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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9.62K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明確見習學生與見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經協商,乙方(姓名韋生樑學校福建農林大學學歷本科專業工程管理畢業時間 年 月 日)同意到甲方見習,見習時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見習學生的見習工作時間。

二、見習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實際情況,安排乙方韋生樑到南鋁鋁材公司市場部,從事項目管理工作。

見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見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見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見習。

三、乙方見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見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見習。

2、因見習學生造成見習單位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四、見習管理

1、甲方按照相關法律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乙方見習期滿後,甲方應對乙方見習期間的表現進行考核,並出具就業見習鑑定意見(由省人事廳統一製作提供)。

五、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乙方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規定執行。

六、協議解除: 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説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見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見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見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見習,在為乙方履行見習生活補貼支付手續,解除本協議,並書面告知主管部門或有關人才服務機構。

七、尚需協商一致的其它問題(請如實填寫。如沒有,請填"無"。):

1、無

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八、法律效力: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主管部門或有關人才服務機構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__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

為進一步規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拓展畢業生就業渠道,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根據《__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市人才發【××××】1號),甲方批准設立乙方為__市就業見習基地(單位),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共建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單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乙方申報條件進行核准,考察乙方所能提供見習的專業、崗位、見習環境等條件;

2、負責對就業見習基地(單位)的建設進行政策指導,為乙方提供相關服務支持,協助乙方處理畢業生就業見習中的有關問題;

3、負責收取就業見習人員信息,按照崗位需求向乙方推薦就業見習人員;

4、定期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評估考核,徵求乙方提出的各種建議及意見,對優秀的見習基地(單位)給予公開表彰,對出現虛假申報見習人員信息、剋扣見習人員生活補貼、變相收取見習人員見習費用等違規情況的見習基地(單位),甲方有權撤銷其見習基地(單位)資格,並在全市通報,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5、負責就業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貼的發放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辦理。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與就業見習人員簽訂《__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

2、根據__市就業見習的`相關政策及《__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明確對就業見習人員的具體要求,指定培訓師,為就業見習人員提供有一定管理或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

3、負責就業見習人員的崗位培訓、上崗實踐及日常考核、思想教育等,在見習期間負責對就業見習人員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並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衞生條件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止見習期間出現事故;如因乙方未能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或強令見習人員在危險崗位上進行見習而出現事故者,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須根據見習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按時申報見習人員信息資料、人身意外保險信息表、月度考核信息表等;對於未能按時申報見習人員信息而導致見習人員不能享受人身意外保險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見習結束後,對就業見習人員進行見習期滿考核,並出具《__市高校畢業生見習考核表》。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內容的修訂或變更須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履行簽字手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友好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3

畢業生 張三

用人單位 就業單位

學校名稱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浙 江 省 教 育 廳 編 印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

張三

性別

身份證 號碼

專業

學制

畢業時間

XX年

學歷

高職

固定電話 和手機號

電子信箱號

或qq號

應聘意見:

願意到貴單位就業

畢業生簽名: 張三 XX 年 5 月 15 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組織機構代碼

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可諮詢本單位

聯繫人

李四

聯繫電話

單位性質

機關、科研設計單位、學校、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三資企業、其他企業、部隊

(打勾)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可向人事局或人才中心諮詢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用人單位蓋章

XX年5 月 17 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市、縣級教育、人事部門)意見:本單位所在的地區人事局地(市)、人才交流中心、縣調配部門意見

xx市人事局

大中專就業專用章

簽章

XX年 5 月 20 日

學校意見

學校聯繫人

由學校就業辦統一蓋章

聯繫電話

由學校就業辦統一蓋章

學校通訊地址

由學校就業辦統一蓋章

院(系、所)意見:分院蓋章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

xx系

簽章

XX年 xx 月 xx 日

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學校就業辦公室蓋章

簽章

XX 年 xx 月 xx 日

注:組織機構代碼,這欄必須填寫。如果有學生不知企業的.代碼可向所在單位的財務處諮詢。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4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面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國家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有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在備註欄註明。

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

健康狀況

專業

學制

學歷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繫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單位經濟類型

單位性質

黨政機關、科研設計單位、學校、其他事業單位、廠礦企業、三資企業、部隊、其他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意見

學校聯繫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學校通訊地址

院(系、所)意見:

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備註(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 (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年______ 月___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6

用人單位(甲方):

畢業生(乙方):

學 校:

填 寫 説 明

1、本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和各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户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用人單位、畢業生應逐項準確填寫,學校應認真審核畢業生有關信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依據本協議書,辦理畢業生就業登記審核和報到證簽發等工作。

2、本協議書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和畢業生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代簽無效。

3、本協議書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協議書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與本協議書一併履行。

4、本協議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5、填寫本協議書一律用藍、黑色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塗改處必須(簽名)或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6、畢業生離校後簽訂本協議書的,學校可不簽註意見。

甲方乙方(簽名):

負責人: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7

一、基本簡介: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簡稱“就業協議書”或者“三方協議”。是為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畢業生所在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簽定的協議。協議書也是學校派遣畢業生的依據,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學校將根據協議書的內容開具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户口遷移證,同時轉遞學生檔案。如果畢業生未簽定就業協議書,學校將把其關係和檔案轉遞迴原籍。每位畢業生各擁有唯一編號協議書(一式三份),實行編號管理。

二、重要作用: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協議書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建立就業關係的正式憑證,也是畢業生畢業後到人事、教育等部門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的必備材料之一,因此,畢業生必須妥善保管。

就業協議書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訂立的確立勞動關係的協議,實質上是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求職最終簽署的合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簽約一定要慎重,同時協議書的填寫更加不可忽視。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着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説,大學生籤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瞭解。

三、法律問題:

1、三方協議之試用期內常見的勞動糾紛

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三方協議即告終止,此時用人單位會與其簽訂一份正式的勞動合同,其中約定了勞動者在單位的試用期限、服務期限、工資待遇及其它各項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簽訂之後,雙方即正式確定了勞動關係。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項約定內容中,試用期是最容易出現糾紛的階段。因此,關於試用期的法律問題,提醒畢業生以下幾點:(即是説:一般的順序是先簽訂三方協議,然後報道時簽訂勞動合同,在其中規定相關的事宜以及試用期問題。而且,試用期間或結束後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則它需要列舉相關的證據!)

2、三方協議之試用期時限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為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不超過六個月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行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也不得超過六個月。必須強調的是,試用期適用於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時改變工作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不得約定違約金。

國家機關、高校、醫藥研究所、醫療行政部門採用見習期,為一年,試用期採用於企業、公司(包括外企、合資、私企),與醫院建立勞動關係的採用試用期。為15日—6個月。見習期可以延長,試用期不能。見習期是具有一定強制力,試用期是雙方約定。

3、三方協議之試用期辭職

試用期之所以稱為試用,其含義就在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可在此期間內考察對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雙方都具有較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有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這實際上限制了勞動者的解除權,因此這種約定是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的行為,對於這種約定條律,法律一般確認為無效。

4、三方協議之試用期辭退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規定得很清楚,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其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這裏畢業生應當明確,用人單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勞動者無需提供自己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明。

舉證責任無疑限制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隨意性,用人單位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需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一切法律後果。

5、三方協議之兩個試用期是否合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兩個試用期是違法的。

6、三方協議之只籤試用期合同不籤勞動合同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並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之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北京地區就有規定:北京勞動合同管理規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試用期後用人單位不願意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反推(如試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為一年,反推依據按《勞動法》關於試用期限的相關規定)。另外《上海勞動合同條例》對此也有特別的規定。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8

北京某高校畢業生小張簽約上海某軟件公司。他簽了就業協議中學生本人需要簽署的部分後,將協議書郵寄給該上海公司,公司簽完後郵回給他。拿到協議書時,他發懵了,郵回的協議書約定欄中寫有:“應屆畢業生進入公司前需要進行技術、外語、心理健康、生理健康的測試和檢查,如不能達到公司的要求,則本協議自行取消。”小張沒有想到協議書中會出現這樣的內容,並且他也很難接受這個條款。他連忙打電話給公司,結果公司認為這是他們的招聘流程,不願取消這一條款。

小張最好只能選擇解除就業協議,為了解約他親自從北京跑到上海,在這個過程中花費了很多的精力、時間和財力。小張這種情況可以避免嗎?在簽署就業協議過程中他要注意什麼問題呢?

一、簽署就業協議時要注意什麼?就業協議書的'“約定”有什麼作用?

