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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實習報告

欄目: 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8.96K

在現在社會,報告的適用範圍越來越廣泛,通常情況下,報告的內容含量大、篇幅較長。那麼報告應該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院實習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法院實習報告

法院實習報告1

  實習目的:

為了深入司法實踐工作,瞭解庭審的全過程,體驗司法工作的日常事務,將自己在學校中所學的理論運用到實踐中去,加深對理論的認識,培養自己的法律思維,為以後更好的適應社會,適應所從事的工作打下夯實的基矗

  實習時間:

20xx年2月18日—20xx年3月18日

  實習地點:

xx市人民法院

  實習單位和部門:

xx市人民法院民三庭

  實習內容:

整理卷宗,登記案件信息表,做庭審筆錄,擬寫審理報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一、實習過程與體會

20xx年2月18日到3月18日我在xx市人民法院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實習,雖説是短短一個月的實習但是卻讓我感受頗多。

我被分在了民三庭,民三庭作為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主要負責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離婚案件,交通肇事案件以及其他一些簡單的民事糾紛。而我的主要任務就是協助書記員和法官的工作和一些瑣碎的工作,比如:整理卷宗,登記案件信息表,做庭審筆錄,擬寫審理報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整理卷宗是從事法律工作最基本的內容,它看似簡單其實不然。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它不僅要遵循一定的順序,同時還要掌握整理的技巧。在整理過程中需要把案件的情況寫清楚,這也是一個不能馬虎的環節,稍有差錯就得重新返工,所以每次填寫我都十分認真,填寫完成後都會讓書記員幫我檢查並指出錯誤。剛開始我也很慌亂,翻過來翻過去,自己都有些亂了,但這是熟能生巧的活,幹得多了也就熟練了。在書記員的指導下我基本上能夠獨立的整理卷宗,為書記員減輕了一部分的負擔,當然這也極好的訓練了我的耐心與毅力。看着一份份卷宗的完成我有了小小的成就感。

基層法院的案件比較多所以經常有旁聽的機會,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案件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一定的瞭解,知道了審理民事案件的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這和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是完全不同的,民事案件最理想的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雙贏同時又符合法律的規定,這一點就對法官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紮實功底,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參加了幾次庭審,對於庭審過程有了更深層次的瞭解。平常只是侷限於書本的知識並沒有真正觸及庭審,即使是模擬開庭也始終不能與真正的庭審相提並論,這讓我從抽象的理論真正與實踐得到了結合,很受啟發。

做庭審筆錄是一項比較艱鉅的工作,也是對我的一個考驗。庭長為了鍛鍊我,讓我從最簡單的做起,記錄離婚案件。離婚案件的三要素,婚姻關係,子女的撫養,財產的分割。剛上手時很是緊張,害怕跟不上庭審的進度,可是庭長對我很照顧,看我沒記完就會等等我,在大家的幫助下我完成了我的第一次庭審筆錄,雖然困難點但是還是很欣慰的。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庭後我找到庭長為我指導,我知道了自己的的缺點是理論—功底欠缺還有就是缺乏鍛鍊。有了這次經驗我也敢於挑重擔了,開始記錄一些交通肇事的案件,對於其中的法言法語我不是很瞭解,所以只能課下做功課,瞭解相關的法條,加強自己的理論基矗最讓我感到難忘的是庭長讓我擬寫判決書,剛剛參加的庭審就派上用場了,庭長告訴我寫判決書應該注意的事項並給了我幾份模板讓我參照。前邊的都是固定的格式,需要發揮的是:經審理查明…和本院認為…這是核心和根本,也是讓當事人心服口服的依據,必須謹慎措辭,有理有據,有法可依。寫完以後我交給庭長,庭長仔細閲讀後給我指出了不足之處,並給我講了寫判決書的精華之處,使我受益良多。

審理報告也是如此,這次庭長只是給了我一份模板讓我自己琢磨,我按照模板依貓畫虎地寫,有了寫判決書的經歷再寫審理報告不再感覺那麼棘手。雖然兩者不能全盤套用,但是畢竟有相似之處,對於文字措辭我也有所把握。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寫完了審理報告,交給庭長,他説有些進步,這對於我來説是極大地鼓勵。擬寫判決書、審理報告,其中有些門道是可以被看穿的,既要簡練得當又要有理有據,當然這也不是一日之功就能練就的。

通過這次實習,我明白瞭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尚未真正步入社會的學生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做事要先做人。作為一個實習生,我們不僅只是把領導交給我們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積極的態度,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地有所收穫。沒人誰會去督促你該怎麼樣做,只能靠自己在細小的工作上積累經驗。無論是跟領導、同事、律師還是當事人接觸,都要端正自己的態度,擺清自己的位置。在這個過程中我還學會了許多法言法語,結實了許多法官律師老師,他們對於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在法院不僅能學到專業知識和做人的道理更讓我知道了人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提高。都説走法律行業是條不歸路,但我想中國法律界的春天也即將到來,因為人們的法律意識正在不斷增強,中國的法制建設進程也在不斷前進,相信用不了多久中國的法律界就會有更高水平的發展。

二、問題與不足

當然在實習中我也看到了自身存在很多問題,不僅需要在理論上更加紮實地探索而且還要在實踐中不斷熟練積累經驗。由於理論與實際脱節,更多的是需要我將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我想隨着年齡的增長和閲歷的增加我會慢慢成熟起來。同樣,我也發現了法院存在的問題。

1、庭審有些走過常在旁聽中發現有些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符合簡易程序的規定但是法庭卻沒有適用簡易程序,仍然走的是普通程序。如此看來這對於司法資源是一種嚴重的浪費而且對於當事人也是不利的,因為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的審理期限是不同的,適用簡易程序當事人可以更快地解決爭議,減少一些損失。

2、久調不決問題嚴重。為了構建和—諧社會,如今法院大力倡導調解優先,於是出現了久調不決的現象,更有的法院還給法官下達調解率,作為目標責任制考核業績。所以法官對案件,不願意判決,願意當事人撤訴或調解結案,對當事人不願調解的案件,久拖不決。

3、現有的法官素質仍有欠缺。如今在庭審一線工作的不乏一些退伍軍人,他們本身法律素養不高,並非科本出身,對於法律的理解仍舊存在偏差,更多的是憑藉經驗。那麼想更好地駕馭法庭也有一定的困難,當然這對於經濟發展後的審判工作提出了挑戰。我們不可否認他們的功績但是對於他們法律水平的提高仍是值得高度重視的問題。

4、執行問題仍然很難。在實習期間目睹了許多案子有了判決卻仍得不到應有的賠償。我也諮詢了許多法官,與他們交流中我發現這是一個一直存在的問題———執行難。究其原因,並非一方面,有法律自身存在的問題,有法官的職業素質當然也有當事人自己法律素養的欠缺。判決書是法官基於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想要真正讓當事人獲得實惠就要依靠執行工作,可是執行工作卻仍是令人堪憂…

對於以上問題我想提出自己的一些拙見:

1、法庭應當嚴格的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對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要求來審理案件,以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對於法庭沒有按照相關規定適用簡易程序的,當事人或者訴訟代理人可以要求法院予以使用。只有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並重才能保證判決的性與正確性,才能做到以理服人。

2、法院應當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的方針,不能久調不決,取消法院把調解率作為評優指標的一個方面。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平等的基礎上自願進行協商,充分表達其真實意思,法院主要是起主持和召集當事人進行協商的作用。這樣才能保證當事人權利的同時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

3、法官隊伍的建設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對於法官隊伍的建設可以積極採取多種手段,加強法官的學歷教育,提升法官學歷層次,組織法官參加各種培訓,進行崗位練兵,提高職業技能。

4、解決執行難的問題,應該建立高素質的執行隊伍。如今對於執行人員提出來更高水平的要求,不僅要能吃苦耐勞,更要有智有勇。執行員的選任應當通過法定的任命程序,同時對執行人員要及時地、不斷地進行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只有建立一支素質過硬的隊伍,執行難才有希望得以解決。

