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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勞動合同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39W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自治區勞動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自治區勞動合同

自治區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族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名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甲方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按崗位協議書(或聘書)執行。

第三條乙方在工作中應按照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崗位(工種)協議書要求及崗位(工種)工作説明書等,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保證達到規定的_________質量標準。

第四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依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根據工作變化需要以及考核結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提供保證安全衞生的工作設施,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甲方應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定期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及有甲方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月工作時間167.40小時(20。92天)。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在保證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乙方平均日(周、月、季、年)工作時間應與國家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乙方在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甲方安排乙方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工作而又不能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乙方(日或小時工資)工資標準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乙方(日或小時工資)工資標準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乙方(日或小時工資)工資標準300%的工資報酬。

甲方雙方協商約定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基數為每日(時)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績效考核制定、內部規章制定及乙方所從事的崗位要求等規章制度確定、調整乙方工資水平。

第十一條甲方在生產經營發生困難期間,只要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乙方的月工資報酬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並按時支付,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二條甲方除法定原因外,每月_________日前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的月資元或按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工資每月為_________元。甲方雙方對工資報酬內容的其他約定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因生產任務不足或其他原因,安排乙方下崗待工,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費為元或按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按調整後的工作崗位對應的崗位工資報酬所得税及其他應繳得費用。

第十五條甲方有義務按照國家税法和相關規定代扣代交乙方應繳的工資報酬所得税及其他應繳的費用。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必須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社會保險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按時繳納職工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同時,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規定的繳費比例,給乙方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同時,按規定代扣代繳乙方應承擔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

第十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

第二十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甲方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三)用人單位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依據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形式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自治區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解除

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的。

第二十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九、勞動合同終止、續訂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退休的或者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的;

(四)甲方被依法解散、宣告破產的;

(五)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裁(判)決終止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及時辦理終止或續簽勞動合同手續,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因甲方原因未及時與乙方辦理終止或續簽勞動合同手續,乙方與甲方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甲方應當與乙方簽定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勞動合同期限從訂立之日起不得少於1年;乙方提出終止事實勞動關係的,甲方應當終止勞動關係,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並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應及時與乙方辦理續簽勞動合同手續。

十、勞動合同解除有關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四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當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最低工資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最低工資標準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低於甲方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七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要按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八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得低於醫療補助費100%

第三十九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收乙方,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甲方不支付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乙方違反本合同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約定_________。

第四十三條甲乙雙方按上述第三十五、第三十六、第四十二條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及時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十一、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四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如下內容:_________。

第四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相餑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自治區勞動合同2

用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 用工單位住址____________

務工人員姓名(乙方)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 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自願到甲方工作。按照合法、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違反。

一、合同期限

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計 個月,在甲方做工作。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二、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甲方擔生產(工作)任務。合同期內如一方要求變更工作或中途解除合同,應徵得另一方同意。

三、生產(工作)條件、雙方的義務

甲方:為使乙方順利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加強對乙方的勞動紀律、安全生產規程和法制教育。尊重乙方的合法權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應享有的`政治、經濟待遇。執行國家和當地政府對臨時工的管理規定,接受勞動部門的監督、檢查。

乙方:在合同期內,接受甲方的領導,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與其他職工一樣參加政治、業務學習,遵守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產,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交給的生產(工作)任務。

四、工資待遇

經應知應會考核後,確定乙方在合同期內實行計時工資制,每月工資為____________元,加班工資,夜班補貼、勞保福利按本單位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實行計件工資制,月工資額按計件單價結算,其辦法是:

五,雙方認為需要約定補充的有關事項

六本合同應在辦理調配手續後,及時簽訂、鑑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及鑑證機關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塗改無效,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治區勞動合同3

內容:

編號:

臨時工(季節工、農民輪換工)勞動合同書

內蒙古自治區勞動人事廳制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年齡:_______民族: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務工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務市場介紹,同意招用____為臨時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並辦理鑑證手續。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崗位,承擔__臨時生產(工作)任務。乙方若同意,須服從。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生產(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經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三、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日,每日__小時工作制。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甲方應從流水作業和台機人員的操作等問題考慮,提前通知乙方並徵得同意,按規定發給加班加點費。

(2)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每日____元×25.5天=每月____元。加班工資,按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勞動貢獻,定期發給。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在本合同雙方約定欄中約訂。從事夜班的,應發給夜餐費____元。

(3)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情況,甲方每天發給乙方基本生活費____元。

四、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1)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險金繳納辦法與本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相同。臨時工本人負擔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三,先由甲方統一支付,後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2)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勞動保健食品費____元。從事起重、電焊、司爐等特殊工種作業的,需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專業崗位操作證》方可上崗。

(3)在合同期內,臨時工或農民工發生工傷、致殘、工亡或非因工傷、殘、亡以及疾病的,其待遇應分別按國務院第41號令、第87號令及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第29號令的有關規定執行。

(4)合同期間,甲方發給乙方每月副食品補貼____元。冬季取暖期間,按規定每月發取暖津貼____。

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須遵守以下紀律:

(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3)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4)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5)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6)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7)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和辭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雙方一致同意的;

②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三項和第六條第四項規定的;

③乙方培訓(熟練)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願意供職的;

④乙方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仍不能復工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①甲方宣告破產;

②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①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②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④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⑤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無有效勞動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②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③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④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⑤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⑥經國家批准應徵入伍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六條第3項情況之一的;

②患有職業病和因工負傷在治療期限內未能治癒,屬於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③女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6)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第六條2項所列情況外,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並辦理有關手續。

七、違反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的,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求乙方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方____元,否則甲方不予辦理離單位手續。

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1.

