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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承包合同(15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56W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承包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承包合同(15篇)

關於承包合同1

甲方根據需要將飯堂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經以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承包期限: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具體內容:

1、甲方有職工______人,其每人每天為______餐,早餐為人民幣______元,午餐為人民幣______元()晚餐為人民幣______元(),夜宵為人民幣______元,供給乙方辦理伙食。

2、甲方為乙方無償提供廚房、廚具、餐具等。

3、甲方總務部每天將次日用膳人數通知乙方飯堂主管,乙方按此人數準備飯菜份量。

4、甲方在乙方交接前進行盤點,所剩的糧油、副食品等由乙方作價接收,解除合約時甲方須按價接收乙方剩下糧油、副食品。

5、乙方預付甲方半個月伙食費,結算時由乙方開具半個月用餐明細表與甲方核對無誤後,甲方應在三天內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伙食費,不得拖欠。

6、在經營期間內,雙方應按照合同條款通力協作,互相配合,雙方不可無緣無故,輕率行事解除合同。

四、甲方責任:

1、 提供設備的維修保養。

2、 提供乙方工作人員的住宿,包括水和照明用電費。

3、 甲方無償提供廚房所用的燃料、水、電。

4、 不得隨意停止承包和隨增加收費項目。

5、 甲方必須提前預報就餐人數,失誤造成後果,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權限:

1、 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各種行政管理,如:衞生、安全、治安、消防、綜合治理、監督等,特別要禁止食物中毒事故發生,一旦發生類似事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2、 乙方因食堂工作人員失職影響甲方正常工作,(如無特殊情況下),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3、 甲方有權對飯菜質量數量、衞生服務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乙方未達到飯菜質量,甲方有權要求進行適量賠償或終止本協議。

4、 根據食堂工作情況和員工意見甲方有權採用其他方式進行食堂管理。

5、 承包方其他違約時,甲方須立即告知乙方,乙方應儘快調查落實,把處理結果告知甲方。

6、 乙方除因特殊情況外,造成誤餐或停餐,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7、 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提出終止承包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上報法院或仲裁機關處理。

六、乙方責任:1、 按甲方消防、廠規、治安做好工作。

2、 食堂工作人員按衞生部門規定進行身體檢查,費用自理。

3、 經營場所進行定期防鼠滅蠅。

4、 嚴格執行各項食堂管理制度,嚴格按食堂操作規程及衞生管理制度實施。

5、 必須確保食物的質量,把住進貨渠道及進貨質量關,嚴禁購進變質變黴的食物,保證放心肉的衞生,做到食品衞生內部以及環境衞生,經得起上級部門檢查並達到合格。

6、 乙方工作人員須統一工作服裝和衞生用品,費用自理。

7、 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時間作息,準時開餐,開餐時間由甲方規定,如有變動應事先通知乙方。

8、 乙方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規章制度,不得隨意出入甲方車間及其它禁區域,如違反者,甲方可將依所規處罰。

9、 甲方廚房現有之設備及餐具乙方應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嚴格管理,不得人為損壞和丟失,否則折價賠償。

10、經營業務只限於飲食服務方面,方便甲方服務人員。

11、乙方在運作期間材料費自理,所需食堂工作人員的勞資,勞保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的權限:

1、 有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 有權自主聘用,調用工作人員。

3、 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承包合同,並止報法院或仲裁機關處理。

4、 如市場物價上漲過高,變成乙方在連續二個月虧損的'情況下,有權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費用,甲方應儘快進行市場調查,若情況屬實,應適當增加伙食費用。

八、其它:

1、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乙方不承擔甲方房產和設施的經濟損失。

2、 甲、乙雙方員工應保持互相尊重,儘量不發生磨擦,更不許出現打架等事例,若有發生追究責任因此造成的傷害由無理的乙方負責。

3、 節假日乙方照常為甲方職工服務,如需加餐乙方負責加工,甲方買菜或委託乙方採購。

4、 乙方在承包期間屬甲方的廚具和餐具,在添置之前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購買,向甲方報銷。

5、 承包結束時,乙方應將甲方提供的場地、設施、設備、工具等全部清還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6、 承包期滿時是否續約或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均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

7、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將由雙方代表協商處理。

8、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關於承包合同2

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在合法自願基礎上,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形式為上交利潤遞增包乾。

第二條 承包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第三條 上交利潤數額

1.承包方上交利潤包乾基數為___元。

2.承包方按____遞增____%比例上交利潤。

3.承包方上交利潤時間按____計算,即___年___月交___元;__年___月交___元;__年__月交__元;___年___月交___元;__年___月交___元。

第五條 國家指令性產品供應計劃和生產計劃

第六條 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__年末固定資產原值____萬元,承包期間固定資產增值總額為___萬元,其中__年__萬元;__年__萬元;___年___萬元;___年___萬元;___年___萬元。

2.國家資產的維護___________;設備完好率__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

3.新產品開發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 。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___元;___年為___元;__年為___元;___年為___元。

5.產品質量要求________。

6.主要物資能源消耗指標_____。

7.安全生產和雙保指標_______。

8.出口創匯指標________。

9.產值指_____________

10.上交利潤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貸款歸還,

承包前的債權債務處理: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商、服務工作。

2.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時間內完不成上交利潤____%,或嚴重違法經營,或____的,發包方會同有關部門核查後,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換經營者。

3.按合同規定兑現獎罰條款。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經營者____是企業在承包期內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負有全面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第45條規定行使職權。

2.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範圍內,承包方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

3.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和計劃,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指標和任務,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係。

4.承包方完成或超額完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獎勵(1)_________。(2)______.(3)____.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處罰:(1)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利潤或延長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潤指標,除由經營者和其他負責人按合同規定賠償外,不足部分以企業資金補足。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由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

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

發 包 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 包 方:___

法定代表人:_____年___月___日

關於承包合同3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編號: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2.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照完成。

3.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之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_________

2.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3.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立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5.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6.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時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1.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2.工程款撥付與結算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1.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備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2.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造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構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的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沒有及時檢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檢查,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並將該記錄送交甲方。事後甲方對該隱蔽工程進行檢查,符合質量標準的,檢查費用由甲方負擔;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沒有通知甲方檢查,自行隱蔽工程的,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

4.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的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1.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五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2.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三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某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4.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6.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説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7.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十五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三十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十五天內,工業建設二十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的銀行審定撥款。

8.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9.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1.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_________的逾期違約金。

2.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3.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訂協議。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發生合同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建築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甲方送銀行、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備案。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甲方(發包方)(蓋章):_________乙方(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簽字):_________工程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

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1.工程項目一覽表。

2.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件)

3.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4.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5.有關協議:_________。

6.有關補充合同:_________

關於承包合同4

epc總承包合同協議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 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範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後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發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工商註冊住所: 工商註冊住所:

企業代碼: 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開户銀行:

賬 號: 授權代表: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開户銀行: 賬 號: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1條 一般規定

1.1 定義與解釋

1.1.1 通用條款,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工程總承包合同過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條款,由本文件第1條至第20條組成。

1.1.2 專用條款,指根據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實際,對通用條款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並同意共同遵守的條款。

1.1.3 工程總承包,指承包人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採購、施工(含竣工試驗)、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設計與其他階段的工程承包。

1.1.4 發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稱為發包人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務的,並具有相應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7 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監理人,指發包人委託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

