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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論文集合15篇

欄目: 保險 / 發佈於: / 人氣:5.6K

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論文吧,論文是對某些學術問題進行研究的手段。為了讓您在寫論文時更加簡單方便,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財產保險論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財產保險論文集合15篇

財產保險論文1

摘要]目前營口市中小企業財產保險參保率較低,企業管理者風險保障意識薄弱,中小企業經營中面臨更多的不確定性風險。中小企業在參保財產保險中存在參保率低、擴散潛力大、存在多選現象、行業普遍不參保等問題,其原因主要包括中小企業繳費負擔較重、財產保險繳費方式不合理、企業參加財產保險的監管、激勵機制不健全等,並針對以上問題提出相關對策建議。

一、營口市中小企業財產保險參保現狀

(一)被調查企業和職工基本情況

由於營口市擁有營口港作為依託,又是第四批被國家納入經濟自由貿易實驗區的城市,享受國家相關優惠政策,很多中小企業發展迅速,其中大部分為創新型商業中小企業。這類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相比有着很多優勢,比如在研發新產品、開發新技術、創新工藝、適應市場變革等方面優勢突出,而且其創新型產品能夠在短時間內投放市場,並獲得相應的利潤。然而與外資企業和大型企業相比,中小型企業經濟實力相對薄弱,管理體制不夠完善,經營風險較大,生存週期較短。這些中小企業的創辦人往往都是從大型企業分離出來的科技型人才,僱傭的職工往往是初級就業者,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很容易產生管理矛盾,這將導致企業人員不穩定、流動率過大等問題,從而為企業可持續發展帶來隱患。

(二)對財產保險政策瞭解情況

財產保險是20世紀80年代初才恢復國內業務經營的,隨着我國經濟快速發展逐漸被人們所熟知,而所謂的企業財產保險是指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點的財產和物資作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保險標的的存放地點相對固定且處於相對靜止狀態。目前我國中小企業配置財產保險產品作為風險保障手段尚處於摸索階段,與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相比滯後很多。相關部門缺少對中小企業進行風險防範的宣傳和指導。導致大眾認知程度不高,使得財產保險投保意識沒有被及時普及。

(三)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情況

截至20xx年初,營口市擁有59748家企業,29家保險公司,其中財產保險公司15家,人壽保險公司14家。商業保險參保率達56%,然而財產保險參保率卻達到10%。雖然目前中小企業已經成為營口市的重要經濟支柱,但大多中小企業資金實力不足,缺乏購買企業財產保險的能力,而且大部分中小企業管理者都是依靠“經驗主義”管理企業,過分高估企業自保能力,低估不確定風險因素及可能造成的影響,導致企業參加財產保險的比率過低,而且中小企業內部缺少熟知風險管理技術的專業人士,以至於中小企業對財產保險重視度不高,也成為參保企業數量少的原因。

二、營口市中小企業參保財產保險存在的問題

(一)中小企業參保率不高,擴散潛力較大

中小企業在風險管理方面能力不足,通常無法通過建立保障基金來與不確定風險因素進行對抗,而此時財產保險作為一種可以規避風險的工具為企業帶來了保障。隨着營口市成為遼寧自由貿易實驗區的一員,大量外資企業進入營口市場,截至20xx年11月,營口市擁有68847家企業,總體參保率不足10%,具體分攤到中小企業會更少。儘管企業財產保險在營口市場內擁有着如此之大的需求量,但實際參保企業數量很低,這使得財產保險在國民經濟和社會安定等方面有着巨大的發展空間和擴散潛力。

(二)企業財產保險存在多選擇現象

財產保險作為商業保險公司眾多商業保險中的一種,至今還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由於營口市內的中小企業數量眾多,涉及多個行業,商業保險公司現行產品已無法滿足中小企業多元化的要求,不同的行業、不同的規模、不同的貿易環境都有着不同的潛在風險,市場上商業保險公司眾多,為了更好地規避風險,中小企業往往選擇多個商業保險公司,導致企業財產保險存在多選現象。

(三)行業普遍不參保問題突出

大部分中小企業從事批發零售業和服務業,這些中小企業往往在人員規模、資產規模和經營規模上都相對較小,而且都是以賺錢為目的,對於財產保險觀念淡薄,更有甚者連財產保險這種保險方式都不知道,更不要説其價格和功能了,並且行業內部缺乏統一管理,購買財產保險在行業內部沒有形成強制性,相關管理部門缺乏對財產保險的宣傳和指導,沒有政府政策的扶持,這些保險產品很難充當社會管理工具,企業往往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將資金投入到有政府支持的項目中,這樣使得很多行業普遍不會參加財產保險。

三、制約營口市中小企業參保的原因

(一)中小企業繳費負擔較重

1.存在經濟下行壓力大量外資企業湧入營口市場,導致當地市場經濟競爭激烈。近幾年來國家整體經濟形勢不容樂觀,雖然營口市擁有營口港和自由貿易區作為經濟支柱,但經濟下行壓力下,營口經濟也受到了很大影響。再加上部分利潤被外資企業分走,導致當地中小企業利潤變低,在這種激烈的競爭壞境下,中小企業的負擔變得更重,很多中小企業都遊走於破產的邊緣。2.繳費壓力大經濟和市場形勢不容樂觀,又受到外資企業雙重衝擊,很多中小企業毛利潤降低,從而企業整體利潤降低,而其他成本費用不變,如人工成本、企業税費等,導致中小企業可利用資金減少、負擔加重,從而沒有能力去購買企業財產保險。

(二)財產保險繳費方式不合理

1.繳費方式單一目前大多數保險公司所提供的企業財產保險無法滿足中小企業多元化的需求,導致供求關係不平衡,財產保險營銷方式過於死板,缺乏針對性和靈活性,而且很多企業管理者原本就對企業財產保險存在偏見,而保險公司又對中小企業參保條件要求嚴格,導致企業財產保險售成率一直很低,再加上得不到銷售人員的重視,最終使得企業財產保險在商業保險公司不能變成主營業務,周而復始形成惡性循環,最後使得企業財產保險種類和繳費方式單一,不能滿足現如今企業多元化的需求。2.缺少法律規範企業財產保險是由商業保險公司銷售的,不是國家強制購買的保險,所以缺乏相關的法律規範。與社會保險相比,企業財產保險還沒被大眾所熟知。雖然營口市十分重視中小企業的發展,但由於政府對中小企業參加商業保險的扶持和監管不到位,導致很多中小企業管理者對企業財產保險缺乏相關的關注和認識,從而導致參保率過低。

(三)企業參加財產保險的監管、激勵機制不健全

很多中小企業管理者風險意識不強,並且存在僥倖心理,為了節省人工成本,企業內部往往不會設置相關的監管部門,並且缺乏專業人士管控調節,再加上外部監督力度不夠,很多中小企業為了實現當期利潤最大化,儘可能地壓縮成本,他們往往選擇不足額的投保方式,從而增加了企業人為的風險,難以轉嫁出去。中小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普遍存在賬套不健全、管理不規範、經營模式不完整、風險意識薄弱、理賠成本高等問題。再加上缺少外部機構的鼓勵和宣傳,導致很多商業保險公司不願意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同樣對於中小企業而言,原本就對企業財產保險的作用和種類功能缺乏認識,再加上缺少鼓勵政策,導致企業在盈利不佳時就會減少相關成本支出,這就很容易壓縮保險成本。

四、提升營口市中小企業參保率的對策建議

(一)實施指定區域財產保險

“擴大工程”營口市可以利用財政税收工具來保護中小企業的利益,對參加財產保險的中小企業給予税收優惠,利用營口港和自由貿易區的優勢,對於有發展潛力的進出口中小企業,在投保上給予更多的減免優惠政策,通過加大減税力度,扶持當地中小企業,使其能夠迅速成長起來,這樣才能形成良好的市場環境。對於參加企業財產保險的中小企業,可以對其出口業務給予相應優惠政策;營口市政府可以利用自由貿易區這一優勢,聘請海外人才對中小企業進行技術管理等方面的指導,在學習先進技術的同時又可以節省中小企業人工費用。減輕企業費用負擔從而鼓勵中小企業進行財產參保,將不確定性風險轉嫁,從而實現從小企業到大企業的成功轉型。

(二)提高企業財產保險繳費能力

相關部門應組織中小企業管理人員進行培訓,讓其瞭解財產保險可以在企業遇到不可預測的風險時提供一份保障,企業可以通過較低的資本投入,將企業遇到保險範圍內的風險進行轉嫁,從而提升企業繳納財產保險的積極性。商業保險公司也可以通過加大財產保險的靈活性,針對不同中小企業需求制定專屬的財產保險產品,並通過政府相關政策扶持,給予參保企業不同程度的優惠與擴展服務,降低投保成本,使參保的中小企業在得到實惠的同時也提高其財產保險的繳費能力。

(三)強化保險服務

近年來我國通過試點方式對財產保險進行了推動,營口市可以借鑑其他試點城市的經驗,給予商業保險公司和中小企業一些政策扶持,通過出台鼓勵供求雙方參保非強制購買性政策來推動企業財產保險的發展。既可以針對一些特定的行業、參保對象、保險種類等給予相應的優惠政策,也可以鼓勵商業保險公司對財產保險進行宣傳和促銷並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還可以對購買指定保險的中小企業進行一定的保險補貼。利用相關政策來鼓勵保險市場的發展,不僅降低了供求雙方的交易成本,激發了市場間的良性競爭,而且使商業保險公司降低了業務展開成本,提升了利潤空間,從而可以更有動力提高宣傳力度,使得中小企業管理者真正意識到財產保險是一種可以規避風險的理想選擇,從而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四)規範參保行為

中小企業應設置內部審查機構,對企業內部管理進行規範,健全財務和資產賬務體系,規範企業參保行為。而商業保險公司可以通過拓展中小企業財產保險業務,從而研究這些中小企業存在的經營風險,收集各行業的相關數據,建立中小企業風險數據,對於有不法經營行為的中小企業建立“黑名單”,從而規範參保行為。隨着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中小企業已經成為重要的經濟載體,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將面臨優勝劣汰的市場選擇,如何提升中小企業的生存能力並將潛在未知風險進行轉嫁,對於中小企業管理者來説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中小企業管理者應不斷學習吸取經驗,開闊眼界,認識到企業財產保險的重要性。商業保險公司也應充分了解市場需求,為中小企業量身定製適合的保險產品,從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雙贏。營口市應利用好營口港和自由貿易實驗區的優勢,為參保企業和商業保險公司提供便利條件,促進中小企業可持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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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宋星蕾.對當前企業財產保險發展的一點看法[J].經營管理者,20xx(1):21.

作者:張賀哲 單位:遼寧對外經貿學院

財產保險論文2

摘要:隨着保險行業的迅速發展和市場競爭激烈程度的加劇,保險公司的經營形勢也日益嚴峻。財務管理作為保險公司的重要工作,其管控工作的成敗與企業的生死存亡息息相關。因此,財產保險公司對風險管控要求也越來越高。本文將從財產保險公司財務風險的現狀出發,對保險公司財務風險的控制策略進行初步研究,提出加強保險公司風險控制的具體措施,希望對保險公司有一定幫助。

關鍵詞:財產保險;保險公司;財務風險;風險控制

引言

近幾年,保險行業發展的勢頭較為迅猛,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使得保險公司面臨着新的考驗和挑戰,同時對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也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保險業是一種性質較為特殊的行業,其經營風險的特點決定了風險管控的重要性。財務風險控制作為公司防範風險、經營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對公司制定戰略計劃、執行決策等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是保險公司得以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條件。因此,加強財務風險控制、合理規避風險,應成為保險公司財務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財產保險公司財務風險現狀

所謂風險,是指能夠對公司的運營目標產生一定消極或負面影響的因素,其財務風險一般是指通過負債途徑的融資而導致資產變化的風險。通常來講,保險公司的資產包括資本金、保證金等合法資產。財務風險是無法完全規避的客觀風險,但通過分析財務風險管理特徵及其表現形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有效防範的作用。

(一)財務風險管理特徵

第一,資金來源較為廣泛。保險公司的資金來源包括資本金、保證金、保費收入等,隨着國內經濟水平的不斷提升和保險業的迅猛發展,人們對財產保險有了更多的認識和了解,對家財險、個人責任險、航班延誤險以及隨着電子商務而發展起來的退運費險等等保險產品的認可和接受程度提高,因此投保主體也由之前大部門為企業投保擴展到個人投保,財產保險公司的資金來源亦愈來愈呈現出多樣性的特點。第二,集中管理金融資產。目前,大多數財產保險公司都對資金收付、保費收入等實行集中管理,各分支機構的保費收入實時劃到總部,由總部對金融及實物資產進行統一管理、投資,同時收入與支出為兩條線分開管理。據筆者瞭解,投資性資產在保險公司的總資產中佔據重要地位,因而保險公司的資產管理顯得尤為重要。第三,負債及支付金額不確定。保險公司屬於負債經營的公司,其保費資金在一定程度上被視為短期負債資金;同時保險合同為射幸合同,即保險公司未來是否需要支付賠款以及賠款金額的多少有賴於偶然保險事故的發生。因此,負債及支付賠款金額的不確定性,給財產保險公司進一步增加了財務風險。

