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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績效考核方案範文彙編9篇

欄目: 績效考核 / 發佈於: / 人氣:3.03W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麼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績效考核方案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門】績效考核方案範文彙編9篇
績效考核方案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北京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富)各分公司銷售崗位,包括團隊長(不含)以下各級別銷售人員。

第二條 目的

充分發揮薪酬的作用,對員工付出的勞動和做出的績效給予合理支付和激勵。即: (一) 使薪酬與崗位價值緊密結合; (二) 使薪酬與員工業績緊密結合;

(三) 使薪酬與公司發展的短期收益、中期收益與長期收益有效結合起來。

第三條 原則

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公平性原則:薪酬以體現工資的外部公平、內部公平和個人公平為導向。 競爭性原則:薪酬以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對人才的吸引力為導向。 激勵性原則:薪酬以增強工資的激勵性為導向,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 經濟性原則:薪酬水平須與公司的經濟效益和承受能力匹配。 第四條 依據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據是:崗位價值、個人能力素質和業績貢獻,同時考慮企業當前及未來發展對特殊人才的緊迫需要。

第二章 薪酬及考核

第五條 薪酬結構

基本工資+職級工資+福利+補貼+業績提成+獎勵基金

(一)基本工資、職級工資標準見下表:

1、本表工資數據係數為1,工資係數由各分公司自己確定,係數範圍0.6—1.1,以0.05為遞增/減單位,並報公司審批;

2、任務額各分公司考核標準一致,不乘係數;

3、基本工資為固定工資,每月按考勤日計算,試用期員工基本工資按照80%發放;

4、職級工資為考核工資,按照考核指標核算後發放。

(二)、福利:五險一金

(三)、補貼

年功補貼:每滿一年,每人每月100元,從20xx年11月 11日起算(總監及以上管理幹部不享受年補貼);

住房補貼:調任至異地當負責人的員工,將享受總部提供的為期半年的住房補貼,每月20xx元。

(四)業績提成:銷售額的0.1% (五)獎勵基金:銷售額的0.03%

(六)大單特殊規定:單筆5000萬元(含)以上定義為大單,提成比例為0.01%,不提取獎勵基金。

第六條 考核

(一)、各崗位業績考核要求:

(二)、職級工資考核:

職級工資為考核工資,考核工資分三個部分,40%考核銷售業績、30%考核潛在客户量、30%為分公司總經理考核。

1、銷售業績的考核部分=職級工資*40%*K K=員工當月業績/本級別月度業績要求,K≤1 2、客户量考核部分=職級工資*30%*M M=月度合格潛在客户數/20,M≤1.2 合格潛在客户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客户聯繫方式與與其本人信息對應;

2)該客户與銷售人員已建立聯繫,即客户知道銷售人員姓名和所屬公司為恆天財富; 3)該客户通過銷售人員知道恆天財富及公司產品。

3、分公司總經理考核部分計算=職級工資*30%*N N=分公司總經理考核得分,N≤1

分公司總經理考核部分可以由各分公司自行制定考核指標,按月打分。

(三)、獎勵基金考核:

獎勵基金實發數額=年度個人銷售額*0.03%*考核分數

公司每年底對銷售人員進行綜合考評,考核指標包括但不限於:業績目標達成、客户量目標達成、工作態度、遵章守紀、職業操守等,具體考核指標另行規定。

(四)、試用期考核:

1、試用期:6個月

2、轉正要求:

1)、試用期間累計業績達到400萬元;

2)、或試用期間累計完成120個合格潛在客户,併成交兩單業務。

3、提前轉正:員工需入職滿兩個月,且累計業績達到400萬元。

(五)、轉正後考核:

1、考核週期:轉正後連續三個月 2、考核要求:

(1)合格標準:連續三個月內,累計業績達到200萬元,或完成月均20個合格潛在客户且至少成交一單業務的;

(2)如未達到上述標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留用,簽署業績承諾書,留用時間一個月,留用期間需達到合格標準,否則予以辭退。留用期間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

第三章 級別確定與變動

第七條 試用期定級、轉正定級

1、試用期員工首先按照投資顧問級別進行工資定級,如果試用期間單月業績達到或超過高級投資顧問級別的,當月按所達到的級別確定當月級別及薪資;

2、轉正定級:

1) 轉正定級:按照轉正日前三個月的月均業績確定轉正級別,如果員工入職兩個月提前轉正的,按前兩個月的月均業績確定轉正級別;

2)轉正日期:15日之前提出轉正申請並審批通過的,當月工資按轉正後級別核算;15日之後提出轉正申請並審批通過的,當月工資按試用期級別核算,次月工資按轉正後級別核算;

3)、轉正級別執行到當季結束,從下季度開始按自然季度考核定級。 第八條 級別升降

1、每季度(指自然季度)初定級,根據前一季度的月均業績定本季度級別,即前一季度月均業績達到的級別就是本季度級別。

2、級別可越級升降。

第九條 銷售系列員工擬成立團隊任職資格

(一)原則上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

(二)月均業績300萬元(含)以上;

(三)認同公司理念,願意從事管理工作,無重大過錯;

(四)分公司提出申請,總部審批。 達到以上要求可以申請籌建團隊。

第四章 工資特區

第十條 設立工資特區的目的

設立工資特區,是為了使分公司能引進資歷較高、資源較多的優秀人才。 第十一條 工資特區的適用

(一)適用人員:資深投資顧問及以上級別的人才;

(二)比例控制:原則上不得超過分公司總體人員的20%;

(三)級別確定:由分公司提出薪資定級申請;

(四)錄用流程:工資特區的員工均需大區負責人面試,並經總部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方可入職(經公司特別授權的除外)。