1.1.9 工程總監,指由監理人授權、負責履行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

1.1.10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任命的負責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設計、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或)試運行考核並交付發包人進行生產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單項工程,指專用條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項獨立功能的工程單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組成部分。

1.1.13 臨時性工程,指為實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補任何質量缺陷,在現場所需搭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不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工程。

1.1.14 現場或場地,指合同約定的用於承包人現場辦公、居住、設備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機具、設施存放和工程實施的任何地點。

1.1.15 項目基礎資料,指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經有關部門對項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報告(選廠報告、資源報告、勘察報告)、資料(氣象、水文、地質)、協議(燃料、水、電、氣、運輸)和有關數據等,設計所須的基礎資料。

1.1.16 現場障礙資料,指發包人為承包人完成設計、進行現場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築物、構築物、須受保護的古建築、古樹木等座標方位、數據和其他情況的資料。

1.1.17 設計階段,指規劃設計、總體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階段。

1.1.18 工程物資,設計文件規定的並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設備、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後試驗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設計文件轉化為工程的過程,包括土建、安裝和竣工試驗等作業。

1.1.20 竣工試驗,指工程的土建、安裝完工後,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被業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負責進行的試驗。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約定和設計要求完成土建、安裝,並通過竣工試驗。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後,為使發包人的操作人員、使用人員進入崗位進行竣工後試驗、試運行準備,由承包人與發包人進行工程交接,並由發包人頒發接收證書的過程。

1.1.23 竣工後試驗,指工程被髮包人接收後,按合同約定由發包人自行組織的試驗、或在發包人組織領導下並由承包人指導進行工程的功能試驗。

1.1.24 試運行考核,指根據合同約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試驗後,由發包人自行或在發包人的組織領導下由承包人指導下進行的包括合同目標考核驗收在內的全部試驗。

1.1.25 考核驗收證書,指試運行考核的全部試驗完成並被驗收後,由發包人簽發的驗收證書。

1.1.26 工程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驗收證書、完成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並按合同約定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結算資料,由發包人組織的工程結算與驗收。

1.1.27 項目進度計劃,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實施階段(包括: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工程接收、竣工後試驗至試運行考核各階段的)或合同約定的若干實施階段的時間計劃安排。

1.1.28 施工開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現場施工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試驗)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包括按合同約定的任何延長日期。

1.1.30 變更,指發包人書面通知或書面批准的,對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合同價格,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進行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服務等工作的價款。

1.1.32 合同價格調整,指依據合同約定需要增減的費用而對合同價格進行的相應調整。

1.1.33 合同總價,指根據合同約定,經調整後的合同價格。

1.1.34 預付款,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由發包人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

1.1.35 工程進度款,指發包人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內容、支付條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設計、採購和施工的進度款,及竣工後試驗的服務費等款項。

1.1.36 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書,指依據有關質量保修的法律規定,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質量保修責任書。

1.1.3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數據電文包括: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1.1.3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須承擔的責任。

1.1.39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40 根據本合同工程的特點,補充約定的其他定義。

1.1.41 條款標題不能作為合同解釋的依據。

1.2 合同文件

1.2.1 合同文件的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

(8)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通知、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指令、傳真、電子郵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2 當合同文件的條款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並且不能依據合同約定的解釋順序闡述清楚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採納監理人的解釋。當事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不接受監理人的解釋的,根據16.3款關於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1.2.3 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閲讀方便,不作為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依據。

1.2.4 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間的起點均指相應事件發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時間的

起算是以某一期間屆滿為條件,則起算點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間的到期日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當日。工作日指除中國法定節假日之外的其他公曆日。

1.3 語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國的漢語簡體語言文字編寫、解釋和説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主導語言。

在少數民族地區,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編寫、解釋和説明本合同文件。

1.4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體適用法律的名稱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 標準、規範

1.5.1 適用於本工程的國家標準規範、或(和)行業標準規範、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標準規範、或(和)企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或編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2 發包人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並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提供的標準、規範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5.3 沒有相應成文規定的標準、規範時,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列明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技術要求提出實施方法,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承包人需要對實施方法進行研發試驗的,或須對施工人員進行特殊培訓的,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5.4 遵守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進行設計、採購、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國家強制性標準規範的規定。

1.5.5 發包人有權按照合同和適用法律規定的標準規範,對承包人的設計、實施提出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方面的建議、修改和變更。

1.6 遵守法律

1.6.1 在履行合同期間,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發包人辦理並取得立項、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批文、土地使用許可、開工批准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他許可、執照、證件、批件等,發包人負責協調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關係。因此造成承包人的開工延誤、暫停、費用增加、進度延誤時,發包人按承包人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1.6.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間遵守適用法律、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進行設

計、採購、加工、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承包人須辦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辦理的各種許可、執照、批文和手續等,保證發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損失。並因此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按發包人的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1.6.3 承包人按時向所僱傭人員發放工資,為其辦理人身保險,並繳納相關税費。

1.7 保密事項

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須予以提供。當事人認為必要時,可簽訂保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2條 發包人

2.1 發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2.1.1 負責辦理項目的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取得項目用地的使用權,完成拆遷補償工作,使項目具備法律規定的開工條件。

2.1.2 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合同價格調整、付款、竣工結算義務。

2.1.3 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及國家法律對安全、質量、標準、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等強制性規定,對承包人的設計、採購、施工等實施工作提出建議、修改和變更。

2.1.4 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對因承包人原因給發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和損害,提出賠償。

2.1.5 發包人認為必要時,有權發出書面形式的暫停通知。該類暫停給承包人造成的費用增加時,由發包人承擔。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2.1.6 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發包人委託的權利,履行發包人義務。發包人代表依據本合同並在其授權範圍內履行其職責。發包人代表根據合同約定的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其本人簽字後送交項目經理。

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和職責在專用條款約定。發包人決定替換其代表時,將新任代表的姓名、職務、職權和任命時間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

2.3 監理人

2.3.1 發包人對工程實行監理的,監理人的名稱、工程總監、監理範圍、內容、職權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寫明。

監理人按發包人委託監理的範圍、內容、職權和權限,代表發包人對承包人實施監督。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工程總監簽字後送交項目經理。

2.3.2 工程總監的職權與發包人代表的職權相重疊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協調並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 除專用條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工程總監無權改變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2.3.4 發包人更換工程總監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並將替換者的姓名、職務、職權、權限和任命時間通知承包人。

2.4 安全保證

2.4.1 發包人負責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地上已有設施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文物及墳墓等的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現場周圍的正常秩序,並承擔相關費用。承包人接受發包人對前述某事項的委託時,另行簽訂委託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2.4.2 發包人負責工程現場臨近正在使用、生產或運行的建築物、構築物、生產裝置、設施、設備等,要設置隔離設施,豎立禁止入內、禁止動火的明顯標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須遵守的安全規定和位置範圍。因發包人的原因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由發包人負責。

2.4.3 本合同未作約定,而在工程主體結構或工程主要裝置完成後,發包人要求進行涉及建築主體及承重結構變動、或涉及重大工藝變化的裝修工程時,雙方另行簽訂委託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設計方案,方能施工。

發包人自行決定此類裝修或發包人與第三方簽訂委託合同,由發包人或發包人另行委託的第三方提出設計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損害由發包人負責。

2.4.4 發包人對其代表、僱員、監理人及其委託的其他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因上述人員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發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由發包人負責。

