報警方式

報警主要採取移動電話、對講機、口頭等方式報警。當事人或知情人應首先向現場負責人報警,同時向周邊人員呼喊,請求支援;現場負責人接到報警必須組織人員開展施救工作。同時,向上一級報告。各班組、施工作業隊、工區、項目部職能部門、項目部、分局等負責人的電話號碼,定期在本單位內部發放或公佈,告知於各參建人員。

3)通訊、聯絡方式

為保證通訊、聯絡暢通,各單位、部門等負責人電話必須保持24小時開通,隨時接收應急救援報告和發佈相關信息,充分利用電話、對講機、網絡進行聯絡;有條件的單位至少安排一部值班應急車,在電話、對講機、網絡中斷的情況下,利用車輛進行內外、上下聯絡,確保信息暢通。

4)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為了救援單位及人員在最短的時間瞭解事故情況,及時開展救援,報警內容必須簡練、準確。

5)向外求援方式

在內部救援能力不足時,主要向鄰近請求協調其他單位救援。必要時,向社會救援組織發出應急救援信息,如120(醫療救護)、119(消防)、110(公安)、122(交通)等。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1)事故分級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進行事故分級,並分為三級應急響應。

2)響應分級

(1)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Ⅰ級、Ⅱ級事故時,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配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Ⅲ級事故時,由公司較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處理。

(3)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Ⅳ級事故時,發生單位(部門)啟動本單位(部門)現場應急處置方案進行處置。

6.2響應程序

1)Ⅰ級響應程序

當事故達到Ⅰ級應急響應標準時,由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同時按照如下內容響應:

a、事故單位將事故基本情況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接到報告後,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啟動應急預案,組成事故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應急事項做出決策和部署。

b、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c、按照應急報告程序及時向四川省安監局、股份公司等上級單位報告事故情況,並及時續報事故發展態勢。

2)Ⅱ級應急響應

當達到Ⅱ級應急響應標準時,按照如下程序進行響應:

a、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及各救援小組成員到位,先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

b、公司較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到位,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並向現場應急指揮部下達關於應急救援的指導性意見。

c、應急指揮中心按照程序向公司報告事故救援進展情況,並及時續報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

3)Ⅲ級應急響應

當事故達到Ⅲ級應急響應標準時,事故發生單位(部門)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並按照如下程序進行響應:

a、立即向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事故發生單位的應急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後,該機構成員必須立即到位。

b、由事故發生單位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組織研究制定決策救援方案,統一指揮和調配本單位(部門)一切有效資源進行事故的應急處理;必要時請援政府支持保障部門採取應急行動,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c、應急辦公室進入預備狀態,做好如下應急準備:應急辦公室立即向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報告事故情況,應急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到位,並按照應急指令下達程序下達關於應急救援的指導意見;應急辦公室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並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彙報。

6.3處置措施

1)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1)當發生交通事故時,立即打開車輛示款燈;

(2)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150米處放置警告牌,放置二次事故發生;

(3)車上人員應立即下車,避讓到右側路肩或緊急停車道內;

(4)向當地交通警察報告事故發生的實際地點和人員傷亡情況,等待救援;

(5)向本單位負責人和保險公司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安排救援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6)現場發現有人員傷亡時,根據現場人員被傷害的程度,一邊通知急救醫院,一邊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直到醫護人員到達;

(7)在做好事故緊急救援的同時,應注意保護事故現場,對相關信息和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配合交警和單位主管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2)車輛起火應急預案

(1)機動車輛若在停車場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迅速利用停車場常備滅火器滅火,並立即通知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撥打119報警電話;車輛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人員參與滅火、疏散停車場車輛,並安排專人引導消防車輛。

(2)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並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車上人員迅速離開車輛,請求過往車輛和羣眾的幫助,報告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撥打119報警電話;

(3)失火車輛如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參與滅火,保護好現場重要物資,必要時進行安全轉移;

(4)若發生機動車輛縱火事件,縱火者仍在現場的,第一目擊者和隨車人員應首先制止其縱火行為,滅火自救,同時撥打110和119報警電話;

(5)在滅火的同時,參與滅火人員需注意保護現場,以便公安機關取證;車輛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參與滅火,保護現場重要物資,必要時進行安全轉移。

(6)機動車輛起火後,現場無法控制,應立即啟動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各單位建立應急物資儲備為主,社會救援物資為輔的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體系,完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的內部聯動機制,做到資源共享,動態管理。在應急狀態下,服從公司應急指揮辦公室的統一指揮、調配。管理責任人經常進行檢查,保證設備、設施完好有效,數量合理。

車輛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公司對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學、規範、統一、高效的事故應急指揮、響應和預防控制體系,確保在發生鐵路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現場處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級,減少職工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依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規則》和相關的制度規定編制。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範圍鐵路專用線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需要實施應急救援的事故。

1.4編制原則

1.4.1應急事故救援要嚴格遵循“以人為本、逐級負責、應急有備、處置高效”的基本原則。

1.4.2堅持信息傳遞準確,救援出動迅速,組織指揮嚴謹,責任分工明確,協調配合密切,迅速開通線路的工作原則。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甘肅華澳鐵路綜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主管安全副總經理

副組長:總公司其他黨政班子成員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安全部全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2.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2.2.1負責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組織、指揮、協調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負責協調請求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幫助。

2.2.2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機構設在安全部,管理、檢查、指導各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協助領導對鐵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組織指揮工作。

2.2.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人員培訓及預案演練等基礎工作。

3應急事故通報

3.1事故應急救援實行逐級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後,現場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總公司、本公司負責人和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公安機關報告。

3.2遇有人員傷亡或者發生火災、爆炸、危險貨物泄漏等事故時,接到報告的各公司應當根據需要採取防護措施,並立即通知當地急救、醫療衞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各公司值班室應存放當地急救、醫療衞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的值班電話或負責人的電話,定期檢查是否變更,確保通訊聯繫。

3.3救援報告的主要內容:

3.3.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站名)、區間(線名、公里、米)、線路條件、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

3.3.2發生事故的列車種類、車次、機車型號、部位、牽引輛數、噸數、計長及運行速度。

3.3.3傷亡人數、性別、年齡以及救助情況,是否涉及境外人員傷亡。

3.3.4貨物品名、裝載情況,易燃、易爆等危險貨物情況。

3.3.5機車車輛脱軌數量及型號、線路設備損壞程度等情況。

3.3.6對鐵路行車的影響情況。

3.3.7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3.3.8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人員傷亡、脱軌輛數、設備損壞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補報。

4救援響應

4.1接到事故救援報告後,由總公司作出應急救援響應,啟動應急預案,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2有關負責人和專業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5現場救援

5.1事故涉及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時,各公司應當迅速組織人員,協助上級清理事故貨車及相關貨車裝載的貨物。

5.2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並及時移交事故調查組。因應急救援需要改變事故現場時,應當做出標記、繪製現場示意圖、製作現場視聽資料,並做出書面記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5.3事故造成鐵路設備設施損壞時,應當積極配合有關專業部門立即組織搶修。

5.4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解救和疏散遇險人員,設置現場警戒區域,阻止未經批准人員進入現場。

5.5事故救援完畢後,協助現場指揮部對現場進行檢查清理,進一步確認無傷亡人員遺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設備設施,清除障礙物。

5.6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後,對工作積極、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表彰或獎勵;對玩忽職守、擴大事故損失,延誤救援起復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考核。

6善後處理

6.1依法進行事故的善後處理,妥善安排現場遇險滯留人員食宿,進行傷亡人員親屬的通知、接待以及撫卹喪葬、經濟補償等處置工作。負責收取傷亡人員醫療檔案資料,核定救治費用。

6.2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應當在積極組織施救的同時,負責協調落實傷亡人員的救治、喪葬等臨時費用,待事故責任認定後,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事故當事人對損害賠償有爭議時,可以協商解決或者請求事故調查組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6.3對事故現場遺留的財物,配合公安部門應當進行清點、登記並妥善保管。

6.4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後3日內,召開分析總結會,全面總結本次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成績,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並形成書面報告,附事故應急救援有關證據材料。

7罰則

7.1對於不立即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視事故等級和影響程度等具體情況,由總公司對責任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處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7.2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其他人員違反本規則規定,未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對主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附則

8.1管理與更新

8.1.1各公司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報總公司核備。

8.1.2應急預案制定後,原則上定期進行修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本預案修訂後,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抄送有關部門和單位。

8.2本應急預案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一、目的

為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在交通事故發生時,能夠有條不紊地按照預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時搶救傷員,最大限度降低傷亡傷害程度,為此制定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三、適用範圍:項目部及其所屬各作業隊。

