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需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品名、規格、數量、價格、交提貨日期
二、質量標準、驗收方法及地點:
三、原材料來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貨方法、地點及運雜費負擔:
五、貨款結算時間及方法:
六、包裝要求及包裝物回收辦法、費用負擔:
七、經濟責任:
八、其他:
九、供需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由合同鑑證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方可有效,並報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雙方都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合同仲裁機關提出書面申訴,要求調解、仲裁處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銀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攬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____甲(簡稱甲方),向___木器加工廠(簡稱乙方),定作下列木器傢俱,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木料:甲方供應,乙方完成定作的傢俱後,如有餘料應退還給甲方。
2.規格標準:按圖紙式樣規格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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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號│傢俱名稱│單位(個) │數量│單價│總價│油漆顏色│ 交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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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號│傢俱名稱│單位(個) │數量│單價│總價│油漆顏色│ 交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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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共計加工費人民幣(大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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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術標準:按統一規定的企業標準執行。
4.交貨地點和付款辦法:在乙方廠內交貨,由甲方自提;在交貨日期前,乙方可陸續交貨,甲方可陸續驗收付款。
5.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致使對方受到損失時,應由違約者負賠償責任。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手人:_____ 經手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