2.4.5 發包人、發包人代表、僱員、監理人及其委託的其他人員,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相關約定。

2.5 保安責任

2.5.1 發包人負責與工程當地有關治安部門的聯繫、溝通和協調,並承擔相關費用。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實行歸口領導。

2.5.2 發包人與承包人商定工程實施階段及區域的保安責任劃分,並編制各自的相關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作為合同附件。

2.5.3 發包人按合同約定佔用的區域、接收的單項工程和工程,由發包人承擔相關保安工作,及因此產生的費用、損害和責任。

第3條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3.1.1 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工程的功能、規模、考核目標和竣工日期,來完成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是承包人的義務。

3.1.2 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自費修復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設計、文件、設備、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存在的缺陷。

3.1.3 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提交相關報表。報表的類別、內容、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1.4 發包人通知暫停的,承包人有權根據2.1.5款的約定提出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長。

3.1.5 對因發包人原因給承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損害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賠償或(和)延長竣工日期。

3.2 項目經理

3.2.1 項目經理經授權並代表承包人負責履行本合同。項目經理的姓名、職責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需離開項目現場須事先取得發包人同意,並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臨時代行其職責。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按照本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2 項目經理按合同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並按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項目實施。在緊急情況下,且無法與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取得聯繫時,項目經理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人身、工程和財產的安全,但須在事後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送交書面報告。

3.2.3 承包人需更換項目經理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的同意。繼任的項目經理須繼續履行第3.2.1款約定的職責和權限。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按3.2.1款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4 發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換通知後的15日內向發包人提出書面的改進報告。此後,發包人仍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時,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換通知後的30日內更換,並將新任命的項目經理的姓名、簡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新任的項目經理繼續履行第

3.2.1款約定的權限。

3.3 工程質量保證

3.3.1 質量保證體系。承包人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保持持續有效,並建立本合同項下的質量保證體系。

3.3.2 實施過程的質量保證。承包人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規範,確保設計、採購、加工製造、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考核驗收的質量。並遵照國家有關質量保修責任的規定,對工程進行保修。

3.4 安全保證

3.4.1 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約定,並遵照建設工程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規定,進行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 現場安全施工和環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5 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保證

3.5.1 工程設計。承包人按合同約定,並遵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的環境保護設計及職業健康保護設計,保證工程符合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的法律規定。

3.5.2 現場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6 進度保證

承包人按4.1款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合理有序地組織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需要的各類資源,採用有效的實施方法和組織方法,保證項目進度計劃的實現。

3.7 現場保安

承包人承擔其進入現場、施工開工至發包人接收單項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現場保安責任(含承包人的預製加工場地、辦公及生活營區)。並負責編制相關的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提交給發包人。

3.8 分包

3.8.1 分包約定。承包人只能對專用條款約定列出的分包事項(含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等)及其分包人的長名單中,進行分包招標。

本專用條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項和分包人的長名單,承包人可在工程實施階段分期提交,發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項和分包人長名單後的15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見。發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見的,承包人有權在提交該工作事項和分包名單後的第16日開始,將提出的擬分包事項對外分包。

3.8.2 分包人資質。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企業資質等級的分包人,方能選擇為分包人。

3.8.3 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將承包的全部工程對外分包,也不得將承包的工程全部轉包。

3.8.4 分包人不得將其分包的設計、施工和貨物採購對外轉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採購分包中的整裝單元設備,電氣儀表的成套設備除外)。

3.8.5 對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分包人進度款。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項。

3.8.6 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因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過錯導致工程質量出現缺陷,給發包人造成損失或導致竣工日期延誤的,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4條 進度計劃、延誤和暫停

4.1 項目進度計劃

4.1.1 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編制的項目進度計劃,其中施工期限須符合合同協議書的約定。經發包人批准後實施。發包人的批准並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承包人提交項目進度計劃的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約定。

4.1.2 自費趕上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實際進度明顯落後於項目進度計劃時,承包人有義務、發包人也有權利要求承包人自費採取措施,趕上項目進度計劃。

4.1.3 項目進度計劃的調整。出現下列情況,竣工日期相應順延,並對項目進度計劃進行調整:

(1)發包人根據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或未能按14.3.1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和14.3.2款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導致4.3.2款約定的設計開工日期延誤,或4.4.2款約定的採購開始日期延誤,或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

(2)根據4.2.4款第2項的約定,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某個設計階段審核會

議時間的延誤。

(3)根據4.2.4款第3項的約定,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准時間較合同約定的時間延長的。

(4)根據合同約定的其他延長竣工日期的情況。

4.1.4 發包人的趕工要求。合同實施過程中發包人書面提出加快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的趕工要求,並被承包人接受時,承包人提交趕工方案。因趕工引起的費用增加,按13.2.5款的變更約定執行。

4.2 設計進度計劃

4.2.1 設計進度計劃。承包人根據批准的項目進度計劃和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發包人組織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編制設計進度計劃。設計進度計劃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的認可並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4.2.2 設計開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及14.3.2款的預付款後的第1天,作為設計開工日期。

4.2.3 設計開工日期延誤。因發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約定提供設計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等相關資料,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設計開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按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4.2.4 設計階段審查日期的延誤

(1)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其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提交相關階段的設計文件、或提交的相關設計文件不符合相關審核階段的設計深度時,造成設計審查會議延誤的,依據4.1.2款的.約定,承包人自費採取措施並趕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誤,並給發包人造成審核會議準備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2) 因發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約定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造成某個設計階段審查會議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承包人帶來的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3) 政府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准時間較合同約定時間延長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各方帶來的費用增加,由各自承擔。

4.3 採購進度計劃

4.3.1 採購進度計劃。承包人的採購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並與設計、施工、和(或)竣工試驗及竣工後試驗的進度計劃相銜接。

4.3.2 採購開始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4.3.3 採購進度延誤。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採購延誤,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和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採購延誤,給承包人造成

的停工、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 施工進度計劃

4.4.1 施工進度計劃。承包人在現場施工開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進度計劃在內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並與設計、採購、竣工試驗進度計劃相銜接。發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關鍵單項工程或(和)關鍵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4.2 施工開工日期延誤。根據下列約定,確定竣工日期的延長:

(1)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的,需説明正當理由,自費採取措施及早開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3 竣工日期

1、承包範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9.1款工程接收的專用條款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單項工程中最後一項竣工試驗通過的日期,為該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2、承包範圍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9.1款工程接收的專用條款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單項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業,並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全部施工作業,且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為竣工試驗、或竣工後試驗預留的施工部位、或發包人要求的施工預留部位、不影響發包人實質操作使用的零星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不影響竣工日期的確定。

4.5 誤期賠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承擔誤期賠償。每日延

誤的賠償金額,及按日累計的最高賠償金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有權從工程進度款、或竣工結算款、或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中扣除賠償金額。

4.6 暫停

4.6.1 發包人的暫停。發包人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暫停工程實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暫停日期及預計暫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執行此項暫停而遭受的費用增加,或因復工而增加的合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6.2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暫停。根據17.1款不可抗力發生的義務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後果的條款約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 暫停時承包人的工作。當4.6.1款發包人的暫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暫停發生時,承包人立即停止現場的實施工作。並在暫停期間,根據合同約定,由承包人負責照料、保護、監管的人員、工程、物資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盡到照料、保護和監管責任,造成損壞、變質等,使發包人的費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4 承包人的復工要求。根據4.6.1款發包人通知的暫停,承包人有權在暫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復工。不能復工時,承包人有權根據13.2.5款調減部分工程的約定,以變更方式調減受暫停影響的部分工程。