四、職責

1.副組長職責:

準確掌握事故動態,正確制定搶險方案,執行有效處理措施。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保護事故現場。

2.應急行動組職責:

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作好事故調查和善後工作。

3.救護組職責

制定各種緊急傷亡情況的應對方案和措施並做好救護準備。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護理、治療和護送。

五、應急準備

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有關全體人員學習交通知識及交通安全、防護等等並儲備急救藥箱、擔架等應急物資,以被應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1.自救

發生交通事故後,其他人員應積極地協助駕駛員對傷員就地進行救護。

2.報警和報告

當交通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儘快報告到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部,並撥打110報警。

3.救護

事故發生後,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應立即詢問事故情況,瞭解人員傷害情況,並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告知地點、附近醒目建築物,並派接車員接應。

在急救車未到來前,應使傷員平躺地上,並對其進行急救。發現傷員呼吸障礙,應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發現出血,應迅速採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口近心端結紮,但應每半小時鬆開一次,避免壞死。動脈出血應用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4.疏導交通

在事故區域安排專人負責疏導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響正常的交通通行。

5.現場保護

現場應急過程中,應保護好現場,因救護傷員而移動現場時,要做必要的標記,以滿足事後對事故調查的需要。

七、事故調查

事故領導小組在事故緊急處置告一段落後,要及時按事故性質組成事故調查小組,作出內容包括:事故的簡況、人員財產損失、處置或搶救經過、應吸取的教訓、擬對責任人的處理和整改措施等情況的事故調查報告。

車輛應急預案5

1、開展自救:

車輛自燃時應立即按以下原則進行自救:

1)立即指揮乘客立刻離開車輛;

2)在初起火時,迅速使用滅火器滅火;

3)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呼救路人、其他車輛駕駛員協助撲救;

4)估計火災難以成功撲救,應及時報警,協助乘客、路人疏散,引導救火車到現場。

2、現場救援

指揮部總指揮根據接到的事故信息,立刻對救援人員進行部署、調配,車輛自燃救援小組組長立刻落實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及時勘察事故現場迅速制定工作措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及時、妥善地做好死、傷人員救援工作,儘快消除險情,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人員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後勤支援小組組長根據現場情況調配資源進行支援配合。、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救援小組應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彙報事故現場情況,提出可行性建議,服從指揮部總指揮的統一指揮,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後續處理工作。如現場情況複雜、需要現場指揮的,救援小組組長可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建議,由指揮部總指揮到現場指揮。

由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做好穩定司機情緒,做好現場秩序維護、疏散現場圍觀人羣工作,積極與各方溝通,根據事件起因組織開展調查,制定調解措施,引導新聞媒體做好正面宣傳等工作。

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到事故現場進行指揮。

在事故得到控制後,由交通事故救援小組組長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申請經總指揮批示同意後響應終止。或由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發佈響應終止的指令。

車輛應急預案6

一、編制目的

為了保證中國中鐵二局陝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項目部工程施工安全可靠進行,預防施工期間發生車輛傷人和緊急情況,我項目部對其作出應急響應,並實施有效應急控制,以預防和減少人身傷害,特制定本應急措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成立中國中鐵二局陝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項目部車輛傷害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總指揮:羅文濤項目經理18191221919指揮:張增龍項目副經理18091250191組長:蔣華斌馮衞星

組員:安全、協調部全體成員,工程科、現場管理人員通訊聯絡組:何科(調度)

中國中鐵二局陝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項目部施工現場及辦公區域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項目部辦公室。

第三方救援電話:120:

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應急與響應的組織領導工作,並提供應急工作所急需的資源,全力妥善組織救護工作,儘可能把事故造成的傷害減少到最低限度。負責做好事故的調查和上報工作。

組長職責:負責在發生緊急情況時,整個現場的指揮、信息的提

供、內外部的交流與協作、救援人員的調度與安排及其它人員的疏散工作。同時,定期組織有關對該方案的評價與修訂。

副組長職責:負責協助組長的工作,做好與事故救援部門,醫療急救部門的聯絡和聯繫,並安排事故救援所需的車輛,組織應急成員積極進行救援活動。在組長不在時,代替其工作。負責組織有關人員的培訓和對該方案的評價、修訂。

成員職責:在接到緊急救援的命令後,積極開展救援活動,同時及時將現場的信息反饋到應急預案組織組長,做好救援現場的重要設備、傷員的臨時搶救與保護、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其它人員的疏散和救援工作,並協助專業救援人員開展工作。有參與培訓和評價、修訂該方案的義務。

項目部其它人員在接到命令後,有積極參與救援的義務。同時,有參與培訓、對方案的修訂、評價等建議權。

公司質安部有協助向保險公司報警的義務。

三、預防與預警

1、危險點監控:

(1)、制定並落實項目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公司有關規定。

(2)、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安全法規,嚴格遵守《道路運輸管理條例》。

(3)、定期進行車輛維護、保養,出車前對車況進行檢查,保持車況良好,做到病車不出場。

(4)、如出車途中發生險情,不能冒險行車,遵守當地交管部門和人員的指揮。並及時向救援組報告情況。

(5)、駕駛員要加強溝通與聯繫,互相通告路況或遇見的險情。

(6)、綜合辦根據具體情況派車,儘量不派、少派,不得派對路況不熟的駕駛員或其它人員出車。

(7)、綜合辦負責對車輛各配備一個有效的消防器具。

(8)、綜合辦負責對駕駛員進行專業考試,並定期對車況進行檢查。

(9)、救援組人員必須保持通信24小時暢通。

2、預警行動

一旦車輛傷害事故發生後,按下列措施進行:

(1)、事故車輛必須立即停車,駕駛員或事故現場人員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交管人員未到場前和未得到其允許前不得挪動車輛。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其所在位置,必要時應有旁證人。同時向項目部救援組報告。報告程序:首先報告副組長,如副組長不在或聯繫不上,報告組長,如此類推。報告內容:事故具體部位、車輛牌號、傷員姓名及傷情、車況情況及事發時間等。

(2)、現場人員同時要在救援組未到前採取合適方法積極進行自救。自救原則:先救人,後救財物(設備);先救重傷者,後救輕傷;先救重要財物,後救其它;有火警時,先救人後滅火。

(3)、救援組人員接到險情信號後,應迅速報告當地交通事故報警中心(122)和醫療急救中心(120)。如有火警,要向消防部門報

警(119)。報警時,應報清事故具體部位、車輛牌號、傷員姓名及傷情、車況情況及事發時間、報警人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同時,組織安排救援所需的車輛、人員趕赴現場協助救援。

(4)、如當地醫療急救人員未到時,項目部救援組應積極進行自救,自救原則同第2條。同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和部門報告。

(5)、現場人員或救援組人員應積極配合交管部門做好現場勘察和人員、交通疏散。如有設備救援,採取的措施應符合有關規定。如起吊設備時應遵守《起重作業安全規程》,滅火時應遵守《消防法》。

(6)、公司安質部根據車輛保險證所提供的保險報警號碼(中國人保報警電話95518)向保險公司報警。

3、信息報告與處置

現場施工進度及質量應在相應的時間段進行班前、班後活動,項目部各部門管理人員應定時給施工人員進行交底,每日施工負責人要按時把現場施工情況反饋給項目部,如有違規者不及時報告,項目部有權給施工人員進行嚴厲懲罰。

四、應急響應

1、報警與相應級別確定如一旦發生意外,有可能造成設備及人身傷害。輕者,造成人員擦傷、碰傷、骨折等輕傷,車輛撞(碰)損等一般性或記錄性交通事故;重者,造成人員重傷、車輛報廢等重大交通事故。報警時,應報清事故具體部位、車輛牌號、傷員姓名及傷情、車況情況及事發時間、報警人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

2、應急啟動:

如在現場發現有人受到車輛傷害時啟動本防車輛傷害應急預案。

3、救援行動:

(1)、人工呼吸

現場傷員可能出現心跳和呼吸突然停止,則對於現場救助人員應立即採用人工呼吸來進行救助。在進行人工呼吸之前,首先要將傷者仰面躺平,用食指用力將下頜角托起,使傷者暢通氣道,然後解開傷者的衣領釦、鬆開上身的緊身衣,解開褲帶,然後就進行人工呼吸。

(2)、止血方法

對於面部出血,應用手指壓住下頜角(下巴頜)前一橫指處的血管;頸部出血,應用四個手指併攏,在頸部凹陷處可以觸及頸動脈的搏動,手指放在搏動處,拇指放在傷員頸後部,前後手指共同用力進行止血;上下肢出血,對於上肢,一隻手抬高患肢,另一隻手四個手指將肱動脈壓向肱骨上,對於下肢,用雙手拇指向後用力壓迫大腿出血止血點部位(腹股溝的中點稍下方股動脈處);肩、腋部出血,用拇指壓迫同側鎖骨上窩,將鎖骨下動脈壓向第一肋骨。

