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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財務管理制度(集錦15篇)

欄目: 財務管理 / 發佈於: / 人氣:2.55W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藴含着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會計財務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會計財務管理制度(集錦15篇)

會計財務管理制度1

財務部作為公司經濟業務核算部門,在對內、對外各項經濟業務中使用印章主要分為以下二類:

一、支票專用印鑑:

公司財務專用章一枚(圓形)、法定代表、財務負責人名章各一枚

使用範圍:支票專用印鑑僅限於在經濟業務結算中開據轉帳支票和提取現金使用。

管理辦法:公司財務專用印鑑保管人為財務部會計主管;公司法定代表、財務負責人名章保管人為財務部出納。在發生經濟業務時,由經辦人提供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的書面依據,由財務部出納員填寫支票、會計主管審核無誤後加蓋財務專用章,出納再蓋法人及財務負責人名章後方可生效。

二、公司財務收款專用章:

公司現金收訖章一枚、公司銀行收訖章一枚、公司轉訖章一枚、公司財務專用章一枚(圓形)、公司發票專用章一枚(橢圓形)、財務部公章一枚(圓形)

使用範圍:此類印章用於公司對外經濟業務開據收款和與各往來單位進行經濟業務轉帳使用,不得用於其它用途。

管理辦法:公司現金、銀行收訖章的保管人為財務部出納員;公司轉訖章、財務專用章保管人為會計主管;發票專用章保管人為財務部收費主管;財務部公章保管人為財務部負責人。

此類印章的`使用根據其經濟業務的性質進行具體劃分:

1)財務部出納員在收到各類款項時開出收款憑據,並加蓋現金或銀行收訖章或財務專用章。

2)財務收費處在提供服務取得收入開據發票時,加蓋發票專用章。

3)在辦理公司對外往來經濟業務時,對於不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的轉帳款項由會計主管開出收款收據並加蓋公司轉訖章。

4)對於公司對外提供各項證明以及其它經濟用途的印章使用須報財務部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使用財務部公章。

5)公司財務部負責人定期對其印章使用進行指導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屢錯不改者提出批評並追究相關責任。

會計財務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會計職責

1、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報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審核,各報表的整理、審核、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根據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對公司經營運作狀況,作出系統的、歷史的及階段性統計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建立公司固定資產賬,進行科學的折舊與報廢,並負責固定資產及庫存物質資產盤點。

3、負責財務檔案的整理、裝訂及管理。

4、處理、協調與工商、税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税。

5、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出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保證帳實相符。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或及時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簽發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納員一人保管。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負責。

6、完成財務及總經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不坐支現金、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佔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四、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户和一般帳户的開户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幾種方式: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户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於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餘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儘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鑑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五、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後,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户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採購形成的應付賬款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供應商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3、其他應付應收:定期清查核對其他往來款項

六、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一)借款標準及審批

1、因出差或其他因公事宜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註明金額事由,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一週內向出納還款或憑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經籤批後,衝抵借款單,做到多退少補。

2、原則上嚴禁個人因私借款,如確有特殊情況,由借款人出具書面申請,經經理審核同意後,且借款額不應超過當月(未發放月)應發工資額。員工個人私用借款在工資發放時予以扣除。對於因相關責任人工作疏忽,造成借款人的借款無法收回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該損失。

3、對於需用備用週轉金的部門員工,應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裁批准後執行,由財務支付備案。

4、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二)費用開支及審核標準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正式發票,原始始憑證上的數字和文字必須填寫清楚,不得塗改;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相關收款證明。特殊情況,收據及白條必須有總經理於相應票據簽字批准方可支付。

3、當事人在填寫"費用報銷單"時,應遵照"實事求是、準確無誤"的原則,將費用的發生原因、發生金額、發生時間等要素填寫齊全,票據粘貼要整齊規範,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出納人員應對"費用報銷單"進行審核,重點看報銷單是否有塗改、費用的計算是否正確、後附的發票是否齊全合法,審批手續是否齊備,在審核無誤

5、費用報銷應及時,當月費用當月報銷,當天費用當天報銷,儘量不跨月報銷。

七、財產存貨的清查、盤點

1、公司應定期進行財產存貨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並且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2、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説明虧損、盤盈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3、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4、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八、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小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規範協會的財務行為,加強協會財務管理,保障協會健康發展,根據協會《章程》,特制定協會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協會財務管理制度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以及本協會章程,遵循"來自會員,服務會員,勤儉節約,合理使用"的原則管理和使用資金。

第三條協會為非贏利性組織,協會經費來源主要為:

1、會員交納的會費;

2、企業和個人的捐贈;

3、政府和有關單位的資助;

4、協會資金的銀行利息;

5、協會開展有償服務的收入等。

第四條協會經費的使用範圍為:

1、為開展本會工作所需的辦公費和其它必須的開支;

2、本會工作人員的報酬或補貼;

3、刊物、資料、書報費用支出;

4、專家、學者講學、諮詢的報酬;

5、與國內、國際有關社會團體、組織來往活動的費用;

6、給予對本團體做出重大貢獻的有關社會團體或個人的獎勵。

會計財務管理制度3

一、堅決執行國家和各級政府頒發的`勞動保護規定,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建立安全領導小組,建好台賬,經常會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三、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對新來的工人必須進行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準上崗。

四、配備好消防裝置和消防器材,確保安全生產。

五、強化勞動紀律,加強責任制。上班人員必須堅持崗位責任制,嚴禁擅自離位,玩忽職守。

六、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必須有佈置、有檢查。

七、職工必須自覺執行安全制度,對他人違章作業有權勸阻,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

八、必須持證進行機械作業,堅守崗位,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執行好安全操作規程,配合班組搞好安全生產。

九、凡本公司人員必須做到無偷竊、無火災等事故的發生,堅持值好班,放好哨,做好保衞工作。

會計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公司財務工作職責制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閲公司的計劃資料、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公司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十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公司支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於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週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户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公司現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主管副總經理複核後,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公司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閲、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公司財務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户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會計財務管理制度5

編制會計報表的目的,是向會計報表的使用者及時提供該核算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信息。因不同使用者有不同需要,所以報表的式樣及種類,亦應按實際的需要編制。

國家對會計報表的格式有統一的規定,但該格式所表達的信息對各物業的.管理決策、委託方及其用户不一定足夠及適合。因此,財務管理部有必要定期編制更為詳盡的內部報表。這些報表的格式並沒有固定要求,較據靈活性,視各物業的具體情況而定,但應以符合物業管理法規、用户公約、管理合約要求,清楚表達各物業的財務狀況為原則。

以下是一些在內部財務報表中應予明確表述的事項:

一、收支表(損益表)

1.按用户公約的規定要求獨立核算的部分,已各自編制獨立收支表。

2.本期成本費用已按當地《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施辦法》中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和構成列示。

3.各項費用可分為合約性及非合約性兩大類,合約性開支有專表説明。此舉可以提供決策者更多有用數據,來處理資金調動及制定預算。

4.關於一些非經常性而金額大的費用,已給予重點註釋,令使用者瞭解該等費用的實際用途。

5.本月實際收支與預算收支及上月收支比較,並對有重大差異的項目作出分析,便於有關部門有所瞭解以加強控制。

二、資產負債表

1.已對該物業名下持有的固定資產,提供明細表。

2.附有管理處員工工資明細表。

3.附有往來單位往來賬項明細表,特別是與開發商和物業公司之間的往來賬款。

4.附有各用户單位應收款賬款前期欠款、本期應收賬款、本期實收賬款和本期末欠款明細表。

5.附有待攤費用、應付款、預付款等明細表。

會計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及國家、學校、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二、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執行全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監督。

