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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管理合同15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52W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小區物業管理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15篇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1

協議雙方:

物業管理方(以下簡稱甲方):

用户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系 一期小區商業街 號用户(房屋座落圖詳見附件1), 甲方系該小區商業街的物業管理及服務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XX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其物業管理及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負責提供小區商業街所有公共區域(走廊及休息亭)的衞生保潔。

負責保障小區商業街每日二十四小時供電、供水(如遇供電局停電,自來水公司停水及設備維修保養除外)。

負責小區所有公共區域的花卉及植物擺放。

請用户於每日20:30將室內垃圾用塑料袋封好,放置指定位置。乙方若需要丟誒其房屋室內進行保潔,可向甲方辦理有償服務的相關手續。

為給乙方提供各種需要和方便,甲方將提供室內保修服務、商業服務和其他有償服務,本着“服務為主,適當收費”的原則,其收費標準以在甲方管理服務部的公榜為準。如乙方的室內保修事項為原裝設備質量問題,則不收取任何費用。

為便於乙方與甲方公司聯繫有關事宜,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諮詢電話:********

甲方應承擔的管理事項

1、負責本小區公共次序的維護和管理,乙方房屋室內的自有財產等,由乙方自行保管並投保,如遺失或被盜,甲方管理公司將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負責辦理乙方經營及管理人員出入本小區的有效證件。

2、凡乙方大件辦公室用品,如:辦公桌椅、複印機、電腦、保險櫃及其他貴重物品等,如需搬出商業街或大型搬遷,應由乙方詳細填寫物品清單,並由乙方負責人簽名,然後到甲方管理服務部辦理審核批准手續,否則,甲方管理公司保安員有權拒絕放行。

三、乙方承擔的物業管理費的繳納及付款方式

1、乙方的用房面積為 平方米,乙方每月的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為 元/平方米,每月總計 元,由乙方從簽定本協議,按先收費原則,每壹年繳納一次。

2、乙方房屋的室內用水、用電費用甲方收取押金1000元,甲方一方雙方於每月20日抄錄該房屋電錶、水錶實際讀數後,由乙方按實際使用讀數,於當月10日前向甲方繳納。本物業定於20xx年10月30 日正式移交,此時間以前甲方原則上同意乙方先行使用,但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未正式移交前進行使用而可能帶來的'任何責任(無論物業方是否許可),乙方提前使用則應先徵得物業管理公司認可並正常繳納物業管理費用。

3、乙方在小區停車場停車,應繳納車位使用費,甲方依照市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為方便用户,甲方可以按月、季度、年度辦理車位使用證。

4、乙方所有對甲方的應繳納費用,可用現金、支票等方式的繳納。以支票的方式的付款,應以其付款到達甲方帳户的時間為準。

用户的配合事項

1、為了維護商業街的整體形象,乙方未經物業公司許可不得在店外經營及電外擺放物品。如確有需要則應在物業公司許可的情況下有償限時使用。店門一律內開,同時,本小區商業街內實行招牌的統一管理,乙方設立招牌應在指定區域,並徵得物業公司同意,否則物業公司有權制止。

2、乙方應注意愛護本小區商業街公共區域的清潔和衞生,不得隨意吐痰,扔煙頭、紙等雜物,並嚴禁發出影響其他用户的噪音,如裝修噪音、高聲喧譁、播放音樂等,否則,將視情況進行處理或處罰。

3、若乙方需對房屋室內進行二次裝修,乙方應將裝修方案及圖紙報甲方審批,如無大的修改,甲方應在接到裝修方案及圖紙後三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二次裝修施工單位,不論是甲方推薦還是乙自帶(選),進場施工前,均須與甲方簽定《二次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另見),並交納一定數額的二次裝修管理服務費。所有裝修施工材料及施工人員,一律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及路線出入小區商業街。

為配合管理,乙方應將緊急聯繫方式提供甲方,以便非正常辦公時間異常情況的緊急聯絡。

根據《消防法》的規定和本小區商業街轄區消防主管單位的要求,

乙方應明確本單位的消防負責人,並簽定《武漢金色港灣商業街防火安全責任書》。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涉及的店面系小區內經營店面,在經營範圍上將會受到限制,乙方對此有充分的認識,原則上以提供社區服務為主,甲方鼓勵經營休閒類經營項目(無污染項目),各店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服從工商、城管等部門的管理。本小區商業街詳細地址為:XX市龍陽大道236號。

2、乙方所購店面中有部分店面系甲方提前出租,並簽有出租合同,

乙方同意保持該合同之延續性,依據原出租合同2xxx年x月xx日以後的租金收入權益將由乙方擁有,原出租合同中租賃期滿時間為2xxx年x月xx日,原租户的權益應得到保證(原出租合同見附件2)。

為便於聯繫,乙方應指定本單位一聯繫人,專門負責辦理有償服務的有關事宜。

本協議於甲方

和乙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方和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小區商業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蓋章):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市 區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區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寧波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於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寧波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 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 一 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 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 收取,並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審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寧波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於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南門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 三十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人(簽名): 代 表 人(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3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業主公約》、《______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及有關法律、法規,______業主委員會委託______公司為______小區提供物業服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受託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遵守本合同約定。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及配套設施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

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委託服務的事項

受託方應提供以下服務: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2、共用設施、設備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運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門禁、電梯等;

3、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4、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處理等;

5、小區內交通與_____停放秩序的維護;

6、用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手段維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進入本小區,將在本小區內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辦;

7、保管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8、按______市政府有關規定代收、代繳水電等費用;

9、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根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限於緊急狀態且不得使用器械)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向法院起訴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應當由物業服務公司提供的小區公共服務,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受託方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或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嫁給第三方。

第三條 服務_____標準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向受託方交納以下費用:

1、保潔費(含化糞池清掏費和垃圾清運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元收取;

2、保安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

3、小區綠化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

4、門禁、監控、消防系統運行費公共照明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

5、水泵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無水泵的二、三號樓不收;

6、電梯費(含電梯檢驗費與電梯用電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無電梯的二、三號樓不收;

7、公共設施維修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______元收取;

8、管理費(含營業税與物業服務公司的利潤),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______元收取;

9、供暖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個供暖年度______元收取;