(二)財務風險表現形式

有數據顯示,保險公司的負債在總資產中佔有約百分之八十的比重,其負債和營運成本直接作用於公司的資金風險狀況,財務風險的表現形式具體如下:其一,償付能力不足。風險發生時間的不確定性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提出了較高的要求,而償付能力的高低與保險公司能否發揮其社會穩定器作用密切相關。通常來講,償付能力包括髮生事故時以及其它特殊情況下進行賠償的能力。影響償付能力的因素主要有資本金、各項負債、保險費率等;此外,如何將保險資金進行運用也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產生影響。隨着國內經濟水平的發展以及人們對保險需求的增加,越來越多的投資者意欲在保險市場中分得一杯羹。若保險公司,尤其是新成立的公司“急功近利”追求高增長速度,追求高市場份額,則可能忽視經營風險,未能對風險進行有效管控,未能形成資本增長的有效機制,這都會給保險公司帶來極大的財務風險。其二,負債管理失衡風險。保險行業作為經營風險的行業,其主要收入來源是保費收入,因此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構成了保險公司的主要負債。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的絕大部分保險業務均為一年期,因此負債期較短,對保險公司的資產支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來看,保險公司的資產流動性隨國際金融環境的變化而變化,甚至導致其經營的穩定性大幅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負債管理失衡的風險。其三,不重視財務管理系統。保險行業的發展極大地促進了保險企業的活力迸發,各大保險企業不惜一切代價拓展渠道、客户和業務,大部分企業改變了傳統的店面直銷、代理銷售等模式,向新型的電話銷售、網絡銷售模式轉變,銷售系統日益強大。由於保險公司過於重視前端的業務銷售,重視銷售系統的更新和發展,而忽視了財務管理系統的重要性,使得財務對風險控制的功能不斷弱化。其四,信息的不準確性加劇管理風險。財產保險公司信息的不準確性具體指信息失真,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有些保險公司為了增加業務量進行違規承保;二是放寬承保條件進行虛假投保;三是為吸引投保人而打折銷售保險;四是違規理賠、肆意擴大保險範圍;五是辦理虛假保險業務。

二、保險公司財務風險控制策略

(一)建立健全財務風險預警機制

對於經營風險的保險公司來説,早一步發現並控制風險,就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風險損失。因此,建立健全財務風險預警機制具有重要意義。首先,要確定具體的賠償能力指標、資產營運指標等,規範資產負債率、資金流動性、償付能力等指標體系。其次,加強對現金資產的實時監控,確保資金的流動性,提前做好現金流量預算,以保障在風險發生時及時賠付,同時還能夠滿足保險公司的正常運營。值得注意的是,要實時計算收支差額,為現金資產的管理提供依據。第三,建立完善指標體系後,還應實時追蹤和監控保險公司的風險信號,一旦出現問題,立即分析是否存在潛在的風險和問題,並制定出相應的防範策略和可行性報告。

(二)完善內部管控機制

保險公司要建立一套相互制約的內部管控機制,既要在公司內部形成良好的管控環境,樹立良好的內部控制理念,又要建立內部控制機制,包括公司的組織結構、經營理念、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與此同時,全面的風險評估工作也是管控機制的重要環節,應採用先進的評估技術、評估手段、評估方法等來分散或規避風險,使得潛在風險發生的概率降低。對於保險公司來説,財務風險是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主要風險,公司在進行決策前要做好事前、事中、事後的控制方案,綜合運用風險評估方法、定量分析方法等及時發現問題,並在第一時間解決問題,分析出現財務風險的原因,對出現的財務風險進行詳細記錄,提高應對風險的能力。

(三)加強財務預算管理

保險公司要加強財務預算管理,成立專門的預算部門負責財務預算工作,制定財務預算政策和具體的執行計劃及方案。各級領導要加強對財務預算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完善財務預算編制並下達公司的整體財務計劃,同時要求員工嚴格按照財務計劃和預算方案進行資源分配、開展各項工作。此外,保險公司還應重視風險文化建設,在全行業、各大公司積極倡導財務風險控制理念,使得風險控制理念內化於心、外化於行,管理者要不斷完善風險管理理念,員工要積極學習、豐富風險控制手段,將風險文化作為財產保險公司企業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提高全員的風險意識,降低財務風險的發生概率。

(四)完善對分支機構的財務授權體系

上級保險公司可以適當降低集中管理的程度,建立相應的財務授權體系,通過一定的規章制度來限制分支機構的財務使用狀況。上級保險公司對分支機構的集中管理主要表現在約束籌資、投資行為等,因此完善對分支機構的財務授權體系顯得尤為迫切,要明確分支機構的財務管理職責、運營方式,對分支機構的財務管理實行動態管控,以提高上級保險公司和各分支機構的效益。

三、結語

綜上所述,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風險控制工作需要多方面、全方位的配合,它不僅涉及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還涉及保險公司的社會效益能否充分發揮。因而,要不斷完善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體制,建立財務風險預警機制,加強財務風險管控力度,有效防範風險,這樣才能充分發揮保險公司的社會效用,促進保險行業的進一步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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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玄玉慧,趙豔玲試論財產保險公司財務風險管控對策[J].同行.20xx(15).

財產保險論文3

摘要:改革開放以後,我國經濟發展水平迅速上升,經過幾十年的探索與沉澱,如今,我國各行各業都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態勢,保險業也不例外,隨着我國進入WTO,中國保險市場的活躍度也進一步增加,新的保險公司不斷出現在神州大地,歷史悠久、基礎雄厚的保險公司開始逐漸擴大經營規模,這在一方面促進了我國保險業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導致保險市場的競爭更加激烈,經營風險越來越大,如何規避風險,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經營效率已經成為企業管理者普遍關心的問題之一。文章就針對如何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經營效率進行了分析和探究。

關鍵詞: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經營效率

當前,我國的保險市場主體不斷增多,對外開放程度也顯著提升,隨之而來的是大量外資保險公司湧入我國保險市場,中國保險市場已經形成民營、國有、境外資本以及中外合資相互競爭的局面,從市場佔有率來看,一些大型的財產保險公司,如太平洋財險、平安財險等依舊佔據了大部分的市場份額,其他中小型財產保險公司儘管在數量上不斷上升,但其市場佔有率相對較低,面臨的市場競爭也更加激烈,我國財產保險市場整體呈現出壟斷競爭與寡頭競爭並存的發展態勢。

1我國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現狀分析

1.1財產保險市場體系逐步完善

改革開放初期,雖然我國的財產保險公司發展迅速,公司數量和公司規模都有所提升,但基本上都是屬於中國的人保的下屬產業,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一些獨立經營的財產保險公司才逐步成立,直到20xx年,我國的財產保險公司數量已經上升到62家,其中既有中資財險公司,也有外資財險公司,外資財險公司的數量相對較少,其佔據中國財險市場保險費用總收入的1.22%左右。

1.2政府對保險業的重視度進一步提升

最近幾年,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令人矚目,保險業佔據我國GDP的比重也進一步上升,已經成為我國金融業的支柱之一,政府看到了保險業在我國社會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對保險業的重視度也顯著提升,所以,在各方面出台了有利於我國保險業發展的方針和政策,為我國保險業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政治基礎,同時也指明瞭我國保險業可持續發展的方向。

1.3財險業的保險費收入逐漸增多

在保險業發展初期,我國大多數人民都沒有意識到財產保險的作用,因此,購買財險的人數也比較少,整個保險市場的保費收入只有4.6億元,這與中國龐大的人口基數顯然是成反比的,但是,隨着改革開放的逐漸深入,到20xx年底,我國的保險費收入上升到了1.45萬億元,其發展速度之快是有目共睹的。目前,我國保險業的保險費收入依然保持着穩步上升的趨勢,其中,人壽險佔據較大的比重,在20xx年,我國人身險的保險費收入達到了10157億元,財產險的保險費收入則約為5330億元,其佔據人身險保費收入的52.5%左右,在保險費收入的賠付支出方面,人身險的賠付支出大約為1899億元,財產險的賠付支出大約為2816億元,兩者相比較,顯然,財產險的賠付支出要遠遠高出人身險,而且財產險賠付支出的比例也在逐漸上升,説明我國財險業的保費收入仍然處於逐年遞增的趨勢。

2保險公司經營效率分析

2.1盈利能力分析

企業是以盈利為目標的市場主體,任何企業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一旦不再盈利,企業便會面臨破產的局面。盈利能力指的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所具備的獲取利潤的能力,盈利能力的高低往往是企業競爭力強弱的象徵。淨資產收益率是判斷盈利能力高低的主要指標之一,對於保險公司來説,淨資產收益率指的是一定時間段內公司的淨利潤佔淨資產總額的比例,利用這一指標來判斷財險公司的盈利能力是比較科學的,它能充分反映出收益和投資的關係。通過對我國排名前十位的財險公司進行實地調查發現,人保財險的盈利能力最高,其淨資產收益率達23%左右,其中,盈利能力最低的是國泰財險,其淨資產收益率為-107.5%,除了國泰財險的淨資產收益率為負值以外,安聯保險和三井住友海上保險的淨資產收益率也是負值,剩下的均為正值,這一調查結果表明,在我國財險市場中,起步較早、基礎雄厚的財險公司的盈利能力相對較強,其市場競爭力也比較高,而剛成立的財險公司盈利能力較低,有的甚至入不敷出,隨時都面臨破產的危險。

2.2運營能力分析

對於財險公司來説,賠付率一般是判斷其運營能力高低的主要指標,它指的是財險公司在一段時期內或者在一年之內賠付支出的費用佔總財險保費收入的比例,一般來説,賠付率越低,説明該公司的運營能力越強,但是,由於財險公司在實際運營的過程中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賠付率只能作為一個判斷運營能力的參考值,在我國排名前十位的財險公司之中,安聯保險公司的賠付率最高,而且已經超過了100%,説明其運營方式存在諸多問題,需要加以改進。

2.3償付能力分析

償付能力,顧名思義,指的是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要求依法履行賠償義務時的經濟補償能力。償付能力對於保險公司的發展來説至關重要,只有擁有良好的償付能力,才能實現公司的長久健康發展。正常情況下,資產負債率可以作為判斷財險公司長期或短期償付能力高低的指標,資產負債率指的是保險公司總資本中借債資本所佔據的百分比,資產負債率與財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成反比,也就是説,資產負債率越低,公司的償付能力越高,公司經營面臨的風險越小。到20xx年,我國排名前十位的財險公司負債率平均值約為75%,對比各公司的負債率,其中最高的是安聯保險公司,其次是人保財險,資產負債率排名最低的是三井住友海上保險公司,其負債率約為66%,剩下的7家公司資產負債率都在75%左右。雖然負債率越高對企業的發展越不利,但是對於人保財險這種基礎雄厚的大公司來説卻是無可厚非的,因為公司能充分利用負債資金進行再投資,從而提高其償付能力。

3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經營效率的策略

3.1決策體系分析

3.1.1財險公司的發展策略。對於財險公司來説,其發展策略的制定應當堅持以客户為導向的原則。近年來,隨着財險市場的進一步更新,出現了面向個人客户和團體客户的不同商業模式,這就要求財險公司在發展策略上進行改進和創新,新的發展規劃應當做到以下幾點:第一,提高對三四級機構銷售能力的關注度,在目標客户上應逐漸從一線和二線城市轉移到三線、四線城市。第二,在目標市場的定位上,應當堅持以一線和二線城市中的高收入者作為主要目標羣體。第三,應逐步拓展團體客户的領域,包括各類中小企業客户。

3.1.2年度經營計劃的制定。財險公司年度經營計劃的制定應當以保險監管、社會宏觀經濟條件等外部客觀環境為依據,對財險市場發展趨勢作出判斷,並確定公司發展的整體目標,在制定實際年度經營計劃的過程中應當做到以下幾點:第一,滿足服務超越戰略的要求,對重點城市的分公司實施政策傾斜。財險公司的業務發展必須改變傳統的“總部-省級-市級”的縱向型組織結構,逐步建立縱橫交錯的組織架構。第二,在制定年度經營計劃的同時應出台相關的績效考核及預算管理配套制度。對重點城市給予更多的資源配置和業務發展政策支持,對綜合賠付率較低的保險項目給予手續費和理賠的傾斜,此外,還應當對效益型業務和險種實施差異化的政策。第三,財險公司年度經營計劃的制定必須超越市場,並對發展目標進行逐級分解。分別對各機構和各渠道制定相應的保費收入目標,確保最終收入彙總能實現超越市場的目標。

3.2市場策略分析

3.2.1業務策略。在個人客户領域,財險公司的個人車險業務應當朝着二、三線城市發展,同時還應當擴大意外險和家財險的客户資源佔有度,依託網銷或電銷等低成本的銷售渠道來拓展保險市場,堅持以大中城市為重點的業務拓展原則,構建能滿足大中城市客户需求的商業發展模式,在廣告費上增加投入,以吸引更多的客户購買保險。在團體客户領域,財險公司應明確團體業務的拓展方向,結合時代發展的特點,提高團體客户服務人員的綜合素質,建立一支高質量的團體客户服務隊伍。

3.2.2渠道策略。在個人客户方面,應當將電銷、網銷渠道作為拓展個人客户的資源入口,直銷、車行以及代理渠道的個人保險業務也應當向着電銷、網銷等銷售渠道組成的新渠道轉移。在團體客户方面,應當實施渠道清分戰略,對直銷隊伍進行轉型和升級,提高綜合金融客户的滲透率,對中小型企業採取直銷服務渠道。

3.3運營平台策略

首先,應優化承保平台,根據個人客户和團體客户不同業務類型的管理需求,實現機構分散式和後援集中式等不同作業模式的交叉轉變。其次,應當優化理賠平台。對理賠作業進行集中處理,實行理賠條線垂直管理策略,此外,還應當簡化理賠流程。加強IT隊伍的建設。

4結束語

總之,我國財產保險公司雖然整體運行狀態良好,但是在經營管理方式上仍然存在諸多問題,經營效率偏低,財險公司必須意識到這一現狀,不斷完善決策體系,優化市場策略和運營平台,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效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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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丁德臣.基於ERM理論的財產保險公司風險預警與控制研究[D].東南大學,20xx.

[3]秦泓波.影響中國保險業經營效率的監管因素研究[D].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xx.

