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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6篇

欄目: 保險 / 發佈於: / 人氣:9.76K

在現在社會,報告有着舉足輕重的地位,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涵蓋報告的基本要素。你知道怎樣寫報告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6篇

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1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與完整,直接關係到廣大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的穩定。如何管好用好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是全國上下十分關注和十分突出的課題。然而,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不是一個簡單的管理性工作,而是一個系統的管理工程,需要政府各級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需要全社會全方位地進行監督,才能奏效。為此,本人就如何強化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問題進行了調研。

一、強化審計部門的監管

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具有對政府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的職責。因此,審計部門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應該是一個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從近年各級審計機關審計工作情況來看,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已成為審計監督的一項重點內容,並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沒有建立每年定審制度,各級審計機關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沒有正常化、制度化;二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的深度、廣度和力度不夠,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徵收、使用和管理中的問題查處還不能完全到位;三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結果公示力度不夠,審計監督職能作用未能充分發揮等等。對此,審計機關必須轉變觀念,建章立制,着力強化審計部門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

二、強化財政部門的監管

財政部門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主要監管部門,具有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徵繳、支付、投資、預算、決算等各個環節的監管職責,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與效益,合規與真實,規範與提高將起着決定性的作用。因此,財政部門:一是要切實強化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決算管理。嚴格抓好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預決算的編制、執行和監督工作,及時檢查分析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運行中的不足,促進增收節支,堵塞跑冒滴漏。二是要加強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嚴格財政專户核算管理;一切收入必須及時足額地繳入國庫,一切支出必須納入財政預算,收歸收,支歸支,確保專款專用,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佔挪用。要切實加強和規範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工作,及時下撥資金,不得截留;及時搞好跟蹤監督,充分提高有限基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要加大社會保障投資力度。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保障的資金投入。特別是對社保機構的管理經費支出,必須由財政預算單獨安排,不得從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中提取列支。四是要嚴格管理社保積累基金。除按規定預留必要的支付費用外,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作進行嚴格的監管,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不得將結餘基金用於平衡財政預算。

三、強化主管部門的監管

社會保險機構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主管職能部門,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能否管好用好,直接取決於社保部門管理工作的好壞。因此,社保機構:一是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徵繳與監管。要全面落實《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的各項規定,切實搞好擴面徵繳工作,嚴格抓好社會保險登記和繳費申報制度,強化社會保險稽核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認真審核繳費單位的繳費基數,不得不核、少核、漏核,努力提高徵繳率。凡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對拒繳、瞞報少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要依法處理;對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要採取各種措施,加大追繳力度,確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應收盡收。對參保對象要建立繳費記錄,建立個人保險帳户,並保證其完整、安全;對參保對象和離退休人員以及其工資基數增減變化情況要及時進行檢查和核對,嚴格新增離退休人員的審批,加強動態核查,嚴防弄虛作假、虛報冒領。二是要廣泛深入地搞好調研工作,不斷創新完善社會保障機制。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統籌考慮當前和長遠的關係,堅持覆蓋廣泛、水平適當、結構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則,完善政策,健全機制,加強管理,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三是要全面提高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水平。要高度重視社會保險經辦能力建設,加快社會保障信息服務網絡建設步伐,建立高效運轉的經辦管理服務體系,把社會保險的政策落到實處。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技術標準,規範業務流程,實現規範化、信息化和專業化管理。同時,要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四、強化社會各方面的監管

一是要加大廣大職工羣眾的監督力度。繳費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的監督。二是要加大社會監督力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和結餘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包括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三是要加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力度。對企業進行營業執照年度檢查、辦理變更或者註銷手續時,工商部門應當督促企業依法履行社會保險繳費義務,對未履行義務的,應當將有關情況通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四是加大監察機關的監督力度。對國家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社會保險費徵繳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職責依法實施監察。

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2

養老保險涉及職工切身利益,事關企業發展乃至社會穩定大局。企業欠繳社會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欠保”)易造成社會養老保險系統功能障礙、影響社會穩定等嚴峻問題。近日,筆者走企業、訪職工,對我縣企業欠保問題的基本情況、成因進行了實地調查,並就如何破解欠保現象作了一些思考。

一、主要問題

一是欠保現象由來已久。據調查,我縣從1994年開始就出現了參保企業欠保的現象。之後,欠保企業逐年增多,欠保金額逐年增大。截止xxxx年12月底,企業欠保金額累計已達834萬元。二是欠保現象較為普遍。從企業數量上看,我縣已繳但未繳足保費的企業有51户,佔568户已參保企業的9%;從企業行業上看,商貿、文化、農業、工礦等行業都有涉及;從企業性質上看,公有、私有企業都存在欠保問題。三是欠保問題較為嚴重。我縣目前正常納税企業共1103户,其中註冊資金在5000萬元以上的有117户。有58户註冊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二、原因分析

