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固定資產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同編號: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資的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訂 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 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 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條 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後,押金餘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 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並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 出租方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憑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號:_________
存檔號: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方:中銀信託投資公司
經借、貸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定本貸款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條款,不得單方毀約。
第一條 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為外匯固定資產貸款,貸款的具體用途必須是借、貸雙方確認的並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正式批准的項目。此貸款項下的資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條 貸款幣種及金額
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貸款用途
此筆貸款用於借款方經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單位)__________號文批准的 ______________項目。上述的有關批准文件應作為此貸款合同的附屬文件交貸方存檔備查。此筆貸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貸款合同規定之外的任何項目上使用。
第四條 貸款期限
第一筆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___天。
第二筆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___天。
第三筆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___天。
第四筆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___天。
第五條 起息日與到期日
本貸款合同第四條中限定的起息日與到期日的規定如下:
起息日--本貸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資金自貸方帳户劃出之日為該筆資金的起息日,自該日起對劃出的資金開始計息。
到期日--本貸款合同項下的到期日為借方將償付資金匯至貸方帳户之日。如借方在規定的到期日未能將規定償付的金額劃至貸方帳户,則按逾期處理,借方應按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條 利率與計息結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_______%計算。
(b)浮動利率:按貸方劃款日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的同期利率加 (LIBOR+ )計算。
(a)、(b)兩項,只能選擇一種。對於(b)項,利率浮動在每期固定利息結算日進行。
2.計息結算
利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每_______個月結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為固定結算日。借方在結算日應償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劃至貸方帳户,則貸方自將未償部分金額轉入本金複利計算。
第七條 貸款手續費
本合同規定貸方將向借方收取貸款手續費。手續費率為本合同貸款總額的_______%;貸款手續費借方應於第_______個計息結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與該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條 計息寬限期
本合同規定該筆貸款每筆發生額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個月的計息寬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個月不支付利息。寬限期內利率不變,但遇結息日時不復利計算。寬限期結束後自第_______個月開始正常計息,如該月有固定結算日,則自起息日起至該固定結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該日支付;如該月無固定結算日,則該月的20日定為寬限期後的第一個結算日,結算方法與固定結算日相同。
第九條 固定資產保險
該固定資產貸款項下形成的固定資產由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財產保險。無論是人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資產滅失或損壞,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貸方支付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第十條 還款
1.借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的規定償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2.按外匯貸款慣例,此合同項下的貸款不能提前償還,如借方因故需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方並獲得貸方的`許可。對不經貸方許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方將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實際提前償付金額總額______%的承擔費。
3.借方確因正當理由而無法按期還款時,應於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請,並準備必要的材料以便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貸款部分,貸方將不予罰息。貸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後貸款將按逾期處理。
第十一條 保證
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實、有效的。
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材料(包括技改項目或工程建設進度的材料、設備進口或購置方面的材料、設備投入運行或工程完工後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資料等等),接受貸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方由於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准實行關、停、並、轉時,借方保證最遲於上述事件發生之前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方,並立即清償與貸方之間的所有債務。經貸方同意,借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在債務轉移的過程中,借方應向貸方出示並送交其主管部門或發包方的發文或有關文件),但接收債務的單位必須與貸方重新簽定貸款合同,合同簽字以前,貸方隨時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方提供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無論何方、亦無論何種原因、以何種方式拒絕執行或拖延本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之任何一項,均視為違約行為,應按下述條款執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規定,擠佔挪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時,貸方將按規定加收罰息。罰息利率規定為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___%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或未經貸方展期認可而發生不能按期還款情況時,貸方最多給予借方________天的還款寬限期。如在寬限期終止時借方仍不能清償全部應付款項,則自寬限期終止日的第二天開始,貸方將對借方未償還款項部分的金額按每日________%的利率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罰息;
3.如貸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計劃規定按時撥付款項,則借方給予貸方__________天的寬限期。超過寬限期,借方有權要求貸方按實際違約金額及延誤天數按貸方罰取借方逾期貸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違約金;
4.如借方在貸方加收罰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後仍未能償還貸方貸款時,貸方將通過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償所有未還資金。在訴訟期間,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計息,直至裁決內容提出新的利率為止。
第十三條 擔保
本貸款由以下單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擔保: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的擔保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仲裁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條款內容的爭議,借、貸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由貸方所在地的仲裁機關仲裁。此仲裁是終局的,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語言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語言文本。如兩種或兩種以上文本的合同內容發生矛盾時,一切內容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分,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數不限。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方:中銀信託投資公司