(3)、骨折處理

現場急救的目的是防止傷情惡化,為此,千萬不要讓已經骨折的肢體活動,不能隨便移動骨折端,以防鋭利的骨折端刺破皮膚、周圍組織、神經、大血管等。首先應將受傷的肢體進行包紮和固定,對於開放性骨折的傷口,最重要的是防止傷口污染,為此,現場搶救者不要在傷口上塗任何藥物,不要衝洗或觸及傷口,更不能將外露骨端推

回皮內。搶救者應保持鎮靜,正確地進行急救操作,應取得傷員的配合,現場嚴禁將骨折處盲目復位。待全身情況穩定後再考慮固定、搬運。骨折固定材料常採用木製、塑料和金屬夾板,如果現場沒有現成的夾板,則可就地取材,採用木板、竹竿、手杖、傘柄、木棒、樹枝等物代替。固定時,應注意要先止血,後包紮,再固定。選擇夾板長度應與肢體長度相對稱。夾板不要直接接觸皮膚,應採用毛巾、布片墊在夾板上,以免神經受壓損傷。

(4)、轉送治療

原則上就近急救,但危重患者,當地無條件救治,需及時轉送至條件好的醫院。轉送需要注意的方面:

1)、保證輸液,減少休克發生的可能性。

2)、保持呼吸道通暢。

3)、伴有吸入性損傷者,需抬高頭部。

4)、注意創面簡單包紮。

5)、注意複合傷的初步處理。

6)、注意患者保暖。

7)。運輸途中要儘量減少顛簸,減少休克發生可能性。

4、應急恢復

救援之後應針對已發生以及其它含有安全隱患的危險點再次進行分析,做到有效的控制此類及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恢復事故發生之前的應急措施。

5、應急結束

救援行動完畢之後應對現場傷員進行扶持,並及時收回應急工具,關閉應急預案,應急結束。

6、後期處置:

(1)、應急任務結束以後,應做好突發事件中各項設施損失的情況的統計、彙總及任務完成情況總結和彙報,不斷改進防車輛傷害應急工作;

(2)、為提高防車輛傷害應急工作的效率和積極性,按照有關規定,對在觸電應急過程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保障不力,給國家和企業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懲處。

五、應急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

項目部應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想結合、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明確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中的各自職責,確保緊急情況下的協同運作。

2、應急物資保障

圍繞“明確一個機制,建立一個數據庫”的目標,建立科學規劃、統一建設、平時分開管理、用時統一調度的應急物資儲備保障系統。總公司各二級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的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常用物資和設備有:

(1)、常備藥品:消毒藥品、急救物品(創可貼、繃帶、無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帶、氧氣袋等。

(2)、搶險工具:鐵鍬、撬棍、千斤頂、麻繩、氣割工具、加壓泵、消防斧、滅火桶、小型金屬切割機、電工常用工具等。

(3)、應急器材:架管、扣件、木枋、架板、草袋、砂石、水泥、安全帽、安全帶、防雨帳篷、應急燈、小型柴油發電機、柴油、對講機、電焊機、水泵、捲揚機、電動葫蘆、手動葫蘆、救生衣、滅火器、滅火機、消防水帶、消防水池。

(4)、設備:挖掘機、小型挖掘機、推土機、自卸汽車、平板貨車、液壓汽車吊、麪包車、發電車、機動翻斗車、救生船、救護車、消防車等。

3、經費保障

應急經費用於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機制日常運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設等所需經費,通過各單位的年度預算予以落實,要求建立專項應急科目,做到專款專用,如應急基金等,以保障應急管理運行和應急反應中的各項活動開支。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六、培訓與演練

應急預案制定的同時,還要加大對施工員工的培訓,要經常提醒他們對於遇到突發險情時應急救助和自救的方法,從思想上和行動上提高他們的安全施工、救助和自救的意識。按照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適時組織不同形式的演練,檢驗預案的實際效果,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處置施工安全事故的能力。

車輛應急預案7

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集團公司全部出租車輛使用液化石油氣(LPG)為燃料,液化石油氣屬易燃氣體,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極易燃燒爆炸。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車輛在日常使用、安裝、維護的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車輛燃氣系統設備損壞造成液化石油氣泄漏,遇明火、高熱,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使財產損失,人員傷亡。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體系

同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體系”。

2.2 指揮機構及職責

同綜合應急預案“指揮機構及職責”。

3危險源監控和管理

3.1 技術性預防和管理措施

(1)制定燃氣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加強崗位培訓和專業基礎知識培訓,從事燃氣車輛操作、維修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認真執行燃氣車輛交接班和回場檢檢查制度,每次回場檢查使用LPG檢漏儀對燃氣車輛的燃氣系統和燃氣應急箱進行全面檢查發現故障和異常現象立即停止營運,送修理廠檢修,合格後方可營運;

(3)維修車間嚴禁使用明火,檢修人員上崗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加強停車場巡迴檢查,在檢查中採取一看、二聞、三測,發現問題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

(5)集團公司屬下各單位每季不少於一次組織員工進行燃氣車輛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

3.2危險源監控方式、方法

(1)建立和健燃氣車輛日常管理措施,定期對車輛燃氣系統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2)制定並嚴格執行燃氣維修車間動火等危險作業的審批和監督制度,對動火現場的要求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確保車間內沒有易燃易爆物品符合動火條件,防止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3)作業中要嚴格遵守作業規程的相關規定,嚴禁野蠻作業、野蠻施工。如氣瓶在使用時必須穩固豎立或裝在專用車(架)或固定裝置上。氣瓶不得置於受陽光暴曬、熱源輻射及可能受到電擊的地方。

(4)車載滅火器定期檢查和維護,保證完好有效。

(5)重視人員崗前培訓,作業人員均持證上崗。

(6)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4信息報告程序

應急處理程序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同綜合應急預案5.1“響應分級”。

5.2響應程序

集團公司各部門、各事業部及屬下單位根據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響範圍等,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各級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的處置。

原則上集團公司負責Ⅰ級、Ⅱ級類別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各事業部及所屬單位負責Ⅲ級、Ⅳ級類別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集團公司協助處理Ⅲ級類別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

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發生後,負責處置該級別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的單位(部門)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啟動高級別應急預案時,事發單位低級別應急預案同時啟動,應急預案啟動後,有關單位(部門)應當同時啟動具體行動方案。

5.3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5.3.1 燃氣車輛在保修過程中發生泄漏、起火的應急處置措施

(1)車輛在維修過程中,燃氣系統泄漏時,維修人員必須帶防凍手套,不可徒手觸摸燃氣氣體泄漏部位,以免凍傷皮膚;

(2)當發生或懷疑燃氣泄漏時,切勿發動車輛,應搶先在大量的可燃混合氣體形成前立即關閉車輛儲氣罐組合閥手動閥開關(以下簡稱:氣瓶手動閥開關),移離或壓制一切可能的點火源(包括明火、煙火、火星、電焊弧);

(3)維修人員要迅速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使用防爆專用工具堅固漏氣點連接件後,使用專用檢測設備檢測泄漏部位,確定排除泄漏後,方可恢復燃氣系統運作;

(4)在泄漏嚴重的情況下(區域報警或經測試氣體濃度高於爆炸下限的20%時)要迅速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撤走非必要的在場人員,設置警戒線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對於液化氣已擴散的地段,電氣應保持原有狀態,不得開或關,必要時撥打電話報警求助;

(5)當車輛起火時,維修人員要迅速打開車尾箱戴上手套,立刻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切斷氣源;

(6)使用乾粉滅火器或水對準火源根部噴灑,待火源熄滅後,立刻上報集團公司營運安監部和信息技術部。如火勢過大,應立刻撥打火警電話“119”及通知搶險隊。

5.3.2 行車過程中燃氣車輛發生氣體泄漏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1)當發生氣體泄漏事故時,司機要迅速選擇安全合適的位置靠邊停車,關閉發動機,切斷總電源,拉緊手動制動器;

(2)司機須馬上打開車門,將乘客和行人疏散到50米範圍外,同時提醒乘客不得點火吸煙或使用手機;

(3)司機迅速從車上取出滅火器、反光警告標誌、防凍手套及防護品下車;

(4)在車輛20米範圍放置警告標誌、準備好滅火器,做好現場安全的防護工作;