三、成績與收穫

在法院的實習使我懂得了許多,作為一個將要從事法律行業的人,首先要具備最基本的素質———認真。不論是整理卷宗還是寫判決書,都是馬虎不得的,否則不僅給當事人造成損失,對於司法資源也是一種浪費。在這期間,在庭長和書記員的指導下我能夠獨立的進行一些工作,如:整理卷宗,記錄庭審筆錄,擬寫判決書等。小活也是能鍛鍊人的,在整理的過程中也逐漸培養了我的耐心與毅力。同時我也深刻體會到只有具備了紮實的法律功底才能將案件分析清楚,從而給當事人一個滿意的答覆而非單純的靠經驗。在實習期間,我覺得我的專業知識得到了提升,能力得到了增強,也得到了大家的認可,讓我非常有自豪感,也讓我體會到了一個庭就是一個家庭,大家互相幫助共同將案件做好。實習生活對我有很大的影響,改變了我很多想法和思維,我想我會受益一生的。

法院實習報告2

一、日常工作

(一)整理案卷

自20xx年6月29號至20xx年7月24號在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法院實習,實習之初我們一行四人進入執行局,執行局正在進行積案的清理工作,我負責填寫封面正、副卷,卷宗目錄正、副卷,恢復執行審批表及備考表,忙完一個星期,執行局清理積案初步工作基本完成,由於下一步工作方案還未制定出,故繁忙的工作暫告一段落,因此執行局實習人員過多,在筆者自願的條件下獨自一人留在執行局繼續執行局的實習歷程。從第二星期開始工作明顯減少,甚至沒有,在刑庭的請求下,筆者暫時性地參加了刑庭繁忙的工作,但是仍然屬於執行局,在刑庭通過填寫刑事一審案件正卷目錄瞭解到了很多辦案程序,見識了很多法律文書。

(二)法庭旁聽

執行局清理積案初步工作基本完成之後,閒暇時間比較多,除了在刑庭做了兩天事其他的時間就自由安排,這就方便的到法庭旁聽,通過法庭旁聽及之後閲讀庭審筆錄初步掌握了庭審程序。

(三)交流

實習後一段時間不僅我的閒暇時間比較多,我的指導老師們後段時間也基本上在閒暇中度過,自然而然地交流就相應多了起來,有時候法官們的一些爭論讓我們打開眼界,他們不僅關注時事問題,還更加註重法理的分析,他們評論時事問題的角度新穎非一般人所能及,他們分析法理的透徹非一般人所能理,他們對社會制度應然、實然的分析、爭論不禁會引發我們這些法學初學者深深地思考。有時候我只是靜靜地聽,但有時候他們的話語會以我為中心,以增進我的知識為目的,通過與他們的交流,我得到了很多啟示,下文將逐條分析。

二、法院困境

通過一個月的實習,筆者對法院困境有了初步的認識,下面主要從四個方面展開闡述:

(一)立案困境

我們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四款明確規定了起訴四個必備條件,同時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由此可見,我國民事訴訟法對起訴設置了最低限度的門檻,只要求原告身份合適,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及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及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為保障人民行使起訴權奠定了法律基礎。

但是在實踐中立案門檻顯著高於立法立案門檻,以江夏區人民法院一執行案例為例,因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而裁定中止執行的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因發現被執行人有執行財產而申請執行,立案庭不予直接立案,要求申請人到執行局簽字再予立案。

但是,民俗訴訟法的起訴四個必備條件的規定在維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的同時也給法院帶來困境,由於立案門檻比較低,眾多的社會糾紛紛紛湧向法院,導致法院超負荷運載,法院在依法立案與社會現實之間難以抉擇。

(二)行政干預司法

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而制度建設在法制假設中處於重中之重的地位,搞好法制的制度建設,實行法治,拋棄人治是人之所向。實行法治要求一切在法律的統治之下,是法律的統治而不是用法律的統治。

法治建設要求法院依法辦案,嚴格依法辦事,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然而,在我國特殊的體制下,法院很難完全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在現實中政府文件、領導人的講話決定法院判決據我國的例子屢見不鮮。行政干預司法仍然極為嚴重,不是法律的統治,而是在用法律來統治。

行政干預司法加大了法院工作難度,依法理法院要嚴格依法辦案,法律就是法院的“聖經”,但是行政干預使法院工作有了兩個指導,法院到底是按照法律辦案還是依照政策辦案在考驗着法官們。依法辦案就會違背“聖旨”,依政策辦案將打亂正常的法律工作秩序,民眾缺乏預期,法律工作者也將失去往日的工作激情。

(三)法院嚴抓政治工作

法院工作者的職業素質普片低下在我國現階段是不爭的事實,退伍軍人進法院、法院幹部職工子弟留守法院等在前些年競相火熱登場,但是,從江夏區人民法院瞭解到,我國法院如今仍然重點抓政治工作,忽視了對法院法律工作者的基礎法律教育以及法院法律部門職業能力教育,這也為行政干預司法提供了“良好的思想氛圍”。

法院是法律的殿堂,是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糾紛的法定場所,那麼法院法律工作者應該把學習重心放在法律相關知識的學習上,其他國家機關也應該積極引導,鼓勵,督促這一學習,而恰好相反,政治思想工作成了重點,而把極為重要的基礎法律教育以及法院法律部門職業能力教育晾在一旁。

(四)法官壓力大

如今,法官辦案不僅要依法,而且還要照顧廣大人民羣眾意見,(實習報告 )更為重要的是還要與政客的意見相差無幾,法官承擔着沉重的法律責任、社會責任及政治風

險,在辦案過程中承擔着本不應該承擔的多重社會責任、政治風險。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就要求,各級法院審理案件都要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出發,明顯違背“以法律為根據,以事實為準繩”的辦案基本原則。

房屋執行問題更加反應了法官辦案的難度,最高院明確規定,被執行人只擁有一套房屋的,此房屋不能成為執行標的物,儘管法官可以依此辦案,不執行此標的物,但是法官常常會感到良心不安。假如被執行人欠債權人幾十萬債款不還,其擁有一套幾百萬的房屋又不能被執行,法官依“法”辦案,但往往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

(五)心理落差

理想與現實的差異、失去的與擁有的差異使部門法院人事感到有很大的心裏落差,依法理,司法權力是幾大重要國家權力之一,應當有與其法理地位相一直的相對獨立性,但是,在我們法院系統,這種獨立性很少會體現出來。同樣,在我國過去法院對外享有極高的威望,法院要執行案件可以用很多強制手段,案件的執行率之高讓人望塵莫及,而如今案件執行難問題已越來越突出,很多以前用的強制手段如今只能成為執行員思想裏面的東西。

法院實習報告3

今年暑假期間,我在雁塔區人民法院西影路法庭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暑期實習。首先,我先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雁塔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在此次實習期間,我能夠認真自覺的遵守法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按照法院對我們實習同學的要求,做好各項相關工作;並且認真,務實地完成了領導和法院其他老師交予的各項工作,得到相關領導及老師們的一致好評.同時,在實習過程中,我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深有感觸。

此次實習,我主要是在西影路法庭協助工作,同時我也經常參與旁聽其他民庭的開庭審理。在實習中,我以明確的目的和端正的態度參與到工作中,努力地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平常的工作中,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這次,如此近距離地接觸到法院的一線執行工作,通過旁聽庭審,合議,聽證會,以及閲讀案卷,草擬法律文書,會議記錄等,使我對法院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瞭解,熟悉了審判工作的程序,獲得了大量相關專業知識的實踐經驗,更重要的是通過在民庭的實習我熟悉了民事訴訟程序及其相關的組織、準備工作,掌握了相關的法律文書的寫作要求和技巧,為下學期開設的民事訴訟法學課打好了基礎,也取得了較好的實習效果。我更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老師們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達到了實習的目的.