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銀行: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 保 方: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於____ 項目。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為憑,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貸款方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在____ 天內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___ %的罰息並如數追回。
第三條 借款期限定為____ 年____ 月,從發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還款的方式和時間,以借據為憑並作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為____ ‰ ,按季收息。貸款逾期未還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 %。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從借款方帳户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帳户的,貸款方可商請該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 借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願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借款方請____ 作為借款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足夠代償的'財產。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負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人的存款帳户內扣收。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展、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項目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第七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協議,並經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有效期至____ 年____ 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 保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號:
貸款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借款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 文批准立項,甲乙雙方就下列人民幣固定資產貸款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按下列條款向乙方發放固定資產貸款 。
第二條 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於 ,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筆撥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之日止,共計 個月( 年)。
第四條 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為月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自其公佈或生效之日起,本貸款上述利率或計息辦法亦作相應調整,並以甲方通知為準。
第五條 貸款的撥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和金額內,按照乙方提供的、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的用款計劃,逐筆核貸,供給資金。乙方須於每次用款日前 天以電報(加註雙方確定的編碼)或信函(信託放款支付憑條)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體日期、金額。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後,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額將款項以電匯方式劃撥至乙方 在行開立的人民幣第 號賬户內。乙方須在發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時即將簽字、蓋章的貸款借據寄送甲方。
①乙方須按用款計劃用款。②如延遲用款,除須於該次計劃用款日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將對延遲用款金額部分自延遲之日起,按實際延遲天數,收取本貸款利率之 50%的違約金。如延遲天數超過 天,甲方有權終止貸款,並保留立即對已貸款部分本息進行追索的權利。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須於該次提前用款日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生效,否則甲方因資金不便、不能適時供應資金之責任,由乙方自負。如因國家計劃或政策變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計劃供應資金,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計、付利息:本貸款起息日為甲方第一筆撥款日,利息按實際用款天數,以360天為一年計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計算與付息日為每季度/半年最後一個月的二十日。如該日恰逢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
第七條 貸款管理:乙方須按時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財務報表,並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貸款使用和效益情況報告。甲方有權在其認為必要的時候檢查本貸款的使用情況以及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資料,並給予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發生任何影響本貸款按期還本付息的固定資產或其他債務之增加,須事先經甲方同意。
第八條 貸款償還: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償還貸款,不得逾期。如提前還款,須於該次還款期日前 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提前還款。每次提前還款不得少於人民幣 萬元。本貸款非經甲方特別許可,不得展期。本貸款項下的應還本金、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均由乙方以電匯方式匯至甲方在銀行總行營業部開立的人民幣第 號賬户內。
第九條 還款擔保:本貸款本息的償還由經甲方認可的、有實際擔保能力的法人作為乙方的擔保人,擔保人按甲方的條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銷的.擔保書。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還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包括罰息、違約金),上述擔保人保證按擔保書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十天內,無條件代為償還乙方所欠的應還本息(包括罰息、違約金)。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權停止貸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發放的貸款,並對其挪用金額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對逾期償還金額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30%的罰息。
三、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資料不真實或拒絕甲方對本貸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檢查;(二)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從而影響了其還款能力;(三)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四)乙方的擔保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的條件;(五)乙方或其擔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瀕臨破產。
四、交叉違約條款:凡乙方對除本貸款之外的其他債務有違約行為,或其他債務已經(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經司法程序宣告破產或乙方承認無力清償已到期債務,或將其財產讓與給其他債權人,則均被視為對本合同同時違約,本貸款亦須同時(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償或同時(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讓與及清償財產。
第十一條乙方須對本貸款項下購置的固定資產,在貸款期內辦理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財產保險,直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保險單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條甲方將委託 代其管理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和歸還以及辦理與本合同有關的貸方所授權或委託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變更本合同或其中條款,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新協議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擔保人的關停並轉、清盤、破產、人事變動及其他債務而影響其對本貸款本息的上述償還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的履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甲乙雙方如就本合同項下有關事宜發生爭執,友好協商不能解決時,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附“貸款借據”、用款計劃書和擔保書等文件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貸款方(簽章): 借款方(簽章):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
一、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用於___________項目。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為憑,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貸款方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在____天內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_______%的罰息並如數追回。