原因之一:企業責任意識淡薄,“無心”繳納保費。部分企業領導受年齡、文化程度和地域條件的限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過程中無所適從。他們認為市場經濟的核心就是一個字——錢,所有的工作都圍繞着“錢”轉,忽略了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之間的關係,尤其忽略了社會保險制度對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作用,沒有把參保繳費工作擺到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解決職工老有所養、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去認識。基於這一認識上的錯誤,體現在行動上就是惡意拖欠養老保險費。個體私營企業老闆認為繳納職工養老保險金加重了他們的經濟負擔,出於利益考慮,對繳納“養老保險金”持消極、觀望態度,得過且過,致使擴面徵繳步履維艱。加之部分單位把應負擔的部分轉嫁到繳費職工個人身上,加重了職工的負擔,收繳過程中有一定的牴觸情緒。

原因之二:企業經濟效益滑坡,“無力”承擔保費。隨着市場化日漸深入,市場競爭日益加劇,一些企業難以適應新的社會經濟環境,在發展中舉步維艱,企業效益滑坡,繳納保費壓力加大。我縣主要參保企業屬電解金屬錳行業,xxxx年5月31日環保整治至今,多數企業處於停產狀態,導致停保、斷保,直接涉及參保企業55家,參保人數XX多名,間接影響其它行業達10萬人。還有部分企業因市場減小、生產效率低下等原因而陷入經營困境,甚至面臨停產、破產,以致無力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如我縣絲綢公司屬原蠶桑局下屬國有企業,成立於19××年4月,由於生產經營不景氣,於XX年8月宣告破產,企業負債2311.1萬元,無力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累計欠保約210萬元,涉及職工81人。

原因之三:缺乏有效機制措施,“無法”徵繳保費。一方面,雖然社會保障部門對養老保險政策進行了大量的宣傳,但仍然有部分職工沒有完全明白養老保險與自己老年生活之間的緊密關係和保險權利與義務之間的對應關係。特別是部分效益較差企業的職工,由於工資收入偏低,目前生活困難,加之所在單位的誘導性宣傳,在繳納養老保險費上表現消極,甚至產生牴觸情緒。或認為打一天工就拿一天的工資,只要暫時有錢收入腰包,哪還管得着以後有無養老待遇;或認為老闆永遠處於主動地位,哪敢督促老闆為自己繳納養老保險費,從思想上剝奪了自己應有權利,更談不上維權,甚至為了眼前多一點收入反而支持幫助欠保企業規避政策,千方百計拖欠養老保險費。另一方面,雖然《社會保險法》規定了企業有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義務,也有對不按時繳納養老保險的處罰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執行難”的問題。目前,正值我縣大力發展經濟的關鍵時期,部分企業在享受優惠政策的同時,也鑽我們發展環境寬鬆的空子,拒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拒不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部分企業法制意識淡薄,投機鑽營意識強,動則以增加企業負擔、企業生存環境差為藉口,軟拖硬磨,拒不參保,導致徵繳機構即使摸清了情況,納入徵繳計劃,依然無法收繳保金,強制執行困難,局面十分被動。

三、工作建議

(一)強化政策宣傳,擴大養老保險影響面。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各種媒體宣傳養老保險政策法規,向社會公開諮詢和監督電話,對公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及時給予解答,切實提高廣大職工對相關政策法規的認識程度,提高他們的維權意識。人社部門要加強與企事業單位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全面瞭解參保單位經營狀況,特別是對各單位負責人的宣傳工作要做實做細,增加參保單位的繳費自覺性。相關部門可以共同組織召開欠費單位負責人和勞資負責人座談會,擴大養老保險的影響面,協調保費繳納事宜。可以建立統籌地區養老保險指標定時通報制度,對繳費自覺性差和欠繳情況嚴重的單位要抓典型,定期在各種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通報批評,把各單位的繳費信息及時向社會反饋,利用社會監督來促進繳費。

(二)採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強清欠工作。摸清單位經營狀況,進一步瞭解欠費信息,全面開展企業養老保險清欠工作。堅持分類實施和重點突破原則相結合,對不同的欠費單位採取不同的措施,將工作重點

放在欠費數額多、欠費時間長的大户、難户上。對於一次性補繳確有困難的單位,可按規定讓欠費單位作出清欠計劃,按計劃分期、分批補繳欠費;欠費單位當年應繳金額必須足額繳納,爭取把往年的壞帳、死帳盤活,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欠費時間超過6個月或未按計劃補繳欠費的單位,按規定收繳或暫時停供發票,待按要求補繳欠費後再予辦理。建立多項監督制約措施,把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列入各級政府或上級主管單位的考核內容,規範各參保單位的繳費行為。如:欠費單位不得參加各種先進評選,惡意欠保的不得享受政府給予的優惠政策等。採取多種措施、多管齊下,做到有針對性的清理欠費,使清欠工作有大的突破,切實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保障能力。

