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
上班,7月1號入職,9月7號
辭職,老闆說9月15號發8月份的'
工資,現在都9月27日了,工資還沒到帳~打了兩次電話給他,他都說再過兩天~說資金不夠~其它同事的工資都結了,就拖欠我這份工資~
我沒簽
勞動合同,沒有社保,沒有工卡,公司有考勤表和入職表,但是我手中沒有。
我有討薪的兩個電話錄音記錄,我曾經在一個人才市場招聘過,那裡有我招聘的記錄,我有公司的工
作文件,我有員工的證詞,我有公司的“三證”影印件。這些資料足夠讓我去勞動局告他嗎?勝訴的機率大不大呢?還要需要什麼資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