財產保險論文4

【摘要】中小型企業作為中國發展的一個基本動力是促進經濟發展、增加就業率、提高我國財政税收以及進行國際經濟合作的重要手段。然而目前我國中小型企業參加資金保險的比例卻過於低下,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我們要從多個方面進行綜合處理,着力促進我國中小型企業的參保率。

【關鍵詞】中小型企業;參保率;財產保險

我國大部分保險公司為了進一步完善自身保險銷售體系而致力於對新的保險產品與新的銷售途徑的創新。但是,目前保險公司對中小型企業的關注度還是不夠,導致這些企業參加公司保險的比例普遍不高,根據筆者的調查發現這一比例不高於百分之五,而在一些特定產業與一些特定區域中更存在着基本不參加資產保險的現象。因此,保險公司必須增加各方面的支出,如員工培養支出、資金支出等,來開拓我國中型企業和小型企業的購買空間,提高中小型企業參加資產保險的業務量。

一、分析對中小企業參加財產保險產生制約的主要原因

(一)企業本身的原因

首先,很多中小型企業負責人不能認識到本企業發展存在的危機,缺乏危機認知與避免危機發生的預測能力。他們不瞭解企業可能遇到的危機與躲避危機的方法,甚至還存在碰碰運氣的錯誤心態,單純重視追求利益,沒有對預測和避免危機引起足夠的重視。其次,很多中小型公司負責人沒有足夠的資產保險認知,當企業遇到利潤減少甚至不盈利的問題時,往往就會省去購買資產保險的那一部分費用。最後,很多企業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並減少固定支出,就會用“反向選擇”等錯誤方式進行參保,如此一來,極易增加本企業可能會遇到危機的指數,更會導致危機降臨時不能將虧損全部轉移的情況。

(二)保險公司方面原因

首先,目前我國大部分的中小型企業都有着各種問題,例如監管技能低下、管理體系不夠健全、參加保險的保險金過低等,這極易導致國內保險公司不願意與其合作。其次,地理因素也發揮着巨大的作用,我國各地區的地理環境情況各異,在不同的地域中的企業都有着不同的特徵。但是各地保險分公司所執行的條約一般都是由總部一致規定的內容,不能完全滿足不同地區的中小型企業的現實需求,這就凸顯了目前我國保險公司普遍缺少靈活變通能力的問題。再次,我國保險公司一直都過度重視針對公有制企業的資產保險產品以及私家車的保險產品等,這就難免導致只抓鬍子而不顧眉毛的現象,沒有關注中小型企業的投保比例。而且很多保險銷售員工存在着認為中小型企業保險金不高而銷售成功機率又過低的錯誤意識,因此不會主動向中小型企業推銷保險產品。最後,大部分保險公司在確定本公司針對中小型企業的保險產品時都設置了極為嚴苛的參加保險的前提,如較高的免賠付機率與高額的保費要求等,這就導致中小型企業參加保險公司保險業務積極性的降低。

(三)國家政策方面原因

首先,儘管我國中央與地方政府十分關注我國中小型企業對國家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並鼓勵各行業對中小型企業進行支持優待,但真正制定的針對幫扶中小企業購買保險的相關政策卻少之又少。保險公司對我國中小型企業的資金進行保險存在着高於對其他企業資金進行保險的風險,因此國家有關機構應該對其提供一些優厚支持待遇,尤其是在企業借貸保險與重大災害保險問題上,達到讓保險公司更積極承保的目的。其次,儘管我國人民銀行已經基本構建出了企業信譽數據信息網,但這個信息網所收集信譽信息的來源不夠明晰,無法完全掌握中小型企業的運作情況與資金情況,不利於保險公司對保險金額的預算。最後,目前我國對保險公司的再保險探索還不成熟,國家能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過小,這就致使我國保險公司在進行業務開發的時候需要瞻前顧後,反覆考慮進行條件設定。這也就不難理解我國保險公司面對中小型企業的業務開發所出現的停滯不前的問題。

二、關於中小企業財產保險服務有效拓展的策略

(一)增加對我國中小企業所處地位的認知

我國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經濟的主體,但非公有制經濟亦發揮着重要的作用。我國大型企業大都是國家或集體控股的公有企業,只是中國眾多企業中的一小撮。中小企業作為中國發展的一個基本動力是促進經濟發展、增加就業率、提高我國財政税收以及進行國際經濟合作的重要手段。為了更好的發揮其作用,我們要做到:首先,負責管理我國中小企業的機關單位要努力勸導中小企業進行投保。廣泛宣揚我國針對中小企的特色保險產品,增強中小企購買保險產品的意識,讓各中小企業的負責人瞭解到市場存在的危機與風險,從而刺激他們產生危機意識併購買相關保險產品。其次,保險公司作為保險產品的生產者也應該根據國家形勢採取措施,要意識到中小企業對我國經濟發展的推動意義及中小企業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地位,並根據這些更新公司系統、完善公司保險產品體系的構建等。最後,保險公司應將產品更新的重點放在針對中小企業資產的保險上,因為大部分中小型企業負責人最關心的就是本公司的資產保值與升值,沒有一個企業負責人會希望自己的企業破產。針對這一特徵,保險公司需要構建一個專門管理中小型企業資產保險的組織,積極進行相關保險產品的設計,從多個角度進行構思,完善相關服務系統。

(二)加大監管力度,設置適當承擔保險的前提

保險公司應將各個區域、各個業種裏的中小型企業依據財產多少分為各種各樣的類型。對這些類型集合相關的數據信息,如哪個地方、哪一行業、公司財產數量是多少、公司是否發生重大危機、發生危機所造成的損失有多少等進行綜合分析,以此來掌握各類中小型企業的發展風險大小與開設新險種所需要的公司員工數量。如此一來,保險公司便能初步確定各類中小型企業的風險預測指數。另外,保險公司還需要關注各類中小型企業的信譽以及其加入的保險品種和所保資產金額等來引導企業進行保險產品的選擇,並敲定雙方都能同意的適當的賠付率和承擔保險的前提。保險公司要加大監管力度,設置適當承擔保險的前提,一方面能夠防止公司出現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則使公司預測風險與開發新產品的能力都得到提高。

(三)增加保險產品推廣途徑,促進銷售

首先,保險公司要意識到我國銀行廣泛設點的特徵以及大部分中小型企業都是通過銀行進行資金借貸的背景,增加與銀行的合作力度,由合作的銀行對本公司的資金保險產品進行推廣。其次,針對中小型企業設立專門的管理部門,增加針對中小型企業的客户經理數量,減少處於企業負責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的程序,直接引導企業負責人購買相關保險產品,減少多餘支出。再次,抓住農村企業這一巨大市場,多向農村指派員工,促進農村企業購買保險。然後,大力培養針對中小型企業資產保險品種進行售賣的員工,提高其銷售技能,從而增加保險產品的知名度與售賣數量。最後,加強與各類負責管理中小型企業的機關單位以及自發形成的企業團體組織之間的聯繫,由它們幫助推廣公司的保險產品。

(四)針對消費者需求實現發展更新

首先,根據不同區域的具體條件進行不同保險產品的設計。其次,目前我國中小型企業普遍面臨籌集資金困難的問題,保險公司可以針對這一現狀設計一款新的貸款保險產品,減少那些有信譽企業進行資金籌集的問題。最後,研發出適合中小型企業一定時間段內員工健康的保險產品,防止企業遇到人員受傷時的無措可施,降低企業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五)構建中小型企業信用信息網

我國銀行大都採用了對客户信用進行評估的信息網絡,通過客户的信用記錄確定客户的可信度。保險公司也應加強對這種信息網的使用,針對信譽較高的客户提供更多便利與優惠條件,而針對信譽較低的客户則要採取嚴苛的態度,基本不承擔貸款保險業務,以降低保險公司所不必要的損失。

(六)貫徹相關國家政策

我國為了鼓勵中小型企業的不斷壯大曾發佈許多相關政策,大力加強各個行業對中小型企業的扶持力度。保險公司也應積極貫徹這一思想,積極拓寬針對這些企業的業務範圍,對我國中小型企業尤其是發展前景良好的企業進行優待,為其不斷髮展盡一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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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媛媛;王宇晨;中小企業信用保證保險推行障礙及其對策分析[J];改革與開放;20xx年02期.

財產保險論文5

1 財產保險合同能否存在受益人根據目前我國保險法規定只有在人身保險合同有明確規定了受益人,而有關財產保險中的受益人並沒有明確條文規定。筆者認為,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的受益人在法律實務中具有不同的含義。人身保險中的受益人主要是根據投保代替被保險人領取保險金,財產保險合同的受益人是根據其合同約定順位提領保險金 。

人身保險中設定了受益人是為了被保險人出現人身事故後,避免無謂的親屬之爭等,可以明確受益人並使其能及時領取保險金。可以説人身保險會考慮到應對可能出現投保人死亡的情形下約定第三人的領取保險金的受益權。然而中國目前保險法未有條文明確財產合同受益人條款但隨着保險業在經濟發展活動扮演角色逐漸重要。受益人的運用也被引用到財產保險中,更是在財產保險中出現了受益人條款。特別是在實務中房貸險、車貸險等多種保險合同中保險受益人多有出現。為了解決這個法律和實務中的矛盾,學者們對財產保險合同中是否可以存在受益人主要持肯定和否定兩種態度。肯定説認為保險合同同樣應適用私法的意思自治原則,被保險人能夠指定他人為受益人。

國內否定説的持有者居多,認為財產保險的目的在於填平損失,指定受益人在保險事故中並沒有直接的損失,因而只有被保險人才是唯一的受益人。筆者認為,受益人在財產保險合同中是可以存在的。受益人通過被保險人的指定的同意,表明其對於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即財產保險受益人的範圍侷限在與保險標的有利害關係。這樣不僅尊重了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意思自治的權利,同時又能夠實現保險法損失補償的目的,因此受益人的設置在此應被視為有效。

2 受益人在財產保險合同中的法律效力

保險合同的第一受益人,是隨着社會經濟市場發展需求下廣泛出現在保險合同中,用以保障第三人利益。本文從財產保險合同能否存在受益人入手,對財產保險合同中受益人的效力和受益人條款效力進行分析,以期對以後研究者提供一些幫助。摘 要有關設立財產保險合同的第一受益人的法律地位大致存在兩種説法:“債權轉移説”與“第三人利益合同説”。

2.1 “債權轉移説”

“債權轉移説”是指財產保險合同的受益人作為財產保險合同的第三人,基於被保險人將其保險金的請求權轉移於第三人,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如果根據“債權轉移説”意思,是投保人將其保險金獲取的請求權轉讓第三人,自己就喪失了保險金提領請求權。這樣的話如果投保人在某些情況下發生財產事故時沒能通知第三人,容易造成在第三人不及時或不知情等情況下,無法實現保險目的。

2.2 “第三人利益合同説”

“第三人利益合同説”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是為第三人的利益而在簽訂財產保險合同時指定第三人為受益人,該第三人可到保險人領取保險。筆者認為,此説法相對合理,但仍然有不足之處。對“第三人利益合同説”存在分歧是第三人是否享有直接向保險人行使保險金的請求權有不同的觀點,形成狹義的第三人利益合同與廣義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廣義的第三人利益合同認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財產保險合同,約定了第三人的受益權,但對第三人是否可以直接對保險人行使保險金請求權並未明確。廣義第三人合同大多會變成要經投保指令保險人給付非真正的第三人利益合同。狹義的第三人利益合同為真正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在投保人與保險人簽訂合同中明確規定了第三人可以直接、獨立地向保險人行使保險金請求權。但這樣就破壞了合同的相對原則。所以財產合同中第一受益人應是廣義還是狹義的第三人對保險金受益權行使就存在較大差異。筆者認為,由於實務中財產保險約定受益人的理由比較複雜,不同類型的財產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應分別考慮。對於最常見的普通的財產保險,設置受益人的目的在於當標的物有毀損、滅失時,可以借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債務,保證受益人的債權不會因此受損。對於此類受益人條款,法院應尊重當事人設定受益人的真實意思加以確定,將之視為附期限的部分債權讓與。即發生有可能損毀受益人債權的情況時,被保險人對保險人的保險給付請求權以標的物發生毀損、滅損時債務人對受益人所負債務金額為限發生轉移。明確在財產保險受益人的地位,有利於此類糾紛的解決。

3 保險合同中受益人條款的有效性受益人條款在實踐財產保險合同有大量的存在。

由於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各地裁判類似的案件還存在不同認識。本文就幾種常見的財產保險合同中受益人條款的效力簡要分析。一是在房貸險中的受益人條款,現實生活中,此類條款的購房者可能迫於銀行的指示而將銀行設為第一受益人。購房者只有義務沒有權利,而銀行則可以獲得保障。此類條款中的受益人應為購房者自願設立時才應認定為有效,對於可能受銀行的限制而被迫將銀行設為受益人,侵害了投保人的自主選擇權的,應當予以否認這類條款的效力。二是機動車責任險種的受益人條款,由於實踐中的掛靠等現象的存在,實際車主和登記車主可能存在不是同一人的情形,而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實際車主最終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此常指定實際車主為受益人。

但保險公司卻以無財產保險受益人為理由,在理賠的環節拒絕進行賠償。筆者認為應承認此條款的效力,達到投保的目的,也符合當事人訂立保險時的意願。財產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條款源於當事人的約定是保險合同的一般性條款,因此只要不違反保險法的強制性規定,在一定範圍內的受益人應允許其存在。受益人條款的有效與否不僅要考慮設立的受益人是否符合保險法基本原理,同時也要遵守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符合誠實信用、公平正義的民法原則。

