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3月底發的1月份工資12890元,其中有兩個人產生個税91元,我發工資時,開了一個現金支票12890元(包括有個税),要説是不是支票不應該開這麼多,應該去掉個税,個税是不是得走銀行存款?
這該怎麼做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