在此次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侷限性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以致用"這四個字的含義是多麼深刻。儘管如此,在民事庭的這一個月的實習中,我以自己有限的知識,發現並關注了幾個問題.

首先,是離婚案件的數量在持續不斷的增加。隨着改革開放後經濟的不斷髮展、法律的不斷完善以及人們觀念的不斷革新,婚姻自由已經深入民心。廣大人民不僅充分理解了婚姻自由的實質同時也用法律武器捍衞自己的婚姻權利。因而,近幾年來離婚案件比例大幅度上升。起訴離婚的原因不外乎有:①性格不和,感情質量下降。具體説來,即由於雙方工作壓力大,平日奔波於工作,彼此缺乏交流。②一方追求腳步不止,而另一方停滯不前,造成落差。③由於對於金錢物質支配方式觀點相左相導致離婚。④婚外情的增多等四個。這些問題共同造成離婚數量的增加,同時因對孩子撫養權、財產分配不均等問題的爭執使得來法院起訴離婚的案件也在不斷增加,在我們庭平均每天接受的離婚案就有2-3起。

其次,是勞動糾紛案件數量的上升。隨着我國近年來法律的不斷完善和法律的不斷普及,各種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勞動糾紛案件數量不斷增長。具體引起勞動糾紛案件的原因主要有兩個,①是用人單位起訴勞動者,其中起訴勞動者違約的案件佔很大比例;②是勞動者起訴用人單位,其中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佔絕大多數。這説明,在社會的進步下,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他們的法律意識較之以前都有了很大進步。

在這一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發現,雖然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也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仍然還有一些不足。具體説就是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或者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在給當事人發法律文書時,往往會遇到當事人不明白這些文件是做什莫用的;或者是我們下發的法律文書上要求寫的,當事人不會寫。致使我們開庭工作受到困難,甚至會遇到當事人的不滿與催促。這些問題讓我感到,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的含義、知道法規的具體意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我們建設法治社會才有希望。

這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是我走向社會的一座橋樑,為以後步入社會打好了基矗這是我人生的一段重要經歷。做事先做人,通過這次實習,我明白瞭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尚未真正步入社會的學生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法院的各位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他們就是我最直接的老師,他們的經歷和經驗都值得我去學習、體會和借鑑。這是我人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在此我衷心地謝謝我的老師們!

法院實習報告4

今年暑期遵照學校教學計劃,我們分別被統一安排至武漢市各基層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實習。本人很榮幸地被分配到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實習一個月。

武昌區人民法院坐落於武昌區沙湖地段,是一個成立時間較早的法院。從外觀上看,建築風格較為陳舊,規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麼宏偉氣派。走進裏間才發現,裏面的辦公設施較為簡單。幾面玻璃就就將一層樓分割成一間間辦公室。雖然簡單,衞生打掃得卻很乾淨,給人一種寧靜肅穆得感覺。辦公室裏面也佈置得體,桌椅書櫃、書籍資料擺放整齊,凌而不亂。逛完一圈後才發現,整個法院由兩棟大樓組成,前面是立案大廳和辦公用大樓。後面是審判庭,旁邊是執行局和後勤部門,中間都有走廊過道連通,整個法院看上去就像一個四合院。而正是這麼一個小小得去處卻處理了周圍方圓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的案子。我不禁感歎: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環境再好終究是為了工作服務的,既然工作已經得到了基本的保證再追求環境和條件的優越又有什麼意義呢?我頓時釋然,對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帶着這種敬畏感,我“闖”進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長,她將我領進最裏間的辦公室。辦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書記員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個多月的師姐。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輪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複,但我依然保持着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

開始工作的頭兩天法官就叮囑我要認真跟隨書記員學習,服從她的安排,因為大多數情況下法官都處於忙碌狀態,基本無暇顧及我們,只會再閒談交流中不時教導我們幾句。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並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第一件事就是裝訂卷宗,雖然聽起來很簡單,但其中卻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識。記得第一天,書記員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並給我講述了裏面各種文件的排列順序。由於挑選的案宗不夠經典,她只能大致講解一下,並讓我多看卷宗自己總結。我便翻閲了一件件已經整理完畢的卷宗。雖然每見案子具體上大相徑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訴訟文書大致上卻是一致的。經過反覆積累和鞏固我終於能熟練的獨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裝訂。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後,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為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後,我邊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後還負責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期間還經常打電話聯繫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來訪客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而在發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上面談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內容,真正掌握知識的應該是在參加庭審以及事後與法官們的討論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個月實習時間內我曾有幸幾次在法官們的帶領下參與旁聽。

接下來的第三件事就是旁聽給我的感性認識。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我想象中的庭審差別很大。可能是我歐美律政小説又或是電影看多了,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宏大、莊嚴肅穆的情景,與現實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審判庭是一個面積狹小、佈置簡陋的隔間,給人一種隨意的感覺。法官也與當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兩小時。後來從法官處得知這是一個臨時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當中。

幾樁案子下來,我感觸頗多。首先,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藉助人多勢眾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批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龐大。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審判庭這種正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臨當事人的責難。這實在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而上級的指示和干擾無疑又加劇了這種悲哀。最後,審理工作是可以靈活處理的。這與我想象中教條式處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訴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原告只有一個,即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個,都是小區業主。本來我認為此案會合並審理,因為這樣比較方便又簡便快捷,結果法官卻是一一進行審理的。在我的提問之後,我得到的解釋是,經調查這六位業主各持己見、互不統一,若是合併審理就會造成混亂很難控制局面,最後反而會影響審判工作的進行。這使我不得不佩佩服法官們的經驗豐富,表面上看起來法官與平常人沒什麼兩樣,可一到工作中就會發現他們的厚積薄發和機智靈活。然而我的另一發現就是合議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議,每次記錄都是書記員按固定模式從前面的審判記錄中抄錄一段話就完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另一種靈活處理。

第四件使就是審理過程中存在的重實體而輕程序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實體存在錯誤的情況才啟動再審程序,而很少又為了程序而進入再審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議的省略。我也經常耳聞目睹法官們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這種一味的追求辦事效率是建立在犧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當前我國仍然存在重實體而輕程序的普遍現象,從此事件中便可見一斑。在我看來,所有再現的知識法律意義上的事實,而非原始狀態的事實情況,審判上所能達到的只是法律事實,而不可能是原始狀態客觀事實。若干追求個案的絕對公正而犧牲整個民訴體系的程序利益將是得不償失的,更何況這種推測出來的法律事實也不一定與當時的客觀情況相符合。而只有通過公正的審判程序充分保護各方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保證作為定案根據的證據的確實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給訴訟參與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為社會公眾所認同和接受,形成社會公眾對國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們能儘快能走出這種誤區。

第五件事則是“終審判決不終極”的現象。申訴案件越來越多,上訴率高居不下,這使得法官們經常做重複工作,工作壓力也無形增大很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當事人不服判決,對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這種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的法律意識淡薄。一些案子在我們看來是非分明、輕而易舉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當程序,適用法律也毫無錯誤,當事人卻還屢次來法院申訴,而且直接頂到了院長、庭長上面去了。再者還有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的,有向政府告狀的,有要求人大進行監督的。也許那些人確實很冤枉,或者他們的確受到了不公正的判決,當然我們並不排除這裏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敗問題。但作為一個法院經過嚴格程序作出來的終審判決就應當具備其應當享有的權威性,否則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賴以存在的價值和作用。美國著名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曾經説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發揮、價值得到體現、精神得到推崇,每個社會成員應具備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與此相反,一個國家的司法體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執行難的問題。基層法院作為執行的主陣地,擔負着全國80%的案件執行。但基層傳統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緣關係使得基層法院的執行現狀並不樂觀,案件的實際執結率不盡人意。我雖然不在執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學曾在那裏實習,我們私下裏經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聽法官們提起過,所以還是又一定體會的。一個判決下來了,這個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義上的完結,只有等到判決的內容執行完畢才稱的上是完美意義上的結束。而我瞭解到的情況經常是判決內容得不到兑現。一些當事人為了逃避責任往往採取欺詐隱瞞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債、有的轉移財產,還有甚者連假離婚都敢用。這便不得不讓人擔憂法律的威嚴和公信度的問題。執行難是全國性的問題。其中的原因很多,有執行的環境問題,經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執行法官的素質問題。我想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可以從以下考慮。首先,改革司法體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復制度系統的平衡。具體來講就是解決司法獨立性問題,減少部門和地方對司法活動的影響,增強法院的抗干擾能力以及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統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對逃避法律責任、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行為的懲處力度,對於那些膽敢藐視司法權威的行為人,應當作為刑事犯罪來懲處,另外還需構建統一的信息平台使當事人無法逃避法律責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責任。其次,加強法院自身建設。執行難的問題,雖然有體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為因素,特別是法官辦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豈能正人,這是最基本的規則和道理。