財產保險論文6

一、實務中的難題

在日益複雜的民商事交往中,人們不再是機械地按現有的法律規定來辦事,在很多方面各當事人出於效率、安全等多方面的考慮來選擇一種自認為是最優的方式來進行民商事交往,而這種“最好的方式”或是違反現有法律規定或是現有法律沒有規定。例如在銀行貸款業務中,銀行為了降低貸款風險要求成為財產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這就出現了我國《保險法》上的一個新概念。對這個新概念我們如何看待,下面先介紹實務中的兩個案例。案例一:原告王某就其實際控制使用的一輛貨車向被告某保險公司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單中約定該貨車行駛證上載明的貨車所有人郭某為被保險人,保單特別約定欄中載明受益人為原告。後原告在駕駛係爭車輛時發生交通事故,遂就第三者責任險及車輛損失險向被告申請理賠,然被告以“財產保險合同中受益人並非保險法上的受益人,保險法意義上的受益人僅限於人身保險合同”、“受益人的保險金請求權是期待權,受益人只有在被保險人死亡後才享有現實的請求權”為由拒絕理賠。案例二:原告上海某暖通設備有限公司與被告某保險公司簽訂財產保險基本險合同,保險標的為原告的廠房,被保險人為原告,第一受益人係為原告提供房屋抵押貸款的上海某銀行。在“麥莎”颱風期間,原告的涉訴房屋發生了倒塌事故,遂向被告申請理賠,而被告認為該保險合同的第一受益人是上海某銀行,原告無權主張理賠事項。案例一中王某既是投保人也是“受益人”,車主郭某是被保險人。被告某保險公司依照《保險法》認為財產保險合同不存在“受益人”,只有被保險人可以在保險事故發生之後向保險人請求補償。在案例二中,保險公司卻是一種相反的態度,即認可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的正當性,並以此為理由提出原告訴訟主體不適格的辯解。由此可見在保險實務中,銀行貸款與財產保險的綁定、責任險中的受益人等問題已經日益凸顯,但是面對此類糾紛時,我國的《保險法》顯得力不從心。我國《保險法》第22條第3款規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此處只是規定人身保險合同中有受益人,卻對財產保險合同中是否可以存在受益人未作規定。正是這一缺位,導致人們對財產保險合同中受益人的效力頗有爭議,各地法院在審理“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案件”時結果也相左。我國《保險法》現有的缺位規定使得處於私法領域中原本自由的人們變得不安起來,基於這樣的考慮,筆者認為很有必要在立法上設置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並對其具體的權利義務加以明確規定。

二、設立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的學理基礎

傳統的保險法理論認為人身保險特別是人壽保險,以人身為保險標的,如果不設立保險受益人則可能會出現無人受領保險金的情形,因此為了避免這種情形出現,各國立法上都設置了人身保險受益人。同樣,我們亦會發現財產保險中也有可能出現被保險人死亡的情形,為什麼我們的立法單就人身保險中的此種情形作了立法補救呢?

(一)受益人的概念和功能

1.受益人的概念:由上引我國《保險法》第22條第3款規定可知受益人可以是如下三類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和上述兩類人所指定的人(第三人);許多發達國家的立法例以及許多學者都認為受益人是根據保險合同享有保險補償金請求權的人。所以受益人實際上指的就是在保險事故發生之後可以請求保險公司給付補償金的人。我們還要注意到一點,當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未指定第三人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自身就是受益人,在此種情況下,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身份是雙重的,而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指定的第三人在身份上則不具多重性,即他不具備保險合同上的其他身份。為了區別兩種不同身份受益人,我們將受益人分為廣義的受益人和狹義的受益人,狹義受益人即為第三人,而廣義受益人則是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和狹義受益人。在財產保險合同中,一旦保險事故發生,被保險人就享有保險金請求權(實際上就是受益權),因此我們可以認為廣義的受益人是廣泛存在於保險合同中的,當然包括財產保險合同,所以本文所探討的受益人只是在學界有爭議的即狹義概念上的受益人。

2.設置受益人的功能:自海上貿易逐漸發展以來,商業繁榮的背後有着令人擔憂的風險。在此背景下,保險這一“分散風險,消化損失”的“經濟制度”就應運而生了。不妨這樣説,保險制度是一種消極的保值投資,這種投資是為了消化在商業往來中出現的風險。設置受益人就是為了使在危險發生時有人可獲得補償從而達到保值的原初目的。傳統的保險理論認為“誰投保,誰受損,誰獲償”,這是機械地把保險的功能與特定的人相聯繫,而忽視了保險制度的投資保值功能,因而是有侷限性的。在一份保險中,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的主體並非是唯一的,如果簡單地將損失補償原則很狹隘地理解為“誰受損,誰獲償”,則將導致受益人被限定在被保險人之上的錯誤。通過上面的論述,筆者認為設置受益人只是為了損失得到補償,實現保險分擔風險、投資保值的價值。

(二)受益權的性質和基礎

1.受益權的性質:受益權指的是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在保險事故發生之後可以向保險人請求支付保險補償金的權利。由此定義觀之,受益權實質上是財產權,因為受益權是通過對他人請求為一定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而享受生活中的利益的權利。財產權較之於人身權的顯著特點是具有相對性和可讓與性。此般特點決定了受益人的選擇對象可以相對寬泛,而非侷限在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之中。理論界對於受益權的理論依據主要有三種解釋:

(1)雙合同理論,認為存在受益人的合同實質上為兩個合同,其一為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的合同,投保人有一個(受償)期待權,一旦權利得以實現,即成立第二個合同,將此權利轉讓給受益人;

(2)雙方意圖理論,認為受益人享有受益權是基於保險合同雙方(投保人、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的主觀意圖;

(3)法律創設理論,認為法律認可受益人享有受益權。

通過分析,我們不難發現上述三種解釋都有內在的缺陷。解釋(1)無法解決受益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欠缺問題,且第二個合同的成立有主觀強加之嫌。解釋(2)的認識與《保險法》中“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指定”的規定不符。而解釋(3)則根本避而不答。在傳統的合同理論中,相對性是合同的一個明顯的特徵,即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只是存在於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之間。但是隨着為第三人利益訂立的合同的出現,傳統理論受到了挑戰,因為該第三人不是訂約當事人卻享有合同上的權利。存在受益人的保險合同其實就是一個為第三人利益訂立的合同,在此類合同中,受益人並不直接參與到合同的訂立過程中去,且受益人只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指定而與受益人的意思無關;另一方面在受益人的變更過程中亦不需要保險人同意,保險人只是對這一變更作備案而已,所以我們可以認為受益權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單方意志為第三人所創設的財產權。

2.受益權的學理基礎:第一,意思自治原則。對於作為財產權之一種的受益權,具體由誰享有則是一個可基於權利原初享有者的意思自由而得以處分的結果。很顯然這樣的一種自由處分非但沒有引發道德上的危機,亦充分尊重了合同當事人的自由意志,所以立法上根本沒有必要對受益人的範圍作禁止性規定。前引案例二中,被告的理由是能夠成立的,既然原告與被告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就約定了銀行為受益人,對於這樣的自由意思表示,原告事後卻不承認,顯然是不誠信的表現。第二,商業交往中的安全與效率理論。對於不確定的危險,當事人希望通過參加保險而在保險事故發生後仍可保有保險標的的原有價值,這樣就能夠確保商業交往中的安全與效率。在財產保險中,債權人希望成為債務人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這樣的做法正是債權人希望最大限度地規避商業風險所造成的損失,因而是符合保險法的宗旨的。雖然對於保障債權人的利益已存在債的擔保等制度,但這些制度的前提是債務人的財產是要完好存在的,一旦債務人的財產滅失,這些制度就失去了其被創設的意義。在此種場合下指定債權人為受益人無疑是更好的保護了債權人的權利,也是對交易安全的一種保護。在前引案例一中,原告王某實際佔有保險標的物,由其行使受益權更為合理,也更能體現經濟性、高效性的要求。受益權是一種純獲益權,不以負擔債務為己任,因此難免會被質疑以第三人為受益人是否有轉移資產、逃避債務。這種擔憂其實是多餘的,保險具有射幸性質,對一個不曾確定的財產權利的轉移的行為加上這樣的嫌疑是莫須有的,另外,受益人的指定也決非是毫無限制的,必定要受到特定情形的制約。

三、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制度的具體建構

對於作為財產保險合同標的之一的財產,我們主要是為了實現其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因此保險法傳統的理論只認可財產的所有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後可以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是有其合理的基礎。也正如我在前一部分所論及的,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在現實生活中又有存在的必要,因此我國《保險法》在以後修訂時設置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是必要和可行的。雖然我們認為設立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有着現實的需要和理論的基礎,但是同時也要注意到設置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也會帶來一些弊端。例如在車貸險中銀行作為受益人,當保險標的(車輛)出現輕微損壞時由銀行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此時我們會發現這樣的結論是很難讓人接受的,銀行希望成為受益人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保證貸出款項能夠及時、安全收回,而在上述情形中車輛只是輕微損壞,根本不至於損害到銀行的債權的實現,但是對於車輛的所有人而言這樣的損壞卻可能是致命的。如果在此種情形下還允許銀行成為受益人顯然有違公平和效率的要求。所以我們認為在建構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的時候不能單純地照搬現行《保險法》中有關人身保險合同受益人的規定,而是有所限制的。從上引的案例以及司法實務中的現狀,我們認為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主要存在如下兩類合同中:第一類合同,即以保險標的滅失為保險事故的財產保險合同。保險標的滅失所帶來的損失往往比較大,此時就極有可能造成保險標的的所有人無力償還債務從而危害債權人的利益。為了更好的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應當允許保險標的所有人指定其債權人為受益人。至於排除財產輕微損害狀況的,這主要是因為輕微損害所造成的損失比較小,由所有人本身請求給付更利於損失得到彌補。此類合同的各方面特徵都與人身保險合同有着相似之處,因此在受益人指定、變更以及收益權喪失等方面的具體制度可以參照人身保險合同對受益人的相關規定。第二類合同,即符合保險標的佔有人與所有人分離的情形的合同。在資源有限的現實社會中,我們已經深刻認識到物盡其用的重要性,我們要求物之佔有人積極使用該物。在物之所有人和佔有人分離的情形下,現行《保險法》只是規定所有人可以在保險事故發生之後請求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顯然這對於物的實際佔有人來説這是不合理的。為了調動財產之佔有人的積極性,也為了讓財產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我們認為在此類合同中設立受益人也是必要且合理的。基於這樣的制度設計理念,我們認為此類合同對於受益人的規定應該不同於人身保險合同中受益人的規定。首先,在受益人的指定方面,應當只允許投保人(財產的實際佔有人)指定,且不需要被保險人同意。其次,在受益人的變更方面,根據誰指定誰變更的原則,仍舊是將此權利賦予投保人。最後,關於受益人的其他方面的規定則可以參照人身保險合同對受益人的規定。

四、結語

通過以上的論證,筆者認為在特定的財產保險合同中設立受益人是切合社會經濟生活的實際需要的。而我國現行《保險法》對於財產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的缺位規定,不僅落後於世界立法之趨勢,更為重要的是這樣的缺位給審判實務帶來了諸多的不便,各地出現的不同判例使得法的統一性和權威性受到了挑戰。每一法律制度的創設都有一定的社會基礎和理論指導,目前的社會現狀已表明“誰投保,誰受損,誰獲償”的傳統理論已經不能適應了,所以我們應該對原有的理論加以擴大的解釋、並創設新的制度以契合當今社會的現實需要。設立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是符合現代法治和實踐的要求的,同時也是對保險合同受益人制度的完善和補充。

財產保險論文7

摘要:財產保險公司是保險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健康發展直接關係到整個行業的發展。近幾年來,我國保險業快速發展,保險行業的思想政治工作也在實踐中摸索。但是,財產保險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跟不上整個保險行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發展緩慢,與當代的保險行發展嚴重脱節。財產保險公司各種矛盾湧現,從業人員思想波動大,各種外來思想衝擊大,使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在實效性上存在很多不適應。所以,必須從觀念、內容、體制、方法和隊伍建設方面切實加強財產保險從業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建設一個有效的基層保險從業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體系。

關鍵詞:財產保險;思想教育工作

1關於加強財產保險從業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

財產保險公司政治思想工作存在弱化、淡化、軟化問題,特別是基層公司,普遍存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弱化、制度空談導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淡化、流於形式導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軟化這三大問題。基層公司為完成全年考核任務,一味低頭抓業績,單獨強調利潤,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在腦後,甚至置之度外,從而導致員工8小時後的自由主義、功利主義、享樂主義。思想認識不到位,直接導致對制度執行上的不到位,使制度成為一紙空文,結果缺少約束力、監督力、執行力。大多數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注重形式而不注重內容,不在真學、真懂、真用上下功夫。工作手段上,喜歡搞“面子工程”,做表面文章。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機制建設不健全。一些新公司開業經營以後僅僅搭設了黨組或黨委班子的組織框架,而分支機構思想政治工作職責不明確,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學的體制、機制、制度,思想政治工作渠道不暢通。企業重大決策基本上是總經理説了算,黨組或黨委成為行政的“附屬”機構,往往很難起到應有的戰鬥堡壘作用。抓好政治思想教育,迫在眉睫!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對象十分複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針對性不強。財產保險公司除了擁有一定數量的內勤職工隊伍外,還擁有數量眾多的外勤隊伍,人員結構較為複雜,而目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往往泛泛而談,缺乏針對性,不能分層級,分崗位有效的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業務的快速發展忽略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存在着嚴重的道德隱患,財產保險又是道德風險極高的保險類型,對整個保險行業形象的影響十分巨大。多數公司在成立之初,凝聚人心做事業依靠感情和利益前引後推,而未有效地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職業道德培養、建立規章制度等方面去加強團隊意識。雖然已經經營多年,但有些基層公司還處於“無組織”狀況,工作無序、無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現象十分嚴重,基層公司內部形成小團體,人際關係十分複雜,不團結、不和諧的隱患普遍存在。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的內容廣泛,而工作方法卻相對簡單。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內容的豐富發展是新形勢的必然要求,也行業發展的必然要求。因此財產保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開展方式、方法與企業的發展要一致。而實際的情況是由於各種複雜原因,有的財產險公司墨守成規,缺乏鋭意進取的意識和勇於開拓創新的實幹精神,熱衷於做“秀”。有的管理者還是以評判的方式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沒有樹立“領導就是服務”的觀念,存在着循規蹈矩的保守思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責任意識不到位。與發展速度相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明顯滯後。有的領導錯誤地認為,經濟手段靈,行政手段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不佳。在實際工作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式單一載體少,並且習慣於按“老套路”辦事,缺乏新思路、新載體、新方法、新手段,不能及時回答和解釋羣眾關注的熱點、難點。這些都成為員工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產生厭倦和牴觸情緒的重要原因。