發包人的暫停超過45天且暫停影響到整個工程,或發包人的暫停超過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暫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包人有權根據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約定,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 發包人的復工。發包人發出復工通知後,發包人有權組織承包人對受暫停影響的工程、設備、材料、部件進行檢查,承包人將檢查結果及需要恢復、修復的內容和估算通知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後,所發生的恢復、修復價款由發包人承擔。因恢復、修復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4.6.6 因承包人原因的暫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暫停,所發生的損失、損害及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7 工程暫停時的付款。發生發包人的暫停時,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約定付款外,發包人須賠償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經濟損失,並按下述約定進行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1)承包人負責採購並構成工程實體的,但尚未能按採購進度款付款的設備、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將該款項單獨列入14.6款按月工程進度申請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計劃表申請付款的報表中,發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時間安排支付;

(2)承包人負責採購並運抵現場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尚未驗收付款的部分,雙方需進行驗收交接。對其中有缺陷的設備、材料和部件,承包

人自費修復。修復合格並經發包人驗收後,根據14.4.1款工程進度款的約定,支付其中的採購進度款。

(3)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為永久性工程訂購的、尚未運抵現場的設備、材料和部件的相應款項。

(4)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對已訂貨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進行退貨時,其供應商、製造廠要求的補償、賠償等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5條 技術與設計

5.1 生產工藝技術、建築藝術造型

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

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含建築設計)時,承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製造指導書和其他資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及其結構設計負責。

承包人對本專用條款約定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説明負責。該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説明,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的評價依據。根據工程特點,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的説明。

5.1.2 發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

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含建築設計)時,發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製造指導書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資料、發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築藝術造型的要求負責。

發包人有義務指導、審查由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進行的生產工藝設計或(和)建築設計文件,並予以確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試運行考核的各項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説明中各自承擔的責任,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和考核責任的評價依據。

5.2 設計

5.2.1 發包人的義務

(1) 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向承包人提供設計需要的項目基礎資料,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有不真實、不準確或不齊全時,有義務按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進一步補充資料。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有專利商提供的技術或工藝包,或是獨立建築師提供的建築藝術造型等,發包人有義務組織專利商或獨立建築師與承包人進行數據、條件和資料的交換、協調和交接。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提供項目基礎資料及其補充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或發包人的計劃變更,造成承包人的設計停工、返工或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 提供現場障礙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和適用法律規定,在設計開始前,提供與設計、施工有關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築物、構築物等現場障礙資料,並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因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造成的設計停工、返工和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提供項目障礙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 承包人無法核實發包人所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的數據、條件和資料的,發包人有義務給予進一步確認。

5.2.2 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與發包人(及其專利商)以書面形式交接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提供的設計項目基礎資料、第2項提供的與設計有關的現場障礙資料。對這些資料中的短缺、遺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後15日內有義務向發包人提出進一步的補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時間內提出補充要求而發生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2)承包人有義務按照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和行政法規規定的設計深度開展設計。並對其設計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環境保護、職業健康的標準,設備材料的質量、工程質量和完成時間負責。因承包人設計的原因,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5.2.3 遵守標準、規範

(1)1.5款約定的標準、規範,適用於發包人按單項工程接收或(和)整個工程接收。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國家頒佈了新的標準或規範時,承包人有義務向發包人提交有關新標準、新規範的建議書。對其中的強制性標準、規範,皆須遵守,並作為變更處理;對於非強制性及推薦性的標準、規範,發包人可決定採用或不採用,決定採用時,作為變更處理。

(3)依據適用法規和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所完成的設計圖紙、設計文件中的技術數據和技術條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部件採購質量、施工質

量及竣工試驗質量的依據。

5.2.4 操作維修手冊。由承包人指導竣工後試驗和試運行考核試驗,並編制操作維修手冊的,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第二段的約定,責令其專利商或發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冊,並對其資料的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除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發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冊,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維修手冊的份數、提交期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5.2.5 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提交的份數和時間。

5.3.6 設計缺陷的自費修復,自費趕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文件中的遺漏、錯誤、缺陷和不足,自費修復。使設計進度延誤時,自費採取措施趕上。

5.3 設計階段審查

5.3.1 設計審查階段及審查會議時間。本工程的設計階段、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約定。審查會議和發包人上級單位及政府有關部門參加審查會議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3.2 承包人根據5.3.1款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設計文件,並符合行政法規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的深度規定。承包人有義務自費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會議、向審查者介紹、解答、解釋,並自費提供審查過程中需提供的補充資料。

5.3.3 發包人有義務向承包人提供根據5.3.2款設計審查會議的批准文件和紀要。承包人有義務按相關審查階段批准的文件和紀要,並依據合同約定及相關設計法規的規定,對相關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3.4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完整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致使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會議無法進行或無法按期進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窩工損失,或發包人組織會議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3.5 發包人有權在5.3.1款約定的各設計審查階段之前,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提出建議、審查和確認,發包人的任何建議、審查和確認,並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和合同義務。

5.4 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對發包人的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另行簽訂培訓委託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識產權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雙方(含一方或雙方相關的專利商、獨立建築師)的

技術專利、建築藝術造型、專有技術、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簽訂有關知識產權及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關於承包合同5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茲有 鄉 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 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 ,東至 ,北起寫,南至 。共計 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X棵(其中成材樹 棵),李樹 棵,均已掛果,其他雜樹 棵。

三、承包期為 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於X棵,否則少一棵罰款 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准,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 村委會

代表人: (蓋章)

乙方: (蓋章)

關於承包合同6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2.居室規格:房型 層(式)室廳廚衞

1. 室,計 __________平方米;

2. 廳,計 __________平方米;

3. 廚房,計 __________平方米;

4. 衞生間,計 __________平方米;

5. 陽台,計 __________平方米;

6. 過道,計 __________平方米;

7. 其他(註明部位),計 __________平方米。

總計:施工面積 __________平方米。

8.施工內容:見預算書和施工圖。

9.委託方式:

10.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11.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總天數: 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 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預算書》。

1、材料款__________ 元; 2、人 工 __________費元;

3、設計費 __________元; 4、施工清運費 __________元;

5、搬卸費 __________元; 6、管 理 費 __________元;

7、其他費用(註明內容) 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工程材料決算清單》。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3. 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4. 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 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詳見預算書。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經簽訂,乙方進場後甲方即應付35%工程款;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 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30%工程款。工程俊工後甲方即付30%工程款,尾款5%工程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一週內結算。(注:甲方需在乙方通知三天內驗收)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 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工程項目變更表》,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在下一次付款期前付清。

3. 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 如果因為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人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元。

2. 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 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 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 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 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 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第八條:其他事項

1、 甲方

1.1 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1.2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2.1 指派(姓名)__________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2 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2.3 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

2.4 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1.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憑本合同和乙方開具的收據向________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投訴,請求解決。

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壹份。

甲方(業主): (簽章) 乙方: (簽章) 住所地址: 企業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關於承包合同7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 因甲方工作需要,本着自願、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衞生保潔服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項目地點:

二、項目名稱:

三、服務內容:

1、乙方負責選派保潔勞務人員(承包人自選保潔人員、人數不限)為甲方______________提供室內衞生保潔和教師休息室保障服務,具體服務範圍和要求詳見“教學樓衞生保潔服務規範和服務質量標準”。

2、乙方必須確保樓宇衞生保潔服務質量達標。

四、合同期限:

五、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本項目保潔服務費用為每年 元。

2、本項目保潔服務承包費用包括人員工資、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費、年節福利費,不包括養老、失業、醫療等社保費用(含個人應繳納部分)、保潔工具、清潔及勞保用品費用。

3、按月結算,經衞生質量檢查合格,由乙方編制並提供勞務費用清單,並經 逐級審核批准後以現金形式發放。

六、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確定專人配合乙方做好保潔人員的管理工作,對衞生保潔服務的全過程實施有效的監督、檢查,考核乙方保潔人員工作情況,對違規違紀和不能勝任工作的保潔人員,有權責成乙方予以調換;

2、如有突擊性的保潔任務,甲方擁有對乙方保潔人員的臨時調配權;

3、甲方委派管理人員負責按照衞生保潔服務規範和服務質量標準每

天至少進行二次監督檢查,如乙方保潔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的標準,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整改完善,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4、甲方應為乙方保潔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服、保潔工具、清潔用品和勞保用品;

5、甲方負責為乙方聘用人員中原已與中心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繳納社保費用(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

6、乙方聘用人員的工作時間、勞動分工、工資待遇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聘用人員中未與 簽訂勞動合同人員的社保、工傷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或其個人)自行負擔;

8、乙方應要求保潔人員嚴格遵守甲方的員工守則、工作規範和各項管理制度,要求保潔人員統一着裝、掛牌上崗,定期對保潔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

七、違約責任:

1、乙方保潔人員應文明禮貌服務,因工作方式不當或服務態度不好給甲方帶來不良影響的,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處罰。

2、因乙方保潔人員違法犯罪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有責任配合公安機關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如當事人無力支付經濟賠償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3、甲方指派乙方保潔人員從事合同規定的職責範圍以外的工作,給乙方保潔人員造成傷亡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乙方保潔服務承包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逾期不付,甲方每日應按拖欠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給乙方滯納金。如乙方保潔人員不服從管理、違規違紀、保潔服務質量不達標、有損甲方形象、損壞設備設施和工具,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核減乙方當月保潔服務承包經費。

八、合同變更、終止與續簽:

1、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隨意變更合同,如確需變更,須徵得雙方同意。

2、甲乙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遇特殊情況確需解除合同的,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辦理相關手續。如因單方面擅自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3、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合同續簽或終止事宜。

九、爭議:

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衞生保潔服務規範和服務質量標準及甲方教學樓宇管理規定、員工守則、崗位職責等有關管理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關於承包合同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力、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主要是挖土(石)方,土(石)方內運及外運、場地平整等,(具體內容包括:基坑的整體開挖,樁周邊土、承台及電梯井坑等坑中坑的開挖,承台間的回填及坑底清平,地下室的回填及每棟樓一層室內回填,商鋪基礎的開挖及回填)

(四)工程方量:圖紙範圍、變更通知單及現場測量成果

二、工程期限

根據雙方協議,一期工程開工日期為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一日,完工為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工期:30天。

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環境影響、道路狀況、車輛運輸、管理情況、施工檢查、政策變化以及可能出現羣眾阻撓施工等一切可影響施工進度的因素,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出現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調整。

三、工程質量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在開挖過程中要保護好樁身,工程驗收時,應按圖紙和驗收標準執行。

四、工程價款及結算

(一)工程總造價:經雙方確定本合同綜合單價為/立方米,全部工程包括挖、填土(石)方費、裝車費、平整費、運費、衞生費、購土費、棄土費、税金及相關費用,雙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上述單價為綜合單價,不分土石成分、使用機械、運輸方式、挖填方式、碾壓方式等,包括土石方工程所涉及的人工、機械(含機械進出場費、過路、過橋費、油費、機操人工等)、材料、土石方爆破(爆破物、爆破手續的辦理等)、破碎、空回、場內轉運、安全防範措施費、相關審批手續辦理、安全文明施工費、管理費、各種風險防範等完成工程範圍和工程內所含的一切費用及合理利潤、相關税費,無論工期長短均按本單價執行結算。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土石方工程款按本條款約定單價乘以確定的挖土方工程量進行計算。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1、本合同的工程量按甲方提供的圖紙、變更通知單及雙方共同現場測量成果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開挖過程中如未達到圖紙設計要求,欠挖不影響工程施工的情況則根據實際情況扣減工程量;如超挖、欠挖造成施工影響由乙方負責,超挖不另計工程量;

2、對工程變更涉及工程量增加的需辦理變更籤證;工程承包範圍以外的零星工程需辦理現場簽證;工程變更涉及工程量減少的,以

甲方作出的由乙方簽收後的工程變更資料(含“設計變更”、“技術變更”)作為結算依據。變更籤證、現場簽證按規定簽字蓋章確認後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三)施工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及退還方式

1、施工履約保證金和工程質量保證金: (¥ 元),乙方於合同生效後3日內向甲方支付,如逾期未支付,屬乙方放棄該合同,甲方將重新選擇承包人;

2、工程驗收合格後20天退還(無息)。

(四)工程價款結算

1、工程開工後,開挖有效工期10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萬元工程款;

2、一期工程結束後,甲方在20日內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總價70%的款項;

3、二期工程結束後,甲方在20日內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總價70%的款項;

4、工程全部結束後,甲方在20日內向乙方付清全部餘款;

(五)工程價款撥付方法:銀行轉賬支付(轉載於: m 書 業 網)。

五、工程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乙方不得將合同約定的工程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程開工後,如發現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諾實施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施工履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二)如甲方發現乙方未按附件中所列的人員進場,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開工時項目經理、項目部負責人相關證書原件送甲方備案,工程完工後退還。

(三)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在指定棄土點棄土,非經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處理。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並提供軸線點。

因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地質勘查資料及地下隱蔽設施(包括水、電、煤氣管道等地下管網設施等)不詳、不及時或與實際不符,除工期得以順延外,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3、工程變更:甲方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4、工程完工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15日內進行驗收;

5、雙方約定的由甲方應作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責任

1、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2、乙方根據甲方給定的軸線點進行施工測量;乙方配備車輛沖洗設備並設置洗車槽;

3、負責施工區域的安全保護,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保護措施不力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按規定設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員安全由其自行負責,乙方對行人、過往車輛及周圍羣眾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4、對與施工現場地下管線、臨近建築物、公共公用、園林綠化設施,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護,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及時修復、賠償。如乙方不及時修復、賠償的,甲方將按照對方要求給予修復或賠償,其費用全額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在開挖過程中要對樁進行成品保護,如開挖過程致使樁造成破壞,由此引起的責任後果由乙方承擔;

6、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中的公共交通安全、環境管理和安全生產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7、已完成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成品保護工作,發生損失,乙方自費負責修理;

8、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清潔整齊。施工期間必須服從市容市政管理。交工之前清理完與現場無關的任何剩餘物品及其他垃圾等,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全體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關規定,並制定相應的內部管理措施,由於違反規定而發生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關於承包合同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甲、乙雙方的責權關係,特擬定以下合同,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

