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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管理合同(彙編15篇)

欄目: 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9.56K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管理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委託管理合同(彙編15篇)

委託管理合同1

第一章 本合同當事人

第一條

甲方(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對其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的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四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設施、低壓配電設施、避雷設施。

第五條 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的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管道。

第六條 公共綠地、綠化、建築設施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築、場地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圍牆、大門。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和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 配合、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實施小區的治安防範工作,配備保安值勤、巡視、進行安全監控。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與住戶檔案

第十二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監督乙方管理服務工作及實施制度的執行情況。

3、有權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

4、有權向乙方投訴其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並知悉處理結果。

5、向乙方遞交物業產權證影印件一份作為備案材料。

6、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的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7、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8、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填寫申請表,繳納裝飾裝修保證金,經乙方審查核準後方可施工;完工時, 通知乙方檢查有無違章、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乙方檢查未發現上述現象,應將保證金返還甲方;若有上述現象, 應要求甲方限期修復或扣除保證金作維修費用。

9、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的顏色、形狀和規格),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

(2)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暢,自行車房(棚)等共用場所(地);

(3)佔用、損壞或擅自移動供電、供水、供氣、通訊、排水、排汙、消防、監控、路燈等公用設施裝置;

(4)違章搭建;

(5)踐踏、佔用綠地,毀壞綠化,損壞、塗畫公共標誌和建築小品;

(6)隨意傾倒、堆放、丟棄垃圾或雜物,高空拋物;

(7)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塗寫、刻畫、設立廣告牌;

(8)放置超過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設定攤點;

(10)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規章。

2、制止違反物業管理規章的行為,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警告、制止、與業主協商解決、索賠、起訴等措施。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安全檢查、小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並由甲方委託我司落實實施。

6、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代收代支費用;

(3)有償服務費用;

7、每6個月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8、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改變或完善配套專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亂搭建,房屋完好率達到90%以上。

2、公共設施裝置維護良好、正常執行,水電工每週巡查4次以上、 每月定期保養,維護完好率達100%以上。

3、公共環境整體美觀潔淨:

(1)樓外公共場所每天清掃兩次,實施8小時保潔;

(2)樓內公共通道、走廊、樓梯、休閒場所每天清掃一次,每月清潔4次(含樓梯扶手),大堂實施8小時保潔;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質化驗報告,水質化驗符合國家頒佈的衛生標準;

(4)化糞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汙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發生堵塞及時處理,確保化糞池不外溢,下水道暢通;

(5)每天定時上門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產日清;

(6)每月滅蚊、蒼蠅一次,每季度滅鼠、滅蟑一次。

4、公共綠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雜草、滅蟲害;

(2)綠化地、園林小品每天清潔一次;

(3)植物成活率達到95%以上,出現枯死苗木及時補種。

5、保安服務: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保安制度,日夜巡邏;

(2)保安人員有明顯標誌、工作規範,遇有險情,在接到報警後立即到達現場;

(3)對出人小區車輛敬禮(戴白手套敬標準禮),以標準手勢指揮車輛的進出停放;

(4)區治安達到安全文明小區的標準。

6、管理服務:

(1)接住戶投訴有記錄、有跟蹤、有處理結果反饋;

(2)管理員每日巡視兩次以上,接電話投訴半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7、維修:

(1)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維修及時率100%以上;

(2)維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和維修費用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指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規定的.委託管理事項而發生的費用,由服務成本、法定稅費、經理人酬金構成。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標準為________元/月,管理費每半年結算一次,1月份繳交上半年、7月份繳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總額的10%作為提供服務的經理人酬金和稅金。

第十七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費的l%、交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 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本物業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將管理用房轉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條 乙方對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應當事先公佈收費標準,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條 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公共場地的維修、更新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及預算,經確認後乙方組織實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四條義務的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限期內解決;導致乙方未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義務和第四章的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處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託管理合同2

乙方: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6656676666562139電掛:1899

電傳:023-69866074郵編:630031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絡。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並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絡。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檔案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乙方: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重慶市××所(19*)民/經/行/非字第*號

(甲方)因**一案,現委託重慶市第××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重慶市××律師事務所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66565666

委託管理合同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武昌 區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附後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

外觀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包括道路、路燈、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

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小區公共安全、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特約有償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依法起訴等措施。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6、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30 日內向乙方移交;合同期滿時負責取回。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協助催交;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及時制止並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審議通過後由乙方領取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0、嚴格按合同價收費,不得擅自加價。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清退有損居民健康的租使用者(如油漆戶、高噪聲戶、高汙染戶等)。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 平方 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按業主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車位使用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第二十一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與甲方協商。

第二十二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約定如下:

1、高層樓房電梯執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三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公共場地維修、養護費用:

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維修基金 承擔;更新費用,由維修基金 承擔。

2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由維修基金 承擔。

3基金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由維修基金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或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該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如因管理不甚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廣大業主負面影響強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伍萬元 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共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武漢市 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以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五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前天內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託管理合同4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當事人秉承平等、自願原則,甲方為考慮其房屋出租的效率性、連續性,特委託乙方管理出租其房屋事宜,達成以下合意,共同遵守並履行。

一、委託標的物

甲方將己方所有的坐落於____________的房屋租賃事宜全權委託給乙方代為辦理。

二、委託許可權

甲方委託乙方委託許可權為:全權委託,甲方須另出具授權委託書書面憑證(附件一)具體許可權如下:

1、房屋出租事宜(包含房屋的推薦、帶看、簽訂租賃合同事宜);2、代收租金;3、管理房屋修繕事宜(修繕費用由甲方承擔(以實際票據為準));4、有關房屋室內設施的保管措施;5、其他事項。

三、委託內容

1、甲方委託房屋單月租金為人民幣壹仟元整,總計租金人民幣叄萬陸仟元整;

2、委託租金支付方式:半年度支付方式,具體如下:首次租金由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以後租金以前次租金到期日前7日內乙方以包括但不限於匯款的方式支付給甲方;

3、委託房屋租賃保證金為兩個月租金,支付時間:與首次租金同時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退還條件及時間:合同期限屆滿,房屋水、電、物業費用等結清,室內設施無嚴重損壞情形。

4、委託房屋出租期限為3年,總計36個月;

5、本委託為有償委託,以本合同第五條1款作為依據。

四、委託期限計算

本委託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總計____月。

五、委託租賃管理中產生的利益和負擔:

1、房屋在租賃管理過程中,如果乙方出租價格高於甲方委託價格,其中的差額利益歸乙方以作為委託報酬。

2、在合同約定的委託期限內,如房屋空置(即房屋沒有被承租的.情形)給甲方帶來的租金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1甲方有收取租金的權利,並有權定期質詢乙方房屋租賃管理事宜。

1。2甲方應保證其提供房屋權屬原件與身份證明真實、合法、有效,並留存影印件各一份(附件二)進行備檔,保證不得有妨礙房屋出租的權屬糾紛,因此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1。3甲方應於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房屋鑰匙交付乙方保管。

1。4甲方若在本委託期限內對房屋進行出售、抵押等其他行為的,應依法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權利義務

2。1乙方有權讓甲方提供權屬原件配合房屋租賃事宜。

2。2乙方應妥善管理租賃房屋以及相關室內設施,不得擅自變更房屋主體結構,房屋有重大安全隱患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七、違約責任

1、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甲方違反合同約定妨礙乙方正常管理出租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約定的單月租金的兩倍作為補償乙方的在管理租賃事宜中產生的必要支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並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違背誠實信用,有隱瞞重要事實和陳述虛假的行為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以本合同約定的單月租金的兩倍作為賠償給甲方。

八、合同終止情形

1、委託期限屆滿;