10、停車管理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______元、地下每車每季______元收取;停車場地使用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______元、地下每車每季______元收取;臨時停車,每次逗留時間不超過2小時的來客免收,超過2小時的按地上每車每小時______元、地下每車半小時______元收取管理費,超過半小時算一小時,不足半小時不算,大型_____加倍。

商鋪的管理費、暖氣費按套內面積收取。第1-6項_____按每100平米套內面積折算為一户,電梯費暫不收取。如商鋪需要經常性地使用電梯,須事先與業主委員會商定電梯費價格。

第四條 交費辦法

管理費於提供服務後按季交納,暖氣費按供暖年度預交,其他費用均按季預交。相關服務開始提供滿一月後尚未交納的,受託方可以在公告欄公示催交。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費或由物業代收、代交的費用逾期的,從享受服務滿一月之日起受託方可以加收滯納金:逾期的第一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的第二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從逾期的第三個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五條 家庭服務

第六條 服務標準

受託方的服務質量應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建立維修服務回訪制度,每年進行年檢並保存大、中、小修的.相關記錄,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2、保潔服務:居住區域的道路、樓梯每天清掃一次,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及時清理居住區內公共場所的廢棄物,及時清掃積水和積雪,及時組織清理亂堆放的物品、亂張貼的宣傳品。

3、保安服務:24小時專人值守,進行日常巡查,對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緊急情況有處理預案並於事發時及時處理,配合派出所處理區內的違法現象,不得對業主及其家屬使用暴力,對來犯外人使用暴力時不得超出正當防衞限度。

4、綠化管理:綠地無雜物,基本無_____土地,草木修剪及時,無明顯枯枝及病蟲害現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責任制,定期進行消防訓練,定期巡查、檢修消防設備,保證消防設備完好並有明顯標誌。

6、_____管理:_____停放有序,設有專人負責看管,對區內停放_____的人為損傷與區內停放_____的失竊負補充責任(就侵權人或_____公司賠償後剩餘的損失負責)

7、裝修管理:監督業主和施工單位遵照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並對裝修過程進行監控。

8、檔案資料管理:設專人管理,建立檔案資料管理辦法,並對物業基礎資料和業主入住後的相關資料統一管理。

9、急修:1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95%以上;小修:7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80%以上。

10、供暖:保證門窗長時間關閉的情況下頂樓北向房間氣温不低於15度。

第七條 保障措施

為保證以上約定達到目的,委託方享有下列權利:

1、審定受託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及需要業主與物業使用人遵守的各項規章制度;

2、檢查受託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執行情況;

3、審查受託方的費用支出情況(管理費除外)並在小區內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羣眾意見的強烈程度而定)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工作的滿意程度進行民意測驗,民意測驗的樣本數不得低於100人。

1、在合同有效期內向受託方無償提供套內面積______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託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這些材料已由開發商交給受託方);

3、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受託方催交;

4、協助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與_____遺留問題。

第八條 獎懲

受託方提供服務或進行管理應儘量做到服務及時、_____(質量)節約、和善,使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的服務與管理滿意。民意測驗將對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規定的委託事項分別按及時、_____(質量)節約、和善四個指標打分後取平均值。民意測驗對受託方的平均滿意率達到60%為受託方取得全部管理費的條件。平均滿意率每降低5個百分點,應扣減測驗前一季度和測驗後一季度的管理費各5%.平均滿意率不足40%,委託方可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免除負違約責任。平均滿意率超過80%,或平均滿意率超過70%且有明顯的通貨膨脹(10%以上),委託方應建議業主大會適當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費標準。

第九條 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時,任何一方不願續約的,應當提前30天告知對方,否則視為同意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但因服務質量太差導致業主與物業使用人抽樣調查平均滿意率低於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條款限制。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受託方必須於10日內向委託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委託方應當採用公告催交、出具證明材料、出庭作證等方式協助受託方追收欠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當交納的費用。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草簽後需依《______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進行公示,公示15天后無異議或異議者不足規定人數的,加蓋業主委員會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對合同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補充協議實質性地修改了合同條款的,需要完成《______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 ,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 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

(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 、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物業管理條例》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_____空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三)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五)_____行駛及停泊(不包括_____保管責任);

(六)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_____保管責任);

(七)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八)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九)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十)甲方要求符合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二)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三)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繳催改措施;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其中包括辦公用房、員工宿舍、等其它管理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

(六)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等),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八)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及有關歷史遺留問題;

(九)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

(十)甲方承擔自用面積及配套服務場所的管理費、水電費、公共水電費等其他公共分攤費用;

(十)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二)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_____規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_____不服務或多_____少服務。

(三)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四)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五)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六)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七)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明細。

(八)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九)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十)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有關財產,各類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十二)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_____義務。

(十三)完成甲方符合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要求事項。

第六條 管理目標

1、房屋及公共設施完好率85%以上;(不包含設備設施老化及非管理責任造成的'損壞)

2、每年進行不少與兩次物業用户滿意度調查,用户滿意率達不低於80%;

3、管理人員專業培訓合格率100%.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已出租給企業的面積按______元/㎡/月由乙方直接向企業計收物業管理費;

2、甲方承擔空置物業面積的物業管理費,乙方按______元/㎡/月計收;

3、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以物業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執行:電梯房按______元/㎡/月標準收取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樓層房按______元/㎡/月標準收取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只涉及公共部位及公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和養護;如______房屋及設備維修費用超過人民幣______元整或當本體維修基金已提前使用完畢的情況下,則由乙方提出申請,經與甲方議定方案後實施,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於每月5日前通過銀行直接轉賬或到乙方辦公場所繳納現金等方式,向乙方繳納當月物管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和上月水電費,甲方逾期不能正常轉賬或繳納現金的,則由乙方按日收取______%的違約金;

5、管理服務費標準如有調整則按雙方議定的標準執行。

第八條 收款_____項目約定

1、甲方委託乙方與______所有入園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並負責向企業進行相關的解釋工作及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直接向______所有入園企業收取物業管理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水電費、電梯使用費、垃圾清運費、停車費和相關保證金;

2、乙方無法處理的收款_____問題,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處理。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若各級政府對______的政策有變動需要解除本合同的,或因政府採購、招標等原因需要更換物業公司而解除雙方合作關係的,甲方在得知消息後應提前三個月告知乙方;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5、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6、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甲乙雙方如解除合同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自然終止。如無疑義則合同自動順延。

(三)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委員會依法裁決。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6

