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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企業應急預案集合15篇

欄目: 運輸 / 發佈於: / 人氣:1.65W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輸企業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集合15篇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1

為有效預防全處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鐵山街道辦事處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鐵山街道辦事處關於道路安全隱患、排查、報告、整改的實施意見》〔鐵處發(20xx)34號〕文件要求,對有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黑點,加大整改力度,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在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後,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採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鐵山街道轄區內因惡劣天氣、重大交通事故引發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霾、暴雨、冰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況。根據實際需要,全處預案分為兩級,辦事處制定的預案為一級預案;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制定的預案為二級預案。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羣眾撥打110及向處黨政辦(應急辦)、派出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撥打急救電話(120)或向衞生院求救。黨政辦(應急辦)、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水利站、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和衞生院接到報警或求救電話後,在迅速組織搶險的同時,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後,緊急情況發生地村委會要第一時間向辦事處(應急辦)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辦事處主任和聯繫領導報告。

(三)黨政辦(應急辦)接到報告後,第一時間向辦事處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報告,並按照辦事處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第一時間將有關情況向區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辦事處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萬勛華擔任,副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各管區書記、主任及黨政辦(應急辦)、派出所、衞生院、水利站、供電所、城管中隊、安監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處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各管區、村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黑點及路、橋涵安全隱患等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佈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信息發佈組、事故調查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彙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並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曹立民同志擔任,副組長由趙振利及各管區書記擔任,成員由派出所、安監辦、城管中隊、珠山交通管理所、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供電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暴雨、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王立志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各管區書記擔任,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成員。派出所主要負責維護治安,協助交警四中隊車輛疏導。交警四中隊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路障清理、保障通行。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主要負責省道、區道路障清理,道路搶修。各管區主要負責處村道路、橋涵及時搶修除險,協助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部門道路疏通、搶修除險。供電所主要負責供電線路的搶修除險。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後,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各管區書記擔任,副組長由各管區副書記、副主任擔任,成員由安監辦、各村書記主任及搶險隊員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各管區、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後,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並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衞生院長陳維東擔任,成員由鎮衞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組長由孫興斌擔任,紀委、安監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任成員。

6、信息發佈組:主要職責是負責信息的發佈,接受媒體採訪,控制事態正面報道。組長由劉王青擔任,成員由黨政辦、祕書組成。

五、預案啟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後,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二級預案、一級預案依次啟動,必要時同時啟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後,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快速反應,在一級預案未啟動前,首先啟動本級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三)啟動一級預案由辦事處主要領導決定;啟動二級預案由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決定。一級預案啟動後,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辦事處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並通知二級預案的.主要負責人。辦事處指揮部到達現場後,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接替二級預案指揮或指導二級預案指揮。

六、應急措施

(一)辦事處指揮部到達現場後,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並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安監、交警四中隊、公路、交通、城管中隊等部門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衞、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衞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辦事處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城管等單位要嚴格依法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後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公路交通部門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交安辦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點。各管區、各相關部門要認真、詳細排查轄區內交通道路事故黑點,並制定和落實事故黑點整治計劃和措施。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點的交通安全設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五)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管區、本村、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並上報辦事處指揮部備案。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2

為防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20xx年春運期間通過交通傳播擴散,確保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發生後應急人員和物資及時運達,保障道路運輸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傳播和擴散,堅持預防為主、依法防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按照預案規定,統一指揮,通力協作,採取必要措施,及早發現,快速反應,嚴格處理,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職責分工

為進一步加強對春運期間全縣道路運輸行業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成立博白縣交通運輸局道路運輸行業春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道路旅客運輸組、道路貨物運輸組、城市客運組、綜合協調組、後勤保障組。各組要根據相應職責負責落實、協調、督促指導道路運輸行業各部門認真落實聯防聯控工作要求,各部門負責抓好本轄區防控工作的落實。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由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辦公室、安全股牽頭。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辦公室負責報送疫情防控工作動態信息,節假日值班期間由值班人員報送。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安全負責與縣交通運輸局和博白縣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關部門聯絡;根據上級指示,協調、組織並指導道路運輸行業防控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實。

(二)道路旅客運輸組:組長由戴雲支書擔任,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客運股負責具體落實,指導督促轄區道路客運企業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導督促汽車客運站、道路客運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做好衞生清潔和通風、消毒工作,嚴格落實旅客實名管理制度。配齊體温檢查設備以及消毒液口罩等防護設備,設立臨時體温檢查點,按上級部署對進出客運站的旅客測量體温,配合衞生健康部門設立留觀室,對體温處於發熱狀態的旅客,送至留觀室,移交衞生部門做進一步檢查,並配合衞生部門做好疑似病例同程車輛人員的排查和登記工作。指導企業加強對本公司運輸車輛的“消毒”和“通風”等防控措施。指導客運企業積極配合政府部門落實行業疫情防控工作的主體責任。積極配合衞生健康等部門做好防疫物資運輸、疫情人員轉運等保障工作。

1.堅決防止外溢,進一步強化道路旅客運輸管控。原則上暫停進出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道路客運班線發班;對途經以上地區的客運班線,要嚴格執行“點對點”運輸,不得在以上地區上下客;要嚴格省際、市際包車備案管理,暫停受理始發、終到或者中途停靠以上地區的包車備案業務;要及時向社會公佈停運有關情況,做好宣傳解釋,併為相關旅客做好免費退票服務(同步購買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一同辦理)。

2.嚴格執行“五不進站、九不出站”及實名制管理制度落實,進一步落實汽車客運站和道路客運經營者安全生產、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強化源頭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督促各客運企業、汽車客運站嚴格執行“五不進站、九不出站”,在“三不進站”基礎上增加“不配合測體温的司乘人員和乘客禁止進站、不佩戴口罩的司乘人員和乘客禁止進站”;在“六不出站”的基礎上增加“未經消毒的車輛不出站、有未佩戴口罩司乘人員和乘客的車輛不出站、無乘客信息登記表車輛不出站”。

督促各客運企業、客運站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工作,制訂實名制管理工作制度和實名制售票、檢票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嚴格要求站務人員認真執行實名制管理制度,售票(含自助售票設備、網絡售票平台)時要將乘客的真實身份信息錄入到售票系統。旅客乘車前要出示有效實名制車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配合站檢票人員進行身份實名查驗工作,對拒絕查驗或人、票、證不一致的旅客,不允許進站乘車。

(1)省際、市際客運班線嚴格實行實名制購票乘車。客運站在車輛出站前,整理好該班次乘客的信息,形成《乘客信息登記表》,一式四份,起訖站點各1份,隨車1份,駐站醫院1份。

(2)包車客運備案嚴格實名制管理制度。

(3)所有道路客運車輛須使用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推廣的“掃碼抗疫情登記系統”,在該系統以單輛客車為單位下載註冊“出”“入”兩個二維碼,要求通過掃碼分別記錄乘客上下車信息。

(4)要求客運企業對全體從業人員進行疫情防控工作培訓,並簽訂《博白縣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司乘人員安全生產及疫情防控承諾書》,明確從業人員的職責,嚴格行車途中上下客實名制登記、測温、消毒等制度落實。

3.嚴防懈怠麻痺,進一步落實落細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道路客運企業嚴格落實交通運輸部《客運場站和交通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六版)》要求,嚴格執行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消毒通風、旅客測温、實名制管理、佩戴口罩、發熱人員移交和從業人員健康監測等措施。要組織開展運輸服務疫情防控檢查,及時查擺防控漏洞,採取有針對性措施強化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要求的落實。

(三)道路貨物運輸組:組長由戴雲支書擔任,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貨運股負責具體落實,指導督促道路貨運企業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導督促道路貨運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做好衞生清潔和通風、消毒工作。配齊體温檢查設備以及消毒液口罩等防護設備,指導企業加強對本公司運輸車輛的“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風”等防控措施。指導貨運企業積極配合政府部門落實行業疫情防控工作的主體責任。積極配合衞生健康等部門做好防疫物資運輸、疫情人員轉運等保障工作。各貨運企業、行業管理機構在日常安全生產和督查過程中要加強自身防護措施。

1.做好冷鏈物流運輸情況的摸排工作。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會同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組織開展對轄區內冷鏈運輸企業(場站)、運輸車輛(包括個體車輛)、駕駛員(含從業人員)、日常消毒等情況進行徹底全面的摸排,對排查出來的冷鏈物流運輸企業(經營者)、場站及車輛、駕駛員(從業人員)進行逐一登記造冊,建立相關工作台賬,根據動態情況及時更新台賬,並報送玉林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以及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市場監管小組、衞生健康委。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彙總各部門各企業台賬資料後,形成全縣冷鏈物流運輸行業相關台賬,並根據動態情況及時上報縣交通運輸局綜合運輸管理股及相關部門。

2.全面做好冷鏈運輸從業人員防護、核酸檢測及疫苗接種工作。一是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會同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有關部門要督促轄區冷鏈物流(運輸)企業(經營者)加強新冠疫情防護工作,嚴格按照《關於印發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和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xx﹞245號)的要求,配備必要的消毒用品和個人防護裝備(如口罩、手套),嚴格做好消毒防護工作,防止感染風險。二是督查冷鏈物流企業(經營者)按照上級規定組織從業人員進行核酸檢測,並把檢測情況登記造冊。三是督促轄區冷鏈物流運輸從業人員做好疫苗接種工作,對疫苗接種情況進行造冊登記,並定期將核酸檢測、疫苗接種人員的名單報送玉林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由玉林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彙總後報市交通運輸局安監科及相關部門。

3.嚴格冷鏈運輸車輛、場站消毒,堅決防止病毒通過冷鏈運輸渠道傳播。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會同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有關部門要督促轄區冷鏈運輸企業(經營者)建立冷鏈貨物運輸車輛、場站運輸裝備消毒制度,並嚴格執行,對消毒情況如實進行記錄,形成台賬。凡從事冷鏈物流運輸車輛,在每次重新裝載貨物前、後均要對廂體內外部進行重新消毒。

4.嚴格執行進口食品的查驗和報告制度。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會同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有關部門要督促冷鏈物流企業按照《公路、水路進口冷鏈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術指南》等要求,加強車輛消毒和一線人員安全防護,落實信息登記制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樣本採集、核酸檢測、通關查驗、環境消殺、應急處置等工作,不得承運無法提供進貨來源的進口冷鏈食品。

從事冷鏈運輸的從業人員一經發現運輸食品為進口或者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冷鏈食品,需立即向轄區衞生健康部門報告,並報告所在轄區交通運輸局或道路發展中心。

(四)城市客運組:組長由戴雲支書擔任,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城市客運股、駕培股負責具體落實。指導督促公共汽車、出租車企業做好辦公場所、車輛衞生清潔和通風、消毒工作,督促企業加強對本公司車輛的“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風”等防控措施。加強對出租汽車平台公司的監管,禁止出租汽車跨地域經營,特別是嚴禁跨中高風險地區運營。督促指導出租汽車道路運輸新業態企業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宣傳教育,積極配合政府部門落實行業疫情防控工作的主體責任。各公交、出租車、行業管理機構在日常安全生產和督查過程中要加強自身防護措施。