三、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室作為學校的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不得在財務室之外設置同級財務機構。

四、校內食堂、工會及基建等部門,因工作需要批准單獨設帳的,要配備相應的財務人員。其財務業務接受財務室統一領導,必須遵守和執行學校統一制定的財務規章制度,並接受財務室的監督和檢查。

第二章預算管理

五、預算是指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的一切財務收支,必須納入預算。各部門的預算計劃,應在保證各項任務完成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潛力,精打細算,認真編制。

六、預算編制原則是“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積極穩妥,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

七、預算編制方法是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本年度事業發展計劃、任務與財力可能,以及年度的收支增減因素進行編制。教學、後勤等用款部門,在每年的九月以前,將下半年的計劃報告分管校長,然後由財務室彙總上報相關財政部門。

八、財務室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情況提出經費使用建議方案,經學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由財務室控制執行。

九、各部門根據批准的用款計劃,應在每月25日前報次月用款計劃,財務室根據財力情況,區別輕重緩急,安排資金。對於計劃外的追加用款,一般不予考慮。對確實有利教學,有利於事業發展的特殊追加用款計劃。

十、為了做好事前監督,事後考核。財務室設置專人,每月編制各部門計劃執行彙報表,按月進行考核。並及時將計劃執行情況向校長反映。

第三章收入管理

十一、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主要包括:⒈財政補助收入,即從財政部門取得的教育事業費。

⒉上級補助收入,即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⒊事業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導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⑴教學收入通過學歷和非學歷教育向單位或學生個人收取的學費、培訓費、住宿費和其他教學收入。⑵科研收入指學校開展科研、科技諮詢、科研協作、轉讓科技成果等所取得的收入。上述事業收入中按照國家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户的預算外資金,應及時足額上繳財政納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户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准不上繳財政專户的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⒋經營收入,即學校在教學、科研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⒌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學校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⒍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

十三、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入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嚴禁在國家規定收費範圍外亂收費,嚴禁將學校的預算外收入繳入工會帳和食堂帳。嚴禁私設“小金庫”。

第四章支出管理

十三、支出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支出主要包括:

⒈事業支出,即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事業支出按用途劃分為教學支出、科研支出、業務輔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學生事務支出和福利保障支出。

教學支出是指學校為培養學生髮生在教學過程中的支出。

科研支出是指學校為完成所承擔的科研任務,以及所屬科研機構發生在科研過程中的支出。

業務輔導支出是指學校圖書館、電教中心等輔助部門為支持教學、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會計財務管理制度7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本公司財務管理的內容。

本標準適用於本公司財務的管理。

2 管理職能

2.1 本標準由財務部負責管理。

3 財務成本管理

3.1 本公司財務部接手的單據必須有經辦人簽字,沒有經辦人簽字及不合法的單據會計人員有權拒收,再經財務主管簽字。

3.2 將準確無誤的`記賬憑證進行登記帳冊,不確定的記賬憑證進行保存以便以後查閲確認。

3.3 每月按順序給每張記帳憑證編號進行記帳並納入帳冊。

3.4 每本憑證進行憑證彙總記帳,再由財務主管上報總經理進行審查。

3.5 將由總經理審查無誤的帳冊,由會計主管進行裝訂成冊,並由財務部妥善保存便於以後查閲並彙總公司成本。

4 定額管理

4.1 生產部應對每月工廠所消耗的物資進行統計分類在報於財務部,由財務部進行對物資消耗進行成本核算進行彙編,再交於總經理進行審批

4.2 財務部對工廠原材料進行成本核算上報總經理,再由總經理對原材料的儲備進行一定範圍的規定,保證公司資金能夠順利流動。

5 檢查與考核

5.1 本標準由技術部起草

5.2 本標準由總經理負責檢查考核。

會計財務管理制度8

為建立健全財務賬目,確保參保人員及門店與醫保中心的費用結算,特制訂本制度。

一、財務票據管理:

1、收款員領取收費票據時要註明領用時間、起止號碼、數量、名稱等內容,並在票據登記簿上簽字。

2、根據GSP要求,門店藥品銷售非質量問題一經售出不得退換。退回的商品應打印銷後退回電腦小票保存備查。

3、認真做好各種票據的監督檢查工作,門店應對票據的`領用、使用、保管情況和票據所收資金的手指情況進行不定期或定期檢查。

4、對發生退費、作廢、重製票據等情況,票據管理員要逐張審查、核對,確保收款的正確性。

5、財務人員負責醫保中心醫藥費結算和銜接工作,並按醫保規定提供相關資料。

6、做好季度盤點,盤點應及時做好電腦記賬和保管,每月初對上月的配送單據、退貨單據、銷售彙總等單據按照藥品、保健食品和醫療器械分類裝訂,並按照《藥品經營管理制度》要求進行保存備查。

7、門店按規定做好財務核算、按月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憑證、帳冊。

二、費用結算管理

1、參保人員配購藥品,按政策規定的支付類別進行結算,醫保規定自付的藥品,自付部分以現金支付。

2、參保人員醫保賬户資金不足部分以現金支付。

3、定點門店對外配處方藥實行專門管理、單獨建賬,所有醫保費用支付的藥品必須是醫保部門允許結算的藥品(與醫保結算碼一致)。

4、門店指質量負責人負責基本醫療保險用藥服務的管理,協同本地醫療保險局做好相應的日清賬、月對賬管理工作。每月一次上交發票存根(記賬聯)於公司財務部。

5、劃扣的資金按照《保定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結算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通過與醫保中心對賬,每月定期向本地醫保中心申請結算上月的醫保費用,並提供賬目清單。

6、若每帳發生操作問題、網絡問題可向醫保局財務部查詢聯繫,發生技術問題(服務器連不上)可向醫保局信息中心查詢聯繫。

會計財務管理制度9

學院後勤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後勤總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規範後勤總公司的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高等學校財務制度》、《企業財務通則》、《**學院財務管理工作暫行規定》等有關法規,結合後勤總公司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後勤總公司財務是保障後勤總公司實行服務收費機制有效運行的獨立核算部門,接受學院財務處和審計處的監督和審計。

第三條後勤總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正確處理後勤服務與經濟效益的關係,為教學、科研和師生員工的`生活提供優質服務,建立健全總公司公司內部的財務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法規中的各項財務開支菹圍和標準,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如實反映後勤總公司的財務狀況。

第四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做好各項財務收支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措資金,有效利用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五條會計、出納負責後勤總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一切開支和收入均需公司總經理審批,方能收支。

第六條後勤總公司實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坐支現金,做到日清月結。

第七條後勤總公司對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庫存數額按照規定的限額執行,超出限額的現金及時送存銀行。

第八條後勤總公司的銀行帳户必須按照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所開設的銀行帳户只供總公司公司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户供外單位和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

第九條後勤總公司在銀行開設帳户的帳號非因業務需要不得外瀉。

第十條後勤總公司在銀行購買的各種票據要指定專人保管,簽發按編號使用。銀行帳户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彙總記帳,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

