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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勞動合同範文8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99W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勞動合同範文8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種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確保崗位生產任務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根據甲(指簽約的班組、工段、車間或科室負責人)乙(指車間、分廠或部室的行政負責人)鑑證,甲、乙雙方簽訂崗位勞動合同,該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雙方及鑑證人各持一份。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鑑證人:(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崗位職責及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獎勵內容及解除合同規定: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2

送貨工人勞動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送貨工人,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籤勞動合同。

二、其中試用期為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造成任何損失,應照價賠償。

三、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並服從甲方的管理。

四、甲方每月向乙方25日為發薪日,甲方應該按時支付工資。(注:工資內包含用於工作聯絡的通訊費)

五、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規定,盡忠職守,維護公司利益。

六、乙方聘用期間須服從公司安排工作,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絕及拖延之情形,如有違反,公司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罰款或開除處理。

七、乙方送貨過程中造成商品損壞、丟失的一律按價賠償。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本勞動合同。

2.乙方合同期未滿,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

書面申請並獲得甲方同意。如果未提前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前三月平均工資/30未提前的天數。賠償金從工資中扣除。

3.違反公司《員工手冊》中相關規定或合同期滿,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甲、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違反,則要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勞動合同在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的前提下,重在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被譽為勞動者的“保護傘”,為構建與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提供法律保障。作為我國勞動保障法制建設進程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勞動合同法的頒佈實施有着深遠的意義。 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

【勞動合同法解讀六十八】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解讀】本條是關於非全日制用工的規定

1994年勞動法主要是以全日制勞動關係為模式進行設計和規範的,對非全日制勞動關係沒有涉及。本條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對非全日制用工做出了規定。把非全日制用工納入勞動合同法的調整範圍,有利於完善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也使得靈活就業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有了法律認可的憑證,有利於維護這部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非全日制勞動是靈活就業的一種重要形式。近年來,我國非全日制勞動用工形式呈現迅速發展的趨勢,特別是在餐飲、超市、社區服務等領域,用人單位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越來越多。在我國促進非全日制勞動的重要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它適應企業降低人工成本、推進靈活用工的客觀需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用工需求取決於生產經營的客觀需要,同時,企業為追求利潤的最大化,也要儘可能降低人工成本。實際上,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工成本明顯低於全日制用工。因此,越來越多的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採用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在內的一些靈活用工形式。

其次,促進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再就業。在勞動力市場供過於求的矛盾十分尖鋭、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的就業競爭壓力較差的情況下,非全日制勞動在促進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再就業方面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最後,有利於緩解勞動力市場供求失衡的矛盾,減少失業現象。在勞動力大量過剩、勞動力供求關係嚴重失衡、就業機會短缺的背景下,企業實行非全日制用工制度,可以使企業在對人力資源的客觀需求總量不變的條件下,招用非全日制職工,可以給廣大勞動者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

非全日制用工屬於勞動關係。根據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本法的適用範圍,本條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只限於用人單位用工,而不包括個人用工形式。個人用工屬於民事僱傭關係,應受民事法律關係調整,但勞動者通過依法成立的勞務派遣組織派遣為用人單位、家庭或者個人提供非全日制勞動的應受勞動合同法的調整。

勞動社會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勞動者通過依法成立的勞務派遣組織為其他單位、家庭或個人提供非全日制勞動的,由勞務派遣組織與非全日制勞動者簽訂勞動。”用人單位與非全日制勞動者之間的關係,則符合勞動關係的所有特徵,雙方之間建立的是的勞動關係,應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調整。

非全日制用工的計酬方式靈活多樣,以小時計酬為主,但不侷限於以小時計酬。除了以小時計酬的形式以外,常見的計酬方式還有以日、周為單位來計酬或按件計酬。因為勞動者可以在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勞動從事非全日制勞動,所以本條所規定的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和每週工作累計時間,都是針對勞動者在同一個用人單位勞動所做出的,而並不是指勞動者實際上平均每日的全部勞動時間和每週累計的全部勞動時間。

