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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汽車租賃合同模板錦集10篇

欄目: 愛車 / 發佈於: / 人氣:2.68W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10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華】汽車租賃合同模板錦集10篇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豐田大霸王車牌號為 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20xx年11月 1 日起至 20xx年 10 月 31日止。

第四條 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為汽車租賃代駕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賃車輛,並配司機自行駕駛,並準時足額的向甲方支付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同意將車型;,顏色黑色,車牌號鄂行駛里程公里的車輛及司機出租給乙方,甲方司機必須謹慎駕駛;保證安全無損交還車輛。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半年。從20xx年月日時起至20xx年月日時止。

四、租金結算:租金支付標準以、月、計算,(共人民幣元整)。該租金包括:在租賃期限內的保險費及養路費,及司機工資.國家或地方對車輛徵收的有關税費。乙方負責車輛的定期保養的材料及人工費維修費。

五、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交納租金---元。

六、該租賃車輛只限於湖北省內行駛,如乙方需駕駛出省外,必須經甲方同意,由甲方負責辦理省外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擅自駕車出省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向其追討一切經濟損失。

七.司機必須服從一方的管理。

八、租期到後,乙方如需要續租的,須在合同約定租期期滿前5天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與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狀態良好,保證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並且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合同全過程。

十、在本租賃合同期內,僅車輛的使用權屬於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有違反,乙方與第三方所簽訂的一切協議都被視為無效,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並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一、在租用車輛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十二、由於乙方任何原因導致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人民幣:150佰元整/輛的標準收取車輛停場費。

十三、甲方負責租賃期內車輛的保險、年審、季審的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十四、乙方承擔租賃期間的電腦維修,網站建設,微信開發,IT外包等費用。因司機原因造成交通違章乙方不負責。

十五、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達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因司機原因造成車輛損壞乙方不負責。

十六、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失時,乙方必須立刻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後車輛維修、索賠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並承擔辦事過程中一切費用。因司機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失時乙方概不負責。

十七、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甲方出租車輛不拆件,不改裝,如車輛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並由甲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修理廠進行維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後解決。

十八、在租期內由於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4個小時內提供另外一台相同級別的車供乙方使用,但不負責因此對乙方造成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十九、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併、分立、破產等而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有權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收回車輛,且乙方並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其它責任。甲方因上述原因停止服務給乙方帶來的一切後果均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二十、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制定,經擔保人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後生效。

二十一、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襄樊)的人民法院審理。

二十二、乙方提供的證明材料複印件及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車牌號為 車型號為 , 座,顏色 。

狀態良好,乾淨衞生、年檢合格的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 時 分起至 年 月 日 時 分止。租金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包含司機服務費。(不含超時費,超公里費)。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車前必須先交納預定租賃期內的租金。租期一個月或超過一個月,按月預先付租金。每天行駛不超過 百公里,司機每天工作八小時,租期為一個月的車輛限行駛五千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 元/公里計算。司機超時按 元/小時計算租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a) 、甲方委派駕駛技術良好的專職司機為乙方駕駛所租賃的車輛,該司機需經乙方認可。

b) 、如所租賃的車輛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應及時調配其它車輛暫時替代。

c) 、司機在工作時應準時、有禮貌、服務熱情、聽從公司負責人的合理調度。

d) 、甲方保證乙方的乘車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負全部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a) 、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車。

b) 、承擔租賃期間的汽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

c) 、禁止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d) 、乙方應提供甲方車輛正常維修和保養時間。

e) 、租賃車輛由甲方司機負責保管,乙方無權駕駛所租車輛,否則後果自負。

f)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機違章作業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g) 、車輛如服務於深圳市外,乙方應提供司機食宿。

h) 、乙方應為司機提供休息場所,以保證正常出車安全。

六、違約責任

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甲方將扣除未到期租金30%為違約金。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身 份證號碼:

日期:二oo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車的用途只限於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__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辦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和承租方(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汽車

乙方租賃甲方的車輛及車輛狀況詳見合同附件。(與正本同一編號)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有關費用結算

乙方租賃期限,押金,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詳見合同附件,每天24小時,限行駛200公里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權利及義務

1甲方擁有車輛的所有權和處置權。

2向乙方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各種油料(燃油乙方自理),冷卻液等充足,各種證,照及税費繳訖證(單)齊全,有效,合法,隨車工具及備件安全可靠。