(5)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若泄漏處在組合閥上,且泄漏處已結冰,把手動閥覆蓋,此時駕駛員拿出濕毛巾,蓋在泄漏處,並不斷淋水,把冰溶解後,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

(6)控制漏氣後,立刻撥打電話通知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報告事故情況;

(7)如若泄漏過大,司機個人無法處理時,應立刻撥打火警電話“119”及通知應急拯救調度中心,並向分公司報告事故情況,以獲得拯救支援,並做好現場警戒安全保護工作。

5.3.3 行車過程中燃氣車輛發生着火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1)發生着火事故時,司機要迅速選擇安全合適的位置靠邊停車,關閉發動機,切斷總電源,拉緊手動制動器;

(2)司機須馬上打開車門,將乘客和行人疏散到50米範圍外,同時提醒乘客不得點火吸煙或使用手機;

(3)司機迅速從車上取出滅火器、反光警告標誌、防凍手套及防護品下車;

(4)司機迅速打開車尾箱戴上手套,立刻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切斷氣源;

(5)在車輛20米範圍放置警告標誌、準備好滅火器,做好現場安全的防護工作;

(6)使用滅火器對準火源根部噴灑乾粉,待火源熄滅後,立刻通知搶險中心,把車拖回修理廠。如火勢過大,司機個人無法處理時,應立刻撥打火警電話“119”及通知應急拯救調度中心,並向分公司報告事故情況,以獲得拯救支援。

5.3.4 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

(1)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氣體泄漏時,司機立刻關閉總電源,打開車門將車上乘客疏散到50米範圍外,同時提醒乘客不得點火吸煙或使用手機;

(2)司機迅速打開車尾箱戴上手套,立刻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切斷氣源;

(3)在車輛20米範圍外放置警告標誌;

(4)司機必須馬上嚮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和所屬營運分公司報告事故情況;

(5)司機手持滅火器在車輛附近監護戒備,保護現場直至交警、搶險隊到場處理。

5.3.5 車場停放燃氣車輛泄漏、起火應急處理

(1)燃氣車輛泄漏應急處理

a)護衞員發現停放車輛有液化氣泄漏時,應搶先在大量的可燃混合氣體形成前立即關閉樓層總電源,關閉一切可能的點火源(包括明火、煙火、移動電話,不可發動車輛),在車場入口處設置安全警戒線,及時通知白雲集團 24小時應急拯救處理中心(電話:87786520);

b)通知所屬駐場單位值班人員迅速取車門匙打開車尾箱,戴上防凍手套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

c)泄漏嚴重的情況下,要迅速撤走非必要的在場人員,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對於液化氣已擴散的地段,電氣應保持原有狀態,不得開或關,不可發動車輛,並設置警戒線,必要時撥打119電話報警求助;

d)駐場單位義務消防隊員及值班人員要迅速從消防栓箱內拿出水帶,打開水掣不斷淋水稀釋可燃混合氣體。

(2)燃氣車輛起火應急處理

a)如車輛着火時,要迅速撥打“119”緊急救火電話,並向集團公司營運安監部(電話:8x60)報告情況;

b)及時通知駐場各單位,迅速撤離無關人員到安全位置;

c)組織駐場單位義務消防隊員及值班人員迅速使用乾粉滅火器或水對準火源根部噴灑,儘快控制險情蔓延,努力將火源熄滅,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

(3)注意問題

a)搶險人員進入現場時必須關閉通訊設備和一切火種;

b)做好個體防護措施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防止中毒和凍傷;

c)對現場可燃氣體濃度進行檢測突然發生閃燃、閃爆,避免造成二次人身傷亡;

d)液化氣儲瓶已發生變形時,必須馬上組織所有搶險人員撤離進退。

5.4人員疏散警戒

(1)疏散警戒組成員接到事故警報後,迅速到達現場進行疏散警戒,距事故點100米為警戒區設置警戒區域,在關鍵路口和路段設置警戒繩,防止無關人員靠近事故現場。

(2)負責疏散的工作隊員的任務是動員、協助危險區域內的非搶險職工和外來人員疏散,告知緊急集合點位置和疏散路線方向,讓有能力行走的人員自行向安全地點疏散,並協助老、弱員工撤離至安全地點,疏散過程中儘量做到不漏人。

(3)引導現場區域的人員疏散,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防止發生爭先恐後,互相擁擠,阻塞通道,導致自相踐踏,造成不應有的慘劇發生。

(4)疏散警戒組隊員在組織疏散過程中發現有危重病人(含中毒者),則立即用擔架將其轉移至安全區域,交由安全防護救護組採取適當救護措施,並由安全防護救護組迅速送至醫院救護或聯繫救護車到現場救護,轉送途中及時聯繫接收醫院做好準備。

(5)迅速派人到附近路口引導救援車輛有序進入搶險現場。

5.5受傷人員現場救護

一旦發生人員受傷時,安全防護救護組的成員按分工立即以最快的速度進行搶救、救護。對受傷人員進行簡單處理或現場包紮處理後,立即求助120急救中心或快速送往最近的醫院。

現場的救護處理措施、方法:

(1)使受傷者儘快脱離事故現場移至空氣新鮮處,按不同受傷情況進行處理。

(2)創傷人員。對於危重創傷,首要搶救生命;創口出血,用繃帶或止血帶壓迫包紮止血;如果動脈出血,必須把血管壓住(壓迫止血點),即壓住比傷口距離心臟更近部位的動脈(止血點),並送醫院注射破傷風預防針,作進一步醫療處理。

(3)如果手指或腳趾全部被切斷,應馬上用止血帶紮緊受傷的手或腳,或用手指壓迫受傷的部位止血。傷口用無菌紗布或清潔棉布包紮,斷離的手指、腳趾也要用無菌紗布包紮,立即送醫院進行手術。

(4)骨折者首先搶救生命,而後用妥善的方法將肢體固定,若備有特製的夾板最為妥善,否則就地取材,如樹枝,木棍等作為夾板之用,也可將受傷的上肢綁在胸部,將受傷的下肢連同健肢一併綁起來。傷者經妥善固定後迅速運往醫院。

(5)呼吸心跳停止須現場進行心肺復甦。

(6)待救護車到場,協助護送傷院到醫院。

6信息發佈

同綜合應急預案“信息發佈”。

7應急結束

(1)應急救援結束後,應派專人全面徹底檢查火災爆炸現場,確認危險已經徹底消除,防止其他危險隱患存在或次生災害的發生。

(2)要設置警戒區,派專人值守,保護事故現場,為事故調查做好現場保護。

車輛應急預案8

1潛在危險:

1.1不論災情大小,隧道內已無法通車,可能引發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嚴重程度;

1.2車輛火災引起的濃煙充斥隧道,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傷害;

1.3火勢嚴重情況下車輛難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員傷亡。

2應急實施步驟:

2.1.監控人員發現隧道內車輛事故火災,立即採用有線廣播告知來往車輛,同時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做好一切臨封道工作;

2.2.立即撥打119報警;

2.3.同時通知隧道當班人員、交警大隊、路政大隊、施救車,並通知半山管理站領導和相關收費站,根據現場反饋情況,將災情發展情況通知站長和公司領導;

2.4.當班人員帶上必備器材,開啟工作車輛警燈,並鳴警笛全速駛向事故區域;

2.5當班人員配合交警視具體情況,進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設置臨時標牌和錐形標;

2.6當班人員視情況營救傷員,在公安消防到達前儘量採取相關措施穩定火災、火勢,待其趕到以其為主,並協助其進行救援工作;

2.7其餘人員協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並協助消防員滅火。

2.8事故處理後,當班人員協助公路養護人員搞好現場殘留物清除工作;

2.9當班人員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負責恢復隧道正常交通,根據情況通知監控人員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等交通誘導標誌恢復隧道正常行車模式。

2.10監控人員通知相關收費站,隧道恢復正常交通;

2.11相關人員做好事故(火災)事故處理過程及結果的記錄。

車輛應急預案9

1.事故風險分析

1.1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內車輛,有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

1.2危險源

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等車輛由於日常保養差、帶病行駛、車燈不亮、安全裝置失靈、剎車失靈、道路路況差等因素導致發生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撞固定物等事故。

1.3事故類型

1.3.1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碰撞、碾壓、刮擦、翻車等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1.3.2生產安全事故

作業車輛在作業場所內行駛或作業中引起乘員墜落和物體倒塌、下落、擠壓、碾壓、碰撞固定物等造成人員傷亡。

車輛在作業場所內及作業道路上行駛因寬度、高度不足,轉彎半徑過小、地基承載力不足發生的車輛沉陷、翻車、墜車事故。

維修車輛時未採取防護措施,砸傷人或溜車壓人、撞人等。

車輛在作業時發生車輛沉陷、翻車、觸電引發火災、爆炸。

1.4危害程度及範圍

公司內車輛有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如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意外,極易造成車輛損毀和人員傷亡。車輛事故直接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並對社會穩定帶來不良影響,對國家和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領導機構及職責