2關於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幾點思考

要消除當前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各類盲區和環節的空白點,不斷探索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徑、新方法,新制度,就必須堅決貫徹“從羣眾中來,到羣眾中去”的方針,始終立足於發動和依靠廣大內部員工。要建立和創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運作機制,其中包括創新領導機制,創新運行機制,創新反饋機制。一創新領導機制是要加強基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領導的核心平台,推行思想政治工作責任制,嚴格落實“一崗兩責”,嚴格執行雙管齊下的領導分工負責制;二創新運行機制是要配齊配強基層保險公司兼職政工人員,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到銷售一線中去,把解決員工思想問題同為廣大員工辦實事結合起來,及時分析和掌握基層公司隊伍在改革發展過程中的各種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問題,力爭在第一時間及時提出解決的具體辦法和補救措施;三是要創新反饋聯動機制,建立一支“大政工”的羣體網絡,有效形成黨、政、工、齊抓共管的新的管理機制,確保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目標任務與行政管理、業務經營任務同佈置、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從而建立一個以領導班子負全責、以專兼職人員為骨幹、以部門管理人員為主力、以營銷主管為基礎、廣大黨員團員積極參與、覆蓋全員和經營全過程的思想政治工作網絡和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反饋實效性。要改變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態度。一是變“雷聲型”為“實效型”。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如果只依靠行政手段,搞業務外活動、開大會、作長報告,往往是“雷聲大雨點小”,收不到預期效果。二是變“被動型”為“自主型”。加強廣大員工的內部管理,提高一線員工待遇,加強省市縣公司的監管督查力度,避免前線員工享受不到上一級公司的政策,所有的待遇都停留在電腦的報表上。完善業務技能的培訓機制,特別是新入司工作人員的業務技能專項培訓,公司規章制度,行業法令法規專項培訓,定期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專項課程建議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結合半年業務評優工作。創建激勵機制,採取有效方法激勵人們的行為動機,創造有利於積極思想產生的有力條件。思想是行為動機的源泉,財產保險公司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要激發人的工作動能,就必須深入瞭解和研究人們在工作中的實際要求,對於正當的要求,要儘量創造條件予以滿足,鼓勵工作人員誠信經營創新發展。要創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評估體系,完善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開展渠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軟指標、軟任務,增強可行性、科學性,就必須建立科學的評估體系,調動併發揮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主觀能動性。一是要充分利用職代會這一載體,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評估。通過各級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開展當代保險形勢教育、保險職業道德教育、公司員工專業素質教育、公司員工規章制度教育、依法合規經營教育等,考核評比,真實反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實際效果。二是要充分利用司務公開這一有效載體,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工作中,將廣大員工普遍關心和敏感的崗位競聘、競賽獎金等實行透明操作。這不僅有利於消除廣大員工的疑慮,更有利於增強廣大員工對領導幹部和集體的認可度。三是要充分開展企業多種多樣的文化活動,多渠道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過在廣大員工中廣泛開展專業知識競賽、球類比賽、各種文藝演出等形式,切實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融入到業餘文化生活中,不但能夠豐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內涵,而且能夠鞏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實際效果。要引導公司員工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實事求是地、辯證地分析實際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從而正確地反映客觀事物的本質和規律,保證正確的科學的思想的產生。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要積極探索和實踐具有豐富教育形式,明確思想教育內容,突出思想教育實際效果的思想教育模式,以適應當代保險行業的特點和崗位要求。要正確樹立“用道德約束自己的行為,用制度守護自己的崗位職責”的風險管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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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論文8

一、我國家庭財產保險存在的問題

(一)保險公司缺乏對家財險發展的重視程度

在政策上給予的優惠少,對各級管理人員、銷售人員缺少激勵機制,缺乏經營的積極性,沒有將家財險歸入到整體業務範疇裏。比如同是個人業務,家庭財產保險的保單費用不到車險的保費十分之一,但做成的保單時間成本和難度,卻不相上下,家財險保單多、保額小,經營成本相對其他財產保險來説比較高,家財險費率低,保費少,賠付率又高,因此一些財產保險公司發展家財險積極性不高,也是情理之中。

(二)保險公司缺乏對家財險市場變化的調研

不能及時掌握情況,沒有采取有力措施。我國家庭的收入千差萬別,生活水平、財產結構存在很大的區別,針對家庭的不同狀況,家財險產品理應當多樣化。但家庭財險的保險標的範圍比較狹窄,仍停留在傳統範疇,缺乏對新保源、新需求的研究;產品設置不盡合理。險種結構不盡完善;保險公司提供險別與客户需求相脱節等,尤其是針對不同建築類型、社區服務水平費率差異度不高。保險的產品無法滿足市場、客户的需求,也不能有效吸引客户投保。

(三)家財險銷售渠道有限,缺少吸引力,不適應市場需求

家財險在保險公司的眾多險種當中僅是一個小險種,整體業務比重不足1%,不是公司主推的險種。銷售渠道不暢家財險每單保費金額小,提成少,營銷員主動推銷家財險的熱情不高,家財險的銷售渠道很不通暢,這在相當程度上制約了我國家財險的發展。

(四)展業手段單調,方式方法不靈活,服務水平不高

家財險配套服務不足,服務不夠,跟不上時代的發展。家財險承保户數多,覆蓋面廣,社會影響大,承保理賠時效要求高,而家財險配套客户服務項目幾乎為零。如客户在出險後,需要由公安、消防和氣象等相關部門出具事故證明材料,當客户受損財產需要評估時,由評估機構出具損失財產技術鑑定書等做法,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客户的服務需求,且承保理賠手續的繁瑣,更讓客户煩惱,這一系列的弊病,多方面制約了家財險業務發展。

(五)保險公司對家財險宣傳不夠到位

家庭財產保險的展業力度不夠。家庭財產保險數額分散,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有80%以上的個人和家庭不知道如何投保家財險,85%的人對家財險不熟悉,居民的保障知識缺乏,保險意識淡薄。居民不知家庭財產保險應投哪些險種,怎樣投保,投保後居民得到哪些保障以及出險後如何申請理賠等。第六,在調整時期,鄉鎮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特別是農民“減負”期間,“保險”往往被當作農民的負擔被砍掉,城市居民收入近年來增幅不高,下崗職工增多,也影響了人們投保的積極性。

二、我國家財險改變目前被動現狀的對策建議

(一)更新觀念,開拓思路,適應市場需求

保險公司要有戰略眼光,提高對家財險的認識,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大膽創新,利用新的技術和方法來處理業務工作。對職工管理引入競爭機制,進行人事制度改革。實行工資制度改革,個人收入一律與個人業績掛鈎,實行多勞多得,不勞不得,以便促進家庭財產保險業務的發展。

(二)不斷進行家庭財險產品創新,迎合家庭財險需求

通過客户分類,提供個性化定製方案,保險公司應認真分析本地的風險狀況和客户的需求,研發出具有廣泛保障範圍、符合市場需求、適銷對路的家財險產品。保險公司在設計和推出家庭財險險種時,通過對投保的宣傳,險種的推薦,為客户提供合適的品種,以刺激客户的消費需求,讓家庭財產保險這一險種能為客户熟知,能真正成為其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三)制定合理費率,開發投資型產品

保險的風險大小,與保險費率成正比例關係,風險越大,費率越高,交納的保費就越多,制定出適合保險市場的費率,投資型家財險兼具保險保障、投資理財雙重功能,有利於產險公司聚集一部分社會閒置資金,提高巨災年度的償付能力。

(四)渠道創新,打開銷路

網絡營銷交互性強,節省了投保人的時間和交通成本,也降低了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並可以為客户提供每天24小時的銷售服務,並將客户範圍拓展至全國甚至全球範圍,網銷是非常適合於分散型家財險銷售的代理渠道。

(五)提高家庭保險從業人員素質,加強保險工作力度

家庭保險從業人員素質高低代表保險公司的形象。加強從業人員的思想觀念轉變,引入市場競爭機制,跟上市場的發展變化。對家庭保險從業人員加強培訓學習,加強形勢教育,才能使其在競爭中求生存、求發展。

(六)加大宣傳推廣的力度,提高居民的保險意識

宣傳推廣家庭財產保險的手段多種多樣,召開新聞媒體發佈會;利用電視電台、廣播等新聞媒體宣傳報道;到社區、農村開辦家財險知識講座;到商場、學校、車站等人羣集聚的地方開展發宣傳但,建立家庭財產保險網站等,建議保險公司與電視台聯合在黃金時間推出《家庭與保險》等欄目,介紹家庭財產保險的知識,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居民家庭財產保險意識。

財產保險論文9

一、家庭財產保險的發展路徑分析

1.加大家庭財產保險的宣傳力度

通過以上對家庭財產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得知,保險公司的宣傳力度不足,會引起家庭財產投保率偏低,居民對家庭財產風險的意識不高,對此,必須加大家庭財產保險的宣傳力度。首先,對家庭財產保險的宣傳要有針對性,例如,要通過加大宣傳力度,讓居民充分相信保險公司可以幫助他們有效的規避家庭財產的風險因素;通過加大宣傳力度,不斷的對居民家庭財產保險意識進行強化,鼓勵居民自主投保;加大宣傳力度,讓居民詳細瞭解家庭財產保險所具備的功能、特性以及相關條款等。這樣才能讓居民結合自身的需求自主投保。其次,對家庭財產保險的宣傳內容進行改進,打破傳統“模糊”內容的宣傳方式,要將家庭財產保險的功能、特性、種類、家庭損失所獲得的賠償以及投保人需要的注意事項等內容加入宣傳工作中,加大人民羣眾對家庭財產保險的瞭解,真正意識到家庭財產保險給自身帶來的好處。再次,要在宣傳方式上進行改進,以往家庭財產保險採用的宣傳方式過於簡單、過於死板,宣傳效果不好,因此,在新世紀的發展中,應對家庭財產保險的宣傳方式進行改進和創新。例如,可以利用新聞媒體的宣傳渠道,報道一些理賠案例;定期開展家庭財產保險知識講座,加深人民羣眾對家庭財產保險的認識;在一些災害損失現場召開現場理賠會,讓更多的人認識家庭財產保險的好處;拓展多樣化的宣傳方式,利用節假日、雙休日等在繁華地區開展家庭財產保險街頭諮詢處,將宣傳活動深入到城市的各大街道和社區等。

2.完善家庭財產保險的外延服務

售後服務對投保客户來説是一種保障,更是滿足投保用户需求的關鍵因素,但是,從上面的分析中得知,由於保險公司過度重視發展而忽略了對客户的服務,從而導致投保人員數量不斷減少,不利於保險公司的發展,對此,應完善家庭財產保險的外延服務[6]。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主要為羣眾提供理賠、承包等相關的保險服務,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可以向客户開展安全管理培訓、家庭風險管理諮詢等相關服務,提高羣眾家庭風險意識。另外,還可以進一步發展外延服務,例如,急救費用、訴訟費用等相關產品的費用,同時可以拓展醫療保險、財產保險、意外保險、車輛保險、家庭財產增值保值等相關服務,為人民羣眾提供更便利、更優質的服務。

3.積極做好家庭財產保險的創新工作

以上所提到的家庭財產保險結構單一,不僅對投保人羣有着一定的影響,對保險公司的發展影響更大,對此,要積極做好家庭財產保險的創新工作。首先,要本着差異化的原則對家庭財產保險產品進行設計,主要根據居民的收入水平、家庭財產狀況等不同層次居民的情況設計相應的家庭財產保險產品,將滿足居民的投保需求作為首要任務,對家庭財產保險產品進行不斷的創新,設計出更加貼近百姓生活的保險產品,以贏得百姓對保險產品的支持。其次,保險公司應加大市場調研,瞭解市場的發展現狀,為保險公司創新保險產品提供可靠的依據,同時,要適當的提升保險金額和擴大保險範圍,結合百姓的生活創造出不同層次百姓需求的產品,例如,家用電器、珠寶首飾、高空墜物、家庭裝潢、現金、水管和天然氣管道的損壞等內容都可以納入到家庭財產保險的範圍內,贏得人們對家庭財產保險的認可,提高家庭財產保險的投保率。

4.提高家庭財產保險業務人員的綜合素質

保險公司業務人員的綜合素質對公司的發展以及業務的繼續擴展有着極大的作用,為了避免業務人員素質偏低而對家庭財產保險的發展造成影響,應不斷的提高家庭財產保險業務人員的綜合素質。保險公司業務人員綜合素質的培養應從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培養,如,加強院校與保險人才培養基地的建設,加強保險教育工作的開展,當然,在這個過程中,必須結合保險公司的發展情況以及人才需求來進行教育,這樣不僅能夠保證業務人員整體素質的強化,同時也能為更多人才提供就業的機會。另外,要定期對在崗人員進行培訓,如,責任心、職業心、服務精神、敬業精神等方面的培養,全面提升保險業務人員的綜合素質,促進家庭財產保險業務的發展。

二、總結

綜上所述,保險是當今發展的主要行業,尤其是家庭財產保險,為居民家庭財產提供一定的保障,而如何加快家庭財產保險的發展也成為保險公司主要關心的問題。通過本文對家庭財產保險的發展路徑研究,作者結合自身多年工作經驗,以及自身對家庭財產保險的瞭解,主要就當今家庭財產保險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剖析,同時,也提出了加大家庭財產保險的宣傳力度、完善家庭財產保險的外延服務、積極做好家庭財產保險的創新工作、提高家庭財產保險業務人員的綜合素質等發展路徑,希望通過本文的分析,對促進家庭財產保險的發展給予一定的幫助。