(五)綜合協調組:組長由熊祖軍副主任擔任,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安全股負責具體落實。負責綜合協調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內部日常事務工作;組織制定和修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關預案;組織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負責收集、整理、上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況、資料台賬。

(六)後勤保障組:組長由熊祖軍副主任擔任,副組長由朱劍東辦公室主任擔任,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辦公室具體落實,負責疫情發生期間的後勤、經費保障、口罩和消毒水應急物資儲備工作。負責道路運輸行業新聞宣傳和輿情監測引導工作。

請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於20xx年1月15日上午10點前上報一名負責具體工作聯繫人至局道路運輸行業春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郵箱()。

(七)綜合執法組:組長由李浩副大隊長擔任,統籌大隊各中隊各科室具體負責落實,指導執法大隊開展春運期間疫情防控執法工作。

1.做好客運站周邊交通秩序管控,嚴查客運車輛站外上客、客運車輛不按批准線路進行運營,落實客車實名制乘車制度、包車業務的備案手續及包車客運實名制情況,嚴厲打擊道路旅客運輸經營各類違章行為。

2.加強冷鏈運輸車輛的執法檢查,嚴格落實冷鏈物流運輸車輛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嚴格落實“四個不得”管理要求,提供“三證明一報告”(進口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業經消毒證明、合法追溯信息證明、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對手續不齊全的車輛按要求移交相關部門並妥善處置。

3.加強“三非人員”排查工作。根據博白各方向車輛流通特點,採取定點查處和路面巡查相結合的方式,重點檢查東興、欽州、防城港、貴港、南寧往玉林方向行駛的.車輛和人員,加強對路面行駛客運車輛的監督檢查;聯合公安、衞健等部門嚴格落實三非人員查緝工作及做好博白高速服務區檢查站和博白高速路口檢查站的督導檢查工作。

4.打擊非法從事出租汽車運輸經營行為,檢查出租汽車執行疫情防控工作落實情況,杜絕“三非”人員的運輸。

5.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做好國省幹線公路疫情防控和安全防範的流動執法檢查。必要時,根據政府防控指揮部的指令設立臨時聯防聯控交通檢查站。

三、應急保障運力

(一)縣本級(城區)客運車輛30輛(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負責彙總車輛信息上報,詳見附件1)。

(二)縣本級(城區)貨運車輛25輛(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負責彙總車輛信息上報,詳見附件2)。

(三)縣本級(城區)冷鏈車輛10輛(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負責彙總車輛信息上報,詳見附件3)。

(四)縣本級(城區)公共汽車50輛(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負責彙總車輛信息上報,詳見附件4)。

(五)縣本級(城區)出租車輛50輛(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負責彙總車輛信息上報,詳見附件5)。

以上城區應急運輸車輛由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負責落實,並報玉林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安稽科備案。

四、應急保障啟動

應急保障運力要時刻做好應急準備,接到市、縣交通運輸局的應急命令後,在指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結執行任務,應急運力儲備納入全市統一調度。

五、應急報告

(一)報告流程

各部門要根據自治區、玉林市、市衞生健康委部署及本應急預案要求,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檢查,如發現疑似疫情,及時採取隔離等措施,並報告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衞生健康部門及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領導小組辦公室,確保疫情及時有效處置。

(二)報告內容

1.客運站。發現疑似病人(來自疫區貨物)的站場名稱及地點;疑似病人(來自疫區貨物)的基本情況、出發地和到達地;與疑似病人(來自疫區貨物)有過近距離接觸人員的基本情況;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

2.運輸車輛。發現疑似病人(來自疫區貨物)的車牌號、發車時間、運行線路;車內旅客及工作人員人數和基本情況、貨物品名,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

各下屬單位要及時成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應急值守,保證24小時通信聯絡暢通。要建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聯防聯控專項值班制度,按縣委縣政府的要求做好信息報送工作。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要督促各客運站、運輸企業將本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人員和當地衞生健康部門防控人員的聯絡方式印製成冊,發放到個人手中。

六、疫情響應

(一)突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響應

發生突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時,按照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根據縣委縣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啟動應急響應級別,作出相應應急響應,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突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處置預案,並根據疫情形勢和風險分析結果,及時調整響應級別。

(二)應急響應的終止

突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後,按市衞生健康委、市交通運輸局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按程序報批宣佈終止。

七、疫情處置

嚴格按照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工作領導小組安排,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八、預防與應急準備

(一)預防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當制定具體應急預案,為交通工具和有關場所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註明其使用方法,有關部門、單位應對負有處置職責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二)應急準備

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並組織開展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各部門、道路運輸企業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障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所需經費。建立健全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九、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各部門在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與各有關部門協作配合,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及時調整完善防控策略和措施,共同做好突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應急處置工作。

(二)物資保障。根據工作需要做好物資儲備。

(三)資金保障。各部門要積極向上級反映實際情況,爭取資金,保障工作順利開展,遇特別重大疫情時要主動配合好部門購買所需物資。

(四)人員保障。各部門要保證各自職責內的人員到位,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五)信息保障。應急響應期間,局綜合運輸管理股、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要按職責分工指定專人收集、整理、彙總和分析疫情信息和本行業最新工作進展情況,並按要求及時上報相關工作情況。聯繫人:劉春梅、朱劍東,聯繫電話:XXX,郵箱:。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在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進行應急救援,減少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的危害和損失,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是指化學危險物品由於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會造成眾多人員急性中毒及其他較大社會危害時,為及時控制危害源,搶救受害人員,指導羣眾防護和組織撤離,消除危害後果而組織的救援活動。化學事故救援包括事故單位自救和對事故單位以及事故單位外危害區域的社會救援。

第三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凡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化學危險物品以及擔負化學事故應急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下設辦公室(危化辦)辦公室設在經貿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化學事故預防與應急救援的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組織制定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組織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和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化學事故重點區域有關部門、單位開展聯防救援工作;

(四)對羣眾進行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物資、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六)組織化學事故應急救援;

(七)組織有關專家對化學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並寫出化學事故報告。

第六條區域內的單位、部門、企業、社區服務中心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主要職責是:

(一)在區安監局指導下,組織制定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指定人員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對羣眾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教育;

(四)在發生較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時,組織羣眾防護和撤離

第七條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化學物品單位的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該單位分管領導人負責。準備工作由生產、安全部門或指定的部門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本單位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訓練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防護、救援器材和設備,指定專人管理,並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保養,確保完好。

(三)每年年初向上級主管部門、區安監局和公安消防部門報告本單位存貯化學危險物品的品種、數量及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情況;增加或轉產主要的危險化學物品品種時,應及時報告。

(四)對職工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周圍羣眾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教育。

(五)組織職工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自救,參與聯防救援工作。

(六)事故發生時,協助做好事故區周圍羣眾的防護和撤離工作。

(七)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查清事故原因及受損情況。

第八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專家隊伍的主要職責是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行動的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第九條擔負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任務的部門職責分工:

(一)公安消防部門負責迅速控制危害源,營救受害人員,撲滅火災和洗消;公安交通部門負責保障救援的交通順暢,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公安治安部門負責組織安全警戒,維護現場及周圍地區的治安秩序。

(二)環保部門負責組織快速檢測隊伍,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三)衞生部門負責組織快速檢測和醫療救護隊伍,測定危險化學品對人員危害的程度,組織對受害人員的救護。

(四)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組織運輸隊伍,運送撤離人員和救援物資。

(五)郵電部門負責組織通信隊伍,保障救援的通信暢通。

(六)氣象部門負責提供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氣象參數。

(七)衞生、醫藥、物資等有關部門應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儲備一定數量的搶救藥品、器材和物資,以應急需。

第十條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應按職工總數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比例組織兼職防化隊伍,擔負本單位的自救任務,並按重點區域聯防要求執行支援外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任務,其設立的專職消防隊應兼負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任務。

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由區安監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數量、設備狀況和可能危害的程度等因素確定。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在危險部門要害處均應設置相應的監測報警裝置。

第三章應急救援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應迅速、準確地報警。

第十二條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事故單位在報警的同時應立即向區安監局報告,並採取措施控制危害源,確保職工安全的`前提下,組織職工進行自救。事故單位應隨時向消防部門和區安監局報告災情變化情況。

第十三條消防部門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可能引起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報警後,應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並立即通報區安監局。

(一)區安監局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派出檢測隊伍趕赴現場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及危害程度。

(二)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重點區域在接到報警後,應按預案要求,及時組織救援。

(三)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單位應提供必要的資料。

第十四條在救援過程中,對危害較大、需要其他社會力量救援的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所在地的安監局組織實施社會救援;事故範圍跨區、縣時,立即報告市危化辦組織社會救援。

第十五條區安監局可根據救援需要組織指揮部,指揮部在實施救援時有權調動本轄區內的各種應急救援力量、設備和物資;各種應急救援力量接到指令後,應迅速實施救援。

第十六條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按就近救援的原則,先由運輸人員自救;必要時可請求本單位或事故所在地區的安監局和單位組織救援。

第四章經費

第十七條區安監局所需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日常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列入預算。

第十八條凡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急救援所需的設備經費,屬於固定資產的支出部分,在企業自有資金中列支;不屬於固定資產的支出部分的經費及企業組建隊伍的人員經費在企業成本中列支。

第十九條因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財產和人員直接損害的賠償由事故單位負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預案由區安監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4

一、目的

為切實提高xx縣道路運輸領域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水平,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及時恢復道路運輸市場正常運行,指導xx縣道路運輸行業各企業及本所各崗位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和組織體系,增強應急保障能力,滿足有效應對涉及本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需要,確保道路運輸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二、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按照《xx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以及重要客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於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道路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

(2)道路運輸生產事故。主要包括道路運輸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等。

(3)公共衞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等。

本預案適用於xx縣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道路運輸行業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活動。

四、應急機構及職責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運輸服務股股長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維駕信息股股長

主要職責:

1.負責統一領導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佈指揮調度命令,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決定啟動和終止本所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指定成立現場工作組,並派往突發事件現場展開應急處置工作;

4.審定本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經費預算;

5.負責本縣境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客貨運輸、安全生產,公共衞生、防汛、防火等)的預防、處置及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6.負責收集、處置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對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進行定期分析、評估,向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報告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7.負責本縣道路運輸相關應急工作的宣傳報道、信息報送和值守工作,指導、督查本縣道路運輸行業(行業)各單位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應急預防、保障、演練工作;

8.負責落實上級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辦的其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副所長主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x縣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主任由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兼任,負責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協調服務。

(二)應急工作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和xx縣道路運輸企業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各種宣傳方式,提高廣大幹部職工對突發事件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相關預案,注重積累突發事件應對等方面的材料,定期進行必要的演練,不斷增強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接到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和異常情況報告後,要立即進入實戰狀態,上報請示後做好預案啟動工作。

(三)應急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後,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要在xx縣政府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及交通運輸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配合公安、消防、衞生等部門,迅速開展搶險救援。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組長應到現場指揮,制定處置方案,組織處置隊伍。