一、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所用的廠地、廚具、水電、燃料以及工作人員住宿等。(注:如廠方不便之處可面議)

二、廚房工人工資由乙方負責,工具損耗(如:冰箱、風扇、風機)等電器由甲方負責,其它廚具損耗由乙方負責。

三、員工每天_________餐,中、晚餐各_________菜_________湯。每人每天伙食費_________元,加班夜宵費另計。

四、幹部每天_________餐,每人每天_________元,中、晚餐各_________菜_________湯。

五、節假日乙方要安排正常開膳,廚房用具保持衞生清潔。

六、乙方要定期變換食譜,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同時負責廚房範圍、設備、用具的衞生及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

七、甲方有權隨時抽檢乙方食堂衞生和所採原輔料。乙方要做到原輔料新鮮無異味,並和甲方一道協調做好適合員工口味的飯菜。

八、甲方員工應自覺維護公共衞生,如骨頭、菜渣等不得倒在地面及桌面上,應自覺把殘渣倒入桶內,不自覺者應由甲方負責。

九、甲方每天應在下午五點前提供第二天的'人數給乙方。

十、結算方式按甲方每天提供人數計算。

十一、甲方員工伙食費由乙方先付,以_________天結算給乙方,最遲不超過_________天。

十二、廚房裏面的剩飯、殘渣應由乙方負責。

十三、乙方廚房員工應遵守甲方廠規。

十四、甲方員工不得帶零食到餐廳吃用及私自跑到廚房裏騷亂,出事均由騷亂者負責。

十五、乙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承包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約,須與對方協商,並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本合同試用期為一個月,如雙方滿意,則按合同執行。

十六、如有問題不在本合約,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甲、乙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日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承包合同10

甲方:____市西鄉正康骨科醫院(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市金芒果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就甲方XX承包給乙方經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XX地點:____市正康骨科醫院

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定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消費方式:

甲方員工憑乙方所提供的C卡或者飯票實行固定消費。甲方按月提供就餐人數,中途退餐當月按餐費標準計算,中途加入則按餐費標準增加餐費。員工因公請假超過一個星期(6天)則另算。

四、就餐模式及餐費標準:

1、甲方現有職員200多位,為全固定就餐模式。

2、中晚餐甲方員工,管理層以固定套餐方式就餐,員工餐費標準為:15元天。

3、乙方為甲方病人設計各類套餐以及小炒,滿足病房病人的需求。

五、供餐標準:

中、晚餐乙方提供3葷3素一共6個菜,供員工選擇,飯,例湯任吃。所有菜式和菜單甲方有權審查修訂。

六、供餐時間:XX、晚餐的就餐時間由甲方提供。如個人員工因工延誤進餐時間,乙方有義務保持飯菜的熱度以方便延後用餐員工的就餐。延誤時間不得超過2個小時。

七、結算方式:乙方可為甲方墊付一個月的餐費,次月____日前與甲方統一辦理上月餐費結算,乙方提供收款收據。

八、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乙方工作人員的住宿場地。

2、甲方提供水、電,燃料費乙方自負。

3、甲方應配合乙方按月提供就餐人數。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人數適量供餐。

4、甲方質檢人員有現場取證的權利,乙方應予以配合、協助進行質檢工作;

5、甲方有維持就餐秩序、並教育員工遵守XX規章制度的義務,甲方員工應尊重乙方XX工作人員,不可對乙方廚房工作人員提出無禮要求,非甲方指定管理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廚房;

6、甲方對乙方XX工作人員,在其醫院、宿舍區、XX內的'區域行使管理權;

7、甲方員工任何投訴,須經甲、乙雙方當面確認。

8、甲方有權對乙方膳食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食品衞生、安全、服務質量等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可以立即向乙方投訴,限期整改驗收。對個別不良人員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衞生許可證》(甲方負責提供相關手續),負責甲方XX的經營及管理,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員工提供供餐服務;

2、乙方應嚴格接照《餐飲食品衞生管理辦法》的規定供應膳食和管理,確保所供食品的質量與衞生;

3、乙方員工在XX工作時,須穿工作服、佩帶口罩、手套,文明禮貌,保質保量,按供餐標準確提供服務;

關於承包合同11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責、權、利在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下達成以下條款:

項目:

地址:

單位:

一、 承包範圍:

土建工程(地下一層、地上三十一層)

按圖紙施工,其中包括一部分輔材、包機械、包模板、方條、內架、外架、包施工專業技術人員、電工及相關相操作人員和作業工具。

二、 承包方式:

1、 施工的水工包括:地基放線(但不包括工地外第二次搬運)、清理、夯實、砌磚模、澆砼、每層砌磚、內外牆批灰、粘貼外牆磚(注:無灰房按圖紙施工每項目,清理自己施工隊留下的垃圾餘泥放在一起。(注:甲方壓好樁鋸好樁頭挖清開餘泥交給乙方施工)

2、 施工的木工包括:放樣、模板安裝(含模板鐵釘、止水螺絲、緊扣、鋼管等零星材料)。

3、 施工的鐵工包括:開料表、製作、布鋼筋綁紮(含扎線)。

4、 施工機械包括:安裝塔吊1台、快速井架、鋼筋調直彎箍機、切斷機、對焊機、焊機、台鑽、手鑽、伴漿機、電鋸等小型機械按實際施工進度相應數量,滿足施工所用。塔吊、施工梯按化州市安監有關規範、批文驗收執行(含施工中所需電纜電線、電箱、插座等一切施工所用工具及配件),包括上樓層的電箱線路。甲方必須拉總電箱水電到吊塔提升機邊。

5、 施工人員及管理人員:塔吊施工梯指揮數名、電工及焊工(廣東省建設廳發證)2名、機操員數名(廣東省發證)、外架子工滿足施工要求(廣東省建設廳發證)。

6、 內頂架材料包括龍門架、上頂、下頂配件按施工方案需要數量進場安裝。

7、 外架材料包括50鋼管、槽鋼、管扣、安全網、腳手機、安全

擋板按施工方案所需的材料數量進行安裝,材料質量要達安全規範合格為準。

8、 臨設由甲方統一安排。

9、 包括統一大飯堂,由乙方自行安排管理,要有衞生許可證、

消毒器械,保持清潔衞生。

10、 測量、放線儀器、控制垂直儀器、通信對講器,要滿足本

項目施工的數量,另配2台對講器給甲方,為方便管理協助工作。

三、 包承單價:

按圖紙完成的工程量按投影面積計算(約為7000/㎡),每㎡為人民幣伍佰柒拾伍元正(¥575.00元)。地下室按投影的1.5倍計算。

四、 付款方式:

1、 乙方自帶資金、設備、機械、模板、組織管理機構班子,按圖紙施工,完成至框架第四層,甲方一次性按實際框架工程量80%支付工資。(暫定主體框架結構為本工程總工程量的70%)。

2、 框架主體封頂後,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90%支付,裝修期間每個月按實際工程量的80%支付。

3、 本工程在內牆、外牆完成後全部竣工驗收合格,支付總工程量的90%。

4、 待工程全部竣工後經建設方及建委相關單位驗收合格,辦理結算單後,一個月內支付清剩餘的工程款,扣出1%的保脩金,保脩金付款方式為半年付百分之五十,一年內全部付清。