組織機構和職責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中第3條"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2.2工作小組及職責

組織機構和職責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中第3條"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3.處置程序

3.1應急預警

3.1.1預警條件

違章駕駛。如酒後駕駛、精力不集中、無證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行駛等。

車輛存在缺陷。如剎車失靈、轉向燈損壞等。

場地存在缺陷。如路況差、視線不良、廠內道路無減速帶、無限速標誌牌等。

3.1.2預警方式、方法

現場出現事故徵兆時,在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首先排除事故隱患,利用電話、對講機或派出人員等方法,迅速將情況和危害程度向作業班組長和生產值班調度彙報。各組成員攜帶各自的搶險工具,趕赴出事現場。

3.2信息報告

3.2.1作業班組長和生產值班調度要根據事故的性質和蔓延趨勢,迅速做出應急處理措施;如事故難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門各級負責人彙報,嚮應急值班室報警,並對可能受事故波及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3.2.2公司應急救援聯絡電話和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聯繫電話詳見《公司電話號碼一覽表》。公司24小時應急值班室:****,報警內線*****。

3.2.3公司應急值班室接到報警後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彙報,接到彙報後總指揮應立即宣佈啟動本應急預案,事故快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事故現狀、實施救援情況及事故發展預測)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審核後,在1小時內分別向上級公司、當地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3.2.4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已經採取的措施。

3.2.5應急值班室要有對外部聯繫電話,包括醫療救護隊、上級有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電話聯繫方式。可採用電話、手機、傳真等方式對外聯繫和求援。

3.3應急響應

3.3.1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救災難度和影響範圍,將事故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Ⅰ級為最高。

3.3.2應急響應分級

採取"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現場負責人根據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範圍、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判斷突發事件的等級,彙報相應的領導,由相應的領導決定起動對應等級的應急預案。

3.3.3應急行動

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後,由總指揮下達救援命令,根據事故情況,分析判斷事故嚴重程度、波及範圍、存在的威脅,確定先期救援方案;

按照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現場搶救組進行現場偵查,組織或協助事故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有關應急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後,迅速開展事故偵測、警戒、疏散、人員救助、搶修等有關救援工作,當事態超出響應級別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嚮應急救援辦公室請求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保障技術組針對事故現場情況,制定詳細的搶險救災方案,報應急救援指揮部批准後實施,營救受難人員;

應急恢復完畢後執行應急結束程序,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佈應急結束。

3.3.4資源調配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性質、影響範圍、災害程度,及時向汕頭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出救援請求,請求上級部門給予醫療救護隊伍、技術專家等救援支持。同時安排專人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工作。

3.3.5應急搶險

當發生險情時,立即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迅速報告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迅速上報公司應急辦。

一般突發事件

發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對未造成人身傷亡的,駕駛員按照一般事故簡易快速處理流程執行。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造成事實、責任無爭議的,且符合公司有關規定的輕微交通事故,報人力行政中心協商恢復賠償事宜。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責任存在爭議的,用像機或手機拍照,固定證據,並將車移至相對安全的地帶,擺放警示標誌;同時撥打122報警和保險公司報案電話,並及時向值班調度員報告事故經過,由人力行政中心跟蹤協助駕駛員進行處理。

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150米設置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較大突發事件

車輛發生傷人事故,駕駛員應立即撥打122(城區交警122、高速交警110)和120報警,並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後,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並及時通知值班調度員。應急辦根據事故級別啟動本應急預案。

車輛發生翻車事故並有人員傷亡。應急辦接到報警核實後,根據現場可能狀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調集救援人員、施救車輛(吊車)和急救箱、鋼絲繩、千斤頂等物資趕赴現場,協助現場人員進行人員搶救和設備搶救,調查事故經過,保護事故現場,開展善後處理。如在現場遇到難以處理的事情,應及時請示應急領導小組擴大應急,啟動公司級綜合應急預案。

3.4擴大應急

3.4.1在事故搶救搶險過程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搶救組和現場搶救指揮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揮部彙報;

3.4.2由應急救援總指揮決定向上級部門求救,請求兄弟單位或政府部門進行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擴大的應急響應;

3.4.3必要時公司應急總指揮部可決定組織事故現場周圍人員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或請求地方政府組織周邊羣眾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

3.5信息公開

3.5.1按照"積極主動公開"的要求,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細緻地告知社會公眾,在滿足羣眾知情權的同時,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3.5.2事故調查組應在2小時內將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對媒體、社會、居民公開,及時準確發佈採取的事故處置舉措、搶險救援進展,迴應社會關切,消除公眾疑慮。

3.5.3事故調查組應及時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將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及時公開發布。

3.6後期處置

3.6.1救援結束後對現場進行恢復,對損失情況進行檢查,確定設備損壞情況和搶修方案。

3.6.2對事故搶險人員、器材進行清點,並撤離現場。

3.6.3公司組織各方資源開展搶修,儘快恢復正常生產。

3.6.4公司在事故發生後2日內組織事故原因調查分析,填寫事故原因分析記錄,並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報請安委會批准後實施。

3.6.5安委會對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驗證。

3.6.6配合上級部門和政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做好傷員及家屬善後工作。

3.7應急保障

3.8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工作小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裝備準備,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並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狀態,重點器材應設救援器材櫃,專人保管以備急用。

3.9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等應存放在現場醫務室或辦公室;

3.10搶救工具:一般公司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日常存放於現場倉庫;

3.11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伏以下安全線路、燈具等存放在現場倉庫內;

3.12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等由個人分別保管;

3.13交通工具:公司常備值班急用車輛,停放於小車庫、辦公樓門前;

3.14防護用品:包括防護服、防護帽、防護眼鏡、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15圖表資料:包括季風玫瑰圖、消防器材分佈圖、壓力管路系統圖、供電系統圖、程控電話安裝圖、給水排水系統圖、公司廠區平面圖等。

4.處置措施

4.1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充分準備、措施果斷;先救人員、後保設備、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4.2危險源監控

4.2.1監控方式

車輛使用單位應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通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4.2.2監控方法

車輛使用單位應按照相關標準和管理制度對車輛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重大危險因素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

車輛使用單位應在車輛操作過程中嚴格按操作規程。

車輛使用單位應對車輛運行危險區進行分級管理。

4.2.3預防措施

嚴把司機進場准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行駛車輛車牌、行駛證和年度檢驗合格證齊全、有效。

每日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信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

相關路燈設置限速牌,限制車速、急轉彎或作業人員密集區域設減速標誌和警示標誌。

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違規駕駛。

嚴格控制車輛的載重,禁止車輛超載行駛。

道路須平整、通暢,減少急轉彎,道路須由專人維護,及時清理車輛漏卸的物料,路面經常灑水,減少揚塵。

超長、超寬的物件運輸,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制定專項運輸方案。

4.3處置措施

4.3.1車輛起火事件處置措施

機動車輛若在停車場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大聲呼喊,迅速利用停車場常備滅火器滅火,並立即通知值班員。

值班員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滅火,疏散相鄰車輛;火情繼續擴大的,撥打119報警,並安排專人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

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並及時報告單位值班員;火情繼續擴大的,及時撥打119報警,並向公司應急辦報告。

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並請求過往車輛和羣眾的幫助。

發生機動車輛起火事件,應急辦應在接到報告後,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核實損失;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急領導小組按規定及時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應急處置結束後,應急辦應配合交警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與保險部門協調相關事宜,並在調查工作結束後一日內將事件發生經過、損失情況、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4.3.2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同時應按規定彙報。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造成事實、責任無爭議的,且符合當地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處快賠辦法規定的輕微交通事故,報車屬單位安全員同意後,可以自行到快處中心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較輕的,當事人對事實或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賠償事宜;不能及時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至交通警察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現場按規定放置警示三角架,打開車輛警示燈,在交警部門人員未到場前做好其它車輛通過導流。

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駕駛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撥打110、120求救,保護好現場;同時應報告預警中心,因搶救傷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找不到其它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後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進行表劃。

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事故後在駕駛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可視情況離開現場,但應保持與出警人員和應急辦的聯繫。

應急辦接報後應立即趕赴現場,配合有關部門採取應急處置。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急辦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後,應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3.3車輛故障應急處置措施

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減速將車停靠到道路右側安全地帶,在道路來車方向距故障車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於150米)處擺放故障車警示牌,亮起示寬燈。

