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獎資格
.本校全日制在籍註冊後的學生;
.學習滿一學期並符合評獎考核標準的學生;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不得參加獎學金評定:
()德育等級評為差者;
()有一門課程(凡計入考核成績的課程)成績不及格者;
()一學期累計曠課學時以上(含學時)者(包括規定的政治學習、集體活動等。遲到、早退累計滿三次以曠課學時計;
()因違紀受到行政、黨、團組織紀律處分未滿一學年(自處分之日算起)者或本學期因違紀受到通報批評者;
()按課程學費收費的在讀生。
二、獎學金的種類、等級、金額和比例
.優秀獎學金
一等獎(甲) 每人每學期00元 %
一等獎(乙) 每人每學期00元 %
二等獎 每人每學期00元 %
三等獎 每人每學期00元 0%
獲得一、二、三等獎學金的總人數約佔每年級(專業)學生總人數的%。
.單項獎學金
()獲全國各類競賽(包括國家統一等級考試或測試)的前三名者獎00--00元
()獲省、市級各類競賽的前三名者獎0--00元。
在全國或省、市級各類比(競)賽中成績或貢獻特別突出者將酌情增加獎金額。
()獲全國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或校學生標兵稱號者獎000元
()獲上海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稱號者獎00元
()下列成績突出者可獲單項(鼓勵)獎00元(獲得優秀獎學金一、二、三等獎者不得重複)
A、專業學習成績優秀或成績明顯提高;
B、科學研究、創新能力成績突出;
C、社會實踐、勤工助學活動成績顯著;
D、社會工作、社團活動表現突出;
E、文體活動、各類競賽積極參與或獲得榮譽;
F、衞生工作積極投入或獲得榮譽;
G、對集體有貢獻;
獲得單項(鼓勵)獎的'人數應控制在總學生數的%。
專項獎學金
學校獲得的校友、企業捐助的專項獎學金,一般根據捐資者的要求,制訂評獎的基本條件進行評獎。(詳見各專項獎學金條例)
定向獎學金
學生畢業時,服從國家需要,到艱苦地區、艱苦行業或國家規定的某些重點工程和重點單位就業的,可酌情給予一次性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