財產保險論文10

企業財產險是為企事業單位提供保障的一個險種。任何屬於被保險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財產、由被保險人經營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財產、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利害關係的財產都可在保險標的範圍內。投保金銀珠寶等珍貴物品須事先與財險公司進行特別約定,但有價證券等不在本保險範圍內。財險對火災、爆炸、雷擊等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但對由於暴雨、洪水、颱風、暴風、龍捲風、雪災、雹災、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搶劫、盜竊、被保險人故意行為等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中小企業財產險的主要險種、保障範圍

1、企業財產險的主要險種有:企業財產綜合保險,主要有財產基本險和綜合險兩大類,以及若干附加險,主要承保那些可用會計科目來反映,又可用企業財產項目類別來反映的財產。

2、中小企業財產險的保障範圍

可保財產,可保財產是指保險人根據保險條款規定認為可以承保的財產;不可保財產,不可保財產是指保險人不予承保的財產;特約可保財產,特約可保財產是指那些價值不易確定,或在一般情況下因遭受保險事故而導致損壞的可能性小,經保險雙方特別約定後,在保險單明細表上載明品名和金額的保險人可以承保的財產。

二、中小企業財產險面臨的主要問題

1、產品發展明顯不均衡,各險種保費存在差異大。中國市場調研網發佈的20xx—20xx年中國財產險市場現狀研究分析與發展前景預測報告認為,伴隨着固定資產投資的高增長,在相關政策的推動下,校園、運輸、旅遊、質檢和建設行業的責任保險進一步發展,中小企業財產保險行業各險種規模都在不斷地擴大,但產品發展卻存在明顯不均衡,各險種保費存在差異大。

2、盲目追求保費收入增長,企業經營模式粗放。財產保險公司的企業經營模式比較粗放,在考核指標上限於業務增長速度與市場份額比較多,部分保險公司追求擴大規模、搶佔財產保險市場,使企業經營成本不斷上升,在賠款支出方面高於保費增長。盲目追求保費收入的增長,經濟效益卻一路下滑。

3、中小企業財險品種單一,財產保險產品創新少。企業財產保險產品的創新少,保險市場上的產品數量少,品種老化,項目單一,且各財險公司的產品普遍存在雷同現象。少數財險公司雖開發了一些新產品,但缺乏系統性及差異性,市場適應能力差。財險市場有效供給不足主要表現在市場供給主體少,市場供給能力低。

4、保險內控制度不完善,監管能力和水平不足。保險監管框架性的制度不完善,一部分制度針對性和操作性比較低。各保險公司為了經濟利益,規模不斷擴大、不斷爭取客户與保費收入,導致了採用高手續費、高返還、低費率的惡性競爭。另一方面,沒有對內控制度建設引起足夠的重視,無法落實相應的制約與處罰措施。

5、企財險賠付率不平衡,費率水平總體較高。中小企業財險的費率釐定是根據標的物的風險大小來決定的,標的風險程度越低費率就越低,但保險行業協會和很多保險公司總部。企財險費率連年下滑。保險公司為了完成經營指標,主要把精力集中於大型企業,對小企業不太待見。保險公司的企業財產險的費率低,而國際市場費率水平卻一路飆升,國內費率與國際市場完全背離。

6、經營機制與管理水平有差距,服務水平有限,從業人員素質有待加強。保險公司在對中小企業開展保險工作時,在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之間存在一定誤區,即經營機制有待於完善。由於公司管理水平有限,不能合理設置部門以及崗位,內外勤結構失衡等情況比較多,在公司內部未能形成有效的承保、理賠、續保的日常運營制度體系。

三、對中小企業財產保險現存問題的一些思考

1、主動開拓保險市場,優化險種結構。保險公司面對中小企業財險存在的險種結構問題,要主動開拓保險市場,擴展新的業務增長點,特別注意要優化險種結構,合理調整險種結構,明確重點發展企業財產保險的相關險種,以利潤作為重點考核指標,對保險業務結構進行優化,發展質量好、盈利性強的財產險業務。

2、改革財產保險業體制,提升企業理財技能與實效。保險公司要結合自身的特點,明確業務定位,加大對企業財產保險的推廣力度,用合理的業績考核機制推動企業財產保險業務的可持續發展。為了財險公司的穩健經營,防範化解風險,要建立一個產權清晰、責權明確的經營管理制度,以應對保險市場的不斷變化。

3、根據保險標的實際情況,合理制定費率。保險公司在制定費率的時候,應該根據保險標的面臨的風險大小、承保範圍和保險限額等因素合理地進行定價。針對不同的保險標的和風險,根據實際狀況進行定價,按照風險大小等因素將保險標的風險程度等級進行細化,並且根據日後的承保經驗不斷進行調整,使保費制定趨於合理。

4、加大保險宣傳力度,提高中小企財險的認知度。保險公司應根據保險業的實際情況,適時加大企業財產險的宣傳力度,讓中小企業理解、充分認識現代財產保險的功能。保險企業能給他們提供專業的風險管理服務,提高其經營效率,保險能及時彌補企業的保險風險損失,穩定其現金流,降低企業破產風險。

5、加強理賠管理,提升理賠服務質量。針對中小企業險存在的理賠難問題,保險公司自身應該提升理賠時效。企業有目的、有效果地促進各項理賠工作的進度。對於損失金額大的重點賠案,要積極跟進賠案變化情況,保持與投保公司的密切溝通,促進企業之間長期的客户關係。

6、努力提高服務質量,滿足中小企業多元化需要。保險公司開發有自身特色的基本險種,以滿足企業多元化的需要。開發財產超額損失保險,適用於中小型企業甚至大型企業的簡易營業中斷或利潤損失保險等等。對於保險公司來説,服務質量的好壞事關其生存發展。對於中小企財險而言,一定要嚴把服務質量關,以優質服務提高客户的忠誠度,進而有利於拓展其他保險業務。

7、保險產品的創新,實施創新戰略。在新的發展形勢下,創新主要內容就是要在經營決策、市場企劃及服務和管理方面新的突破。一方面對原有險種進行改造完善,對相對不合適的地方進行有針對性地修訂和完善;另一方面針對新生的保險需求,積極開發有自己特色的保險產品。

8、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樹立企業的口碑和形象。保險公司在建立健全一個良好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選人用人機制的基礎上,提高企業員工的從業人員素質,通過自身優質的服務提高企業的口碑和形象。千方百計提升現有員工的整體素質,加強中高級管理人員的培訓力度,為公司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打下堅實的基礎。

財產保險論文11

近年來,隨着財產保險產品類型的多樣化,財產保險體系日益完善。分析財產保險在改善社會民生的主要作用,提高對財產保險的認知程度,有利於財產保險的推廣。同時,在財產保險業務營銷過程中,存在着一些問題,需要結合當前財產保險的實際發展情況以及發展需要,提出對應的財產保險創新改革策略,以提高財產保險結構體系的完整度,提高其對改善民生的作用。

1財產保險的定義及業務範疇

1.1財產保險的定義

關於財產保險的定義包括廣義和狹義兩種。其中,廣義的財產保險是指將財產及其相關的經濟利益以及損害賠償作為保險標的的險種;狹義的財產保險則是指將實體物質財產作為標的的險種。在保險實務當中,一般將狹義的財產保險稱為財產損失保險[1]。

1.2財產保險的.業務範疇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五條對財產保險的相關業務進行了明確的定義,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2]。可以進行保險的標的物包括物質形態和非物質形態的財產與經濟利益。其中,以具體物質形態存在的財產和利益作為標的的,被稱為財產損失保險。例如,家庭財產、房屋、車輛、生產設備等;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財產和利益作為標的的,被稱為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例如,職業責任、投資風險、產品責任、信用保險等。

2財產保險對民生改善的主要作用

2.1為家庭財產保駕護航

家庭是社會構成的基本單元,為家庭財產提供保障是財產保險改善民生的一個重要表現。所謂家庭財產保險就是指將居民的有形財產作為標的物的險種,是財產保險的主要險種之一。按照保險責任的差異,可以將家庭財產保險分為基本險與綜合險兩種。家庭財產保險在確保居民財產安全穩定、避免羣眾遭遇意外災害、盜竊等損失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從2008年開始,我國範圍內的自然災害頻發,給不同地區的家庭財產帶來了巨大的損害。針對該現象,我國主要保險公司相對應的提供了家庭財產保險產品,給居民的家庭財產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體系。以我國的農村住房保險為例,根據保監會的相關統計資料,2012年,我國農村房屋保險費用為5.1億元,對全國範圍內的6000多萬間農村房屋進行了保險,為農民提供了約6000億元的財產保障,基本實現了對自然災害多發區域的有效覆蓋。

2.2提高社會經濟水平,維護社會穩定發展

財產保險不但可以通過有效的風險機制為人民羣眾的家庭財產提供保障,避免因為意外事故而導致的生活水平降低的問題。而且還能夠在社會經濟發展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對維護社會穩定發展、提高居民生活的整體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以當前財產保險關注較為密切的“三農”保險為例,各主要保險公司對發展農村保險予以高度關注。例如,中國的人保在“十一五”期間針對農業保險的投資不斷增加,獲得的農業保險費用也增加了近16倍,共計為1465.4萬農户提供了包括社會治安綜合保險、小額保險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等在內的保險,對維持農村地區經濟穩定、產業均衡發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時,部分保險公司還針對中央財政支持的農業產業開展了對應的保險業務,通過持續完善農業保險營銷機制和推廣發展模式,以具體的區域為對象,開發了具有地域特色的農業保險業務。以此為基礎,將小額保險作為基本突破口,採取協調推進的模式使得農業保險業務得到了有效發展,對提高“三農”保險在農村市場的覆蓋率方面發揮了積極意義。不僅發揮了農業保險的強農、惠農作用,而且推動了地方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對提高當地居民的生活水平、維持社會穩定、改善當地民生等方面具有積極意義。

2.3為抵抗自然災害提供了有效屏障

對於我國保險行業而言,過去的十年自然災害頻發使得保險業務在經營的過程中面臨着多重考驗。在發生自然災害之後,保險公司關注民生,向老百姓伸出援助之手,為提高老百姓抵抗自然災害能力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通過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持續擴大財產保險的覆蓋範圍、拓展財產保險的滲透深度,將財產保險的主要方向放在服務民生,為災後重建以及社會保障提供了有效支撐。據相關資料統計,中國的人保財險僅在“十一五”期間就承擔風險責任金344.07萬億元、處理理賠案件7368萬件、支付賠款達到2965億元,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羣眾的正常生產生活,為社會穩定、民生改善做出了重大貢獻。

3當前財產保險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3.1險種結構亟待優化,市場供應能力亟待提高

目前,雖然部分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業務發展較為全面,針對不同的市場類型開發了針對性的財產保險險種,形成了相對完善的財產保險產品結構。但是,依然存在着產品結構不合理的問題。例如,部分財產保險產品主要以機動車輛保險、企業財產保險為主,其比例甚至達到了80%,存在着嚴重的結構失衡問題[3]。究其原因,主要是由於對市場定位不合理、險種結構優化意識不明確以及適銷險種較少導致的。市場保險供給是指在對應的時期內,保險人可以為整個市場提供的保險產品數量。這對於大部分以分公司建制為單位的保險公司而言,因為其獨立開發保險產品的能力不足,導致其所銷售的保險產品是基於全國範圍設計的產品,缺乏針對性和區域特點,使得產品的同質化程度較高,不利於滿足當地市場的供給。從當前財產保險市場情況來看,保險公司提供的財產保險產品單一,不但不能滿足市場實際需要,而且還帶來了行業內惡性競爭、內部管理混亂、會計核算難度增加、內部控制乏力等問題,直接制約着財產保險業務的發展,限制了其在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

3.2保險中介機構發展緩慢,制約了財產保險市場的開拓

根據國外財產保險市場的發展經驗,財產保險市場的迅速發展是建立在保險中介機構及體系的持續發展和完善基礎上的。在保險產業發達的國家,由代理人、經紀人等中介結構所提供的財產保險數量佔到了總體業務的55%左右。而當前我國的財產保險代理業務主要由銀行、車輛管理所等具有明顯行政背景的兼職代理人所擔當,而且由之提供的代理業務量僅僅佔到總業務數量的20%左右,遠遠低於國外保險業務發達國家的55%。這直接制約了財產保險業務的承接能力,造成了保險業務量難以提高的問題,限制了其改善民生作用的發揮。

4財產保險公司業務創新策略與建議

4.1產品結構的創新

當前,財產保險市場的特色產品較少,與財產保險業務發達的國家相比,我國的財產保險公司責任險所佔的比重較低。針對近些年自然災害頻發的問題,我國財產保險公司必須深入思考責任保險及其相關產品的開發[4]。在具體的改革創新過程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財產保險產品結構進行優化和創新:一是建立並完善總、分公司聯動開發機制。財產保險產品的開發和儲備是財產保險營銷工作的重要環節,也是保險營銷工作的基礎。總公司可以基於電子商務、綜合金融等產品構建公司的整體開發及創新平台,從而滿足下屬分公司對保險產品的實際需要。而分公司則基於其對市場實際需求較為了解的優勢,利用對應的渠道定期將蒐集得到的一手產品需求信息向總公司彙報,通過這種上下聯動的產品開發方式,保證所推出的財產保險產品具有市場根基,有利於產品的銷售;二是優化險種配置。對財產保險險種機械優化配置的過程中,可以將財產損失險、責任險以及人身意外傷害險結合起來,形成一攬子的保險產品。不但能夠顯著降低保險銷售的成本,而且能夠全面滿足投保人的實際需要;三是提高保險產品的創新頻率。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首先要縮短責任保險產品的開發週期;其次要針對我國財產保險方面的空白領域,例如航空航天產品,開發對應的高科技保險產品;再次要建立大型自然災害管理體制,例如使得家庭財產保險能夠附加地震保險條款;最後要針對當前居民生活過程中的實際需要,退出一攬子綜合類型的保險。例如,開發增值服務子女教育險、火災責任保險等。