3租賃給乙方的車輛必須是足額辦理過保險公司為租賃車輛開辦的險種(車險,車上責任險,第三者保險,盜搶險);代辦乙方特別約定的與本合同相關的險種,乙方承擔費用。

4負責車輛的二級保養,年檢,審驗等例行手續。例檢時應向乙方提供不低於同檔車型的替租車輛或減免相應租費。

5租賃車輛如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並出具相關索賠證明材料等。

6租賃期間對乙方使用車輛情況有監督權。

7在乙方有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時,甲方可隨時收回車輛,乙方承擔相應的損失。

第四條 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

1向甲方租賃的車輛在租賃期間具有合法使用目的的使用權,但沒有處置權和汽車租賃經營權。

2對車輛在租賃期前已有的損傷,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向甲方提供的身份證,駕駛證,户籍本,營業執照等證件必須真實,合法,有效。

4承擔租賃期間的燃油費,過橋過路費,停車費,小修費用等行駛費用。

5租賃期間發生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治安事件,違章行為(含電子***記錄)等違章,違法行為,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負相應責任,承擔所受到的處罰和費用,不受合同期限限制,承擔因此而造成停駛等非正常費用和租金。

6變更地址,聯繫方式應及時通知甲方;租賃期滿未交回車輛並未辦理續租手續;未及時交足租金;擔保人有變更而未及時通知甲方時,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追回車輛,由此而造成的後果和費用乙方承擔。

7車輛已出現故障或指示燈已告警後未採取必要措施致車輛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維修費用;車輛例行保養,年檢,審驗等例行手續,乙方接到通知後,必須及時將車輛交回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包括押金)長租車輛每月前往甲方例檢一次。

8出具甲方認為必要的擔保人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書和證件。

9妥善保管隨車證件,牌照及備件,出現丟失,甲方協助補辦,乙方應付相關費用。由此造成停駛和處罰的應承擔相關費用和停駛期間的租金。所丟失的證件、牌照及備件被非法使用後,乙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車輛使用

1乙方在租期內使用車輛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安全行車,合法使用。不得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未經運管部門批准,乙方不得用所租車輛從事營業性運輸,不得轉借,典當,抵押,不得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和污穢物品,不得運輸國家規定專用車輛才能運輸的特種物品。

3乙方不得典當、抵押所租賃車輛,否則,視為故意騙租行為,甲方將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4乙方不得用所租車輛從事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等;未經許可不得轉租。

5乙方變更駕駛人員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駕駛人員所持有的駕照必須是合法,有效的,準駕車型能夠駕駛所租車輛,不得將車輛交於無合法,有效駕照的人員駕駛。因所持駕照與所租車輛不符而產生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6乙方每次出車前必須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燃油等項目作常規檢查,如發現隱患問題及異常應及時停車檢查並與甲方聯繫。填加油,液必須使用車輛生產廠家所允許的油液產品,否則,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或拆除所租車輛的零件或設備;不得故意拆除、損壞、反轉里程錶。由此造成車輛設備損壞的,應負責賠償責任,並支付車輛停駛期間的租賃費。更換零部件應徵得甲方同意,並使用正廠備件。

8乙方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中繫好安全帶,不得酒後駕車,帶病駕車,長時間疲勞駕車。不得進行破壞性駕駛。

第六條 事故及保險

1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搶事件或其他車輛損失,滅失事件(以下統稱“事故”)乙方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儘快通知保險公司立案。8小時內應向甲方通告。承擔公安,***部門裁定的責任。

2車輛出現事故後或事故車輛修理後恢復使用但造成貶值的,乙方在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後不足部分的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後,還要承擔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最高不超過總修理費用的20%,承擔保險公司賠付期間或車輛修理期間租賃費用的60%。修理期間為甲方確認事故後送入修理廠之日至將車輛修復到相當於發車時車況後從修理廠取出止,保險賠付期間為向保險公司報案之日至保險公司賠付之日止。

3乙方在出現事故後妥善收集並保管相應證件和材料,並保護事故現場。否則造成保險免賠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損失和費用。

4出現事故後,處理時所需費用由乙方先行墊付,保險公司賠付後按相關部門裁定結果結算。乙方事故造成保險險種賠償之外的其他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相關費用。

