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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勞動合同三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67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勞動合同三篇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合同號:

簽訂人:勞 動 合 同

江山大地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勞動合同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可以適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和職務類別。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甲方延長的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二)根據需要公司實行定時工作制,如果在工作時間內休假,必須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方可自行調休,但必須填寫調休單經部門主管和綜合辦簽字確認後方可休息,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制度,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2、對乙方從事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工作期間為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健康檢查。

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管理人員指揮中違反乙方安全及健康時,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1、乙方按規定時間完成任務的,甲方以法定貨幣的形式按時給乙方支付公司勞資規定的勞動報酬,支付時間一般在每月15號左右,甲方執行績效考核制度,工資與績效掛鈎。根據崗位需要,員工當月工資含一定比例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一般為一年結付一次。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表中的項目為:基本工資+崗位補貼+績效工資,執行標準見公司勞資規定

3、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甲方應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5、甲方在乙方完成勞動定額或工作任務後,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規定時間以外工作的,要給予相應的勞動補貼。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統籌金和醫療保險,其社保費用按規定在户口所在地辦理,所交費用個人應交部分可從工資中代扣代繳,甲方也可以將單位應繳部分直接發放給員工,委託員工個人辦理相應的社保手續。

2、甲乙雙方終止勞動合同關係時,乙方在崗期間裏辦理的社會保障手續轉移給乙方所有。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政策執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規定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及崗位考核標準應向乙方公示。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和崗位考核標準,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規章制度,給與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4、根據勞動合同及勞動制度規定:如當班職工沒有完成當班工作崗位任務時,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同時應加班完成未完成的工作。同時執行崗位職責和績效考核標準。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a、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b、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的。

c、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d、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e、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f、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c、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5、甲方因情況發生關、停、並、轉時,甲方應按約定支付職工不少於三個月的生活費

6、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8、本合同到期後,雙方能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續簽勞動合同,如續簽時雙方存在差異,應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一般續簽時間不能超過一個月。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1、乙方因特殊情況自願辭職時,對於特殊崗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應對原企業的工作進行保密。如果因乙方透露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損失。

2、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甲方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加班時間在適當時間安排職工順延增加調休時間或支

付加班工資,因甲方違反勞動合同不能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以及正常安排的加班費,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外,按照支付標準增加50%——100%以內的賠償金。

3、甲乙雙方自願解除勞動關係按公司用人管理制度執行,當甲方無理由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賠償。

4、乙方違反規定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以下損失: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全部培訓費用。但,乙方經培訓未達到合格,其培訓費自己承擔的除外。

十、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解決,或按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證件號:

地址:南陽市車站南路146號 地址:

電話:0377---63063585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辦理社會保險徵詢意見書

公司自成立以來,因員工流動頻繁,無法定期定額為員工辦理各項社會統籌。現為了規範管理,就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一事,徵詢員工意見。請認真閲讀本意見書,並提交個人意見,送交本單位確認。

同意辦理三金□ 不同意辦理三金 □

要求將單位繳納的三金髮給個人□

簽名(按指印): 簽名(按指印):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甲 方:乙 方:

授權代理: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辦公地址: 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並履行以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乙方 □本地 / □外省市來 從業人員,甲方聘用乙方為員工,本合同期限為 壹年。

從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個月為試用期。本合同期滿後,雙方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協議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派遣乙方到******或下屬*****以下簡稱“用工單位”),在用工單位統一管理下,由於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到下屬*****工作,乙方清楚理解和接受,並對此沒有異議。

2.乙方應認真履行用工單位制定的崗位職責及有關規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和用工單位允許,乙方不得在其它單位兼職。

3.乙方應服從用工單位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結合對乙方工作能力及表現而安排崗位或者調整崗位。乙方在接到調崗通知後,應當按照規定的`日期到調整後的崗位工作,否則以乙方放棄工作任務而自行終止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1、用工單位實行的工作制,由用工單位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實行,如果用工單位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其它工作時間制的包括綜合計時工作制,由用工單位按生產需要及規定安排,乙方必須服從。

2.甲方委託用工單位對乙方在工作期內進行工作時間的考核,乙方執行用工單位按年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合乙方在用工單位的生產班次和工作時間進行考核完成情況。乙方若未達到考核要求,可依據用工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工資按照用工單位現行的工資制度執行,病假等有關假期扣除標準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乙方全勤在職在崗工作月工資收入為工資加獎金總收入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2.甲、乙雙方確定,乙方的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為基本工資,

3.乙方的基本工資、加班費、崗位津貼等由甲方次月18日支付(節假日順延)。涉及個人所得税按規定從工資中代扣。

4.用工單位進行新的工資制度,調整工資水平或乙方工作崗位發生變化時,乙方的工資相應予以調整。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相應的政府規定的社會保險,規定由個人繳納的部分由個人承擔,單位部分由用工單位承擔。