(五)考核管理:分公司提出明確的工作任務、時間要求、質量標準等,人力資源部將納入幹部管理,跟蹤考核。

第十二條 工資特區退出機制

要求入職第二個月出單,如未出單,降一個級別,如果入職三個月未達到承諾的業績標準,按照公司的統一制度確定級別和薪酬。

第五章 薪資發放

第十三條 薪資發放日期

(一)公司每月結薪週期為自然月,薪資發放日為每月10日前;

(二)基本工資、職級工資、補貼按月發放;

(三)業績提成在項目成立並通過公司審核後同當月工資一同發放;

(四)獎勵基金每年底根據綜合考評結果一次性發放,離職的員工離職半年後,如無違規違紀情形的,一次性發放發放。

第十四條 營銷競賽獎金髮放

分公司營銷競賽活動方案經相關部門批准後,獎金可在工資表中製作,從分公司費用中列支。

第六章 附則

(一)、本制度從20xx年7月1日開始執行,以前頒佈的薪酬績效制度與本管理辦法不一致的廢止,以本辦法為準。

(二)、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恆天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績效考核方案 篇2

為了貫徹落實縣委九屆八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大力營造愛崗敬業,爭先創優氛圍,以保證教育工作目標任務順利完成,遵循“客觀公正、科學合理、考評結合、獎懲分明”的原則,特制訂本方案。

  一、考核目標

以“十 七 大”報告為指導,以轉變機關工作作風和提高辦事效率為中心內容,將爭先創優活動與提高幹部綜合素質、推動創新結合起來,以建設高素質機關幹部隊伍,為教育提供優質服務為目標,推動我縣教育又好又快發展。

  二、考核對象

教育局全體幹部。

  三、考核組織形式

(一)成立教育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黨委書記、副書記、副局長、紀檢書記擔任。成員由科室負責人組成。

(二)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紀檢書記兼任,辦公室成員由各科室負責人兼任,負責全局目標績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組根據考核內容和考核對象設立考評台帳、統計表、舉報箱,並認真做好各種資料記錄、統計、整理,以保證考核工作有據可查;每次績效考核加(減)分數,考核組應立即填寫“教育局績效考核加(減)分數通知書”,通知被考核人,並由被考核人簽字後辦公室存檔。

(三)考核分季度檢查、半年彙報、年度考核。

1、季度檢查。以抽查為主,重點監控實施目標、奮鬥目標、領導交辦事項等完成情況。

2、半年彙報。系統地對實施目標、工作目標、領導交辦事項完成情況向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彙報並公示。

3、年度考核。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全面、系統地對各科室及個人的各項工作任務年度完成情況逐項進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1、量化與評價相結合。

2、季度檢查與年考評相結合。

3、實施季度領導幹部碰頭會形式,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點評。

4、基本考核+加(減)分相結合。

5、局辦公室統一組織,考核領導小組全面考核。

6、綜合考核實行百分制。

7、綜合考核分綜合考評、業務考評、考勤紀律、民主投票、領導集中五個部分;每個部分都以百分為基數,實行加減分數記分。

8、科室個人成績相加的平均分作為科室綜合考核成績。

  五、考核等次

1、70分以上為優秀、稱職,60分-69分為基本稱職,59分以下為不稱職。

2、一般幹部年終考核,綜合考評佔20%、業務考評佔50%、考勤情況佔10%、民主投票佔10%、考核領導小組集中分數佔10%。

3、綜合考核優秀者給予獎勵。優秀教育工作者、先進教師、優秀黨員、工會積極分子、婦女先進工作者、民族先進工作者等,在70分(含70分)以上中產生。

4、科室綜合考核獎勵前1-2名

5、領導幹部得分:分管科室人員得分的平均分值佔75%,本人得分佔25%。

  六、獎勵和懲罰

(一)獎勵

1、綜合考核,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對綜合考核優秀者給予獎勵

2、業務工作、報表獲得縣級以上(含縣級)獎項的,按等次分別給予加分。

3、調研材料年終由考核組評定出一、二、三等獎,並給予加分。

(二)處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一票否決,績效考核為不稱職。

1、因主觀原因造成工作失誤,被縣級以上通報批評的

2、因主觀原因造成工作嚴重失誤,導致嚴重後果的直接責任人。

3、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受到黨紀、政紀嚴重警告以上行政處分的。

4、違反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安全生產責任規定的。

  七、考核內容及分值

1、綜合考評內容及分值(見附件)

2、業務考評內容及分值(見附件)

3、考勤紀律內容及分值(見附件)

4、民主投票內容及分值(見附件)

5、領導集中內容及分值(見附件)

  八、附則

1、全局績效考核的日常工作,局績效考核小組授權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2、本辦法從20xx年1月起執行。

績效考核方案 篇3

  一、考核辦法

護士績效考核總分為100分,其中包括科護士長對護士的綜合考評、護理部專項考核、住院患者滿意度、加分/減分項目等。

1、護士長考核(滿分100分,佔績效總分30%):各科室建立護理人員工作考核記錄本,科護士長每月對本科室護理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評價一次。考核內容有思想品德、工作責任心、業務能力、 工作效率、團隊精神、溝通協調、服務態度、安全意識、出勤、差錯及投訴等。

2、護理部專項考核(滿分100分,佔績效總分30%):護理部每月組織專項檢查一次,檢查內容有:臨牀基礎護理服務質量等。

3、住院患者滿意調查(滿分100分,佔績效總分40%)

護理部每月對住院患者發放滿意調查表。

4、加分項目

(1)獲得患者口頭或書面表揚者當月加10分

(2)發表論文者予當月加10分。

(3)三基理論考試或技術操作考試合格者當月加5分。

(4)參加全院業務學習一次加0.5分。

5、扣分項目

(1)發生差錯或被患者投訴,當月扣10分。

(2)三基理論或技術操作考試不合格當月扣5分。

護理部根據每月考評情況,年終進行總評,並作為評優及年終獎金髮放依據。

護士個人績效總分=護士長考核分×30%+護理部考核分×30%+科室患者滿意分×40%+個人加分/減分。

  二、考核測評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視考核工作,護士長要做到注重實績、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給每一位護理人員進行公正的評價。