第十一條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票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辦理,沒有審批的付款項目,財會人員應拒絕辦理。

會計財務管理制度10

操作使用管理

為了避免因誤操作而導致數據失真和丟失,保證發生故障時能及時發現、糾正,同時保證財務電算化信息資源正確性、完整性和連續性,現就操作使用制定以下規定:

1、財務部經理、信息管理員、會計以及其他財務部有關人員有權上機操作本系統。

2、上機操作人員必須使用其真實姓名,操作密碼注意保密,一旦泄密,操作人員有權修改自己的口令,否則,出現問題,操作人員和信息管理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3、上機人員必須按照各自的權限進行操作,不得越權,為防止此類情況的發生,上機人員操作完畢後,必須退出系統;

4、應及時作好各自的備份工作,以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不能使用來歷不明的軟盤和進行各種非法拷貝工作,以防病毒傳入;

6、未經財務部經理和信息管理員批准,不能執行格式化和刪除等命令;

7、嚴禁在微機內安裝或運行遊戲軟件;

8、上機操作注意事項參見附錄。

附錄上機操作注意事項

一、開機步驟

1、打開電源開頭;

2、打開UPS電源開關;

3、打開打印機開關;

4、打開顯示器開關;

5、打開主機開關。

二、關機步驟

1、關上主機開關;

2、關上顯示器開關;

3、關上打印機開關;

4、關上UPS電源開關;

5、關上電源開關。

三、每次關機後再一次開機要間隔一至二分鐘。

四、停電後UPS不間斷電源會發出警告聲,要及時將數據存盤,通過ESC鍵退出。

五、使用鍵盤時要輕擊,切記不可重打。

財務電算化操作記錄制度

為更好地完成系統維護任務,及時、全面、準確地瞭解故障發生原因、地點、時間以及處理方法和處理結果等情況,為此規定如下:

一、所有上機操作人員必須詳細登記上機操作情況,要求填寫日期、操作人員姓名、操作內容、運行時間行運行情況。

二、操作過程中若沒有問題則應在運行情況欄填寫運行正常字樣,若有問題則應及時登記記錄,並向信息管理員報告。

三、信息管理員在維護過程中發現的異常現象和處理方法,處理結果都應有明確記錄。對於嚴重或重大運行故障,除按規定登記外還須填寫運行故障報告單,並向總經理彙報。

四、操作記錄每月裝訂成冊,日常由信息管理員妥善保管,年終整理歸檔。

五、要真實完整地填寫操作記錄。對發生問題不登記者,將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按有關制度予以處理。

帳務系統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操作管理、帳務處理程序、業務標準等內容。

一、操作管理制度

1、日常業務管理

①必須以自己的真實姓名進入帳務系統,工作完畢後要及時退出系統,以免他人利用系統進行其他操作;

②不得將口令泄露給他人,並定期修改自己的口令;

③原始憑證的審核:數據錄入人員在收到原始憑證後,應首先根據公司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審查其真實性和合法性,確認無誤後,錄入系統

④記帳憑證的審核:財務部經理應及時、認真地審核憑證的規範性、清晰性,會計分錄和數據的準確性、合法性。如無誤後再檢查憑證科目的平衡關係,審核制單人是否蓋章。要將審核後的憑證及時交會計複核;

⑤憑證錄入的管理:會計錄入憑證時應簡潔、完整地錄入摘要,摘要要反映實際業務情況;

⑥及時進行目錄(包括單位、部門、個人及支票)維護;

⑦複核後的記帳憑證必須打印輸出,和原始憑證一起裝訂存檔。

2、年度結轉

會計應依照《年初帳務工作流程圖》在新會計年度開始後的20天內完成年初結轉,根據公司現行財務制度,運用當前在用系統的規則,正確地設置、調整全部級次的會計科目,年初餘額在當年記帳以前可以修改,當年記帳以後如有調整,只能通過記帳憑證進行,會計年度中間可以增刪會計科目,但對於已制單或記帳的會計科目不得修改或刪除,以上操作必須進行書面登記。

3、其他

①任何登記入帳的經濟業務都必須填制記帳憑證,摘要應簡明規範。在計算機填制的'記帳憑證編號應當連續,編號出現間斷時,應中斷號後的第一張憑證上註明間斷的編號,並在打印輸出的該張憑證上註明間斷的原因並簽字蓋章。

②數據複核必須在屏幕上直接對計算機存儲的記帳憑證進行復核簽字,同時要對打印輸出的記帳憑證或代用憑證簽字蓋章。同一張記帳憑證,制單和複核不能是同一人,記帳憑證在記帳前,必須打印輸出《科目彙總表》,沒被彙總的記帳憑證不得登記入帳。

③出納人員可根據需要設輔助帳。

④信息管理員根據計算機使用和人員分工情況以及工作需要確定每月的記帳期限,每月至少記帳一次,每月月末以前應將當月所有收支及轉帳業務全部登記入帳。

⑤每月電算化財務信息都都必須進行數據備份,備份是通過對硬盤上的會計數據建立軟盤副本來實現信息存儲的。備份前應填寫《備份數據登記簿》,每月備份不得少於一次,此項工作由會計執行。數據備份實行雙備份,備份軟盤應分別存入在兩個地點,一份交會計,一份密封后交祕書存檔。

⑥每年定期對備份數據整理,刻錄到光盤上存檔保存。

二、嚴格遵循帳務處理程序

1、日常帳務處理程序

2、年初帳務處理程序

三、關於帳簿打印

1、總帳及現金和銀行存款帳均可採用計算機打印輸出的活頁帳裝訂。出納人員每天必須將當日發生的現金收支數據以《庫存日報表》的形式打印輸出,並在表上簽字或蓋章後交財務部經理,作為歸檔正式資料。

2、必須將儲存在計算機內的帳簿打印輸出為書面帳簿,打印明細帳進,根據各明細帳的業務量滿頁打印,但每年年末必須將全部明細帳簿打印輸出,總帳數據必須每月打印。

3、各業務經辦人員負責其分管明細帳及總帳的打印。會計年度終了時,按檔案交接制度及時交會計保存。

4、作為正式的帳簿不能有“查詢“字樣,否則為非正式帳簿。

5、各種輔助帳的打印可視管理上的需要隨時打印。

業務標準

一、備用金

1、按規定的要求填制憑證;

2、及時進行目錄維護,嚴格控制分户;

3、定期按部門、經辦人、金額等打印欠款金額表;

4、按借款不超過一個月為限及時催交報銷;

5、當日業務不拖至次日;

6、屬普通帳,統一打印。

二、現金

1、認真核對手工憑證與輸入計算機憑證的一致性;

2、每天必須結帳,與庫存現金核對;

3、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按庫存限額存儲;

4、當日業務不拖至次日;

5、每日打印《庫存日報表》,一份交財務部經理,一份自己保存,對現金日記帳要求滿頁打印。

三、支票管理

1、新購入支票首先按整本、分帳户一次錄入,待支票使用時修改日期、限額及用途、使用部門及個人;

2、報帳時及時核銷支票;

3、月末按部門、經辦人提供未核銷支票的明細,催交報銷;

4、作廢支票應隨正式支票一起作為憑證附件。

四、銀行存款

1、隨時錄入銀行對帳單;

2、根據銀行結算單及銀行存款的標準摘要,審核未記帳銀行明細帳;