2、一方或雙方解除合同的;

3、房屋無法實現租賃目的的;

4、其他情形。

九、免責情形:

因不可抗力或者重大情勢變更導致合同目的履行不能的,當事人可免責。

十、爭議處理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商解決,無法協商一致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補充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產權人及共有人簽字):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現住地址: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

委託管理合同5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專案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共同合作管理_______餐飲專案達成共識,在平等、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共同建立並管理該專案。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專案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專案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方負責_______餐飲專案選址並進行建設經營工作環境條件。

2、申請並辦理經營所需的各種行政許可檔案和相關地方行政手續。

3、處理疏通當地各種其它社會關係、保障籌備經營工作的順利開展進行。

4、在協商好的`經營目標基礎上,支援協助乙方經營管理工作的必要幫助。

5、監督檢查乙方工作的效果和工作程序,有權提出整改意見並進行相關調整處理。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組建由_______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團隊,具體初步訂為樓面_______人,後廚_______人,具體人數根據情況即時協商調整。

2、制定並實施專案籌備計劃、物料準備計劃、人員編制及工資計劃、經營分析目標計劃、出品結構計劃、開業營銷計劃、服務工作流程等經營相關工作計劃和制度流程,並不斷加以改進。

3、負責日常生產、經營、管理、統籌工作,並定期上報工作總結效果。

4、不斷開拓創新業務,提高綜合服務水平,努力創造更好的經營成績和經濟效益。

5、協商訂立經營目標、利潤目標、品牌建設等體系,承諾並落實實施。

三、合作有效期

合作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合作費用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專案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該專案甲方投入資金______萬元,佔股______%;乙方投入資金______萬元,佔股______%。

2、該專案所得利潤根據合作方所佔的股份分成,其中甲方佔股權分成______%,乙方佔股權分成______%。在保證專案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一次(每年______月對上一年度紅利進行分成)。

五、合作終止

雙方的合作因下列事項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作餐飲違反法律被撤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除合作。

六、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若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守約方可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等。

七、爭議解決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八、其他

1、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合作協商。

2、本協議簽字生效,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託管理合同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餐廳委託管理事宜經共同協商,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廚房、餐廳、廚具、廚房裝置、材料費及經營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2、乙方方管理期間廚房設施、裝置中、大修及換件由甲方負責。

3、乙方所用的各類廚具和裝置,如由乙方人為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管理費用每月______元。

5、乙方全權管理甲方餐廳、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二、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方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同時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2、甲方對乙方的採購、配菜、服務水平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等方面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3、甲方負責餐廳的營銷和客源的穩定。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表現較差的工作人員。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全權負責餐廳的各項管理,具體包括人員配備、採購、配菜、製作、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等管理事項。

2、乙方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打掃工作,廚具、餐具的清潔和消毒工作。

3、乙方託管期間,對菜的衛生、個人衛生、廚具、餐具的衛生和環境衛生,實行量化管理,以保證達到甲方的要求。

4、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結算方法:甲方應及時結算,並以現金或現金支票付款。甲方按協商規定的管理費用每月結算一次餐費。

2、甲乙雙方都有終止合同的權利,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履行各項合同期內權利和義務。如一方違約,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三、其他事項

1、在餐廳委託管理過程中,若發生不在本合同內的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條款。補充條款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牴觸的,則按有關法律條款辦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委託管理合同7

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物業專案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綜合辦公樓

座落位置:

佔地面積:平方米

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條甲方委託給乙方管理的專案包括:

1、房屋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綜合辦公樓房

屋的房頂、地面、牆檯面、吊頂、門窗、樓梯、燈

具、通風道等的日常養護和維修。

2、供電系統高、低壓電器裝置、電線、電纜、電器照

明裝置等的管理維護;

3、中央空調機組、高壓水泵房、給排水裝置等的管理

維護;

4、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等的管理維護;

5、有線電視、電話、網路等的管理維護;

6、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7、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

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

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等。

8、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樓內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樓

層及院內垃圾的收集、清倒,樓內公共區域的衛生

保潔;

9、部分室內的衛生保潔,包括局長辦公室、會議室、

接待室等;

10、會議、接待、傳達服務;

11、安全保衛管理,維持公共秩序,包括來訪人員登記

通報、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防火防盜報警、

突發事件處理等;

12、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等檔案資料。

第四條乙方負責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元/年。甲方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支付給乙方上季度的物業管理費用(元/季)。

第五條除人工及必備的工具以外,零配件、材料等維修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公約的行為,乙方應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為年。自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止。

第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年度服務計劃;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平方

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無償使用;

5、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

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6、負責按時交納乙方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7、協調、處理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相關問題。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

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

門處理;

4、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

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5、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

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十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1、乙方須按甲方的標準要求,實現目標管理。

2、甲方定期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檢查評定,並將評定結果及時通知乙方,需要整改的乙方應積極採取措施整改。

第十一條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施工。

第十二條公用綠地的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更新、改造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服務專案變動時,由雙方協商服務費的具體調整辦法。

2、甲方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物業服務

費的千分之一向乙方交納滯納金;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五條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___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十六條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十七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經協商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方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九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三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乙方優先續訂合同,雙方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管理合同8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合同,並鄭重宣告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操作甲方在 開設的資金賬戶,資金賬號為 。交易密碼甲乙雙方共享,甲方可以查詢,但不能操作。

第二條:期限: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截止日期 年 月日,期初資產 元(大寫: )。

第三條:交易物件:

第四條:利潤定義:

(甲方賬戶)期末資產 - 期初資產 (證券資產要扣除交易費用)利潤率=利潤期初資產100%

第五條:報酬

委託正式開始後,甲方支付乙方投資管理費用 元,合同期滿後,如果利潤率為正,甲方付給乙方利潤的. 作為佣金;如果利潤率為負,乙方付給甲方損失的 作為賠償。

第六條:未到委託結束日期,甲方不得取用賬戶資金。如果甲方一定要取用資金,視為違約,不論此時利潤正、負,甲方應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元;

第七條:甲乙結算金額精確到元,不足元部分捨去不計,付款手續費由甲方支付。

第八條:乙方擁有隨時終止合同的權利,並按第五條結算方式結算。

第九條:甲乙雙方均有保護賬戶安全的責任,因某一方洩露賬戶資訊導致的損失由該方承擔,按第五條結算方式結算。然後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管理合同9

委託人:

管理人:

使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委託人通過比選方式,確定管理人為北京市對口支援和田地區交鑰匙援建專案的專案管理單位機構庫入圍單位,負責對委託人指定工程建設專案實施全過程的建設管理。為保證援建專案的順利實施,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託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管理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建設地點:

(三)管理工程的預計總投資額:約4000萬元人民幣(以批准初步設計概算為準)

二、專案管理與服務的職責和內容

管理人代行援建專案的專案法人主體職責,負責援建專案工程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監理、施工、除錯、竣工驗收、決算直至專案整體移交等(交鑰匙)組織實施和全過程建設管理,包括負責組織工程勘察;負責組織設計方案、初步設計及概算的編制與報審;負責組織施工圖設計與審查;負責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消防、交通、人防、園林綠化、市政等有關審批手續;負責援建專案的勘察、設計和監理單位、施工企業和裝置材料供應商等的選擇確定,以及相關合同的訂立和履行等;負責組織工程建設中各環節的'驗收及竣工驗收、辦理工程移交;負責編制工程決算報告報有關部門審批;負責整理建設專案有關審批檔案和技術資料並移交給使用單位。對管理工程的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合同和資訊等進行管理和控制,核心義務是建設實施全過程的投資控制,並對各項管理和控制工作承擔完全責任。