五、 質量標準:驗收評定為備案制的合格工程。即按現行標準規範驗收合格,施工標準按國家建築相關標準及規範文件執行,因乙方質量問題,造成返工所用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 安全: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的措施,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建設單位、乙方現場管理人員要求執行。在施工中因乙方違反施工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工傷事故,乙方承擔經濟損失。(注:如果發生意外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 文明施工:安裝規範管理規定,施工現場嚴格執行標準化工地管理,乙方每日應做到工完、料盡、場清,各種材料要堆放整齊,因乙方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必須由乙方在當天清理並堆放在甲方管理人員指定的位置。否則,由甲方管理人員安排人員清理,其費用為實際所需費用的2倍,由乙方承擔,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八、 材料進場使用:

1、 甲方提供的材料,由乙方負責人提前三至五天向甲方申報計劃材料進場。

2、 開料、用料安裝要符合圖紙規範執行,如有發財錯誤及浪費材料由乙方承擔費用。

3、 輔料費由乙方承擔(第一項承包範圍相同)。

九、 綜合治理:按當地管理規定和公司內部治安管理條例執行,凡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後果由乙方或當事人自行負責,對打架、鬥毆者罰款500-1000元,若發生偷竊行為,甲方將處罰乙方按5000元/次罰款,並立即清除出場,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在施工過程中,班組非生產原因(如打架、鬥毆等)停工、窩工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並要求該班組要當事人立即清退出現場。

十、 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章作業,正確佩戴安全帽及其他勞動保護用品,上崗必須佩戴工作牌,時刻注重安全,杜絕火災、觸電、中毒事件的發生。

十一、 甲方責任:

1、嚴格審查乙方的施工能力,審查合同進場人員的思想的技術素質,對乙方所有進場人員分類建檔。若乙方不能滿足工程施工所必須的條件,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並將乙方清理退出場(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專項方案,負責及時提供設計資料、施工圖紙,並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安全、質量、施工技術、文明施工的交底,以及施工進度計劃的安排交底,熟悉圖紙和規範,監控乙方測量軸線。

3、負責乙方進場時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質量教育及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質量監督,發現乙方施工中的安全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責令整改、返工,如乙方有不能在限期內整改,甲方有權罰款或停止乙方施工,直到終止合同,並對乙方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相關職能部門加強日常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的檢查巡邏。

4、加強工人三級教育,嚴格執行建築安裝工人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施工工域專人監護,張掛醒目的警戒標誌,非本項目作業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6、現場總施工、質量安全員每天隨機抽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7、加強現場質量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8、施工作業中給乙方操作人員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積極為乙方創造必要的施工條件,按計劃,品種供應材料。

9、制定項目環境和職業健康方針,制定項目環境目標。

10、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工地出入證件、當地政府有關證件,費用由乙方負責。

11、 甲方有權對不遵守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的人員清退出場或交當地司法機關。

12、 甲方負責提供配施工現場一級配電箱、DN100管水口至工地。

13、 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現場清理費由乙議負責,着重檢查安全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防護的落實情況,指導安全生產活動的開展,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問題。

14、 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停工的,甲方負責乙方所有停工造成的一切費用。乙方申請單據清單,甲方必須在當天核對,當日簽字為準。

十二、乙方責任:

1、 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確保工程質量、進度,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統一指揮,爭取提前完成施工任務。

2、 乙方負責人或乙方指定代表必須在乙方施工過程中全天在場,準時參加甲方安排的會議或檢查,若遇特殊情況,應事前向項目經理請假,並安排好自身班組的工作,否則按500元/天接受處罰。

3、 按國家相關的驗收規範及施工圖紙、施工方案和施工交底等精心組織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到一次合格標準。凡經甲方和相關部門(如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質檢站等部門)檢查,質量達不到要求,乙方應無償返修(含所有主材、輔材、機械費和人工費),按期整改。整改後仍達不到合格標準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4、 乙方必須加強自身的安全教育,確保安全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5、 在施工現場中要執行施工標準化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監督和檢查,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潔,保持施工現場、辦公區、宿舍區的文明整潔。否則,承擔相應處罰。

6、 特殊工種一律持證上崗,工人進場應按規定自帶相關所需證件等到。

7、 乙方進場後必須於2日內將工人名單分工種編制花名冊,辦理社會勞動保險,交至甲方項目經理部,同時提供身份證複印件,才能上崗作業。

8、 乙方機具應按甲方要求全部備足,並應留有備用機具。

9、 乙方隨時應保證有足夠的合格技術工人,保證工期和質量,並保證節假日及農忙季節的施工人員數量。

10、 為協助和協調工作,工場現場乙方設專職或兼職帶班負責人,負責該班組的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職業健康管理。以上人員在現場接受甲方職業安全、質量、環保的教育,達到能識別質量、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因素,負責現場的管理。

11、 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要求各作業班組做好本職範圍內的安全工作,各負其責,做到涉及生產安全的事有人管,積極接受業主、總包、監理的各項檢查。

12、 質量及安全檢查活動應做好記錄,對提出來的問題應及時整改,並相應做好記錄。乙方管理人員做好自檢、互檢及交接檢查工作,並做好記錄。

13、 堅持“安全三寶”使用制度: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必須戴好安全帽、擔好安全帶,堅持使用安全三寶,禁止穿半高跟、高跟鞋或拖鞋,以及衣冠不整潔進入施工現場。

14、 自行產生的建築垃圾應在當天及時清理到指定的地方。

15、 乙方進場人員必須是18週歲—50週歲的男性工人(普工可延長到58週歲)。

16、 乙方不得擅自同建設單位接觸,不得轉包承包內容,發現即視為放棄本合同所有權益。

17、 所有進場人員必須統一工作報,並印有單位的標誌,安全帽、安全帶、工和報由甲、乙雙方統一配購,費用由乙方負責。

18、 乙方負責教育作業人員,禁止和對外談論有員公司形象的語言,造成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如有違規甲方有權清除出施工現場;實行分項單價包乾後,乙方人同必須滿足施工生產的需要,如未滿足需要,甲方另行安排人員完成,發生的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並接受違約責任處罰。

19、 施工過程中,乙方以分項工作單價低、人員調動困難大等理由為藉口,擅自停工,造成的工期延誤、質量事故等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0、 施工用電、水駁接由乙方專業人員等負責。(上樓層和地下場地)

21、 乙方服從乙方管理,為做好工人吃飯的生活衞生,保證工人身體健康,同時做好工人的防暑降温工作。

十三、本項目甲乙雙方管理人員每週至少一次集中在工地辦公室開例會,解決有關本週工作質量疑題。

十四、甲方違約,如果甲方造成乙方停工3天以上甲方補每人每天工資壹佰伍拾元正,如停工時間過長,乙方有權提出退場。

十五、乙方違約,乙方收到甲方開工通知書,要準時組織工人進場(200多人);如有資金與工人其他原因造成工地停工,超過15天,甲方有權清理退場,所施工的實際工程量待甲方組織其他施工隊進場,領取業主進度款再結算支付工程款。

其他原因:因自然災害或者人力不可抗拒的,例如:颱風、地震,把已經建好的工程破壞、損害及乙方的一切工程機械損壞,經甲乙雙方共同確定價格,費用由甲方支付,工程由乙方配合做好!