最後談談我自身的問題吧。通過連日來的學習讓我有了一個深切的體會:理論知識掌握不夠,很多理論上的問題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夠理解的;實踐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會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錘鍊。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來。具體來講就是課堂上的教學側重理論知識的掌握,而對實踐方面卻很少涉及。這致使我們在實踐過程中經常捉襟見肘。很多情況下,一些司法操作過程中的小事對我們來説都很陌生,也經常使我們感到束手無策。還是拿整理卷宗來説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隱含的規律卻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頁訴訟文書都是有其合理的擺放次序的。因此在這裏説句題外話,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繫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實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我本人就從中獲益匪淺,所以我是非常支持這次實習的。

後來跟法官們溝通中我逐漸明白,這只是一個過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須在這些過程中點點滴滴的去積累。臨行前,法官還大發感歎説我們實習時間偏短,要我們下去多找機會鍛鍊。因為法律實踐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它不斷將理論知識運用於實踐當中,然後從實踐中得出新結論並重新指導實踐。不用説實習一個月,就算實習一年半載都還遠遠不夠。

而我真正得益於這次實習的卻是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法官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正是這種強大的信仰力量使他們能夠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在如此壓力和強度之下始終保持勤奮踏實的狀態為社會為人民帶來公平與正義。我想,要達到這種境界我的路還很長。當下所能夠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培養法律思維和其他基本社會人文素養。

最後要在此感謝學校和法院為我提供了這次實習機會。它雖然很短,但我從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將受益我的整個生涯。

法院實習報告5

實習人:

專業:

法學

法學實習地點:

保定唐縣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

20xx年3月1日~20××年3月31日

年級:

首先,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保定唐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河北工程大學文學院院和保定唐縣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以家庭暴力為由提起離婚訴訟案

1、案件由來

唐縣某村一有夫之婦因有外遇被其丈夫發現,其丈夫因此對該女實施了暴力,致使該女輕傷。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丈夫的暴力行為與夫妻間的感情破裂是否有直接聯繫,妻子的外遇行為與丈夫的暴力是否有根本聯繫,何方應承擔主要過錯責任。

3、原判結果

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民事案件,再細分屬於婚姻法中的婚姻糾紛案。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婚姻法在維護夫妻雙方的權利方面還有待近一步完善。婚姻本為了雙方的利益而建立,應運而生的婚姻法本也應該遵循這個基本原則,法律的內容應該更全面並具體地規定出結婚夫婦各自應該承擔的責任,在維護夫妻雙方的共同利益的前提下,還應該體現維護夫妻各方的利益。婚姻本身也是一份特殊的契約,是契約就有着它生效與失效的條件,我認為如果婚姻契約失去了建立它時本來的基礎,這樣的契約也應該及時結束,法院也應該積極協助離婚案件中的弱勢個體,體察並理解其真實的意思表示,不能僅僅憑法條的死規定或某一方當事人的單方意思表示而輕易駁回訴訟請求。其實現實中有很多家庭的建立本身就是不幸福的,其間有些當事人非常想結束並不理想的婚姻,但總要突破重重阻撓,其中除了家人不休的勸説,配偶的威脅與暴力,顧及財產上的不容易取得這些,最後最難突破的屏障就是法院的判決。法官們的出發點本也沒有錯,不過是怕因為一些人的一時激憤而毀壞了一個原本可以幸福的家庭,所以才駁回起訴,給予他們更多磨和感情的機會。其實,但凡兩個人鬧到法院去的,兩個人的感情已經差不多破裂了,法院的不支持有時反而會是原本可以簡單處理的事情更復雜化,因為在法院給予的磨和期內,兩個人也許會發生的激烈衝突,夫妻反目動起殺唸的很多,現實生活裏的夫妻相殘大多是在鬧離婚期間發生的,如果法院能及時保護弱勢一方,及時支持其要求,也許悲劇會因此避免。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首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唐縣人民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審理過程中,時限很短,而且開庭審理似乎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但是我認為法官審理時的態度應該適當調整。法官在庭審時的角色似乎與檢查院一方成為了聯盟關係,對嫌疑人語氣強硬也罷,而對其辯護律師也是有幾分蔑視與斥責,反而對提起公訴的檢察院一方和顏悦色。其實律師,檢察員,法官三方在庭審時的關係應該是絕對平等的,法官斷案,檢查員公訴,都應該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應該共同受到統一標準的規範。而當看到法官那副橫眉冷對辯護人的神情,我很為做律師的感到不平。

三、一起殺人未遂案

1、案由:

本案中的被告為一名邪教痴迷練習者,因為練功入魔,對家人生起殺念欲藉此櫱盤九天,在做案中及時被人制止,致使受害人重傷。

2、辯論焦點:

a、該犯罪嫌疑人的行為系還是故意傷害。

b、該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司法精神鑑定中關於精神病的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多次討論後,該犯罪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其實關於這樣的案子在全國發生過很多起,邪教本身就不合法,是受我國憲法刑法約束的邪教組織,因為這些人痴迷練功身心受到嚴重創傷最終害人害己,實在令人扼腕歎息。我國刑法在維護國民的安全與打擊犯罪方面確實起到了很好的保護傘的作用,但是,隨着時代的變遷,犯罪也會以各中不同的形態出現,有些在它發展之處時披着合法的外衣,因此,刑法與憲法的內容也應該做到及時修改,與時懼進,與社會和民眾的生活接軌,才能夠真正從根本上及時維護好國民的`切身利益。

通過這次實習,我不僅開闊了視野更重要的是突破了紙上談兵的侷限。在學校由於受到各方面的因素,我們很難親身接觸到鮮活的庭審場面,觀察到實踐的訴訟程序,感受理論應用與司法實踐時的評析過程,見識那些與訴訟有關的各種真實文書卷宗、票據。在整個實習過程中,除了接觸或感受到了以上東西外,帶給我更深刻的感受是,我在探索着應用法律知識到實踐中去的過程裏,不僅僅豐富鞏固了自己的專業知識,更提高了自己獨立分析案情的能力,並且大大提高了自己對本專業的興趣與熱愛,為自己將來走上司法工作崗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最後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唐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法院實習報告6

在法院實習的時間雖然很短,但的確讓我見識了很多。不少同學常抱怨説,在法院裏大都要被人差遣,只能做些跑腿的事情,但我覺得,當我們走到社會上,誰一開始能夠不被人差遣呢?即使自己做老闆,也是需要付出更多辛苦代價的。至於跑腿,就像上文説的,每個人都要從基層做起,在基層只要你努力積極,依舊能夠學到許多出乎意料的東西,包括一些理論的落實,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圍,同時也包括在一個小集體中的待人處世。