3、根據計算機產生的待核銀行帳進行對帳,對帳後打印出餘額調節表;

4、對於單位未達帳項要求按部門、經辦人等明細打印,送交各部門催辦;銀行未達帳,及時送開户銀行查實;

5、當日業務當日錄入。

五、預付帳款、應付帳款

1、按制定的標準正確錄入;

2、根據往來單位的變化及時進行目錄維護,每月整理一次,於每月28日前交會計錄入;

3、根據管理的需要,每月進行一次帳齡分析;

4、隨時與經營部核對應收及預收貨款,及時、準確地提供欠款單位及金額,通知有關部門清理債權、債務;

5、定期(每月一次)對單位往來帳進行核對;

6、經常與對方單位進行帳目核對;

7、必須進行參照錄入,嚴格控制往來帳户分户;

8、要對每月發生的匯款、匯票等支出進行統計,於次月5日前交財務部經理;

9、屬普通帳,統一打印。

六、費用

1、按有關規定正確地錄入憑證;

2、及時進行部門目錄維護,每月整理一次,並於每月28日前交數據錄入員;

3、根據管理需要,及時進行費用預算分析,按部門、分項目列出節約與超支數額;

4、結合所用電子報表,填好費用分配表,反饋到有關部門;

5、屬普通帳,統一打印。

七、固定資產

1、及時與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對;

2、定期與設備處有關人員核對固定資產增減情況;

3、帳簿打印按普通帳統一打印。

八、在建工程

1、按資金來源及用途及時進行核對;

2、通過所用電子報表,建立專項資金管理報表,反映專項資金使用情況;

3、及時進行工程結轉;

4、屬普通帳,帳簿統一打印。

九、其它總帳科目

1、嚴格執行新會計制度、新税制,正確設置會計科目;

2、按標準摘要正確錄入,能準確反映各科目的業務內容;

3、及時核對總帳與明細帳,做到帳帳相符;

4、準確反映企業應交及已交款數額;

5、隨時提供長期、短期借款科目的來源、金額、期限、償還時間、支付利息情況;

6、按公司投資的構成,掌握“長期投資”科目內容及投資收回情況;

7、對於普通帳,可統一打印。

系統維護制度

為保證系統硬件設備在發生故障時能夠及時修復,為增強系統軟件功能,提高軟件對新環境的適應性而進行修改和擴充,制定本制度。

1、系統維護由公司統一進行,會計不允許修改程序,不允許對數據庫進行直接操作;信息管理員不允許進行與系統維護、測試無關的數據操作。

2、軟件維護工作應在財務經理的參與和控制下進行,需經執行董事的審批方可進行。

3、維護工作應在不能影響系統正常運行前提下進行,為了確保維護修改的正確性,消除因修改給工作帶來的不連續性,應對修改工作持謹慎態度,修改後應進行嚴格的測試方可正常運行。

4、做好日常維護記錄,包括維護目的,內容及出錯原因等,為今後的操作提供寶貴的經驗。

會計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為適應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事務所”)發展的要求,規範事務所的內部治理和財務行為,保護股東、員工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治理指南》、《會計師事務所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印發財會[20xx]14號文),結合本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一、事務所設立獨立的會計機構,明確會計主管人員和配備專職會計人員。

二、會計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會計制度,努力維護財經紀律,廉潔奉公,忠於職守。

三、會計人員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頒發的《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本制度的具體規定,辦理會計事務,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四、事務所行政負責人,應保證會計人員正確行使職權,支持會計人員的工作。

五、事務所應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三章會計核算一般原則

一、事務所設置完整的會計賬簿、所有收入與支出,都必須入賬核算,一切會計核算業務,均須有合法、真實、正確的會計憑證。

二、事務所的收入與費用按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確認。對於本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在本期收付,都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對於不屬於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本期收付,也不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

三、事務所的會計核算和會計報表的編報按照公曆年度確定,即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事務所的會計記賬以人民幣元為單位,元以下至角分。

五、事務所會計核算採用借貸記賬法。

六、事務所的會計業務處理方法、會計報表各項目的編報方法,前後期應當一致,如需變更,應當自新的會計年度開始時變更,並在變更年度的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説明書中予以説明。

第四章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

一、事務所對於發生的經濟業務,應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包括以下幾類:

(一)各種支出款項的憑證。

(二)各種收入款項的憑證。

(三)與銀行及其他往來單位的結算憑證。

(四)其他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單據、票證、表冊等。各種原始憑證應當具備合法性、真實性、正確性。

二、事務所原始憑證應當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憑證的名稱和填制日期;

(二)填制憑證的單位或填制人、單位公章;

(三)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

(四)經濟業務的內容、品名、數量、單價和金額;

(五)本單位經辦人員簽名或蓋章。

三、會計人員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正確性、真實性應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應拒絕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退回更正、補充。

四、事務所通用一種記賬憑證,記賬憑證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填制日期、編號;

(二)經濟業務內容摘要;

(三)會計科目名稱及金額;

(四)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

(五)填制憑證人員、記賬、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的簽章。收付款的記賬憑證還應由出納人員簽章。會計人員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及時編制各種記賬憑證,期末業務結轉和錯賬的更正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五、會計人員在編制記賬憑證時,必須做到:

(一)每一會計分錄,都要記借方和貸方會計科目,借貸方科目應保持正確、清晰的對應關係,所記金額應平衡。

(二)記賬憑證根據每項業務的原始憑證編制,對當天發生的同類會計事項可以適當歸併後編制。

(三)記賬憑證每月或第季編順序號,連同所附原始憑證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六、事務所設置總賬、明細賬和日記賬三種主要賬簿和各種必要的備查賬簿,並根據會計憑證和其他有關資料及時進行登記。

七、總賬和各種明細賬都必須按月結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應按日結賬,並經常與庫存現金、銀行對賬單核對,做到賬款、賬賬相符。

八、啟用賬簿時,必須在賬簿封面上寫明事務所名稱、賬簿名稱和所屬會計年度,在賬簿扉頁上寫明啟用日期、賬户目錄、賬簿頁數,並由會計主管人員、記賬人員簽章。記賬人員調動工作時,應註明交接日期,並同交接和監交人員簽章。

九、新年度開始時,除固定資產明細賬可在年終結賬後連續使用舊賬外,其他各賬必須另建新賬。建立新賬時,應根據上年各有關賬户的餘額直接轉入新賬的有關賬户。

第五章會計交接和會計檔案

一、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按照規定要求辦理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事務所負責人監交;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二)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對於已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必須填制完畢,尚未登記賬目的,必須登記完畢。記賬人員應在賬冊所記最末一筆數字處蓋章,同時在所經管賬冊的“經管人員一覽表”註明移交日期並簽章。對於尚未辦完的事項和文件,如不可能在移交前完成,必須把經辦過程向接替人交代清楚,由接替人繼續辦理。

(三)辦理交接時,應移交和交代的事項有:有關印鑑;庫存現金、支票簿、有價證券;會計憑證、賬簿和其他會計檔案資料;有關的文件規定、規章制度;各種應經辦的未了事項及其他應交代的工作。

(四)編造移交清冊一式3份,由移交人、接替人各執1份,一份報領導審閲後歸檔。

二、事務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建立會計檔案,妥善保管,並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制發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具體規定嚴格執行。

