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一家民營企業的出納,10月19日因流產不能上班,早上發了短信給公司經理和財務經理,後財務經理也電話過來問相關情況。現在公司要我離職,説因為我突然不上班給公司造成了三天不開門的損失,並提出給我多計一個月考勤。我該相信公司嗎?這個公司工資隔月再發,多計一個月就到12月了,當時不給我怎麼辦?現在公司讓我今天去交辭職報告和辦公室鑰匙,我該怎麼辦。求助大家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