三、借款期限定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從發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還款的方式和時間,以借據為憑並作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為________‰,按季收息。貸款逾期未還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____%。
四、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從借款方帳户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帳户的,貸款方可商請該行代為扣款清償。
五、供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願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借款方請____作為借款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足夠代償的財產。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負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人的存款帳户內扣收。
六、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展、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項目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七、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協議,並經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一式3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3份;合同副本________份,報送________有關單位各留存1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號文批准的引進項目,所需資金經借款人申請,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
______萬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包括應付利息______萬美元。
第二條 貸款期限
______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
第三條 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_________年期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
2.按貸款人制定的_________年期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
3.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優惠利率執行,目前為________
4.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__(復息或從存款户中扣收要寫明)。
第四條 貸款用途
本貸款本金部分限於支付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應付利息部分限用於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條 貸款使用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借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第六條 用款計劃
根據項目進度,本項貸款提款期為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用款計劃如下:
________年_________萬美元;______年_________萬美元;_____年_________萬美元。
貸款人允許借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其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第七條 貸款償還
借款人以項目新增創匯和利潤、折舊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
_______年_________萬美元;________年_________萬美元;______年_________萬美元。
如貸款項目提前實現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年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在年底前提出調整還款計劃,並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日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罰息。
為了有利於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帳户,將用於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外匯額度落實後再結匯償還貸款。
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敍做。
第八條 還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_____作為借款人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九條 保險事項
為避免貸款期間可能因發生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損失,借款人應向有關保險機構投保貸款項下進口設備外匯財產保險,並將保險權益轉歸貸款人名下,直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止,保險費用可在本貸款項下支付。
第十條 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轉賣用本貸款購置的設備。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註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
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為50%的罰息。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並追回貸款。
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
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帳户中主動扣收還貸款項。
6.採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計劃下達機關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第十三條 解決合同的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企業負責人:___________
銀行負責人:__________
財務負責人:____________ 經辦人員: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借款人:
貸款人:
借 款 合 同
編號: 惠農信(20 )借字第 號
借款人: 身份證號/企業法人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職務: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貸款人: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經審查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承諾嚴格履約。
第一條 借款類型及用途
1、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類型為 (新增借款、還舊借新、借新還舊、轉換主體)。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於 。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貸款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
第二條 借款幣種和金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幣種為 。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大寫) (小寫) 。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日/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起始日和到期日、借款金額、利率及借款幣種等事項與借款借據不一致時,以借款借據記載的為準。
第四條 放款方式
貸款人直接將借款款項劃入借款人如下帳户,自借款人如下帳户收到貸款人劃入款項,即視為貸款人已履行完本合同約定的放款義務:
帳户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户銀行:
第五條 貸款人受託支付
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借款人為履行貸款資金的使用符合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用途的承諾,授權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直接將借款款項從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借款人賬户支付給借款人一個或多個交易對手的賬户(注:交易對手是指借款人為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而簽訂的包括但不限於買賣、加工承攬、建築施工等有關交易的合同相對方):
1、賬户一
帳户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户銀行:
2、賬户二
帳户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户銀行:
3、賬户三
帳户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户銀行:
4、賬户四
帳户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户銀行:
5、賬户五
帳户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户銀行:
貸款人在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符合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條件後,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發放貸款,而後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將借款款項通過借款人的賬户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手的上述賬户。
第六條 借款利率