協議雙方:___________

物業管理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用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小區商業街___________號用户, 甲方系該小區商業街的物業管理及服務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___________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其物業管理及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負責提供小區商業街所有公共區域(走廊及休息亭)的衞生保潔。

負責保障小區商業街每日___________小時供電、供水(如遇供電局停電,自來水公司停水及設備維修保養除外)。

負責小區所有公共區域的花卉及植物擺放。

請用户於每日___________將室內垃圾用塑料袋封好,放置指定位置。乙方若需要丟誒其房屋室內進行保潔,可向甲方辦理有償服務的相關手續。

為給乙方提供各種需要和方便,甲方將提供室內保修服務、商業服務和其他有償服務,本着“服務為主,適當收費”的原則,其收費標準以在甲方管理服務部的公榜為準。如乙方的室內保修事項為原裝設備質量問題,則不收取任何費用。

為便於乙方與甲方公司聯繫有關事宜,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諮詢電話:___________。

甲方應承擔的管理事項

1、負責本小區公共次序的維護和管理,乙方房屋室內的自有財產等,由乙方自行保管並投保,如遺失或被盜,甲方管理公司將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負責辦理乙方經營及管理人員出入本小區的'有效證件。

2、凡乙方大件辦公室用品,如:辦公桌椅、複印機、電腦、保險櫃及其他貴重物品等,如需搬出商業街或大型搬遷,應由乙方詳細填寫物品清單,並由乙方負責人簽名,然後到甲方管理服務部辦理審核批准手續,否則,甲方管理公司保安員有權拒絕放行。

三、乙方承擔的物業管理費的繳納及付款方式

1、乙方的用房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乙方每月的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為___________元/平方米,每月總計___________元,由乙方從簽定本協議,按先收費原則,每___________年繳納一次。

2、乙方房屋的室內用水、用電費用甲方收取押金___________元,甲方一方雙方於每月___________日抄錄該房屋電錶、水錶實際讀數後,由乙方按實際使用讀數,於當月__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本物業定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正式移交,此時間以前甲方原則上同意乙方先行使用,但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未正式移交前進行使用而可能帶來的任何責任(無論物業方是否許可),乙方提前使用則應先徵得物業管理公司認可並正常繳納物業管理費用。

3、乙方在小區停車場停車,應繳納車位使用費,甲方依照市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為方便用户,甲方可以按月、季度、年度辦理車位使用證。

4、乙方所有對甲方的應繳納費用,可用現金、支票等方式的繳納。以支票的方式的付款,應以其付款到達甲方帳户的時間為準。

用户的配合事項

1、為了維護商業街的整體形象,乙方未經物業公司許可不得在店外經營及電外擺放物品。如確有需要則應在物業公司許可的情況下有償限時使用。店門一律內開,同時,本小區商業街內實行招牌的統一管理,乙方設立招牌應在指定區域,並徵得物業公司同意,否則物業公司有權制止。

2、乙方應注意愛護本小區商業街公共區域的清潔和衞生,不得隨意吐痰,扔煙頭、紙等雜物,並嚴禁發出影響其他用户的噪音,如裝修噪音、高聲喧譁、播放音樂等,否則,將視情況進行處理或處罰。

3、若乙方需對房屋室內進行二次裝修,乙方應將裝修方案及圖紙報甲方審批,如無大的修改,甲方應在接到裝修方案及圖紙後___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二次裝修施工單位,不論是甲方推薦還是乙自帶(選),進場施工前,均須與甲方簽定《二次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另見),並交納一定數額的二次裝修管理服務費。所有裝修施工材料及施工人員,一律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及路線出入小區商業街。

為配合管理,乙方應將緊急聯繫方式提供甲方,以便非正常辦公時間異常情況的緊急聯絡。

根據《消防法》的規定和本小區商業街轄區消防主管單位的要求,乙方應明確本單位的消防負責人,並簽定《武漢金色港灣商業街防火安全責任書》。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涉及的店面系小區內經營店面,在經營範圍上將會受到限制,乙方對此有充分的認識,原則上以提供社區服務為主,甲方鼓勵經營休閒類經營項目(無污染項目),各店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服從工商、城管等部門的管理。本小區商業街詳細地址為:___市___大道___號。

2、乙方所購店面中有部分店面系甲方提前出租,並簽有出租合同,

乙方同意保持該合同之延續性,依據原出租合同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以後的租金收入權益將由乙方擁有,原出租合同中租賃期滿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原租户的權益應得到保證(原出租合同見附件二)。

為便於聯繫,乙方應指定本單位一聯繫人,專門負責辦理有償服務的有關事宜。

本協議於甲方和乙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方和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小區商業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 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7

甲方(物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業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現就小區物業管理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業主)要按照國家規定,參照地方_____標準,根據物業方確定的時間(與其他兩棟樓交費時間同步)交納取暖費、水費及物業管理費,任何人不得拖欠。如有任何一户發生拖欠,將停止對整棟樓的供熱、供水、衞生清潔等服務。

二、鍋爐房內取暖、供水設施與設備質保期內由甲方負責聯繫原施工單位負責維修,質保期過後,維修費用由所屬住户平均分擔。

三、該樓所屬其他公共設施(如樓梯扶手、共用照明、上下水管道、該樓取暖所屬主管道、配電設備、樓內消防設施等)均由乙方與開發商協商管理,甲方概不負責維修與維護。

四、因生活需要,小區內需要增添增建、改擴建的公共設施設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乙方無論是否居住,必須按時交納取暖費,甲方不提供取暖關閥服務。

六、樓內上下通水管道發生堵塞,由乙方與各所屬住户協商解決,主管道發生堵塞,疏通費用由共用住户平均分擔。化糞池清理由甲方負責,所需費用由業主平均分擔。

六、其他約定:

1、乙方入住後,在用電、使用液化氣等方面,要嚴格遵守國家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嚴防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因乙方違規使用電、火設備或管理不慎造成火災等安全事故,一切後果及連帶責任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2.乙方駕駛_____出入小區,要根據小區現有條件,嚴格按照小心謹慎、慢行的要求行駛,嚴防交通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肇事者自行承擔。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 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全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小區住宅、為住宅配套的建築及設施

坐落位置:

四 至:東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地下室。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煙囱、內外共用照明、有線電視線路、共用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低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污水泵、水箱、寬帶網線、電信線路、樓宇單元門與户門對講系統、高低壓變配電設備及供電線路、避雷及接地保護 、標識、安全監視系統、電話交換機。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圍牆欄杆。

第七條 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噴水池、鋪裝地面等的養護與維修。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會所 。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箱及垃圾的分類、收集和清運、攔杆及外建築外牆面清潔 。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小區治安。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業主和租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工程維修記錄。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建設社區專項活動組織。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

2、有償使用設施的費用;

3、供暖費。

4、受委託的代收代繳費用,如:水費、電費等。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公告、起訴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

1、協助業主委員會(籌)或業主代表清理ZZZZ物業管理公司遺留的問題,分清類別(服務、工程、財務等),並協助逐步解決;

2、接受業主委託,辦理業主與開發商之間費用結算的具體手續;

3、執行業主大會有關決議及業主委員會(籌)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義務(同樣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修改)乙方擬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和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工作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甲方有責任在合同生效後為乙方進駐小區提供管理用房,乙方無償使用。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採取協商、規勸、書面公告或授權乙方採取起訴等方式協助乙方催交。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管理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服務標準及本合同的約定,建立物業服務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乙方制定的服務標準應徵得甲方同意.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按照本合同的第十六條的約定辦理。

3、選聘專業公司承接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6、負責編制物業年度工作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7、每6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乙方保證執行“XXXX小區業主大會決議”,按照決議規定的時間準時進駐小區實行物業管理服務,並在進駐後儘快完成與原物業公司的交接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無條件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的全部檔案資料、收費情況、專項管理的資金和帳户等。

第五章 物業服務質量及方式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小區整體達到桐城市優秀管理住宅小區標準”。

2、物業公司應積極引入國內先進管理經驗,提高服務管理水平,並應適時建立ISO-9001和ISO14001管理體系。

3、業主投訴服務實行首問負責制,有始有終不允許推諉扯皮。

4、本物業的服務採取專業方式,即小區內保安、保潔、綠化、電梯、網絡等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由乙方組織專項招標,甲乙雙方共同決定,乙方負責對承包專業公司進行監督管理,以保證小區物業狀況始終處於專業、良好水平。

乙方的主要服務重點是:

(1) 業主的投訴和報修;

(2) 工程維護和維修;

(3)協助業主委員會(籌)工作;

(4)整頓小區私搭亂建、亂停車輛等損害業主整體利益的狀況;

(5)不斷提升小區物業整體服務水平,爭創桐城市一流的居住小區。

第六章 物業服務費用及收入

第二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

1、本物業的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XX元/m2(不帶電梯)或XX元/m2(帶電梯)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服務費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但滯納金總額不應超過應收款總額的30%。

3、乙方對物業服務費的收取採取“先服務後收費”的原則,每月1-5日收取上月物業管理費。

4、乙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扣除營業税後,提取8%作為乙方的利潤,但在經營虧損時不得提取。

5、物業費在乙方提取應得利潤後的結餘部分,應該用於對小區業主的服務或者適當減免次年的物業服務費。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按桐城市標準

2、車 庫:230元/位.月

3、自行車存放不收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並公示。

第二十五條 其它收費:

1、乙方利用業主所擁有的物權取得的收益,如:房屋租賃、廣告、地面停車、物業用房出租、會所經營收費等,進入專項資金賬户,扣除相應的一定比例乙方的管理費用(管理費用比例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後,由業主委員會(籌)決定其使用,專款專用。

2、採暖費為代收代繳,不納入乙方的收入,專款專用、封閉管理。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業主交納的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按照與有關部門協議執行,小區界內部分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界內部分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協商。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改造、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章第二十條不能履行責任,違反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應在小區內公示,生效後根據業主大會決議乙方進駐並應與原物業公司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並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負責向開發商追索並由開發商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或者有資質檢查單位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戰爭、水災、地震、龍捲風等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15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 年月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9

甲方:主委員會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XXX

資質等級:XXX

地址:XXXXXXXXX

聯繫電話:XXXXX

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中洋水景園管理規約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四至範圍:

東至:、西至、

南至:、北至:。

管理面積:住宅

第二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查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拆除違章建築、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納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有效措施催繳催改;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5、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6、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服務、相關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7、全力支持乙方對拒繳物業費的業主採取的有效措施;

8、按照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籌集、使用、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9、法規政策約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事項和責任。

第三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安全秩序、交通等實施管理與服務。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物業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行為;

5、協助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進行來訪人員登記控制,安全巡邏。

6、汽車、兩輪車停車位無償提供全體業主停放車輛,乙方負責場地清理、車輛整理,不負保管責任

7、對交通秩序、車輛停放、出入登記進行管理。

8、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9、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0、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11、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業主,並與業主訂立《裝修管理協議書》,每日對裝修現場不少於2次的巡查監管;

12、向業主提供房屋自有部位、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3、開展有效的便民服務工作;

14、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15、適時向甲方報告本管理區域內重大物業服務事項;

第四條維護物業及業主安全和美好環境的規則

業主在使用物業時,以下為禁止條款: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改變住宅入户門、外立面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規格、功能和佈局,改變房屋設計用途。

2、在外牆面安裝各種設備設施,影響整體建築美觀。

3、更改陽台佈局、功能及外觀顏色,隨意打孔、改變排煙、排污、排氣管道,改變安裝空調位置等。

4、佔用或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設備。

5、在區內道路、活動廣場等公共區域,搭建、晾曬、私設攤點。

6、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即家教、麻將館、生產加工場所,或產生噪聲、污染等經營性活動。

7、安裝衞星接收器、外置防盜柵欄、雨棚、搭建陽光房、封閉晾曬陽台、外置花盆架等,在非預留的平台或牆面上安裝其它物品等。

8、破壞住宅圍牆燈光、景觀照明。

9、入户門廳、樓道、樓梯間擺放車輛及雜物。

10、封閉排氣、排水口;不配合物業公共部位、設備設施維護。

11、在非指定位置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

12、汽車、兩輪車在道路公共區域亂停放。

13、車庫、小車庫單獨出售出租區外停車、儲物、住宿、經營等。

14、不按規定飼養寵物。

15、高空拋撒物品。

16、踐踏損壞綠化。

17、在區內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發出超標噪聲。

18、在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焚燒紙錢、敬斗香、做佛事等。

19、在大樹、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物品、張貼廣告、塗改宣傳文字、畫面或隨意刻畫等。