在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要求和規定,及時做好新聞宣傳和信息發佈,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維護社會穩定,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五、應急保障系統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建立本部門的`應急預備力量,包括應急隊伍、應急車輛等,平時要着重建立一系列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制度,以利於突發事件應對的指揮。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在突發事件發生後要及時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時與交通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取得聯繫,以保證上傳下達,並對各項應急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所對轄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等特種貨物運輸的道路運輸企業、車輛以及其它易發生次生災害的危險源要加強防範,平時定期檢查;要重點加強救災用水和物資的儲備,設置專人專崗,重點安排搶險力量。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在道路運輸領域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樹立科學的應對觀,動員幹部職工積極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宣傳活動,宣傳和解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相關的突發事件應急法律、法規和規章,增強幹部職工的應急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和志願者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要按照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援救力量,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突發事件應急演習。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以下簡稱運營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機制,科學有序、及時高效應對運營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管理辦法》《城市軌道交通運營險性事件信息報告與分析管理辦法》《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規範》和《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江蘇省行政區域內城市軌道交通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因列車撞擊、脱軌,設施設備故障、損毀,以及大客流等情況,造成人員傷亡、行車中斷、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因地震、洪澇、氣象災害等自然災害和恐怖襲擊、治安案件等社會安全事件及其他因素影響或可能影響江蘇省城市軌道交通正常運營時,依據省其他相關預案執行,同時參照本預案組織做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後期處置等相關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把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任務,確保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城市軌道交通系統正常運行。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城市軌道交通所在設區市人民政府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以下簡稱運營單位)開展運營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科學處置。發生運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預案,各相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要求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科學判斷決策,運用先進技術和裝備,提高救援效率。

(4)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各單位將運營突發事件預防作為日常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建立責任體系,加強基礎工作,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監測預警、維修保養,強化檢查督促,開展宣傳教育,防止和減少運營突發事件發生。

1.5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運營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1.5.1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

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

(2)造成100人以上重傷(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1.5.2重大運營突發事件

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運營突發事件: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4)連續中斷行車24小時以上。

1.5.3較大運營突發事件

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運營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4)連續中斷行車6小時以上24小時以下。

1.5.4一般運營突發事件

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運營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

(2)造成10人以下重傷(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4)連續中斷行車2小時以上6小時以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6分級應對

(1)發生特別重大、重大運營突發事件,由省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必要時報請國務院及交通運輸部予以支持;初判發生較大、一般運營突發事件,由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必要時報請省人民政府及省交通運輸廳予以支持。

(2)超出屬地人民政府應對能力的運營突發事件,由上一級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負責應對。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建立江蘇省處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省運營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2.1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2.1.1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省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省長。

副總指揮:省人民政府協助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祕書長,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應急廳主要負責同志。

成員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衞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糧食和儲備局、省人防辦、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地震局、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電力公司,其他有關省級部門和單位。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成員單位。成員單位根據應急響應級別,按照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1.2各成員單位職責

(1)省委宣傳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新聞發佈、報道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佈、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對外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的工作;負責現場記者的採訪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各處置部門及時發佈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信息。

(2)省委網信辦:負責互聯網信息的監控、管理及網上輿論引導工作。

(3)省軍區:根據省政府或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應急救援部署,按照有關規定,協調駐蘇部隊參與應急救援行動。

(4)武警江蘇省總隊:根據省人民政府或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應急救援部署,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指揮所屬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5)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安排中央、省級財政投入的重大應急處置項目和災後重建項目,並監督實施。

(6)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組織協調救援裝備、監測設備、防護和消殺用品、醫藥等物資的採購、供應工作;協調相關工業應急物資的緊急生產。

(7)省公安廳:負責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依法對事發地區實施封鎖和道路交通管制;監督指導重要目標、重點部位治安保衞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違法犯罪活動,控制肇事者等特殊人員,維護社會秩序;組織、指揮、協調現場防爆和人員搜救工作,協助組織羣眾撤離;參與現場勘查、事件原因分析、調查和處理工作。

(8)省民政廳:負責組織協調事故傷亡人員的遺體處置工作。

(9)省財政廳:按照事權劃分負責做好省級資金保障。

(10)省自然資源廳:負責指導監督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地質災害防治,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11)省生態環境廳:負責事發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監測與評價,就因運營突發事件衍生環境污染事件提出對策和建議;參與處置運營突發事件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

(12)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指導、協調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區域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險情排查、監測和治理工作;指導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搶險隊伍,配合運營單位專業搶險隊伍開展工程搶險救援;負責組織指導城市河道、排水管渠等排水設施的疏通維護工作,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隧道、站點等低窪部位的排水防澇工作;參與相關事件原因分析、調查與處理工作。

(13)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指導、協調、組織運營突發事件監測、預警及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市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做好運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完善城市軌道交通應急救援保障體系,建立健全應急處置聯動機制;協調應急救援運輸保障單位及時運送事故現場人員和物資;參與相關事件原因分析、調查與處理工作。

(14)省水利廳:組織、指導各級水利部門做好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周邊水利工程設施險情排查、監測、應急搶險和水毀修復重建工作;負責行洪河道洪水監測和預報,發佈相關水情信息。

(15)省衞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重特大運營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指導相關市衞生健康部門合理調配醫療衞生資源,開展傷病員現場救治、轉運和醫院收治工作,統計醫療機構接診救治傷病員情況;根據需要做好現場防疫和消毒工作,視情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做好傷病員的心理援助;參與事故調查。

(16)省應急廳:協調相關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組織、指導事發地市級人民政府做好受災人員的基本生活救助。

(17)省市場監管局:參與軌道交通運營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處置並提供技術支撐,組織特種設備的事故調查。

(18)省糧食和儲備局:做好職責範圍內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19)省人防辦:負責指導人防設施和兼顧人防工程的搶修工作;參與應急救援和人員防護保障行動。

(20)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組織指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中現場火災撲救,按照國家規定承擔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相關事件原因分析、調查和處理工作。

(21)省地震局:負責提供地震資料信息並提出城市軌道交通應對地震災害防範對策,參與城市軌道交通遭遇地震災害的`緊急救援工作。

(22)省氣象局:負責提供事發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區域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為事故現場勘查、分析和案件調查提供氣象方面的協助。

(23)省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突發事件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儘快恢復受破壞的公用通信網設施;參與相關事件原因分析、調查與處理工作。

(24)省電力公司:發生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電網側故障時,負責組織電力應急搶修,及時恢復電網供電電源;發生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內部電力故障時,指導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做好電力應急處置工作。

2.1.3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運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指示和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有關工作要求;

(2)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指導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運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4)統一組織信息發佈和輿論引導;

(5)決定啟動應急響應並按程序終止應急響應;

(6)按規定及時上報運營突發事件進展情況,對事件結果進行評估和報告;

(7)檢查督導各有關部門、單位對突發事件進行預測、預警,落實應急措施。

2.2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江蘇省處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交通運輸廳,辦公室主任由省交通運輸廳分管副廳長兼任。

主要職責:

(1)負責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

(2)貫徹落實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決定和部署,組織、協調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市級應急指揮機構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3)彙總、上報運營突發事件和應急處置情況;

(4)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分析運營突發事件發展趨勢,評估事故損失及影響,提出應急處置方案;

(5)辦理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文件,承擔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應急工作組

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應急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事件信息收集、彙總、報告,協調解決應急處置工作有關事項等。由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公安廳、省應急廳、省財政廳等單位組成。

(2)搶險救援組:制定並組織實施救援方案,調集、協調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搶險救援、搶修受損設施設備及清理事件現場等。由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省應急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等單位組成。

(3)醫療救護組:負責協調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和現場衞生處置工作等。由省衞生健康委牽頭,省公安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糧食和儲備局等單位組成。

(4)新聞報道組:負責媒體接待、信息發佈和輿論引導工作。由省委宣傳部牽頭,省委網信辦、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氣象局、省應急廳等單位組成。

(5)社會穩定組:加強事發後的治安管理,依法處置有關社會治安事件;協調化解事件造成的矛盾糾紛。由省公安廳牽頭組成。

根據需要,還可成立交通疏導組、環保氣象組、通信保障組、善後處理組、後勤保障組等,分別負責協調跨區域交通疏導、環境監測監控和氣象信息服務、現場通信保障、善後處理、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

2.4市級組織指揮機構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運營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處置等應對工作。要建立相應組織指揮機構,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運營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應做好指導。

對跨城市運營的城市軌道交通線路,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應建立跨區域運營突發事件應急合作機制。對跨省運營的城市軌道交通線路,由城市軌道交通線路所在設區市人民政府與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設區市人民政府建立跨區域運營突發事件應急合作機制,明確各種運營突發事件情景下的應急響應責任主體。

2.5現場指揮機構

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制定和組織實施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方案,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收集、彙總事件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並及時報告,落實交辦的其他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制。必要時,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可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可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設立若干工作小組,分別負責人員搜救、疏散轉運、交通疏導、醫學救援、搶修搶險、維護社會穩定、新聞宣傳等工作。

2.6運營單位

運營單位是運營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應急指揮機制,針對可能發生的運營突發事件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立與有關單位的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機制。

2.7專家組

各級組織指揮機構及運營單位應建立運營突發事件處置專家庫,由線路、軌道、結構、車輛、供電、通信、信號、環境與設備監控、運輸組織等方面專家組成。發生運營突發事件時,各級組織指揮機構及運營單位應根據需要設立運營突發事件處置專家組,對運營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監測預警與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運營單位監測

運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監測體系,根據運營突發事件的特點和規律,認真做好對線路、軌道、結構工程、車輛、供電、通信、信號、消防、防護設備、特種設備、應急照明等設施設備和環境狀態以及客流情況等的日常監測工作,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開展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特別是針對洪澇災害風險,重點排查地勢低窪車站、過渡段、長大區間等重點區域排水設備設施的能力;排查排水管道與周邊市政管網的聯通情況;排查在建線路與既有線路連接處的封堵情況,防止雨水通過在建線路倒灌車站區間;加強地面高架線路沿線邊坡檢查,對土質疏鬆、堆土滑坡等風險採取針對性措施;及時核查沙袋、擋水板、排水泵等應急物資種類和數量,補齊補足補強相應設備設施。

當城市軌道交通發生運營險性事件可能影響正常運營時,運營單位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

3.1.2管理部門監測與分析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情況的日常監測,會同公安、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水利、應急管理、地震、氣象、鐵路、武警等部門(單位)和運營單位建立健全定期會商和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對突發大客流和洪澇、氣象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等信息的收集,對各類風險信息進行分析研判,並及時將可能導致運營突發事件的信息告知運營單位。有關部門應及時將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正常運營的信息通報同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

3.2預警

3.2.1預警發佈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要對運營突發事件形勢分析預測,主動建立與信息來源部門的信息通報機制,確定信息通報內容、時間、程序、方式等,報送同級人民政府並告知運營單位。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樓宇或移動電子屏幕、當面告知等渠道向公眾發佈預警信息。

