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交接不涉及到財產轉移,只是把工作詳情彙報就行了,但是公司現在要求我在這後面的.30天培養一個新員工,經理説如果30天未到,但新員工對工作上手後我才能走,我想問一下培養一個新員工屬於工作交接的範疇嗎?工作交接一個星期就能辦理好,必須要等到30天過後才能走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