20、利用物業窩藏犯罪人員、贓物或其他從事危害共有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五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管理服務費構成主要有公共物業維護保養費,包括物業的外牆、地面道路、共用活動區域、樓梯、消防系統、智能化系統、燈光照明系統、給排水系統等;共用水電費,包括共用照明、保潔綠化等;聘用的管理服務人員工資、福利;小區公共秩序維護、環境保潔維護、綠化維護費;物管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辦公及法定税費等。

2、管理服務費調整根據用工成本上升、維修費用加大、物價指數上漲、周邊同行價位、服務品質保持等因素,經雙方協商,並經業主大會徵詢意見通過,對物業服務費進行調整,按照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

3、管理服務費標準

(1)2014年度元/㎡·月;2015年度元/㎡·月。

(2)因業主原因閒置房屋,按全額計收物業管理服務費。

(3)業主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主繳納。

4、物業管理服務期間,乙方按照包乾制收費形式。

5、物業服務費用按一年一次性繳納,業主應在每年的第一個季度內履行繳納義務。逾期繳納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納金額3‰的違約金。

6、對不履行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義務的業主,甲方應予協助乙方催繳,催繳無果,乙方可採取停電、停水等有效措施;對拒交或者拖欠者,乙方可通過當地人民提起訴訟。

第六條不可抗力及特殊情況

在物業管理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火災、颱風、地震等自然災害和戰爭、疫災、恐怖等突發事件,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

2、因業主自身保管不善、或物業己盡到巡查維護責任,丟失、被盜物品的;

3、高空墜物造成傷害的;

4、業主在區內不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造成人身和財產傷害損失的;

5、業主在公共活動休閒場所,因自身原因不守規則、使用健身活動器材不當,或個人野蠻操作造成身體傷害的;

6、乙方已履行了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非物管人自身原因造成損失的;

7、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氣、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造成損失的;

8、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其他事項:

1、合同一訂兩年,一次定價,逐年遞增,按年度收繳。

2、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60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完整地移交給甲方。

5、本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1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 、法規 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龍城工業園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總建築面積:

物業類型:工業園;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中央空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三)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五)車輛行駛及停泊(不包括車輛保管責任);

(六)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七)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八)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九)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十)甲方要求符合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日起至——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二)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三)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繳催改措施;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其中包括辦公用房、員工宿舍、等其它管理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

(六)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等),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八)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及有關歷史遺留問題;

(九)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

(十)甲方承擔自用面積及配套服務場所的管理費、水電費、公共水電費等其他公共分攤費用;

(十)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二)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三)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四)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五)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六)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七)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明細。

(八)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九)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十)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有關財產,各類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十二)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十三)完成甲方符合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要求事項。

第六條 管理目標

1、房屋及公共設施完好率85%以上;(不包含設備設施老化及非管理責任造成的損壞)

2、每年進行不少與兩次物業用户滿意度調查,用户滿意率達不低於80%; 3、管理人員專業培訓合格率100%;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已出租給企業的面積按0、00元/㎡/月由乙方直接向企業計收物業管理費;

2、甲方承擔空置物業面積的物業管理費,乙方按0元/㎡/月計收;

3、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以物業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執行:電梯房按0、25元/㎡/月標準收取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樓層房按0、15元/㎡/月標準收取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只涉及公共部位及公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和養護;如龍城工業園房屋及設備維修費用超過人民幣壹仟元整或當本體維修基金已提前使用完畢的情況下,則由乙方提出申請,經與甲方議定方案後實施,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於每月5日前通過銀行直接轉賬或到乙方辦公場所繳納現金等方式,向乙方繳納當月物管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和上月水電費,甲方逾期不能正常轉賬或繳納現金的,則由乙方按日收取0、5%的違約金;

5、管理服務費標準如有調整則按雙方議定的標準執行。

第八條 收款收費項目約定

1、甲方委託乙方與龍城工業園所有入園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並負責向企業進行相關的解釋工作及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直接向龍城工業園所有入園企業收取物業管理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水電費、電梯使用費、垃圾清運費、停車費和相關保證金;

2、乙方無法處理的收款收費問題,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處理。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若各級政府對龍城工業園的政策有變動需要解除本合同的,或因政府採購、招標等原因需要更換物業公司而解除雙方合作關係的,甲方在得知消息後應提前三個月告知乙方;

2、若發生上述情況後,甲方不能及時通知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5、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6、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甲乙雙方如解除合同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自然終止。如無疑義則合同自動順延。

(三)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合作的精神,甲方將東方聖景花園的物業管理承包給乙方,並達成以下協議。具體細則如下:

一、對於20_年5月1日之前的工作與賬目交接如下:

1、20_年5月1日之前業主所欠甲方費用為22萬元;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乙方應上交甲方管理費為20萬元,甲方共計應收42萬元,扣除截止到20_年8月27日甲方已收費用333132.6元及需抵充業主費用6萬元,截止到20_年4月30日甲方應收費用為:420_0-(333132.6+60000)元=26867.4元。

2、乙方所欠26867.4元費用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全額付給甲方,此項費用乙方支付後乙方與甲方關於20_年5月1日前的所有費用(包括業主欠費、物業抵充費用)及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甲方管理費20萬元全部結清,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爭議。

3、甲乙雙方同意該接管工作自20_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乙方自即日起接替甲方在東方聖景花園的物業管理工作,並可沿用甲方名稱至20_年12月31日。

二、承包期限及管理費:

1、乙方的承包期為四年,自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

2、每年的'管理費為10萬元。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的管理費第一條已經約定。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的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東方聖景花園物業管理中心公章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使用至20_年12月31日。20_年1月1日起,乙方啟用乙方自行註冊的公司與公章。公司變更不影響甲乙雙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由自然人許志國全權負責。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對東方聖景花園物業管理工作進行正式的移交,移交事項包括執業文件、原有設備、設施、原有物品及小區內樹木、花卉綠化等,甲乙雙方派出代表,在有關移交清單及現狀圖上簽字確認。

3、甲方不再參與乙方任何的物業管理範圍內的事項,全權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接管東方聖景花園物業管理後,由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乙方用人自主招聘,風險自擔。

