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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用人勞動合同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9.07K

隨着時間的推移,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標準用人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標準用人勞動合同

標準用人勞動合同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認真履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為員工。合同期自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二、員工姓名、崗位、工資見花名錶。

三、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專業知識、安全、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等有關方面的教育,合格後上崗。

四、乙方要努力學習,積極工作,提高技術,遵守甲方勞動紀律,愛護設施、設備、用具等,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五、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環境和安全條件,及勞動保護用品。

六、甲方執行提供零售業工作時間,加班時間及其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後,甲方應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額(工資標準見花名冊),次月10日支付上月工資。

八、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社全養老保險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按國家和省市法規辦理。

十、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為7天。

十一、有關勞動合同終止、解除、變更方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甲乙雙方的其中一方發生違約,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損失程度和責任予以經濟賠償。

十三、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由甲方負責到勞動行政部門鑑證。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行政部門的仲裁機構留存兩份。

甲方(蓋章):

鑑證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鑑證人員:

標準用人勞動合同2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

若公司有拖欠工資或剋扣工資或單方面調你的工作崗位或降低你的工資等違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同時你可以要求公司結清全部工資

若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必須是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而不是不需要理由就可以解除的。往往很多用人單位只是簡單的認為試用期內可以用也可以不用,往往也直接導致勞動爭議的發生。

對於錄用條件用人單位最好能夠做出明確的規定,這樣有利於對員工的管理和避免勞動爭議難以舉證的問題。同時錄用條件和招聘條件也存在一定的區別,不可把兩者的概念混淆。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程序

(1)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説明理由,這裏的.“説明理由”,法律並未規定一定得采取書面形式,但從舉證角度出發,建議採用書面形式,並且要求勞動者簽收。

(2)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也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y23]。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3)用人單位需製作《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給勞動者,同時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為兩種情況: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裏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

標準用人勞動合同3

勞動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勞動合同書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特別聲明:甲、乙雙方在此聲明,保證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沒有任何偽造,欺騙和故意隱瞞的內容,如甲、乙雙方以上信息存在虛假內容,則應各自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和後果。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在明悉《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法規對各類勞動合同形式定義的基礎上,協商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確認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約定的解除或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解除或終止。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標誌。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試用期限亦自實際用工之日起起算。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對試用期內的員工,執行月度考核程序,乙方如在任何一次月度考核中未達到甲方錄用及考核條件,甲方視乙方的能力情況決定是否終止試用或給予乙方再次培訓機會。考核乙方試用期的錄用條件,甲方以試用考核表及崗位任職協議的形式向乙方明確,試用期考核表及《崗位任職協議》均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為適應生產經營需要及合理有效配置人力資源,須對員工的階段相關工作作出必要的調整。對此,乙方確認已被事先如實告知,並已表示接受。

第六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內容;甲方可以崗位説明書的形式具體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崗位工作時間。

第七條 乙方同意並承諾嚴格按照《崗位任職協議》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勞動報酬及任職期限等內容,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並以此為依據,接受甲方的考核。經考核後,因乙方未達到考核標準的,可視為乙方不勝任所聘任崗位工作。

第八條 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不能勝任所任職崗位工作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繼續履行雙方權利義務,乙方拒不執行的,按甲方《員工手冊》相關辦法處理。

1. 告知乙方不勝任崗位理由,安排乙方參加所任職崗位相關的崗位帶教培訓或以工代訓,該期限為一個月時間。

2. 告知乙方不勝任崗位理由,中止雙方的崗位任職,安排乙方參加所任職崗位相關的非在崗培訓,培訓合格後繼續按《崗位任職協議》約定履行。

3. 告知乙方不勝任崗位理由,另行安排乙方合理的工作崗位。

第九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和行業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1. 本合同履行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所在地及所轄區域。

2. 本合同履行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基於乙方的工作性質__________________,其具體工作地點具有不固定性,為此甲方與乙方的勞動關係建立在 ,並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多處區域工作。

第十條 乙方確認工作地點在 的變更不屬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並願意接受在上海區域內的工作地點調整。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十一條 乙方為甲方全日制員工,甲方依崗位和行業作業特點安排乙方出勤,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最長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十二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並經勞動部門批准,涉及乙方崗位需調整為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甲方公佈的調整

公示為依據,乙方同意遵照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執行國家與地方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乙方的請假程序需按照甲方的《員工手冊》規定進行。

第十四條 甲方施行加班審批制度,凡乙方需要加班的,應事先向公司進行書面申請,經書面批准後方可加班,否則視為自願延長勞動時間的行為。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尊重和維護雙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乙方應主動通過登錄公司網站、公共盤獲知各項規章制度的最新內容。

第十七條 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用人勞動合同4

甲方

乙方

簽訂時期 年 月 日

__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業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註冊機關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項目名稱)工程 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崗位(工種)上崗證號碼為 。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 種工作時間制度。