三、專案管理期限

450個日曆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符合國家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程建設有關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和施工驗收規範等,保證工程施工達到國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規定的合格標準,保證竣工工程達到規定的使用功能要求。

五、專案管理報酬

專案管理報酬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檔案規定的標準取費。

委託人按初步設計概算批覆的1.27%向管理人支付專案管理報酬。該專案管理報酬已包括管理人履行本合同全部義務所需的全部費用、利潤及有關稅費。在初步設計概算批覆之前,委託人按計劃投資額的1.27%向管理人支付暫定專案管理報酬。

六、合同檔案組成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一)委託專案管理合同書;

(二)委託人制定的有關管理制度和規定等;

(三)入圍通知書;

(四)委託專案管理通知書;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應當是相互補充和相互說明的,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順序進行解釋。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三方簽訂的補充、變更協議也是本合同的組成檔案,其解釋順序在相應補充或變更協議中明確。

七、本合同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委託專案管理合同條款》定義相同。

八、管理人向委託人承諾,嚴格按照國家、北京市和工程所在地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以及本合同的約定,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和承擔專案管理責任。

九、委託人向管理人承諾,按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管理人支付專案管理報酬。

十、合同訂立

訂立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訂立地點:

(此頁無正文)

委託人: (蓋章) 管理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使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管理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位於的民宿管家服務委託一事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計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的民宿委託給乙方負責查房、清潔以及物品補充。

第二條:委託費用為根據住房面積分為40、60、80、100元/次。

第三條:委託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權力、義務

1、甲方應保證乙方工作人員在到達約定地點後,20分鐘內能夠進入工作區域。

2、免費提供乙方清潔工作所需要的水電使用。

3、配合乙方製作房屋物品清單,便於後期查房。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清潔服務工作進行監督和考核,根據考核評定的情況,對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情況,甲方根據情節輕重,有權要求乙方限期進行整改。

5、甲方如果發現乙方工作人員違規工作時,要先報告乙方,由乙方進行處罰或解聘。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要求,

1、負責配置為甲方工作的清潔人員、清潔工具等,確保所派人員的純潔性、可靠性。

2、根據有關規定結合甲方要求認真負責的完成任務。

3、根據甲方授權,對房屋進行查房、衛生清理、物品補充等服務,由於乙方責任導致甲方損失的由雙方協調賠償。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整改。如逾期沒整改,乙方有權中止合同,甲方應給乙方直接經濟損失的賠償。

2、乙方違反合同,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內整改。如預期未改,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給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賠償。

3、合同自簽定之日起,雙方均不得私自提出終止合同。

第八條:附則

1、合同自簽定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的要求,乙方將進入服務日程。

2、合同期滿後,雙方合作愉快滿意,乙方可優先續定新合同。

3、未盡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尚進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委託管理合同11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自有產權、位於進賢縣勝利中路39號______層______號房、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的物業,作為帝亞·世豪商業中心的組成部分委託乙方對該物業進行統一經營管理,達成一致意見並簽定本合同。

一、委託前提

1、甲方必須是帝亞·世豪商業中心(下稱"世豪商業中心")某一商鋪的產權擁有人。

2、甲方簽署本合同時,必須親自到場,如不能前往,受委託人必須持有甲方的授權委託書、身份證明及相關資料。在委託期內,甲方不得自行將商鋪委託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對外租賃經營。如甲方私下利用業主權益或以世豪商業中心名義作經營業務,均屬違反合同行為,甲方將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3、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審慎義務,對合同風險充分防範。

二、產權管理

1、甲方對所購物業擁有自主產權,也擁有將該產權抵押、轉讓、贈送、繼承等合法權益,並不因委託乙方經營管理該物業而改變。

2、甲方產權所有的物業有關保險事宜由各產權人自行辦理並承擔費用。

3、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如發生變賣、轉讓、贈送、繼承等導致產權變更的法律事件時,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門程式辦理相關手續外,還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變動手續,有關變動不得違反下列原則:

3. 1.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繼續履行原業主所簽定的委託合同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至原合同期滿。

3. 2.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受讓人、受贈人或繼承人完成產權變更前,承擔原業主與世豪商業中心的帳務和債務。上述保證原則須以甲方及物業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之檔案,交乙方備案後方可辦理產權變動後之各項委託事務。

4、甲方在發生產權變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報,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與買受人或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變更產權之檔案,以及乙方未收到買受人、受讓人或甲方之繼承人確認上述事項之檔案,乙方有權拒絕接受其變更、請求。

三、委託內容

1、乙方全權代表甲方將其物業用於商業出租經營,乙方以固定回報方式向甲方支付委託經營利潤。

2、在委託乙方經營期間,甲方明白為配合經營需要,其自有物業的使用權會受到有別於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與制約,具體規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3、甲方委託乙方經營其物業後,乙方將代表甲方就世豪商業中心經營方式、策略、價格、物業保養維護等方面作出決定或調整。基於受託許可權,在法律政策框架內,乙方旨在維護大部分業主共同利益任何作為或

不作為行為,均視為事前已徵得甲方授權與同意而無須再另行授權。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組織召開業主大會,並向業主支付其應得的固定回報。

四、委託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物業的期限從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為期五年。

五、業主權益

1、.固定回報利潤

甲方採用本合同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其物業,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按甲方物業購置價10%/年比例,作為對甲方的固定回報利潤。

2、支付回報方式

2. 1委託期內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報在業主購買物業支付部分首期款並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後給予支付,抵消相應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報均在該年年底召開業主大會並予以發放。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託方案條款所規定的固定回報利潤分配;

2、在委託期間內,甲方保證不因自己物業的抵押、轉讓、繼受而影響委託合同的執行和世豪商業中心的經營;

3、若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發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4、在委託期間內,甲方除利潤分配權益外,其他有關世豪商業中心經營、物業維護管理之決策與執行等均由乙方全權進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獲得收益而發生的政府稅項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服從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與收費;

7、甲方可採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經營建議,但沒有決策權;

8、甲方應當恪守並認真履行合同及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合同,並承擔乙方經濟損失,終止執行期間因甲方物業的存在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仍須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及物業管理,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擁有世豪商業中心內外的一切空間利用權,如做廣告、掛牌等;

2、負責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協調各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關係;

4、負責利潤分配方式的制定與實施;

5、保證世豪商業中心各項經營均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倘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認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項權利與義務、如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條文作出修改或變更,一方必須先將修改或變更意見書面通知對方,共同協商後方可作出變更。

2、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物業無法正常使用,雙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違反合同,並經對方提出後仍不予改正的,對方可終止執行本合同,並有權對由此而拖欠的費用及造成的相關損失提出追討和索賠。

4、如雙方合作中發生原則性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無法達成協商意見,可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5、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法人變動、重大經營變動、企業轉讓或兼併等情況,必須以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並轉達新的法定權益人是否繼續按本合同規定執行至合同期滿,或提出新的託管方案。

九、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管理合同12

工程專案名稱:

建 設 單 位:

專案管理單位:

第一章 基本情況

第一條 合同主體情況:

甲方(委 託 方):

地 址:

負 責 人:

電 話:

傳 真:

乙方(受託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第二條 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

專案地點:

專案建設內容、規模、範圍:詳施工圖紙內容

專案建設期:計劃建設期為 ,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預計總投資:人民幣 萬元。

甲方為本專案的建設單位,乙方為一傢俱有大型建設專案全過程管理經驗的專業工程專案管理諮詢企業。

甲方委託乙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政府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提供本專案從專案立項批覆的前期準備工作開始直至完成全部建安和市政工程竣工並具備交付使用條件為止的全部建設工程專案管理工作,乙方對其提供的管理工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二章 委託管理工作範圍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具體工作範圍為:見本合同第三條至第十九條內容。