  三、考核測評內容:

(一) 護士長對護士考核內容包括:

①工作完成情況(10分)

②業務能力(10分)

③工作效率(10分)

④工作質量(10分)

⑤勞動紀律(10分)

⑥工作態度(10分)

⑦出勤率(10分)

⑧團結協作(10分)

⑨發生差錯事故(10分)

⑩服務態度(10分)

以上滿分為100分,其中100分~91分為優秀,90~80分為良好,79~60分為合格,59分以下為不合格。

注:優秀佔科室護士總數30%,良好佔科室護士總數50%,一般佔科室護士總數20%。

(二)護理部組織專項考核內容包括:

1、檢查患者基礎護理質量,滿分100分,合格分為90分,合格率100%。一例不合格扣責任護士2分。

2、護士對患者基礎護理落實分值,滿分100分,按分級護理要求對患者給予基礎護理和生活護理。不按要求落實的一例扣2分。

  四、護理人員職稱係數

中級為1.4,護師為1.2,護士為1.0,見習期護士為0.8。

  五、護理人員崗位係數

病房崗位:參加夜班係數為1.5,不參加夜班為1.4。

急診科崗位:1.4。

輸液室崗位:1.2。

防保科、供應室崗位為1.1。

門診部崗位:係數為1.0。

  六、護理人員獎金組成

個人績效考核總分%×職稱係數×崗位係數×獎金基數=該護士的獎金數。

績效考核方案 篇4

一、目的

為貫徹企業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全面評價採購人員的工作績效,保證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同時也為員工的薪資調整、教育培訓、晉升等提供準確、客觀的依據,特制定採購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二、遵循原則

(一)明確化、公開化原則

考評標準、考評程序和考評責任都應當有明確的規定,而且在考評中應當遵守這些規定。同時,考評標準、程序和對考評責任者的規定在企業內部應當對全體員工公開。

(二)客觀考評的原則

明確規定的考評標準,針對客觀考評資料進行評價,避免摻入主觀性和感情色彩。做到“用事實説話”,考評一定要建立在客觀事實的基礎上。其次要做到把被考評者與既定標準作比較,而不是在人與人之間進行比較。

(三)差別的原則

考核的等級之間應當有鮮明的差別界限,針對不同的考評評語在工資、晉升、使用等方面應體現明顯差別,使考評帶有刺激性,激勵員工的上進心。

(四)反饋原則

考評結果(評語)一定要反饋給被考評者本人。在反饋考評結果的同時,應當向被考評者就評語進行説明解釋,肯定成績和進步,説明不足之處,提供今後努力方向的參考意見等。

三、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企業採購部人員,以下人員除外。

①考核期開始後進入本企業的員工。

②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③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④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四、績效考核小組成員

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績效考核的全面工作,其主要成員包括人力資源部經理、採購部經理、採購部主管、人力資源部績效考核專員、人力資源部一般工作人員。

五、採購績效考核實施

(一)採購人員績效考核指標

採購人員績效考核以適時、適質、適量、適價、適地的方式進行,並用量化指標作為考核的尺度。主要利用採購時間、採購品質、採購數量、採購價格、採購效率五個方面的指標對採購人員進行績效考核。量化指標如下表所示。

採購人員績效考核指標

績效考核方面權重(%)考核指標/指標説明

時間績效15%停工斷料,影響工時

緊急採購(如空運)的費用差額

品質績效15%進料品質合格率

物料使用的不良率或退貨率

數量績效30%呆物料金額

呆物料損失金額

庫存金額

庫存週轉率

價格績效30%實際價格與標準成本的差額

實際價格與過去平均價格的差額

比較使用時價格和採購時價格的差額

將當期採購價格與基期採購價格的比率同當期物價指數與基期物價指數的比率進行比較

效率績效10%採購金額

採購收益率

採購部門費用

新開發供應商數量

採購完成率

錯誤採購次數

訂單處理時間

(二)績效考核週期

採購部經理對於短期內工作產出較清晰的記錄和印象以及對工作的產出及時進行評價和反饋,有利於及時地改進工作,以月度為週期進行考核;對於周邊績效指標,以季度或年度進行考核。

(三)績效考核方法及説明

採購人員績效考核採用量化指標與日常工作表現考核相結合來進行,量化指標占考核的70%,日常工作表現考核佔30%。兩次考核的總和即為採購人員的績效。採購人員績效考核計算方式如下:

採購人員績效考核分數=量化指標綜合考核得分×70%+日常工作表現×30%

(四)績效考核實施

績效考核小組工作人員根據員工的實際工作情況展開評估,員工本人將自己的考核期間的工作報告在考核期間交於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彙總並統計結果,在績效反饋階段將考核結果告知被考核者本人。

(五)考核結果應用

考核結果分為五個層次(劃分標準見表),其結果為人力資源部獎金髮放、薪資調整、員工培訓、崗位調整、人事變動等提供客觀的依據。

績效考核結果等級劃分標準

傑出優秀中等需提高差

ABCDE

85分以上85分以下~75分75分以下~65分65分以下~50分50分以下

根據員工績效考核的結果,可以發現員工與標準要求的差距,從而制訂有針對性的員工發展計劃和培訓計劃,提高培訓的有效性,使員工的素質得到提高,最終為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打下堅實的基礎。

(六)績效考核實施工具

對採購人員的績效考核,主要的考核實施工具有采購人員績效考核表、等級標準説明表(如下表所見)。

採購人員績效考核表

項目權重等級説明自我評分綜合得分

傑出優秀中等需提高差

定量指標時間績效15%

品質績效15%

數量績效30%

價格績效30%

效率績效10%

定量指標權重為70%

定性指標責任感30%

合作度30%

主動性20%

紀律性20%

定性指標權重為30%

綜合得分

考核補充:

