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為何需要補償員工? 2017-06-16 合同 公司有些內部調整,正好有員工也不太滿意,勞動合同6月底到期,我在網上看了就算提前一個月通知不續簽,也需要在合同期滿後按照N+1補償員工,這不是很不合理嗎?合同到期自動終止公司沒有過錯為什麼要補償呢?如何可以做到不補償或者補償一個月的那種? 標籤:續簽 勞動合同 員工 補償 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