運營單位要及時對可能導致運營突發事件的風險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造成影響的範圍和程度。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內設施設備及環境狀態異常預警信息由運營單位向相關崗位專業人員發出預警;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外的預警信息,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根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收集到的信息對運營突發事件進行預判,啟動相應預警。運營單位特別要做好與氣象部門的溝通對接,加強對洪澇、氣象災害等信息的收集。

3.2.2預警信息內容

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事件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對措施、自救辦法、諮詢電話和發佈機關等。

3.2.3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佈後,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運營單位應當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預警響應。立即啟動相關預警響應,應急組織機構成員單位按照分工做好相關工作;發佈預警公告,宣佈進入預警期;及時收集、報告相關信息,加強對運營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

(2)及時研判。組織有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

(3)防範處置。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示標誌,增加宣傳頻次,利用各種渠道告知公眾避險和防護的常識、措施;對軌道交通系統內設施設備及環境狀態預警,組織專業人員對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排除故障,做好故障排除前的防範工作;對突發大客流,及時調整運營方案,加強客流情況監測,在重點車站增派人員加強值守,做好旅客疏導,視情采取限流、錯峯、臨時關閉車站等措施,必要時啟動地面公共交通接駁輸運,疏導客流。對超設計暴雨強度等非常規情況下采取停運列車、疏散乘客、關閉車站等應急措施。

(4)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影響的人員並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

(5)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佈事態最新情況,公佈諮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

3.2.4預警解除

當確定突發事件不可能發生或危險已經解除時,預警信息發佈部門按照信息發佈渠道,宣佈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3信息報告與通報

3.3.1報告時限和程序

發生運營突發事件或判斷可能引發運營突發事件後,運營單位應立即向事發地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同時告知可能受到影響的單位和乘客。事發地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在得知運營突發事件信息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後,應立即進行核實,對運營突發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對於未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中斷行車2小時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或者對人民羣眾出行造成一定範圍影響的,運營單位應妥善處置並在1小時內報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避免引發羣眾滯留或強烈不滿。

初步認定較大及以上運營突發事件的,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在第一時間報告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人民政府,並根據事態進展情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及時續報應急處置等有關情況。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當進行核實,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向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報告,其中構成特別重大和重大運營安全事故的,省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報告。

對於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涉及敏感羣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運營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應按照重大或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上報。

3.3.2報告方式與內容

運營突發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初報在發現或者得知運營突發事件後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後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運營突發事件處理完畢後上報。

初報內容主要包括:運營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簡要經過,對事件的初判級別,警報發佈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以及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等。

續報內容主要包括:已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目前事件處置進展情況,下一步擬採取的措施以及意見建議等。

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運營突發事件過程,處理措施和結果,運營突發事件危害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後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

運營突發事件信息應當採用傳真、網絡、郵寄或者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在運營突發事件發生1小時內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書面報告中應當寫明運營突發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等內容,並儘可能提供圖片及相關多媒體資料。

3.3.3信息通報

運營突發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當及時通報相鄰區域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後,運營單位作為第一響應單位,應立即啟動相關專項應急預案,成立企業層面的應急指揮機構,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工作:

(1)根據實際情況,派相關工作人員到現場迅速疏散站內、車廂內乘客,組織乘客自救,同時封閉車站,勸阻乘客進入;

(2)根據情況調整線路運營,阻止在線列車進入突發事件現場區域,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3)及時通過電視、電台、告示牌、站內廣播、站內電子顯示屏等有效告知手段,發佈車站封閉、運營線路調整等事件信息;

(4)在自身能力範圍內,積極開展現場救援、搶修等處置工作;

(5)根據現場情況撥打電話“119”“110”“120”報警,儘快對受傷乘客進行救治,並通報相關部門獲得支援。

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視情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調動綜合、專業等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研判上報;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4.2響應分級

根據運營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由高到低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後,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2.1Ⅳ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一般運營突發事件,事發地市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4.2.2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較大運營突發事件,事發地市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4.2.3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重大運營突發事件,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採取下列措施:

(1)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大運營突發事件報告後,立即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2)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3)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啟動相關部門預案,同時組織專家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並報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

(4)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趕赴事發地指導應急處置工作,或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

4.2.4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採取下列措施:

(1)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報告後,立即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2)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3)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啟動相關部門預案,同時組織專家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4)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趕赴事發地指導應急處置工作,或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

(5)對需要國家層面協調處置的運營突發事件,由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或由省交通運輸廳向交通運輸部提出請求。

4.3分類響應

(1)火災。

運營單位要制定完善的消防應急預案,針對不同車站、列車運行狀態以及消防重點部位制定具體的火災應急響應方案。

處置火災要貫徹“救人第一,救人與滅火同步進行”的原則,快速反應,做到“反應快、報告快、處置快”,把握起火初期的關鍵時間,把損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火災發生後,運營單位工作人員要立即撥打電話“119”“110”“120”報警,並組織做好乘客的疏散、救護工作,積極開展滅火自救工作。

運營單位應急機構及事發地市級消防、公安、衞生健康等部門(單位)接到火災報告後,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2)地震。

運營單位要制定完善的地震專項預案,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在各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先救人、後救物,先搶救通信、供電等要害部位設施,後搶救一般設施。

發佈破壞性地震預報後,即進入臨震應急狀態。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根據震情發展和工程設施情況,及時發佈避震通知,必要時要求運營單位停止運營和維修施工,組織避震疏散;對在建工程和有關設施、設備採取緊急抗震加固等保護措施;檢查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及時準確通報地震信息。

地震發生後,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要及時將震情和災情報告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並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組織運營單位按照地震應急預案開展乘客疏散和設施設備保護工作。

(3)爆炸。

運營單位要針對列車、車站、主變電站、控制中心以及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段等重點防範部位制定防爆措施。車站內發現的爆炸物品、可疑物品要由專業人員進行排除,任何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觸動。在發生爆炸後,運營單位要立即組織疏散乘客;立即通報事發地市級公安、消防、衞生健康等有關單位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運營單位應急機構及有關單位接到發生爆炸的報告後,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4)大面積停電。

運營單位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救結合”的原則,做好供電系統和應急電源系統設備維護,制定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做好大面積停電應急準備工作。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後,運營單位要做好信息發佈工作,做好乘客緊急疏散、安撫工作,協助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治安防護工作;事發地供電部門要根據事件性質、特點,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儘快恢復供電。運營單位應急機構及有關單位接到停電報告後,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5)列車相撞、脱軌、踩踏事件。

處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列車相撞、脱軌、踩踏事件,實行“迅速反應,先救治傷員、疏散乘客,後恢復運營”的原則。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列車相撞、脱軌、踩踏事件發生後,運營單位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組織做好乘客的疏散、救護工作,協助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治安防護工作。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接到列車相撞、脱軌、踩踏事件的報告後,要立即協調地面公交等有關單位配合運營單位做好乘客的疏散、救護工作;立即通報事發地市級公安、衞生健康、應急管理等有關單位,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運營單位應急機構及有關單位接報後,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6)惡劣天氣。

運營單位要制定熱帶氣旋、暴雨、暴雪、高温、大霧、灰霾、大風等惡劣天氣應急預案。事發地市級氣象部門要及早發佈各項惡劣天氣預警信息,運營單位要及早做好相關應急準備措施。運營單位收到惡劣天氣預警信息後,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7)地質災害。

運營單位要制定專項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地質災害發生後,運營單位要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由應急指揮機構決定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迅速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運營單位要定期組織開展沿線地質災害巡查。

(8)核、生化、毒氣襲擊。

核、生化、毒氣襲擊事件應急處置,貫徹“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配合,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的原則。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發生核、生化、毒氣襲擊後,運營單位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積極開展事件現場的先期處置,組織做好乘客疏散、搶救傷員等工作,協助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治安防護工作。

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接報後,要立即報告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通報公安及消防部門,協調做好現場封鎖、乘客疏散、救護工作。必要時,按照程序向軍隊請求支援。核、生化、毒氣事件的排除、洗消工作,由軍隊等相關專業隊伍處置,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處置。

4.4響應措施

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後,運營單位立即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件發展態勢。根據運營突發事件級別,應急指揮機構要立即指揮調度消防、衞生健康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組織搶險救援,實施先期處置,採取必要措施,營救遇險人員,控制並消除危險狀態,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建立應急溝通聯繫渠道。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需要,組織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1)人員搜救。

運營公司、消防、應急管理、公安等單位調派專業隊伍、裝備和物資,在運營突發事件現場開展以滅火防爆和搜救被困人員為主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現場救援隊伍之間要加強銜接和配合,做好自身安全防護。

(2)疏散轉運。

運營單位及有關部門按照預先制定的緊急疏導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迅速引導現場人員撤離事發地點,疏散受影響城市軌道交通沿線站點乘客至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出口或安全地帶,並妥善安置。對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實施分區封控、警戒,阻止乘客及無關人員進入。

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按照預先制定的地鐵公交接駁預案,及時調整城市公共交通路網客運組織,利用城市軌道交通其餘正常運營線路,調配地面公共交通車輛運輸,加大發車密度,做好乘客的疏運工作。鼓勵建立公安、消防、交通、社區等聯動的人員疏散平台,探索高效疏散管理模式。

(3)交通疏導。

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設置交通封控區,對事發地點周邊交通秩序進行維護疏導,防止發生大範圍交通癱瘓;開通綠色通道,為應急車輛提供通行保障。

(4)醫學救援。

衞生健康部門牽頭,迅速組織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症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救治。視情增派醫療衞生專家和衞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的醫學救援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做好相關人員的心理援助。

(5)搶修搶險。

運營公司組織力量第一時間開展搶修搶險作業,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由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公安、生態環境、水利等部門,必要時可以調動軍隊、武警部隊等開展以下作業:組織相關專業技術力量,開展設施設備等搶修作業,及時排除故障;組織土建線路搶險隊伍,開展土建設施、軌道線路等搶險作業;組織車輛搶險隊伍,開展列車搶險作業;對於發生淹水倒灌的線路,組織開展積水抽排作業;組織機電設備搶險隊伍,開展供電、通信、信號等搶險作業;組織供水、供電、燃氣、交通、通信等城市生命線搶險隊伍,開展受損城市生命線的搶險保通作業。

(6)維護社會穩定。

由公安部門牽頭開展,根據事件影響範圍、程度,劃定警戒區,做好事發現場及周邊環境的保護和警戒,維護治安秩序;對事發地點周邊交通秩序進行維護疏導,對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實施分區封控、警戒,防止發生大範圍交通癱瘓;開通綠色通道,為應急車輛提供通行保障。嚴厲打擊藉機傳播謠言製造社會恐慌等違法犯罪行為;做好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羣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7)信息發佈和輿論引導。

及時組織信息發佈和輿論引導工作,通過權威發佈、發佈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藉助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運用微博、微信、APP(手機應用程序)客户端等新媒體平台,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持續動態發佈運營突發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迴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信息發佈內容包括事件時間、地點、原因、性質、傷亡情況、應對措施、救援進展、公眾需要配合採取的措施、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和臨時交通措施、信息發佈機關和聯繫方式等。一般或較大運營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事發地市級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發佈,重大或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發佈。