(三)明確工作職責,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地税部門要嚴格按《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的規定依法徵繳,與勞動監察部門密切配合,嚴格執法程序,加大執法力度。對有實際繳納能力而屢催不交、繳納意識淡薄的單位堅決進行行政處罰;對欠費情節嚴重、惡意拖欠者,要排除各種阻力、納入法律程序,落實兑現滯納金制度,給欠費企業以應有的壓力。人力社保部門和税收徵管部門要大力開展執法檢查,對有繳費能力的企業要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徵繳。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有關法規規定履行義務、行使職能,努力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同時,也應採取柔性手段,做好服務工作,適時收回欠費。對暫無繳費能力的企業,不宜適用強硬手段,以免造成“殺雞取卵”的悲劇。面對這類企業,要在對企業情況進行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制定可行的補繳費計劃,並要為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儘可能的幫助,從各方面幫扶企業,使之儘快走出困境,恢復繳費能力。

(四)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社保部門要倡導為社會保險事業作出貢獻的敬業精神,深入實際瞭解所管轄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掌握其經濟運行的規律性,變被動為主動,使保費的徵繳做到有的放矢。促進企業繳費的實現,關鍵在於企業經營者。政府有關部門有必要採取切實有效的行政措施,把督促企業繳納養老保險費作為考核部門及相關領導政績的重要內容。將保費繳納作為評比先進單位、優秀企業家和先進工作者,特別是優惠政策兑現與否的必備條件。落實養老保險費擴面徵繳目標責任制等有效措施,使養老保險費徵繳工作形成良好的激勵和制約機制,確保養老保險費按時足額收繳。同時,從健全社會保障制度,保基本、廣覆蓋角度考慮,核銷破產欠繳企業的養老保險費,並簡化相應辦理程序給予及時辦理落實。

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3

今年,省政府出台了《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試點工作將於今年在省內全面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為主,具有保障水平適度、交費方式靈活、適合農民實際的特點。為促進該項工作的開展,筆者根據xx實際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推行進行了調研。

一、基本情況

  xx地處漢江上游,川陝渝交界的大巴山北麓,南與重慶市毗鄰,北接漢陰漢濱、東連嵐皋、西與漢中鎮巴接壤。總面積2204平方公里,全縣轄25個鄉鎮,212個村(居)委會,1367個村小組,總人口339281人,全縣農業人口288290人,佔總人口數的84%,農村18週歲至60週歲之間的人數(不含在校生)154196人,佔總人口數的45%,60歲以上(含60歲)38000人,佔總人口數的11%。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167元。全縣已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人數3750人,佔農村適齡人口的2%。

二、農村居民繳費及財政補貼資金測算情況

1、18歲至60歲之間的農村居民,以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為繳費基數,費率按10%、15%、20%、25%、30%分別為216.7元、325.1元、433.4元、541.8元、650.1元,根據我縣農民人均純收入和農民生活消費水平,18至45歲年齡段費率按8%、46至59歲年齡段費率按10%比較合適。

2、新型農保財政補貼:我縣農村60歲以上居民人口為38000人,按每人每月給予50元養老補貼,全年共需資金2280萬元;參保人員繳費補貼標準,按我縣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167元為繳費基數,年繳費額為216.7元,財政給予2%的繳費補貼,每人每年補43.34元,共需補貼668.28萬元,如財政給予2.5%、3%、3.5%、4%的繳費補貼,每人每年補貼分別為54.17元、65.01元、75.85元、86.68元,所需補貼分別為835.35萬元、1002.42萬元、1169.49萬元、1336.57萬元。

以上兩項按照最低標準測算,縣財政全年共需補貼2948.28萬元。

三、存在的問題

通過測算存在以下問題:

1、縣財政對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實施養老保險繳費補貼,以2%的標準按20%的參保率計算,全年需資金133.65萬元,按照我縣財政收入情況,縣財政無力全額承擔。

2、我縣60歲以上的(含60歲)農村居民38000人,如按照政策規定本人不繳納養老保險費,由財政每月補貼50元,需資金2280萬元/年,佔我縣20xx年財政收入的27%,縣財政更無力承擔。

3、目前我縣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尚未移交,機構、編制、經費等諸多方面制約此項工作的開展。