2、自20_年5月1日起,東方聖景花園物業管理事務全部由乙方負責,乙方對即日起所產生的一切物業管理債權債務及法律規定內的物業管理工作承擔一切責任。

3、自20_年5月1日起,東方聖景花園物業管理中心員工的勞資、人事關係(包括員工的薪金、福利待遇及勞資糾紛等)均由乙方全權

4、乙方須按有關規定及時為業主服務到位並收取物業服務及管理費、車位費等,按時交納電費,發放工資。若因服務不到位造成業主投訴、上訪等事件,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甲方無關。

5、開發商遺留物業管理範圍內的房屋質量問題歸乙方負責,不再向甲方報銷任何費用。

6、合同到期乙方將接收物業時的現狀交予甲方,包括辦公室所有物品(易損及正常辦公用品等除外)、室外接受時期現狀樹木、綠化(後附現狀統計表)。截止合同到期日交接物品及現狀樹木、綠化若有遺失、損壞或增加由甲乙雙方對賬作價處理,物業超收業主費用及業主欠費由財務對賬處理,多退少補。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補償守約方五萬元整,並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仲裁及市中法院。

七、原杜家慶與王殿生與20_年4月26日簽訂的物業管理承包合同作廢。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與第三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第三方:

電話: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1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接管(通過與開發商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或與業主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位於 小區的物業管理服務。服務期間乙方應接受甲方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二、分公司的名譽負責人和貳名工作人員(需持有“物業管理人員上崗證”)由甲方推薦、乙方確認。分公司的實際負責人由乙方推薦、甲方確認。分公司的其它工作人員由乙方推薦、甲方確認。

三、從乙方以甲方的名義正式接管本合同所涉小區的物業服務之日起,乙方每年總計向甲方繳納管理費計人民幣 元整(¥: 元)。每年分兩次支付,第一次為正式接管本合同所涉小區物業的管理之日起第6個月的最後一天前;第二次為第一次結算後的第6個月的最後一天前。

四、甲方派人在 市辦理分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和資質備案等有關合法經營手續,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據實報銷。

五、合同生效期間,乙方在甲方的指導下,實行“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的原則。分公司的財務人員由甲方指派,分公司的`財務彙總按照國家《公司法》的規定執行。在經營中,因發生税費、物業服務糾紛、勞務糾紛等,均由乙方負責並處理;同時乙方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如實報告甲方,甲方可在乙方的請求下協助處理糾紛,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重要約定:

(1)合同期間,乙方不得將物業服務項目擅自轉讓或變更,如有特殊情況應書面向甲方申請,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辦理。

(2)乙方必須牢固樹立“服務第一、業主至上”的觀念,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行業規章及甲方制定的企業管理制度。

(3)乙方所聘人員由乙方自行管理和考核。乙方必須以甲方分公司的名義與聘請的所有人員簽訂有效合法的勞動合同,其員工工資待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若因乙方管理失誤而引起甲方企業信譽、財產的損失,乙方應予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4)本合同僅限於 的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如乙方以甲方分公司的名義開闢了新的項目必須另外簽訂合同。

七、為使企業健康發展,樹立潤德物業公司品牌形象,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合理建議,給雙方創造理想的經營環境,達到共興共榮。

八、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的爭議糾紛要通過友好協商進行調解。因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爭議。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應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有效期與甲方同本合同所涉及小區業委會簽訂的合同期限一致。

十、本合同共貳頁,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蓋章並經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1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開發的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守。

第一章定義

本合同中:

1、 [甲方]指委託方,即[ ]。

2、 [乙方]指受託方,即[ ]。

3、 [該物業]指,為一住宅項目,位於,總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4、 [物業管理顧問]指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在合同期內為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

5、 [物業管理顧問合同]指本合同。

第二章甲、乙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根據本合同中的條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的物業管理顧問。

2、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物業管理顧問酬金。

3、在履行合同期內,監督並審核乙方的工作內容和成果。

4、如乙方需要派專人到甲方處工作,由甲方安排場地。人員費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職責

在履行合同期內,乙方同意在下列職責範圍內(包括但不限於),並應物業管理作業週期及甲方的要求,提供以下顧問服務:

1、物業交付使用前

1、1、在工程方面的服務內容

(1)從物業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協助甲方審閲物業的設計方案及施工圖紙等方案,對物業的總體規劃、建築設計、規劃佈置等方面向甲方提供有利於促進房產銷售、節約投資及方便管理的顧問意見和書面方案;

(2)從用户及管理之角度,協助甲方審閲項目中各系統圖紙,含一切必須改善及改良之工程,並提供專業的意見和書面方案;

(3)從節約能源費用、從物業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協助甲方對機電設備的配置和設計,於用量、型號、預見的潛在問題及有利於節約運行成本和日後的維修保養等問題提出專業意見和書面方案;

(4)根據物業市場定位和管理需要,就智能化系統的功能及設備布點等配置提供有利於促進銷售、控制成本的意見和書面方案;

(5)對物業的交收樓和接管驗收方面提供專業的顧問意見;

(6)對道路交通、人流、車輛進出線路、環境的和諧美化等提供合理的建議和書面方案;

(7)對給排水系統、弱電系統、供電工程設計等提供顧問意見和書面方案;

(8)對物業設施的配置和運行提供節能方案,並對照明的編制及使用提出建議和改良方案;

(9)對消防設施佈置、保安監控系統等提供顧問意見及方案;

(10)從管理之角度,分析物業建造之選料及安裝方法等,以確保物業於交付時遺漏工程能減至最少;

(11)協助甲方檢查項目相關係統及各項機電設備,並列舉該系統之優劣及改良意見,以避免於物業落成後重復需要加裝設備而影響其它設施之運作、整個物業之外觀和形象,以及有關維修檢查通道之位置;

(12)為物業提供有關長遠維修建議和制定有關預防或維修方案;

(13)提供遺漏工程及尚未符合工程標準之項目的改良方案;

(14)對物業管理工程方面所需工具及物料提供配置意見及方案;

(15)制定一套完善的工程管理工作體系的管理制度、規程及工作程序,包括日常運行檢修的制度、程序及應用表格等;

(16)應甲方的要求,乙方之工程及管理人員參與物業工程會議,從物業管理的角度協助甲方提供工程管理的專業意見和建議方案;

(17)協助甲方對物業及其設備設施之驗收工作,以使工程和設備質量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並提供處理有關遺漏工程之方法。