大三的實習經歷,對於每個法學生來説都可能是一個頗為重要而有趣的事情,正如與許多同學聊天所説的那樣:通過實習,我們似乎對未來的鑽研方向或是職業方向有了某種比較清晰的認識。這倒不是因為實習工作果真對我們這些學生選擇未來的職業有什麼幫助。

從理論上説,作為對培養法律人才從學習階段邁向職業階段的重要教育途徑和手段的畢業實習,從實際中看卻只是見識司法官僚運作甚至是 “普法”的一個環節而已。法學專業的擴招,學生多了,實習需求自然水漲船高,而沒有“相應增加”的實習單位面對一撥撥將來不太可能從事法律職業,尤其是司法業務的學生自然也沒有以前熱心了。

於是實習工作越來越簡單,要求不斷降低,許多學生只能來法院等單位“見習見習”而已,而是調侃説原來大學近三年的理論學習實在只是學習了法律制度和法律文本的框架(法律思維等完全説不上),説起什麼部門法都是“一知半解”,然後通過實習時主動選擇或是被動調配的機緣,可以更多地瞭解某個部門法的法律文本在實踐中適用,便覺得除了對這個部門法比較瞭解之外,其他的法律文本實在是讓人感到陌生,從而產生了對這個部門法方向的某種類似於初戀情結的好感。

通過這次實習,我對於法院的工作,對於那裏的工作人員有了一定的認同感,而這種認同感或許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強調的各類法律工作者所應具備的共同語言,是一種職業上的認同。

我想,實習的價值或許就在於此;一是經過這次的實習,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説的那些良好態度之外,還讓我感到法律職業素養之一 ——保密意識的重要性,畢竟法律工作的性質不同於其他工作,保密意識是一項基本的工作要求。作為實習生,我也有遇到新鮮事物想與人分享的衝動,但也能慢慢適應那種“沉默是金”的感覺;

再就是與領導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這次實習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着幾個書記員和法官,其實當你名義上“隸屬”某個合議庭時,千萬不要幫其他合議庭做太多事情,起碼不能影響到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對於這一點,我是很無奈的,畢竟我也很被動;

最後還是謙虛謹慎吧:無論是對法官還是對書記員,甚至只是對其他實習生,也不要太鋒芒畢露。自己沉默點,只要用心學,把握住關鍵的機會就行了。做人就得讓人感到沉穩踏實,太輕浮的人什麼樣的朋友都不會有。

法院的實習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深入瞭解了,才知道了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其實自己什麼都不懂,也深深體會到大到“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的道理。不出去闖闖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麼事,法官和書記員都可以説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後再出錯,就要承擔責任。假如自己是法官,當在判決書上籤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着一種神聖的責任。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崗位之間有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

在實習過程中還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在兩週的實習時間裏,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序知識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審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

法院實習報告7

時光荏苒,轉眼間大學生活已經度過了兩個春秋,大三如期而至,隨之而來的還有我們的實習。這次實習我們班共分成五個小組,分別被派往五個實習單位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實習,我們組被派往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雖然我們的專業並不是法學,但考慮到有一定的專業相關性,比如關於勞動糾紛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還是有一定的意義的。希望通過這次實習學習更多的專業相關知識、處理社會關係的技巧,增強社會適應能力,而這些往往是我們在課堂上學不到的。

雖然這次的實習時間只有一個月,除去雙休日甚至只有二十天,但是這短短的二十天卻讓我感觸頗深。

我被分在了行政庭,我們辦公室裏有一名法官和一名書記員,這一個月來就由她們來指導我的實習工作。剛來到辦公室的第一天我就向老師請教了關於法院的基本狀況,瞭解到由於金水區算是鄭州市管轄範圍比較大的一個區,因此金水區法院平時的工作較其他法院會比較忙,其中尤其以民一庭為最忙,每年接的案子都要有幾千數之多,民一庭主要負責像離婚之類的民事糾紛,民二庭則是負責處理經濟糾紛,而我們行政庭則是負責處理行政糾紛,也就是我們説的“民告官”,此外還有處理申請行政強制執行問題的職能,這樣的性質也決定了行政庭的工作比較清閒;除此之外審判庭還有刑事庭和少年庭,還有負責執行的執行局及法警隊,其他職能部門還有負責立案申請及審查的立案庭、審理監察的審監庭、負責處理信訪案件的信訪科以及從事技術鑑定的技術科等,此外金水區法院下屬的還有柳林法庭和祭城法庭。這就是金水區法院大致的組織職能,各部門分工明確,各司其職,才能使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而這些對於法院的基本狀況在沒有來到這裏實習之前是完全不瞭解的,這次實習的確使我受益匪淺。

在行政庭裏,必須協助書記員和法官的工作,即使在這裏的工作並不是那麼忙,但還是感到充實而有益。以下是我做的主要工作:

(一)整理卷宗

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議庭對案件的討論意見理由等等,是給法院內部看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絕對看不到的;正卷裏包括起訴書、票據、原被告身份材料、委託書、送達地址確認書、證據材料、答辯狀、法院傳票及公告、庭審筆錄、判決書、送達回證以及上訴狀、上訴移送函、上級法院的判決書及回覆等等,正卷是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帶離法院,閲卷完畢後應及時送還案件的承辦法官或書記員。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順序排列內部文書、填寫封面、裝訂成冊、張貼封條、書記員蓋章等工作。

這項工作看起來是一個簡單體力勞動,但是,在整理卷宗時,必須按照一定的順序要求,熟悉並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將這些案件材料整理成工整有序的卷宗。在學習整理的過程中,書記員文老師手把手教導,我秉着不懂就問的精神,向她請教了許多整理過程遇到的問題,例如:缺少票據是怎麼回事?送達回證缺失怎麼辦?多餘的證據怎麼整理?經過文老師的指導和自我的學習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並能夠獨立的整理卷宗,但不足的是,我整理卷宗的速度太慢而且在粘封皮時總是粘的皺巴巴的,不過所謂熟能生巧,在整理了好幾份卷宗之後,這也不成問題了。

(二)打印文書、送達文書

打印文書同樣要細心,因為司法文書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錯別字和不當語句。我首先將文書在電腦上打出來,然後檢查打出來的文檔,修改錯字和不當措辭,然後通過法院內部的即時通訊軟件將文檔傳輸給打印室的工作人員打印出來,然後去取回打印出來的文件,發給法官。送達文書和票據一般都是當事人接到了通知,到法院來領,這就提高了工作效率,票據主要退訴訟費,送達文書還需要按照規定填寫送達回證。除此之外,每份打印的判決書等都要蓋有“與原件核對無異”字樣的章,並且要到辦公室蓋法院的公章,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嚴謹和程序性。

(三)旁聽庭審

通過旁聽案件,我對行政案件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行政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因為行政庭審理案件的性質,多數為某人狀告某局(廳)或者某單位的行政不作為案件,這就應該是為老百姓提供了一個申訴的平台,在審理過程中就要在不違背法律規定的條件下,為老百姓着想。這就要求法官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應該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四)擬寫並校對庭審筆錄、合議庭筆錄

整理校對庭審筆錄和合議庭筆錄的工作也是相對比較簡單的,主要發現有無缺頁、錯別字、不當措辭等。除此之外,有時需要自己擬寫這些筆錄,由於筆錄一般上都是當事人自己説的原話,是作為證據的,不能對其進行概括總結,因此,這項工作其實也就是在開庭時將當事人的話記錄下來,而一般上法院對於這些也是有固定格式的,所以在開庭之前就可以把基本信息先在電腦上寫好,這是比較簡單的,因此這項工作我也能很容易完成。在運用電腦編排這些文字中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在我們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五)擬寫判決書

如果前面的工作只能是一些體力上的勞動的話,那麼擬寫判決書應該是最有技術含量的一項工作了。判決書前面的內容比較容易,原被告、委託人、第三人的個人情況還比較好寫,因為這些內容是現成的,直接寫上去即可。案件案由和法院審理情況這一段有着固定的格式,按照案件審理的實際情況來寫即可。