4.5應急響應的終止

在運營突發事件現場處理完畢、次生災害後果基本消除後,及時組織評估,按照響應分級,由宣佈啟動應急響應的單位決定終止應急響應,並向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響應終止命令。當確認具備運營條件後,運營單位應儘快恢復正常運營。

對於Ⅰ、Ⅱ級應急響應,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後,向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由總指揮決定後,宣佈終止應急響應。對於Ⅲ、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後,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由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宣佈終止應急響應。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定補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省相關部門負責指導協調,有關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善後處置工作,包括治安管理、人員安置、心理干預、法律援助、救援物資供應、環境污染消除等。

運營突發事件處置中發生人身傷亡的,事故責任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事故責任單位負責清除事故現場有害殘留物,或將其控制在安全允許的範圍內。

5.2保險理賠

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後,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3外事協調

如運營突發事件涉及到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應當遵照國際慣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妥善解決相關人員的醫療救護、經濟賠償、法律糾紛等事宜。

5.4事件調查

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後,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成立調查組,查明事件原因、性質、人員傷亡、影響範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範、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

5.5處置評估

運營突發事件響應終止後,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過程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應急處置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要及時組織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必要時在現場開通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設備。運營單位要加強城市軌道交通運行指揮調度系統等專用通信網絡建設,確保專用通信網絡暢通。

6.2隊伍保障

運營單位要建立健全運營突發事件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加強設施設備維護和人員應急搶修能力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可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確保應急救援隊伍的專業化水平。運營單位應及時將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並依法向社會公佈。

公安、消防等要做好應急力量支援保障。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組織培訓專業救援隊伍,並廣泛藉助社會力量,形成志願者隊伍。

6.3裝備物資保障

運營單位要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合理設置應急裝備儲備點,並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能分工,加強相關類別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完善應急物資管理協調機制。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公安、消防、糧食和儲備等部門要根據當地運營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

6.4技術保障

鼓勵城市軌道交通所在地研發、應用應急處置先進技術裝備,構建上下貫通、左右銜接、互聯互通的指揮平台,為運營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信息共享、輔助決策、協調調度等提供技術支持,實現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風險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

6.5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道路應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保障人員疏散。

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做好人員疏散路線的交通疏導。

6.6醫療衞生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衞生資源信息,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衞生機構對事故傷員的救治能力。

6.7資金保障

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事件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地方政府按管理權限協調解決。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對軌道交通運營應急管理的經費予以保障,強化系統設施設備建設和培訓演練,提升應急指揮能力和處置水平。

6.8宣傳、培訓與演練

6.8.1宣傳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各種媒體,加大對城市軌道交通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公眾的防災救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運營單位應編制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乘車、突發事件應急等宣傳資料,並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車站醒目位置擺放供公眾取閲。

6.8.2培訓

運營單位要將應急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定期開展相關培訓。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要有計劃地開展城市軌道交通應急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加強重點單位、重點部位和重點基礎設施等重要目標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專門人才。

6.8.3演練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工作應按照規定開展。鼓勵邀請行業專家或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演練評估工作。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應對運營單位應急演練工作情況開展監督。

7附則

7.1術語解釋

城市軌道交通:指採用專用軌道導向運行的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系統,包括地鐵系統、輕軌系統、單軌系統、有軌電車、磁浮系統、自動導向軌道交通系統、市域快速軌道系統等。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1)預案制定。

本預案是江蘇省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應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專項預案,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

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關部門預案。

城市軌道交通所在設區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預案的要求,制定本轄區、部門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或方案,並及時修訂完善。

(2)預案修訂。

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並結合我省應急管理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發展情況,以及應急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適時進行評估和修訂,並報省人民政府審定。

7.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7.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6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學校危險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嚴防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指的危險化學藥品,系學校化學實驗室裏的易燃品、氧化劑、毒害品和腐蝕品等。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危化品事故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校長、法人

副組長:黨委書記、副校長

成員:xxx

職責:領導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有效地處理出現的'危化品安全事故。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安全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學校各部門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防範措施

1、保管

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按有關規定存放在條件完備的專用室或專用櫃(櫥)內,並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火、滅火防曬等安全設施,專人專管,落實職責。

2、使用

危險化學藥品按當日限量等有關要求,填寫領物單,按程序審批,專人領取。嚴格遵守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使用的原則。

3、組織管理人員(包括師生)宣傳教育培訓有關危險藥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包括自救、報警、防範、撤離等,同時備足備好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和物資,以防萬一。

4、學校分管領導和執行人要定期檢查藥品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應急措施

1、危險化學藥品一旦發生丟失、被盜情況,應立即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報告學校分管領導,及時統計藥品的數量、名稱和價值等書面報學校校長,學校將根據危害程度及事件性質酌情處理,並如實報上級主管部門,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2、在實驗操作使用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疏散師生至安全地段,並在第一時間送受傷師生校醫務室或市級醫院救治,及時報119、120等有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報學校校長。

四、其他

事故發生後,應急安全領導小組應及時查明原因,計算損失,落實職責和防患措施,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學校校長。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應急管理工作,進一步強化預防預警、新聞宣傳和通信保障等工作,建立統一、規範、高效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和保障體系,有效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

1.3分類分級

1.3.1分類

本預案所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公路、水路、地方鐵路以及重要客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於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水路、地方鐵路工程建設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等。

(3)公共衞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行業重大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

1.3.2分級

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Ⅰ級(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指事態非常複雜,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協調系統內多方面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緊急突發事件。

(2)Ⅱ級(重大)突發事件:指事態複雜,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指導應急處置的緊急突發事件。

(3)Ⅲ級(較大)突發事件:指事態較為複雜,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參與應急處置的緊急突發事件。

(4)Ⅳ級(一般)突發事件:指事態比較簡單,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瞭解應急處置有關情況的緊急突發事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河北省行政區域內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或超出事發地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省政府責成需要由交通運輸部門負責處置的交通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省交通運輸廳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的其它緊急事件。

預案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同時符合多個分級情形的,按照最高級別認定。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省交通運輸廳直屬各單位可參考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預警分類,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情況,對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分類進行細化補充。

1.5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堅持一切從人民利益出發,一切對人民負責,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防護。樹立預防為主思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加強應急宣傳教育,提高公眾防範意識,強化應急演練和培訓,提高綜合應急保障能力。

1.5.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應急救援和保障模式。

1.5.3加強協作,資源共享。

建立省級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加強與政府其他部門合作,實現協調聯動的綜合應急保障和救援體系。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應急處置機制。

1.6應急預案體系

河北省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體系是全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一部分,具體包括:

(1)綜合應急預案。是河北省交通運輸廳應對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規範性文件,由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制訂並實施,報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門和省安委辦備案。

(2)專項應急預案。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而制訂。主要涉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水路交通突發事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城市公共汽電車突發事件、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事故和交通運輸網絡安全事件等方面。

(3)部門應急預案。為應對單一種類且以部門處置為主、相關單位配合、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制定、用以規範本部門、行業、系統應急管理工作而制訂的應急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直屬單位根據業務和職責分別負責制訂並實施,報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4)地方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根據省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地方政府公共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本級應急預案(包括專項預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5)交通運輸企業突發事件預案。省內各級各類交通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的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以應對企業範圍內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制定的應急預案。

2.組織體系

河北省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省級(省交通運輸廳)、市級(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縣級(各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三級組成。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為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2.1應急領導小組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是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在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由省交通運輸廳主要領導任組長,各分管廳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廳機關相關處室負責人、廳直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指揮全省交通運輸系統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和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2)審定省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決定啟動和終止Ⅱ級(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

(4)研究制定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發佈指揮調度命令,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5)根據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要求,會同省直有關部門或其他省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聯合行動方案。

(6)承辦省政府、交通運輸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Ⅲ級(較大)、Ⅳ級(一般)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機構由市級(含定州、辛集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成立,省交通運輸廳根據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指定成立現場工作組(工作專班),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指導工作。

2.2應急工作組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應急指揮組、新聞宣傳組、通信保障組、綜合運輸保障組、基礎設施搶修組等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由廳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協助領導小組落實國家、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領導同志及廳領導的有關要求;協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協調;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承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新聞宣傳組。由廳宣傳中心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彙總,經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後,配合政府宣傳部門搞好新聞發佈、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工作;承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通信保障組。由廳通信局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應急處置過程中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綜合運輸保障組。由廳綜運處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指導各運輸企業做好日常應急運力儲備;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負責協調各類運輸方式的聯運及與周邊省(市)交通運輸部門溝通協調工作;擬定應急運輸補償資金補助方案;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承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6)基礎設施搶修組。根據突發事件類型,由具體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任組長,負責組織公路、港口、機場、地方鐵路、城市公路交通設施搶修及保暢;組織、協調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機械設備及物資調配;制定、發佈公路繞行方案並協助組織實施;擬定搶險救災資金補助方案;擬製災後重修計劃;承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3專家組。

按照突發事件分類處置的原則,由應急指揮組根據實際需要協調聘請全國知名專家或在專家庫中選擇與事件處置相關的專家組成專家組負責對應急準備、應急行動、應急響應終止和後期分析評估提出諮詢和建議;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諮詢。

2.4現場工作組。

發生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後,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處置行動的需要,派出領導、專家、相關部門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指揮組,組長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定。負責指揮現場救援力量落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各項決策、部署;負責指揮和調度現場應急隊伍;負責調配現場機械設備、應急救援物資等;參與地方政府組織開展的各項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提供交通運輸技術支持;承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分別成立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制訂職責範圍內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理相應的突發事件。

災區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當地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下參與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並根據災情的救災需要向上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申請支援。非災區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按照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或當地政府指揮調度,協助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與預警機制

依託河北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及各分中心、各專項監測系統,建立和完善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或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確監測信息報送渠道、時限、程度。

本預案中的預防與預警主要針對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加強與氣象、國土、地震等相關部門聯繫,收集極端惡劣天氣、海洋災害、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進行評估分析並做出判斷,轉發預警信息,採取防禦響應措施。由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牽頭,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日常運維保障單位負責廳級層面預警信息收集、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處理預防工作事務。各級交通應急指揮分中心配合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風險分析等工作,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2預警信息收集

信息收集來源,以省廳交通應急指揮中心為平台,整合各交通應急指揮分中心,建立重大突發事件數據庫,各級、各部門應急救援力量、物資及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參數等基礎數據,為應急救援提供數據支撐。實現重要預警信息共享,包括熱帶氣旋(包括:超強颱風、強颱風、颱風、強熱帶風暴、熱帶風暴)、冬季大風、寒潮、風暴潮、海冰、海嘯、洪水、低温雨雪冰凍等極端惡劣天氣、海洋災害、地質災害等信息的發展態勢,及時通報相關單位和部門。

3.3防禦響應

3.3.1預警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預警級別分為Ⅰ級預警(特別嚴重)、Ⅱ級預警(嚴重)、Ⅲ級預警(較重)、Ⅳ級預警(一般),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來表示。預警範圍如下表:

3.3.2預警啟動

突發事件Ⅰ級預警由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啟動。在接到Ⅰ級預警啟動指令後,省廳應急領導小組進入待命狀態。突發事件Ⅱ級預警由廳應急領導小組按如下程序啟動:

(1)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根據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提供的信息,向廳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突發事件Ⅱ級預警狀態啟動建議;

(2)廳應急領導小組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Ⅱ級預警,如同意啟動,在有關規定時限內,由應急領導小組正式簽發Ⅱ級預警啟動文件,並按《河北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發佈或向有關部門報送,同時將有關信息報省政府應急辦和交通運輸部應急辦。

(3)綜合協調組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預警信息專項報送工作,隨時掌握並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4)綜合運輸保障組、基礎設施搶修組根據預警信息開展應急物資、設施調撥或徵用準備。

(5)新聞宣傳組和通信保障組根據預警信息開展新聞宣傳和通信保障工作。

(6)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將Ⅱ級預警指令發各有關部門。

Ⅲ、Ⅳ級預警啟動程序由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參照Ⅱ級預警啟動程序,結合當地特點自行制定。在預警過程中,如發現事態擴大,超過本級預警條件或處置能力時,及時上報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3.4防禦響應結束

突發事件Ⅰ級預警由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降級或撤銷。Ⅱ級預警降級或撤銷由廳應急領導小組按以下程序執行:

(1)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提供預警監測追蹤信息,綜合協調組確認事態發展已不滿足Ⅱ級預警啟動標準時,向廳應急領導小組提出Ⅱ級預警終止建議。

(2)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終止後,正式簽發Ⅱ級預警終止文件,提出預警終止後續處理意見,通過預警啟動相同辦法對外發布,並報省政府應急辦和交通運輸部應急辦。

(3)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將Ⅱ級預警終止指令發各有關部門。

Ⅲ、Ⅳ級預警終止程序由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參照Ⅱ級預警終止程序,結合當地特點自行制定。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突發事件應急響應一般分為Ⅰ級(重大事件)、Ⅱ級(重大事件)、Ⅲ級(較大事件)和Ⅳ級(一般事件)四個等級。

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負責Ⅰ級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省交通運輸廳負責Ⅱ級或省政府責成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Ⅲ級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Ⅳ級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

Ⅰ級(重大事件):對符合本預案Ⅰ級預警條件的交通突發事件,由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予以確認,啟動並實施本級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

Ⅱ級(重大事件):對符合本預案Ⅱ級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或由交通運輸部下達的緊急物資運輸等事件或省政府責成處理的突發事件,由省交通運輸廳在省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指導下予以確認,啟動並實施Ⅱ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政府、交通運輸部備案。

Ⅲ級(較大事件):對符合Ⅲ級預警條件的交通突發事件,由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市政府的領導下,啟動並實施Ⅲ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Ⅳ級(一般事件):符合Ⅳ級預警條件的`交通突發事件,由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縣政府的領導下,啟動並實施Ⅳ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4.2應急處置

4.2.1前期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部門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相關預案對突發事件予以先期處置,並迅速瞭解和上報突發事件相關信息。

4.2.2應對措施。

各級公路、港航、道路運輸、地方鐵路、城市公共交通等部門,應當制定部門或專項應急預案。當發生Ⅰ、Ⅱ級突發事件時,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召集相關部門進行應急會商,由相關業務部門提出應對措施,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後,由業務部門牽頭貫徹執行。重大突發事件綜合應對措施,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定牽頭部門執行。

4.2.3跨地區支援。

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救援力量不能滿足突發事件救援需要,由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協調本區域內其他地區交通運輸應急救援力量予以協助。省交通運輸廳建立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應急救援互助機制,合理利用全省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物資和應急處置力量,以就近原則,統籌協調各地方應急力量支援行動。

4.2.4應急物資調用。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依託公路養護部門、各大、中型交通運輸企業、施工企業等儲備一定數量應急物資。需調用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時,由上級直接下達調用指令或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直管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並下達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調用指令,應急物資儲備或管理單位接到調撥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完成物資發運工作。

4.2.5徵用補償。

對於跨地區應急力量的使用,各受援地在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應當給予補償。Ⅰ、Ⅱ級突發事件中使用的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採取“無償使用”原則,對可回收重複使用的應急物資由使用地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回收、清洗、消毒和整理,由物資儲備或管理部門清點後入庫,損耗、損毀的物資由省廳補充。其他等級突發事件中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使用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儲備的,按照“誰使用,誰補償”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補償。

4.3信息報送

全省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均應當建立健全應急值守、信息報送等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暢通。

各單位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應根據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序逐級上報,重大以上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突發事件信息原則上以書面形式報送,情況特別緊急的,可先電話報告,隨後再報書面報告。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接到重大以上突發事件報告後,應迅速向上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當地政府上報,並在1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至省廳,情況特別緊急的,各基層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可直接上報省廳。報送的信息應當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影響範圍和程度、人員傷亡情況、已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事件發展趨勢等。

4.4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廳應急響應終止後,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牽頭需及時組織參與單位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並上報廳領導。

4.5新聞發佈與宣傳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成立應急工作新聞宣傳組,及時掌握應急事件的動態信息,定時報送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相關信息研判形勢後,及時上報省政府。Ⅰ、Ⅱ級突發事件由省政府宣傳部門權威發佈,Ⅲ、Ⅳ級由事發當地政府宣傳部門負責,適時召開新聞發佈會,迴應社會關切。

省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負責指導河北交通應急指揮中心發佈預案啟動公告、預警與應急響應啟動公告、預警終止與應急響應終止公告,傳遞事態進展信息等;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和事發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負責解釋説明與突發事件有關的問題,澄清和迴應與突發事件有關的報導,介紹應急處置動態等;省交通宣傳中心負責組織新聞通稿、配合政府宣傳部門召開新聞發佈會等。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按照“平急結合、因地制宜,分類建設、分級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隊伍。

5.1.1公路應急保障隊伍。

各高速公路管理(籌建)部門要依託養護部門建立一定規模的應急保障隊伍,省高管局、河北交投集團負責各省管高速公路應急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並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省廳公路局負責指導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公路管理部門組建應急保障隊伍,分別負責轄區內普通幹線公路、農村公路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工作。各高速公路應急保障隊伍、普通幹線公路應急保障隊伍組建完成後要及時報當地政府及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5.1.2水運應急保障隊伍。

省廳港航管理局指導各地方水運、海事管理部門、企業組建應急保障隊伍,明確納入應急保障的船舶及噸(座)位數、類型、技術狀況,以及對行業人員和船舶管理的要求、應急徵用條件和程序、補償標準等,並將相關信息及時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5.1.3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

省運管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大中型道路運輸企業建立全省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每個市不少於50輛貨車、50輛客車及部分加油、維修等保障車輛。應急運輸保障車輛技術等級須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要在5年以內,車輛所屬單位、企業具體負責車輛日常維護、保養等,從事應急運輸保障的人員,包括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員等,年齡須在25—50週歲之間,身體健康、政治素質高、技術過硬、熟悉有關法規政策等。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在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由省交通運輸廳統一配發證件,免收省內公路通行費。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基本信息要及時更新,並報省交通運輸廳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5.1.4地方鐵路應急保障隊伍。

省鐵路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地方鐵路運輸企業組建地方鐵路應急保障隊伍,配備一定數量鐵路搶修、救援等專用設備。

5.1.5城市公共交通應急保障隊伍。

省城運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門、各大中型公共交通運輸企業組織城市公共交通應急保障隊伍,指定技術狀況較好的應急保障車輛,數量不低於企業公交車輛總數的3%。

5.1.6新聞、通信應急保障隊伍。

省宣傳中心和通信局負責組織,配備一定數量現場工作使用的設施和設備。

5.2資金保障

應急演練、教育培訓、應急保障等所需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組負擔,並按規定程序列入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年度財政預算。

對受重大突發事件影響較大的地區,省交通運輸廳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支持。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3物資保障

5.3.1公路應急保障物資。

分為搶通物資、救援物資和應急保障設備三類。搶通物資主要包括:瀝青、碎石、砂石、水泥、鋼橋、木材、編織袋、融雪劑、防滑劑等。救援物資主要包括:方便食品、飲用水、防護衣物及裝備、醫藥、照明、帳篷、安全標誌等。應急保障設備主要包括: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撒佈機、起重機、清雪車、發電機、拖運車輛等。應急物資儲備以“因地制宜、規模適當、合理分佈、有效利用”為原則,結合各地區氣候與地質條件,省廳公路局負責建設國家、省級公路應急物資儲備中心,並納入省政府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各市、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各級高速公路管理部門依託各公路養護部門儲備一定規模搶通物資和救援物資。應急保障設備採取社會租賃和購置相結合的方式,應急充分依靠公路建設企業、武警交通部隊的力量參與公路應急保障。

5.3.2水運和地方鐵路應急保障物資。

省廳港航局負責指導各水運、港口企業根據自身特點和需要,儲備一定數量救援、防火、防暴等應急保障物資。海上搜救和溢油應急處置,由交通運輸部統一組織。省鐵路局負責指導各地方鐵路運營企業,儲備一定數量鐵路車輛救援、鐵路搶通等應急保障物資。

5.4通信與信息保障

省交通通信管理局負責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分級處置”的省級交通應急指揮平台,實現風險隱患監測、綜合預測預警、信息接報與發佈、綜合研判、輔助決策、指揮調度、異地會商、應急保障、應急評估、模擬演練和綜合業務管理等功能,建立專家諮詢、應急資源等數據庫,並能夠及時向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應急平台提供數據、圖像、資料等。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參照省級交通應急平台建設本級應急指揮系統。

5.5宣傳與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相關人員每兩年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培訓,並依據培訓記錄和考核實績實施應急人員動態管理,提高應急指揮和保障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技能。

公路、港航、道路運輸、城市公交等部門應根據工作實際組織編寫、錄製應急宣傳讀本或宣傳教育片,做到圖文並茂、通俗易懂,並在車站、碼頭、服務區等場所免費向羣眾發放。

5.6應急演練

省交通運輸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廳本級應急演練計劃,組織省級聯合應急演練。省廳本級各項應急預案,原則上每兩年組織演練一次,並根據演練情況及時進行修訂。

廳直各單位負責組織本行業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每年演練不少於1次。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組織本地區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省交通運輸廳組織預案的適時修訂: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8

一、制定本預案的目的、依據。

為確保幼兒園的安全和穩定,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降低事件的危害,維護和保障我園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二、設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遵照安全管理的要求,設立樂樂幼兒園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xxx(園長)

副組長:xxx(副園長)

組員:xxx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三、實施方案

1、報警程序:

A 、發生交通安全事件時,現場人員馬上通知交警和幼兒園領導小組。

B 、撥打112報警電話,幼兒園交通事故,車號為,請迅速前來救援。

2、啟動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三個職能機構小組,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1)、指揮組人員、職能。

