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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學聯考報考辦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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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青海招考信息網發佈的《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於2016年普通大學聯考報名工作的通知》獲悉,201x年青海大學聯考報名辦法如下:

青海大學聯考報考辦法參考

報名辦法:

1. 報名工作由考區招辦負責。户口在就讀中學所在州(縣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由所在學校報名初審,再由考區招辦複審;省內跨地區就讀高中畢業生回户口所在州(縣市)招辦報名(西寧市四區內户籍的應屆畢業生在就讀中學報名);往屆高中畢業生和省外就讀高中畢業生到户口所在州、縣(區市)招辦報名。

省內應屆高中畢業生不準在非户籍地報名;往屆高中畢業生不準在補習學校或原畢業中學報名;省外就讀高中畢業生不準在省內中學報名。否則將取消考試或錄取資格。

同一考生在不同考區重複報名的,要取消考試資格。

報考“對口高職”的應屆中職畢業生在就讀學校統一報名,由學校負責資格初審,由學校所在轄區招辦複審並安排考場;往屆中職畢業生到户口所在地招辦報名。

2. 考生須提供的報名材料:户口簿、身份證、就讀學校的證明(證明是否應屆高中畢業生、高中學考所有科目是否考完、能否畢業)、家長單位證明(在青大學聯考資格審查用)。往屆生還要提供補習學校的證明(在家複習的由家長單位出具)、往年在我省參加大學聯考的`檔案(含報名表、資格審查表、高中學考成績單、高中階段學籍檔案紙介質材料等)。

報名時現場採集考生電子照片(免冠、半身、白色背景、彩色、證件照格式)。嚴禁翻拍照片、嚴禁粘貼家長提供的電子照片、嚴禁複製學考庫照片。因高校錄取時正值夏季,為展示形象,考生最好着單衣拍照。現場採集的電子照片要與高中學考庫、省外就讀高中登記表、户籍庫的照片核對,不一致者按冒名(充)報考處理。在考試錄取中一旦出現冒名(充)者,由考區招辦負全責。

被高校錄取的新生用身份證號註冊,考生要準確填寫、細心校對,否則將會造成學歷認證信息不一致、不能正常畢業等諸多問題。

3. 省、州、縣在省外集體辦高中班學生的報考資格,按照責任機制由辦班單位負全責,登記號已由省招辦統一編定後發至各考區招辦,考生從考區招辦查詢並填寫到《大學聯考報名登記表》上。

省內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的《大學聯考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户口簿由所在中學收齊後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集中審查蓋章;往屆高中畢業生、省內跨州(市、縣)就讀高中畢業生、省外就讀高中畢業生的《大學聯考報名資格審查表》、户口簿由考區招辦收齊後到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審查蓋章。最後由考區招辦做出複查結論。

4. 已報名大學聯考生的基本信息要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內容為:姓名、畢業中學、加分投檔條件、限報類型、考生父母及單位。公示方式為:省招辦在《青海招考指導》、青海招考信息網上公示我省赴省外就讀高中應屆畢業生名單、享受加分投檔資格考生名單;報名點學校對初審合格名單公示;考區招辦對複審合格名單按報名點分開打印後公示。

要嚴格享受加分投檔條件考生的資格審核,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原則,落實加分投檔資格審核工作責任制。省招辦、考區招辦及中學要詳實、準確、及時公示考生的加分投檔條件,包括:考生姓名、所在中學、加分投檔項目、相關佐證材料,以及審核單位、審核人員名單等。要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嚴肅處理加分投檔資格造假事件,對相關人員實施責任追究。

(四)市、州招考辦對轄區考區招辦、中學的大學聯考報名工作做好指導、督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