判決書後面的內容比較多,寫起來也比較困難。原被告與第三人對案情的陳述以及相關理由等內容必須從起訴書和答辯狀中整理出來,要保持與當事人陳述的內容一致,對其中不當的措辭語句進行修改,並適當精簡不必要的內容,這是一個比較困難的過程。剩下的內容是“經審理查明?”和“法院認為?”,這是最重要的內容,因為這是法院調查和審理的最終結果,事關雙方當事人的具體利益,不能有一丁點兒馬虎。由於這個內容是專業方面的知識,作為一個非專業人士還是不是很懂,所以通常是姚老師擬好的稿,只要按照她的擬稿打上去就好了。之後姚老師認真修改了我寫的判決書,並對我進行了指導,指出了我擬寫時的不足之處,使我受益良多。

在實習過程中,除了做上述的基本工作之外,我也認真翻看過整理成冊的卷宗,結合自己專業,發現其中確實是有許多問題需要我們去思考和研究的。

一、關於勞動糾紛和勞動安全的問題

在實習過程中,我經常會接觸到勞動糾紛案件,比如有關於社保局申請強制執行某公司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案件,要求被執行人支付勞動者入職以來雙倍工資、罰款和每日工資3%的滯納金,還有勞動者狀告某單位未履行繳納五險一金義務的案件、狀告社保局行政不作為的案件,以及各種關於工傷的案件等等,對此我也有一些想法。

勞動者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成為當前社會的焦點問題之一,國內頻頻出現拖欠工資、強迫勞動、不提供應有的勞動條件等各類勞動糾紛,而勞動者幾乎百分之百處於劣勢。因此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企業與職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這對於保障勞動者權益至關重要。同時,勞動者應該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勞動合同進行內容審查,即審查勞動合同中有無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存留合同防範風險。勞動合同都是一式兩份,單位一份,勞動者一份,單位蓋章後交給勞動者的合同,勞動者必須保存好,雖然相關法律規章中明確規定事實勞動關係存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並依法裁決,但從證據效力上,勞動合同的證明力更強。

其中勞動安全是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永恆主題。勞動安全問題是經濟建設中必然會遇到,也必須妥善解決的問題。儘管我國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勞動安全問題,併為此採取了一系列行政的、經濟的和法律的措施,也確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從總體上講,勞動安全形勢十分嚴峻,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嚴重威脅和影響着勞動者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也嚴重影響着經濟建設與社會穩定。我覺得勞動安全形勢嚴峻的主要原因是勞動安全問題在立法上存在着空白和矛盾,在執法上存在着嚴重不足,尤其是一些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或業主不重視勞動安全,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而勞動者又缺乏安全意識與安全技能。進而提出了應對措施,即要按照依法治國方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勞動安全方面的法律體系,並要強化這些法律規範的實施,使勞動安全問題真正得到落實,從而達到勞動安全形勢的根本好轉。

二、關於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勞動者的社保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的想法要從一次外出送達説起,實習的某天,有個當事人過來讓我們幫他送達判決書,他是殘聯的,他想解決的問題是依照法律規定殘疾人應該被企業按照一定的比例接收,這是對殘疾人的一種就業保障,如不接收就要向當地殘聯繳費,而他狀告的是一家小型的中介公司,而這種中介公司實際上並沒有多少員工,這要怎麼來計算成為了一個問題。由此也引發了我對另外一個問題的思考,就是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障問題該由誰來承擔?他們的權益要如何來維護?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是指由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合同關係存在於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之間的一種用工模式。勞動派遣的最顯著特徵就是勞動力的僱用和使用相互分離。勞務派遣公司從事的是單純經營勞動力資源的勞務活動,它通過將員工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的方式賺取利潤。它有兩個最大的特點與其它概念相區別:一是勞動者是派遣公司的職工,存在勞動合同關係,這與勞務中介、勞務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從事勞務派遣業務,不承包項目,這與勞務承包不同。

目前我國的勞務派遣業正處於起步、發展階段,作為一個新生事物,還沒有充分進入政府政策的視野。在缺乏規範的情況下,勞務派遣運作中暴露出許多方面的問題。其中,社保問題是不容忽視的焦點。我國《勞動合同法》中強調了“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然而,現實中大部分被派遣勞動者還是不能享有與正式員工同等的社保待遇。

(一)派遣公司中的社保問題

通過資料收集與總結,發現較多勞務派遣公司中主要存在的社保問題有以下幾個:

1、勞務派遣公司社保業務外包影響到被派遣勞動者的社保繳納,侵害到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入保和變更辦理不及時。大部分派遣公司承諾在被派遣勞動者工作三個月後為其補繳社保,但是否及時有效地補繳就不得而知。

3、退保和註銷辦理不及時。如果不及時辦理減員手續,新的用人單位將無法辦理參保增員手續。如果由此影響勞動者在新單位參保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原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勞動監察力度不夠從而形成應付勞動監察,實際工作卻不斷拖延的現象,使得更多的被派遣勞動者的利益受到損害。

5、勞動者個人信息易於泄露,侵害到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6、實務操作中的違規做法。在社保實務操作中最為普遍的違規做法就是要求勞動者承諾“自願”不參加社會保險。

(二)以上社保問題的原因分析

1、經營地位不明確,經營的業務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

2、經營資質沒有審批,勞務派遣單位的登記註冊,收入核算以及税法方面無詳細規定。

3、混業經營問題,造成大規模裁員,甚至使一些企業減少或不用固定職工。

4、勞務派遣三方的權益缺乏保障。具體問題就有勞動合同問題、參加社會保險問題、跨地區就業的政策銜接問題、勞動者的其他權益問題和其它容易發生爭議的問題等。

(三)勞務派遣公司社保問題的解決對策

針對於解決勞務派遣公司的社保問題,應當通過制定部門規章,讓勞務派遣業享受有關就業促進的優惠政策,成為促進就業安置的重要渠道。

1、勞務派遣許可審批制度。鑑於勞務派遣業涉及到從業人員的勞動權益,開辦勞務派遣必須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在工商部門登記備案,並實行年審制度。各地應根據當地情況,在堅持適度競爭的原則下,通過實行行政許可和控制進入門檻,合理控制勞務派遣機構的數量。

2、不同經營對象、經營領域的勞務派遣公司設置不同的註冊資金等要求。除非特批,否則,必須堅持分業經營,勞務派遣機構不得同時經營勞務承包、勞務中介和勞務代理。同時加強對勞務派遣單位的資質審核,人員專業素質的審核等。

3、制定相關政策規定。如制定勞務派遣業的税收制度。規定以勞務費扣除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以外的收入為税基,實行較低税率。儘快制定勞務派遣企業工商登記的類別,使其法律單位明確。涉及到勞務派遣公司的税收問題,應改進目前社會保險的繳費制度和手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向派遣公司出具正式的繳費憑證。

4、加強對勞務派遣的勞動保障監察,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務派遣的勞動保障監察對象包括派遣公司、使用派遣人員單位(包括家庭)。針對家政服務點多面廣現有的勞動保護監察力量手段不夠的情況,可考慮通過對派遣公司的專管員、督導員進行勞動法律政策培訓,使其持證上崗的方式,讓其擔當一部分監督職能,以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5、必須建立一套完備的勞務派遣市場準入制度。勞動保障部門、工商和税務部門設置一套對勞務派遣機構的審核備案制度,嚴格控制勞務派遣市場準入門檻,淘汰不合要求的勞務派遣單位,從而保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6、勞務派遣從業人員採取靈活的社會保險政策。如在勞動力市場管制放開的情況下,對不同就業形式的差別政策對勞務派遣有重要影響。勞動立法、勞動制度和政策對正規就業保護的程度越高,對非正規就業保護的程度越低,對勞務派遣的需求就會越高。勞務派遣企業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正式職工正常繳費,臨時勞務派遣人員參照其他規定繳費。針對流動就業者的情況,應該積極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帳户。

