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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租賃合同範本優秀(15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05W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鋪租賃合同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商鋪租賃合同範本優秀(15篇)

商鋪租賃合同範本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營業執照證號: 營業執照證號或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為了共同發展、繁榮市場,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租賃商鋪的位置、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XXXX第 層 號商鋪,租賃面積為 ㎡的場地(含公攤面積),租賃給乙方經營 (品種、品牌)產品。

二、租賃期限、優惠期及其它

1、本合同租賃期限 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商鋪實際交付時間起計算租金,商鋪具體交付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實際面積以最終測繪報告為準)。

2、為了培養市場,扶持廠商裝修經營,甲方給予乙方租賃期間共 個月的免租優惠期。免租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算。

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乙方發生不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擅自停業、撤場和提前終止合同等違約行為,甲方不給予乙方上述免租優惠,已享受的免租優惠期應按第三條第1款約定的租金予以補足。

4、乙方在承租期屆滿前三個月,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是否續租。如繼續承租,甲、乙雙方應就承租條件重新協商,另行訂立書面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如乙方合同期滿而未與甲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乙方必須在合同期滿之日停止經營活動,在3日內辦完退場手續並無條件撤離租賃場地。逾期不撤離者,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轉租他人,並將乙方商鋪內的遺留物品異地封存或自行處置。

三、租金計算標準及交付方式

1、乙方承租商鋪租金:¥ 元/月·平方米,(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__拾 元整。每季度租金共計¥ 元,(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__佰 拾 元整。租金按每 年遞增 。

2、簽訂合同當日乙方支付第一季度租金,以後每次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所承租商鋪的租金,即在上一季度結束前十日內支付下一季度的租金。逾期未繳者,將按欠費總額的5‰/天加收滯納金;逾期超過7日,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水電供給,逾期超過15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商鋪,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四、履約保證金及商品質量保證金

1、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 元(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出現下列事項甲方有權使用該保證金進行抵扣,由此造成的該保證金金額減少,由乙方在5日內予以補足:

乙方如果出現其經營人員因違反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導致相應罰款從該保證金中扣除。

2、租賃期滿,甲方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的約定,並保證甲方出租場地完好狀態,1個月後的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無息退還保證金。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本協議第三條之規定向乙方收取場地租賃費。

2、甲方根據合同面積按建築中心線劃分商鋪場地,乙方自行隔斷及進場裝修。

3、甲方應廣泛收集乙方的建議,根據市場整體營銷政策制訂相應廣告宣傳及大型促銷活動方案,對所有廣告宣傳內容進行公開、公示。

4、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有償提供租賃經營場地以外的輔助設施及服務,並負責公共部分物業管理及清潔工作。

5、租賃期內,甲方有對該商鋪進行處置的權利,包括抵押、出售等,但不得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核準經營範圍內獨立從事合法經營,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嚴格遵守國家税務、工商及市政等職能部門的相關規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應按國家規定自覺納税,乙方不按規定履行納税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的,甲方視為乙方違約並解除合同。如甲方受工商、税務等部門委託代徵代收相關費用,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及時間繳納。

3、乙方必須按本協議第二條及時繳納場地租賃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如不按時繳納,甲方有權採用停止供電、限制使用場地等相應措施直至終止租賃協議,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商鋪內的商品貨物、道具等進行折價處理,用以衝抵乙方所欠租賃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並保留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4、乙方必須提供簽約負責人及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合法的法人資格證明、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註冊商標、產品廠家銷售授權書、產品的檢測報告以及產品中文使用説明書等有效證明文件,乙方經營的商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嚴禁仿製其他廠家樣品,禁止出現相同樣品中重複或“克隆”現象,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廠家撤換樣品。乙方銷售的商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標、企業名稱、認證標誌、專有技術等知識產權,若有違法,責任自負。

5、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不得超範圍經營。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整體企業形象(商品展示、營業秩序等)。乙方必須文明經商,公平競爭,不得使用不正當競爭手段。乙方須嚴格執行甲方關於營業時間的規定,不得無故停業或在非營業時間內營業,以保證市場的正常運作。

6、乙方接到甲方商鋪交付通知後,應及時進場裝修,並在規定時間內結束裝修。若乙方在規定裝修開始10日內未進場裝修,視作乙方自行放棄該租賃場所,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將該租賃場所另行安排,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在租賃期內應妥善使用和維護公共設施,如需自行裝修需將裝修方案報甲方審核同意後方可施工,具體裝修注意事項雙方另行簽訂裝修協議。裝修時不得改變和破壞租賃場所內部、外形以及甲方其他場所的原結構及實施影響人員疏散的裝璜,應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及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裝璜材料。對人為原因造成甲方的財產損失或影響其他經營者利益應負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

