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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合同

欄目: 職業 / 發佈於: / 人氣:1.93W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職業病危害合同,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職業病危害合同

職業病危害合同1

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簡稱防治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我公司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您,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在勞動合同期間,您的工作崗位發生變更並且變更的崗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時,公司將重新告知並請您簽署。

您所在區域的崗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如防護不當,該職業危害因素可能對您的身體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在本崗位,公司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職業危害因素採取了職業病防護措施,並對您發放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

根據防治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我公司將對您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安全衞生培訓,指導您正確使用相關的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

根據防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我公司應當安排您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您。您有義務按照公司的要求參加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根據防治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一旦您患上職業病,本公司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根據防治法的規定,您有義務履行以下規定:自覺遵守用人單位制定的本崗位職業衞生操作規程和制度;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積極參加職業衞生知識培訓;定期參加職業病健康體檢;發現職業病危害隱患事故應當及時報告用人單位;樹立自我保護意識,積極配合用人單位,避免職業病的發生;離職時,應該按照公司的規定在一個月內參加離職時的職業健康體檢,接觸粉塵作業人員離職後按照GBZ188—20xx《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要求進行醫學隨訪。

若因您有先天性疾患隱瞞不報或不恰當履行前款規定的義務導致本人或者他人損害並進而導致公司承擔任何支付和補償責任的,公司將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該費用的50%追究您的個人責任。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人簽字(確認收到並同意)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職業病危害合同2

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簡稱防治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我公司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您,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在勞動合同期間,您的工作崗位發生變更並且變更的崗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時,公司將重新告知並請您簽署。

您所在區域的崗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如防護不當,該職業危害因素可能對您的身體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在本崗位,公司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職業危害因素採取了職業病防護措施,並對您發放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

根據防治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我公司將對您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安全衞生培訓,指導您正確使用相關的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

根據防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我公司應當安排您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您。您有義務按照公司的要求參加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根據防治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一旦您患上職業病,本公司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根據防治法的規定,您有義務履行以下規定:自覺遵守用人單位制定的本崗位職業衞生操作規程和制度;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積極參加職業衞生知識培訓;定期參加職業病健康體檢;發現職業病危害隱患事故應當及時報告用人單位;樹立自我保護意識,積極配合用人單位,避免職業病的發生;離職時,應該按照公司的規定在一個月內參加離職時的職業健康體檢,接觸粉塵作業人員離職後按照GBZ188-20xx《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要求進行醫學隨訪。

若因您有先天性疾患隱瞞不報或不恰當履行前款規定的義務導致本人或者他人損害並進而導致公司承擔任何支付和補償責任的,公司將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該費用的50%追究您的個人責任。

用人單位蓋章 本人簽字(確認收到並同意)

職業病危害合同3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書

為預防職業危害因素導致職業病及傷害事故的發生,依據《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乙方充分知悉並理解:乙方在本合同末尾的簽名表明乙方在已經知悉相關職業病危害風險的情況下,仍願意接受相關崗位安排,接受和履行勞動合同。甲方將嚴格按本告知書中承諾的措施為乙方提供職業病危害保護和防治。

先生:

根據《勞動合同法》,您受聘於 所在的 部 崗位。該崗位存在一些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

有 。如防護不當,該職業病危害因素可能導致 等職業病。

現將公司生產活動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可能導致的職業危害後果以及安全防護措施告知如下:

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表

在本崗位,我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職業病危害因素採取了職業

病防護措施,並對您發放了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主要

有。一旦發生職業病,本單位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為您提供相應待遇。

當您的工作崗位發生變更時,請重新與本單位簽定勞動合同及相應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書。

在受聘期間,您將享受以下權利:

(一) 瞭解工作場所產生或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後果和應當採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

(二) 要求公司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規章制度和事故應急預案,提供符合職業衞生要求的工作環境; (三) 獲得職業衞生教育;

(四) 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害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五) 參與公司職業衞生工作的民主管理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 獲得職業健康體檢並建立職業健康檔案、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權利的,有權向我公司提出賠償要求;

(七) 離職時有權向我公司索取蓋有單位鮮章的職業健康檔案的複印件。

在受聘期間,請您履行以下義務:

(一) 自覺遵守我公司制定的本崗位職業衞生操作規程和制度; (二) 正確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 (三) 積極參加職業衞生知識培訓;定期參加職業病健康體檢; (四) 發現職業病危害隱患事故應當及時報告我公司;

(五) 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避免職業病的發生。歡迎您隨時提出行之有效的預防職業病的建議。 特此告知。