成員:現場總指揮由園長擔任,園長不在由安全主任或當值的'行政領導擔任。

職責:接到報警,立即組織人員到事發現場,全面負責指揮處置工作,總指揮選擇的集合地即為指揮中心。

(2)、控制組

成員:餘斤海(組長)、及其他保衞人員

職責:1)負責設置警戒線。

2)廣播疏散圍觀人員。

3)作好疏導——到路口引導救護車、交警進入現場;

4)保持通訊順暢,杜絕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四、善後處理工作

1、積極協助有關單位、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作好事件的調查記錄。

2、及時與有關人員、部門溝通,做好記錄。

3、儘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五、有關聯繫電話

交警電話:112

火警電話:119

救護電話:120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9

為認真做好春運期間全區客貨運輸工作,確保達到平安、和諧、有序,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春運期間發生自燃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保障公路暢通和運輸安全,制度本預案。

一、建立組織

成立潘集區交通運輸局春運突發事件處置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處置小組對全系統春運期間出現突發事件負總責,並領導督促成員單位落實各項措施。如遇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發生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處置小組統一指揮協調救險抗災並進行事故調查,指揮應急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職責

1、運管所負責督促客運企業加強安全意識教育,嚴把“三關一監督”一旦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及時發佈停運決定,負責搶險運力的統一調度指揮,維護應急狀態下的'運輸市場秩序。

2、綜合室負責掌握收集春運期間有關信息,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成員單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3、客運企業及時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災害、客車停開,要提前告知旅客,及時調整運力,疏散滯留旅客。

4、縣鄉辦負責建立公路安全防患機制,發現隱患按程序及時上報,對險情地段設立指示標誌和警示標誌。

5、局辦公室負責組建公路搶修應急分隊,落實清障人員、設備,組織力量搶修、清理路障,保障公路暢通。

6、各成員單位確保做好春運突發事件預防處理工作,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暢通。

三、車輛保障

1、應急客車:(平電公司抽調備用)

2、應急機械:(潘一實業公司抽調各用)

四、工作紀律

1、統一領導指揮,按照各自職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作戰。

2、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導致嚴重後果的,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10

為切實做好我鄉交通安全事故防範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將交通安全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提高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二、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羣防羣治;預防為主,有效控制;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區分性質,妥善處置。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鄉行政轄區範圍內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和需要及時報告的其他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包括:(一)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涉外交通事故。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任務

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石龍壩鄉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長由鄉長擔任,如有特殊情況鄉長不能到位時,由分管領導代任。副總指揮長由分管領導和交警中隊隊長擔任。成員由鄉各站辦所、交警中隊、派出所、保險站、財政所、衞生院、供電所、各村黨總(支)部等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鄉交警中隊,辦公室主任由交警中隊隊長擔任,副主任由公路站、農機站負責人擔任。以上人員若有變動,由相應職務的人員補充並作調整。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單位快速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並按照職能職責要求迅速開展救援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事故妥善處置後應及時歸還或者按規定給予補償。

(四)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五)積極向上級部門上報事故情況,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做好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七)適時發佈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通訊報道稿件必須經有關指揮長審定後方可向公眾發佈。

成員單位職責:

(一)鄉黨政辦、經濟發展辦參與安全事故救援指揮和協調工作,制定事故救援方案,負責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參加搶險救援工作,牽頭負責專家顧問組,提供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

(二)派出所、交警中隊負責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補救及應急處置工作,加強事故區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組織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確定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住址,對事故直接責任人的控制及逃逸犯罪嫌疑人員進行追捕,並牽頭負責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三)鄉應急辦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負責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組織客運車輛參與對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運送,參加客運車輛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安置、善後處理及相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四)鄉農機站牽頭召集拖拉機、農用車、農業機械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組織人員參與事故調查,提供肇事車輛技術支持和評估、鑑定,參加特大交通事故調查處理。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11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

項目部是防火安全管理的重點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從思想上、組織上、裝備上做好火災的預防工作。建立火責任制,將防火安全的責任落實到每個施工班組,每個施工人員,明確分工,劃分區域,不留防火死角,真正防火責任: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配置,消防設置和器材,設置防火標誌。

(3)實行定期或不定期防火安全檢查,必須實行每月放火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並建立巡查記錄。

(4)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5)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消防安全措施方案

(1)領導措施:應當領導高度重視消防工作,將防火納入安全生產一項重要工作,項目經理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人。安全防火預警機制,防止避免火災發生。

(2)組織措施: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定期研究,佈置檢查消防工作,建立管理部門,配備專職人員,建立義務消防隊伍。

(3)技術措施:結合防火重點部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積極開展防火培訓,提高管理及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掌握新的防火安全技術,從施工工藝,技術上提高預防防火事故的防範能力。

(4)物品保障:做到消施設施的建立,定期更換過期的消防器材,淘汰易燃可燃的材料,從新阻燃材料和物質上解決火災危險電源。

(5)火災險情的.處置:同意外情況發生火災事故,千萬不要驚慌,應一方面迅速電話報警,一方面組織人員積極撲救。

(三)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實

(1)施工現場有暢通的消防通道和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工具齊全、設置點位合理、有效、符合防火規定要求,不擅自挪動。

(2)施工人員嚴格執行明火作業規定,有明點防火標誌,定期對放火安全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對難以消除隱患,要限期整改。

(3)在施工現場貴重、易燃、易暴、劇毒等物品,設專人、專庫、不亂放,異建立嚴格領用、回收制度。

(4)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正確周圍使用消防器材,發現火情應積極參加撲救,防止自身傷亡。

(5)發生火災,應立即報警,以最快速度組織搶救,做好現場勘察、處理、調查等工作。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12

為確保20xx年春運期間旅客運輸工作安全、有序、高效進行,提高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確保廣大旅客安全、方便、有序出行,實現“平安春運”的工作目標,本着“以客為主、科學組織、協調配合、安全有序”的指導原則,現針對企業的實際情況,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一)春運應急工作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措施有力”的原則。為了切實保障春運工作有序進行,公司成立20xx年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

副組長:李

成員:來

塗陸武陳俊童躍建藍國祥徐紅英鄒勝朝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處,由趙國棟、董偉、藍國祥、鄒勝朝、毛偉義組成,趙國棟為主任,負責具體的組織協調工作。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春運應急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各項應急保障措施的組織實施。

(二)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1月23日下班前上報總公司。

(三)值班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當日車輛的調配。

二、保障措施

(一)春運期間道路情況複雜,遇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各單位要針對天氣和道路情況,及時採取有效應對措施。

(二)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春運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冰雪雨霧等惡劣天氣條件下的`安全行車、總公司春運安全生產工作精神以及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理技巧。

(三)所有參加春運的車輛及設備必須進行全面的技術檢查,未經檢測合格的一律不得參加春運。所有參加春運的駕駛員必須簽訂安全責任書和交警部門組織的春運培訓合格。

(四)保衞人員要加強對售票廳、候車室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巡查和監管,確保客流有序、暢通;加強對消防設施的檢查,確保齊全有效。

(五)機務處要做好防滑鏈等應急物資的準備,並進行相關操作的演練,確保正確安裝使用。

(六)保修廠要加強值班制度,切實做好車輛的維修服務,及時組織人員搶修,做到優質、高效。確保車輛正常營運。

(七)監控室工作人員要掌握車輛運行狀態,及時發佈管理信息和預警信息。加強數據採集和分析,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及時通報。

三、旅客運輸

(一)客運分公司、客運西站、公交公司等客運單位要密切注意流量、流向變化情況,在客流高峯期採取滾動發班和加密班次方式及時輸運旅客,如還不能及時疏運旅客的,立即報告總公司值班領導和縣運管部門,由機動運力解決。

(二)跨縣(市)班車在客流高峯期由機動運力加班。突發性事件的用車由總公司統一調配。

(三)20xx年春運總公司共安排機動車10輛,總座位384座(詳見附表)。

四、報告制度

(一)各單位加強現場調度,出現客流高峯及時報告值班領導,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進行疏運。

(二)客運站的跨縣(市)班車的加班計劃應提前上報總公司,並在公告欄上及時予以公告。

(三)各單位要及時將路況、天氣變化等情況通知給駕駛員。

(四)嚴格執行事故彙報制度,發生事故在第一時間內向所屬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及總公司分管安全的領導彙報,並按照《浙江省交通行業事故及險情報告辦法》立即上報。

五、各單位值班電話

總公司:

客運分公司:

客運西站:

旅遊公司:

保衞處:

保修廠: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13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是集生產、運輸一體化服務的企業,貨物運輸主要採用公司的運輸車輛,公司共有運輸車3輛,駕駛人員3名,各種車輛出車頻繁,在運輸過程中易發生交通事故,從而引起人員傷忙、火災等,按照事故類型可分為交通事故、自燃事故、被盜、被搶事故,因此車輛安全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

風險分析結果:

(1)交通事故

車輛本身機械故障,機件失靈(特別是制動和方向的存在問題),剎車抱死、跑偏或剎車片損壞,輪胎磨損嚴重,車輛超期服役,維修保養未及時做好;

車廂中人貨混裝、貸物超載;

駕駛員的駕駛技巧、經驗,行車安全意識、精神狀態,路況熟悉度,不良習性後的駕駛,如酒後駕駛、超速行駛;

夏季炎熱高温,冬季低温乾冷,雨季、颱風季節、低温結冰等惡劣氣候。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交通事故。

(2)自燃事故

車輛漏電、短路、漏油等車輛質量問題容易造成車輛自燃起火;

夏季時,將車放置陽光底下暴曬,例如:將一次性打火機放在儀表台上,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

夏季高温天氣,冬季乾冷的天氣,都易造成車輛發生自燃事故;

導靜電接裝置失靈;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自燃事故。

(3)貨物丟失

運輸過程中貨物被盜、被搶;駕駛人員麻痺大意,車廂門未鎖好。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1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公司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1.2堅持時間就是生命的原則:事故發生時採取最快捷的方式實施應急救援,同時上報應急總指揮、副總指揮,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2.1.3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充分處用當地事故應急救援的各種資源,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結構及職責

3.1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見綜合應急預案。

3.2現場處置小組及職責

3.2.1現場處置小組成員:賀駛員、押運員。

職責:

(1)根據事故情況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上報部門安全管理人員,同時向當地110或122報警,説明事故概況及現場應急情況;

(2)就地搶救受傷人員並向當地120求救;

(3)及時疏散現場圍觀人員及車輛,並設置警戒區。

(4)採取合理措施控制火災事故擴大,若無法控制時立即向當地119報警。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嚴把司機進公司准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4.1.2每班必對駕駛員三檢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必對滅火器,安全錘、車內設施是否有拆改進行檢查;

4.1.3每班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信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

4.1.4嚴格按規定對車輛實施保養、檢修、年檢,堅持運輸“三檢制”,確保車況完好;

4.1.5每月對線路檢一次,對重點車輛及駕駛員的行車、操作、情況處置進行檢查;

4.1.6每月根據不同形勢要求季節特點,對駕駛員進行兩次安全培訓教育;

4.1.7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培訓,增強員工安全行車意識及車輛自燃事故的應對處理培訓。