在借款期限內實行固定利率。月利率為 ‰。
第七條 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
除貸款人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滿足下列全部前提條件,貸款人才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貸款人在未全部滿足下列前提條件下的放款,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1、借款人及其交易對手在貸款人處開立 賬户。
2、借款人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以及貸款人的具體要求,辦妥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批准、登記、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續;
3、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擔保已生效並持續保持有效;
4、本合同已經生效、並且借款人沒有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5、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文件資料,並經貸款人審查合格;
6、借款人與交易對手已經簽訂與固定資產項目有關的交易合同並且該等合同持續合法有效且交易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均已成就;
7、與擬發放貸款同比例的固定資產項目資本金已足額到位;
8、固定資產項目實際進度與已投資額相匹配;
第八條 還款
1、還款原則: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任何還款,均按先還息後還本、息隨本清的原則償還。貸款人與借款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付息: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自實際放款之日(即起息日)起按實際借款額和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借款(A、按月結息;B、按季結息;C、按年結息;D、利隨本清),按月/季/年結息的,結息日固定為每 (A、月;
B、季末月;C、年末月)的第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當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與借款本金一併支付,逾期付息屬違約。
3、還本:借款人按以下第 種方式償還借款本金:
(1)借款人於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償還全部借款本金。
(2)分期還款計劃:借款人按借款憑證和/或附件《分期還款計劃書》所載的分期還款計劃償還借款本金。
4、還款方式:借款人應於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及還款日前備足款項並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還款賬户。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結息日及還款日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系統的經確認為還款賬户的賬户中扣收相應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此授權行為不再另行簽發授權書。如還款賬户為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名下賬户,則該第三人應簽發授權書,授權貸款人從該賬户中扣收借款人應還款項。若借款人的還款賬户發生掛失、凍結、銷户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户的,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户已無法扣款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指定網點進行還款,而且無法扣款的責任應由借款人全部承擔。
借款人未按時還款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還款賬户及借款人在貸款人所屬的農村信用社系統內開立的任何賬户中扣收應還的借款本息、違約金等任何款項。
第九條 提前還款及借款展期
1、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本金時,應提前5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
2、借款人在向貸款人還清已到期應付款項的前提下方可提前還本。借款人提前部分還本的,還須先結清當期應還款項。對於借款人提前償還的本金,貸款人按照提前還款時本合同執行的貸款利率和提前還本的金額及上一結息日至提前還款日的實際佔用天數計收利息,此前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調整。
3、借款人提前還款的,貸款人有權按下列第 種方式收提前還款違約金:
(1)貸款實際發放後 個月內提前還款的,違約金=提前歸還金額× %;貸款實際發放滿 個月後提前還款的,違約金=提前歸還金額× %。
(2)其他方式: 。
4、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需要辦理借款展期時,應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
第十條 借款的擔保
1、借款人必須根據貸款人的要求為履行本合同提供擔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可以為保證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或其他擔保方式中的一項或數項。
2、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及擔保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中擔保條款及包括但不限於下列相關擔保合同和文件的約定:
3、借款人在此確認:貸款人有權自由選擇行使本合同項下任意全部或部分擔保合同和文件中的權利,以實現貸款人的債權,同時借款人放棄對貸款人上述選擇的一切抗辯。
第十一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有權要求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家庭資產、財務資料、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個人資料或企業資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及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如經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可以在授權範圍內對外披露借款人的資料。
3、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
4、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的用途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行業規則和借款人的公司章程或章程性文件,並取得相關許可和授權。
5、承諾和保證其向貸款人或貸款人指定人員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或信息均是真實、可靠、有效的,絕無任何偽造、虛假或隱瞞之處。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人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之報告、報表、憑證、文件、在各金融機構的開户及存貸款情況等資料及信息以及借款人的交易對手主體資格文件、交易合同等,並對其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6、向貸款人提交相關交易資料以證明符合合同約定的受託付款條件,交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交易對手的主體資格文件、交易合同及相關附件。
7、積極配合貸款人及其授權代理人對借款人及擔保人或擔保財產的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與交易對手交易關係真實性的調查、瞭解及監督。接受貸款人對固定資產項目的收入現金流和借款人的整體現金流進行的動態監測以核查借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8、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進行下列行為,應當事先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同時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擔保、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1)以任何方式減少註冊資本,進行分立、合併、重組、股份制改造等重大體制變更,申請或進行停業、解散、清算、破產等;
(2)進行有關對外投資及資產轉讓的重大事項;
(3)以租賃、承包、聯營、託管等方式進行產權、經營權交易;
(4)進行股權調整或股權轉讓等重大股權變更事項;
(5)發行債券、向第三方借款等實質性增加債務的融資行為;
(6)進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行為。
9、借款人如出現下列事項或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威脅的任何事件時,借款人應當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按貸款人的要求落實好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應付款項按期足額償還的保障措施:
(1)借款人在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授信額度協議及其項下授信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融資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經營範圍變更等事項,以及隸屬關係的變更、主營業務範圍的改變、董(理)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合營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內部組織機構的調整;
(3)與借款人或借款人主要領導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4)借款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5)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未清償前,借款人已承擔或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質押擔保;
(6)借款人發生重大債權債務糾紛引起訴訟、仲裁等事件;
(7)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10、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能力的,應當提前7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
11、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12、借款人有關會計年度的經營成果不足以清償借款人依本合同在有關會計年度決算後應清償貸款人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股東或投資者分配股息、紅利。