第三條 專案功能策劃與論證工作

乙方應協助甲方進行本專案使用功能的論證與策劃,編寫功能需求報告及專案執行的初步方案,用以指導編制專案建議書與設計方案招標工作。根據設計方案深化優化及可行性研究批覆情況,組織並配合甲方編制專案執行正式方案及實施組織設計,指導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工作。

第四條 辦理工程建設的有關手續

1、本專案相關土地審批手續的辦理由甲方負責,乙方協助甲方完成與土地相關各項手續的辦理,並最終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2、乙方負責辦理本專案所有需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各項建設手續,上述手續包括但不限於辦理該專案的規劃意見書、可行性研究批覆、規劃設計方案審定、初步設計概算審批、計劃轉正、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安工程施工許可證、消防、人防、環保、綠化、交通、節水等專項審批,及市政配套方案(包括雨汙水、供水、供電、熱力、天然氣、電信、道路、綠化、環衛環保)的諮詢與審批、工程施工許可證及驗收接用手續等。乙方應保證上述手續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如乙方在辦理手續過程中需要甲方支援,甲方應予以協助,如發生相關的諮詢及審批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條 工程監督管理工作

乙方應按國家監理規範及地方監理規程,並結合甲方的具體要求,對本專案的承包商在施工中的行為以及監理單位的各項工作進行綜合的專業監督、檢查、控制和評價,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證施工符合規劃設計和國家及地方規範,使工程的質量、進度、造價滿足合同條件,確保施工行為合理、合法、科學、經濟。

第六條 組織招投標管理工作

1、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乙方應在合同網路圖與專案進度總控制計劃的基礎上,負責組織實施本專案的招投標工作,範圍包括工程設計、勘察、施工、監理、裝置材料採購、建安工程與市政工程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制訂招標工作程式、招標檔案的編制、投標單位資格審查,代表甲方組織投標、開標、答疑、現場考察,編寫評標報告、協助甲方完成決標等組織實施招標涉及的全部工作。

2、甲方如委託招標代理機構(甲方亦可委託乙方作為招標代理機構),應與招標代理機構另行簽訂招標代理合同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相關評標專家費用、招標代理服務費、招標服務交易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七條 工程協調工作

甲方委託乙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政府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負責本專案建安與市政工程協調工作,監督、控制、協調和解決設計、施工、監理三方工作中的任何問題,確保技術方案、進度、質量、安全、成本等計劃和預期目標的全面實現。

第八條 工程設計管理工作

1、乙方在本專案中代表甲方負責設計管理工作。乙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標準、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技術規範及本合同的約定、甲方的要求等,提出工程設計要求、編擬各市政工程及建安工程專業委託設計合同和設計任務書,代表甲方組織設計招標工作、制定設計總承包與設計分包的框架,並監督、管理設計單位在該專案建設期間履行其合同義務。以上各項權利的使用,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程式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獲得甲方核准。

2、乙方對重大技術方案,應組織力量進行技術經濟綜合論證後確定,並對設計的科學性、合理性、可建性與所需材料的可獲得性進行合理性分析。在符合甲方利益和甲方要求的基礎上,經甲方書面認可後,乙方方有權向設計方就有關技術和設計問題提出任務變更和新的工作要求。

3、乙方發現設計檔案中任何不利於結構效能、工程費用、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物業管理的設計細節等,應及時向設計單位提出改進要求。

4、乙方應負責各設計方之間的工作協調。防止並避免甲方在履行設計合同中違約、被侵權或受損害,充分維護甲方的權利和收益。

第九條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1、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本專案市政工程與建安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程式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核准後,代表甲方依法組織實施招標、開標和評標工作,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客觀公正地推薦各專業分包單位;代表甲方負責編擬施工合同、在本專案建設和保修期間監督、管理施工單位履行其合同義務;代表甲方負責編制專案施工進度總控制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工程質量核驗的審定。

2、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程式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核准後,代表甲方批准釋出區域性或全部工程的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審定等。以上各項權利的使用,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程式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獲得甲方核准。

3、乙方應負責建安與市政工程各施工方的工作協調。防止並避免甲方在履行總包、分包合同中違約、被侵權或受損害,充分維護甲方的權利和收益。

第十條 進度計劃管理工作

1、乙方負責本專案進度計劃的制定工作,制定專案進度計劃包括編擬並適時調整專案建設進度總控制計劃,並在此計劃的基礎上,建立兩套計劃系統,即約定甲乙雙方工作關係的月/周計劃系統,及約定各參加建設單位工作行為的施工計劃系統。上述專案開發建設進度總控制計劃應包括在這一過程中所需進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內容的原則性安排,不論這些工作是由乙方自行完成,由其它單位在乙方協調下完成或由甲方完成。總控制計劃應報甲方書面核准後生效。

2、乙方應督促、協助參加本專案建設的各方按照上述總控制計劃的要求,編制各自的工作計劃,使之相互協調,構成整體計劃系統,乙方應檢查各類計劃的執行情況,通知有關單位採取措施符合計劃進度要求。

第十一條 合同管理工作

1、乙方應在設計工作完成後,在對本專案工程內容與設計檔案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礎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項承包範圍劃分的建議,編擬專案合同網路圖報送甲方審批,合同網路圖的制訂應保證:設計和施工充分搭接;明確各承包商之間的工作範圍;有利於各分包商之間工作進行協調;專案的所有要求已包含在相應的承包合同中,最大限度的避免發生法律糾紛的可能性。

2、乙方在編擬專案合同網路後,確定採用招標與採購的具體方式,明確總包與分包、供貨商的合同關係及分包商、供貨商之間的合同關係,制訂各級各類合同的談判原則與策略,報經甲方同意後,確定合同基本條件並編寫詳盡的合同條款及監督上述單位履行其合同義務。

第十二條 採購管理工作

除確定委託施工總承包方採購的材料外,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本專案工程材料裝置的採購管理工作。乙方應根據專案功能的要求、投資估算情況及分解的成本控制目標,編制專案所需材料和裝置的分類供應、分級管理計劃,報經甲方核准後,負責其中重要材料裝置的市場調研、選型、與廠商洽談及編寫詳細的效能價格比較(評標)報告等工作,負責監督、管理供貨合同的執行,按合同組織材料及裝置的驗收,落實安裝、除錯、保修事宜。乙方應對所負責採購的工程材料裝置的品質、質量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1、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本專案工程造價的協調管理工作。在本專案設計概算工作完成之後,乙方將編制本專案控制工程造價的原則辦法向甲方報備,並在工程實施中按甲方要求負責按時完成本專案各階段、各分項工程施工的概預算審查工作,包括辦理各種設計變更、經濟洽商時應進行的概預算工作及其審查。

2、經甲方書面授權後,乙方代表甲方處理一般性的設計變更、現場施工技術措施與經濟洽商,分別按期完成並向甲方提報經各參建單位確認的分項工程的竣工結算報告。

第十四條 檔案管理工作

1、甲方獲得本專案相關的檔案資料後30日內,將資料的影印件提交給乙方。原件由甲方資料員統一管理。乙方應隨時將辦理完成的各項手續檔案的原件提交甲方。如乙方因工程需要呼叫檔案原件時,應向甲方辦理借用手續。

2、工程圖紙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如乙方因工程需要呼叫圖紙原件時,應向甲方辦理借用手續。乙方應在工程竣工後 60日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驗收資料原件。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1、乙方負責組織參與本專案勘察、設計、施工等相關單位依照國家有關建築工程安全標準的要求和勘察、設計、施工等相關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建立相應的質量目標與工作體系並監督實施,使之相互協調。