四、建議

1、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陝政辦發[20xx]4號)文件要求,採取重點突破、以點帶面、逐步推進的方法,主要抓好村組幹部、外出務工經商農民、失地農民、農村專業大户、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户(雙女户)等重點人羣率先參保,逐步向有經濟條件且有參保願望的農民擴展,不斷擴大農保覆蓋範圍。

2、落實農保人員編制,明確管理和經辦機構性質,統一農保機構名稱,落實工作經費。建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內設“農村社會保險股”,設置行政編制2-3名;設置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全額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中心”,編制5-10名。

3、把宣傳發動作為推進新型農保試點工作的重要抓手,採取的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宣傳方式,使新型農保工作得到較快發展。一是通過“點對面”的宣傳方式,充分利用縣有線電視開辦專題欄目,採取立體式的宣傳;二是採取“面對面”的宣傳方式,組織流動宣傳車進行新型農保政策宣傳和諮詢服務活動;三是實施“點對點”的宣傳方式,聘請有宣講能力的參保者或到期領取户作為新型農保政策義務宣講員。通過多角度全方位的宣傳,實現新舊體制的順利過渡,為加快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奠定良好的羣眾基礎。

4、建立健全基金監管機制,確保基金安全。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農保基金管理辦法,農保機構要建立基金內審稽核制度;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部門要將農保基金納入日常監管業務範圍,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對基金的徵繳、支付、管理等進行定期檢查。同時還要加強財政、監察、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

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4

前言:在人口老齡化日益加劇的今天,養老問題成為我們日益關注的問題之一,老年人口的急劇增加使維權護老成為新世紀的一個社會性問題。二在老年人羣中,農村老人約佔80%,在農村,留守老人的晚年生活出現了幾多不便,農村老人老有所養的問題比城鎮老人更為嚴重。在當今金融危機的背景先,積極推動養老保險尤其是農村養老保險對於改善中老人生活水平及移動內需等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而當前推行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是繼農村低保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之後的第三大農村社保制度,將使農民也能夠和城鎮居民一樣享受基本同等的社會保障權益。此次調查,我們通過對農村相關養老保險情況的調查分析,展現了當前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情況、實施成果以及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調查背景與目的

作為新時代的大學生,我們應該關注社會,瞭解社會,投身社會。老師要求我們在這個暑假期間做一些社會實踐調查報告,於是我對我們村子老年人的養老保險問題進行調查。探究現階段十點的新型養老保險政策實施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二、調查對象

我在我的村子周圍展開調查,我對部分老年人進行尋訪調查,瞭解他們對新型養老保險政策實施的認識以及自己的看法。

三、調查內容及方式

每天我都和鄉政府的叔叔阿姨在去走訪周邊的老人,鄉機關人要有兩方面的不同,過去的勞農保較以前員告訴了我一些關於農村養老保險問題的基本知識,他們告訴我自從我國政府出台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後,全國已有25個省、305個縣開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試點。

新農保較以前主要有兩方面的不同:首先,籌資的結構不同。過去的勞農保主要都是農民自己繳費,實際上是一種自我存儲的方式。新農保一個最大的區別就是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結合是三個籌資渠道。特別是中央財政對地方進行補助。第二,勞農保主要是建立農民的賬户,新農保在支付機構上的設計是兩部分: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一部分是個人賬户的養老金。而基礎養老金是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的。

此外,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機率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繳費補貼全部計入個人賬户。個人賬户存儲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養老金的待遇條件是隻要年滿十六歲的人就可以參加投保,一直投保到五十九歲為止,在此期間參保人員每年只需選擇xx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這五個檔次中的一種繳費即可,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當年齡達到六十週歲時即可開始領取保險資金。

在外面走訪的兩個多星期中,訪問了不少的村子。尋訪的人有老人也有中年人,參與養老保險的人中以40~50年齡段最多。調查發現有三分之一的人對養老保險知道比較清楚,而三分之二的人對其不太瞭解。農村養老保險的參與度與普及度有待提高。根據調查的結果得知目前不買養老保險的原因中,村民目前的經濟能力無法負擔這一項佔很大的比例,而又少數的人是因為不太瞭解農保的政策和制度不敢貿然參與,還有些人認為以後每月拿到的養老金比較少從而不遠參加投保。而已經買了養老保險的人中,不少人是為了減少子女的負擔才參與投保的,也有不少人是為了保證自己的老年生活,參保的人中大部分人都覺得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所要交納的保險金額比較合理,他們覺得政府實行的關於農村的養老保險的一系列措施對於農民的切身利益比較有利,也有人有其它的原因。

雖然現在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還存在着制度不完善、基金保值增值困難等問題,但也有人認為養老保險在農村有廣闊的發展空間人們對於養老保險的預期很高。