妥善安置故障車後,駕駛員應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駕駛員難以自行排除,應維護現場秩序,確保車輛、人員、隨車物品的安全,同時報告公司應急辦,等待支援。

應急辦接到報告後,應組織搶險救援組隊伍,及時趕赴車輛故障現場,幫助排除車輛故障;現場無法排除時,可拖至專業維修廠修理。

運料車輛發生和緊急任務車輛發生故障,應急辦接到報告後,要立即派出備用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替換。

發生車輛傾翻事故時,當有人員被壓埋在傾倒車輛下面或駕駛室內時,救援隊伍應立即採用擴張工具將被壓人員救出。在實施救援時,各組人員應按職責分工合作,採取適當警戒預防措施,防止車輛傾倒、擠壓事故的再次發生。

發現事故車輛油箱內油料泄漏時,應緊急疏散現場人員,嚴禁煙火及嚴禁使用通訊工具,採取措施堵塞泄漏,將油箱漏油部位堵漏,用沙石、泥土等覆蓋地面油污,同時將隨車滅火器準備於現場待用,避免發生燃燒爆炸。

發現有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於車內的人員時,及時調動、使用起重機械,撬捧、千斤頂等工具破拆車輛,解救被困人員,或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被困人員。

如果有車輛壓住傷者,應立即小心移開車輛,或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將傷者小心移出。

4.3.4車輛火災或漏油應急處置措施

發生火災時,應採取措施施救被困在駕駛室內無法逃生的人員,並應立即使機車熄火,防止電氣火災的蔓延擴大。發生油料泄漏時,立即疏散無關人員。嚴禁點火源出現,應採取有效措施堵塞泄漏,避免發生燃燒爆炸。並根據下列情況,立即採取堵漏措施:

油管折斷時,可找一根與油管直徑適應的膠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夠緊密,兩端再用鐵絲捆緊,防止漏油;

油管破裂時,可將破裂處擦乾淨,塗上肥皂,用布條或膠布纏繞在油管破裂處,並用鐵絲捆緊,然後再塗上一層肥皂;

油管接頭漏油時,可用棉紗纏繞於油管接頭,再將油管螺母與油管接頭擰緊;還可將泡泡糖或麥芽糖嚼成糊狀,塗在油管螺母座口,待其幹凝後起密封作用;

漏油漏水時,可根據砂眼大小,選用相應規格的保險絲,用手錘輕輕將其砸入砂眼內,便可消除漏油、漏水現象。

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傷者家屬趕到就治醫院,配合醫療救護人員開展醫療救護,開展善後處理。

應急處置結束後,應急辦應在調查結束後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損失情況、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事業部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4.4急救措施

4.4.1迅速將傷者移至安全地方,讓傷者安靜、保暖、平卧、少動。

4.4.2在搶救的同時撥打 120 呼救。呼救時應詳細説明事故單位、地點、嚴重程度、 聯繫電話,並派人到路口接應。

4.4.3在急救中心醫護人員未到達之前,應根據事故現場的整體情況、位置和傷者的傷情、部位,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4.4.4傷者發生休克,應進行人工呼吸,或者根據部位的受傷情況做胸外心臟擠 壓法(但必須注意骨折的部位)。

4.4.5若傷員有斷肢情況發生,應儘早用乾淨的乾布(滅菌敷料)包裹裝入塑料 袋內,隨傷員一起轉送。

4.4.6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症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 的紗布或清潔布覆蓋,用繃帶或布包扎;

4.4.7發現脊椎受傷者,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覆蓋,用繃帶或布包扎; 搬運時,將傷者平卧放在帆布擔架上或硬板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 截癱,導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的搬運過程中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

4.4.8發現傷者手足骨折或其他部位骨折的,不要盲目搬動傷者,應在骨折部位 用夾板臨時固定,使斷端不再移位或刺傷肌肉、神經或血管;

4.4.9遇有創傷性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紮止血,使傷員保持頭低腳高的姿勢, 並注意保暖;

4.4.10在施救的同時應儘快送往就近醫院;傷者送往醫院搶救時,途中儘量減少顛簸,同時密切注意傷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傷口的情況。

4.5注意事項

4.5.1不要輕易移動受傷者,保持其呼吸道通暢;

4.5.2有出血時,應有效止血,包紮傷口;

4.5.3如果發生骨折,用雙手穩定及承託受傷部位,限制骨折處活動並設置軟墊,用繃帶、夾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傷肢;

4.5.4發生斷指(肢)應立即止血,應馬上用止血帶紮緊受傷的手或腳,或用手指壓迫受傷的部位止血。傷口用無菌紗布或清潔棉布包紮,將斷指(肢)也要用無菌紗布包紮,有條件的與冰塊一起放入乾淨膠袋,並立即送醫院進行手術;

4.5.5如果傷者出現呼吸或心跳停止,應進行心肺復甦急救。

4.5.6現場自救和互救

在搶救傷員過程中要做好周圍倒塌物體的加固、監控工作,保證自身安全。

在傷員救治和轉移過程中,應遵循先重後輕的原則,採取固定等措施,防止加重傷員傷情。

緊急情況下,可以動用肇事車輛運送傷員到醫院救治,但要做好標記,並留人看護現場。

要保持冷靜,保護好事故現場,依法合規配合做好事件處理。

若事件現場有危險化學品泄漏或可能產生爆炸時,應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將人員救出後立即撤離到安全地帶。

撲救車輛火災時,人員一定要正確使用滅火器,且滅火人員一定要站在火源上風口。

4.6附件

4.6.1指揮部成員通訊聯繫表

4.6.2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相關人員通訊聯繫表

4.6.3應急救援外部通訊表

4.6.4公司應急救援各小組通訊聯繫表

4.6.5公司傷員心肺復甦法現場救護流程圖

車輛應急預案10

1、適用範圍

凡發生的由於人為過失或自然災害造成的以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傷死亡事故、火災事故的,適用於本預案。

(1)一次死亡3 人以上,或傷亡10 人及以上,或直接損失50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 人以上或重傷2 人以上的工傷事故;

(3)一次直接損失30 萬元以上,或重傷(死亡)3 人以上的火災事故;

(4)其它社會影響較大,造成嚴重後果的重特大車輛安全事故。

2、事故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 、119 、120 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向領導小組彙報。道路交通事故按《車輛事故統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上報相關部門。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A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操作人員姓名等;

B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C 、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D 、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E 、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繫電話。

(3)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3、現場處置制度

(1)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駕駛員現場處置方法:

A、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B、立即搶救。停車後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並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C、現場保護。保護現場的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D、保護方法。尋找現場周圍石灰、粉筆、磚石、樹枝、木杆、繩索等便利器材,採取措施,積極施救。因搶救傷員需要搬動現場物品的,應如實記錄並標明位置。設置保護圈,阻止勸導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或繞道通行。

E、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託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後向本企業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在接到發生重特大事故報告後,應及時報告公司領導並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並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後及後勤保障工作。

(3)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採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4、事故處理制度

(1)重特大事故發生後,公司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並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2)重特大車輛安全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後,除國家公安、勞動、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公司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3)重特大事故發生後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

車輛應急預案11

為有效應急處置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確保事故處理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2.負責發佈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3.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4.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5.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後處理。

6.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狀況;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繫組: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狀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醫療救護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繫,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3.專業搶救組:主要任務是組織本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如

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4.後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5.警戒維護組: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説圍觀者離開現場。

6.善後處理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並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後,校園校長及全體領導應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

(三)有序的施救工作。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後,校園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應組織校園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無論出現什麼性質的交通事故,校園都務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縣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車輛應急預案12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整合公司資源,提升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保證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安全地開展,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公司、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公司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3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組 長:***

副 組 長:**** **** *** ***

成 員: 部門、單位和項目部負責人

2.2職責

2.2.1 組長:負責提供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所需的資源;負責在事故發生時啟動應急計劃,指揮救援工作,並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2.2.2 副組長:協助組長安排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負責實施應急計劃的培訓與演練。

2.2.3 成員:負責實施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事故現場的保護、無關人員的疏散、醫療機構的聯繫、傷員的運送,事故善後工作等。

3 應急響應

3.1 應急處置

3.1.1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同時應彙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

3.1.2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很輕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1.3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交通管理部門,保護現場,同時應彙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3.1.4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又找不到其他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利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後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等進行標劃。當事人可以利用石塊、磚頭、白灰等物品在地面進行明顯標註。

3.1.5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2信息報告

3.2.1 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3.2.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3應急啟動

預案啟動後,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傷員、保護財產,根據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相關人員、救助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

3.4善後處置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由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公司領導小組決定,並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相關部門應按照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恢復應急準備狀態。