2.

3.

4.

5.

九、本合同經勞動仲裁部門鑑證即生效。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變更。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經鑑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或經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自治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鑑證經辦人(簽字或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注:①本合同書適用於機關、事業單位及羣眾團體招用的臨時工。

②試用期一般為一個月。

③本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續訂合同,續訂合同必須重新鑑證。

④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1

續訂勞動合同情況

續訂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續訂勞動合同有關事宜:

用工單位: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蓋章)

____工人: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附2

續訂勞動合同情況

續訂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共 年)

續訂勞動合同有關事宜:

用工單位: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蓋章)

____工人: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附3

勞動合同內容變更情況

用工單位: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蓋章)

____工人: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自治區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經濟類型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電話地址乙方(勞動者):姓名姓別貼照片處文化程度民族政治面貌婚否工種(職務)户籍技術等級(職稱)出生時間年 月 日參加工作時間身份證號現住址市(縣) 街、巷(鄉) 號(村)主要工作簡歷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何地何單位職務(工種)備註家庭主要成員姓名關係年齡工作單位職業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勞動保障法規,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____年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之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注:上述兩種合同期限,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的一種填寫。)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分配(聘任)乙方在_______崗位擔任_______職務(工種)。

2、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指標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衞生規定的作業場所。

2、乙方經技術培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崗。3、乙方如系女職工、未成年工,其勞動保護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制。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休息、休假由雙方協商安排。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3、乙方每週休息兩天,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及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五、勞動報酬 1、 甲方的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2、乙方的工資水平,根據其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給乙方發放工資。3、甲方根據經濟效益和乙方貢獻調整工資和發放獎金,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津貼。4、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甲方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向乙方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六、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扣代激。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時,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由甲方發給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費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負擔,醫療期間應按有關規定發工傷津貼。乙方因工緻殘的傷殘補助金、撫卹金、護理費等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費、撫卹費、救濟費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支付。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情況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對乙方進行教育和管理。2、乙方應端正勞動態度,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執行各種生產、安全技術、衞生規程和保密要求,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萬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下列情況,本合同可以終止: (1)合同期限已滿;(2)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3)甲方破產;(4)乙方退休或者死亡;(5)勞動仲裁裁決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本合同應予終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1)由於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的;(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

4、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經教育和一般行政處分仍無效的;(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 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本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合同不能達成協議的;(4)甲方瀕臨破產法定整頓期間,或者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本條6款情況為由解除勞動合同:(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1)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未滿___年的;(2) 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終止、續訂、變更、解除本合同,由甲方辦理手續和給乙方出具相關證明。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1、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1)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放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應加發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乙方患絕症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2、按照本合同第八條4款和6款(2)項規定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資。3、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3),(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和賠償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甲方需給乙方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未按規定為乙方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應及時補繳並承擔加收的滯納金。

4、一方違反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十四、本合同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續訂勞動合同協議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期限如下: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自治區勞動合同5

用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

務工人員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務工人員家住________________縣(市)_____________鎮(鄉)________________街(村),(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自願到甲方工作。按照合法、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違反。

一、合同期限

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計個月,在甲方做工作。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工作需要,在甲方擔工作任務。合同期內如一方要求變更工作或中途解除合同,應徵得另一方同意。

三、工作條件、雙方的.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為使乙方順利完成工作任務,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加強對乙方的勞動紀律、規程和法制教育。尊重乙方的合法權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應享有的政治、經濟待遇。執行國家和當地政府對臨時工的管理規定,接受勞動部門的監督、檢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期內,接受甲方的領導,服從甲方工作安排,遵守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產,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自治區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

經濟:

類型 :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

電話 :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民族:

政治面貌:

婚否 :

種(職務):

户籍:

技術等級(職稱):

出生時間: 年 月 日

參加工作時間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

現 住 址 市(縣) 街、巷(鄉) 號(村):

主要工作

簡歷: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何地何單位:

職務(工種):

備註:

家庭主要成員:

姓名:

關係:

年齡:

工作單位:

職業: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勞動保障法規,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之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上述兩種合同期限,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的.一種填寫。)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分配(聘任)乙方在 崗位擔任職務(工種)。

2、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指標為: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衞生規定的作業場所。

2、乙方經技術培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3、乙方如系女職工、未成年工,其勞動保護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 工作制。

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休息、休假由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3、乙方每週休息兩天,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及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五、勞動報酬

