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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合同集錦5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5.84K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住房合同5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住房合同集錦5篇

住房合同 篇1

借款人:

保證人:

委託人(貸款委託人):

貸款人(貸款受託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 貸款金額。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保證人和委託人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拾 萬元整。(小寫) ¥ 元整。

第二條 貸款用途。貸款用於借款人購(建)座落於 市(縣) 區(鎮) 路(街) 號 小區 棟 單元 號的自住住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確定為月利率 ‰。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並按月結息,如遇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調整,按規定執行。

第四條 貸款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人不可撤消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保證生效後(或登記備案後),以借款人購建住房款的名義將貸款 次劃入借款人所在單位的專用賬户上。

第六條 本合同約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以等額本息還款法方式按月歸還貸款本息。其還貸的計算公式為:貸款本金×月利率×( +月利率)還款月數每月還貸金額=( +月利率)還款月數- ]每月還貸金額: ¥(小寫) 元

第七條 本合同約定,每月還款日為 8日,每月還款日(節假日順延)之前,保證人應將本單位借款人的還款數額進行扣繳和彙總,然後集中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户。

第八條 借款人自願將所購建的自住住房作為抵押物抵押給保證人,並全權委託保證人辦理貸款手續;按月從工資中扣除還貸本息代為還款。當無力償還貸款時,同意保證人按規定處分其抵押物。

第九條 保證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並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接受借款人全權委託辦理貸款手續,並按月代扣代還貸款本息。當借款人無能力償還或拒絕履行合同義務時,保證人應首先償還剩餘貸款本息,再行處分借款人抵押物或質押物。

第十條 貸款發放後,借款人與售房單位或工程建設單位間發生的有關涉及住房權屬、質量等所有糾紛,均與保證人、委託人及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必須正常履行。

第十一條 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在合同保證人處無工資代扣時,必須按月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期之前(具體時間由保證人確定),將還款資金交至保證人處,逾期者每月計收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借款人須提前還款時,必須由保證人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貸款人,經確認後即為不可撤消。提前還款時必須一次性提前歸還剩餘全部貸款本息,貸款按原定利率及實際貸款期限計收利息。 第十三條 貸款人接到貸款委託及符合要求的貸款資料後五天內,辦理好貸款業務並將貸款劃入保證人指定的賬户。

抵押條款

第十四條 借款人(或稱抵押人)保證以所購建住房的全部權益抵押給保證人(或稱抵押權人),以作為保證人給予借款人擔保的必要條件。

十五條 抵押物抵押:

A、現房抵押:借款人將所購現房抵押給保證人,如果甲方認為需要,乙方應在得到甲方的通知後7日後,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保證人為第一受償權人。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訂的《銷售合同》及《房屋所有權證》正本交由保證人執管。

B、期房抵押:借款人將所購正在建造的期房抵押給保證人,併到所在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期房抵押備案手續,加蓋期房抵押章。抵押備案手續及《銷售合同》正本交由保證人保管。當該房產竣工、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辦理房地產權抵押登記手續,保證人為第一受償權人。《房屋所有權證》正本交由保證人執管。

第十六條 抵押範圍:貸款本金、利息、復息,保證人實現抵押權的全部費用、違約金等。

第十七條 借款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由保證人保管。

第十八條 借款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責及時維修、保養,保證其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和保證人的.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未經保證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將抵押物轉讓、變賣、抵押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否則,由此引起保證人的任何損失,由借款人承擔責任。經保證人同意變現抵押物時,將轉讓抵押物所得,存入保證人指定賬户,抵押期間不得動用,但可用於歸還貸款本息。

第二十條 保證人認為有必要給抵押物投保,借款人應根據保證人的要求及有關規定購買保險,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為保證人,保險單由保證人保管。

第二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保證人有權拍賣、變賣、兑現抵押物或質押物。

一、借款人在還款期內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

二、借款人在還貸期內由於調出、下崗、解除勞動合同等原因在保證人處無工資扣繳,且不履行還款義務的。

三、借款人喪失還款能力的。

第二十二條 保證人處分抵押物,價款不足補償貸款本息時,有權向借款人追繳;價款超過償還部分,應及時退還給借款人。

保證條款

第二十三條 保證人願為借款人提供借款擔保,並承擔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 保證人的義務範圍

一、借款人借款必須用於購建自住住房。

二、借款人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接受借款人委託代辦的一切貸款手續和承擔資金劃轉義務。

四、代扣代還貸款本息,按合同約定時間將所保證的全部貸款本息彙總後,劃轉給貸款人。

五、無論借款人因何種原因不能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均由保證人向借款人追索逾期的本金、利息及違約金。

六、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失去民事行為能力,其財產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時,由保證人全權追索剩餘貸款本息,追索無效後,再行處分抵押物。

第二十五條 貸款到達保證人的賬户後,應在其賬户下及時開設借款人分户,在分户內停留的資金利息歸借款人所有。保證人應按借款人與售房人或建房承包人簽訂的合同要求,將資金劃入售房人或建房承包人指定賬户。

違約責任條款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經委託人同意,貸款人有權宣佈合同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還應承擔貸款總額 0%的違約金。

一、提供虛假文件或資料,騙取貸款的;

二、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作他用的;

三、未經貸款人和保證人同意,借款人將抵押房產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複抵押的。

四、借款人拒絕或阻撓委託人、貸款人、保證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五、借款人與其他法人、經濟組織或自然人簽訂有損於其與貸款人、保證人所籤合同或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六條中所列內容發生時,保證人應立即向借款人進行追繳。保證人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經委託人同意,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承擔合同貸款總額 0%的違約金。由此引起的一切問題均由保證人負責。