4應急資源

公司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車輛交通事故的應急工作,同時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衞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4.2其他資源

公司要保障交通事故處理所需經費。主要為應急機制、救援、醫療救治、應急裝備器材、專業應急隊伍訓練和演習、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公司財政部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報警電話:

公安報警:110 交通報警:122 急救電話:120

公司電話:

公司總經部電話:

公司安保部電話:

客車公司電話:

5控制要求

5.1預案演練

5.1.1 各單位組織不同類型的交通事故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專業隊伍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

5.1.2演練形式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採取桌面演練、專項演練、全面演練方式實施。

5.1.3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並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5.2培訓

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各有關部門以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將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的課程列為培訓內容,增強相關人員對交通事故的應急意識,提高防範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各應急成員部門、聯動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指揮員、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及專業應急力量的培訓和日常培訓,不斷提高預防和處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車輛應急預案13

為維護廣大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妥善處理我單位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減少交通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職責追究的規定》等法規的規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帶給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忙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集團公司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集團公司總經理任組長,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公安處處長任副組長,公安處、安質部、工程部、工會生產保護部的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我單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公安處,並安排有關人員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級項目部分別成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明確人員和職責。

三、接警處置

值班人員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報警後,應立即報告集團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緊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並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由組長或副組長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組織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二)迅速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彙報簡要案情及後果,並根據事故現場狀況,商請衞生、保險、交通、消防等部門予以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閉、保護現場,必要時能夠申請當地交通主管部門中斷交通,但應設立明顯標誌,標明車輛通行路線。

(四)採取搶救、滅火等緊急措施。搶救傷者應儘量就近、集中,屍體轉移應注意停放條件。

(五)監護當事人,尋找並調查證人。

(六)確定指揮員指導現場勘查。

四、現場救護

1.現場救護領導小組及分工

組長:1名

副組長:1-2名

組員:相關部門及現場施工負責人

人員分工:組長負責事故總協調和現場的救助指揮

副組長負責現場救治及送往醫院途中的防護

財務科負責醫院費用的押金的支付。

辦公室負責聯繫醫療機構。

其他人員負責具體工作。

2.現場急救隊

各單位、各級項目部成立現場急救隊,隊長由單位主管領導、項目經理主任擔任,主要成員應包括工班長、醫生、麪包車司機。人員數量3~5名。

3.現場急救藥品及醫療器械

現場衞生員務必配備擔架、簡單止血包紮物、氧氣袋等醫療器具,施工現場應配備車輛,值班室和隧道內施工現場應配備電話(橋樑等其它施工現場也應配備必要的通訊設施)。

4.各單位單位急救醫院考察

各單位、項目部對就近較好得醫院進行考察,並記錄醫院的急救聯繫電話。

5.人員急救實施程序及事項

(1)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人員應及時組織現場其他人員臨時救護,並進行聯繫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洞口,同時用有線電話通知單位或項目部的值班人員,再由值班人員及時上報人員搶救領導小組,啟動人員傷害預案程序。

(2搶救領導小組人員組織進行搶救,衞生員及時帶上擔架和醫療器械趕到事故現場急救。

(3)辦公室人員在接到通知應及時到醫院或電話聯繫急救手續,並派出車輛到事故現場迎接,如受傷人員狀況嚴重應聯繫醫院急救120救護車。

(4)財務人員及時到醫院辦理住院手續。

五、組織指揮現場勘查

指揮員到達現場後,首先務必迅速全面地瞭解現場狀況,聽取先期到達現場的民警和有關人員彙報,對事故發生的性質、案件性質、現場範圍、現場中心、現場是否發生變動和破壞,以及有無必要對現場採取警戒、封閉或其它緊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決定和決策,然後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如下分組分工,並開展現場勘查工作:

(一)現場保護、交通指揮疏導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人員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保護現場不受破壞,指揮車輛有序停放等待或繞道通行。

(二)傷、亡人員搶救組:由集團公司門診所醫護人員或各單位衞生醫護人員,負責急救並把傷員儘快送往就近醫院搶救,屍體妥善保存停放。

(三)現場勘查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幹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對事故現場的痕跡、物證進行拍照、測量、提取、勘驗、製圖和記錄等工作。

(四)調查訪問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幹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走訪事故知情人和見證人,收集證人證言,監護當事人。

(五)後勤接待組:由總經理辦公室或各單位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根據實際需要,在有關部門的領導下,負責交通調度、後勤安排,接待受害者親屬等後勤工作。

現場勘查工作結束,經核實無誤和指揮員同意,應抓緊清理、撤除現場保護措施,恢復交通。

六、組織臨場討論

現場勘查工作基本結束後,指揮員應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臨場會議,根據實地勘查和現場調查所得材料,對事故案情作出分析決定。根據臨場討論會的結果,指導有關部門開展下一步工作,如認為勘查不詳盡,應及時進行補充勘查。

七、書面報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後果的狀況下,儘快擬出事故狀況的書面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向上級機關報告。包括對現場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評價。

八、指導交通事故職責認定和善後處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後,協助當地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按法定程序,組織公開聽證,公開、公平、公正地對事故職責作出認定,依法處理交通事故職責者,用心、穩妥地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後果進行善後調解。

九、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公安處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應急預案14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是集生產、銷售一體化服務的企業,貨物運輸主要採用公司的運輸車輛,公司共有解放運輸車輛,叉車輛,小型轎車輛,駕駛人員名,各種車輛出車頻繁,在運輸過程中易發生交通事故,從而引起人員傷忙、火災等,按照事故類型可分為交通事故、自燃事故、被盜、被搶事故,因此車輛安全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

風險分析結果:

(1)交通事故

車輛本身機械故障,機件失靈(特別是制動和方向的存在問題),剎車抱死、跑偏或剎車片損壞,輪胎磨損嚴重,車輛超期服役,維修保養未及時做好;

車廂中人貨混裝、貸物超載;

駕駛員的駕駛技巧、經驗,行車安全意識、精神狀態,路況熟悉度,不良習性後的駕駛,如酒後駕駛、超速行駛;

夏季炎熱高温,冬季低温乾冷,雨季、颱風季節、低温結冰等惡劣氣候。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交通事故。

(2)自燃事故

車輛漏電、短路、漏油等車輛質量問題容易造成車輛自燃起火;夏季時,將車放置陽光底下暴曬,例如:將一次性打火機放在儀表台上,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

夏季高温天氣,冬季乾冷的天氣,都易造成車輛發生自燃事故;導靜電接裝置失靈;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自燃事故。

(3)貨物丟失運輸過程中貨物被盜、被搶;駕駛人員麻痺大意,車廂門未鎖好。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1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公司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1.2堅持時間就是生命的原則:事故發生時採取最快捷的方式實施應急救援,同時上報應急總指揮、副總指揮,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2.1.3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充分處用當地事故應急救援的各種資源,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結構及職責

3.1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見綜合應急預案。

3.2現場處置小組及職責

3.2.1現場處置小組成員:賀駛員、押運員。

職責:

(1)根據事故情況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上報部門安全管理人員,同時向當地110或122報警,説明事故概況及現場應急情況;

(2)就地搶救受傷人員並向當地120求救;

(3)及時疏散現場圍觀人員及車輛,並設置警戒區。

(4)採取合理措施控制火災事故擴大,若無法控制時立即向當地119報警。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嚴把司機進公司准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4.1.2每班必對駕駛員三檢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必對滅火器,安全錘、車內設施是否有拆改進行檢查;

4.1.3每班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信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4.1.4嚴格按規定對車輛實施保養、檢修、年檢,堅持運輸“三檢制”,確保車況完好;

4.1.5每月對線路檢一次,對重點車輛及駕駛員的行車、操作、情況處置進行檢查;

4.1.6每月根據不同形勢要求季節特點,對駕駛員進行兩次安全培訓教育;

4.1.7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培訓,增強員工安全行車意識及車輛自燃事故的應對處理培訓。

4.1.8每年對運營駕駛員進行24小時脱產安全培訓教育;

4.1.9對事故多發的駕駛員(重點人)進行重點教育培訓,並記錄在案;

4.1.10開展經常性、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

4.1.11夏季天氣炎熱,車內温度高,為防止車輛和運輸易燃物品車輛自燃現象的發生,應儘量將車停在陰涼處或定時對車倆灑水降温。

4.2預警行動

駕駛員途中發生事故後,第一時間打電話報警,同時組成現場處置小組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以防事故擴大,並上報公司應急指揮辦公室,辦公室判定事故的大小,立即上報公司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5.信息報告程序