2、乙方應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質量情況報告,出現工程質量問題(事故)的,乙方應參加處理,查明問題(事故)原因和責任,報甲方備案。

第十六條 施工現場管理工作

1、乙方代表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於組織各參建單位控制施工過程對環境的影響、制訂專案安全生產計劃並監督強力推行,以確保現場人身與財產安全,防止災害發生;組織現場平面佈局使之易於安全、保衛、後勤及物料搬運的管理;應對乙方在現場的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

2、乙方負責監督各施工單位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凡政府主管部門規定需辦理的工程保險,均安排甲方或總包、分包施工單位按建築行業規定投保,避免該專案發生重大的工程事故及安全事故。如投保的專案出現險情和損失,協助保險受益人和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十七條 工程竣工驗收

乙方負責協助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辦理涉及乙方管理範圍內的工程驗收的各項手續、協助甲方辦理工程竣工結算、配合甲方開展專案審計工作、向甲方或其指定單位移交本專案等工作。在乙方管理範圍內的工程獲得質量監督部門出具質量驗收備案手續並通過竣工驗收後,乙方可以不再保留駐現場的管理機構並撤出人員,但乙方仍應照常履行剩餘的合同義務。

第十八條 工程保修與移交

1、甲方應按本專案開發建設進度總控制計劃的要求及時確定本專案的物業管理單位,並約束該單位按上述計劃準時籌組進場。

2、涉及專案保修的各類合同、檔案、資料應由乙方整理成冊逐次移交甲方或其指定單位。

3、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向物業管理單位移交本專案,在本專案物業管理單位實際接手本專案物業管理工作之前,乙方負責監督本專案施工、供貨、安裝等單位有效地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責任,但對各項合同保修尾款的批准支付權,仍屬甲方或甲方書面授權的本專案物業管理公司。

第十九條 工程保險

1、甲方委託乙方負責辦理該專案的工程保險事宜。乙方應組織編制專案的工程保險計劃,推薦採用適當的保險險種與險別,主持與保險公司及/或保險經紀人的洽談,及時合理的安排保險費的分期支付。在發生風險事件時,組織好現場施救、紀錄,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保險經紀人到場勘察損失情況,填制索賠檔案、理賠。

2、乙方應在工程竣工前後,與甲方協調工程保險與此後的財產保險的銜接,確保甲方的財產免遭損失。

第三章 專案管理的標準

第二十條 工期進度管理目標

1、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20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專案的建設進度總控制計劃的目標計劃,經甲方稽核批准後,作為乙方分階段工作進度管理的考核指標。在甲方稽核批准上述總控制計劃的目標計劃後20天內,乙方編制正式的專案建設總控制計劃,包括分解的各單項工程(工作)的進度控制內容,作為分期實現本專案分項工作進度的控制性檔案提交給甲方,經甲方稽核批准後,予以實施。

2、 乙方管理和監督施工總包、分包單位按施工合同約定的工期完工,按總控計劃保質、保量完成各階段的工程,並按時辦理竣工驗收。如甲方的指令導致專案開發建設週期明顯延長,則雙方協商調整專案工期管理的總目標。

3、本工程進度計劃管理目標施工實施階段: 。

第二十一條 專案投資控制管理目標

1、 在本合同簽署後30天內,乙方根據一般性技術方案編制初步的成本控制計劃報甲方參考,作為甲方確定專案建造標準的依據。

2、 在本合同簽署後45天內,乙方根據確定的詳細技術設計方案編制分解的成本控制總計劃,報甲方審批,作為對乙方成本控制的考核目標。

3、 因甲方提出特殊的設計及裝置配置要求,或甲方在專案實施過程中提出臨時的設計變更造成金額較大的經濟洽商(如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乙方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乙方應根據變更後的技術方案相應調整專案投資控制管理目標。

4、 本工程投資控制管理目標為:總投資控制在甲方批准的設計概算內。

第二十二條 專案工程質量控制管理目標

乙方承擔管理範圍內的工程應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第四章 專案管理機構及基本運作方式

第二十三條 乙方管理機構及組成人員

1、在本合同簽署後 個工作日內,經甲方核准,乙方為本專案成立符合要求的專職管理機構,建立與管理業務相適應的管理體系,選派具有相應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員擔任專案經理(該專案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工程專案中從事專案管理工作),配備滿足本專案管理需要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制定各專業專案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乙方並在本合同簽署後 個工作日內開始前期的各項工作。

2、甲方全權評價上述機構以及全部乙方人員的工作表現及工作業績,乙方對其派出所有人員(包括經理及副經理)的素質和工作能力以及行為後果負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對第三方的人身或財產損害賠償責任、政府部門行政處罰責任等等),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或甲方不得不為此支出費用的,乙方應全額予以賠償。如甲方對上述任何人員的工作不滿意,可以書面提出,乙方有責任進行調查瞭解、責成有關人員改進工作,或根據甲方要求更換有關人員。

第二十四條 甲方代表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負責人應書面授權委託一人作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聯絡和處理專案管理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與乙方保持密切聯絡。甲方以簽發授權委託書的形式確定甲方代表姓名、職務、職權並將授權委託書提供給乙方。甲方的任何正式的指令、要求、批覆及承諾等,均應由甲方代表簽署或發出。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再書面授權委託另一人作為甲方副代表,甲方副代表的姓名、職務、許可權由甲方以簽發授權委託書的形式確定並書面通知乙方。

2、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亦應指定一位專案負責人,代表乙方聯絡和處理建設工程專案管理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接受、簽收並儲存甲方提供的全部委託材料,乙方應以簽發授權委託書的形式確定其專案負責人並將授權委託書在本合同簽訂同時提供給甲方。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專案管理部經理

乙方除可自行派出稱職的各類管理和專業人員外,經理及副經理的人選應選派具有相應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員並需事先徵求甲方認同後方可以書面授權委託形式正式派出,乙方更換經理及副經理應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對委派的人員的一切行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會議制度和報告制度

乙方應堅持定期的月/周例會和非定期的專題會議制度。有關專題會議的紀要及例會研定的會議內容、月/周工作計劃,由乙方在會後第二個工作日整理完成並交甲方存閱。甲方對會議內容、工作計劃或會議紀要有權質詢,乙方有責任進行答覆。乙方於每月7日向甲方提交上個月度的專案管理工作月報,由甲方審閱。甲方召集的涉及工程的會議,乙方也應參加並說明與議題相關的工作。

第二十七條 各類合同的簽署及款項的支付

1、在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工作範圍內,凡屬本專案對外簽署的合同以及對合同的修改、補充,均由甲方與有關方直接簽署。乙方負責合同的起草、合同簽署後的監督、執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2、本專案工程建設及開發所涉及的合同款項和其他款項,甲方委託乙方按時編制詳盡的款項支付憑證,報經甲方批准後,由甲方按計劃直接支付給有關單位。

第五章 雙方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方責任

1、以國家及北京市對工程建設的相關規定和總包、分包、監理合同的約定為標準,參照認可的預算價提出本專案的各項管理目標、任務與工作要求。

2、提供為進行本合同規定工作所需的資料和資訊。

3、除甲方在本合同中明確授權乙方直接進行、屬於乙方專案經理職權範圍內的日常事務工作和為執行甲方具體指令而進行的工作外,其他事項乙方應提前 天報經甲方審批。

4、按時稽核並支付乙方的管理費。

5、批覆或簽署乙方因工作而提交的請示、合同、協議、信函和其他檔案,提出修改要求或可行的替代方案、或駁回上述檔案。

6、按生效合同的約定及政府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

7、在工地現場內為乙方提供辦公場所及住宿場所。

8、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參與建設專案的各有關單位,明確乙方在本專案開發及建設過程中的地位和甲方授權範圍。

