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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延遲退休年齡

欄目: 職場百科 / 發佈於: / 人氣:3.03W

支持延遲退休年齡

支持延遲退休年齡

社保繳費19年退休時養老金1220元”的網帖在奧一網近日引起廣泛關注,深圳市社保局昨日解釋稱,該參保人一直按最低標準繳費,也就是按深圳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計徵養老保險費,所以養老保險待遇不高。

繳社保19年退休拿1220元

奧一網友“miludear”在網帖中稱,自己1982年在內地工作,1992年停薪留職後到深圳,並在深圳開始繳納社保,目前養老金個人賬户累積額有4萬多元。今年10月,“miludear”辦理退休手續,因為是購房入户,所以1992年以前的工齡作廢。11月,深圳市社保局給其的養老保險待遇核定單上的金額:1220元/月,也就是退休工資是1220元/月。“每月1220元在深圳怎樣享受美好的退休生活?”“m iludear”質疑,自己在深圳工作生活20年,一直按規定繳納社保,為什麼退休的工資這麼低?

深圳市社保局昨日就此解釋,“深圳養老保險待遇計髮結構和標準是執行國家的相關政策。”按國家政策規定,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户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户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而至於過渡性調節金,深圳於2006年對《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進行了修訂,待遇結構與國家一致,為保證新舊辦法平穩過渡,設置了5年的過渡期,2011年過渡期屆滿。即過渡性調節金為2007年退休的為250元/月,其後每晚一年退休的遞減50元。也就是説,從2011年後,過渡性調節金為零。

養老金低因按最低標準繳費

“按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及國家養老保險政策的相關規定,繳費時間長且繳費基數高的,退休後待遇享受高,繳費時間短且繳費基數低的退休後待遇享受低。”深圳市社保局稱,該參保人自1992年8月在深參保至2012年10月退休以來,一直按深圳市最低繳費基數的下限繳費,因此其退休待遇相對較低。 採寫:南都記者 張小玲

釋疑

深圳社保局:在職繳費少 退休拿得少

按規定,企業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員工的月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工資。但員工月工資總額超過深圳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徵養老保險費;户籍員工的月工資總額低於深圳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深圳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計徵養老保險費;非深圳户籍員工的繳費工資不得低於深圳月最低工資。也就是説,如果企業員工工資為8000元,企業應按員工工資8000元作為繳費基數。但假設深圳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企業員工工資為2萬元,繳費基數不能超過3倍,繳費基數只能為1.2萬元。如果員工工資只有2000元,最低繳費基數不能少於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也就是繳費基數最低為2400元。

按目前的政策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為員工繳費工資的18%,其中員工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納;企業按員工個人繳費工資的10%繳納。如果以員工工資8000元為繳費基數,其中企業要繳800元,個人繳640元。“政策規定企業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員工的月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工資,但實際中,不少企業和員工為了少繳費,都是選擇最低標準繳費。”深圳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解釋,在職時繳得少,退休時當然拿得少。

深圳社保局提醒參保人不要等到領取待遇時才抱怨待遇低,在職期間應關注自身的養老保險權益,如實按工資總額繳費,當用人單位未按工資總額繳費時,及時向社保機構投訴。至於“m iludear”在內地的工齡能不能視同繳費年限,深圳市社保局解釋稱,這個要等國家政策規定出台後再根據參保人的實際情況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