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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豈料倒春寒 評保險網銷新政

欄目: 社保 / 發佈於: / 人氣:9.93K

四月豈料倒春寒評保險網銷新政

四月豈料倒春寒 評保險網銷新政

正值陽春時節,百花爭豔、萬物復甦,但中國保監會近期公示的《關於規範人身保險公司經營互聯網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簡稱“網銷新政”),卻讓關心互聯網金融的人們感受到了陣陣寒意。

乍讀網銷新政,感覺還算一個開放的、積極的政策;仔細琢磨,卻又令人後脊樑發冷,字裏行間所隱藏的,竟是一個倒退的、遏制創新的、不公平的、“關門”的政策。政策的監管思路存在嚴重錯誤。一旦照此實施,必將大大影響互聯網保險的發展。

網銷新政第四條指出,“人身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銷售意外險、定期壽險和普通型終身壽險(不含生存返還),具有相應內控管理能力,並且能夠滿足客户服務需求的,可將經營區域擴展至未設立分支機構的法人機構經營範圍。”這也就意味着,對於未設立分支機構的地區,保險公司將不得銷售除意外險、定期壽險與普通型終身壽險之外的其它任何險種!如此一來,不啻宣告中小險企互聯網創新模式的終結!拿近期強勢崛起的某新鋭壽險公司來説,其不足20家省級分公司的經營區域分佈,將導致一半地域民眾無法享受其高效的互聯網服務。

眾所周知,跨區域經營是互聯網的巨大優勢之一。只要公司能用合適的服務手段,確保線上服務能滿足用户要求,又何必非要拘泥於“分支機構設立”這一以線下區域劃分的落後的行政管理模式?建設大量分支機構,必將導致大量成本支出,最終由投保人埋單,這究竟是一種進步還是倒退?把傳統的地域概念強加到跨地域的互聯網保險中去,這究竟是創新還是保守?!

監管者也有自己的理由,比如説當地開設分支機構可以更好地服務客户。網銷新政“第四條”明確指出,“對於户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銀行開户地均不在人身保險公司經營區域內的客户,人身保險公司須通過有效途徑提示可能存在服務不到位的問題。”這一説法實質極其荒謬!服務靠的是什麼?靠的是公司對用户服務的綜合化投入,靠的是對於極致化用户體驗的追求!設了分支機構,就一定能讓服務到位?不設立分支機構,通過完善的線上服務解決方案、以及專業的`服務外包,為何就不能“讓服務到位”呢?不設立分支機構就一定存在“服務不到位”的原罪嗎?阿里巴巴、京東、噹噹、亞馬遜,設了幾家分支機構?小米手機要是靠線下鋪設機構才能在線銷售手機,恐怕現在品牌早就不存在了。

據筆者瞭解保險業開設機構的實際操作規則,保險公司分支機構開設極其嚴苛:新設立公司必須要兩年後才可以在經營區域所在地外開設分支機構,且必須逐家申請,開設每一家機構從向保監會遞交申請材料到正式開業,至少需要半年時間!一家有15家左右機構的保險公司把全國機構開設完畢,至少需要10年!10年後的互聯網保險,會是什麼樣?

網銷新政其實反映了某些特定集團的利益。畢竟,對於老牌公司,由於之前的機構快速鋪設,早已完成了全國佈局。這樣一來,這些公司不費吹灰之力,就把市場絕大多數公司擋在了互聯網保險大市場之外!可是,互聯網就應該被這些既得利益集團壟斷嗎?這是特權者的意志,根本不是市場的意願!

眾所周知,創新的最大源泉,往往來自於剛剛起步的新興公司。這類公司由沒有以往的包袱,可以心無旁騖地進行創新。一旦監管部門橫加干預,市場公平何在?互聯網金融市場本來是一個積極、開放的市場。作為市場的裁判員,中國保監會首要的職責是不吹黑哨,還市場一個公平!

從跨行業角度來看,堅持“地域限制論”的僅僅只有保險行業。在已經到來的大資管時代,競爭早已跨越單一行業,保險公司的競爭對手遠遠不僅是其它保險公司,更包括了各家基金公司、證券公司、銀行等等。實行“閉關鎖國”政策,看似保護了大型保險公司,實際上是限制了整個保險業,讓保險公司被迫帶着鐐銬上戰場。

如此,互聯網時代保險業的明天,令人堪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