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在一家公司實習。 不是學校安排的,是自己找的。 當初面試的時候説是三個月的試用期,三個月後轉正,加工資以及保險 沒有把我當實習生對待的 但是,現在又説是等我拿畢業證再説工資以及轉正的事情 想問問,我是不是可以要求企業領導給我加工資呢? 當時説的就是三個月的試用期,不是實習……………… 請有經驗的.來幫忙。 我看過國家對實習生的待遇什麼的規定,什麼法律法規了,沒有一個是保障實習生權益的。 工資很低,養不活自己。所以請高人幫忙,給理由説服領導給我正式工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