十六、本工程不可轉包。如有轉包,甲方有權收回合同,不退回勞務保證金。

十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時使用。

十八、為了保障工人工作,乙方工人在工地正常施工或甲方的大批主要材料進場(鋼筋、水泥等)後交給甲方勞務保證金:貳拾萬元正(¥200000.00元)。此保證金只作為部分工人工資保證,甲方個人不得隨意挪用。保證金時間為三個月,到三個月此保證金一次性全部退回給乙方。

十九、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編制好施工方案及機械,以及施工所需材料進場,報告給甲方施工,組織施工人員進場。

二十、甲乙雙方以簽定合同之日起,如果甲方在簽訂合同後六個月內此工地都沒有工給乙方開,甲方應賠償乙方此合同總價的10%作為賠償;乙方在甲方通知書發到手或短信發到手一週內不到現場開工時,乙方應賠償此合同總價的10%。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束,可向司法機關起訴對方。

二十一、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附雙方責任人身份證複印件)。

二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名(蓋章)生效,竣工驗收後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關於承包合同1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就餐館承包事宜經共同協商,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承包事項、合同期限

1、 承包事項

(1)、甲方提供商鋪供乙方承包、提供飲食服務;

(2)、日常經營由乙方自主安排、全面負責、自負盈虧;

2.、合同期限

本合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約終止前一個月由雙方商定下一個合同期事宜。

二、承包費用

1、乙方每年上繳甲方費用。

2、水、電、燃氣、房租及物業等其他費用明細。

三、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間從事飲食經營服務不得從事其它方面經營活動。

2:乙方在承包期間甲方不參與其經營服務。乙方在經營服務中所產生的任何事務包括法律上的責任

四、違約責任

在本合約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違約的一方需支付守約方的違約金,支付違約金按合同簽訂金額的30%支付。

五、爭議解決

1、 在本合同期內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甲乙雙方不能友好協商解決的,也可致當地法院起訴。

2、 合同期內,若發生非本合同規定的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條款。

六、 其它

本合約經雙方簽字及蓋章即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簽約代表簽名: 簽約代表簽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關於承包合同13

立合同單位: 以下簡稱 甲方 住 鎮 村 組 乙方

為完善企業內部生產責任制,加強管理,落實任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將二OO四年度成品車間進窯任務由乙方參加承包,現明確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甲乙雙方自願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形式

1、個體承包,安全運轉無事故。

2、磚坯進窯,保質保量,服從甲方安排。 3、對照合同情況,按實結算。

二、承包指標及價格標準(單位:萬塊/元) 1、全年進窯任務為1400萬塊,爭取1450萬塊。(具體根據燒焙情況)

2、每天、人、班、產量保證完成。 3、每進窯萬塊紅磚報酬為31元。(窯棚內為 元,具體現場落實),以上標準含一、二兩個全區及兩個開發區的磚坯進窯,下雨無人推車,其它不再有什工另加,晴天坯房的坯私自進窯每車扣款10元。

三、工資結算方式

1、乙方工資結算一律以甲方紅磚入庫實數結算。

2、每月造表在次月10-15號發上月工資70%(特殊情況特殊對待)。

3、餘款工資30%作預提金留廠,中途無範規行為,到年終一次性結算兑現,如中途停退班,留廠的預提金全部作自動放棄。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助乙方做好安全教育意識,一切按章辦事。 2、為乙方提供在生產時使用的中型以上工具和設備。

3、有檢查乙方合同執行情況和產品質量及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4、加強對乙方安全防範措施的管理,配發勞動保護用品。

5、對不服從管理者,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一切按合同執行。 五、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在生產時必須做到安全文明生產,對發生的安全事故,其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及事故後果,經查明該誰承擔由誰承擔。

2、服從甲方和燒窯師傅的'安排指導,無權干涉搪閘事宜和那裏有幹坯就到那裏去拖,取消過去舍遠求近的壞風氣。

3、堅持上下午班進窯,如再堅持半日制,對甲方造成的無形損失要承擔全額賠償或工資直接下降2元/萬塊。

4、春季生產始借用甲方的生產工具,到年終如數原質交甲方入庫,否則按原價全額賠償。

5、對甲方發放的安全防護用品要正常配戴,發現一次未戴扣款50元。

六、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生效,並即俱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調整任務及工資標準,如有違約按乙方總工資25%作違約金支付。

2、合同簽定時交甲方保證金200元,隨時聽從通知投入正常生產。對接通知拒不到場的除扣除保證金外,並要承擔由此耽擱的一切損失賠償。

3、合同有效期從簽字之日起至二OO四年度甲方生產結束止,雙方帳目結清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

見證單位:

乙方: 電話:

簽訂時間:二Oxx年元月二十日

關於承包合同14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裝飾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調一致,簽字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工程範圍和內容:

四、工程承包方式:

五、本工程合同工期為 天(陽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六、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七、本工程期限的`變更條件:

八、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元。

九、雙方負責事項:

(1)甲方負責協調施工現場關係,解決水、電、庫房等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現場管理制度和技術要求,嚴格把關。

十、工程付款方式、分三期付清:

(1)一期:

(2)二期:

(3)三期:

十一、違約責任:

(1) 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三的違約金或乙方有權停止施工。

(2) 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按時竣工,每延遲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千分之三的違約金(應在支付的價款中扣除)。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工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中施工工程量以工程結束驗收為準,並作為結算根據。施工中增加或減少工作量及項目,在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進行施工,其相關費用在結算時計算。

十四、本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或增加條款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十五、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裝飾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十六、本合同附件,施工結構圖,技術要求和工程項目預算表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校驗,結清工程尾款後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承包合同15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月租金為____元,繳租為____支付一次,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元),  以後應提前___天支付。

三、約定事項

1、乙方入住時,應及時更換門鎖若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因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災害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及屋內傢俱家電,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並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和陽台擺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3、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協議終止。

4、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氣、光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

乙方交保證金________元給甲方,乙方退房時交清水,電,氣,光纖和物業管理等費用及屋內設施傢俱、家電無損壞,下水管道,廁所無堵漏。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5、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如遇拆遷,乙方無條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滿天數退還。

6、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噸氣;____立方電;___度

甲方簽章(出租方)___________  乙方簽章(承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版出租房合同範本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及單位: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____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業坐落地點及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位於____市__________區 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租給乙方使用,用途為__________,房屋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見附件。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證依據。

二。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限共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未經協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約。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若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整月(此價格不含相關税費),乙方應同時交納首期租金____元給甲方。

2.該房屋租金按____支付,支付時間為____ ,以甲方實際收到為準。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滯納金。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須按實際居住日交納租金並承擔違約責任。

四。租賃條件

3、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為。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若擅自轉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及丙方的違約責任。

6、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或其內部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聯絡進行維修並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7、租賃期內乙方因使用需要對出租房屋或屋內設施進行裝修或改動,須經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甲方有權對裝修或改動情況進行監督。合同期滿時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結構性設施,甲方也無須對以上設施進行補償。

五。合同的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終止。

2.乙方應在期滿當日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給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絕無異議。

3.若乙雙方中的一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六。違約的處理

1.乙方違約的處理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拖欠房租壹個月以上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年租金20%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據實賠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 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及物業管理費等有關費用達壹個月時,甲方有權用押金支付上述費用,乙方承擔造成的一切後果。

(3) 租賃期限屆滿,若乙方未能將設施完好的房屋及時交給甲方,乙方應按原日租金的貳倍按實際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 租賃期內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預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不予退還。

七。特別約定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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