考核人:被考核人:考核日期:年月日

等級標準説明表

項目考核指標指標等級劃分説明

傑出優秀中等有待提高急需提高

時間績效是否導致停工從不沒有無記錄3次以下3次以上

品質績效進料品質合格率100%90%85%65%60%以下

物料使用不良率05%以下5%-10%10%-15%15%以上

數量績效呆料物料金額萬元以下~萬元~萬元~萬元萬元以上

庫存週轉率%以上%~%%~%%~%%以下

價格績效採購成本降低率%以上%~%%~%%~%%以下

採購價格降低額萬元以上~萬元~萬元~萬元萬元以上

效率績效採購完成率%以上%~%%~%%~%%以下

訂單處理時間天以內~天~天~天天以上

指標等級得分説明

傑出優秀中等有待提高急需提高

10分8分5分2分0分

績效考核方案 篇5

根據《**縣教育體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導意見》(平教發[20xx]47號文)規定,對任課教師績效工資的考評主要從職業道德、職業能力、工作表現和工作成效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職業道德(10分) 主要考核教師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情況等方面的內容。有下列情形者,分別扣除相應的分數,此項扣完為止。

1.強制、誘導學生購買各類教輔材料或變相銷售教輔材料的(2分);

2.暗示、索取、接受學生及其家長禮物的(1分);

3.不能按課程安排上、下課,空堂、隨意出入課堂、酒後進課堂、課堂上抽煙或課堂上接打手機的(2分);

4.擅自安插學生或私自調班、調課、清退學生的(1分);

5.無故不參加學校大型公共集體活動的(1分);

6.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經學校通報批評的(1分);

7.亂收費亂罰款的(1分);

8.其它違規違紀行為的(1分)。

考核説明:

對教師職業道德的考核分為教師評議、學校評議和違紀扣分三部分:

(1)教師評議(50%):由各校組織全體教師(教幹除外)依據上面的8項指標,給全體任課教師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注:屬於一票否決的不參與打分)

(2)學校評議(50%):由各校教幹根據上面的8項指標對全體任課教師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以上兩項合計即為該教師職業道德最後得分。最高分記10分,用個人所得分÷全校最高分×10即為個人職業道德最後得分。

(3)違紀扣分:

①對於學校及以上各級主管部門在平時的抽查中發現有違反以上8項指標的教師,由學校績效考核委員會依據記錄扣除相應分。

②違反上述8項記錄的教師,有人民來信或舉報,經學校落實屬實的,由學校績效考核委員會依據記錄扣除相應分。

二、職業能力(10分) 主要考核教師實施教育教學的各項專業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學能力、教研能力和專業發展能力等方面的內容。

1. 教育能力(2分) 積極主動參與班教導會、家長會,並能及時幫助學生分析、解決存在的問題; 開展積極有效的德育、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活動。

考核説明:

對教師教育能力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並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2.教學能力(4分) 正確有效地把握使用教材,課堂教學基本功紮實(包括現代教育教學手段使用正常有效)(3分);積極開發校本課程、綜合實踐課程(1分)。

考核説明:

對教師教學能力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並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3.教研能力(2分) 提供校內外公開課、研討課、專題講座、經驗交流等活動;完成規定的教學反思、聽課、評課等工作。

考核説明:

對教師教研能力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並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4.專業發展能力(2分) 積極學習先進的教育教學理念,認真做好理論學習筆記;積極參加各類教研活動並能充分展示運用新教育教學理念的能力。

考核説明:

對教師專業發展能力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並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三、工作表現(40分)

1.工作量(23分)主要考核教師出勤和承擔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情況。出勤(10分)根據各學校的考勤制度執行;教育教學工作量(13分)首先計算出學校教師的最高課時工作量,計滿分13分。其他教師按其實際工作課時工作量除以最高課時工作量再乘以13為最後教育教學工作量得分。按照《中國小班主任工作規定》“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的規定,由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計入工作量。

考核説明:

(1)出勤(10分):嚴格按照中心校考勤制度和各校實際考勤情況進行量化賦分。

(2)工作量(13分):分為任課工作量(6分)、輔導學生工作量(6分)和附加工作量(1分)三部分。

①任課工作量(6分):按照《**鎮國小教職工綜合評價方案》中工作量規定的係數,進行累計相加的辦法,最高記6分,用個人最後得分÷最高分×6即為個人該項最後得分。

②輔導學生工作量(6分):按照《**鎮國小教職工綜合評價方案》中規定的係數,算出每位教師所帶學生得分,最高分記6分,用個人最後得分÷最高分×6即為個人該項最後得分。

③附加工作量(1分):嚴格按照《**鎮國小教職工綜合評價方案》中的有關規定執行,最高分記1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1即為個人該項最後得分。

以上①②③三項合併起來即為教師工作量最後得分;(1)(2)兩項合併即為工作量最後得分。

2.教學常規(15分) 主要考核教師的教學準備和教學實施情況,包括教師備課、課堂教學、單元檢測、作業設計和批改、輔導學生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等,重點是完成規定的教學目標。各校依據綜合評估方案執行。

考核説明:

對教師教學常規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並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3.德育工作(1分) 主要考核教師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履行全員育人職責、關注學生差異的情況等,關愛每個學生特別是“學困生”和品德上有偏差的學生情況。

考核説明:

對教師德育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並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4.班級管理工作(1分) 主要考核任課教師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及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等。

考核説明:

對班級管理工作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並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四、工作成效(40分)

1.育人效果(5分) 主要考核教師指導學生學習和道德行為習慣養成、身心健康發展,以及班風學風和學生進步情況等。協助班主任把防止學生輟學、提高鞏固率作為一項重要的考核指標。

考核説明:

對該項工作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並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2.教學效果(30分) 主要以完成國家規定的教學目標和任務、學生達到基本教育質量要求、學生學業水平考核合格率、優秀率、平均分為依據。各校依據綜合評估方案執行。

