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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合同彙總【7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4.14K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單位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單位合同彙總【7篇】

單位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3年,自20xx年 10月10日至20xx年10月10日止。試用期三個月。(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月9日)

二、聘用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 武漢市江岸區光華社區居民委員會 任 副主任 崗位的工作。工作內容:組織社區成員進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區的衞生、物業、計生、流動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社區議事委員會制定的.社區管理目標。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工資福利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實行年薪制,年薪24萬。

(二)享受單位其它福利。

四、工作紀律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努力學習,忠於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因特殊情況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的安全管理工作,給住户營造和諧安全居住環境,我局決定,聘請專人負責門衞工作,為維護甲、乙雙方的權利,經雙方協商,特簽定以下聘用合同。

一、甲方職責

1、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配足配齊工作用具。

2、按時發放工資,不得拖欠。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

二、乙方職責

1、因安全工作需要,門衞必須全天24小時到崗值班,並遵紀守法,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堅持原則, 恪盡職守, 大膽工作,不擅自離崗。

2、負責公寓大門及大院鐵門的按時開關門。晚上12點鐘鎖門後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車輛入內,嚴禁外來車輛在院內停放。

3、負責公寓的安全保衞工作。防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院內;對陌生人員要進行詢問和登記,發現可疑人員要提高警覺,對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嚴防閒雜人員進入大院推銷業務、亂竄或作案。負責檢查物品外出情況,並進行登記,大件物品外出,必須詢問核實後方能放行。

4、加強防範檢查,要以防火、防盜、防破壞為主要內容, 隨時巡查各部位防火、防盜及防漏(水、電)情況。巡查中發現公物損壞時,要及時聯繫有關人員檢修。發現火險迅速報警,並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力組織撲救。

5、發現偷盜等違法犯罪分子,在保證自身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想方設法擒獲或報警;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報警和向局辦公室報告。

6、負責公寓公共區域衞生。每日堅持打掃公寓各樓層走廊、梯道、院壩及公寓周邊陰溝衞生,負責清運各樓層垃圾,定期維護院內綠化設施,始終保持衞生整潔乾淨。

7、負責收取各住户水、電、衞生等相關費用。

8、協助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如遇重大活動或臨時性活動,須聽從局領導統一安排和調遣。

三、乙方待遇

1、門衞實行聘任制,合同每年簽訂一次。

2、門衞為臨時工, 工資實行包乾, 每月工資1000元,按月發放,伙食自理,不享受醫療、勞動保險及其它任何福利待遇。

3、門衞生病藥費自理,因病、因事不能到崗必須向局領導請假,並自行安排臨時替代人員。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應由其本人負責。

4、門衞對我局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可在前一週內提出辭呈申請。如門衞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規定的工作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我局有權及時終止合同。

5、合同期滿後,視門衞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情況綜合考核,決定是否繼續聘用,否則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限:二○一二年 月 日至二○一二年 月 日。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單位合同 篇3

勞動者首先應該證明勞動者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在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

工資發放記錄

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

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作卡或工作記錄單(表)

社會保險記錄

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

房貸收入、繳税證明

可以以買房買車貸款為由讓公司開據收入證明。

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類的。

工作記錄、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最好有原件。

代表公司簽署的商業合同、文件、以及授權書、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最好有原件。

工資支付證明、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等

最好有原件。

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記錄

同事的`證人證言,最好由在職的同事進行證明

錄音

在和用人單位交涉離職過程中,進行一下錄音,以證明辭退事實的發生及單位的拒不出具辭退證明的事實。我們辦理的許多案子,就利用這種證據達到了勝訴的目的。

需要提醒的是,在以上證據具備的情況下,仲裁委還需要結合用人單位提供的證據來裁決。

單位合同 篇4

問:

李某應聘到某銷售公司工作,並簽訂了2年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約定,李某擔任銷售主管,月工資為6000元。因市場形勢不好,公司與李某協商將其工資調整為5000元,李某未提出異議。隨後該公司產品在市場中佔有份額進一步減少,公司決定進行組織結構調整,李某被公司安排作銷售代表,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資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李某隨後一個星期沒有到公司上班,公司以李某曠工為由解除了勞動合同。李某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單位對之不予理睬,請問李某如何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答:

首先,李某與公司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雙方關於工資待遇的約定合法。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公司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情況對李某的工資進行調整,李某當時沒有提出異議,此後雙方按照調整後的工資標準履行。故可以視為雙方就工資待遇的變更達成了一致意見。

其次,公司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李某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有權就工作崗位及工資待遇調整問題,與李某進行協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資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説明雙方就變更工資待遇的內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據此,公司可以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因公司堅持變更李某的工作崗位和工資待遇,導致李某不能提供正常勞動。鑑於李某同意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可以視為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李某要求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請求,應予支持。

最後,公司以李某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不成立。平等自願、協商一致是勞動合同變更的原則,公司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無效,不能把李某不來新崗位上班,視為曠工行為。李某沒來公司上班,是公司內部組織結構調整後,其原工作崗位已不存在,又不接受公司為其安排新崗位的.工資待遇而造成的。在雙方對此問題沒有取得一致性意見之前,如果李某在新崗位工作,就會造成李某接受公司安排的事實,出現對李某不利的法律後果。可見,李某不來公司上班的原因,公司是知道的。李某的行為不構成曠工。公司作出李某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是錯誤的,應予撤銷。

其於以上理由,李某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以維護自身的權利。

單位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確保瞭解該房屋全貌,並以現狀為準。

第二條 出租房屋坐落於關山鎮南房村二號路邊,房屋建築面積46平方米,房屋門窗完好,水、電供應正常,房屋租賃期限:自二○xx元月一日至二○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條 房屋租金每年三千元整,每年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應先行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金。租金以現金支付,甲方出具正式税票。

第四條 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治安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第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合同 篇6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xx)117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約定試用期(大中專應屆畢業生見習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和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決定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該崗位工作,並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完成工作任務。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也可選擇其他崗位。雙方就崗位變更事宜作如下約定:_________。

三、工作條件和崗位紀律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方面的規定。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保守有關祕密。

四、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據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及本單位內部分配辦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並按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或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未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上刑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國家或省出台新的規定前,醫療期參照國家對企業職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到新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為無效,甲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五)款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除本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2.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被撤銷、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職;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而終止本合同:

1.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終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乙方。續訂聘用合同的,雙方協商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甲方應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並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的封存或者轉移手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經協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銷、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業的。

經濟補償金應以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在甲方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經濟補償金。乙方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六、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聘用合同的無效,由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

(二)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當事人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對違反服務期約定和保守單位商業祕密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具體標準為:

(三)甲方未按照規定辦理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手續,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乙雙方對培訓費用沒有約定的,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後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訓費用;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但不得超過為乙方培訓的實際支出,並按乙方培訓後回單位服務年限,以每年遞減培訓費用20%的比例計算。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八、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檔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工作,為此,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過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聘任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職務(工作)。

第二條 聘用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甲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一)甲方應在協議期內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二)甲方在乙方嚴格按協議完成工作後,必須按時以現金的方式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三)甲方有權對乙方在聘任期間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表現實施專業管理,並有權進行考核。

第四條 乙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一)乙方有權獲得勞務報酬。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提出建議和意見。乙方應結合甲方需求認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乙方在公司的工作時間為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節假日需加班的時間另行規定),每階段工作完成後必須將工作進展情況如實地報告甲方。

(四)乙方在受聘期間以及聘用協議解除或終止後對公司技術資料、成果及其獲悉的`其他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在未經甲方允許的情況下泄露給他人或甲方的競爭單位。

(五)乙方受聘於甲方後,原則上不應再為其它企業提供服務,如遇極其特殊的情況需要為第三方服務時,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第五條 其它約定

1、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社會保險費用(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由於健康或因其它方面的原因不能勝任所聘職務(工作)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乙方超過15天未到甲方工作事前又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本條第2項的情形需一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後方能終止。

第七條 除本協議第五條第3項所述解除協議的情形外,甲乙雙方若需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由雙方在交接清單上簽字。若乙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同甲方進行工作交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九條 依據本協議第五條第3項、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及任何形式的補償。

第十條 本協議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寄送相關文件、通知的固定通訊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的,對方可視為未變更,由此造成的不利法律後果,由未盡通知義務的一方承擔。

第十一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可先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協議條款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前簽訂的所有用人合同、協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自動廢止。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