第六章會計科目及核算

一、事務所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納税,並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二、事務所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其他流動資產等。事務所的存貨包括物料用品和庫存賬冊等。存貨按實際成本核算;物料用品在領用後,一次計入業務支出。

非流動資產包括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遞延資產等。

事務所按規定製定固定資產目錄,折舊方法採用直線法(平均年限法),折舊率參照旅遊、飲食服務企業。固定資產的淨殘值率,按照固定資產原值的5%確定。事務所按照規定提取固定資產折舊,計入業務支出。事務所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計入當期業務支出。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或者清理報廢的變價淨收入與其賬面淨值的差額,計入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事務所應當於年終決算前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清查,發生盤盈或盤虧的固定資產淨值計入當期損益。

三、事務所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未交税金、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等。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等。事務所按時償還各項負債,如發生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轉作其他收入處理。

四、事務所的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

五、事務所的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本所接受委託對外提供審計、會計諮詢和會計服務業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各類審計業務收入、驗資收入、諮詢服務收入、培訓收入和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本所投資淨收益、固定資產盤盈收入、處理固定資產淨收益及其他收益。

本所取得的各項收入都要及時入賬,嚴禁收款不入賬。本所的各項收入應於業務已經完成、款項已經收到或者取得收取款項的憑證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跨年度的項目可根據完成進度合理確認收入。

六、事務所的支出包括業務支出和其他支出。

業務支出是指事務所開展業務所必須的各種費用開支。包括工資、福利費、工會經費、辦公費、差旅費、修理費、租賃費、折舊費、物料用品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營業税及附加、其他税金、存貨盤虧等。

1、工資是指專職人員和聘用人員的工資、獎金、各種補貼和津貼。

2、福利費用於專職人員和長期聘用人員的醫藥費、因工負傷和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等。

3、工會經費是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提取撥交給工會的經費。

4、辦公費是指用於辦公文具、印刷、郵電、水電等費用。

5、差旅費是指事務所工作人員因公出差費用。

6、修理費是指固定資產的日常修理費和大修理費用。

7、租賃費是指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不包括融資租賃費)。

8、折舊費是指按規定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9、物料用品費是指因消耗使用各種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而計入業務支出的費用。

10、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事務所為職工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後續教育而支付的費用。

11、業務招待費是指事務所為正常業務往來的需要而支付的費用,節約使用,據實列支。

12、營業税及附加是指事務所按規定應繳納的營業税及教育費附加,城鄉維護建設税。

13、其他税金是指企業按規定應繳納的房產税、車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

14、職工待業保險費是指按國家規定繳納的待業保險金。

15、勞動保險費是指按國家規定繳納的職工退休統籌金,支付退休人員的醫療費,6個月以上病假人員工資、退職金、喪葬費、撫卹金等。

16、存貨盤虧處理是指事務所存貨發生正常盤虧損失的處理。盤盈衝減業務支出,除以上開支項目以外的業務費用,如開辦費攤銷、財產保險費等作為其他業務支出,其他支出是指業務支出以外的開支,包括財務費用、壞賬損失、罰款支出、捐贈支出、固定資產盤虧和處理固定資產淨損失、非常損失等。

七、事務所會計年度的收入減去支出後的淨額,在按照國家税法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税。

八、事務所繳納企業所得税後為淨利潤,可以按規定依照程序進行分配。

第七章財務報表

一、事務所在規定時間內按照本制度的規定編制各種會計報表,做到編報及時,手續齊備,內容完整、數字準確、説明清楚。不得藉故任意做計數字、弄虛作假、篡改數字。

二、會計報表的報送時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月報:應在月份終了6天內報出;

季報:應在年度終了12天內報出;

年報應在年度終了30天內報出。

三、事務所應按規定向財政部門提供財務報告,事務所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資產負債表補充資料、利潤表以及財務情況説明書。

四、會計報表應按表號順序裝訂,加具封面、加蓋公章。

五、會計報表必須由主要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和蓋章。

第八章附則

本制度(修訂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會計財務管理制度12

摘要:目的探討新醫保制度下對醫院醫保財務管理的影響。方法分析目前新醫保制度下醫院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結果醫保財務作為醫院財務管理的重要組織部分,不僅推動了醫療衞生體制改革的深化,也為醫院帶來巨大收益。醫保財務管理的有效與否直接影響到醫院的正常運行和利益,為醫院醫保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重要保障。結論提高對醫保的認識,不斷加強醫保財務人員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完善和加強醫保財務預算和控制管理,使醫保財務管理更科學性和合理性,為醫院加強醫保管理提供準確的、科學的統計資料,促進醫院醫保工作順利開展。

關鍵詞:新醫保制度醫保財務管理合理實行預算和控制衝擊影響

醫療保險是我國一項保障人民羣眾基本醫療需求,維護公民健康和社會和平的重要社會保障制度。隨着我國政府和社會對醫保的重視,其逐漸緩解了人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國家也指出:到20xx年,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衞生制度將基本建立,屆時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衞生服務[1]。但隨着新醫改政策的落實和實施,對醫保住院及門診患者治療的定額醫療、單病種項目增加和報銷比例等都提出了新的核算標準,也對醫院的醫保財務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驗。醫保財務作為醫院財務管理的重要組織部分,如何完善醫保財務預算,控制財務支出,保障基本醫療對醫院發展起着重要作用。本文就新醫改形勢下對醫院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和措施進行分析,使醫保財務發揮更廣更大的作用。

1新醫保對財務管理的影響

新醫保政策實施以來,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城鎮職工醫保等成為醫院就診的主要人羣,不僅推動了醫療衞生體制改革的深化,也為醫院帶來巨大收益。但同時也為醫保財務帶來很大的工作量[2]。醫院醫保財務人員要對參保患者進行住院明細,檢查用藥收費,病種及項目是否為醫保範疇進行審核,從患者的醫保卡號、姓名、診斷、入出院時間到整個治療、用藥、檢查過程進行分析、檢查、核算,做成報表交與社保,完成與社保結算後,還要對撥款內容和報表進行對照,並對當月病種再次進行統計,與醫院支付的報銷費用進行對照,從而反映出醫院在醫保運行中的盈利和虧損情況,為醫院加強醫保管理和社保調整決策提供準確的、科學的統計資料[3]。醫保財務管理的有效與否直接影響到醫院的正常運行和利益,為醫院醫保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重要保障。

2新醫保制度下影響財務管理的因素

2.1財務人員觀念陳舊,對醫保政策掌握不足

目前,我國大部分實行醫保的醫院多為公立醫院,以體現福利為主,投入不計成本,產出不計效益[4]。醫院財務管理觀念陳舊,再加上醫生道德觀、價值觀的改變,只盲目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而財務人員對醫保政策掌握不足,只每天忙於算賬、記賬,而忽略了對醫保基金運行過程的分析、管理、預算和控制,將自己陳舊的財務理論運用到醫保財務管理工作中,影響醫保制度的運行和開展。

2.2醫保制度不健全,對財務人員在醫保預算審核不全面

醫保財務人員對醫保政策瞭解少之又少,對醫保預算管理不重視,認為醫保管理有醫保部門進行核算,而忽略了作為醫保財務人員的職能。對醫保預算審核不嚴格,造成其預算嚴重偏離事實,使每年的醫保預算超過總控預算,無法為醫院提供完整的財務指標,造成大量資金流失。