1、 甲方的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

2、乙方的工資水平,根據其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給乙方發放工資。

3、甲方根據經濟效益和乙方貢獻調整工資和發放獎金,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津貼。

4、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甲方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向乙方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六、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代激。

自治區勞動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號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市(旗、縣、市、區)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_盟(市)_______旗(縣、市、區)________________村(街道)

本市(旗、縣、市、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內蒙古自治區勞動合同規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開始;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具體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應當服從。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單位經營效益和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每月工資總額均不得低於乙方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條 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第五條 甲方應制作《記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為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甲方應指定專人作為記工員,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在記工卡上予以記錄;甲方應在每月月末對《記工考勤卡》的記錄進行審核、確認。

第六條 對於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_______元的標準計算誤工費,列入當月工資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應於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向勞動者本人足額支付上月工資。

第八條 工作時間為____________從下列A、B、C中選擇):

A、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週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時,休息兩天。

B、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C、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第九條 甲方依法參加工傷保險,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行業勞動衞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須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甲方招用技術工種人員,必須從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衞生要求。

第十三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十四條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係情況證明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能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確保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

2.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完成的。

第十九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7日內,甲方要與乙方進行工資結算,並一次性付清所有應支付的工資。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根據生產經營或者工作需要,雙方可以協商續延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甲方應按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發放工資,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除須全額補發工資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二十三條 雙方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的,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法律法規、自治區有關規定相牴觸的內容,按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應到有管轄權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 鑑證員:(簽章)____________

鑑證時間: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自治區勞動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就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外來勞動力就業管理辦法》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或_________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崗位擔任_________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_____元,每月工資 ___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 。

3、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勞動保險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養老等社會保險費。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衞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 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單位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自治區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乙方(員工):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授權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勞動合同管理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11號)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為______月(天)。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第二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其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工作內容

第三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從事工作。

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可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調整崗位為__________崗位。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工作崗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工時

第五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以下第__________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周、季或年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其勞動工時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實行計時工資制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完成規定工作任務的,甲方每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每月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____元。甲方支付乙方試用期及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的,甲乙雙方應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約定合理的定額、單價確定工資支付標準:__________,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支付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方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工傷保險,大病醫療保險等保險。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和安全防護用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四條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違章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申訴。

七、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經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本合同。

第十七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有《勞動法》第二十五條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按規定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九條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有《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並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條甲方在試用期內,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未按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滿終止或解除的,甲方應依法為乙方出具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證明書。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金外,還可以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向甲方申請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本合同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約定賠償金為___元。

十、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申請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人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或授權委託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自治區勞動合同10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地 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家 庭住 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西藏自治區關於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意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執行。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天。

四、 勞動保護、安全衞生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法規標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提供和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勞動者健康。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

第十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並經地、市及其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後持證上崗。

第十一條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和工作崗位。

第十三條 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第十六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作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 。

第十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於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九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1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1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二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各項待遇,按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

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

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三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

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在合同期限滿前15日內向對方表示是否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勞動合同規定,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 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

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四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

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四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三) 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四)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污染嚴重,給乙方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甲方要求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四十五條 甲方與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乙方,甲方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乙方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雙方需協商的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今後的法律、法規、規章有牴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自治區勞動合同11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勞動保障法規,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之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注:____上述兩種合同期限,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的一種填寫。)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分配(聘任)乙方在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

2、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指標為: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衞生規定的作業場所。

2、乙方經技術培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3、乙方如系女職工、未成年工,其勞動保護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工作制。

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休息、休假由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3、乙方每週休息兩天,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及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五、勞動報酬

1、甲方的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____

2、乙方的工資水平,根據其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給乙方發放工資。

3、甲方根據經濟效益和乙方貢獻調整工資和發放獎金,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津貼。

4、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甲方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向乙方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六、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扣代激。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時,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由甲方發給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費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負擔,醫療期間應按有關規定發工傷津貼。

乙方因工緻殘的`傷殘補助金、撫卹金、護理費等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費、撫卹費、救濟費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支付。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情況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對乙方進行教育和管理。

2、乙方應端正勞動態度,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執行各種生產、安全技術、衞生規程和保密要求,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萬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下列情況,本合同可以終止:____

(1)合同期限已滿;

(2)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甲方破產;

(4)乙方退休或者死亡;

(5)勞動仲裁裁決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本合同應予終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____

(1)由於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的;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

4、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____

(1)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經教育和一般行政處分仍無效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本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合同不能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法定整頓期間,或者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本條6款情況為由解除勞動合同:____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____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____

(1)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未滿年的;

(2)

10、終止、續訂、變更、解除本合同,由甲方辦理手續和給乙方出具相關證明。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1、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1)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放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應加發醫療補助費:____乙方患重病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乙方患絕症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2、按照本合同第八條4款和6款(2)項規定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資。

3、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3),(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和賠償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甲方需給乙方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未按規定為乙方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應及時補繳並承擔加收的滯納金。

4、一方違反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十四、本合同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單位負責人)(簽章):____

年月日

乙方(簽章):____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