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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合同彙編15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76W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抵押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房屋抵押合同彙編15篇

房屋抵押合同1

甲方(賣方):

立契約人

乙方(買方):

附記人 中介機構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下列房屋買賣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法官物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坐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權證號為 ,丘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乙方在 年 月 日 前付給甲方定金(幣種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上述定金 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或

在 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第四條 該房屋房價款為(幣種 人民幣 ):(大寫) ,(小寫)¥ 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1、

年 月 日前現金支付房款 元 (¥ ) 2、乙方領取房屋所有證時現金支付餘款 元 (¥ )

乙方未按規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 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 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解除契約後天內將已收

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佔總房價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定於 年 月 日 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雙方定於 年 月 日 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甲方應在房屋產權過户前將其落户於該房屋的户籍關係遷出。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業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甲方:乙方:日期:

房屋抵押合同2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貸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擔保人)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年___月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

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____幣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此筆貸款全部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人售房單位賬户。

二、貸款期限從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息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户。抵押人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户,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户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並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並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捨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六條擔保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人夥和辦妥房產權證並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八條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九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並受其保障。

第十條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市公證處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全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以下籤章作實:

抵押人:_______(公章)抵押權人:________擔保人: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關:

房屋抵押合同3

甲方:X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

住所地: XXXXXXXXXXXXXXXXX

郵編: XXXXXXXX 聯繫電話:XXXXXXX

乙方:XXXXXXXX

住所地: 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

郵編:XXXXXXX 聯繫電話:X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申請辦理 房屋抵押消費貸款,乙方提供協助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服務

第一條 服務內容: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提供 房屋抵押消費貸款 申貸資料給乙方,乙方協助甲方辦理貸款申請手續。

第二條 服務完成:甲方向銀行申請貸款成功(即貸款銀行批准此筆貸款),視為乙方提供的服務已經完成。

第二章 貸款

第三條 貸款申請:甲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擬貸款額度及貸款年限,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交相關審批材料。

第四條 發放貸款:經被申請銀行批准貸款後,甲方房屋實現抵押 及履行相關手續後即可發放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申請貸款總額為¥XXXXXXX元人民幣(大寫)XXXXXXXX整。

第六條 貸款年限為XXXX年。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七條 服務費用: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XXXXX元人民幣(大寫)XXXXXXXXX(不含評估費、抵押費、保險費、公證費等)。

第八條 定金: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XXX 元人民幣(大寫) XXXXX。貸款申請成功後(即貸款銀行批准此筆貸款),此定金抵作服務費用。

第九條 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提供全部貸款資料給乙方,乙方協助甲方辦理貸款申請手續,如果甲方貸款申請未通過銀行的審批,雙方協商終止合同。乙方在3個工作日內將定金全部返還甲方。

第十條 若因甲方過錯致使甲方貸款申請未通過銀行的審批,使本合同終止,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十一條 若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或甲方單方面終止借貸申請,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十二條 甲方應在乙方服務完成當日(即本合同第二條約定之情形),將剩餘服務費全部支付給乙方。

第十三條 由於貸款的成功與否是根據借款人自身資質、銀行政策等綜合因素決定的,故乙方並不對此貸款成功給予承諾。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經簽定,雙方需共同遵守,否則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

第二十一條 逾期支付定金與服務費用的違約金計算辦法:按照所欠費用每日加收 XXXX 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簽定地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全額清償到期債務,各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本合同簽定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章

第二十三條 付款方式:

定金、服務費由甲方以支票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XX 份,甲、乙雙方各執 XX 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簽字)

XXXX年XXXX月XXXX 日

房屋抵押合同4

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之間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與______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萬元。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市___路___號的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第三條 抵押物擔保範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合同5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和乙方房屋買賣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抵押財產:甲方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處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擔保範圍限於主合同項下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40萬(大寫:肆拾萬元)人民幣房款和利息及違約金19萬(大寫:壹拾玖萬元)人民幣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xx年x月x日

乙方

xx年x月x日

房屋抵押合同6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於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於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户。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惠利率加____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____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後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户,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户,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户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

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税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範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徵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捨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後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

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

抵押權人於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____%,在貸款日一次付清,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並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户____銀行,並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並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於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後,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户於抵押權人。

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並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

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並將房產權證書交於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

抵押權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

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於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徵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____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

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於發信或投留之後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户,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户。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並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准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税,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的任何税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並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並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後,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於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於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執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願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並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後,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於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願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後,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於抵押權人收執並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户,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於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徵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於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

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項解決:

(1)向____仲裁委申請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台灣等地區,或為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並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

(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抵押合同7

本合同由北京中投世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整理,實際使用過程中,請根據實際情況修改房產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經營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擁有房產權利(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 。

2、借款利息為_______ 。

3、乙方已知該房產已向_______銀行_______抵押貸款 元整,貸款期限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次抵押為餘額抵押,雙方約定房產權利價值為______萬元整。

4、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按實際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__個月,到期一次性全額歸還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於___市___區______________的房產,房地產權號:滬房地_________號,建築面積為___平方米的自有房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到所屬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產他項權利證)。乙方在《房地產登記證明》辦妥後將借款全額支付給甲方。

6、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諾: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給乙方之前,未出租給任何人,也未與他人簽訂過租賃協議。在抵押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本條款的情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以國家法律法規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為 。