除了上述案例中所要注意的問題外,對於一份“協議書”,畢業生和用人單位要注意在平等協商、權利義務對等的情況下籤約。簽約前畢業生要詳細瞭解用人單位的情況,如企業規模、企業文化、薪酬待遇、管理方式等。同時還要對將來簽署的勞動合同有一定的瞭解,尤其重要的是勞動合同書中的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工作地點、薪酬待遇、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等等。畢業生要向招聘人員所要勞動合同樣本或複印件,以免報到後發生糾紛,遭受很大損失。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就業協議書沒有“約定”這一欄,畢業生要事先和用人單位就約定的內容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將約定好的內容全部寫進就業協議書中,一遍約束和保護雙方。協議書需要各方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任何口頭承諾都是無效的。

協議書一般需當面簽署,由於種種原因不能當面簽署的,如本例中兩地路途遙遠,畢業生不願親自跑過去簽約時更需謹慎,一定要事先溝通簽約的各個細節,比如協議的內容,簽約的流程、時間等。

二、就業協議書可以約定哪些內容?

就業協議書“約定”欄一般可以協商的內容有服務期限,違約金、適用期、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和接收畢業生的條件(如要求畢業生順利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等。另外,畢業生在簽約時可在與用人單位溝通一致的情況下,將解除協議的條款寫在協議書中,例如“畢業生如出國成行,雙方同意解除本協議”等。約定條件一旦成立,畢業生可依約定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關於就業協議書中的違約金條款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違約情形下追究責任的依據,就業協議中的違約金屬於約定違約金,也就是説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未在協議中就違約金進行約定,則日後一方違約,另一方無權就違約金進行追索。從目前的就業規範來看,並沒有法定的違約金,因此,違約金的數額一般由協議當事人自行約定。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9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核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

健康狀況

專業

學制

學歷

聯繫電話

電子信箱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繫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聯繫部門

單位性質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户口遷入地址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臉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意見

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通訊地址:

注意事項

一、就業協議書的簽訂程序:

1.畢業生填寫本人基本情況、簽署應聘意見並簽名;

2.用人單位簽署接收意見,由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3.學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簽署意見後列人就業方案。

二、畢業生必須在協議書上説明是否報考研究生、專升本或公務員,並將有關情況告知用人單位,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在備註欄內註明。

三、備註欄內,已寫明的內容,雙方可以協商填寫,否則無效。

備註:

一、以下甲方為用人單位,乙方為畢業生。

二、(乙方填寫)乙方(已/沒有)報考研究生或專升本或國家公務員。

三、在甲方知情的情況下,乙方若被錄取為研究生或專升本或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學校視為本協議自行取消,並由乙方負責通知甲方。

四、(甲方填寫)甲方錄用乙方所從事的崗位工作、落户情況、服務期限、工作條件等情況:

五、(甲方填寫)甲方錄用乙方後,能為乙方提供的工資待遇、住房福利、培訓發展情況:

六、甲方如有以下情形,屬於甲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在招聘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或嚴重失實的招聘信息的;

2.甲方在與乙方簽定就業協議後,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甲方在與乙方簽定就業協議後,除本協議另有規定之外,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接收乙方的。

七、乙方如有以下情形,屬於乙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虛假的、不真實的求職材料(包括學習成績、外語等級證書、個人基本情況等)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畢業後未在報到證規定的時間內到甲方報到的。

八、違約方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結束本協議。

九、其他約定: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畢業生

(簽章) (簽字)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0

畢業生

用人單位

畢業學校

____________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

統一印製

____________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與乙方通過“雙向選擇”達成一致意見,應當簽訂《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學校各執一份,複印件無效。

二、甲方須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擬安排乙方工作崗位及待遇情況。乙方須如實向甲方介紹本人的情況,並在規定或約定期限內報到。

三、甲方同意錄用乙方,錄用的方式為(聘用、錄用人編等等):_

四、乙方到甲方報到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並辦理有關招錄手續。勞動合同(聘用合同)訂立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五、甲乙雙方簽定本協議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由___方(甲或乙)將協議書(一式三份)送學校鑑證登記。學校鑑證登記後列入就業方案。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如有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大寫)_元。(畢業生因升學不能按時就業,是否屬違約,雙方可以依法商定)

七、雙方其它約定條款,可在本協議書備註欄説明,並視為本協議內容,雙方應共同遵守

-----------------------------------------------------------------------------------------------------------------------

甲方(用人單位)

人事部門簽章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簽章

(有人事自主權的單位,無需上級主管部門簽章)

經辦人簽名: 經辦人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

乙方(畢業生)

簽名:

年月日

-----------------------------------------------------------------------------------------------------------------------