通過我和叔叔阿姨一起走訪的各個家庭得到了不少的收穫,其中有位爺爺很高興的對我們説:現在我們中國變的越來越好了,現在呀!我們不只不用交農業税,而且還給我們補貼,還給我們這些有年紀的老人發放養老金,以前都是沒有的,可能補貼的資金不算很多。但至少可以減輕點家裏的負擔。他還説了很多話,大多都是關於國家政策怎麼怎麼好的話。

儘管養老保險制度有很多的好處,但卻也存在某些不足之處。我

國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主要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缺乏應有的社會性和福利性、制度的不穩定。有些人認為基金的保值增值困難,並且覆蓋面積小,而且,從整體來看,大部分農村居民仍然延續了家庭養老的現狀,只有少數農村居民能夠享受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優撫安置和商業保險等某一種或多種養老保險待遇。所以説農村養老保險的現狀並不理想,農村養老保險現狀急需改善。

雖然只是一個簡短的實習,但我卻更那些叔叔阿姨學到了不少。以前我只知道有農村養老保險這一項惠民的政策,從爸爸的口中偶爾聽到有關養老保險的信息,但都是些表面上的東西,沒有像這次一樣那樣深入的去了解有關養老保險知識,走訪了不少的地方,我除了更詳細的瞭解有關養老保險的信息,還了解了其他方面的事,因為走訪了不少的地方,所以認識很多的人也瞭解了更多的事,他們還教會了我如何為人處事,他們對客人的熱情感染了我,總的來説這次的實踐收益匪淺。

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5

XXX部門: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統籌城鄉發展、保障羣眾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的惠民工程。我市在新農保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基礎上,於20xx年7月開始實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截止20xx年10月,全市居民應保人數為136萬人(其中新農保應保人數為132.6萬人,城居保應保人數為3.4萬人),已參保129.3萬人(其中新農保127.3萬人,城居保2萬人),參保率達95%,為32萬60週歲以上參保對象發放養老金,發放率達100%。經過努力我市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已從養兒防老時代進入到制度養老時代。但跟一些發達地區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為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提高城鄉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市政協組成課題組深入有關縣(市、區)和市直部門進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組織,形成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把它作為為民辦實事項目來抓,列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直23個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市、區)政府也相應成立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並結合實際制定了實施辦法和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導,部門協作,上下聯動的工作態勢。

(二)主動作為,增強保障。

各縣(市、區)主動作為,基本實現了機構、人員、經費、設施四個到位。各縣(市、區)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全省各級農保經辦機構編制問題的補充通知》(閩委編辦[20xx]16號)精神,普遍增加縣、鄉農保經辦機構的人員編制。長汀、武平、漳平、永定等縣市特事特辦,縮短招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全市縣級新農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新增編制45人,新增鄉鎮新農保經辦人員133人。同時,確保農保經辦工作經費和必要條件,為新農保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了人、財、物保障。

(三)加強培訓,優化服務。

為了提高新增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市農保中心及時組織業務統計和信息系統軟件應用、檔案管理培訓。各縣(市、區)經辦機構一方面選派業務骨幹參加省、市舉辦的業務培訓,另一方面對縣、鄉、村三級經辦人員進行政策和業務培訓,培訓了一批懂政策會辦事的工作人員,真正做到送政策上門,送服務到家。

(四)注重宣傳,營造氛圍。

各縣(市、區)都能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各種媒體,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宣傳新農保政策。利用户外大型廣告牌、宣傳欄、橫幅標語進行宣傳;印製宣傳材料、宣傳年畫、發送短信息;在節假日期間開展諮詢活動,擺攤設點、編排文藝節目;通過電視滾動播放相關政策;發揮村幹部、黨員示範作用,帶頭參保,利用黨員遠程教育平台進行政策宣傳;各地舉辦基礎養老金髮放儀式,讓居民感受到實惠;召開了新聞發佈會、組織

了在線訪談、答記者問及記者追蹤等。同時,針對農民疑問多的家庭聯動機制政策專門在閩西日報、龍巖電視等媒體專欄進行宣傳和解釋答疑,有效地擴大了影響,為參保繳費奠定了基礎。

(五)建立機制,紮實推進。

1.完善政策體系框架,建立激勵機制。各縣(市、區)在執行中央、省補助政策的基礎上,普遍制定了激勵機制。武平對特困羣體,在新農保政策規定為其代繳不低於50%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基礎上,再補貼50%,實現政府全額補貼。上杭、長汀對特困羣體再補貼10%,減輕特困羣體繳費壓力。上杭、永定對農村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和計生對象中的手術併發症人員,縣政府為其代繳100元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