9、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有權對委託內容進行修改或補充,甲方如需對相關內容進行修改或補充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0、甲方有權參加為本專案管理必須進行的技術交流活動。

11、甲方有權對委託專案管理的.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二十九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應當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諮詢、招標代理等一項或多項資質;乙方派出的在本專案中從事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有城市規劃師、建築師、工程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一項或者多項執業資格,且該專業技術人員的所具有的執業資格應與其崗位相匹配。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專案管理標準,完成本合同項下甲方委託的各項管理工作。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委託許可權干預總包、分包等任何第三方的權利,如因此導致甲方對第三方侵權、違約,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

3、自行承擔完成本專案委託管理過程中專案管理工作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辦公設施及辦公用品的費用、乙方的工作人員和輔助人員的薪資報酬、社會保險、交通、伙食及移動通訊費用等費用。

4、凡需報甲方批覆或簽署的檔案、憑證和合同等材料,應至少提前7個工作日提交甲方代表,給予甲方足夠的時間審定(特殊情況除外,但乙方應作出特別說明)。

5、編制本專案各類工作計劃和管理工作月報並及時報送甲方指定負責人。

6、堅持規範的定期例會制度和會議紀要制度,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相關人員應悉數準時參加會議,會後認真、全面執行會議精神。

7、凡出現質量、投資、工期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或緊急情況,應立即取證,及時通報各方,提出解決辦法,為甲方決策出謀劃策,避免出現工作過失和給甲方造成損失。

8、在履行本專案管理工作中,應當遵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工程建設程式,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遵守職業道德,公平、科學、誠信地開展專案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絕風險,維護甲方的經濟利益和法律權益。

9、在履行委託專案管理合同時,應當遵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工程建設程式,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遵守職業道德,公平、科學、誠信地開展專案管理工作;同時,應堅持職業操守,不得收受賄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處。

10、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與本專案的施工以及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裝置供應企業有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

(二)在本專案中同時承擔工程施工業務;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本合同下甲方委託的工作全部轉讓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分別轉讓給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和個人以乙方名義承接參與本專案;

(五)與有關單位串通,損害業甲方利益,降低工程質量。

11、乙方確保其為本專案派出的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取得一項或多項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企業註冊並執業。

(二)收受賄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處;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關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12、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專案中同時承擔工程施工業務。

第六章 管理費用

第三十條 管理費用及支付

1、甲乙雙方同意,本專案的管理費用總額為:¥ 元人民幣(大寫: 整人民幣)。其中,工程前期服務費用為¥ 元人民幣(大寫: 整人民幣),工程施工管理費用為¥ 元人民幣(大寫: 整人民幣)。

本專案管理服務週期初步議定為 個月,具體支付方式見本條第二款;

2、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1)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7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大寫:元整)作為首期付款。

2)之後甲方按季度於每季度首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元(大寫:元整)。

3)餘款¥:¥ 元(大寫: 元整)的管理費在取得竣工備案證書及完成結算之日起15日內一次性付清。

4)甲方採用支票方式支付管理費,乙方收款同時,應向甲方出具有效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三十一條 費用變更

若由於甲方原因引起本專案建設規模或建設標準調整,導致乙方工作量大幅度增減,而需要對管理費用進行變更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簽訂書面協議對管理費用變更進行確認,否則不做任何變更。

第三十二條 合理化建議

1、若乙方管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中提出合理化建議並經甲方確認確實產生了經濟效益,甲方同意按所產生經濟效益的30%給予乙方獎勵。

2、合理化建議:是指乙方在專案管理過程中,運用自身的資源、技術或專利等對本專案使用的技術成果進行優化,經論證是經濟的、高效的、可行的,使用後不降低本專案的質量標準、使用功能,經甲方稽核採用的意見、建議、技術成果等。

3、經濟效益證明 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後,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費、執行費等與原方案甲方需支付的工程費、執行費等相比,有較大額度的節省,並經甲方書面稽核認可。

4、獎勵實施程式:合理化建議實施後,由乙方向甲方報告,將合理化建議的內容、產生、形成過程的檔案以及產生的經濟效益的計算書作為附件一同報甲方,經甲方稽核認可後,甲方將獎勵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當認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違反本合同及附件項下的任何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時,應當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包括間接損失與直接損失)。

第三十四條 一方發生違約行為時,另一方有權向該方發出違約通告,並給予其 7日的糾正期;若違約方在7日內仍不能糾正違約行為,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約定的管理費數額的 1 %的標準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但本合同其他條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條 如果專案的工程質量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標準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拒付乙方管理費,在獲得甲方授權後,乙方有權代理甲方向施工、監理單位追償。

第三十六條 如果專案的建安與市政工程成本超過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成本控制指標,除非該等超出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則,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 如果專案的工期進度未能符合本合同第二十條規定的指標,除非上述不符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則,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八條 不可抗力

1、由於不可抗力原因(如戰爭、自然災害、動亂、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有重大變化,或政府對本專案的專項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變故等)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當該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且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補充協議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動順延。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管理期限的延長,在三個月以內(含三個月)的,乙方無權提出獲得延期管理費的要求;延長超過三個月以上,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甲方應支付乙方的管理費。

第三十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則應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 合同的修改與補充

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或任何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一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四十二條 生效與有效期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委託管理合同13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友好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甲乙雙方對 工程施工委託管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信守。

一、甲方將 專案委託乙方進行施工管理。甲方按工程竣工結算總造價_______%的比例支付給乙方,作為委託乙方施工管理的酬金和現場經費。

二、甲方和乙方共同組織專案經理部對現場施工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管理。

三、工期:執行雙方確認的實際施工工期。

四、質量標準:

五、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與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政府有關部門等公共關係的對接與協調,並承擔相應的費用,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各項施工管理工作。

2、甲方負責各施工隊施工內容及承包範圍的劃分,並與乙方、各施工隊簽訂三方施工合同。

3、甲方負責甲供材料採購合同的簽訂,並對現場大宗材料的品牌、廠家給予指定和選擇。

4、甲方承擔工程招投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六、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的管理。

2、乙方負責管理工程資料的歸檔、協助整理交工資料。

3、乙方負責稽核施工組織設計。

4、乙方負責定期組織召開生產例會。

5、乙方在現場代表甲方監督執行甲方與各施工隊所籤合同的履行。

七、酬金及現場經費的支付

酬金及現場經費依據工程形象進度按月收取,由乙方每月報甲方審批後支付。其中,現場經費標準暫按工程合同總造價_______%計取,待竣工結算完按最終結算價調整。

八、專案工程款的'支付流程

各施工隊每月編制已完工程進度報表,經乙方、監理分別稽核後,報甲方審批,甲方按審批金額將工程款撥付到乙方賬戶,由乙方支付給各施工隊。

九、違約責任:

1、由於未按約定支付各施工隊工程款,造成乙方、各施工隊和現場施工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2、若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酬金及現場經費,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若乙方不履行管理職責,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非乙方原因除外)。

十、對於甲方、乙方、各施工隊簽訂的三方施工合同、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甲方和乙方、各施工隊簽訂的三方施工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本協議書共陸份,甲、乙雙方各叄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委託管理合同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型別: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物業管理服務費;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使用者,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二、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務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

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

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裝置、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XXX。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

2。裝置執行: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小修: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委託管理合同15

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委託合同是否有償,由當事人雙方約定。如約定收取報酬,則為有償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甲 方: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條件委託乙方全權管理甲方所擁有的“ 酒店”(以下簡稱“酒店”),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條件下,接受甲方的全權