考核説明:嚴格按照《**鎮國小教職工綜合評價方案》中的有關教學質量的規定執行,由教研室統一計算,並把原來的40分摺合成30分,即為該項個人最後得分。

3.教研效果(5分) 主要考核教師參與教學研究活動的情況,重點看教師參與校本教研情況。各學校依據綜合評估方案執行。

考核説明:嚴格按照《**鎮國小教職工綜合評價方案》中的有關規定執行,由教研室統一計算,把原來的教科研成果得分和網絡教研得分合並起來,摺合成5分即為該項個人最後得分。

績效考核方案 篇6

為了加強後勤工作規範化、科學化管理,充分調動學校後勤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確保學校各項任務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考核方案,作為後勤人員量化考核的依據。

第一條: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師生公認的原則,堅持考核結果與獎懲相結合的原則,考核對象為民辦職工性質的後勤人員。

第二條:每學年考核一次。

第三條: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分等考核。

1、思想道德修養:主要從政治態度、工作態度和道德素養三個方面來考核:

① 政治態度: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團結進取、為人師表,有敬業、奉獻精神,能按學校安排積極參加各類政治學習。

② 工作態度:服從分配,大是大非觀點鮮明,熱愛本職工作,能秉公辦事,不假公濟私,工作踏實,能吃苦耐勞,勤勤懇懇。

③ 道德素養:關心同志,不散佈流言蜚語,不説不利於團結和工作的閒話,不製造矛盾,對人寬容,樂於助人,誠實守信,胸襟坦蕩,顧全大局,勇於承擔責任。

能:主要考核後勤人員的工作量和工作情況,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勇於承擔責任,幹一行愛一行精一行,獨擋一面,工作效率高。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創造性,工作積極主動有條不紊,積極改進工作作風,具有進取精神,不輕易滿足現狀,提高服務質量,工作有計劃,對本職工作的開展,完成有一定的超前意識,在第一時間解決問題,能堅持原則,按章辦事,敢抓敢管,嚴於律己,無失職行為。

出勤:主要考核後勤人員的工作紀律,具體表現為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堅守工作崗位,積極參加各類集體活動,大小會議不無故缺席、遲到、早退。病假每天扣20元,事假每天扣30元。

績:主要考核後勤人員的工作質量與效益,具體表現為履行崗位職責,佈置任務完成情況。

第四條: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等,優秀、合格等次民辦職工享受鎮政府給予的績效獎金,不合格等次員工停發當年度績效獎金。學年病、事假累計超過22個工作日的,崗位補貼打折發放。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確定為優秀等。

1、本學年工作中有責任事故的

2、在廉政、行風建設方面表現較差的

3、學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的,年度內有曠工現象的。

凡屬以下情況之一者,明確為不合格

1、由於失職、瀆職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

2、受記過以上處分尚未撤銷或觸犯刑律、受拘留以上刑事處罰;

3、全年累計曠工3天以上;

第五條:考核的基本程序

1、同行互評,每學期結束前召開全體後勤人員會議,全體後勤人員以無記名方式填寫測評表。

2、行政領導測評,由相關各處室代表組成。

3、考核小組測評,由考核小組對後勤工作人員填寫測評表。

4、考核總分為100分。綜合得分85~100分為優秀等,60~84分為合格等, 59分以下為不合格等。(參加公辦年度考核的形式,以12%的比例評出優秀等次。)

5、考核結果

考核等次結果由學校領導集體審定後,通知給被考核者。被考核人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要在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之日起一週內向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申請複議。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經調查核實,在15天內做出維持或改變原等次的決定,並以書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其本人。 測評結果作為評先評優獎懲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本方案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執行

第七條:本實施意見由校委會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方案自通過年度起開始執行。

xx榮文學校

20xx.5

績效考核方案 篇7

一、 考核目的

1、作為晉級、解僱和調整崗位依據,着重在能力、能力發揮和工作表現上進行考核。

2、作為確定績效工資的依據。

3、作為潛能開發和教育培訓依據。

4、 作為調整人事政策、激勵措施的依據,促進上下級的溝通。

二、 考核原則

1、公司正式聘用員工均應進行考核,不同級別員工考核要求和重點不同。

2、考核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同時考核必須公開、透明、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觀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摻入考評人個人好惡。

4、提倡考核結果用不同方式與被評者見面,使之誠心接受,並允許其申訴或解釋。

三、 考核內容及方式

1、工作任務考核(按月)。

2、綜合能力考核(由考評小組每季度進行一次)。

3、考勤及獎懲情況(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內部管理條例》執行考核)。

四、考核人與考核指標

1、成立公司考評小組,對員工進行全面考核和評價。

2、自我鑑定,員工對自己進行評價並寫出個人小結。

3、考核指標,員工當月工作計劃、任務,考勤及《內部管理條例》中的獎懲辦法。

五、考核結果的反饋

考績應與本人見面,將考核結果的優缺點告訴被評人,鼓勵其發揚優點、改正缺點、再創佳績。

六、員工績效考核説明

(一)填寫程序

1、每月2日前,員工編寫當月工作計劃,經部門直接上級審核後報行政部;

2、工作績效考核表每月28日由行政部發放到部門,由本人填寫經部門直接上級審核後於次月2日前交至行政部;

3、工作計劃編寫分日常工作類5項、階段工作類5項及其它類等,其它類屬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4、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分完成、進行中、未進行(階段性工作)三檔,月末由本人根據實際選項打分,並在個人評價欄內給自己評分;

5、工作計劃未進行、進行中(階段性工作)項請在計劃完成情況欄內文字

説明原因。

(二)計分説明

1、工作績效考核表總分90分,日常工作類5項每項8分佔40分,階段工作類5項每項10分佔50分,其它類每項附加分8分,意見與建議如被公司採納,附加分10分;其中個人評分、職能部門評分、直接上級評分所佔工作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個人評分突破90分者,個人評分無效,按直接上級評分減10計算;職能部門評分從兩方面考評:成本意識、職業規範。分別由財務部和行政部考評。)