2.做好合作金融機構的選擇,建立服務機制。根據省政府及省人社廳有關政策規定,我市制定出台了《關於選擇新農保合作金融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及《補充通知》(巖新農[20xx]3、5號),各縣(市、區)認真貫徹,達到了公平競爭,便民服務的良好效果。據統計,全市1813個村(居),安裝便利服務機具1731台,開通使用率達90%以上。

3.提高居民保險待遇。為提高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障水平,今年5月市政府辦印發了《關於調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指導意見》(龍政辦〔20xx〕118號),除廈門外,我市在全省設區市率先全面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保險待遇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並建立長繳多得激勵機制和喪葬金補助制度。各縣(市、區)認真貫徹,除武平、連城正在擬定提高保障標準外,其他縣(市、區)都已提高到70元,並建立了相應

的長繳多得、多繳多得和喪葬金補助制度。

(六)強化責任,注重督查。

各縣(市、區)黨委政府把城鄉居民保險工作列入年度對鄉鎮、街道(辦事處)績效管理考核的內容,與各鄉(鎮)簽訂責任狀。上杭、新羅、長汀、永定還建立了成員單位與鄉鎮聯繫掛鈎制度,協助鄉鎮做好工作。此外,各縣還制定了不同獎懲措施對這項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查。連城把新農保繳費參保率與年終財政分成掛鈎;武平、永定對宣傳效果差、措施不得力、工作進展慢參保率不達標的鄉(鎮)、村責任人予以全縣通報批評,並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永定、漳平對排位後幾位的鄉鎮,縣(市)領導進行約談,限期整改;長汀將各鄉(鎮)每天的參保繳費進度編髮短信進行通報;新羅將各鄉鎮的進度製作成紅、黃、綠色圖標每週進行通報。

二、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人數多、人員分佈廣,工作極具長期性、複雜性。我市在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基礎養老金待遇偏低。

社會保險的保障水平是以滿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為標準,除了福利國家其社會保障水平相對比較高外,大多數國家是以社會平均生活水平為依據決定的。20xx年,我市農民人均純收入為8234元,參保對象年人均領取養老金840元(每月70元),僅佔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0.2%。

(二)宣傳不夠到位,參保和續保工作有待加強。

許多居民對政策只是一知半解,有的還產生了一些誤解誤讀的情況。比如,實行家庭聯動機制被許多子女認為自己交的錢是為了讓父母領到養老金;年輕時不繳費,等到60歲時直接領取養老金;繳費標準每年只能繳100元等等。同時,對繳費不足15年的補繳政策以及養老金領取的當年仍需繳費的政策也一知半解,直接影響覆蓋面和續保率,目前城鄉居民還有5%未參保,特別是41%的城鎮居民未落實,20xx年已參保的居民中,有28%出現斷保。

(三)服務工作相對滯後。

隨着養老保險的服務對象從城鎮向基層和農村延伸,數量眾多、分佈廣泛、流動頻繁,且民眾對社會公共服務的需求日趨多層次、人性化,要求相關制度銜接順暢、相關服務方便快捷等,而我市的管理平台建設與形勢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跨區域、流動人口的養老保障亟待銜接,基層服務網點還需加快建設,工作人員還需進一步充實,目前一個工作人員要承擔3萬人的保險任務。

(四)集體補助難度較大。

國發[20xx]32號、閩政[20xx]26號明確規定,基金籌集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要求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從我市情況看,農村集體經濟十分薄弱,村財投入拮据,空殼村數量多,比例大,20xx年除上杭縣集體補助到位205.2萬外,其他縣(市、區)的集體補助難以落實。

三、進一步做好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建議

(一)加強基層機構建設。

新政策能否落實好,關鍵在於基層對政策的落實情況,為此,必須加強基層落實能力建設。一是統籌縣、鄉、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類資源,明確責任目標,按工作量儘量配齊縣、鄉(鎮)、村(社區)的經辦人員,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對基層工作人員多進行培訓,提高基層經辦人員的工作能力;

三是增加基層機構經費投入,建議對基本保障經費作制度性安排落實,確保工作正常運行所需。

四是解決社區、行政村協理員報酬低(每人每月僅100元補貼)等問題,以保證業務有人經辦、有錢經辦、有條件經辦。

(二)加強宣傳引導。

一是要提高宣傳的針對性,特別要針對城鄉居民情況複雜,入户宣傳調查難的特點,在宣傳方式、宣傳內容、宣傳時機、宣傳對象上應有所側重,宣傳材料要簡明扼要、便於理解,宣傳方式要喜聞樂見、通俗易懂,重點要宣傳參加城鄉居民保的優惠政策,把政府補貼、補助的賬算清楚,讓羣眾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