一、發現借款人違背第二十七條款中一項或多項,既不制止又不報告給委託人或貸款人的。

二、夥同借款人弄虛作假,騙取貸款的。

第二十八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貸款人有權宣佈合同提前到期,保證人立即開始向借款人追繳或處分抵、質押物。

一、借款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二、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

三、借款人失去還款能力或保證人申請解除義務而借款人又找不到新的保證人的。

第二十九條 合同簽訂後,貸款人無故推遲放貸,由此引起借款人損失的,由貸款人負責賠償;因利率政策變動,貸款人未及時通知保證人代還數額的變化,由此引起的委託人或借款人損失的,由貸款人負責。

其他條款

第三十條 合同發生糾紛時,由省公司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或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借款人轉移合同義務或保證人變更。必須經其他各方同意,重新簽訂合同或變更協議。在新的合同或變更協議簽訂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二條 本借款合同四方簽訂後生效。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保證人退還所有權屬證明文件時,即告終止。

第三十三條 貸款合同一式四份,均有同等效力,由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委託人各執一份。

第三十四條 貸款人與委託人簽訂的《吉林省電力公司個人住房貸款委託協議》是本合同簽訂的重要依據,未盡事宜,按協議辦理。

第三十五條 合同簽訂地點為 市。

第三十六條 補充條款 :

借款人(簽字):保證人(公章):

委託人(公章):貸款人(公章):

年 月 日:

住房合同 篇2

__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為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優秀員工_________(乙方),提供租用住房,並向甲乙雙方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乙方在其《勞動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提供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租用住房,地址為_________。

第二條以上租房費、管理費等,按標準每月從工資中扣除。房租和管理費隨物價上漲情況,作必要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有關規定,向當地水、電管理部門繳交水、電費其他有關費用。

第四條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改動房屋結構、上下水管道和電器線路。如甲方批准乙方進行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自付。對擅自拆除、改動的租房者,除責令其修復外,將終止租用合同。

第五條乙方租用的住房涉及原有設備的正常維修及公共衞生由甲方負責,住房內設備的非正常維修費由乙方自己負責。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住宅管理規定,應愛護住房,自覺保持樓梯、過道的清潔衞生,對門、窗、水電設備要愛護使用,不得損壞。如有損壞,由乙方按價給予賠償。

第七條本合同受勞動合同的約束。勞動合同終止,本合同自動終止。如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應於解聘之日起60天內將住房及全部鑰匙全部完好交回甲方;如甲方解聘或辭退乙方時,乙方應於被解聘之日起90天內將住房和鑰匙完好交回甲方。若乙方被甲方除名,則應在60天內完好交回住房。

第八條如發生第七條所列任何情況,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日起將乙方收取保證退回住房的住房押金_________元,如乙方按期交回住房及鑰匙時,將押金如數退還本人。乙方不按時交回住房、過期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權通過法律程序強制乙方搬出,並有權對乙方超期搬出造成的損失進行索賠。乙方過期居住的,甲方將每月徵收_________元的`住房租金。

第九條本合同所提供的租房,其產權、使用轉讓權屬甲方所有,乙方無權轉賣、轉租、或轉讓給他人使用,無權改變其居住用途,否則甲方將終止合同。

第十條甲方將根據乙方職務等變化,有權調整向乙方提供的租房,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調整租房時,對未住滿6年以上職工自己所付出的裝修費用,視使用時間長短給予部分補償。

第十一條甲方對企業做出特殊貢獻及服務時間長、表現優秀的員工,將提供充滿永久性使用住房權利。永久使用權僅給予乙方及其配偶享用,他人不得繼承,其產權仍歸甲方所有,取得永久使用權的乙方不得轉賣、出租及轉讓給他人使用。甲方提供永久使用權住房時另籤新合同。

第十二條隨着國家房改工作的深入進行,甲方如按國家房改政策,採取必要的房改措施時,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租房使用的乙方要服從於甲方房改的規定。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並從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合同 篇3

編號:______年( )字____號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年____ 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____ 市(縣)________區(鎮)________路(街)________號 ____________房間之房產(地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被擔保的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執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第六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後,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

第七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於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税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抵押物的保險

第十二條 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日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十三條 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吸哪個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金用於修繕該抵押房屋的損毀部分或清還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授權非經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第十五條 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五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一)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

(三)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一)用於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二)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三)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二十一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准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三)乙方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

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五)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餘額的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二十四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五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第二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並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協助乙方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房產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乙方。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抵押權人住所:___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____

住房合同 篇4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

甲方為_________________需要,依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保證用於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__年 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本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萬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户數額按月利率___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户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户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褂們榭觥?/p>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房合同 篇5

甲方(賣方):王紅偉,男,1978年9月9日生,身份證號:909801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高麗,女,1981年7月6日生,身份證號:9042722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轉讓購買晉中市慧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城新通匯1號樓1幢3003號,面積為131.05平方米住宅一套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甲方擁有購買即將興建的晉中市慧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城新通匯1號樓1幢3003號住宅房屋一套的權利。房屋價格暫定為每平方米4750元,房屋面積131.05平方米、房屋具體位置在榆次區匯通南路180號。

二、甲方同意將該購房權利轉讓給乙方,轉讓費用為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160000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該購房轉讓款,乙方另再交納壹拾玖萬元(190000元)首付款,剩餘購房款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支付上述費用後,由購買該套房屋所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乙方享有該套房屋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及時該房屋的'登記、備案、過户等相關手續。

四、本協議簽訂後,甲方若不盡配合義務及時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登記、備案、交款、交房等手續或又將此房再行轉讓他人,導致乙方未能購買該房屋的,視甲方違約,甲方除應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房屋轉讓費,還要按房屋購買價與屆時市場價差額計付乙方損失。乙方違約或終止本協議,甲方無須退還乙方已付的購房轉讓費。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簽字): 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