三、關於離退休人員再就業時產生的勞動糾紛問題

這個問題的提出是基於我看到的一個案件,是一個工傷保險的案件,一個59歲的老清潔工在工作中受傷,根據法律要求,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不能再簽訂勞動合同,因而也不能享有勞動法規定的法律保護,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那麼這個責任該由誰來承擔?離退休人員再就業產生的一系列勞動糾紛該如何解決也成了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目前,離退休人員再就業後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糾紛引發訴訟較多,案件處理時對法律適用的問題存在一定爭議,退休人員再就業後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相關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即如離退休人員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了,則有關勞動合同應當終止。目前常見的問題是,很多勞動者處於“退”而不“休”的狀態,在發揮他們的技術專長和才能,由此,他們也沒有辦理退休手續或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那麼他們的合同效力應當如何確定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頒佈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這個難題,實施條例的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即無論有關勞動者是否開始享受養老保險,他的合同都應在他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日終止,這是法定終止條件。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中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這樣,此類糾紛處理的法律依據就更加明確了。因此,對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糾紛後勞動仲裁部門不能受理,離退休人員應直接通過訴訟解決。綜上,《勞動合同法》針對的勞動者,已經不包括退休後工作的人員,這些當事人和單位之間不屬於勞動關係。

因此建議離退休人員,在參加工作前不妨與單位簽訂僱傭或者勞務合同,明確並細化工資、福利、獎金等具體內容,並把加班費、休息日等內容約定清楚。這樣發生糾紛後,退休人員就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來維權了。

而退休人員再就業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傷害是否認定為工傷,首先需要認定該退休人員與現單位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係,如構成勞動關係才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認定工傷。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與現單位之間的用工關係不構成勞動關係,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範圍,故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在務工中受到事故傷害不應認定為工傷,而應由用人單位對其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因此這方面有這樣三個條例我們需要了解:一、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再就業與現用人單位不構成勞動關係;二、在再就業中受到事故傷害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可通過民事賠償途徑獲得救濟;三、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民工因工受傷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實習結語

實習,就是實實在在地學習,實習中我深深地體會到這一點。我學會了如何整理卷宗並裝訂歸檔,學會了如何擬寫判決書,瞭解了法院內部的職能分工,熟悉了行政審判流程,體會到了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這次實習,可謂收穫頗豐。實習在給了我啟發的同時,也讓我認識到自己的不足:理論與實踐脱節,無法將理論熟練地運用,專業知識不紮實,對於專業知識的學習有待於加強。

實習期間,我拓寬了視野,增長了見識,認識到我還有很多知識要去學習,要去實踐,要去將自身的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積累各方面的經驗,為將來自己的工作之路做準備。

法院實習報告8

半個月的實習,還是有收穫的,對法院的程序多少有些瞭解,和同事也漸漸熟絡起來,終於知道學生這個身份多讓人羨慕。

法院這麼複雜的地方,這麼短的時間我也根本不可能有什麼深刻地認識,而表象往往給人誤導,好像沉默是最明智的辦法。

胡哥他們對我一直很客氣,這種客氣甚至被我理解為排斥和不信任。他和西子、劉亭之間就很隨意,工作氣氛也很歡快,對比之下,我就很孤單,當然這可能是新人必經的階段。不過跟性格有關,也有例外。

今天上午,矮個子男子到排期組,詢問我的基本情況,他説起在北京上大學時和同學一起騎車回廣州的經歷,途中路過邯鄲,邯鄲小妹妹在他記憶裏留下的感動。可惜在要走的這天,才知道,這個調侃説要和我合夥開日本料理店,個子矮矮不留歲月痕跡的人,大家叫他九爺。中午胡哥請我們吃飯,一起的還有保全組的陳家歡(我也是今天才知道他的名字)。他説:“你怎麼這麼害羞啊。我們這麼長時間了還沒説過話。”我也很不好意思,誰讓我是慢熱型的呢?其實我覺得他們對我還是挺友好的,於是有點討厭自己,如果我主動一點,多和他們交流,也許實習期間就不會那麼苦惱了。

不過也不能太苛求自己,回來的路上,兩位老師説的話很貼心:我們主要是瞭解一下法院的程序,至於以後社會上的應酬可以工作以後慢慢學。他們之間看來很輕鬆的話題又不適合我們談及,所以只要幹好交付的任務就足夠了。就這樣,對實務工作只有了一點表面印象,對周圍的人還來不及品評的時候,在福田法院的實習就已經結束了。現在的心情好象剛考完試,一下子輕鬆很多,再也不用一大早就離開温暖的被窩,晃晃悠悠擠公車,再也不用擔心週末一閃即逝,可以看看電影聽聽講座,享受20xx年最後的怡然自得。

法院實習報告9

一、基本情況

首先,我想向為我們提供這次難能可貴的暑期法院實習的學校領導和老師表示衷心的感謝。正是因為有你們的支持和對我們學習和成長的關心,我們才能有這次與實踐接觸、與社會接軌的機會。同時,我想向所有為我在法院實習中提供幫助和指導的法院工作人員及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做的幫助和努力。

作為90後的大學生,我們不再是温室裏的花朵,不再被動地接受象牙塔裏的知識,因為社會需要的是有能力的人,是能融入社會發展潮流的綜合型人才。我們這次實習的初衷除了將學到的專業知識應用到實踐中之外,更重要的是找機會努力適應這個社會的需求。兩年的理論學習終於迎來了一次實踐的檢驗,雖然有點早,但我想我們都已經做好了準備。20xx年x月xx日,星期一,我來到xx省xx市人民法院開始了為期兩個月的實習生涯。

本次實習我選擇的是家鄉的基層法院,雖説實習之前已經有老師説過基層法院尤其是各縣級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的種種缺陷,例如案件很普通,法官們的專業素質並不是很高,案件的審理程序不是很規範等等。開始我的確有點懷疑我是否能有所收穫,不過最終還是實踐説明了一切:我不但充分將理論知識運用於實踐當中,更是學到了很多在學校學不到的東西,其中很多經驗收穫是隻有身在基層才能真正感受和領悟到的。縣級法院的確不能和中院和高院相比,甚至在很多方面都不能和基層法院當中的區法院相提並論,但是我們在民訴法上也學到過,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中院、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卻是有限的,而且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它們各自起到各自的作用。所以我們不能否定它的地位和它在整個法院系統中承載的價值所在。經過實習,深入基層,我才算基本理解了為什麼要想成就一個人就讓他先在基層成長的道理。

我這次實習的xx縣人民法院位於xx縣城區,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庭、執行庭、審判監督庭、辦公室、政工科等部門,我所在的是民二庭,據我的指導老師説我們庭是剛從民一庭分出來的,負責商事案件,主要為各大類合同案件。

因為是第一次實習,又是學校專門為我們提供的,所以我非常珍惜這次來之不易的機會。雖説是專業見習,我們都知道要學習的東西遠遠不止旁聽庭審、裝訂卷宗、送達法律文書這麼簡單,而實踐總是能給我們別樣的驚喜。在實習過程中,我處處留心,從點滴中學習,把身邊的每一個人都看做我的老師,我始終相信在沒有正式步入社會之前,我們的經驗是相當匱乏的,只要做個有心人,那麼甚至一個陌生人都可能會成為我們人生道路上的貴人。生活很多時候就是親睞願意為他付出的人,到最後我們會發現我們得到的會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這次的實習的確讓我有不小的收穫,也獲得了一些初淺的體會。

