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第一條教學信息員工作是學院教學質量監控工作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日常教學信息採集的最有效方式,為規範、有序、有效地開展此項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二、基本要求
第二條教學信息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進步,責任心強,辦事公正;
2.學習成績優良,工作積極、主動,關心學院發展;
3.具有較強的觀察能力,並願意擔任教學信息員工作。
第三條教學信息員主要職責:
1.收集、整理日常教學信息,真實反映教師、學生、管理者的實際狀態;
2.收集、整理學生的真實想法,客觀反映學生的基本狀態與要求;
3.捕捉敏感問題、不良現象,及時為學院提供具體干預的.基本素材;
4.協助各級教學督導組織開展學生評教活動。
三、運行過程
第四條教學信息員從在校學生中選聘,一般每個班級1名,任期一年,受聘者由所在系頒發聘書,學生畢業自動解聘。
第五條為便於管理與考核,教學信息員優先從各班學習委員中聘用,教學信息站站長則優先從學習部長中選聘。
第六條教學信息員由所在系的教學信息站負責日常管理;教學信息站接受院、系教學督導組織的雙重領導,由所在系教學督導室負責具體管理。
第七條教學信息員採集信息後,一般信息直接送所在系教學督導室,重要信息直接送教學督導處。
四、工作考核
第八條教學信息員的工作考核納入學生考核體系,與優秀幹部評選、獎學金評比掛鈎,並對錶現突出者授予“優秀教學信息員”稱號,同時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九條教學信息員凡違反規定或不能履行職責,將按一定程序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