2.3財務人員對財務控制能力差

醫院財務人員總習慣於遵照事業單位標準進行預算,把大量的工作用於記賬、報賬,只通過財務處理反映出醫院醫保的收支情況,而很少通過財務預算和控制對醫院的醫保活動進行細緻分析,使醫院醫保財務管理不能發揮保障基本醫療的作用,使醫院一直處於非正常運營,導致醫院財務不必要的浪費和流失,也阻礙了醫院管理者決策的科學性和及時性[5],影響醫療保險制度良性發展。

2.4醫保基金的'有限性與醫院結算方式不對等

社保和醫院結算方式不對等。醫院對參保人基本實現了及時完成結算的醫保政策,兩者之間的結算過程是成功的。但在與社保結算時在其將不同繳費基數、參保人羣分配償付比例、單病種、疑難病及衞材撥付款等使結算方式更加細化、完善,卻為醫院財務的具體核算和操作帶來繁瑣。

3提高對醫保政策的認識,完善醫保財務預算和控制

3.1更新財務人員對醫保的認識,強化醫保財務內部控制

提高醫保財務人員對醫保的認識,更新新醫保政策和內容,定期組織財務人員進行培訓,使醫保財務人員對醫保政策進行了解和鑽研,提高財務人員全面業務管理素質,在完善醫院的業務流程及控制目標同時,對醫院醫保資金使用進行分析、審核,並結合資金的成本、收益、投入和產出,對醫保財務做出準確的核算及預算[6],保證醫院醫療活動的正確實施。

3.2提高財務人員綜合素質,加強醫保財務預算審核

作為醫保定點醫院的財務部門,要認真評價醫保為醫院帶來的長遠效益。醫院的醫保財務人員要根據醫保政策的變化不斷加強自身學習,加強上報醫保發生費用的預算和管理能力,及時規範核對醫保回款情況,分析醫療活動中合理治療產生的費用,對醫院醫保財務信息和管理進行相關分析研究,對醫保的預算、審核、執行、控制等方面加強合理應用,調整不合理的支出結構[7]。並對醫保墊付基金和社保回款基金比例情況進行分析,對醫院就醫患者實行醫保醫療,為醫院正常運行提供保證。

3.3明確醫保財務核算內容,合理實行預算和控制

明確醫保財務核算內容,細化會計核算明細科目,對醫院醫保各個賬款交往業務都通過賬户記錄顯示,並在每月未對在門診、住院產生的醫保費用進行核算、報表統計,核算時應利用本錢核算對各個環節進行評估和控制,經醫保財務指標對其預算進行量化[8],將月發生的申報額與醫院和社保部門進行核實核對,記入明細賬和總賬中,並將審批下來的費用明細和扣款明細進行清算、確認,合理平衡內外部結餘和預算控制,使醫院醫保財務工作更具有科學性、監督性,促進醫院醫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會計財務管理制度13

一、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本公司設置三個工作崗位,財會主管、會計崗位和出納崗位。其崗位職責如下:

㈠財會主管崗位

1、按國家有關財政財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組織制定和修訂本公司的財會管理制度。

2、具體負責組織本公司財會工作,組織編制本公司的預算計劃、財務計劃,審核監督本公司的財務收支。

3、督促本公司的會計人員依法建賬、依法核算,保證會計工作規範有序、科學,並依法對本公司的預算計劃、建設項目驗收規範(13個doc)財務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4、定期或根據實際需要審核(查)本公司的財務報告(表),企業預算管理編制(最新精編)(21個doc28個ppt)並負責向公司領導彙報,促進財務管理和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

5、參與擬定項目申報文件、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協助公司領導做好項目的審查、申報、檢查和指導等工作。

6、模範遵守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努力當好公司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7、積極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他有關工作。

㈡會計崗位

1、認真執行財會規章制度,依法建立總賬、明細賬及其他輔助賬簿,進行固定資產核算以及往來賬項的結算等工作。

2、審核收支的原始憑證,保證按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

3、定期對本公司的固定資產、進行清理。

4、按時辦理有關證、照年審工作,交納有關税費。

5、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有關會計資料。

6、自覺遵守會計人員道德規範,工作盡職盡責。

7、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刻苦學習業務和參加財政或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

8、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有關工作。

㈢出納崗位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逐筆順序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2、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保管有關印章和空白票、據。

3、嚴格遵守和執行銀行結算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定期盤點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保證賬款符。

4、協同會計做好財務收支監督工作,及時結賬和傳遞會計憑證。

5、自覺遵守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及時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技能培訓,不斷提高自身政治、業務素質。

6、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有關工作。

二、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1、按照企業單位財會制度的規定設置、使用和審核會計科目和明細科目;運用借貸記賬法進行會計核算;會計憑證的格式採用借貸記賬法的格式;會計賬簿的設置分為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和日記賬;會計報表的種類為資產負債表、收進支出表和其他表;按月(季)、年度編報。

2、會計根據出納簽章收款後的收進憑據定期彙總填制收進記賬憑證,同時登記收進明細賬,之後及時交給出納登記“現金日記賬”,然後再交會計保管。

3、會計根據審公司無誤的原始支出憑證填制記賬憑證後交出納付款並登記“現金日記賬”後再交會計登記支出明細賬,並保管憑證。

4、會計定期彙總賬憑證,填制記賬憑證彙總表,登記總賬。

5、會計根據銀行收、付款票據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後交出納登記銀行、現金日記賬,之後交會計保管。

6、會計根據實物保管部門編制的財產變動情況表及有關原始憑證,核對後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

7、會計根據工程結算單等填制有關結算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

8、記賬憑證的審核要求:審核記賬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和編號、經濟業務內容摘要、會計科目和金額、所附的原始憑證張數、記賬憑證的填制人、記賬人、複核人的簽名或蓋章。審核完畢後還需簽上審核人的名字蓋章。

9、記賬原則:按記賬憑證的時序登記日記賬,按記賬憑證的明細科目登記明細分類賬,按記賬憑證彙總表登記總分類賬。

10、月底、年底會計根據有關餘額作必要調賬後結賬並編制會計報表,編寫財務報告説明書,儘可能地説明、分析本公司的財務計劃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

三、內部牽制制度

1、內部牽制制度的原則:根據國家財經法律、會計法律、法規、財會制度對本公司的會計工作進行控制監督。

2、財務主管具體督促貫徹、檢查本公司各項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直接對公司長負責。

3、會計負責對原始憑證的審核、記賬憑證的填制,總賬及明細賬的登記,會計報表的編制並對財務報表進行分析、説明,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

4、出納根據審核無誤的有關原始憑證登記銀行日記賬及現金日記賬,但不得兼收進、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計笠倒芾恧作以及稽核工作。

5、出納負責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6、簽發支票所使用印章,由會計與出納分開保管。

7、空白收款收據和空白支票設登記簿登記,由會計保管、核銷。會計領、開收據,所有收進款項由會計開具收款收據後由出納負責收款,並加蓋收款人印章後方為合法收進憑據。會計應及時與出納核實收進款項。支票由會計簽發,由出納具體輸辦理。發票、支票不得事前簽好公私章,預留印籤。