4.1.8每年對運營駕駛員進行24小時脱產安全培訓教育;

4.1.9對事故多發的駕駛員(重點人)進行重點教育培訓,並記錄在案;

4.1.10開展經常性、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

4.1.11夏季天氣炎熱,車內温度高,為防止車輛和運輸易燃物品車輛自燃現象的`發生,應儘量將車停在陰涼處或定時對車倆灑水降温。

4.2預警行動

駕駛員途中發生事故後,第一時間打電話報警,同時組成現場處置小組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以防事故擴大,並上報公司應急指揮辦公室,辦公室判定事故的大小,立即上報公司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5.信息報告程序

5.1報告程序流程圖

5.2應急指揮辦公室24小時電話為:

5.3報告程序

發生交通事故,應根據事故情勢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要進行事故報告工作:

一般事故的,駕駛員直接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和報交警處理,辦公室人員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報告。

較大以上事故的,駕駛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向119、120、110、122報警,同時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辦公室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接到報告後立即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啟動應急預案後根據事故級別確定響應級別,按綜合應急預案規定的方式上報。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車號、事故簡述(事故類別、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發展趨勢),現場處置和救援狀況等。

6.應急響應

6.1響應分級(見綜合應急預案)

6.2發生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發生事故後,駕駛員立即離開車輛,在車位擺放警示標誌,保證車輛安全。如有人員傷亡,立即送附近醫院搶救。同時應報交警和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應急指揮辦公室接到報告後,上報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總指揮啟動應急預案,馬上組織人員和物資趕赴現場,並佈置救援小組的工作任務。

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根據事故的發生事態發展,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領導,如事故超出公司處置能力,指揮部應按應急預案進行擴大救援。

事故得到控制後,向領導小組申請同意後,解除響應。

應急響應程序流程圖

7.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7.1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⑴把車輛移至安全地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在車後放置危險警示標誌,撥打122報告交警大隊,協助事故現場的清理。

⑵檢查傷亡人員,死亡人員用草蓆塑料布等可遮蓋物覆蓋屍體,對受傷人員馬上進行搶救,傷勢重者馬上攔截過往車輛送至醫院搶救,靠近市郊的馬上打120電話,讓醫院派救護車進行出車搶救。

⑶如無車輛應急搶救,可用手機及相機對現場拍照取證保留,或者用石灰繩索等標記傷員位置及肇事車輛的位置,然後動用肇事車輛搶救傷員。留守人員看護現場,並搶救物資。

⑷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傷員位置、各種碰撞碾壓痕跡、剎車拖橫、血跡等。保護材料可就近尋找,如石灰、繩索、樹木、石頭等,禁止其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待交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⑸應急救援人員到現場後按相應職責進行處置。

7.2自燃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車輛拯救:初起火時,駕駛員可使用車輛上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在情況允許的條件下應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有可能的情況下卸下車上貨物。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救援人員協助救援:救援人員到場後,應在能力範圍內

對傷員進行救治,或協助相關部門轉移傷員。救援人員可使用滅火器對起火車輛進行滅火。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7.3被搶、被盜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人員應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被搶、被盜狀態、各種被搶被盜痕跡,記清搶劫人員的面貌特徵等。待出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8.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滅火器、消防鏟、滅火沙、危險警示標誌、醫藥箱、手套、手電筒、常用藥物等等。

由公司後勤部門保存好公司上述物資,交通拯救物資另外有車輛、隨車工具等。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14

一、編制目的

為規範全區應對冰凍雨雪災害道路運輸救災工作,提高綜合防禦和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緊急救助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對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全區交通運輸工作安全、平穩、有序,提高道路運輸應急處置能力,切實做好雨雪冰凍災害期間道路運輸安全防範工作,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長沙市低温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開福區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開福區交通運輸局實際,制訂本預案。

三、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應對,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生產生活穩定有序,作為災害性冰凍雨雪天氣應對工作的出發點;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堅持防災和救災並重;堅持單位聯動、全民動員、全民參與,全力以赴做好應對雨雪冰凍災害的應急救援工作。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應於全區範圍內災害性雨雪冰凍天氣道路運輸災害的預防和應急準備、預警發佈、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救援、災後重建。

五、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負責全區雨雪冰凍天氣期間道路運輸應急、協調、抗災、救災指揮工作;按照省交通運輸廳、市交通運輸局、區應急辦的指令,下達啟動預警預案的、指令,同時具體指揮春運期間道路應急運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聯繫電話:0731-xxxxxx。由姚亞敏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資料信息收集、報送。

辦公室職責:

1、督促指導全局應對雨雪、冰凍天氣的安全穩定應急工作;

2、負責日常工作資料、信息的.收集彙總,並向市、區應急辦彙報交通運輸動態及進展情況;

3、在局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發出各項應急處置指令,指揮責任科室開展應急工作;

4、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宣傳、公佈有關情況。

(二)工作職責

1、運輸綜合科

負責為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應急處置工作提供道路運力協調和保障,負責組織轄區內道路運輸企業開展生產自救和組織道路運輸應急分隊隨時服從政府的統一調度,確保全區道路客運和重要生產、生活物資運輸暢通。負責督促各運輸企業和營運車輛按要求配備足夠的應急處置器材(防滑鏈、安全錘、三角木、滅火器、警示牌等),確保道路運輸安全。

2、安全監督科

負責汽車北站因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和惡劣天氣影響造成的旅客滯留壓站應急處置工作和旅客乘車擁堵疏散秩序工作;達不到道路通行安全要求的線路要協調汽車北站停開班線。組織應急處置分隊,服從局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度。

3、農村公路管理科、養護中心

負責全區農村公路因雨雪冰凍災害天氣可能造成中斷的預防、應急處置及修復工作,並督促各涉農街道、養護單位按要求配備足夠的應急搶險物資、機械設備(工業用鹽、砂礫石、麻袋、鐵鏟、剷車、挖機等)和應急搶險隊伍。對通過排查的危橋險路,要安排專人跟蹤勘察,對禁行橋樑、路段要防止低温、雨雪、冰凍期間被人為破壞禁行標誌標牌或部分羣眾為圖便捷而私移限禁標誌;對冰凍前不能完工的在建交通建設項目,要責成停止施工,並對施工圍護缺損部位和停止運行的機械設備,電路電線等危險源做好保護措施;負責全區農村公路因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造成損失的評估、預算、上報、重建等工作。

4、黨政綜合辦公室

負責落實應急處置工作財政經費保障和災後重建、徵用物資、運輸車輛補償所需財政經費保障。配合街道和各級職能部門積極開展應急保障工作。組織應急處置分隊,必要時服從局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度。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應急響應啟動後,全局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及時監測事件變化情況,做好相關應急響應工作,並將受災情況和救災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報告上級相關部門。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局應急領導小組接到道路運輸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並經核實確認發生後,應立即向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三)應急處置

局應急領導小組應快速反應,迅速行動,啟動有關公路、道路運輸的應急或搶修方案,保障道路暢通和物資、旅客的及時運輸,為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供道路運輸保障。並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狀況,組織成員單位、相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幫助做好道路運輸事件應急處置。

(四)信息發佈

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發佈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局黨政綜合辦將按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佈工作。

(五)應急結束

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結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道路運輸應急任務完成,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現場搶救活動(包括人員搜救、處置、火災爆炸危險或危險隱患的排除等)已經結束;受危險威脅人員已安全離開危險區並得到妥善安置。

局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指揮部的報告,確定符合應急結束條件後,宣佈應急結束。

七、其他要求

(一)由於雨雪、冰凍等災害性天氣車輛無法正常通行造成旅客積壓時,運輸綜合科和局汽車北站值班人員、運輸企業管理幹部和車站管理人員要到車站進出口,負責維持車輛進出站秩序;臨時調派到車站的人員要組織運輸企業管理幹部和車站管理人員協助公安人員維護站內外秩序;切實做好道路上滯留人員和車輛的服務工作,提供取暖設施,保證滯留人員餓不着、凍不着,保證滯留車輛有燃油,讓司乘人員瞭解公路封閉情況和採取的各種措施,取得他們的支持和諒解。

(二)遇雨雪、冰凍天氣突發情況致使道路阻斷的。由汽車北站發佈公告,更改客車途經點售票。在道路恢復暢通後通報區應急辦,完成班線調整回原線路運行事宜。如遇斷道又無法提供經濟安全繞行線路的,所涉及客運站要立即停止售票,並做好解釋宣傳和退票工作。

(三)落實應急備用運力,必要時經區人民政府同意徵用社會車輛參加省內中短途客運。徵用車輛必須保證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和駕駛員符合規定,並持區級以上運管機構出具的證明運行,運行前要對駕駛員進行必要的運輸安全和客運業務教育。

八、善後工作

(一)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後,應迅速報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開展有關的人員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傷人員由指定醫療機構實施搶救,直至脱離危險並安全出院。

(二)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徵用物資、運輸車輛給予補償。

(三)相關單位要及時做好事故總結評估工作,積累經驗和教訓,逐步完善應急機制,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

九、獎懲

對在應對雨雪冰凍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應急管理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和規定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處分。

十、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開福區交通運輸局制定,並定期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

十一、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15

為加強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時有效的開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本公司內部管理的要求,制定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一、運輸生產事故一旦發生,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人員應根據預案,及時組織搶救,協調處理事故,減少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協助交通管理部門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後工作。

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凡發生道路運輸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公司經理必須在20分鐘內到現場,30分鐘內反饋給運政機構。三、運輸生產事故發生後,駕駛人員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採取必要的應急防護措施,然後打公司電話通知公司經理,電話為:1864711xxxx,公司領導應根據事故大小,迅速與交通運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險公司等部門聯繫,並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駕駛人員在聯繫不到單位的情況下,也可直接與交通運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險公司等部門聯繫。

四、駕駛員發生運輸安全生產事故後,應停職檢查,待事故原因查明後,根據生產事故大小,按公司管理要求給予責任追究。

五、公司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並建立應急保障車輛,應急小組各成員必須7×24小時保證通迅暢通,嚴格服從應急小組的統一調動,聯繫方式如有變動,應提前通知應急小組。

組織機構: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統一思想,步調一致,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努力開展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下設4個應急工作組,分為路障清理組;運輸保障組;後勤服務組;信息聯絡組,具體分工如下:

1、路障清理主要職責:負責清理路障,包括雪阻、水災、橋樑坍塌、道路中斷等,應及時派出車輛和人員予以疏通,保證道路暢通無阻,車輛應隨時加滿油料,人員應保證24小時待命。具體機械車輛由貨運科負責組織解決。

2、運輸保障主要職責:應及時合理安排車輛對滯留貨物和被困人員的安全運輸,保證所有貨物安全、及時運達。具體車輛由公司和貨運站負責協調解決。

3、後勤服務主要職責:負責好被困人員的生活住宿,確保所有人員和滯留貨物的安全。

4、信息聯絡主要職責:具體工作任務是上傳下達所有指令、命令和信息,確保信息暢通。

各組要認真對照各自工作分工,組織相關人員組成應急工作組,確保完成分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