4.2營銷方式的創新

隨着當前保險市場客户個性化需求增加,保險公司在推廣財產保險的過程中,應該通過靈活可變的營銷方式來贏得客户、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務。例如,通過銀保合作方式進行財產保險業務的推廣。我國部分地區的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發展較好,保險公司通過與銀行建立緊密的聯繫,使得銀行成為了該區域辦理保險業務的綜合金融類機構。但是,部分地區的銀保合作還處於較低水平,銀行代理業務在總業務量中還只是佔據較小的比重。究其原因,首先主要是因為保險公司可供銀行銷售的產品類型較少;其次是當前保險公司的核心業務系統並沒有與銀行代辦點進行對接,大多處於跑單水平,直接打擊了銀行代辦保險業務的積極性。因此,在業務創新過程中,可以首先建立與銀行共贏的一體化金融體系,並開發對應的金融性產品;其次,實現保險公司業務系統與銀行的對接,使得銀行能夠真正代辦保險業務,提高其業務推廣積極性。另外,保險公司還應該充分利用電銷、互聯網銷售渠道。投保客户可以根據其自身的實際情況採取電話直銷、手機銷售以及網絡銷售等方式。例如,保險公司與通信公司聯合銷售家庭財產保險產品,並與銀行合作進行以銀行卡為載體的對應保險計劃。通過這種方式,不但能夠顯著開拓保險銷售的渠道,還能夠提高保險產品銷售效率。

財產保險論文12

確立財產保險收益人地位

本人認為應當允許財產保險中受益人制度的存在,理由如下:

(一)從現實生活中受益人的現狀而言

從我國《保險法》對受益人的定義來看並不能得出財產保險中不能有受益人的存在的結論,法律沒有明確指出在財產保險中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指定受益人,其原因可能是長期以來立法者只注重從現實生活中最為常見的財產損失保險和責任保險來觀察。在這兩種保險事故發生時,通常直接造成被保險人財產損失或承擔向不特定第三者賠償的責任。此時,由被保險人直接行使保險金請求權沒有什麼不妥。

隨着生活條件的不斷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出現了許多新型的保險業務,如保證保險業務。當事人往往會指定銀行為受益人,此時金融機構(銀行)與保險公司會達成如下協議:即當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向金融機構(銀行)給付保險金之後,金融機構(銀行)將會把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保險公司。

在此我們應當知道當事人訂立保證保險合同,其目的在於使債權人即銀行在借款人甲沒按約履行義務時,從而實現貸款收回的目的,而不在於恢復借款人的還款能力。當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將保險金直接給付給債權人(銀行)而非被保險人,這是實現當事人訂立保證保險合同之目的最方便且有效的方法。相反,如果不允許指定受益人的話,此時財產保險中只能由被保險人即借款人行使保險金請求權。借款人是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到銀行借款,在得到保險金後,可能處於道德缺失或其他現實問題並不將保險金償還銀行。此時,保險公司雖然履行了保證保險責任給付了保險金,但是銀行訂立保證保險的目的並未實現,這樣也就失去了訂立保證保險合同的作用。

(二)從受益人的保險金請求權的性質而言

保險金的請求權是一種財產權,是在保險標的受到損害時,請求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的權利,這筆保險金無論是補償性的還是給付性的,他都是一項財產權,可以轉讓和繼承。[3]並且《保險法》遵循損失補償原則,該原則的目的在於使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能夠從保險人處獲得保險金,從而儘快恢復生產和生活。保險金是在保險事故發生事故之後,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從保險公司領取。保險金的領取如同繼承法上的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財產一樣,只有在特定情況下即:發生保險事故或被繼承人死亡時,才會產生保險金的領取或財產的繼承。因此可以説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對保險金的領取如同繼續人繼續被繼續人的財產一樣,是一種期待利益而非既得利益,允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之前按自己真實意思指定受益人,將更符合意思自治原則,也更符合實際需要。

(三)從保險法的最大誠信原則而言

《保險法》遵循最大誠信原則,該原則的根源是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保險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必須遵循,否則會引發一系列的道德風險。在人身保險中對受益人的指定,受益人受領保險金的條件都規定了嚴格的條件,當達到一定條件發生道德風險時都可能使得受益人的受益權喪失或被剝奪。在財產保險中被保險人對保險金的受領同人身保險中受益人對保險金的受領一樣同屬期待權,屬於私權,保險公司對受益人的給付其實也是對被保險人的給付。

對財產保險中受益人存在問題的概括總結

前面我們提到過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持否定態度的人主要是從以下兩個主要方面來考慮的:一方面他們認為按照現行有效的《保險法》明確規定,指出人身保險中才有受益人的存在。另一方面是他們認為,在人身保險中當被保險人死亡時,必須有受益人的存在,以便解決保險金的受領問題,這也是江朝國先生的受益人產生的原始動因。

受益人在財產保險中存在與否,能否存在它只是一個制度層面的問題,在現實生活中財產保險中受益人是活生生的存在的。並且在人身保險中允許受益人的存在,這為財產保險中受益人的存在提供了現實可能性。我們可以吸收人身保險中對受益人的指定以及保險事故發生後受益人與被保險人死亡時間不同引發的保險金受領問題的法律規定,這樣更符合現實需要,同時也可以防止道德風險的發生。

財產保險論文13

摘要:行為導向是適應時代發展要求的一種現代教育思想,對於培養人的全面素質和綜合能力起着十分重要和有效的作用,所以日益被世界各國教育界與勞動界的專家所推崇。本文通過分析行為導向應用於財產保險教學中的原因,探討了財產保險教學中的各種行為導向法,併力圖找出最行之有效的行為導向法,以期提高該課程的教學效果。

關鍵詞:行為導向;教學;財產保險;效果

行為導向是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教育教學論中出現的一種新的思潮,是為適應時代發展要求而提出的一種現代教育思想。由於行為導向教學對於培養人的全面素質和綜合能力方面起着十分重要和有效的作用,所以日益被世界各國教育界與勞動界的專家所推崇。本世紀初期,我國引入“行為導向教學法”,各領域都進行了“行為導向教學法”的試點工作,也取得了實質性的成果,給我國教育教學注入了新的活力。保險業作為我國快速發展的朝陽行業之一,對保險教育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如何培養出具有時代特徵、滿足現時保險發展需要的專業人才顯得尤為重要。《財產保險》是保險專業教育的主幹課程之一,本文力圖通過研究在財產保險教學中如何引進行為導向,加強學生對該課程的理解和掌握,提升學生的實踐運用能力,實現從課堂到工作的實時無縫對接。

一、《財產保險》教學中應用行為導向的原因

行為導向教學模式是一種“能力本位”的教學理念,強調通過學生自己的實踐或行動來培養和提高專業能力。它提出了教學應從理論培養向實踐性教學轉化,從示範性教學嚮應用性教學轉化的觀念。行為導向教學模式可簡單概括為在設計教學時充分考慮學生學習目標的明確性、學習活動的自主性、學習過程的交互性、學習成果的建構性。學生在完成一個既定任務的過程中,在教師的幫助下,通過自主活動和小組分工協作,構建自身新的知識體系,獲得各種能力。教學目標也從單一認知轉向專業和跨專業的認知、合作的情感體驗、克服難題的意志力訓練和動手操作訓練並舉的教學綜合目標,滿足了學習和教學的不同方面的要求。《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高等教育要“重點擴大應用型、複合型、技能型人才培養規模”,並提出“強化實踐教學環節”是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手段。保險學專業是一門實踐性、應用性極強的學科,集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社會學、災害學、醫學、工程學、數學和信息科學等學科領域為一體,體現出多學科相互滲透、交叉發展的邊緣性特點。這就決定了在保險學專業的教學中特別強調理論聯繫實際,讓學生在實踐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通過實際問題的研究和解決來培養學生的專業素質和職業素養。事實上,保險業作為我國的朝陽產業,正處於快速擴張過程中。現階段急需即有紮實的理論功底,同時具備業務經營、管理等較強的實踐能力的人才,特別是擅長在實踐中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複合型應用人才。《財產保險》是保險學專業的專業主幹課程之一。通過該課程的學習,同學們需掌握財產保險運營的基本規律、把握財產保險業務體系及產品的主要特點、設計原理及營運基礎,為今後從事財產保險的營運管理及產品設計打下基礎。因此,《財產保險》教學較之其他專業基礎課顯示出更強的實踐性特點,在教學中引入行為導向法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財產保險》教學中行為導向的方式方法

行為導向作為一種教學方法,包括模擬教學、案例教學、項目教學和角色扮演等方法,我們在《財產保險》教學中分別採用了以上各種方法。

1.模擬教學法。在一種人造的情境或環境裏學習某職業所需的知識、技能和能力。模擬訓練給人一種身臨其境的感覺,更重要的是提供了許多重複的機會和隨時進行過程評價的可能性,且成本較低。在教學中我們主要採用了以下兩種模擬教學法:第一,模擬財產保險公司營運。將同學進行分組,分別代表不同業務部門、行政職能部門及投保人,分別以不同的標的物模擬投保、承保、客户服務及理賠等環節。通過保險公司模擬營運,學生基本掌握了財產保險公司前台營運系統及後台支持系統的組成,對保險公司各部門的職能有明確的認識和了解。第二,我校目前建有多個金融實驗室,如國泰安模擬交易所、股指期貨套利系統等,經過我們的申請及到其他高校考察借鑑,目前已初步建成保險公司業務營運系統。這兩種方法在教學中相合配合交叉使用,作為學生模擬的檢驗或示範,通過這種訓練使學生對財產保險公司的組成有了全面準確的把握。

2.案例教學法。案例教學法即根據實際能力培養的需要,教師從實際工作中尋找恰當案例,並引導學生通過案例分析和研究,達到為今後職業做準備的目的。在分析過程中,學生自己提出問題,並自己找出解決問題的途徑和手段,從而培養獨立分析問題、處理問題的能力。財產保險有很多具體的業務類別,在實踐中呈現特殊性、發展性的特點。我們積極主動與保險公司聯繫,收集整理了一系列針對性強、有代表性意義的真實案例,將之穿插運用於教學中,通過學生的反饋進一步凝鍊,最後形成了與教材相配套的案例集。

3.項目教學法。將一個相對獨立的項目,交由學生自己處理。信息的收集、方案的設計、項目的實施及最終的評價,都由學生自己負責。學生通過該項目的進行,瞭解並把握整個過程及每一環節中的基本要求。財產保險中,每一張保單都可以看作是一個項目,特別是複雜的非標準體的保單。在教學中,每講授完一個單元,就讓學生自己獨立設計一款保單或者根據客户的需求設計一個保險方案,比如在介紹完所有的業務種類,讓學生為學校設計一保險方案;學完家庭財產保險後,讓學生設計一款大學生宿舍保險等。然後同學們再相互討論,不斷完善產品或方案。

4.角色扮演法。學生通過扮演不同角色,體驗自身角色的內涵活動,又體驗對方角色的心理,從而充分展現出現實社會中各種角色的“為”和“位”,達到培養社會能力和交際能力的目的。角色扮演法屬情景教學,創設一個“身臨其境”的感官效應,能提高學生專業能力、方法能力與社會能力。財產保險營運涉及到多方主體,讓學生分別選定不同的角色,如投保人、核保人、理賠員、客户服務人員、事故第三方等,由其主導設計一保險場景並進行演練。

5.大腦風暴教學法。“大腦風暴”教學法是教師引導學生就某一問題自由發表意見,而對其意見的正確性或準確性教師不進行任何評價的方法。這種方法是一種能在最短的時間裏,獲得最多的思想和觀點的方法。通過鼓勵學生髮現並提出問題,給他們以成就感,激發其學習的強大動力。該方法主要在前面幾種方法中同步使用,也可以在理論教學中使用,老師針對學生的案例分析、項目實施、角色演練進行即時的、隨機的、針對性的提問,啟發學生進行多維度思考,鍛鍊學生快速反應的能力。

三、行為導向法在《財產保險》教學中的效果評析

財產保險作為保險專業課,教學重點是各種財產保險業務及其運行的內在規律,傳統的教學方法側重於通過現行產品解讀,讓學生把握財產保險的特點及與其他保險業務區別,由於缺乏感性認識,學生會感覺比較枯燥,教學效果大打折扣,而行為導向法立足於引導學生、啟發學生、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教學效果得到了極大提升。

1.增強了學生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這種教學方法容易激起學生的好奇心,產生強烈的學習願望,積極參與教學過程。課堂上學生積極思考,與教師產生互動,充分調動了課堂氣氛。

2.提高了學生創新及應用能力:案例式教學、項目教學等方法的引入,大大開闊了學生的視野,不再是以前保險條款的閲讀和複述,而是自由地發揮,激發了學生的潛能,其創新能力及應用能力也得到大大提高。

3.有助於學生個性的發展:多樣化的教學方法,如頭腦風暴、角色扮演、項目教學可以使學生的社交能力、應變能力、協同工作的能力得到有效的訓練,有利於學生的個性發展,從而為今後的學習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4.對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該法對教師的教學能力和專業素質提出更高要求。每一種行為導向法,都需要在教師的引導下,學生參與收集信息、制訂計劃、選擇方案、實施目標、反饋信息到成果評價的全過程,讓學生既瞭解總體,又清楚每一個具體環節的運作,並從中得到關鍵能力的提高。

總之,通過近兩年的嘗試,行為導向法在《財產保險》教學中的運用,使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得到很大提高,學習熱情也高漲,理論教學再加上一系列行業導向教學法使學生對財產保險的基礎理論知識及應用有了紮實的認識和理解,也對其後續專業課的學習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提升了學生在就業市場上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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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丹,楊曉玉.行為導向教學法實施過程優化研究[J].現代教育科學普教研究,20xx,(5):19-21.