1、2、配合銷售方面的服務內容

(1)在物業銷售階段,就物業管理的宣傳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包括制定項目的物業服務的文字宣傳內容和活動策劃;

(2)對銷售中心的裝飾佈置及周邊環境提供顧問建議,並制定銷售中心的管理方案;

(3)協助制定示範單位的管理方案;

(4)對銷售人員進行物業管理知識/銷售技巧的培訓;

(5)協助招聘銷售中心及樣板房的保安員、清潔工等人員;

(6)協助確定保安員、清潔工的制服樣式;

(7)對保安員、清潔工等進行服務意識等專業培訓;

(8)制定銷售中心保安員及清潔工作標準和工作程序,並定期對有關工作進行檢定,將日後的物業管理素質提前體現在銷售中心;

(9)應甲方要求,開售日當天應當派員到現場提供有關物業管理諮詢服務;

(10)編制《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臨時管理規約》等文件;

(11)協助確定業主入夥一次性收費項目內容及表格;

(12)與甲方協商確定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業主公佈。

1、3、物業管理方面的服務內容

(1)制定整體物業服務方案;

(2)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協助草擬及制訂該物業之詳細管理財務預算,計算物業服務費、開辦費具體金額,供甲方審批;

(3)協助甲方組建物業服務公司,制定物業服務公司人員編制方案,包括人員架構、薪酬標準等,並制定相應的崗位職責;

(4)協助招聘物業服務公司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各級物業管理人員之培訓,灌輸有關之物業管理知識及服務精神,力求管理之服務水平達到甲方要求;

(5)向甲方之物業服務公司分階段提供一套完整的物業管理所需之各項管理制度(包括客服、財務、行政、保安、工程、清潔、綠化、會所等方面)、規範、工作程序及表格,以便將來控制和管理;

(6)對保安崗位設置、保安亭設計、保安設備、用具配置等提出建議,制定適合的保安制度,如編制各區域的巡查路線圖等;

(7)協助對會所的功能設置方面提供顧問意見;

(8)制定垃圾處理等管理辦法;

(9)制定物業交接的手續和流程;

(10)編制物業交收方案,物業交收的管理程序及常用表格,並安排模擬交收樓培訓;

(11)就項目整體VI系統(各類標識牌、公告欄等)的設計方案提供顧問建議和方案;

(12)協助園林綠化,並針對日後的維護和合理搭配的原則向甲方提出意見,向甲方提供提供園藝招標文件;

(13)就物業服務公司物業管理軟件及財務軟件的選用方面提供建議;

(14)乙方須於每季度定期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彙報籌備期間之工作進展情況,並須就甲方之意見在日內迴應。

2、物業交付使用後

(1)協助監督物業服務公司各員工之工作表現及行為操守;

(2)協助監督該物業的環境清潔、衞生及美觀;

(3)協助監督該物業內保安及消防工作,保障各業户之人身及財產安全;

(4)協助監督該物業內消防設施之保養,並使其符合政府有關法律、法規之要求;

(5)協助定期檢修該物業內之各項設施,使各項設備經常保持最佳狀態;

(6)協助物業服務公司監管有關物業管理之財務管理及帳務處理;

(7)為確定各業主應付的物業服務費用,乙方在每年十月底前為下一年度準備一份管理預算,該預算應顯示該物業總體上在管理及維護方面的預計開支(包括管理者酬金及員工借調費)和預計收入;

(8)根據發展商確認的裝修守則,配合監管有關該物業之單位的內部裝修工作,審查業户內部裝修圖紙,對業主要求的裝修增改,提供建議及意見,以保障物業結構安全及各類系統的正常運作;

(9)協助處理各業主之查詢或投訴,統計業主投訴,幫助建立業主投訴制度和處理制度;

(10)定期到該項目進行檢定,並提交檢定報告及每季度向甲方提交工作報告,加強甲、乙雙

(11)就該物業之日常管理,向甲方之物業服務公司提供改善方案的意見;

(12)制定在職人員培訓計劃,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水平及推動其它與該物業之有關管理工作。

第三章雙方同意的條款

根據上述的職責及下列條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出任該物業的物業管理顧問,乙方願意接受甲方聘用出任該物業的物業管理顧問。同時甲方願意支付乙方有關的物業管理顧問費用。

(一)合同期限

此合同由甲、乙雙方簽署後於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為年。期滿前,如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可再續約,續約期另行商定。

如雙方在本合同屆滿前未能達成續約協議,並且雙方並未有違反本合同第三章第(六)節的條款,本合同將於合同期的最後一天終止。

(二)管理顧問酬金

甲方同意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每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整(RMB)作為當月的管理顧問酬金。

付款方式

(1)甲方於合同生效日起計七天內預支付首期三個月的管理顧問酬金,合計人民幣元整(RMB);

(2)甲方於合同生效後第四個月開始每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的.管理顧問酬金為人民幣元整(RMB)。

(三)其它支出

因應物業的實際需要,甲方之物業管理人員到物業所在地以外進行培訓、實習或參觀,所產生之差旅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四)乙方賬户信息:

賬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特別約定

1、合同期內,應甲方或物業工程進度的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階段性不需要乙方提供顧問服務,但仍需繼續使用乙方的品牌在該物業作宣傳之用。乙方只向甲方收取品牌使用費為每月人民幣元整(RMB),甲方於每季度的首月十號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整(RMB30,000),使用品牌的約定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期限不超過12個月。

2、合同期內,應甲方及物業的需要,乙方應當每月一次(每次不少於三個工作日)安排一至兩名專業人士到物業現場提供特別顧問服務(該服務不含第二章所約定的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參加會議、培訓和現場指導工作等,上述人員的往來機票、住宿費用由甲方負責。

3、合作期內,應甲方或物業的需要,乙方可甄選並推薦一名駐場物業經理給甲方於項目現場開展物業管理工作,該名駐場經理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派駐。