8、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經營業態、業種,不得將經營場地轉租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9、乙方負責商鋪內照明設施並每月承擔相應電費、水費、電話費,公攤部分照明電費、水費及空調費用按租賃面積分攤。

10、乙方必須投保財產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未辦理財產保險所發生的意外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11、乙方廣告牌、燈箱製作、安裝,必須報甲方審核,同意後定尺寸、定功率、定安裝位置,燈箱必須用防火阻燃材料。

12、乙方經營人員嚴禁在商場吸煙,須瞭解不同火源滅火器材的選用,並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乙方租賃場地必須承擔消防安全責任,採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因在乙方展位內吸煙、私拉亂接電線電器、將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帶進場、裝修違規操作等引起的火災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

13、為增加商場的銷售總額,提高市場內所有商家的經濟效益,甲方在節慶期間開展大型促銷活動,乙方應無條件地支持甲方的促銷活動,乙方不支持甲方的促銷活動,甲方視同乙方違約並有權解除合同。

七、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及終止

1、在租賃期間,乙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履行合同而要求轉讓的,必須報甲方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核同意後,方可辦理相關手續。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轉讓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商鋪,已收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

2、在租賃期間,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決定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不按時繳納場地租賃費及相關費用的;

(2)違反工商、物價、税務、治安、衞生、消防技術監督等法規,經書面警告後仍不糾正的;

(3)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單位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4)違反甲方各項管理制度,造成嚴重後果的;

(5)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或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經常出現質量問題或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經甲方警告,仍不糾正的;

(7)與顧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嚴重侮辱顧客行為影響甲方聲譽的;

(8)有其它違法、違約行為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的;

(9)不按時補足合同保證金的。

3、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乙方應就是否續簽合同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同時雙方應在本協議屆滿前二個月重新簽訂書面租賃協議。

4、合同期滿後,乙方如不續租場地,或乙方因其它原因在合同期滿前退場,乙方在租賃場地的所有固定裝修及裝飾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損毀。

八、其它約定事項

1、乙方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自行負責商鋪內的衞生保潔工作,保證甲方所提供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繕或賠償。

2、乙方將商鋪作為倉庫使用、閒置商鋪或擅自停業超過7日等行為,則視為乙方違約,

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另行處置,所造成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有關收取租金、綜合管理費、水電、空調及公攤等費用繳納通知,乙方門店工作人員必須簽收。乙方如不簽收,甲方留置或張貼其門店和市場公告欄即視為乙方收到。

4、本合同涉及的有關通知的郵寄或送達,以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訊地址為準;租賃期間如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因此而引發的任何經濟賠償責任均由未履行告知義務的變更方負責。

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違約,甲方無條件收回商鋪,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並追究乙方欠款及其他法律經濟責任;如甲方違約,應雙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2、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若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本合同的約定處理。

十、不可抗力

租賃期內,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損失的,由各方自行承擔,雙方不作違約。

十一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的履行及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一方不願意協商的,則交由租賃商鋪所在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或營業執照複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在XX簽定,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至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然失效。

十三 本合同附件

(1) 裝修管理條例一份

(2) 消防責任書一份

(3) 商鋪平面圖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範本2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將其擁有產權的商鋪出租乙方作為商業用途,該商鋪坐落地址為: 廣州市XX路商 ,建築面積 80平方米。(附相關房屋產權證明)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 五 年,自 20xx 年 7月 16日起至 20xx年 7 月 15 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乙方擅自轉讓甲方房產的;

2. 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壹拾伍天的;

合同期滿後,乙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甲方應當保證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金由雙方協商,無法協商時可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20xx年7月16日至 20xx年7月15日;每月租金槿嗣9200元。

20xx年7月16日至 20xx年7月15日;每月租金槿嗣9660元。

上述租金不含房產租U及相PM用, 房產租U及相PM用由乙方支付。

2、租金的交付日期為每月10日之前支付下月的租金。

3、租金的支付方式為月付。

4p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本金的千分之一加收滯納金,利息不計滯納金。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同意支付 壹f捌仟肆佰 元人民幣給甲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合同押金租期滿後,甲方應不息退還押金給乙方。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甲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乙方在不損壞房屋的主體結構的情況下可對房屋進行適當的裝修,但如果涉及房屋結構的調整,應與甲方協商並報相關規劃部門。

租U期Y束後,乙方不得破難b修包括、_P等,但乙方可拆除(、空{等可移又O洌。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除租金交納外,乙方還須繳納如下費用:

1.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 度,電錶底數 度,

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3.乙方必氖潞戲ǖ慕I活櫻I^程中l生的一切事故,唷蘸推淥mc甲方oP,由乙方自行。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於 20xx年 4月 30 日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並使之符合使用。

2、對於房屋的維修非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應當及時修理。

3、甲方應當保證房屋的產權清楚。

第七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應當提前30天通知甲方,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八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2月之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2月之押金。

第九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同r甲方⑹pN之月租金及押金退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共 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

商鋪租賃合同範本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自願租用甲方位於______ 區______路______號商鋪作為商業用途使用(以下簡稱“該商鋪”),建築面積約______平方米 。

第二條 租用的期限為______年,租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該商鋪的租金總額:第一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圓整);即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月);第二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圓整);即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月);第三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圓整);即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税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税費),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手續。

1、租金交付期限:每月______日前交清當月租金。

2、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圓整),作為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 該商鋪交付使用後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天線使用費等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繳交,與甲方無關。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經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徵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中止該合同,並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為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 兩 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證該商鋪交付使用時水電及排水排污線路管道暢通。

3、合同期滿時,乙方須在租約期滿之日退還房屋,同時經甲方驗收該商鋪無設備損壞及欠繳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後十天內,返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

2、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按時繳付。

3、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愛護並正確使用該商鋪及內部設施,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超出其經營範圍進行的活動,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所收的保證金,及有權追償由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的賠償。

4、為確保用電安全,乙方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單個電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調、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須向供電部門申報增加用電負荷,待批准及繳交增容費後,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裝修該商鋪;如需裝修,需經甲方同意,並一律不得改變該商鋪的結構部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點的規定,則乙方繳交保證金的期限順延;如超過十五天仍無法將該商鋪交付使用,則乙方有權宣佈本合同無效,甲方需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點的規定,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滯納金,每天按保證金的3‰計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為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點,造成的一切後果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繳交保證金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 方(蓋章)

:____________

代 表(簽名):____________ 代 表(簽名):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1、必須訂立正式的租賃合同所謂正式的租賃合同就是經工商備案認可的租賃合同.你可以到當地工商部門購買.

2、必須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產權證書原件和身分方證件.如系共有產權的需共有人一起簽字方可生效.

3、在訂立合同時除租金外還必須明確其他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如房屋租賃税金物業管理費修繕費用等.

4、如所租商鋪需經裝修後方可使用的需明確裝修的範圍.

5、如商鋪所有權人在租賃期間出售或抵押商鋪的須在合同中明確應保證承租人繼續租賃的權利否則出租方需賠償損失.

6、應在合同中明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他人.

7、訂立合同時所有權人和共有人需同時到場簽字並蓋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商鋪租賃合同範本4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鋪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鋪基本信息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不動產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商鋪產權面積________平方米。

3.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___方式獲得。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亦不存在其他人的優先購買權。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2.甲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一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三條 價款與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成交價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2.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3.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上述時間辦理過户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向乙方承擔定金的擔保責任。

商鋪租賃合同範本5

甲 方:

乙 方:

簽署時間:

合同編號:

位於成都市成華區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並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A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A商城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除另有説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 “A商城”

1.3 “該商鋪” 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 “營業額” 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費用。

1.5 “租賃保證金” 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 “管理費” 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維護整個A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A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 “起租日”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 “書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 “元” 指人民幣元。

1.10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 出租商鋪

2.1 甲方將坐落於成都市成華區成都A商城第 層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 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註,該紅色標註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鑑別之用。

2.3 該商鋪的承租面積(GLA)約為 平方米,建築面積(GFA)約為 平方米。

(最終以成都市政府認可的具有測量資質的測繪部門測量面積為準)。

承租面積(GLA)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户之間內牆按照一半牆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後勤通道的牆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於樓梯、通道、衞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 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條 商鋪用途

3.1 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為 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為該用途使用。

3.2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 乙方將該商鋪用於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 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准證書或許可證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准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 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A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6 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並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 號商鋪是“ ”(英文為“ )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 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 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

4.1.1 乙方每月租金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税前)為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GLA計算。

1) 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m2* 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2) 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 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3) 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 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 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 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1.2 上述租金並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税費及其他所有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4.1.3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如此時A商城尚未對外營業,則起租日為A商城對外營業之日)。

4.1.4 除首月基本租金於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於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為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於次月第15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1.1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於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為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於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為準,乙方應於該月第15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於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於結算後的下月調整。

4.1.5 根據本合同第4.1.1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後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後各時段的租金。

4.2 租賃保證金

4.2.1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於 2 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 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後,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於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5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餘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於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5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户內。帳户信息如下:

開户銀行

銀行地址:

户名:

賬號:

4.2.3 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為,並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為並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為並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不影響甲方對乙方該等行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餘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餘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 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什麼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4.3 管理費

4.3.1 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築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 元/月/建築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為 元/月/建築面積平方米。

4.3.2 首月管理費於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餘月份管理費於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 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為全年每天上午10:00時起至晚上1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於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為每小時 元/建築面積平方米,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1000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按1000建築面積平方米計算。

4.4 推廣費

4.4.1 甲方將不時為A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並承諾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 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於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餘月份推廣費於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 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A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 水、電費

4.5.1 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A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 水、電費押金共計 元,乙方應於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 元/㎡,餐飲租户 元/㎡,按照建築面積GFA計算)。

4.5.3 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不計利息)。

4.6 其他費用

4.6.1 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 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後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 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户(但應向甲方提交相關轉賬憑據,以便甲方核實),甲方核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後,應向乙方出具發票(其中管理費的發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出具,開具發票主體由甲方確定)。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户,變更賬户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人民幣)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 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10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 商鋪交付與驗收

5.1 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 年 月 日之前,甲方應當於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於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 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為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 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當日),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為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 年 月 日之後,則該商鋪交付日為 年 月 日。

5.4 乙方有權並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5 甲方應於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説明承租該商鋪建築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 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於接收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 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於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 年1月1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 年1月1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 年1月1日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 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 年1月1日一個月後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並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0 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1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 免租裝修期

6.1 乙方有 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税費及其他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6.3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 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人民幣 60 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人民幣 8 元/平方米。

6.5 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於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 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 若乙方於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於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 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 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為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並開業。

6.10 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後,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11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於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 商鋪裝修

7.1 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1.1 該商鋪內之建築、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甲方應於收到乙方提交的會審材料1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會審意見,逾期未答覆者,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見);

7.1.2 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執照或許可證;

7.1.3 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A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1.4 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為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後果;

7.1.5 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A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 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説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並向乙方提供《租户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 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1 在該商鋪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築和設施;

7.3.2 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 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佈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 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牆面、橫樑、地板、結構件、衞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鈎、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鑽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鑽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 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 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 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為進行規範、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為給A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範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 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為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 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築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築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 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 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 商鋪修繕

8.1 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內進行維修。

8.2 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地板、牆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並確保其處於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牆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於符合國家安全規範狀態。

8.4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A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於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並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 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 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 乙方對下列行為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8.8.1 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 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 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包括風暴或雨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 經營條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POS專用收銀系統(下稱“POS系統”) 台,並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POS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於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為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POS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核實。甲方核實時,乙方應配合並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 乙方應配合甲方於指定的時間開業。

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為10:00-22:00(法定節假日期間營業時間另行通知),乙方應服從甲方對A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於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 乙方並應配合甲方對整個A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 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 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脱銷的現象。

第十條 轉租、轉讓和續租

10.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10.2 發生下述各項行為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10.2.1 乙方為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併、清算;

10.2.2 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10.2.3 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10.3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10.4 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户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後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為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 保險

11.1 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為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1.2 乙方應當於開業前的15日自費為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

11.3 乙方所購買的公眾責任險不應少於人民幣100萬元,並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為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1.4 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後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1.5 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為、事件,導致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僱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為、事件,致使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1.6 若本合同第11.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並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 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於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

12.1 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負責包括A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於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為代表甲方,乙方須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12.2 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A商城作為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並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為準。

12.3 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並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12.4 不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12.4.1 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12.4.2 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准設計的LOGO。

12.4.3 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號及標誌或該名號及標誌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12.4.4 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12.4.5 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皮)、木箱、潲水(餐飲)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12.4.6 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4.7 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12.4.8 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12.4.9 乙方應採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颱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於關閉狀態。

12.4.10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頂、天花板、牆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12.4.11 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塗污A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A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12.4.12 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為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並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儘量減少干擾乙方。

12.4.13 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牆、玻璃或牆壁的內面或外面塗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12.4.14 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佈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後,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12.4.15 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並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12.4.16 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並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12.4.17 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12.4.18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12.4.19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12.4.20 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在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使該商鋪營業標誌、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為達到理想的視覺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控制該商鋪的營業標誌、店面及窗户電路。

12.4.21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或A商城內進行任何拍賣或類似的促銷活動,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業手法進行商業活動,但純週期季節性的促銷活動或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區域內進行任何兜售、招徠行為;亦不得分發各種宣傳性的小冊子及廣告資料,甲方或物業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 除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商鋪而生產、製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進行生產、製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貨物或商品。

12.4.24 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在該商鋪內放置或貯存任何武器、火藥、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燒的物品或危險貨物。