20xx年5月30日,勞動保障部頒發的《勞動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也對非全日制用工進行規範。《意見》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用工形式”。與該意見相比,勞動合同法擴大了非全日制用工的計酬方式,縮短了關於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在同一家用人單位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和累計每週工作時間的規定,更好地保護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法比《勞動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法律效力高,因此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後,關於非全日制用工的界定應當以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為準。

【勞動合同法解讀六十九】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解讀】本條是關於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訂立的規定

本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訂立口頭合同,也就是説,非全日制用工既可以訂立書面協議,也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勞動合同 篇4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丙方)為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

(二)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執行;

2.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製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為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並定期向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__》,切實保護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衞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丙方進行體檢。

(四)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脱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四)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的第(五)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達到《培訓合同》要求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國家規定的違紀辭退、除名、開除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丙方如原為本企業固定職工轉為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緩三至六個月時間辦理有關手續:在此期間丙方有接收單位的,甲方應當按丙方原身份為其辦理調動手續。緩辦手續期間,停止享受企業的一切工資、勞保福利待遇。

(十四)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屬違紀辭退、除名、開除者外)時,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按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月生活補助費計算標準是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因丙方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應按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計算標準與前述生活費計算標準相同)但丙方按第(十三)款辦理調動手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和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應按規定向對方做出賠償。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乙方(勞動者):

現居住地住址:

户籍所在地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限為_________月。試用期內如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數量,並達到質量標準。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_______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休息休假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勞動報酬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按有關規定執行。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職位: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通訊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户籍地址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緊急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第三條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__________)。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七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五條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_個月。若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錄用條件詳見甲方所規定的崗位“職位説明書”相關要求。)

三、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六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具體職責詳見甲方所規定的崗位“職位説明書”;

第七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點太多的,可以寫詳見附件)。

第八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九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1)標準工時制。

(2)不定時工時制。

(3)綜合計算工時制。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二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五、勞動報酬

第十四條遵守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薪酬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月收入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實行計件工資。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1)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元,崗位工資為_____元,效益工資部分隨甲方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_____元/小時。

(或者:按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工資標準執行)

(2)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3)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

第十六條甲方於每月____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七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税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税依法繳納。

第十八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二十條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交納養老和醫療保險金,乙方應繳納的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按月代為扣繳。或:

應乙方的要求,乙方的檔案可以不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轉移;並同意將為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標準支付乙方,由乙方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繳納,此後的一切結果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二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二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交通補助、差旅補助、餐費補助、通訊補助、節日紅包利是等,具體標準參照公司薪酬福利相關管理制度與標準。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三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五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衞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六條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二十七條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乙方工作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乙方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第二十八條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二十九條下列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1)崗位責任制度/崗位責任書/職位説明書;

(2)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3)勞動人事制度(含考勤制度、行政後勤制度、辦公室管理制度等);

(4)財務管理制度;

(5)安全生產製度;

(6)質量管理制度;

(7)營銷管理制度

(8)甲方保密制度;

(9)其它。

上述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三十二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1)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後15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2)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3)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4)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以及本合同相關規定。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6)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且損失達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三十五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7)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6)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九條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四十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十一、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技能或者管理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年_月__日起至_____年月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二條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並執行。

第四十三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四十四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十二、離職及後合同義務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其他: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2)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賬户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應乙方要求,及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四十七條乙方不辭而別,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四十五條、第四十條、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義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三、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四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四、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九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十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

第五十一條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五十二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五十三條附件中所列制度規定乙方已知悉並認可。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電話:

註冊代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 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共 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共_ _個月。

(三)乙方應在_ _年_ _月_ _日前到崗。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7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時間為 個月,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設計部和市場部簽單設計提成為 %。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五)其他待遇:每月工作餐補150-200元不等。

第七條 合同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兩份,共5頁,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8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閲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 經濟類型: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聯繫人: 電話: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為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 元/月( 元/周);

2、計件工資: (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