委託,對該酒店實施全面管理。

第二條 定義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對產權屬於甲方的“”實施全面的經營管理。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規定,本合同中有關名詞的定義,按本條的規定為準。

“酒店”是指位於,包括但不限於:

1、 間(套)帶有衛生間且設施裝置完善的客房;

2、酒店所屬的各類餐廳、會議廳、多功能廳、咖啡廳、酒吧、舞廳、商 場、商務中心、游泳池、桑拿、健身等;

3、酒店所擁有的各類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停車場及有關建築物;

4、酒店對所擁有的客房、餐廳、健身娛樂、公共場所及各類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停車場及相關的建築物所佔用之土地、空地、綠地等全部已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5、酒店經營所需的水、電力、通訊(包括客房內電話及衛星電視接收線路)、煤氣、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以及空調、電梯、衛生、冷藏等裝置及設施;

6、酒店所擁有的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

(1)所有傢俱、陳設及佈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傢俱、地毯、牆飾、擺件、燈具和其他物品;

(2)酒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裝置,包括廚房、酒吧、洗衣房、辦公室等裝置;

(3)所有車輛和運輸裝置;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制服、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 酒店營運所必須的其他所有物品。

“酒店試營業日”是指酒店完全建成,乙方與甲方簽署了本合同,乙方正式接受甲方全權委託並舉行酒店試營業儀式的這一天。乙方從試營業日起,享受並承擔本合同中規定的酒店管理者的權利和義務。

“酒店正式營業日”是指酒店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並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

(1)酒店所有的建築裝修、設施裝置、物資和資金等均符合正式營業的要求;

(2)酒店經營所必需的各種手續證件齊全;

(3)甲方和乙方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營業。

“會計年度”本合同所指的會計年度與公曆年度一致。但是第一個會計年度的酒店試營業日與該年會計年度的第一天不一致時,則指從酒店試營業日起至該年的12月31日為止的未滿一年的期間;本合同若在12月31日前提前終止或期滿時,則以當年的1月1日起至提前終止或期滿當日為止,作為一個會計年度。

“營業收入”是指經營酒店及其附屬設施所得的客房、餐飲、酒吧、商場、健身美容、娛樂設施、電話、傳真、洗衣、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應稅營業性收入之總和。

“經營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減去酒店營業稅金、營業成本和經營費用後的餘額。

“營業稅金”是指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費附加。

“營業成本”指餐飲部門的食品成本和商品部門的商品進價等。 “經營費用”是指如下費用,包括:

(1) 酒店各營業部門的員工工資、福利費及各項費用,如辦公用品、郵電費、清潔用品、服務用品、棉織品攤銷、玻璃、瓷、銀及不鏽鋼用具攤銷、制服攤銷、客房佣金、洗滌費、裝飾費、差旅費、廚房炊具、廚房燃料等;

(2) 酒店行政管理、銷售、工程維修等部門的職工工資、福利費及這些部門發生的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洗滌費、制服攤銷費等;

(3) 經營中發生的保險費、交際應酬費、廣告費、水電費、維修費、燃料及動力費、職工培訓費、管理公司的管理費、壞帳損失及車船牌照使用稅等。

第二章 委託事項

鑑於乙方為酒店專業管理公司,具有酒店經營、管理、服務等方面的先進經驗,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權委託乙方為管理方對合同中指定的酒店進行經營、管理、監督和領導。乙方將本著對甲方全面負責的態度同意並接受甲方的委託,以甲方的名義對該酒店實施全面經營管理。

甲乙雙方的共同目的是: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使本酒店的經營、管理、服務水平達到所在地區同星級酒店的先進水平。確保本酒店在管理和服務等方面達到並保持“嘉瑞賓模式”的規定標準及國家的行業標準。

為使酒店運營有一個明確的管理權責,以達到雙方期望的管理目標,甲方將經營管理權完全充分地委託給管理方,並同意不干預該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而乙方所具有的對本酒店的經營管理權受本合同規定及相關協議(及附件)的限制。

作為對乙方在該酒店實施經營管理的`認可,甲方除一次性支付乙方管理軟體及系統建設費用之外,還須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管理費並按本合同規定比例與乙方分享效益管理費。

本合同規定的全權委託管理合同的期限為 5 年。管理期滿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全權委託管理的期限。

第三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將下列事項委託給乙方管理:

1、在酒店正式開業前進行的各種開業準備。

2、從酒店試營業日後,日常運營所需的各種經營管理及其它方面的工作。

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對酒店進行經營管理,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對酒店進行有效管理。

第四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管理期限分為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日前一天;

2、第二階段:自酒店試營業之日起滿 5 年。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批乙方提交的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

2. 對酒店的經營狀況進行監督;

3、隨時對酒店財務進行審計,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不應該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

4、審查批准酒店擴建、改建計劃以及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方案;

5、可推薦一名副總經理和財務部副經理參與乙方對酒店的經營管理,但 須經管理公司和酒店總經理考核任免;

6、及時完成酒店各種設施的建設,保證酒店能夠正常經營;

7、及時辦妥酒店及酒店各部門開展經營所必需的全部法律手續;

8、提供酒店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日前十五天提供,流動資金的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9、提供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通訊、煤氣、排水等各種基本條件的正常供應;

10、保證乙方作為酒店的管理者對酒店擁有完全的經營管理權,甲方不無 故干涉乙方對酒店的管理;

11、負責繳付包括土地使用費在內的一切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並保證採取必要的行動, 保證酒店經營不受干擾;

12、甲方在經營管理中知悉的乙方商業祕密有保密的義務。

第四章 乙方在酒店試營業日前的職責

第六條 乙方應提供下列酒店籌備所需的服務:

1、負責招聘酒店營業所需的各類人員;

2、負責對酒店各類人員按照“ 嘉瑞賓模式 ”進行培訓;

3、負責進行酒店的經營促銷、市場推廣、廣告等宣傳事宜;

4、負責為甲方列出採購清單及採購計劃(採購時間表),使乙方按時採購。

5、應甲方的要求,協助甲方解決在酒店籌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

6、負責酒店試營業儀式。

第七條 甲方與乙方共同的責任與義務:

乙方應在酒店試營業日前向甲方提交開業前預算,預算專案包括員工培訓、酒店籌備機構的設定方案及所需工資、福利等費用、廣告、宣傳、試營業儀式、開業典禮以及試營業期間的一切費用預算。此預算提交甲方後,甲方應示意見。如甲方三十日內未做出任何反應,則可視為同意。

甲方在批准乙方提交的開業前預算後,應按雙方商定日期將這筆款項劃撥至酒店的銀行帳號。

乙方應在試營業日後120 天內向甲方提交使用這筆款項的帳目。如酒店試營業期間的實際費用超過開業前預算,則經甲方認可後由甲方補足;預算如有剩餘,乙方應將餘額退還甲方。

如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項,則構成對本合同條款的違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甲方確認的前提下,並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單據之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切不在開業前預算範圍內而又因籌備酒店開業而引起的費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單據後30天內,按單據上標明的幣種和數額向乙方支付款項。

第五章 乙方在試營業和正式營業期內的職責

第九條 在酒店試營業和正式營業期內,乙方是酒店唯一的經營管理者。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將以其通行的管理模式(嘉瑞賓模式)的標準對酒店進行經營管理,使酒店的服務水平不低於國內同類星級酒店的水平。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完全擁有對酒店的管理權;在處理與第三方的關係時,乙方是甲方的代理人。

第六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派酒店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

2、負責招聘、任免、辭退酒店各部門經理及其他員工;

3、負責擬定酒店經營管理機構;

4、擬定酒店各營業部門的價格和服務費標準;

5、負責對酒店進行日常維修、保養及必要的改造和裝飾;