8、總務處具體負責財產物資的驗收進庫、領用、報廢進行分類明細賬登記,會計會同總務處對財產物資定期進行核對,做到賬、卡、實相符,並按期編報財產物資增減變動情況表。

四、內部稽核、審計監督制度

1、財務主負責組織稽核、監督、審計工作。

2、財務主管負責對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進行復核和經濟合同、協議、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3、會計負責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財務主管負責對原始憑證進行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並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4、會計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應及時按國家規定處理,超越會計人員職權範圍的,應立即向領導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5、財務主管必須每月定期核對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結餘數;經常核對債權、債務往來賬項;定期核實財產物資期末結餘,以保證賬賬、賬實相符。

6、財務主管對收進款項存進銀行進行監督,防止私設“小金庫”、“賬外賬”。

7、稽核的方法內容包括:原始憑證是否合法真實;記賬憑證是否附有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與原始憑證、總賬、明細賬之間是否相符;會計報表與總賬或明細賬是否相符;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等實物與賬面記錄是否相符。

8、財務主管、會計、出納必須對財務收支情況、會計資料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負責。

五、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1、原始憑證的審核包括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準確性的審核。

2、原始憑證內容必須具備: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和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3、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財會主管的簽名或蓋章,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本單位的公章。

4、原始憑證的填制必須記錄真實、填制及時、內容完整、書寫清楚、數字準確、責任明確。

5、外來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填制單位加鈣笠倒芾慝章的書面證明,證明中應列明遺失的原始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公司領導批准後,才能代替原始憑證。對於確實無法取得的原始憑證,如車、船、飛機票等應由當事人寫明詳細情況,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能作為原始憑證報賬。

6、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調閲或複製會計憑證時,必須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能辦理調閲或複製手續。

六、財產清查制度

1、本公司所有固定資產、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等都應定期或根據實際需要不定期盤點。

2、財產清查由總務處組織進行。

3、財產清查期限為:固定資產至少每年年終盤點一次;貨幣資金、有價證券至少每月盤點一次。盤點方式一般採用“實地盤存制”。

4、盤點結果處理:盤盈部分應及時補記進賬,盤虧損失,屬於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造成的,由公司領導批准銷賬;屬於過失的責任事故造成的,應當給予過失人以必要的經濟、行政處罰,作損失處理;屬於違法的,應當依法追究責任。

七、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財會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標準。對違反國家財會制度規定的財務支出,財務不予辦理。

2、支出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由經手人、證明人簽字送會計審核無誤後再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3、嚴格執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即由公司總經理負責審批。公司總經理出差超過十天的,可委託一名副總經理代為審批。

4、重大項目開支必須經公司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後由總經理審批方可執行。

八、財務會計分析制度

1、定期(季末、年末)或根據實際需要對本公司經濟活動狀況、預算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分析。提供經濟預測、決策資料,為領導決策服務。

2、財務活動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收進、費用支出及效益的分析;流動資產與固定資產使用效果分析;債權、債務構成及原因分析等。

3、財務活動分析的基本要求為:情況真實、要點明確、問題抓準、建議可行、文字簡練。

4、財務活動分析的一般程序為:佔有資料,掌握情況;指標對比,揭露問題;抓住關鍵,分析預測;提出可行措施,解決問題。

5、財務活動分析方法包括:對比分析法、連環替代法和差額計算法等。

6、財務活動分析的格式結構:財務狀況總的評價;分析與論證;提出建議或措施。

會計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執行《遼寧省高等學校財務管理辦法》,加強預算管理,保證學校各項事業順利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和有關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年度財務預算是根據學校的年度工作計劃和任務,結合學校的財力狀況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項內容。

支出預算包括事業支出、經營支出、自籌基本建設支出、對附屬單位支出和上繳上級支出等項內容。

第三條:學校財務處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財務預算的管理,具體組織實施。

第二章:編制預算的原則

第四條: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編制學校的收支預算。

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編制收入預算。

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保證剛性支出、勤儉節約”的原則編制支出預算。

第五條:按規定財政補助收入只能用於事業支出;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經營收入與經營支出按照配比的原則進行編列。

第三章:編制財務預算的程序

第六條:年終認真分析本年度財務預算執行情況,資金使用效益情況,總結經驗,為下年度預算編制打好基礎。

第七條:學校各部門根據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提出本部門預算,財務處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各部門本年度預算彙總情況,結合本年度財務收支增減因素編制本年度財務預算建議方案。

第八條:財務處將年度財務預算建議方案向校黨委常委會彙報,經黨委常委會研究、討論並修改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經上級主管部門批覆後執行。

第四章:財務預算的執行

第九條:年度財務預算經批准後,財務處在二日內將預算指標下達到各有關部門,各部門收到預算指標後,將資金使用計劃與審批人手跡和印章十日內報財務處,財務處根據各部門的計劃開始執行預算,同時行使管理和監督的職能。

第十條:加強收入預算的'管理。應納入學校預算管理的一切收入及時入帳,不得截留、挪用;按規定應上繳財政專户的各項非税收入要足額及時繳入財政專户,並按用款計劃申請核撥後及時入帳。

第十一條:加強支出預算的管理。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嚴格控制各項支出預算指標,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開支範圍和標準,不得隨意改變資金用途和支出規模;財政補助收入和非税收入有指定用途的,應按規定的支出項目開支。

第十二條: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在執行預算時,按輕、重、緩、急合理安排資金,滿足學校各項事業發展的需要,同時加強財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每月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統計和分析,並將信息及時反饋給各部門和主管校領導。

第十三條:各部門在年終將本部門年度預算經費使用情況及效果進行分析和總結後轉給財務處。財務處對全校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面彙總和分析,為下一年度財務預算預算的編制提供可靠的依據。

第五章:財務預算的調整

第十四條:學校財務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予調整。如果學校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或國家政策發生變化對收支預算影響較大,確需調整預算時,由學校黨委會議討論決定並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准後才能調整預算。

會計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各級工會組織。

第三條工會會計是各級工會核算、反映、監督工會預算執行和經濟活動的專業會計。工會依法建立獨立的會計核算管理體系,與工會預算管理體制相適應。

第四條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工會應當設置會計機構,配備專職會計人員。縣級以下工會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專職會計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基層工會,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或者聘請兼職會計。

第五條各級工會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完善崗位責任制度和內部稽核制度。縣級以上工會應當組織指導和檢查下級工會會計工作,負責制定有關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組織工會會計人員培訓,不斷提高政策、業務水平。

第六條工會應當對其自身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和報告。

第七條工會會計應當以工會的持續運行為前提。

第八條工會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於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條工會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工會會計以收付實現製為基礎,以權責發生製為補充。

第十一條工會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淨資產、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為:資產=負債+淨資產。

第十二條會計應當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十三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則

第十四條工會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工會宏觀管理的要求,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滿足本級工會加強財務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條工會會計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如實反映工會財務狀況、各項收支情況及結果,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

第十六條工會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瞭,便於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條工會會計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前後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更,以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條工會會計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對於重要的經濟業務,應當單獨反映。

第十九條工會應當及時進行會計處理和報告,不得提前或延後。

第二十條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除另有規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賬面價值。

第二十一條凡是指定用途的資金,應按規定的用途專款專用,並單獨反映。

第三章資產

第二十二條資產是工會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投資和固定資產等。

第二十三條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一年內(含一年)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貨幣資金、借出款、應收款項、庫存物品等。

(一)貨幣資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

貨幣資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工會應當設置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庫存現金的核算應當做到日清月結,其賬面餘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餘額應當與銀行對賬單定期核對,如有不符,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工會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算成人民幣金額記賬。