5事故後修理車輛應到保險公司或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理。更換零配件須用原廠或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否則按規定賠償。

第七條 救援條款

1 由於機器本質故障造成車輛不能正常行駛,乙方無法修復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及時前往車輛所在地免費排除故障,確應客觀原因(如道路無法通行,路途遙遠等)無法前往救援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解決辦法,並由甲方承擔故障期間租費的40%和排除故障直接費用。

2下列情況由乙方承擔救援費用:

(1) 駕駛員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

(2) 行車前準備不足(如燃油不足,水液不足等)

(3) 車輛警示燈報警後繼續行駛造成機器故障的(如機油缺少,水箱少水,氣壓不足);

(4) 駕駛員應知應會,能自行排除而不排除的(如加水,換輪胎等);

(5) 交通事故後,乙方需要救援的;

(6) 被盜搶或其他情況車輛和人員處險時。

3救援收費標準:30公里以內的救援每次(天)收取救援費用50元及相關過路過橋費和其他相關費用,30公里以外的每次(天)收取救援費80元及相關過路過橋費,車輛燃油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第八條 變更條款

1租期界滿後,乙方需續租時,應提前3小時(租期超過10天的提前3天)想甲方申明並辦理續租合同。

2乙方或擔保人變更地址,聯繫方法應提前通知甲方。

3變更擔保人或擔保人停止擔保或沒有能力繼續擔保的,應提前寫出書面通知,甲,乙雙方許可,擔保人認可後方可變更或解除。

4其他合同條款需變更時應經雙方協商並書面寫出協議。

5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影響,需解除合同時,雙方協商後終止合同。

第九條 擔保責任

1擔保人就本合同乙方在合同履行中負連帶擔保責任,在擔保期內在乙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時由擔保放履行。

2擔保人擔保期限為叁年,自擔保人簽字之日算起。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和義務時,由違約方除承擔自己的損失外,還應承擔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和責任

2未及時交清相關費用的,每日加計3%的滯納金。

3租車期滿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按日租基價的12小時平均價按小時加收違約金,行駛超里程的,按公里均價加收租費,同時超時,超公里時,按價高者計。

4乙方故意拆除,損壞,反轉里程錶時,除按約定交付正常的租金外,租期內實際行駛超歷程的,超出部分按日裏程價的150%計費;租期內實際行駛未超里程的,按日均價的50%加收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解方法:

產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

1西安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2附件一,二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3本合同在甲方單位簽定。

4本合同以經雙方簽署,交接完車輛後,及視為對車輛狀況與合同附件所描述一致,無異議。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章)後生效,結算費用簽字(章)後終止,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條款所約定條款的合法有效性。

6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7本合同解釋權歸西安市交通運輸管理處。

汽車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擔保人: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租賃甲方小客車購置指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保證擁有的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並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

二、 甲方同意將其現有小客車購置指標(下稱該指標)租賃給乙方使用,租期自 ,年度租金為:,乙方的付款方式為: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租賃費用,待協議簽訂後,乙方一次性將一年度租賃費用用現金支付給甲方。

三、 該購車指標申請人(甲方)姓名: ,

身份證號為:

申請編碼為:。

四、 該指標所購致車輛詳細信息見行駛證複印件。購置該車的出資方為乙方,出資方式為乙方全額出資(或貸款)。雖然該車輛購買後在甲方名下,但雙方一致確認: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乙方,甲方保證其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附加任何義務。

五、 乙方在租賃甲方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時間內不得將該車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賃期間內出租或出售此協議立即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指標。

六、 租賃期間若甲乙雙方更換聯繫方式及住址第一時間告知對方。

七、 乙方承諾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保養、維修等一切費用及因該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租用期間該車輛如發生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甲方對該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税、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所有費用票據歸乙方保管所有。

八、 若在租賃期內,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協議第七條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於事故、維修等),乙方應積極處理。乙方妥善處理後,保險索賠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態度消極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 簽訂協議後,乙方應繼續參與搖號,並將每月搖號結果告知甲方。

