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保險流程
辦理時間:每月16—25號辦理(節假日不順延)
單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時,應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新參保、恢復繳費企業)
1、 營業執照(副本)、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的證件(複印件);
2、 地税登記證(副本複印件);
3、 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副本複印件);
4、 單位基本帳户開户銀行許可證複印件;
5、 基本情況表、參保申請及法人授權委託書(格式見附表);
社保登記證(第1、2頁複印件),社保登記證在一樓大廳辦理;
8、 參保人員簽名的工資表複印件。
注:以上證件需加蓋單位公章,先到311辦公室核定工傷、生育比例,再到301辦公室辦理養老、工傷、生育的核定。
增加人員所需資料
1、單位公章;
2、勞動合同登記表複印件和當月工資表
3、增、減變動表(一式二份)
4、省內參保過的轉移人員帶轉移表、個人帳户卡、手冊(明細帳核對清楚後方可增加)
5、省外轉入人員待 基金到帳後,明細帳核對清楚後方可增加
減少人員所需資料
1、單位公章
2、減少人員的`養老保險手冊
3、增、減變動表(一式二份)
4、終止合同證明書
每月1-10日辦理業務
1、 轉出(從官渡區轉到其他區或轉出省外)
2、 死亡退款(在職死亡)
3、 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計算審核工作:
結算工作:每年年初開始結算上一年繳費,結清後填好帶手冊後到業務科室蓋審核章。
核定工作:每年1-3月先申報,待省平工資下來後4月16-25日開始核定當年的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