二是要加大宣傳經費投入,保證宣傳工作正常開展,對經濟較困難的鄉鎮,各縣(市、區)要給予專項宣傳經費保障。

(三)建立聯動機制。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涉及部門多,聯繫面廣,建立一個長效的聯動機制非常重要。建議由人社部門牽頭,相關的各部門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做好職能範圍的工作,加強各部門間的溝通、銜接、聯繫,定期召開各部門負責人交換意見會,及時研究

處理有關的問題和具體工作,使養老保險工作能高效率、高質量推進。

(四)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

一是加快推進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移民搬遷後期扶持、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五保供養、社會優撫、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在制度銜接方面,應確保銜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銜接的公平性,銜接中應避免出現轉換保障不公平現象,儘可能地遵重參保人的意願、滿足參保人的要求。

二是加快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系統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信息系統的有效整合,即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納入社會保障整體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通過網絡系統化管理,使經辦更方便快捷、準確率更高,從而有效避免重複參保、重複開户、重複領取待遇等問題和養老保險基金的流失,確保相關統計數據準確無誤。

(五)嚴格堅持自願參保繳費原則,避免出現強制參保繳費現象。

城鄉居民參保的根本原則是自願參保,但在下達任務時,往往習慣於提出一些指標要求,在執行中為了完成指標有可能造成強制參保、繳費現象發生,這不僅違背了施行新政策的初衷,還會給政策的推進實施帶來負面影響。不應過於看重參保率,一些地方的參保率低可能存在多方面原因,比如外出務工人員多且聯繫不上、中青年人員相對較多(該類人員參保積極性相對低)

等。參保率只是一個參考指標,重要的是看羣眾對新政策的理解程度如何,羣眾對政策的實施是否積極擁護,有沒有意見,參保人員有沒有後悔,有沒有得到實惠。

(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和鞏固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使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我市現行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除上杭外仍處於二元狀態,不利於制度的覆蓋、保險關係轉移、基金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與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不相適應。建議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加快解決好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統一繳費標準、統一繳費檔次、補助標準、統一發放標準的有關問題,努力提高城鄉一體化水平。

二是堅持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作為保民生、促發展的基礎性工程來抓。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對參保人員尤其是特殊羣體的補貼標準,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每年按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幅度或財政收入增長幅度提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讓保障對象更好地享受改革發展成果。市裏對各縣(市、區)的工作情況和財政補貼情況進行年度考評,並將考評情況向社會公佈,接受城鄉居民監督。

三是為滿足部分具有較高繳費能力羣眾的需求,建議在原有繳費檔次的基礎上增加更高繳費檔次(如每年可繳20xx元或1500元),以適應不同人羣的需要,在整體上提高保障水平。

(七)切實加強基金管理,確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人社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鄉居民社保基金的監督職責,加強制

度建設,制定完善城鄉居民社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範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公佈城鄉居民社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要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佔挪用,確保基金安全完整。

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6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統籌城鄉發展、保障羣眾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的惠民工程。縣人社局高度重視,制定下發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實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民生、重心下移的方針,紮實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有力保證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穩步實施,使廣大羣眾真正得到了實惠。

一、我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本情況

xxxx年7月,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國家級試點工作正式啟動。近三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精心指導下,經過各級經辦人員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各項目標任務。xxxx3年,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應參保129054人,已參保128810人,參保率達99.8﹪。參保繳費人數98489人,保費收繳1244餘萬元,待遇享受人數30321人,全年累計發放養老金2305.07萬元,做到養老金按月足額發放,發放率達100﹪,基金結存4815萬元,全面完成了市、縣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實現了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的目標。

二、我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採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領導重視,職責明確。自從我縣試點工作啟動後,成立了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各個鄉鎮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機構,形成上下對應、協調一致的領導機構,為城鄉養老保險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同時,強化工作職責,明確工作細化分工,各個崗位嚴格按照崗位分工,環環相扣,確保工作有序運行。

二是宣傳發動和業務培訓到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印發宣傳資料(每户一張)、掛橫幅和張貼標語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解釋城鄉養老保險政策,鄉幹部、村幹部、城鄉居保工作人員進村逐户解説政策,增強羣眾對政策的瞭解和認知,有效增強羣眾參保繳費意識。同時,不定期舉辦業務培訓,對本縣所有經辦工作人員和鄉村幹部進行集中培訓,對業務模糊的地方由縣農保所工作人員提供業務諮詢和政策解答,有效提高了業務水平。

三是創新觀念,大力鼓勵外出務工人員參保繳費。在外出務工人員繳納保險費不方便的情況下,將村幹部的銀行卡號通過手機信息發給外出務工者,督促其將養老保險費匯入其卡賬號,代其繳納保險費,待外出人員回家時,再將收費憑證交給其本人。