6、負責對酒店內商場、各餐廳、卡拉OK、歌舞廳等娛樂場所的租賃及承包事宜的洽談、簽約,經甲方同意並授權後簽訂上述合同;

7、負責簽訂酒店經營中所需的各類合同、協議及有關檔案(不含任何借、貸款合同);

8、購買酒店正常經營所必需的全部物品;

9、負責酒店的廣告和市場促銷工作;

10、負責酒店進行正常營運所需的其他工作;

11、乙方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年終前30日內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經營 預算、市場預測分析及銷售計劃。固定資產等的購置計劃及大修理和更新改造計劃。如甲方在有關會計年度開始後30日內未對乙方提交的上述材料提出反對意見,則視為甲方已批准上述檔案,乙方應嚴格執行經甲方批准的上述檔案;

12、乙方應在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上月的財務報告;

13、乙方應在將酒店每月的經營利潤扣除一些必要的款項後,於次月15日前劃轉甲方指定帳號,所需扣除的必要款項的範圍和數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14、乙方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後60天內向甲方提交一套由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稽核的年度會計報表,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年度會計報表後45天內,如未對該報表提出書面反對意見,即表示批准該報表。

15、乙方在經營管理酒店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保密的義務。

第七章 管理目標、管理費的計算和支付

第十二條 管理目標

管理目標為

第十三條 管理費的標準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兩部分。

乙方的基本管理費從試營業之日開始計算收取,按營業收入的 1.6 %計取。

乙方的效益管理費從試營業日開始收取,按年經營利潤的 3 %計取。

第十三條 基本管理費用的支付期限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月營業收入乘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費率,於次月十五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第十四條 效益管理費用的支付期限

效益管理費每年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第二條規定的年經營利潤額乘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費率,於次年二月底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第十五條 酒店籌備期間管理費用的計算及支付方法

從乙方管理人員進入酒店開始籌備工作起,甲方以酒店總建築面積為標準,向乙方支付每平方米每月1元人民幣的籌備期酬金,直至酒店試營業前一天。

第八章 酒店的維護與保養

第十六條 酒店應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從營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數額的大修理費用,用作酒店裝置設施日常的更新和添置。使用大修理費用應事先有計劃並報甲方認可。大修理費用的提取標準為:第一年至第三年,按營業收入的1%提取,第四年起,按營業收入的2%提取;

第十七條 乙方應根據酒店的實際情況提出更換、添置酒店的裝置、陳設和傢俱等計劃,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第十八條 每年度的大修理費用如未用完尚有餘額,不再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應視同經營利潤返還甲方。如有較大的大修理專案導致當年提取的大修理費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

第九章 酒店的產權及其處置

第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資產屬甲方所有,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擁有或承擔。乙方不得以出售、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處置除本合同第二十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資產。

第二十條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經營和使用酒店的資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處理用大修理費用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處理所獲款額,納入酒店大修理費用。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如需對酒店的資產的產權進行變動或處理,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

第十章 稅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三條 酒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法律和法規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二十四條 除第一個會計年度外,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

第二十五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參照《會計法》、《財務通則》以及財政部和國家旅遊局頒佈的有關法規和政策及旅遊、飲食服務行業會計制度執行。

第二十六條 酒店的財務需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甲乙雙方。如甲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機構或人員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核時,乙方應予同意,所需一切費用由甲方自理。

第十一章 勞動人事管理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根據酒店及酒店所在地的實際狀況提出酒店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方案,制訂勞動用工計劃,按照嘉瑞賓集團勞動人事部門對集團北方地區員工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標準,制訂酒店員工的工資和生活福利待遇方案。以上方案與計劃報甲方批准後執行。酒店員工的工資、獎金、補貼等總收入為稅後收入。

第二十八條 酒店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各級員工均應與酒店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須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九條 乙方委派到酒店工作的人員(以下稱外派人員)均由酒店聘用,其受聘期內的食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醫療、保險等費用列入酒店費用。

外派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稅後總收入根據嘉瑞賓集團勞動人事部門書面公佈的嘉瑞賓集團外派員工待遇標準(以後每年按嘉瑞賓集團所屬酒店工資總額增長比例同步遞增)由酒店支付,列入酒店費用,具體實施辦法由甲方和乙方協商確定。

外派人員在酒店的受聘期如不足一月的,則按上述待遇標準÷30×實際受聘日計算所得。

外派人員可享受休假,其每年休假天數和休假次數,由酒店總經理根據嘉瑞賓集團規定和酒店經營情況統一安排。探親交通費在酒店報銷。

第十二章 服務商標的使用

第三十條 服務商標的使用

1、 業主方與管理方一致同意酒店的對外檔案、宣傳促銷資料、客用品等印有“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字樣及管理方服務商標。

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酒店的CI 設計製作應按管理方的企業形象標準和CI管理手冊進行,以此規範酒店的形象組合,包括標識、色值和版式等。

3、 乙方報經嘉瑞賓(集團)有限公司批准後,可同意甲方使用“嘉瑞賓”中英文字樣對酒店冠名。合同期滿或終止後,服務商標使用權同時終止。如甲方要求繼續使用“嘉瑞賓”服務商標,乙方可考慮按品牌特許經營權轉讓的方式另行與甲方簽訂合同。

第十三章 保 險

第三十一條 雙方同意由甲方負責向有關保險公司為酒店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需的酒店財產和責任險項,其投保總額應不低於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經營管理中所需投保的險項由乙方提出方案,報甲方審批。投保人、受益人及保險費等有關事宜應參照保險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章 法律、法令的遵守

第三十三條 乙方必須遵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的法律、法規實施酒店管理。

如國家有關部門要求酒店進行改造、修理或其他處置時,乙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報請甲方批准,如果時間緊迫不能及時報請甲方批准時,乙方必須由總經理牽頭採取必要的措施。如因甲方方面書面批准遲緩,以致未能及時實施改造、修理及其他處置導致任何後果,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及其附件,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規定的義務,並在接到對方的通知後30日內仍不改正的,均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

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本合同雙方都有違約行為,則應按雙方違約責任的大小,由雙方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如甲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應向乙方支付剩餘管理期內預期管理酬金的50%作為補償(預期管理酬金計算公式:委託管理合同規定的剩餘管理期限(月)12X上年度實際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的總額)。對需要遣散的員工,甲方應按勞動法規和勞動合同的規定處理,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對因甲方終止本合同而導致乙方提前撤回的外派人員,由甲方支付其一個月工資作為安置費用。

如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剩餘管理期內預期管理酬金的50%作為補償(計算方法同上)。

第十六章 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五條 在下列情況下,本合同可以終止或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無意延長合同;

(2)酒店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3)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義務,導致嚴重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或導致嚴重損害他方的合法權益,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4)雙方一致書面同意終止本合同;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終止原因出現。

(6)酒店正式營業後,酒店總經理按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公司關於全面預算管理的辦法每年向管理公司呈報年度經營預算方案,同時報甲方審批。包含試營業期在內的第一個年度以開拓市場為主,不進行經營指標的考核,從第二個經營年度起,乙方如未完成經甲乙雙方同意的經營指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總經理,如連續二年未完成年度經營指標,甲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如完成或超額完成年度經營指標,甲方應對乙方總經理班子進行獎勵,具體獎勵數額可視經營狀況和嘉瑞賓集團同類企業當年的獎勵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七條 在訴訟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八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政府行為或其它當事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導致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該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及有關的證明檔案通知另一方,並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損失、履行義務。

第三十九條 由於旅遊市場發生行業公認整體不景氣和發生整體性突變等因素,影響到年度指標任務的完成時,雙方對年度經營指標應另行協商。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執貳份。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均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北京嘉瑞賓管理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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