5.1報告程序流程圖

5.2應急指揮辦公室24小時電話為:0391-72xxx

5.3報告程序

發生交通事故,應根據事故情勢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要進行事故報告工作:

一般事故的,駕駛員直接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和報交警處理,辦公室人員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報告。

較大以上事故的,駕駛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向119、120、110、122報警,同時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辦公室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接到報告後立即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啟動應急預案後根據事故級別確定響應級別,按綜合應急預案規定的方式上報。

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車號、事故簡述(事故類別、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發展趨勢),現場處置和救援狀況等。

6.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6.1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⑴把車輛移至安全地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在車後放置危險警示標誌,撥打122報告交警大隊,協助事故現場的清理。

(2)檢查傷亡人員,死亡人員用草蓆塑料布等可遮蓋物覆蓋屍體,對受傷人員馬上進行搶救,傷勢重者馬上攔截過往車輛送至醫院搶救,靠近市郊的馬上打120電話,讓醫院派救護車進行出車搶救。

(3)如無車輛應急搶救,可用手機及相機對現場拍照取證保留,或者用石灰繩索等標記傷員位置及肇事車輛的位置,然後動用肇事車輛搶救傷員。留守人員看護現場,並搶救物資。

(4)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傷員位置、各種碰撞碾壓痕跡、剎車拖橫、血跡等。保護材料可就近尋找,如石灰、繩索、樹木、石頭等,禁止其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待交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5)應急救援人員到現場後按相應職責進行處置。

6.2自燃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車輛拯救:初起火時,駕駛員可使用車輛上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在情況允許的條件下應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有可能的情況下卸下車上貨物。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救援人員協助救援:救援人員到場後,應在能力範圍內對傷員進行救治,或協助相關部門轉移傷員。救援人員可使用滅火器對起火車輛進行滅火。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6.3被搶、被盜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人員應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被搶、被盜狀態、各種被搶被盜痕跡,記清搶劫人員的面貌特徵等。待出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滅火器、消防鏟、滅火沙、危險警示標誌、醫藥箱、手套、手電筒、常用藥物等等。

由公司運管部門保存好公司上述物資,交通拯救物資另外有車輛、隨車工具等。

車輛應急預案15

1.1為了建立、健全×××公司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確保機動車輛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程序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公司人員生命安全和物資安全,特制定《×××公司機動車輛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1.2工作原則

1.2.1以人為本,科學高效。把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安全和減少公司財產損失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建立科學、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切實加強應急處置人員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機動車輛事故(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2預防為主,平戰結合。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把預防機動車輛事故(事件)作為應急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成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預測、預警、預防工作。

1.2.3依法規範,果斷處置。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工作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一旦發生機動車輛事故(事件),要依法果斷處置,嚴防事態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機動車輛突發事故

1 (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1.2.4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認真貫徹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為主的原則,把統一指揮和各部門分工負責緊密結合起來。

1.3本預案規定了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的組織、程序、方法和要求,適用於公司所管轄範圍內車輛事故(事件)應急處置行動。

第二章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領導機構和職責2.1.1領導機構

成立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物流園區副總

副組長:市場部主任、綜合辦公室主任

現場總指揮:物流園區副總、綜合辦公室主任、市場部主任

成員:綜合辦公室、財務部、市場部、招商部、信息部、第三方物流部

2.1.2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遵照“先救人後救物,局部服從大局”的原則,統一組織領導處置工作;制定事故處置措施,按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妥善做好傷亡人員安撫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

2 理工作,通報事故情況。

組長:全面負責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召開會議,分析事態發展趨勢,適時調整處置措施;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搶險救災工作情況。

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召集協調各相關部門、人員;調整處置力量,落實處置措施;及時瞭解、掌握事故搶險進展情況;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成員: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及時趕赴現場,參加處置工作。

2.2日常辦事機構及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物流中心副總經理兼任。主要職責是傳達或下達領導小組的指令,調查報告救災工作情況,協調各方關係。

2.3現場總指揮及職責

(1)現場總指揮:現場總指揮職責:現場總指揮是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派出的進行現場應急處置的現場指揮人員,由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組或副組長擔任,全面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2)現場總指揮職責: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迅速組織搶救傷員,維護現場秩序,保護國家及公司財產;做好事故報警、傷亡人員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第三章有關應急預案

3.1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機動車輛在行駛中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同意後,啟動本預案。

3.2.1事故初期措施,報告及現場保護

發生機動車輛事故(事件)、要求駕駛員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發生人員傷亡,首先搶救受傷人員。

3.2.2事故報告

發生機動車輛事故(事件)後,當事人應立即報告交警、保險部門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交警部門電話122;保險公司電話95518機動車事故(事件)報告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聯繫電話、報告人;(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採取的措施。3.2.3事故現場保護

當事人和責任單位在第一時間內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必須負責保護事故現場。

3.2.4對事故對方當事人逃逸的舉報事項

發生事故、對方當事人逃逸的,本單位當事人及隨行人員應記清對方車型和車牌向交警部門舉報。

3.3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處置程序3.3.1重大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的處理

組長或組長指定的現場總指揮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迅速主持應急處置工作,召集相關成員,制定處置措施,並隨時向領導小組通報情況。配合上級應急部門開展應急處置。

3.3.2人員傷亡事故的處置

發生機動車輛事故(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的,要求駕駛員或隨行人員應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積極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現場移動的物品,應設明顯標識,同時按3.2.3條規定處置。

3.3.3一般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的處置

發生一般機動車輛事故(事件),如果沒有人員傷亡但有較大財產損失,則必須報警,在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人員到位勘查現場後,由交警指揮撤離現場,恢復交通。

3.3.4輕微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的處置

發生輕微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發沒有人員傷亡,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當事人雙方對事故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事故時間、地點、當事人雙方姓名、聯繫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證號、碰撞部位並共同簽名,經責任單位主管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如有爭議,必須報警。

3.3.5機動車輛自燃事故(事件)的處置

5 機動車輛發生自燃事故後,駕駛員應立即將車輛靠邊停放,關閉發動機,迅速取出滅火器或衣物,按照正確的使用方法進行滅火;火勢兇猛,一時無法撲滅,有可能造成車輛爆炸的嚴重後果的,應設定警戒線,疏散周圍羣眾遠離現場。同時報告消防、保險部門、保護現場。

3.3.6盜竊事故的應急處置

運輸過程中或抵達目的地後發現現金或貨物被盜,要求駕駛員或隨車人員應就近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同時報告本單位領導;在公安人員到來之前保護好現場,公安機關現場勘查結束後,清點核對被盜現場或貨物數目,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工作。

3.3.7搶劫事故的應急處置

運輸過程中發生搶劫事件時,要求駕駛員及隨車人員應保持冷靜,避免過激行為,伺機發出呼救信號或打110報警電話,在確保人身安全情況下,儘量拖延時間爭取救援。若搶劫行為已經發生,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救助傷者,同時保護好犯罪現場,配合公安部門做好現場勘查工作,積極提供犯罪嫌疑人員特徵線索協助破案。

第四章善後處置

應急處置結束後,公司車輛應急領導小組立即組織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清點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調查事故(事件)原因,查打安全隱患、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措施,

6 防止同類事故或連環事故發生,安撫傷員,穩定人心,迅速正常狀態。對傷亡人員,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做好善後工作。

第五章保障措施

5.1通訊保障

確保值班電話暢通,及時更新內部、外部相關聯絡人員的移動電話和固定通訊號碼,節假日和夜間要公佈和開通值班室電話。

5.2應急物品保障

根據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的特點,後勤部門要採購配備搶險處置人員所必須的口罩,手套、工具、滅火器、防毒面具、保安防身用品及藥品等物資,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開展。

5.3宣傳、培訓和演練

5.3.1利用宣傳板報、專題會議、培訓等形式,宣傳機動車輛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做好預防工作的必要性,從而提高司乘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切實做好應對機動車輛突發事故(事件)的思想、技術和物質準備。

5.3.2定期開展應急處置培訓,讓每個幹部職工明確自己在應急處置過程中的責任和任務,熟悉工作流程,提高應急快速反應能力,應急技術和自我保護能力。

5.3.3公司每年組織一次《機動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7 演練,提高按《機動車輛事故應急預案》程序開展應急處置的能力,確保機動車輛突發事故(事件)處置工作的順利展開。

第六章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動車輛事故應急預案》經公司批准後,下發各部門。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預案實施後的具體情況,及時進行完善和修訂,保證《機動車輛事故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6.2獎勵與責任

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消除重大險情的應急處置人員給予獎勵;對機動車輛事故(事件)負有責任的相關部門和個人,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公司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制定並負責解釋。6.4實施和生效時間

本預案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自公司總經理簽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