財產保險論文14

摘要:隨着社會的不斷進步,人們保險意識的增強,國家強制保險法規的落實,財產保險的覆蓋面進一步普及,規模也在快速增大,財產保險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經濟生活中的重要內容。但同時保險企業在不斷擴張中的問題也日益顯現,其中最主要的是服務管理方面的問題,有些已經影響了財產保險公司正常穩定的運營和後續發展。本文就這些問題產生的根源,表現形式,解決的辦法,提出自己的見解。

關鍵詞:財險服務;問題;措施

近年來,我國財產保險行業迅猛發展,體量不斷增大,管理方面也產生了一些新問題,為後續發展帶來隱患。

一、財產保險服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為客户服務的意識淡薄

雖然我國很多財險公司理論上都將客户至上的服務理念上升到公司發展的大局上來對待,但行動上由於種種原因很難得到真正實施。在這方面,國外發達國家保險公司的一些做法比我們做得要好,要注意借鑑和學習。

(二)財產保險知識,企業產品宣傳不到位

保險行業消費者普遍缺乏保險專業知識,不瞭解保險專業術語,甚至讀不懂保單的情況普遍存在,特別是在邊遠地區表現得更加明顯。這種現象的存在直接導致了投保、理賠、客户服務等環節易出現糾紛,產生疑慮,導致客户信任度、忠誠度難以建立。此外,市場上的財產保險產品眾多,令人眼花繚亂,公司也不止一家,人們對其專業知識知之甚少,對保險公司的工作流程,投保,理賠知識也不甚瞭解,服務質量更難以鑑別,因而在選取保險產品時瞻前顧後,難以下手,影響了保險業務的開展。

(三)客户至上,合理獲利觀念認識不清

大多數保險從業人員在潛意識裏認為客户在發生保險理賠事件後,賠付金額越少越好,公司賠付金額越大,損失就越大。在這樣的錯誤觀念的引導下,使得公司對賠付率的重視度遠高於對客户服務質量的重視。孰不知客户在投保以後理賠時若不能得到預期收益,將會失去對保險公司的信賴,公司做的是長線生意而不是短期行為,公司利潤的獲得應在擴大經營規模和提高服務質量上下功夫,切忌短期行為。

(四)產品售後服務不到位

從多數財產保險公司的服務質量情況看,相比壽險公司要差,比如後者售後定期回訪是常態,前者很少有公司能做到這一點的,保單到手,萬事大吉。在管理和服務體系構建之間存在缺陷,資源配置不足、服務標準執行不力、管理流程不合理、監督考核機制缺失等。

二、改進措施

(一)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核心競爭力通常來講體現在公司人員素質,企業規模,經濟實力,產品的開發、售後服務水平等方面。而這諸多因素中,人才、服務、技術、管理、品牌形象等無形的資源,是構成核心競爭力的要素。其中服務質量尤其是重點,也是可以最具有潛力可挖的資源,要着重開發。

(二)強化內部監督管理

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公司內部規章細則為抓手,羣眾和輿論監督為補充,建立三級縱、橫向監督約束機制。其中內部規章制度自我監督約束為重點,應達到監控無死角,羣眾和社會評價無盲點;要對社會和公眾公佈各項服務標準和承諾,廣泛接受客户和輿論監督評價;最後,要以效益監管作為導向,不斷加強監督指導工作。

(三)建立健全客服工作機構和崗位,提高客服人員素質

客服工作是保險公司各項工作中重要的工作環節,事關企業形象,客户滿意度高低的大局,在人員配備上,要把有一線工作經驗,有激情,善於表達和溝通,有一定心理承受能力,人緣好的人員安排到客服工作崗位上。使消費者從客服工作人員身上感受到公司良好形象。

(四)建誠信企業,樹誠信文化

誠信是人的立身之本,更是企業的生存之道,作為從事金融工作的保險公司,誠實守信更是生命線。在日常工作中要形成誠實守信,遵守承諾的良好習慣。對客户不輕許承諾,一旦承諾,一定如期兑現。

三、結束語

我國財產保險業正處於國家的大力支持和自身的不斷更新完善中,面對改革發展的大潮,新局面、新問題不斷湧現,要實行創新發展,與時俱進,朝着大保險格局的方向邁進。為國民經濟的發展,為中國企業走向世界,為人們的日常經濟生活保駕護航,提供保障,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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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德新.析保險機構經營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J].保險研究,20xx,9

[2]賈美枝.談新形勢下保險企業經營管理創新[J].河北金融,20xx,3.

財產保險論文15

摘要:現代保險企業的競爭是優秀團隊的競爭,個體的單打獨鬥很難在市場競爭中取勝。企業與企業間白熱化的較量讓團隊協作變得尤為重要。事實證明,團隊作戰才能帶來企業業績目標的整體提升,只有整個團隊的聚合力量比競爭對手更突出才能在競爭中取得優勢。因此,有效發揮團隊的合力,“組合出拳”,已成為保險企業贏得市場的必要條件。於是,營銷團隊的建設也必然成了保險公司銷售管理中的重要一環。從財產保險公司營銷團隊面臨的問題出發,結合人力資源在保險公司發揮的作用淺析營銷團隊在財產險運營管理中的建設思路。

關鍵詞:財產保險;團隊建設

1銷售團隊建設的現實意義

公司的銷售業績,市場份額,市場競爭力都是由銷售團隊主導的。所以,任何一家做大、做強的保險公司必然與其對銷售團隊的重視程度密不可分。建設一支優秀的進可攻退可守的團隊,無論是對財產保險公司來説還是對銷售的個體行為來説都有着深遠的意義。

2現階段營銷團隊建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經過十多年的發展,營銷團隊建設有了新的變化,也邁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週期。但新問題新挑戰也接踵而來,成為團隊發展新的制約。總的來説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電話營銷、網絡營銷等新渠道的發展,進一步擠佔了營銷團隊的生存空間,客户習慣的變化導致部分客户流失。電銷憑藉價格優勢,受到消費者的青睞,擠佔了營銷團隊的生存空間。自從電話車險問世,營銷員感覺車險越來越難做,市場費用透明化,客户的議價談判能力日漸增強,車險業務利潤薄,微利甚至負利經營,營銷員不得不最大限度讓利客户。為了爭奪客户資源,營銷員擴大服務範圍,如代年審、代交罰款等增值服務,如此一來,營銷員的生存遭遇“瓶頸”,績效差的營銷員就會自然脱落。消費者購買習慣的變化,使得營銷員的部分客户面臨流失。隨着科技的發展,互聯網讓人們的生活習慣得以顛覆性改變,C2C、B2C的購物模式越來越普遍。傳統的營銷團隊面對面的銷售模式也受到“人機對話”的網絡銷售模式的巨大沖擊。

(2)團隊成員流動性大,團隊留存率低;增員困難,團隊可用銷售人力不足。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在2014年底發佈的《保險銷售員現狀調查報告》顯示,到2013年為止,我國保險營銷員總人數維持在289.9萬人左右,其中產險在29萬人左右。營銷員隊伍是保險公司最關注的銷售隊伍,然而,據官方數據顯示,2011-2013年保險營銷員年均解約人數超167萬人,2013年流動人力佔總人力59%。造成營銷員高流失的主要原因有:營銷員的准入門檻低。據行業協會———中國保險協會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5月31日,保險營銷團隊高中及以下學歷人數仍然佔比過重,為66.34%,大專及同等學歷為26.33%。本科及以上等稍高學歷水平層次僅為7.43%。很多人加入保險行業是有其原因和目的的--加入保險行業有時是過渡時期的選擇,特別是對於學歷偏低的營銷員來説。這種抱有“騎驢找馬”的心態,對於漫無目的從業者來説一旦碰到其他就業機會就會離開保險營銷隊伍,造成人員流失。保險營銷員從業壓力過大。不可否認的是保險業是這樣一個特殊的行業,它通過提供保險服務來換取保費,它為未來可能發生的風險提供保障服務。然而保險銷售的難度是由風險發生的不確定性因素來決定的。中國的保險行業還處於初級發展階段,降費、退費等不正當惡劣競爭手段還屢有發生,這是我國保險市場不夠規範的必然結果;加之提高客户的保險意識還需要時日,營銷員展業容易遭受他人拒絕,而保費任務的壓力及生活的壓力,導致營銷員承受巨大的從業壓力,造成人員迅速流失。營銷員集體歸屬感缺失。這一點尤其體現在保險行業的僱傭關係上。究其原因,營銷員與保險公司簽訂的是一份代理合同,與公司之間只是簡單的委託關係,不享有公司的各項福利保障。工傷、養老、醫療等保障的缺失,時刻令營銷員有種自己被邊緣化的感覺,對公司缺乏歸屬感,人員自然而然會流失。

(3)團隊疏於對文化的培育,未能發揮團隊文化建設的積極作用團隊文化是一種無形的力量,可以説伴隨團隊成立就會有團隊文化的存在,而且隨着團隊以後的發展壯大,文化的作用和意義也會更大。然而,團隊文化具有隱藏性,如果未經引導、歸納和提升,就只會是一種模糊的認知,無法作用於團隊建設。

3如何建設優秀保險營銷團隊

在市場大環境下(新興渠道不斷擠佔市場),為充分降低人工成本行業增員難、減員多,營銷團隊文化建設欠缺等問題是團隊建設所面臨的困難。

(1)發揮營銷渠道貼近客户的優勢,認真做好針對客户特殊訴求的管理,提升業務穩定性,以積極健康的心態面對電、網銷的來臨。2007年,財產保險領域第一個車險電銷牌照獲批,這標誌着我國財險電話銷售渠道進入快車道式發展模式。電網銷這個新興渠道大有“三分天下有其一”的發展趨勢。很多營銷團隊受到電銷的衝擊是在電話營銷呈井噴之勢的2011年前後--業務出現下滑,士氣低下,團隊解體。然而,在經歷這種陣痛以後,營銷員的產能穩定下來,營銷團隊得以持續發展。市場經濟的本職就是客户的選擇是多元的,營銷團隊要做的就是讓客户找到選擇我們的理由。發揮貼近客户的優勢,切實做好客户管理。營銷團隊是直接面向客户銷售產品的一種組織形式,保險營銷更是依託面對面的交流促成銷售。主動求變、與時俱進、創新展業才是持續發展之良方。一方面公司要開發時下流行的手機APP軟件;同時,營銷員要善於應用社交平台,把客户都放進微信朋友圈進行管理,讓微信成為發佈產品信息的渠道,與客户有效溝通的展業助手。提升綜合實力,細分客户羣體,服務價值客户。無論何時,提升綜合實力都是制勝之法寶。首先,營銷團隊需要提升團隊的整體效率--管理效率偏低,服務意識淡薄,銷售產品單一等都需要逐一克服。為打造專業、高效的團隊,更需要提升客户服務意識,產品技巧培訓,做到精準對接團隊和客户個人。

(2)對團隊的流動性離職率有正確的認識,積極做好擴編增員和育成工作,充實團隊的銷售人力。就產險行業而言,流失的員工很多會變成公司的客户,而且是忠誠度較高的客户。在正確認識流動性的基礎上,為了可持續發展,營銷團隊要積極做好增員和育成工作。積極做好增員。不管團隊人力規模大小,銷售人力和保費規模必然呈正相關係。為了團隊發展,團隊務必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增員工作。合理制訂增員的目標和計劃。首先,根據團隊實際情況補充人力(按照團隊脱落率計算)和新增人力(按照團隊的保費目標除以人均產能計算)確定團隊的增員目標。其次,確定目標增員對象,鎖定目標人員。最後,與增員對象接觸,向增員對象説明其最為關注的問題:如對工作行業的介紹;對職業發展的規劃;團隊主管魅力展示;增加其從業的信心,達到成功增員的目的。團隊要注重人員的育成。以授課加導師輔導的方式同步進行。營銷團隊的培訓課程要全面系統與重點突出並重。產品、技能、心態及合法合規等課程缺一不可,注重個體需求,分層分類進行。同時,針對不同層級的營銷員需實行多重舉措,進行上崗前、入職初期、進階中級、發展高階的各節點培訓。培訓能提升營銷人員的產品知識,得到銷售指導,保持積極的心態,對行業充滿信心。

(3)在每個時期都要重視團隊文化建設,充分發揮團隊文化的正向積極作用。保險營銷團隊特別是財產險團隊在文化建設上通常做得比較淺,筆者認為首先應該按照行業規範着力,以規範為準繩、以執行為根本、以專業化為目的,關鍵做好制度文化、執行文化和學習文化的建設。制度是任何一個組織必不可少的行為規範。而制度文化,即是團隊把制度作為開展工作的綱領,並被團隊成員自覺認可和遵守。具體到保險行業來講,可劃分為一般制度和特殊制度兩類。保險銷售的管理制度其實就是一般制度,如保監會下發的行業規定、從業資格管理相關的規定,公司所要求的加強銷售管理規範的各事項等,特殊制度一般比較具體、可行,側重執行。如出勤制度、參會制度等。執行文化即執行力的養成。執行文化能讓全體成員都能夠自覺、主動,有利於增強團隊的效率。近年來對高效率組織的研究發現,執行力是制勝法寶,也是各企業對員工能力提升的一個重要培訓項目。對於團隊銷售人員來講,激發他們的熱情和配合是執行的關鍵。學習型組織及文化。自發式學習遠勝於被動式學習,將讓我學變成我要學,一個具有濃郁學習氛圍的團隊能夠出奇制勝的在營銷活動中創造附加值。同時,團隊學習文化的打造離不開導師的指引,所以學習文化和導師文化在保險公司營銷團隊的建設中也是必不可少的。綜上所述,保險市場在發展,營銷團隊建設理應與時俱進。固本、培元、重建設,三方面缺一不可。固本即是要引導營銷團隊升級客户管理;培元即做好優質人才引進和培育;重建設是重視團文化的打造和重視其在營銷隊伍中發揮的作為。三者並重才能共同塑造出優秀的產險營銷團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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