公司(蓋章) 受聘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職業危害告知書説明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4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30條、《勞動

合同法》第8條,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併為員工職業健康與人身安全提供必要的指引,切實保障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特編制了本職業危害告知書。 對照《勞動合同法》第8條的要求,本職業危害告知書實際包含了職業危害和安

全生產狀況兩個部分——即可能引起職業病和引發工傷的兩類情形,但為了稱呼上的方便,在本告知書中統一稱為“職業危害”。

本職業危害告知書中的內容應當在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前,告知給員工,而作為

有意與本公司訂立勞動合同關係的應聘者,也應當認真閲讀本職業危害告知書中的內容,並在告知書的員工簽字部位簽名確認,表示您已經獲悉了本公司職業危害方面的情形。

有必要提醒應聘者的是,只是簡單地獲得了職業危害方面的信息並不能有效地防

止您在今後的工作中不受傷害。另, 如您從事的崗位為特種作業或特種設備操作,請務必提供真實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件,並自行按期參加年審,如參加資格審驗需公司協助時請及時與公司安全辦聯繫,如因個人原因導致證件失效,公司有權將您調離特種作業崗位。

當您的工作崗位發生變更時,請重新與本單位簽定勞動合同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書。

一旦發生職業病,本單位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您提供相應待遇。 最後祝願各位在今後的工作中平平安安,安康幸福!

職業病危害合同4

甲方:**********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甲方委託乙方依據***********項目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委託書及職業衞生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標準的規定,對************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上述工作簽訂合同如下:

一、工作範圍

****************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工作及報告書的編制。

二、工作內容

1.總體佈局、生產工藝和設備佈局、建築衞生學要求、職業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及效果、輔助用室基本衞生要求、應急救援、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職業衞生管理等。

2. 現場職業衞生學調查,瞭解建設項目生產工藝過程、勞動過程、生產環境,確定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查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的落實及職業衞生管理的實施情況。

依據國家有關職業衞生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標準,以及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案例等,通過對擬評價項目的詳細分析和研究,列出檢查單元、檢查部位、檢查項目、檢查內容、檢查要求等,編製成表,逐項檢查符合情況,確定擬評價項目存在的問題、缺陷和潛在危害,必要時可進行量化分析。

3.依據國家相關技術規範和標準的要求,通過現場檢測和實驗室分析,對擬評價項目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以及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的防護效果進行評定。

三、進度要求

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在***年***月**日前完成***********項目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的編制工作。

四、文件份數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8份。

五、雙方義務與責任

1.甲方的義務與責任:

1.1 甲方應提供與評價項目相關的下列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可靠性和準確性負責:

1.1.1 建設項目總平面佈置圖、車間平面佈置圖。

1.1.2建設項目工藝流程簡介和工藝流程圖。

1.1.3原料輔料使用情況(組成、用量等),生產工藝流程中存在化學物料名稱和接觸情況。

1.1.4建設項目設備情況。

1.1.5 建設項目職業衞生防護設施:如通風除塵排毒系統設計性能、車間通風換氣(全面通風換氣量、空氣調節及潔淨區參數)、事故應急求援設施(緊急救援站的面積、沖洗裝置等)、污水處理系統等。

1.1.6 職業衞生管理措施:生產製度、勞動定員、安全操作規程、應急救援預案、作業工人的個人防護、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培訓制度、健康監護制度、有害因素監測制度等。

1.1.7 衞生輔助設施:工作場所辦公室、更衣室、盥洗室(盥洗水龍頭個數)、浴室(淋浴器的個數)、宿舍、食堂的設置情況。

1.1.8其他資料:該項目職業衞生監測檔案,職工健康監護檔案等。

1.2 根據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評價費用。

1.3 為乙方到現場工作的人員提供相應的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

2.乙方的義務與責任:

2.1 乙方按第三條規定按時向甲方提交評價報告。

2.2 乙方對評價報告文件質量負責。

2.3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負責保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六、評價費用和支付方式

根據《 省衞生防疫收費標準》中“勞動衞生學評價”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萬元整(***元),合同生效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50%,即人民幣:***元整 (***元),作為前期工作費用。在乙方交付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並通過甲方驗收後,甲方一次付清合同餘款,即人民幣:***元整 (***元)。

七、違約與處罰

1.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均構成違約。

2. 本合同生效後如某一方單方面解除合同,應由要求解除合同方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附 則:

1.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合同價款結清後自動失效。

2.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

3.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 日期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開户銀行

帳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