十、 當乙方或其親友通過搖號獲取小客車指標後,應優先使用在本協議內車輛上。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協議內車輛的過户手續,及時將車輛過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過户產生的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户手續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十一、 車輛過户後,甲乙雙方應對指標租賃費用進行核算,多退少補,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賃費用按月計算,未滿一個月的部分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未實際發生租賃關係的預付租金,甲方應全數退還給乙方,退款按照日租金為人民幣 每天退還。

十二、 合同期內如有一方向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不管因何原因,雙方經協商終止合同前需確認,在本指標下所購車輛無任何事故糾紛、法律糾紛及相關費用(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税、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

十三、 待甲乙雙方對租賃費用進行結算完畢後,乙方將車牌的.全部資料歸還甲方(如小客車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等)。本協議到期後乙方及其家屬仍未獲得購車指標甲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租金經雙方友好協商並參考當時市場行情而定。

十四、 在協議期內乙方未取得小客車購置指標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該指標。

十五、 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將該車最少上四項主險或全險,若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此協議立即終止。

十六、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 本協議自乙方取得小客車指標,並完成本協議內車輛從甲方到乙方的過户且雙方結清賬務後自動終止。

3、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機複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 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複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 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複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 本協議及相關租賃事宜經雙方認可的擔保人見證,租賃及協議終止過程中如有疑問可由擔保人從中調解。擔保人本着方便甲乙雙方的目的,保證不從本租賃過程中獲取任何財物,且不承擔任何費用及法律責任。

二十、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友好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雙方發生糾紛,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乙 方: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

擔保人 :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購買 (以下簡稱租賃物件) 輛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及保證金

1.甲方為乙方指定車型融資購買車輛,由乙方承擔因購買上述車輛而需支付的税費,乙方承租車輛須向甲方支付租金,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繳納當月租金,租金為月元人民幣。

2.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預交租金 元。

3.乙方在租賃期1年內,有權可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所租車輛歸乙方所有。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的要求隨時進行車輛轉讓的所有相關手續,並不受本合同指向租賃期限的約束。辦理車輛過户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滿並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或提前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所租車輛的過户手續,如果乙方不按時辦理完畢過户手續,乙方按元/月付給甲方管理費,不足1個自然月的,按整月支付管理費;乙方交齊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甲方不再另行收取租金;上述車輛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乙雙方租賃關係自行終止。

第四條 租賃車輛的保管、使用和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擁有完全的租賃車輛使用權,甲方不得將此車輛進行抵押。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車輛轉讓給第三者。乙方安排他人使用時,應保證車輛安全。甲方在租賃期間應當將租賃車輛手續原件存放於乙方處。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車輛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車輛的維修、保養及其他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

4.因租賃車輛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或致使租賃車輛全損的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保險

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車輛投保,並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當發生保險事故時,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辦理保險理賠事宜,保險公司免賠部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期滿後租賃物件的處理

本合同在租賃期滿或乙方提前支付完畢租賃車輛的租金,辦理完畢車輛的過户手續後,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可將租賃車輛的所有權轉移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租賃車輛所有權的轉移手續,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時生效;簽字蓋章時間不一致的,以後簽字蓋章的時間為準。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8

經 營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汽車租賃合同範本。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租還車地點均為淮安市解放西路77號。

2、甲方按每天 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户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200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1-3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錶,如有發生按日裏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同意作為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擔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義務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違約時,則由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擔保方提出要求。

3、本擔保與乙方實際租賃期間產生的債權。本擔保系不可撤銷的擔保,並獨立於本合同其它條款,不以合同無效而無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清浦區人民法院管轄。

汽車租賃合同 篇9

貸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鑑於: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 ),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並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抵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 抵押標的

抵押機動車的品牌、型號、數量、車輛牌照號碼、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等詳見附件1:抵押機動車清單。

抵押機動車暫估價值總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

第二條 抵押擔保範圍及期限

1、擔保範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户費、處分質押支票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第三條 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雙方確認: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於展期的債務。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3、提前到期:雙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於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

第五條 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月綜合費率為 ‰,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 元整 。

2、乙方須於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六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負責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費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後,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權利證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於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八條 抵押機動車的權利限制

1、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機動車,或做出任何不利於甲方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出借、出租、抵償債務、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乙方確需轉讓抵押機動車的,應經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擔保。甲方在取得擔保後,指派工作人員辦理撤銷抵押手續。