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簽訂地:_________,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如有糾紛向上海市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房屋抵押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與債務人__________簽訂的《 _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編號:__________)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用作抵押的房產的地址:佛山市禪城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街(巷、裏)__________座__________號房;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用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地產權證號:__________ 。甲方將房地產抵押給乙方時,該房產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第二條:甲乙雙方設定抵押的房地產共作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甲方抵押擔保的主債權標的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履行債務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抵押率__________ %。

第三條:本合同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當事人保證:

1、甲方保證對其抵押房地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物無被查封、扣押及無重複抵押等情況。

2、在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房地產,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房地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房地產的狀況進行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3、抵押人保證辦理本次抵押事宜已徵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第五條:抵押期間內,甲方佔用與管理的房地產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當及時將情況告知抵押權人,並應當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抵押的房地產因甲方的行為造成損失使抵押房地產價值不足以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者增加以彌補不足。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換、贈與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的,其行為無效;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予與賠償。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出租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七條:甲方隱瞞抵押的房地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況,給乙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處分抵押物:

(一)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未能清償債務的;

(二)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人代為履行到期債務的;或者甲方的合法繼承人、受贈人拒絕履行到期債務的;

(三)甲方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產的;

(四)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處分抵押物的;處理抵押財產所得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上述所得價款償還債務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機關主管機關頒發他項權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交抵押登記主管機關存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

房屋抵押合同9

抵押權人名稱(以下稱甲方):

抵押人名稱(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與借款合同,合同編號為(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屋作抵押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屋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自願將其享有處分權的房屋抵押給甲方,作為償還主合同之借款的擔保,並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所附房屋所有權證。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房屋共作價*** (大寫)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實際抵押額為元整。

第三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以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設定抵押物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乙方應與甲方或借款人合作。乙方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保管。

第五條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應在十天內或甲方規定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乙方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甲方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抵押物抵押期間,乙方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甲方;乙方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有權的,須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乙方須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並以甲方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乙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為防止保險中斷,甲方可以代替乙方投保,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權益屬甲方。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於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房屋: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處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違約金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或借款人追索;價款償還借款本息還有餘的,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可以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行使抵押權。

2、乙方違反第七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房屋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房屋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3、乙方因隱瞞抵押房屋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十二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抵押手續辦妥或抵押登記之日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借款人各執一份,房管局報抵押存檔二份。

抵押權人名稱(甲方): 抵押人名稱(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房屋抵押合同10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市(縣)、____區(鎮)、____路(街)、____號____房間之房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公證費及訴訟費)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總額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總額____收取。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七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的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八條、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九條、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加蓋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抵押合同11

債權人(以下簡稱貸款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借款方):

借款方急需一筆資金作為投資,需向貸款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借款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借款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的條件下,由貸款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借款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於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4、借款利息:月息為。

借款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權證(證號: )。

2、抵押物價值:借款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 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方還清貸款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貸款方與借款方義務

(一)貸款方義務:

1、對借款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借款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借款方。

(二)借款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借款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貸款方發現借款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貸款方通知借款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借款方未經貸款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給貸款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借款方應支付貸款方提供借款總額的20%的違約金。並承擔因貸款方向借款方追討借款而產生的所有費用(訴訟費、評估法、鑑定費、拍賣費、查詢費、公證費、律師費,交通費、電話費以及其他必須費用)。

2、借款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貸款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直至借款方還清貸款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本合同糾紛由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貸款方有權停止合同並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貸款方償付借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貸款方或借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貸款方有權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糾紛由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年 月 日

身份證複印件

借款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年 月 日

身份證複印件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收據

今收到提供的借款,人民幣(大寫)¥。

收款人:

身份證號碼電話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合同12

房產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購商品住房抵押,貸款銀行為借款人提供一攬子資金服務,滿足其購買住房、車位、大額耐用消費品、汽車和住房裝修等多種需求的人民幣貸款。

房屋抵押合同是什麼:

1、房屋抵押合同是以房屋作為標的物的抵押合同,其抵押合同的標的物不能轉移地點,地理位置和門牌號確定,房屋為房屋所有人或原使用人佔有和使用;

2、房屋抵押合同是一種要件合同,房屋抵押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合同雙方必須到房管部門為理登記手續;

3、房屋抵押合同是一個從合同,是為了保障主合同的履行而設立的合同,主合同不存在,其從合同(抵押合同)也不存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4、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後,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所有人不能出租、轉讓該房屋;

5、房屋抵押權人享有優先受償權;

6、房屋抵押合同是一種經登記即生效的合同。

房屋抵押合同有兩種形式:

一種是普通的為清償債務而設立的抵押,一種是房地產按揭。

房屋抵押合同13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代表人: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以下稱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户號,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m2,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為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條利息(年息)______,甲方應於每月______日給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如需延長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乙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債務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七條抵押權的撤銷:本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註銷抵押登記。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八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合同14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欲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人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共**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算起,按照實際支用的數額來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的年利是7%。借款人如果不按照規定的日期歸還款,逾期的部分將要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人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為止,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

借款人:××

年月日

房屋抵押合同1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住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住址:

鑑於甲方向乙方借款XX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XX市(縣)XX區(鎮)XX路(街)XX號XX房間之房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公證費及訴訟費)。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XX年,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息

每月XX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總額的XX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總額XX收取。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X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的X%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七條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八條: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加蓋章並經X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XXX抵押權人:XXX

地址:XXX地址:XXXX

銀行及帳號:XXX銀行及帳號:XXX

XX年X月X日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