四是確保導入系統的參保人員的保費與實際一致。根據各個行政村到郵局的繳費收據,計算出每個行政村的繳費金額,在把參保信息導入系統時候,注意信息上的總額是否與本行政村的繳費金額一致,做到不漏一人的信息,也決不多一人的信息。

五是責任落實到位,信息數據採集及校驗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質量要求高,該所明確專人負責,着力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嚴把數據質量關,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同時嚴格落實考核制度,把信息數據採集工作與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掛鈎,嚴格獎懲。

三、當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工作人員不足,辦事效率不高。隨着擴面工作的開展,新增參保的城鄉居民會越來越多,面對參保登記、基金徵收、待遇計算、檔案管理、養老金資格認證等業務的辦理,如此龐大的工作量,僅靠目前城鄉居保工作人員及村級代辦員去完成,已遠遠不能適應業務發展的需求,這必將成為嚴重影響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因素。

(二)辦公設施不齊全,基層網絡不健全,成為擴面的不利因素。目前,對參保人員信息錄入所需的自動化辦公電腦及各類表、單、帳、卡、冊等的存放和以後參保人員的管理缺乏詳細的考慮,顯得相對滯後。加之系統設計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有的系統功能設置與實際操作應用不配套,有些功能設計本身存在缺陷,這一切已成為迅速擴大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覆蓋面的不利因素。

(三)是政策不完善,操作性不強。一是規定統一基礎養老金缺乏激勵機制,不符合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不利於調動城鄉居民的參保積極性,不利於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二是是特困户、低保户、殘疾人等特殊羣體參保繳費有困難;三是在外打工的城鄉居民買了保險的現還不能轉回;由此應考慮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銜接問題。

(四)對城鄉養老保險工作思想認識不到位。鄉鎮部門覺得平時工作千頭萬緒,沒有能及時統籌協調城鄉保險工作,部分鄉鎮沒有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當作重點工作來抓。

(五)與其它社會保障政策的銜接有待完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如何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有效銜接,是一個迫在眉睫需解決的問題,比如某人蔘加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因户籍、職業發生變動,又參加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則需要兩個制度能很好進行銜接,但是按目前制度規定,其原參保繳費個人賬户只能暫時封存,其原繳費還不能轉移到新參保繳費的個人賬户上,如此該類人員心有疑慮。另一方面,隨着我國社會保障立體化、多樣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還面臨着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比如説與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社會優撫、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如何實現與這些政策制度的有效銜接,是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運行中必須妥善解決的問題,配套政策需迅速跟進。

四、對策與建議

(一)加強隊伍建設,提高辦事效率。隨着擴面工作的全面開展,參保人數越來越多,推進新型農村社會保險工作任務艱鉅,責任重大。應加大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按照“工作場地、制度、人員、機構、經費”六個到位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業務工作重心要下移,將社會保險工作平台延伸到鄉鎮,健全縣、鄉(鎮)、社區城鄉居民社保服務網絡。要進一步調整充實農保經辦工作人員,鄉鎮應在勞動保障中心確定專職人員,保持人員相對穩定。

(二)應加大經費投入,擴大辦公場所,配備電腦、檔案櫃等必須的辦公設備。完善城鄉居民社保信息管理系統,增強其實用性和操作性,使其降低業務運行成本和風險,實現縣鄉聯網,業務網上運作,提高工作效率,從而實現城鄉居民社保業務管理的規範化、網絡化、系統化。切實加強對城鄉居民社保隊伍的業務培訓,特別是要加強政策知識、微機操作應用、財務和基金管理等知識的培訓,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社保工作隊伍的整體素質,建立起一支業務精、素質高,能適應城鄉居民社保工作需要的專業隊伍,為推進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三)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一是加快推進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移民搬遷後期扶持、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社會優撫、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在制度銜接方面,應確保銜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銜接的公平性,銜接中應避免出現轉換保障不公平現象,儘可能地遵重參保人的意願、滿足參保人的要求。二是加快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系統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信息系統的有效整合,即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納入社會保障整體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通過網絡系統化管理,使經辦更方便快捷、準確率更高,從而有效避免重複參保、重複開户、重複領取待遇等問題和養老保險基金的流失,確保相關統計數據準確無誤。

(四)加強基層機構建設。新政策能否落實好,關鍵在於基層對政策的落實情況,為此,必須加強基層落實能力建設。一是統籌縣、鄉、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類資源,明確責任目標,按工作量儘量配齊縣、鄉(鎮)、村(社區)的經辦人員,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對基層工作人員多進行培訓,提高基層經辦人員的工作能力;三是增加基層機構經費投入,建議對基本保障經費作制度性安排落實,確保工作正常運行所需。四是解決社區、行政村協理員報酬低等問題,以保證業務有人經辦、有錢經辦、有條件經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