鑑證登記方(學校)名稱:--------------------------------------------------

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名稱(加蓋公章):--------------------------------------------------

鑑證登記意見:-----------------------------------------------------------------------------------------------------------------------

經辦人簽名: 年月日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1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身份證號:

所在學校:

為明確實習人員與實習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實習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崗位需求,乙方經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推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甲方指定崗位實習。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實習活動包括必要的培訓,以提高乙方的'實踐能力。

3、甲方不承諾乙方畢業時一定錄用其為公司員工。如果實習結束,經雙方協商願意達成正式勞動協議,甲方優先錄用乙方為公司員工。

二、實習崗位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學專業,安排乙方到 部門,從事 工作。實習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實習崗位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甲方在乙方實習期間,協助乙方所在高校對乙方進行管理;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 元/月的基本生活補助;尊重乙方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實習崗位的安全;實習結束時配合乙方所在學校共同對乙方進行考核鑑定,出具實習證明。

6、乙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實習,按時完成實習期間甲方交付的任務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

7、實習期間乙方應遵守的規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及管理規定;

(3)乙方應遵守甲方的操作規程,如有違反造成甲方財物損失,按甲方規定處理。對於不能遵守相關制度的學生,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對乙方做出警告、通報或單方即時解除協議,終止乙方在甲方的實習,但是應提前告訴乙方和説明原因。

8、實習期間乙方在説明原因並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與甲方解除協議。

 四、違約責任

9、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10、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學校反映,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終止實習。如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11、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補助,乙方有權追償。

 五、其他規定

1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13、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2

畢業學校:××大學 學號:

為維護國家靈活就業政策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在畢業生靈活就業工作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特做如下備註:

1、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服從乙方安排。

2、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以及工作崗位和待遇。

3、學校將通過電話、實地考察等方式對用人單位進行調查,發現接收單位不屬實、虛假接收等現象,將對畢業生進行相應的處理。

4、畢業生在用人單位蓋章、本人簽字後,非師範類、師範類畢業生分別到××省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省教育廳高校畢業生就業網上註冊靈活方式就業,

正確註冊後攜一份靈活就業證明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審核。

5、本證明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學校留存一份備案。

6、補充條款: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3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為使人事人才工作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不斷推進人事代理的社會化服務,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人事代理協議,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都明確規定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承擔的義務

1、人事檔案託管:管理乙方存檔人員的檔案,負責檔案材料的收集、鑑別、整理、歸檔和保管,辦理查閲和轉遞,保留委託管理人員的原有身份並連續計算工齡;

2、人事關係接轉:為乙方存檔人員辦理人事關係接轉,包括原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辭職、辭退工作人員、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人事檔案、人事關係的接轉手續;

3、技術職稱申報:為乙方存檔的專業技術人員辦理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的認定和晉升申報等手續;

4、轉正辦理:為乙方存檔的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辦理轉正定級;

5、人事證明材料:以檔案材料為依據,為乙方存檔人員出具出國(出境)政審、考研報名等事宜的證明材料;

6、社會保險代理:為乙方存檔人員代辦養老、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手續;

7、外地人才引進:為乙方辦理從省外市外引進急需專業技術人才的調動落户手續;

8、政策諮詢服務:為乙方存檔人員提供人事政策、法規的宣傳、諮詢等服務;

9、其他可以協商的人事代理事宜。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0、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出的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要求;

11、乙方不按時交納管理費,甲方有權終止服務;

12、受聘人員解除合同,乙方應在壹個月內通知甲方,並提供解除合同、工作鑑定及管理費繳納截止時間的書面證明材料。

二、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3. 乙方的人事代理業務只能由甲方一家承擔,並不得以“空掛”方式委託甲方辦理人事代理業務;

14.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申請有關服務時,應出示公函以及證明材料;

15. 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不得提出不符合國家人事政策規定的要求;

16. 乙方所聘用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的病、殘、傷、亡事故,按國家勞動法規由乙方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檔案管理費及人事代理費每人每年人民幣 元,協議期內如檔案及人事關係調出,費用不予退還。

乙方享有的權利

18. 乙方有權向甲方諮詢人事政策及相關法規;

19. 乙方有權向甲方申請本協議中甲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

三、雙方需要確認的其他事項

20.乙方需託管的人員姓名及基本情況;

2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國家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協議執行過程中,有關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的,若該變化是強制性的,則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變更協議的內容。

2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