1、執行定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實行計時工資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衞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JGJl46—__)。

第七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__省政府頒佈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本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最低標準。

1、計時工資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日) 元,試用期滿後月(日)工資為 元。

2、按工程量計付工資

(1)按工程量單價 計取工資;

(2)按工程量總量 總價 計取工資。雙方約定的工程量單價不得低於__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標準。實行按工程量計付工資的,每月支付工資額不得低於當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5天內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手續,併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施工質量管理規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 日(3天以上30天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促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國家、__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用人勞動合同5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本合同必須用黑色碳素筆或簽字筆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 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如下:

甲方聲明如下:

甲方為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乙方工資,並儘可能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甲方盡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並儘可能為乙方提供相關培訓,以提高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

乙方聲明如下:

乙方願意加入甲方的團隊,成為甲方團隊中的一員,並爭取和甲方一起發展。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承諾其應聘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其他關係,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此支付的律師費)的,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保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及因商業祕密的泄漏而產生的不能投產或減產的損失等)。

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甲方告知事項:

乙方在甲方的

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害:

勞動報酬:

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乙方確認已經明確被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以上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簽字:

合 同 條 款

一、合同期限

注: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科學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發展都有很大幫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長期規劃和目標任務,對勞動力的使用進行科學預測,合理規劃,使勞動合同期限能夠長短並用,梯次配備,形成靈活多樣的格局。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身體狀況、專業技術水平、自身發展計劃等因素,合理的選擇適合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注:適用範圍:

對於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保持連續性、穩定性的工作,技術性強的工作,適宜簽訂較為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一般性、季節性、臨時性、用工靈活、職業危害較大的工作崗位,適宜簽訂較為短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注:除雙方自願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已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甲方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甲方與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範圍:

這種合同適用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於用人單位來説,有利於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於勞動者來説,也有利於實現長期穩定職業,鑽研業務技術。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注:我國法律對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限制較少,用人單位可以靈活運用,故用人單位應當盡力選擇此種方式約定勞動合同期限。

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情形:

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任務性較強,工作相對自由,工作目標較單一。

(二)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試用期限

(一)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注:不能約定試用期的情形:

(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下的;

(3)非全日制勞動合同;

(4)勞動者和企業雙方同意不約定試用期的。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法律對試用期的規定: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如何確定試用期?

建議企業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採用最長期限的試用期,既可以為企業節約一定的成本,又可以更好的考察員工,以實現企業招聘利益的最大化。但企業在試用期內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必須舉證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存在其他可以法定解除的情形。

(二)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4.獲獎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5.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6.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7.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未盡事宜,以招工公告、啟示、通知等甲方所發佈的招工條件為準。

注:錄用條件應該具體、明確,這是企業在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證明新進人員能否勝任工作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也是雙方發生爭議時進行訴訟的證據!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在甲方的 部門 崗位上工作,職務為 。工作地點在 。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但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根據甲方的崗位職責(崗位職責詳見合同附件)履行義務,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為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相應的工資待遇。

(三)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增加工作地點條款,這是因為實踐中勞動者的工作地點可能與用人單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予以明確;但如果企業經營有需要的,可以明確告知其工作地點在幾個地點之間調整。

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有可能被認定為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而無效。但是,用人單位可以制定一個較高的工作崗位職責要求,當希望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或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時,即可以認為勞動者不勝任該工作崗位而對其工作崗位和工資待遇進行調整。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第____________種工時制。

(一)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並且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但以下情形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它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每月為一個計算週期,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對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注:選擇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單位。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含義: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的部分職工,採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主要是指: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業的職工;地質、石油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 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亦工亦農或由於受能源、原材料供應等條件限制難以均衡生產的鄉鎮企業的職工等。另外,對於那些在市場競爭中,由於外界因素影響,生產任務不均衡的企業的部分職工也可以參照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辦法實施。其職工的平均月工作時間和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相同,如果存在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情況,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要按規定支付職工加班費;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根據公司安排進行。

1.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甲方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和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注:選擇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單位。

不定時工作制的含義:

不定時工作制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採用的一種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作制的適用範圍:

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 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2)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 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3)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二)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甲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計發乙方的工資:

a. 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説明,均為税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甲方將依據績效工資考核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建議甲方儘量採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按照此種方式,甲方可以跟乙方約定一個較低的基本工資,然後制定一個詳細的績效考核辦法,根據績效考核結果來確定乙方的績效工資,以便甲方利用考核結果來調整乙方的工資。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後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所約定的工資計發形式和標準確定乙方的工資。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

(1)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

(2)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3)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甲方如果想不違反本條的約定,可以在合同或相應的規章制度中規定相同崗位的工資標準,再採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來支付乙方的工資,那麼只要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就可以了。

(四)甲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五)乙方在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期間,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甲方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資;醫療期滿後,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七)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服從甲方加班的安排:

a.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b.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c.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九)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