13、不得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到自身償債能力的方式處臵其資產,並不得向他人提供超過自身負擔能力的任何擔保。
14、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以及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貸款人以任何一種方式追索本合同項下債權所引起的費用。
15、為貸款人保守相關的商業祕密。
16、如借款人需向第三方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必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17、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提供的通訊地址、聯繫方式、營業執照、個人身份證等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並承諾在上述信息變動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同時保證,貸款人根據上述信息發出的主張權利的有關憑據,借款人均可收到,因上述信息有誤或未能及時更新而造成借款人未能收到貸款人主張權力的有關憑據而產生的後果均由借款人承擔。
18、保證與交易對手交易關係的真實性。
第十二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和借款人其他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所屬的農村信用社系統內開
立的任何賬户中扣劃,且扣劃憑據無須經借款人籤認。
3、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應按照先還息後還本的原則進行操作。
4、借款人出現違約或其他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不利行為或情形時,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向借款人主張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5、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意外損壞或滅失等,或者其它擔保方式出現風險時,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要求借款人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且無需對由此而可能給借款人帶來的影響承擔任何責任。
7、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8、在借款人完全滿足本合同為其設定的義務、滿足放款的前提下,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遲的除外。
9、通過對借款人固定資產項目的收入現金流和借款人的整體現金流進行的動態監測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10、審查借款人提交的交易對手主體資格文件及交易合同等以確定符合合同約定的受託付款條件。
11、調查借款人與交易對手交易關係的真實性。
12、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違約事項
1、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即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資料、信息或故意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或未按約定方式支用貸款資金;
(3)固定資產項目進度落後於資金使用進度;
(4)借款人虛構與交易對手的交易關係或虛增與交易對手的交易金額;
(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償還或支付到期借款本息、費用及其他任何應付款項;
(6)借款人在其他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項,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項,可能影響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7)為本合同提供擔保的抵押物或質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到貸款人權利而抵押人或出質人未增加相應擔保的;
(8)借款人和/或家庭經營狀況或財務狀況惡化,或信用下降;
(9)借款人有轉移財產、抽逃資金及其它逃避債務的行為;
(10)借款人和/或家庭與第三人發生糾紛、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其它貸款人認為會對其權益帶來威脅或不利的事件,可能影響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11)借款人已經或將要喪失還款能力;
(12)在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以前,借款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主要債務的;
(13)部分或全部擔保條款或擔保文件未生效、無效、被撤銷,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落實新的擔保的;
(14)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的事件;
(1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發生下列事項之一,即構成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貸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借款;
(2)貸款人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浮動範圍及本合同的約定擅自加收、變更加收借款利息或其他費用。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十二條第1款規定的任一違約事項,貸款人有權(但非必須)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並賠償相應損失;
(2)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或停止受託支付;
(3)宣佈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4)從借款人在貸款人所屬的農村信用社系統的賬户上劃收任何幣種的款項,以償付借款人償付貸款人的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
(5)要求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的擔保; (6)行使擔保權利;
(7)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貸款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按每日 計收利息;
(8)借款人未按時償付借款利息,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按每日 計收復利;
(9)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借款人糾正之日止,按每日 計收罰息;
(10)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除按本款第(7)、(8)、(9)項的約定計收利息、複利及罰息以外,貸款人還有權根據涉及的借款本金按每日收取違約金;
(11)解除與借款人的借貸關係;
(12)採取本合同約定或法律允許的其他措施。
2、貸款人出現本合同第十二條第2款規定的行為,借款人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貸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提前還款。
3、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仲裁等任何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十五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簽署、變更、修改、補充、有效、解釋、履行和執行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或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在 進行仲裁。 (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在爭議未解決之前,除爭議事項外,不影響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的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未作約定的部分,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2、下列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借款借據; (2)擔保合同和文件; (3)分期還款計劃書;
(4)雙方認為必需的其他資料。
3、借款人聲明和保證:
(1)借款人清楚地知悉貸款人的經營範圍、授權權限。
(2)借款人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借款人要求,貸款人已就本合同作了相應的條款説明。借款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3)借款人有必要權利和授權及有完全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從事其所經營的業務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章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合同文本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執 份,貸款人執 份,其餘 份暫由貸款人保存,以交相關部門或人士登記、備案或存檔;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
有權簽章人:
貸款人(蓋章): 有權簽章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固定資產轉讓合同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協作,就甲方固定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一批固定資產(見附件清單,它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轉讓予乙方。
2、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向乙方轉讓。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 年 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協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 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7、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9、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