(六)使用乙方公司標誌

本合同生效期間,甲、乙雙方都有權向社會各界宣佈合作的事實,甲方可以使用乙方的標誌或在對外宣傳時使用註明為該物業的物業管理顧問公司;終止本合同後,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繼續使用乙方名稱及標誌。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應依據本合同依時將物業管理顧問酬金匯入乙方指定的境內銀行賬户。如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上述物業管理顧問酬金,甲方應按拖欠金額以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計付滯納金。同時,乙方保留任何權利,包括暫停本合同內乙方之義務及服務,直至甲方將有關拖欠款項繳清予乙方為止。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因有疏忽而未履行本合同中所列服務條款,甲方可書面發出整改或改進通知書,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沒有作出回覆,並在二十天內沒有作出修正時,甲方有權要求合同終止,並停止支付所有費用,直至乙方作出修正,修正期間不計入正常的計費期間。如因乙方的原因至甲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3、任何一方破產或者成為清盤或者解散程序的對象時,雙方均可提前三十日向對方發出終止合同書面通知。

(八)合同修改與變更

1、對本合同的修改與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並簽署有效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2、在本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書面簽署的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衍生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時,應提交該項目所在地並擁有管轄權之人民法院進行有關之訴訟程序。

(十)文字及其它

1、本合同用中文書寫。

2、合同中任何一方發出的任何通知或報告須以書面形式,並以掛號信件的形式發出。

3、本合同雙方的地址如有任何改變,須在改變後48小時內通知對方有關之改變。

4、在下列情況下,通知將被認為有效:a)、如果由專人送到各方通知的地址,在遞送時;b)、如果使用掛號信或保證遞送的郵件,在寄出七日後。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合同均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及其代表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14

協議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_______一期小區商業街_______號用户(房屋座落圖詳見附件1),甲方系該小區商業街的物業管理及服務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其物業管理及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1、負責提供小區商業街所有公共區域(走廊及休息亭)的衞生保潔。

2、負責保障小區商業街每日二十四小時供電、供水(如遇供電局停電,自來水公司停水及設備維修保養除外)。

3、負責小區所有公共區域的花卉及植物擺放。

4、請用户於每日20:30將室內垃圾用塑料袋封好,放置指定位置。乙方若需要丟誒其房屋室內進行保潔,可向甲方辦理有償服務的相關手續。

5、為給乙方提供各種需要和方便,甲方將提供室內保修服務、商業服務和其他有償服務,本着“服務為主,適當收費”的原則,其收費標準以在甲方管理服務部的公榜為準。如乙方的室內保修事項為原裝設備質量問題,則不收取任何費用。

6、為便於乙方與甲方公司聯繫有關事宜,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諮詢電話:

二、甲方應承擔的管理事項

1、負責本小區公共次序的維護和管理,乙方房屋室內的自有財產等,由乙方自行保管並投保,如遺失或被盜,甲方管理公司將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負責辦理乙方經營及管理人員出入本小區的有效證件。

2、凡乙方大件辦公室用品,如:辦公桌椅、複印機、電腦、保險櫃及其他貴重物品等,如需搬出商業街或大型搬遷,應由乙方詳細填寫物品清單,並由乙方負責人簽名,然後到甲方管理服務部辦理審核批准手續,否則,甲方管理公司保安員有權拒絕放行。

三、乙方承擔的物業管理費的繳納及付款方式

1、乙方的用房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乙方每月的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為_______元/平方米,每月總計_______元,由乙方從簽定本協議,按先收費原則,每_______年繳納一次。

2、乙方房屋的室內用水、用電費用甲方收取押金_______元,甲方一方雙方於每月_______日抄錄該房屋電錶、水錶實際讀數後,由乙方按實際使用讀數,於當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本物業定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正式移交,此時間以前甲方原則上同意乙方先行使用,但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未正式移交前進行使用而可能帶來的任何責任(無論物業方是否許可),乙方提前使用則應先徵得物業管理公司認可並正常繳納物業管理費用。

3、乙方在小區停車場停車,應繳納車位使用費,甲方依照市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為方便用户,甲方可以按月、季度、年度辦理車位使用證。

4、乙方所有對甲方的應繳納費用,可用現金、支票等方式的.繳納。以支票的方式的付款,應以其付款到達甲方帳户的時間為準。

四、用户的配合事項

1、為了維護商業街的整體形象,乙方未經物業公司許可不得在店外經營及電外擺放物品。如確有需要則應在物業公司許可的情況下有償限時使用。店門一律內開,同時,本小區商業街內實行招牌的統一管理,乙方設立招牌應在指定區域,並徵得物業公司同意,否則物業公司有權制止。

2、乙方應注意愛護本小區商業街公共區域的清潔和衞生,不得隨意吐痰,扔煙頭、紙等雜物,並嚴禁發出影響其他用户的噪音,如裝修噪音、高聲喧譁、播放音樂等,否則,將視情況進行處理或處罰。

3、若乙方需對房屋室內進行二次裝修,乙方應將裝修方案及圖紙報甲方審批,如無大的修改,甲方應在接到裝修方案及圖紙後三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二次裝修施工單位,不論是甲方推薦還是乙自帶(選),進場施工前,均須與甲方簽定《二次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另見),並交納一定數額的二次裝修管理服務費。所有裝修施工材料及施工人員,一律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及路線出入小區商業街。

為配合管理,乙方應將緊急聯繫方式提供甲方,以便非正常辦公時間異常情況的緊急聯絡。

根據《消防法》的規定和本小區商業街轄區消防主管單位的要求,乙方應明確本單位的消防負責人,並簽定《武漢金色港灣商業街防火安全責任書》。

五、其他事項

1、本協議涉及的店面系小區內經營店面,在經營範圍上將會受到限制,乙方對此有充分的認識,原則上以提供社區服務為主,甲方鼓勵經營休閒類經營項目(無污染項目),各店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服從工商、城管等部門的管理。本小區商業街詳細地址為:_______市_______大道_______號。

2、乙方所購店面中有部分店面系甲方提前出租,並簽有出租合同,

乙方同意保持該合同之延續性,依據原出租合同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後的租金收入權益將由乙方擁有,原出租合同中租賃期滿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原租户的權益應得到保證(原出租合同見附件2)。

為便於聯繫,乙方應指定本單位一聯繫人,專門負責辦理有償服務的有關事宜。

本協議於甲方和乙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方和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小區商業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15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物業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 物業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_____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 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 委託管理期限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 委託管理期限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 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 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 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 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 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 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 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

9、 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 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 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商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 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 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 確保年完成各項_____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 風險抵押

(一) 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 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 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 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 獎罰措施

(一) 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三) 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 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 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 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 其他事項

(一)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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