12.4.25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或容許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氣體或氣味。

12.4.26 除本合同約定乙方可在該商鋪內經營餐飲行業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預備食物或飲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熱任何食物。

12.4.27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飼養任何動物、寵物。

12.4.28 乙方須自費採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驟及預防措施,以防止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蟲、寄生蟲在該商鋪內滋生。

12.4.29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居住或容許他人居住。

12.5.30 不論甲方在該商場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與否,甲方對該商鋪及其內部財物不負任何保安及保管責任。

12.4.31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屋頂、主要結構、牆壁、水管通道及電纜電線在良好的使用狀態。

12.4.32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公共地方清潔及妥當的狀態。

12.4.33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內任何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調設施及其他設備在妥當及可運作的狀態。

12.4.34 甲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向該商鋪提供空調服務。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時間外提供額外空調服務,須預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申請並繳付相應的收費。

12.4.35 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額外空調服務的合理通知後,應責成物業公司向乙方提供該等空調服務。

12.4.36 乙方承租區域內的照明系統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區域與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邊界區域單獨設置照明迴路,由甲方控制,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邊界區域的照明。

第十三條 商鋪交還

13.1 交還日期及適用範圍

13.1.1 乙方應當於本合同約定的租期結束之日起不超過5日內交還該商鋪。

13.1.2 除租賃期限屆滿合同正常終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應當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不超過3日內交還該商鋪。

13.2 交還狀況及裝修和附屬設施/設備的歸屬

13.2.1 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還商鋪:

乙方自費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附屬設施/設備除外)搬離該商鋪,該商鋪交還時的狀況應當與乙方在最後一段正常營業時間時的狀況一致;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的裝修或附屬設施/設備遭到破壞,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導致的損失。

乙方自費將商鋪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商鋪,並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

13.2.2 如果該商鋪交還時之狀況不符合前項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一切措施或自行採取措施,使得該商鋪之狀況符合前項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由乙方負擔。

13.3 交還通知、查驗及接收

13.3.1 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各方均應提前3日通知對方交還/收回該商鋪的具體日期,甲方應當按照該等通知查驗及接收該商鋪。

13.3.2 甲方應當依照通常合理的標準及本合同第13.2條規定查驗該商鋪。

13.3.3 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情形下,甲乙雙方應當簽署一份交還憑據,交還憑據一經簽署,乙方交還該商鋪的義務立即完成。

13.4 逾期交還的後果

13.4.1 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條的規定交還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選擇採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鋪,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

將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並將該商鋪內的一切裝修、附屬設備/設施拆除。

13.4.2 乙方逾期交還商鋪,除應當依照合同最後一個月的標準交付逾期期間的租金、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外,每天還應按照合同最後一個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交還該商鋪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條的規定收回該商鋪。

13.5 質量保證金

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乙方在撤場前應向甲方繳納商品質量保證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類租户,商品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1萬元;如乙方系美容美髮、餐飲等特殊類型租户,商品質量保證金額度雙方另行協商。如三個月內沒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權利主張,甲方將向乙方退還該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四條 合同變更和提前終止的條件

14.1 變更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1.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如出現下述情況,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3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14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15天的。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4.1.2 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1.3 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4.2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2.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出現下述情況,可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6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30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在租賃期間,政府決定徵用該商鋪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該商鋪的。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30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4.2.2 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2.3 因提前終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 甲方違約責任

15.1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每逾期一日則應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5.2 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商鋪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5.3 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15.3.1 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商鋪供乙方使用,超過60日的。

15.3.2 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商鋪的。

15.3.3 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15.3.4 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將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15.3.5 甲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併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5.3.6 由於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5.3.7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5.4 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3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還租賃保證金,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如有)並賠償損失,並在3日內遷離該商鋪。

15.5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甲方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5.6 乙方因甲方違約行為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5.7 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甲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乙方放棄追究對甲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乙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 乙方對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乙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並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乙方在日後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條 乙方違約責任

16.1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水、電、空調費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付金額的2‰支付滯納金。

16.2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空調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通知,仍未能於7日內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上述費用的2‰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滯納金。逾期達14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委託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停止供應或使用水、電、空調或其他設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3 租賃期限內,乙方非因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4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6.4.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商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16.4.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商鋪,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16.4.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16.4.4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鋪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16.4.5 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的達到30日。

16.4.6 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併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6.4.7 由於乙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6.4.8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中斷、停止其經營活動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6.5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16.4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3日內遷離並交回該商鋪;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6 甲方依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賦予其提前收回該商鋪的權利,並構成甲方對該項權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無須以實際進入該商鋪的行為作為行使該項權利的標誌。