2、綜合績效考核由考評小組季度進行一次,員工每季度填寫一份《員工考核表》和一份《員工互評表》,具體時間由行政部另行通知;《員工考核表》由被考核員工和考評小組填寫,《員工互評表》由員工以無記名方式填寫後投入公司投票箱;其中自我考評、員工互評、考評小組考評所佔綜合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

3、工作績效考核季度得分為3個月的平均分,佔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60%;綜合績效考核得分佔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40%,季度最終績效考核得分即為兩者之和。

4、評分標準:優85分以上,良84-80分,合格79-75分,一般74-65分,不合格64(含)分以下。

(三)季度績效工資內容

季度績效工資=績效考核獎+績效季度獎

(1)績效考核獎由三部分組成:

a、員工季度預留崗位工資10%的考核風險金;

b、員工的第13個月月工資的四分之一;

c、公司拿出該崗位10%的年崗位工資的四分之一作為激勵。

員工季度考核為優秀的發放全額季度績效考核獎金;考核為合格的只發a項和b項;考核不合格者無季度績效考核獎金。

(2)績效季度獎金是總經理根據員工在公司的整體表現,參考員工的考核情況在季度末以紅包形式發放。

(四)增減分類別:

1、考勤計分:當月事假1天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事假累計3天扣績效工資1%,累計5天扣績效工資3%;

2、培訓計分:參加培訓一次加1分,缺勤一次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缺勤培訓累計2次扣績效工資1%,累計4次扣績效工資3%;

3、沒有按期編寫當月工作計劃和填報工作績效考核表,每逾期一天扣1分,以此類推。

4、季度內考核為合格的員工,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優秀的,每評為優秀一次加績效工資2%,以此類推;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不合格的,每不合格一次減績效工資4%,以此類推。

5、獎懲計分:

(1)季度內嘉獎一次加績效工資2% 、記功一次加績效工資4%、記大功一次加績效工資6%;

(2)季度內警告一次減績效工資2%、記過一次減績效工資4%、記大過一次減績效工資6%。

七、附件

工作績效考核表、員工考核表(半年)、員工互評表、部門評議表。

績效考核方案 篇8

推行教師季度目標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於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於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為進一步全面客觀評估每一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學校內部營造一個“激勵先進、優勝劣汰”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表現(權數10分+獎勵分)(無限制名額數)

1、優秀(10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不能定為優秀:

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②有有償家教、有償補習現象;

③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現象;

④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託四;

⑤同事關係、家校關係緊張,經調查屬實者。

⑥謊稱病情、小病大養,影響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一般,業績較好,能完成擔任的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較差,業績低劣,不能承擔分配的任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定為不合格:

⑴ 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

⑵同期違反計生政策,被查處者;

⑶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性質嚴重的;

⑷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⑸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離職守,較長期不在崗的;

⑺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

4、獎勵分:對響應上級號召,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者當季度可獎勵1分,當季度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以上者獎勵1--3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況 (權數10分)

學校設置考勤登記表,由值日導師或值班行政負責考勤登記並及時彙總封存。教師請假1?2天須由校長批准,3天及其以上須由教育辦批准,1周以上須送市教育局批准,並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扣分。

①病假:當季度累計5天以上扣1分,長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單位公假):當季度累計請假3天以上扣1分,當季度累計一週以上不得分。

③曠課每節扣1分;

④無原因遲到、早退(包括護導)、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學校會議、學校升旗儀式、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又沒有請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沒有考勤登記的按60%計算,以下參照計算。

  三、教學常規 (權數10分)

每季度對教師的教學計劃、教學總結、教案、作業佈置與批改、聽課記錄、考試(期中、期末)質量分析等,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1分:

① 期初制定教學計劃、並按時送交學校;

② 期末寫好總結並按時送交學校;

③ 認真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④ 按時認真批改學生作業;

⑤ 單元測驗按時考查、批改、講評;

⑥ 批改作業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班生數以四捨五入法計算;跨班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獎勵最多不超過3分);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課。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徵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4、專職技能科教師應有一定量的培優、課外興趣小組輔導活動,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勤登記、成績記載表、活動總結每缺一種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 (權數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按時完成班級、;

②、按時完成學籍卡、素質評估手冊;

③、按時完成義教卡、健康卡;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文化户口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季度開展1次班隊主題會(並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訪或開家長會1次(並填寫家訪記錄簿,家長參與率達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隊輔導員;

⑦、班級黑板報、學習園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級設有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衞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禮儀、衞生、紀律),(按原始記錄彙總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為“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為“合格”的班級該項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多於85%)。

2、班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3、中隊輔導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補貼職務分10分。

總輔導員8分、報帳員補貼職務分7分,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不少於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統計員、技能科教研組長、語、數教研組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獎勵2分、5分、3分、5分。

4、積極參加、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和開展重大活動的負責人、協助組織人員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況加分(當季度不超過3分)。

5、學校在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等級達標驗收、先進集體中選,當季度全體教師各得1、3、4、5分,獲獎單位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與中層幹部另加1分。(單項獲獎如少先隊、安全、課改、體育、信息、綠色、收費、廉潔等組織得獎,單位正職指該項的負責人;校長、教導在教師【相同項的教師】得分的基礎上可加1分,教師得分按教師數的30%計算)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至2分,其他相關老師每次獎勵0.5分。)

7、教師參與信息工作,向市級及以上教育網站並錄用,每篇信息獎勵1分,最高獎勵5分。

  六、教師獲獎 (均為當季度為準,最高得分15分)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論文、案例評獎)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像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指導教師按1/3計算。

2、開研究、示範課、講座,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核實後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得分。(作為獎勵分,非教育部門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七、指導學生(最高分15分)

1、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分:

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6、5、4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送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臨場競賽獎分1/2計算;指導學生髮表《週報》《隊報》《選》《經濟報》文章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計算的按1/4計算。(適用於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餘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4、團體獎按5人次獲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載、活動總結,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並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記錄、總結得2分。

7、獲得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沒獲獎的田徑各取2個單項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三等獎獎給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獎。

8、校級比賽項目必須由各組的教研組上報行政處,經由討論,審批方可進行比賽。

比賽方案要在教研組內討論確定後,方可舉行。原則上:各類單項比賽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則上比賽按低、中、高年級進行)(獎勵分分別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動(權數15分)

1、確定課題組,有計劃、有過程、有總結,課題組長得3分,協助組長得2.5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為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積極參與發言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規定參加聽課、寫好記錄、參加評課發言,每季度不少於5次,得2分;該參加而不參加每次扣1分。

4、撰寫經驗總結、教育教學論文(必須是教育辦選送)收入彙編或發表於相應級別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攤分),學區級得1分、片級得2分,晉江市級得3分,泉州市級得4分,省級和CN級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論文或經驗總結出版在報紙按相應級別50%計,其他案例、論文獲獎歸論文,現場論文獲獎歸教師技能。

5、參加各種“論壇”發言者每次得2分,同時彙編者只取一項。

6、獎勵分:教育辦學科教研組成員在正常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每人獎勵2分。

  九、教學效果(權數20分)

1、學期有統一普查測試的學科,到考率達100%者,得3分;優秀率、合格率達到學區平均線或分別達到40%(《晉江市國小實施素質教育等級達標評估細則》指標)、93%(“雙高普九”指標)的,各得3分;沒統一普查的學科,教師在完成過程性考核的基礎上,取學校教師平均分。

2、優秀學生評選:

每評得1名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以上優秀學生,班主任分別得1、2、3、4分,中隊輔導員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隊員、少先隊幹部得分相反)

  十、附則

1、校長的績效工資也可取全校公辦教師平均值加10%計算。

2、因行政人員的工作量大、壓力大,在工作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行政人員的績效工資評級每年應確保有一次優秀(考核辦法可採用先評行政再評教師)。

3、師德表現不合格,該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4、本《暫行規定》實行按季度考評登記,兑現獎懲。

5、本《暫行規定》由曉聰中心國小行政會負責解釋。

績效考核方案 篇9

一、考核對象:校全體在編教職工。

二、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XX

成 員:XX

三、績效工資來源

每學期績效工資來源是由教育部門規定的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部分用於學校考核的學期總數(非在編人員的班主任工資從學校經費中支出)。

四、績效工資考核辦法

績效工資考核總分值以100分為標準,分月考核和期末考核,各佔總數的40%和60%。月考核分職業道德考核(10%)、出勤考核(15%)和工作量考核(15%)三個部分;期末考核分為考常考核(20%)、工作成績考核(30%)和考評(10%)三部分,考核工資期末一次性發放。

(一)月績效考核辦法

1、職業道德考核(10%)

職業道德考核分為師德、工作態度及工作紀律等方面,每月根據各部門考核情況,月底交辦公室彙總。其中有下列情況直接從職業道德考核分中扣除。

(1)不按時上交學校(含部門)要求的各種資料、表冊一次扣1分。

(2)有干擾辦公、集會、教學秩序等行為者視情節輕重由校委會決定扣分。

(3)從事有償違規家教、亂訂資料、亂收費,經查屬實的,扣除當月職業道德考核得分。

(4)不服從學校的安排,視情節進行相應處理,由考核小組決定扣除其

該項單月績效考核得分。

(5)在學校或社會上打架鬥毆等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扣除1—5個月該項得分,並給予相應的處理。

(6)因工作瀆職釀成重大事故,因職業道德不良造成社會影響,有體罰、變相體罰學生者,一經查實,扣5分,造成後果的扣除1—5個月的該項得分並酌情給予行政處罰。

(7)凡有違教師師德和有損學校榮譽的言行,經學校研究後做出相應的處理。

職業道德扣分本月不夠者,在下月得分中扣,月績效考核分不夠者,在期末績效考核分中扣,扣完為止。

2、出勤考核(15%)

(1)病事假扣分辦法:

事假:月累計超過1天(不含1天)每人每節扣1元;每學期請事假累計超過30天的,原則上不再參加本學期的績效考核,特殊情況由學校進行研究後處理。婚假、產假、直系親屬喪假按上級規定執行,超過規定天數不到校應及時請假,否則作為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分。

病假:病假累計一學期滿45天者(45歲以上60天計),按上級有關規定處理外,不參加學校本學期末績效工資考核,重特大病情由校委會研究決定。病假以醫院病歷和住院收費單據為準,特殊情況需經學校研究是否作為病假處理。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嚴肅處理。病假、事假扣除法定假日和學校調整的休息日。

請假以批准的請假條為準(公事和參加學歷提高培訓、考試,也要寫請假條並經領導批准,才能視為上班,否則按事假處理),特殊情況需要電話請假的,按有關規定請假,且補上批准的假條,否則以曠課(曠工)處理;請假過程中遇節假日及週六、週日學校上課或教師集會等集體活動按正常上班扣分;如遇學校放假,則從事假中扣除相應天數。

(2)遲到、早退、曠課(曠工)扣分辦法:集會(包括朝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會、繼續教育學習等)、上班遲到、早退每人每次扣0.5 分(以值周領導抽查和教師反映且查屬實為準);集會時請假,每人每次扣0.5分,無故不到者每人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或曠工一次,扣3分,曠課(曠工)扣發實行累加。

(3)不採取計劃生育措施懷孕流產請假,除國家規定外作為事假處理,按事假有關規定執行,計劃內生育假按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4)學校鼓勵出滿勤,各部門無缺勤記錄者視為滿勤(公假、參加學歷提高培訓、考試和學校委派的學習假不作缺勤登記),每學期獎2分。