2.乙方可享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具體按用工單位的相關規定執行。

3.食宿及水電費:按甲方或用人單位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工傷處理

1.乙方享有國家和本市規定標準的安全、衞生及工作條件和工作環境。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用工單位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2.乙方在用工單位應做到安全生產,如發生工傷事故後應服從甲方或用工單位指定的醫院治療,治療期間乙方應聽從醫院的安排,乙方修養結束後要及時回用工單位工作。聽從甲方安排工傷鑑定,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出超過工傷醫療規定及法律、法規以外的任何要求。

3.乙方因違規操作所造成工傷亡的醫療費中、含假身份證的、不屬理賠範圍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如在工傷認定、鑑定(醫療終結)後或因病、非工傷亡以及打架鬥毆造成傷害等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勞動紀律、勞動教育與培訓實踐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自覺維護甲方和用工單位的聲譽和權益,乙方應嚴格遵守用工單位制定和修改的工作程序、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生產工藝、安全操作等其他各項工作規範。

2.乙方違反甲方和用工單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及勞動紀律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有權按國家規定及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給予法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到用工單位培訓考察期間,實行優先錄用,如超期未被錄用,自動離職未履行工作移交(包括未辦理離職手續及歸還考勤卡、工作服、工具等物品),乙方為此所造成的相關損失費用需支付用工單位賠償金的由乙方承擔,並從工資中扣除,或按天計算支付甲方賠償金,本合同終止。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被用工單位錄用之日起未能在5個工作內提供及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甲方隨時解除本合同。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按規定(試用期間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同時通知用工單位和甲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到用工單位辦理離職手續,歸還考勤卡、工作服、工具等全部物品,手續完成當日離開住宿地。如擅自離廠或未按規定提前通知用工單位和甲方,以一個月工資替代提前通知期。

4.甲方或用工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未為乙方繳納社會綜合保險或不提供勞動保護條件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5.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無需支付乙方賠償金:

1) 乙方在工作期內,甲方或用工單位發現乙方所提供的個人背景資料(包括身份證、離職證明、學歷證明、健康資料等)進行核查,如發現有不實的,及在應聘前被追究刑事責任未聲明的;

2)在試用期間被用工單位考核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屢次(2~3次)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無故缺勤的;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管理的;

4)違反甲方及用工單位員工行為規範管理條例,被黃牌警告外被處罰的;

5)違反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造成產品質量報廢和設備損壞的;

6)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違反計劃生育條例和規定,隱瞞婚姻狀況及懷孕的,視為乙方違反誠信原則。

8)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後10天內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或用工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9)乙方具有偷竊、打架、吸毒等嚴重違反國家法律行為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7.乙方在合同期間如曠工、辭職及違反規章制度等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或因用工單位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涉及乙方被放假、裁員等按在用工單位末考勤記錄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必須到甲方辦公地點報到並提供書面調整工作單位的要求。甲方根據國內其它用工單位的需要,為乙方調整到其它用工單位工作(其條款與本合同相同)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為乙方調整的用工單位去工作。如乙方未在5個工作日內到甲方辦公地點報到或不服從甲方為乙方調整後的用工單位去工作,甲方有權視為乙方擅自離職而導致本合同終止。甲方無需支付乙方賠償金。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雙方可以解除合同情形的。

9.乙方接受和理解本合同各條款內容,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或後、乙方不需要甲方向乙方為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任何口頭通知和出具書面形式的通知書。

九、勞動爭議

1.甲、乙雙方發生的勞動爭議可先行調解,也可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2.乙方因與用工單位產生用工或勞動糾紛或其他爭議,乙方應先和甲方溝通甲方配合乙方與用工單位進行協調,協調不成的乙方必須在用工單位離職前辦理仲裁或訴訟,否則其責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及用工單位將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作業環境、工作崗位等,均告知乙方,乙方瞭解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相關情況後,簽訂本合同。

十、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確認甲方及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類通知公示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乙方應知曉甲方及用工單位的各項規定,並承諾遵守。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約定的條款均無異議。

3.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4.本合同期內,乙方如認為正當權益受到損壞,以書面形式將情況如實向甲方反應清楚,並提供有效證據,採取積極、冷靜的準確態度等待問題解決,如有不聽勸阻,無理羣鬧,過激行為而造成過錯或違反法律的,其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本人承擔。

5.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

6.因用工單位生產有其行業的特殊性,受季節及外貿出口訂單影響,生產任務忙時需要加班。乙方願意受用工單位的統一按排,在生產經營需要時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加班,只需通知即可。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用工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40條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履行如下程序:

(1)製作書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且送達給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應當載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理由及依據。

(2)應當事先將解除勞動合同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與職工的利益密切相關,而工會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組織,因此,在勞動合同解除時應發揮工會的作用以防止企業濫用權利,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將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會,就能使工會及時發現單位違法解除、侵害職工權益的情況並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4)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勞動者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履行的流程並不複雜,每一步都充分體現了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