(二)借出款是工會因開展工作或發展工運事業的需要而出借給其他工會或工會所屬單位的款項。

工會應當對借出款嚴格管理,借出每筆款項時均需與借款單位簽訂書面文件,署明用途和還款期限,還款期限通常不應超過三年;對於逾期未還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會計報表附註中説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單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報經批准認定確實無法收回或者報經批准認定不再要求借款單位還款的,應及時予以核銷。

(三)應收款項包括應收上級經費、應收下級經費、其他應收款等。

應收上級經費是工會應收未收的上級工會應撥付(或劃轉)工會經費和補助。應收下級經費是本級工會應收下級工會的上繳經費。其他應收款是工會除應收上下級經費以外的其他應收及暫付款項。

應收款項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期末,工會應當分析各項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對於確實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應報經批准認定後及時予以核銷。

(四)庫存物品指工會取得的將在日常活動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

器具等。

庫存物品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購入、有償調入的庫存物品以實際支付的價款記賬。無償調撥、接受捐贈的庫存物品以其公允價值或者有關憑據註明的金額(加上相關費用)記賬。

庫存物品在發出(領用或出售等)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擇一種方法確定發出庫存物品的實際成本,一經選定,不得隨意變更。

工會應當定期對庫存物品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對於盤盈、盤虧或報廢、毀損的庫存物品,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報經批准認定後及時進行處理。盤盈的庫存物品按照其公允價值入賬,並計入當期收入;盤虧的庫存物品,將其賬面餘額計入當期支出。報廢、毀損的庫存物品,先扣除殘料價值、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責任人賠償等,將淨損失計入當期支出。

第二十四條投資是指工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會的相關規定,以貨幣資金、實物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投資按其流動性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按其性質分為股權投資、債權投資等。

(一)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以貨幣資金方式對外投資,以實際支付的款項記賬。以實物資產方式對外投資,以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記賬。

(二)投資期內取得的利息、利潤、紅利等各項投資收益,應當計入當期收入。

(三)處置(出售)投資時,實際取得價款與投資賬面餘額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對於因被投資單位破產、被撤銷、註銷、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政府責令關閉等情況造成難以收回的未處置不良投資,報經批准認定後應當及時核銷。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工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一)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為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

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以實際支付的買價、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費、裝卸費及相關税費等記賬。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記賬。

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以其公允價值或者有關憑據註明的金額(加上相關費用)記賬。

對固定資產進行改建、擴建,其淨增值部分,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支出。

(三)處置(出售)固定資產時,衝減其賬面餘額並相應減少固定基金,處置中取得的變價收入扣除處置費用後的淨收入(或損失)計入當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會應當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對於盤盈、盤虧或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報經批准認定後及時進行處理。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其公允價值入賬,並相應增加固定基金;盤虧的固定資產,衝減其賬面餘額並相應減少固定基金。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衝減其賬面餘額並相應減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用後的淨收入(或損失)計入當期收入(或支出)。

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六條負債是指工會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償付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個人收入、應付款項等。

第二十七條借入款指工會借入的款項。

第二十八條應付個人收入包括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應付其他個人收入。

(一)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工資及離退休費。其中,工資指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給在職人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以及經國務院或人事部、財政部批准設立的津貼補貼等。離退休費指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給離退休人員的離休、退休費及經國務院或人事部、財政部批准設立的津貼補貼。

(二)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地方(部門)津貼補貼。其中,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指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出台的津貼補貼。

(三)應付其他個人收入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其他個人收入。其中,其他個人收入指按國家規定發給個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誤餐費、夜餐費,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出國人員伙食費、公雜費、個人國外零用費,發放給個人的一次性獎勵等。

第二十九條應付款項包括應付上級經費、應付下級經費、其他應付款。

(一)應付上級經費指本級工會按規定應上繳的工會經費及建會籌備金。

(二)應付下級經費指本級工會應付下級工會的各項補助以及應轉撥下級工會的工會經費和建會籌備金。

(三)其他應付款指除應付上下級經費之外的其他應付及暫存款項。

第三十條各項負債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五章淨資產

第三十一條淨資產是指工會的資產減去負債後的餘額。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佔用資金、投資基金、專用基金、後備金、結餘。

第三十二條固定基金指工會固定資產佔用的基金。固定基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在建工程佔用資金指工會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計佔用的資金。在建工程佔用資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記賬,

待工程完工後轉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條投資基金指工會對外投資佔用的基金。投資基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數額入賬。

第三十四條專用基金指工會按規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專門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財務專用基金、工會幹部權益保障金。

提取專用基金時,按照實際提取金額計入當期支出;使用專用基金時,按照實際支出金額衝減專用基金餘額;專用基金未使用的餘額,可滾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條後備金指縣級以上工會按規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況下使用的儲備金。

提取後備金時,按照實際提取金額衝減結餘;使用後備金時,按照實際支出金額衝減後備金餘額;後備金未使用的餘額,可滾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條結餘指工會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後滾存的累計餘額。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七條收入是指工會根據《工會法》以及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業務活動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收入按照來源分為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政府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

(一)會費收入指工會會員依照規定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費。

(二)撥繳經費收入指基層單位行政撥繳、下級工會按規定上繳及上級工會按規定轉撥的工會經費中歸屬於本級工會的經費及建會籌備金。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本級工會收到的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包括回撥補助、專項補助、超收補助、幫扶補助、送温暖補助、救災補助、其他補助。

(四)政府補助收入指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工會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五)行政補助收入指工會取得的所在單位行政方面按照《工會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六)事業收入指獨立核算的工會附屬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事業收入。

(七)投資收益指工會對外投資發生的損益。

(八)其他收入指工會除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政府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之外的各項收入。

第三十八條各項收入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七章支出

第三十九條支出是指工會為開展各項工作和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及損失。支出按照功能分為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

(一)職工活動支出指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

(二)維權支出指工會直接用於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

(三)業務支出指工會培訓工會幹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

(四)行政支出指工會為行政管理、後勤保障等發生的各項日常支出。

(五)資本性支出指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實際支出。

(六)補助下級支出指工會為解決下級工會經費不足或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下級工會的各類補助款項。

(七)事業支出指工會對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各級工會除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事業支出以外的各項支出。

第四十條各項支出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八章會計報表

第四十一條工會會計報表是反映各級工會財務狀況、業務活動和預算執行結果的書面文件。工會會計報表是各級工會領導、上級工會及其他會計報表使用者瞭解情況,掌握政策,指導工作的重要資料。

第四十二條工會會計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和附註。

(一)資產負債表,是反映工會某一會計期末全部資產、負債和淨資產情況的報表。

(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會某一會計期間全部收入、支出及結餘情況的報表。

(三)附註。附註應分析説明工會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工會在籌集、分配、使用、管理經費過程中的成績和問題,分析影響預算執行的原因,經費收支變動趨勢,提出改進措施、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三條工會會計報表分為年度會計報表和中期會計報表。以短於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期間(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編制的會計報表稱為中期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是以整個會計年度為基礎編制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四條工會要負責對所屬單位會計報表和下級工會報送的年報進行審核、核批和彙總工作,定期向本級工會領導和上級工會報告本級工會預算執行情況。

第四十五條會計報表要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會計報表必須經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審閲簽章並加蓋審查公章後上報。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工會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應當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