以上(1)(2)(3)項扣分所對應的績效工資從當月的績效工資中扣除,本月不夠者,在下月中扣,月績效工資不夠者,在期末績效工資中扣,扣完為止。

3、工作量工資(15%)

(1)專任教師工作量計算標準

工作量以校為單位,進行計算,教師每月工作量以一週為標準,根據課時數和學科系數算出個人工作量,有超工作量的單位,每位教師的工作量得分將乘以超工作係數:

個人實際工作量=A學科周課時數×該學科系數+B學科周課時數×該學科系數+……

學科系數設定為:

語文、數學、外語等統測學科部頒課時係數為1.2,其餘學科系數為1。 早讀課納入工作量計算,一節早讀計0.5課時,由教導處統一安排進入課表,語文兩天,數學一天,外語一天(外語早讀,數學教師到場維持秩序,計0.5課時,外語教師到場指導,不分班數多少隻計0.5課時),領操的專職體育教師計0.5課時;週一朝會後餘下的時間由班主任負責,不算工作量。 個人月績效工資=個人師德工資+個人出勤工資+個人工作量工資

(二)期末績效考核

期末考核分為考常考核(20%)、工作成績考核(30%)和考評(10%)三部分組成。

工作過程每學期考核兩次,教學成績以縣、鎮統測為依據進行計算(無鎮、縣統測將以校統測為依據)。

1、考常(20%):

(1)備課(5分):按每學期學校檢查結果評等級得分。

一等5分;二等4—4.9分;三等3—3.9分;照抄照搬教案降低2個等級給分;無教案1課時扣0.5分。

(2)上課(5分):按學校考核教師上課情況評等級得分。

一等5分;二等4—4.9分;三等3—3.9分。

(3)批改作業(5分):按每學期批改作業的質和量評等級得分。無作業批改的,此項得分不超過4分。

一等5分;二等4—4.9分;三等3—3.9分。語文大作文每單元一個。鼓勵教師批改學生課外作業。

(4)考察考核學生(5分):按學校規定對學生進行考察考核,有材料收集,有成績記載記滿分,否則酌情扣分。

因特殊情況對工作過程的某項未實施檢查,該項以滿分計。

2、工作成績(30%)

(1)語、數、外等統測學科教師以學生參加期末考試成績計算:按學生平均分10分,及格率10分,優生率10分,三項共30分考核。每項指標高(低)於平均成績1分或1個百分點加(減)0.5 分。

(2)藝體學科教師的成績分由該校部分相關教師打分(40%)和考核小組根據學生、家長以及其他教師平時反映進行考核打分(60%)相結合確定。

(3)後勤人員的常規工作和成績部分由該校部分相關教師打分(40%)和考核小組評分(60%)相結合確定。

(4)享受待遇的正、副校級領導按教師標準考核。

(5)接手班級在上期基礎上考核總分上升1分(一個百分點)獎0.5分。

(6)上兩個班或兩個以上統測學科的教師,以所任教統測學科統測考核的平均成績乘以1.2計算。

(8)根據以上期末績效考核計算出期末績效考核工資,一次性發放。

3、考評(10%)

主要考核教師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的滿意度。

學生(30%)、教師(40%)、領導(30%)。

年度考核以此方案為依據。兩學期得分之和作為年度考核的得分。

五、將分和扣分條件:

1、獎分:

(1)縣級會考,教學效果名列全縣一、二、三名者每次依次將5分、4分、3分。在鎮級會考名列全鎮一、二、三名者每次依次獎4分、3分、2分。

(2)受鎮級、縣級、市級、國家級綜合表彰者一次獎2分、3分、4分、5分。受相應級別單項表彰者依次獎1分、2分、3分、4分。(以文件為準)

(3)校外承擔公開課、示範課任務者每次獎1分。

(4)由中心校組織評選推薦,教學論文或教案參加縣級、市級、省級、國家級獲獎的,或在正式教育刊物發表,依次獎0.5分、0.8分、1分、1.5分。

(5)凡是教師或教師指導學生參加的各項競賽,以及教師撰寫的且通過中心學校送審的有關教育教學方面的經驗文章在刊物上發表或在縣級、市級、省級、國家級以上獲獎的,依次獎0.5分、1分、1.5分、2分。但同一類或同一篇作品獎多項獎的,一最高級別計分,不重複計分。

2、扣分:

(1)私自組織學生購買各種學習資料(教輔用書、習題冊、模擬題)和推銷學生用品者。每次最少扣5分。

(2)在校內發生責任事故的責任者按影響學校整體工作程度大小在1—5分

之間相應扣分;(3)搞有償家教經阻止不改者,扣4分;(4)在校內打架鬥毆(教師之間、師生之間)以及參;任大小在1—5分之間相應扣分;(5)受中心學校及以上單位對其進行警示訓誡談話者;扣1分,誡勉督導扣2分,責令糾錯扣3分;(6)縣級會考,教學效果名列全縣倒數一、二、三名。

(3)搞有償家教經阻止不改者,扣4分。

(4)在校內打架鬥毆(教師之間、師生之間)以及參與社會打架鬥毆按責任大小在1—5分之間相應扣分。

(5)受中心學校及以上單位對其進行警示訓誡談話者,其中每次警示提醒扣1分,誡勉督導扣2分,責令糾錯扣3分。

(6)縣級會考,教學效果名列全縣倒數一、二、三名者,每次依次扣3分、2分、1分。在鎮級會考,教學效果名列全鎮倒數一、二、三名者,每次依次扣3分、2分、1分。

六、幾點説明:

1、本方案中如有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不符,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為準,解釋權歸中心學校。

2、本方案自20xx年秋開始試運行一學期,一學期後如教職工有重大異議,可向中心學校書面反映,中心學校將做進一步修訂。

3、完小校長與行政管理處人員由中心學校考核。柳山坡、西坡和完小以上學校以校考核,其餘初小以鎮考核。

4、考核結果經本人簽字上報中心學校核算績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