16.7 甲方根據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滯納金,並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的權利(包括收回該商鋪的權利)

16.8 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6.9 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乙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甲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 甲方對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甲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並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甲方在日後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16.11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7條、第3.8條約定,不論甲方是否實際支出了賠償或處罰款項,甲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並向乙方追究相關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17.2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於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定期及時地告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現狀,如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4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並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17.5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或其他適當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如其不能提供該等證明,對方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通知與送達

18.1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並送達至下述地址或雙方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18.2 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如以郵寄的方式,在寄出後第3個工作日將被視為已送達,郵政局出具的掛號投送收據,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傳真的方式,則發出時視作已送達,對方傳真機收到的傳真報告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手遞的方式,則於對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收條將作為有效證明。

18.3 甲方在乙方租賃商鋪門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張貼的與日常物業管理有關的通知或文件,即視為已合理通知乙方。

18.4 甲乙雙方之間的書面函件,如任何一方在其中提出具體要求或建議且要求在收到函 件後指定期限內(不得少於5日)回函的,則另一方有責任於指定期限內回函,否則,視同同意函件內的相關內容和要求。

第十九條 法律適用

19.1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定下列19.1.2方式解決:

19.1.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1.2 依法向該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9.2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19.3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其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及受其管轄。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20.1 本合同構成甲方和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並且取代有關本合同的所載的各事項先前的所有口頭及書面協議。

20.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內容為本合同雙方就本合同有關條款內容所作之補充、修正、解釋及説明,為本合同雙方所確認及同意,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0.3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20.4 甲方負責向成都市成華區租賃管理辦公室辦理合同登記手續,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20.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合同登記機關執兩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合同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參閲方便而設,不得用於解釋合同條款。

20.7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20.8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如其他文字文本與中文文本不符,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二十一條 税費負擔

21.1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如有)、房產税、土地使用費等將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按有關規定負擔,如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負擔方法的,則由雙方各半負擔。

21.2 租賃手續費由甲方承擔,印花税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21.3 除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協議由甲方代扣代繳的以外,乙方須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因租賃及經營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政府税費。

21.4 各方因簽署本合同而發生的律師費,由雙方各自負擔。

第二十二條 其他

22.1 甲方聲明,本合同簽署時,A商城包括該商鋪尚未設置抵押,但甲方作為所有權人有權將A商城及商鋪進行抵押。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完全瞭解和接受本合同承租房屋抵押權狀態。本合同簽署後,甲方在設定抵押權時無需通知乙方或徵得乙方同意。如為抵押權登記需要,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必要協助。

22.2 甲方保留對A商城的命名權,甲方在給予乙方不少於3個月的通知後,甲方有權更改A商城的名字,且無須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

22.3 租賃期間,甲方因合理變更、修繕需要,在事先知會乙方後,有權臨時封閉該商鋪所在建築物公用區域(包括廣場)及公用設施或其部分(包括但不限於走道、門户、窗户、電動裝配、電纜電線、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梯、自動扶梯、防火、保安設備、空調設備),變更該商鋪所在建築物之公用區域整體結構、佈局及安排。

22.4 甲方有權在該商鋪所在建築物本體的內外及室外空間設置廣告及獲取利益,但該等設置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22.5 甲方有權對該商鋪所在建築物的中庭、屋頂、車庫、廣場、通訊網絡使用和獲取收益。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範本6

租賃轉讓方(甲方):身份證: 受租轉方(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位於 店面租賃轉讓給乙方,現將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轉讓範圍:等設備,設施。

二、租賃轉讓時間定於 年月日甲乙雙方辦理交接手續。

三、轉讓金額: (大寫:)。

四、租賃房屋月租金 元整,每季度交付一次。

五、房屋租賃時間從 年月日— 年月 日,租期為四年,在租賃期間房租金不變,合同期滿後,雙方協商是否續租,否則租賃合同終止。甲方與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終止合同。

六、在房屋轉租期間,房屋的修繕由乙方自行負責,同時乙方承擔在租賃期間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權利

1、乙方因經營不當需要轉讓時,甲方不得收回店鋪繼續履行合同時間。

2、乙方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收回店鋪,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以上兩條甲方在合同租賃期間收回房屋,影響乙方經營,造成乙方損失,甲方要承擔乙方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八、甲方權利

1、甲方房屋因國家佔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壹仟元,在租賃期間乙方未按合同完成終止合同,甲方不需退還保證金,合同期間後,甲方有權退還保證金給乙方。

九、乙方在租用甲方房屋期間,如轉讓、轉租、轉借他人經營,乙方應通知甲方,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下,甲方應同意乙方轉讓、轉租、轉借他人,若乙方未通知甲方,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不承擔一切責任。

