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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建設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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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建設的通告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及《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廈門唐門房地產有限公司"同安大唐酒店"建設用地的批覆》(廈府﹝20xx﹞地479號文)和《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同安區建設局T20xxG04項目綠化用地的批覆》(廈府(20xx)地354號文),決定徵收位於同安區祥平街道陽翟村的35708平方米土地,作為城市建設用地。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土地建設的通告

一、徵收土地基本情況:

二、被徵收土地範圍,以廈門市測繪與基礎地理信息中心出具的.項目用地勘測定界圖為準。

三、徵收補償標準:按廈府(20xx)179號、廈同政(20xx)121號等文件執行。

四、農業人口安置辦法:以貨幣補償的形式安置。

五、被徵收土地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人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到村委會或祥平房屋拆遷有限公司辦理補償登記手續,超過規定期限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應有的權益。

六、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嚴禁在上述被徵收的土地範圍內搶種種植物,搶建建築物、構築物,搶養養殖物等,違者不予補償。

七、被徵地單位和個人應服從城市建設需要,積極配合,確保徵收工作的順利進行。

特此通告。

  廈門市人民政府

  九月十四日

土地建設的通告2

為提高全市土地利用效益,促進我市土地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國土資源部《閒置土地處置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閒置土地清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市閒置土地清理工作從20xx年3月20日開始至20xx年6月10日結束,整個清理和處置工作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二、凡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主動申報:

(一)未按規定期限動工開發建設的;

(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建設用地批准書未規定動工開發建設日期,自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建設用地批准書頒發之日起滿1年未動工開發建設的;

(三)已動工開發建設的`面積佔應動工開發建設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佔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滿1年的;

(四)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動工開發建設遲延,自遲延動工開發建設的原因消失之日起滿1年未恢復建設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報地點:

按閒置土地所在的地點,分別向所在地國土資源部門申報,由所在地國土資源部門彙總報郴州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綜合科。

四、申報時間

20xx年3月23日至4月10日。

五、申報人應如實提供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合法文件、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建設用地批准書、土地使用證、閒置土地的原因等相關證明材料。

六、符合本通告第二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在規定期限內不申報的,視為放棄相關權利,並依法予以處置。

xx月xx日

土地建設的通告3

為嚴厲打擊非法佔地、違法建設行為,確保灃渭新區開發建設順利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發布之日起,灃渭新區規劃範圍內所有農村集體土地的違法違規行為必須立即停工,封存現場,其建設單位或個人主動到市規劃局未央分局、市國土局未央分局和市規劃局灃渭新區分局、市國土局灃渭新區分局接受處理。

二、自20xx年以來,凡參與灃渭新區規劃範圍內農村違法違規建設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須到市規劃局灃渭新區分局報送相關資料,並接受處理。

三、對在違法違規項目建設過程中,涉嫌貪污、賄賂或存在其他違法交易行為的`個人或組織,一經查實,將由司法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四、本通告發布之日起,灃渭新區規劃範圍內凡列入城中村改造計劃的農村村民新建、改建、擴建自有住房和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的建設工程,原則上不再審批;因房屋質量安全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翻建的,必須經所在街道辦事處審核後,報灃渭新區城中村改造辦公室審批。未列入城中村改造計劃的農村村民新建、改建、擴建自有住房和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的建設工程,必須經所在街道辦事處審核後,報市規劃局灃渭新區分局審批。未經審批的,一律不得開工建設。

五、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灃渭新區及未央區規劃、國土、建設、城改等部門將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監管,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建設行為。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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