二、思想收穫

(一)、禮貌——人際關係的潤滑劑

作為一個有教養的人,禮貌是必不可少的。在法院工作,禮貌的作用更凸現出來。因為到法院來的人,大部分是有糾紛的,而法院正是為他們解決糾紛的,如果我們對他們以禮相待,不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他們的怒氣,也可以為解決當事之間的矛盾提供一點幫助。我記得剛來法院第一天,到立案庭辦點事,因為新鮮和出於好奇,就往辦公室四周看了看,才發現立案庭原來也是來訪接待辦公室,而且還設有訴調對接窗口,與此同時,我也一眼就看到了左牆壁橫幅上醒目的字,是關於對待來訪人禁止使用的言語和接待來訪人的禮貌用語。我才知道原來對法院工作人員的要求真的不是我們想的那麼簡單,而且經過後來的親身體會,我明白了懂得以禮待人在我們人際交往過程當中還會起到不小的作用。

(二)、嚴謹——法律人永恆的指向標

在我進入法學院學習的第一天,老師就告訴我們作為一個法律人,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嚴謹。平常在學校並沒有什麼感覺,但當實習後,這裏的法官、書記員身上散發着的嚴謹的氣質不得不令我折服。當法官寫判決時,要注重邏輯、條理、突出中立性,要細究一句一字甚至一個標點符號;當記庭審筆錄或者詢問筆錄的時候,要注重原始性,有非常嚴格的格式要求,不能隨意塗改,在不得已塗改的情況下,必須有當事人的簽字和按壓指紋確認;當事人提交證據時,書記員要一一核對證據清單等等。如果這些不是我親自體驗過,我真不能深刻體會法院工作人員的嚴謹的工作作風和從中體現出來的法律精神。法院是一個解決糾紛的地方,而不是製造糾紛的地方,而避免糾紛最好的辦法就是我們法律人最為強調的嚴謹。同時,我們還需要一個冷靜的頭腦和一顆正直的心,作為法律人,我們的心中必須時時都有一杆天平,公平與正義是我們不可推卸的責任,也是我們永遠的精神目標和價值追求!雖然我將來是否從事法律工作還未知,但是隻有從現在開始就全身心地追求公平與正義,永遠保持性情的冷靜與人格的獨立,只有這樣,我才能時刻準備着接受漫漫法律人生中一切困困難和挫折的考驗與挑戰!

法院實習報告10

實習人:XXX專業:法學實習地點:縣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20xx年7月28日~20xx年8月20日

年級:20xx、班級:法學1班、學號:20xx0301118

關鍵詞:實習、細心、嚴謹、準確聽庭、程序、理論聯繫實際

很高興能利用暑假時間到吳起縣人民法院實習,對於即將升入大二的我來説,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實踐活動。首先,要感謝為我提供實習平台的法院的全體工作人員以及我的老師和家長給我的支持

這是我第一次到法院實習,沒有實習經驗。因為是大一,物權法、債權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特別是民訴法等均尚未涉及,而且是到基層法院實習,所以此次實習的目的主要是熟悉法院的辦事機構、工作流程以及案件的立案審結過程等層面上的東西,而不可能涉及做筆錄、參與案件討論、起草判決書等實質上的內容。雖沒什麼實質的收穫,但還是感觸頗深,受益匪淺。

第一天因為法院的全體工作人員下午政治學習。第二天正式開始實習,基本無事可做,除了跑跑腿兒送送卷宗或文件。我的實習老師負責民一庭的內勤工作,所以我學會的第一項工作就是拿送報紙和信件。書記員收發當事人出庭傳票、開庭權利義務通知書、送達回證、裁判書、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主要是通過特快專遞或掛號信件來完成的,所以信件一天分兩次及時拿送。拿送時要注意蓋章登記信件,這也是工作程序,避免出錯。別看這不起眼的小事,仔細研究起來還大有講究,疏忽不得,一旦出錯整個訴訟程序將受到影響。綜合部的一位法官是專門負責訴調對接簡報工作的,交給我們幾個實習生校對各中院交付打印成冊的簡報的工作,看看打印樣文是否有文字和標點上的錯誤,也就是找錯別字。這使我想起了大學聯考的一道語文題,也是找錯字。我不想頌揚可惡的大學聯考題型如何實用,只是想説在學校學的東西到了工作上説不定哪天就會用到,所以書到用時方嫌少,要利用上學時間多學點東西。校對工作需要兩種東西,細心和耐心。校對過程中,我們幾個討論了“制定”和“制訂”的區別,“裝潢”和“裝璜”的區別,還查閲了字典。老師告訴我們,曾經因為用詞的不同還引發過一場官司。法律的嚴謹準確又一次實際地印入我的腦海。

我的工作之一就是送拿卷宗到律師閲卷室,這樣我們便有足夠的機會來翻翻看似神祕的卷宗裏都包含些什麼東西,人告訴我們,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議庭對案件的討論意見理由等等,是給法院內部看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絕對看不到的;正卷裏包括立案文書、起訴狀、應訴答辯狀、送達回證、開庭筆錄、質證筆錄、雙方提供的證據等等,正卷是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帶離法院,閲卷完畢後應及時送還案件的承辦法官或書記員。我在想內卷為何不能公開呢?法官們的高見為何不能與公眾見面呢?為什麼裁判書、判決書上只是裁判判決的結果而無相關的理由支持呢?這又如何體現法律的透明公正呢?這些問題確實值得我好好思考。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後,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為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後,我邊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後還負責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期間還經常打電話聯繫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來訪客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而在發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上面談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內容,真正掌握知識的應該是在參加庭審以及事後與法官們的討論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個月實習時間內我曾有幸幾次在法官們的帶領下參與旁聽。

接下來的第三件事就是旁聽給我的感性認識。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我想象中的庭審差別很大。可能是我歐美律政小説又或是電影看多了,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宏大、莊嚴肅穆的情景,與現實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審判庭是一個面積狹小、佈置簡陋的隔間,給人一種隨意的感覺。法官也與當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兩小時。後來從法官處得知這是一個臨時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當中。

幾樁案子下來,我感觸頗多。首先,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藉助人多勢眾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批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龐大。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審判庭這種正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臨當事人的責難。這實在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而上級的指示和干擾無疑又加劇了這種悲哀。最後,審理工作是可以靈活處理的。這與我想象中教條式處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訴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原告只有一個,即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個,都是小區業主。本來我認為此案會合並審理,因為這樣比較方便又簡便快捷,結果法官卻是一一進行審理的。在我的提問之後,我得到的解釋是,經調查這六位業主各持己見、互不統一,若是合併審理就會造成混亂很難控制局面,最後反而會影響審判工作的進行。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們的經驗豐富,表面上看起來法官與平常人沒什麼兩樣,可一到工作中就會發現他們的厚積薄發和機智靈活。然而我的另一發現就是合議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議,每次記錄都是書記員按固定模式從前面的審判記錄中抄錄一段話就完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另一種靈活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的保密工作。從我們到法院實習的第一天起,袁老師就告訴我們凡是在法院聽到的、看到的一切屬於保密的東西都要爛在肚子裏,不能説出去。連席會議上各個法官的的意見理由都屬於保密的內容,不能透露出去。法官們辦公室桌邊的紙簍都是自己親自倒到保密紙桶裏的,然後統一送到保密室集中銷燬,實習生一般不幫法官倒紙簍的。

在近二十多天的時間裏,我基本熟悉了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大致的全過程,這對我下個學期學習民事訴訟法將會有極大的幫助。理論與實踐結合才能把知識學透。

上午工作不忙的時候就去聽庭審,雖然事先沒有看卷宗,但還是能聽懂大概。我覺得,在庭審的過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導着整個審理過程;法官總結的爭議焦點很關鍵,關係到能否準確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個好的律師,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夠自圓其説,還要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問題的深層含義,不要答非所問,詭辯在中國這樣一個極力追求事實真相的國家裏不太管用,反而招致法官表面上的厭煩。

短短的二十多天,儘管當時覺得無聊、浪費時間,但現在回想起來收穫真不少。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鍛鍊。我在想,中國的法學教育如若真能實現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那該會培養出多少人才!

在報告的結尾,我要再一次感謝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的法院工作者,謝謝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