十、乙方在租賃甲方房屋期間,該房屋的使用權歸乙方,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水電氣設施,期間使用所產生水電氣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協議,違約方應相應的責任。 十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印後,本合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印):乙方(簽字蓋印):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範本7

轉租方(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租賃的商鋪轉租給乙方,雙方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甲方轉租的`商鋪位於

二、甲方與房東已簽訂租賃合同,租期到年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東及商廈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及其它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

三、乙方在月幣)。除此之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四、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甲方交鋪日期順延。如遇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受損與甲方無關。如有政府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範本8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_______鋪位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______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

從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當月租金:人民幣______元。

設施費每月分攤人民幣______元。

3.當月管理費(含公共衞生、保安、消防、公共綠化等管理費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4.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並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______________商業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項目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税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_____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税務管理部門辦理税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後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____%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餘_____%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築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後,乙方應在____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____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並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 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_____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範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租賃合同範本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規格_____;居住面積平方_________米;

2、室內附屬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

A:電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傢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_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衞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______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進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

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

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

承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辦人: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租賃合同範本10

出租方:

(以下筒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筒稱乙方)

甲方將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經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層租給乙方,租期為 年,從 年月 日到 年 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租金為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分月份繳納,每月租金為壹仟元整,乙方應在每月五日前繳清。

三、 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店面,沒收押金。

四、乙方必須對甲方的財產妥善愛護使用,並負責維修,若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工商、税收、衞生、房屋出租税費等其它一切費用由乙方繳納。

六、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裝修在不影響整體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所需各種費用由乙方自付,租賃期滿裝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店面轉讓給他人使用,乙方—1—在租賃未到期間,需要解除合同時,甲方將沒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須得先通過甲方同意,由甲方與他人簽訂合同後,再退還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賃期間滿,必須將店面、房間完整無損交還甲方,所經營的商品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續租,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九、本合同訂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給甲方,合同期滿,如果乙方沒有違約,甲方將押金歸還乙方。

十、本合同簽訂之前店面的'一切債務由甲方自行負責,本合同簽訂之後店面的一切債務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

身份證: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範本11

甲方:(出租方)某物業公司

乙方:(承租方)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作營業商鋪,雙方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房屋租賃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

1、座落位置:

2、面積:m2

乙方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屋。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

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的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計____元,租金每半年結算1次。

本着先付款後使用的原則,由乙方在每半年第1個月的前15日內交付給甲方。

物業管理費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元計算,由乙方與租金一同交付給甲方。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屋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為營業用房使用。

五、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將本合同的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2、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個月通知乙方。

六、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實承擔租賃期間發生的水電費。

2、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或增擴設備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3、如需轉租第3人使用時或第3人互換房屋使用時,或以該房屋使用權與他人合作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4、因使用不當或其它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時的,乙方負責賠償給予修復。

5、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為壹仟元,乙方期滿後退回。

七、合同終止時的財產歸屬合同終止,乙方應將房屋交還給甲方,房屋由乙方添置的可動產歸乙方,乙方可以搬走、乙方在承租期間裝修投資,分2種情況確定歸屬:

1、合同期滿或乙方違約造成合同解除的,裝飾投資應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補償。

2、因甲方違約提前終止合同的,合同終止時,甲方根據重置價結合成新給予補償。

八、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1日,由甲方按年租金額的千分之1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合同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本合同1式叁份,甲方2份,乙方1份。

2、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簽訂時間:

商鋪租賃合同範本12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

1、租金為人民幣_____元/年(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乙方按年_____支付一次租金給甲方。租賃期間前二年租金不變,之後每年增加租金的5%,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四條房屋用途及保持

1、乙方租賃該房屋用途僅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不應存放危險物品。如因此發生損害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屋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如乙方利用甲方房屋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房屋修繕及添附

1、房屋交付後,乙方因經營需要欲進行裝修或修繕的',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自負費用進行裝修或修繕,但不得破壞房屋構架。

2、乙方在不破壞房屋構架的前提下可自行添加設備。

3、甲方因特殊原因收回房屋,須對乙方進行的裝修或修繕支付相應的費用。乙方如欲拆除已裝修或添附部分,不得破壞房屋原狀及其他設施,否則應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六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為____噸,電錶底數為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房屋質量,(不包括門窗、水電)由甲方負責維修。

第七條轉租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在同等市場聚格的前提下方可轉租。

第八條房屋返還

1、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在同等市場聚格下享有優先租賃權。如乙方返還房屋,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須及時搬遷並返還鑰匙。