2、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機動車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並承擔保險費用。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抵押權及於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甲方有權要求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3、抵押期間如抵押財產價值顯著減少(抵押機動車的市場價值減至合同暫估價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與乙方發生權屬爭議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申請保全或強制執行的,或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合併、被兼併、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業、停業整頓、被關閉、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抵押機動車上另行設定抵押權等其他擔保或權利限制,也不得以該機動車進行出資、合夥或聯營。

5、抵押權存續期間,乙方應按機動車登記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車輛,並盡維修、保養義務。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換所質押的支票時,乙方應無條件更換。

第九條 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的同意。

2、各方簽署當票及本合同時,該抵押機動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權實現的其他爭議(包括、但不限於:存在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託管、繼承、遺贈、贈與、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權屬爭議、涉及該機動車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機動車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乙方已與第三方簽訂抵押機動車轉讓合同等)。

3、乙方及時交納抵押期間機動車的交強險、商業保險等費用,依法按時檢驗機動車。

第十條 抵押權的行使

1、雙方特別約定:如發生下列任一情況的,甲方有權宣佈當票(包括續當憑證)項下的借款(當金)提前到期:

(1)乙方違反其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的。

(2)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或發生可能造成抵押機動車毀損、滅失、價值下降的 ,或抵押機動車發生權屬爭議的,或抵押機動車上存在其他擔保或優先權利的,或抵押機動車被查封、扣押、監管的。

(3)在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情況後,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或採取其他補償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關付費通知後未按通知規定的時間付費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費用或未履行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義務,導致甲方的抵押權可能遭到損害的。

(4)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

2、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約定視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當結清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3、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等方式實現抵押權。如甲方自行拍賣抵押機動車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4、質押股權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各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託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

(按上述標準支付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結清當金、息費、第十一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6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質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於非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並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

4、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於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當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時,上述擔保條款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抵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於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後10日內辦理機動車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繫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後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

1、抵押機動車清單

2、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 簽訂

汽車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亞克西旅行社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本着互願互利的原則,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車輛內容如下:

車型_ 正座_______(不包括司機)加座_______;數量 _______輛; 暫定租用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預計_______天,每天車費_______元,其中空駛費用_______元,停留費用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需預付_______元給甲方,出發前再付車費的70%_______元。餘款行程結束付清。乙方租車如需延期,乙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乙方有優先權續租;

備註:司機食由____負擔;宿由____負擔外,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由_______負擔。

二、甲乙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A. 甲方保證提供證件齊全的車輛,並對所租車輛的司機進行統一管理,提供優質服務;司機應保證有公安部門頒發的駕駛執照,符合準駕型號。

B. 甲方應在出車前進行檢查,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如車輛因途中拋錨等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甲方兩小時內不能將車修復正常,乙方應再等候兩小時給甲方時間調配車輛或購買配件,等候時間總計不超過四小時。超過四小時以後甲方應立即安排搭乘出租車或搭乘其它車輛將乙方送至後一行程地點,費用由甲方支付,並安排車輛繼續完成行程。若耽擱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賠付相當時間內的租車費用。

C. 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遊意外保險,則按旅遊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E.甲方車輛司機要積極配合乙方旅遊行程愉快順利,遵守旅遊各項制度,相互團結,不 得酗酒打鬧,保證做好服務接待工作,對客人要熱情服務,保證安全行駛

行車途中司機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引起的乘客和財物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 乙方責任:

A.在出發後乙方應合理調配車輛,確保車輛在安全及可能行駛的路段行駛,避免司機疲勞駕駛,甲方不允許乙方任何人員擅自駕駛甲方車輛,如因此造成責任事故及經濟損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後果。

B. 乙方應保證甲方司機的正常睡眠,不要開夜車(以天黑為限)。(特殊攝影團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1. 乙方於出發前支付70%租車費,餘款於行程結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需支付對方違約金30%.

五、特別約定:

對行程內遊覽的景點順序甲方徵得乙方同意有權進行調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國家政策性調價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費用,由客人自理;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

六、其它

1. 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協議自籤協議之日起,自行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直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裁定執行。

此協議價格不含税金

如需接送機/火車,費用為100元/次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及傳真: 聯繫電話及傳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特別聲明:乙方可以修改或增加,減少以上條款,但一旦雙方達成協議,希望嚴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