2、乙方逾期返還房屋及鑰匙或拖延搬遷的,必須按照約定的價格支付給甲方房租,並説明原因。

第九條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並有權依法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及要求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乙方遲延支付租金超過____日的,或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元的;

(2)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或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房屋及附屬物品損耗。

(4)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任何違反法律活動的行為。

3、合同因特殊原因解除,乙方須立即向甲方返還房屋、恢復原狀,並支付已租賃期間的租金、繳納因租賃產生的一切費用。

2、違約金不足以抵付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還應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第十條不可抗力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損毀或造成其他損失的,雙方互不負責。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其他

1、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租賃房屋,須於期滿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請求,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合同。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範本13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下述場地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場地

甲方擁有xx路商貿綜合大市場肆號樓商鋪的合法使用權,並同意將其房產(以下簡稱“場地”)出租給乙方作商業零售用途。房產建築面積約為4500平方米,附房產平面圖,乙方同意承租。

二、租賃期限、免租期

租賃期限為年由年_____月___日至年_____月____日。免租期為______個月,由年_____月____日至年_____月____日,免租期內乙方無需交付租金。租金自年月日起計交。租賃期滿前三個月,雙方應協商是否續租及續租的條件。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續租的優先權。

三、租金:

第一年至第五年毛坯房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設備投入總額按五年折舊,折算人民幣每平方米元。第一年至第五年租金為人民幣元/月,第六年至第八年租金為人民幣元/月。

四、繳付方式:

每一個季度上交租金一次,乙方在上一個季度的最後一個月的十五天內上交下一個季度租金給甲方。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則每天按未繳納金額的0.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五、保證金:

在雙方簽署正式合同後七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於租約期滿或提前終止時,在乙方無違約並繳清應付款項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在十天內無息返還乙方。

六、雙方的聲明及保證

1.甲方對乙方的聲明及保證如下:

(1)甲方擁有商鋪的合法所有權,有全部的合法授權和權力將場地按本合同條款租賃給乙方。

(2)甲方保證按本合同承租的場地可作為合法零售商店使用,並遵守中國所有有關的法律和法則,以及取得所有與租賃及營業使用有關的證件。

(3)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權按其經營範圍獨自合法使用場地。在不損害原有建築結構的`原則下,乙方有權對場地進行間隔、佈局,甲方不得在該門口擺放物品阻礙乙方經營。乙方可在商場內派發宣傳單張。

(4)在本合同期內,因出租此場地而產生的政府或其它部門所徵收的税項及費用由乙方按國家規定承擔。

(5)除本合同規定的租金,乙方經營場地內使用的電費、水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保證場地於合同期內供乙方依約依法使用。如因場地用途問題而令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甲方應於收回場地後七天內退還乙方預先繳付之按金及費用,並應賠償乙方因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損失。

(7)甲方應根據乙方需要提供出租方應協助提供的一切必要文件,協助乙方辦理乙方經營所需之一切證照。

2.乙方對甲方的聲明如下:

(1)按時、如數繳付合同約定的租金及有關費用。

(2)不非法使用場地或在場地內堆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3)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該物業內固定設施和其它設備的無損,在租賃期內所有甲方所投的設備維護費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擔,同時乙方的故意或過失造成該物業毀損的責任均有乙方承擔。

(4)租賃場地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時,以不損害原有建築結構安全原則,改裝設計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經審批後由乙方自行設計裝設,改裝的費用由乙方負責。場地內由乙方裝設之設施和裝置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

(5)因使用場地而產生之水電費、電話費及其它因乙方經營產生的有關税費均由乙方支付。乙方在經營該物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有乙方支出。

(6)租期屆滿或合同終止時,乙方應於合同終止後10天內將場地在不損壞或不影響甲方建築完整的情況下,乙方拆除自行安裝之貨架及附設物後交還甲方(自然損耗及經甲方同意保留下來的部分除外)。

(7)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有權按其經營範圍獨立使用場地,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但乙方為經營其業務而設立專櫃或將場地部分或全部空間分租或轉讓除外。

(8)本合同正式生效後如乙方有出現違約或不繳納首期租金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保證金。

七、不可抗力

在本場地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如發生地震、非甲乙雙方責任引致的火災、水災、政府禁止或其它本場地房屋租賃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或無法預料的不可抗力事件,雙方在本場地房屋租賃合同的義務可在不可抗力發生期內暫時終止履行,雙方不必為此承擔任何責任。在不可抗力事件之後,雙方可就場地的具體狀況商討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

八、其它約定

1、甲方同意免費提供店鋪外、大堂入口處、大廈外牆的適當位置,讓乙方設置廣告招牌、掛旗、指示牌等,其設置地點、大小及設計由乙方建議並符合甲方之審批標準,但甲方不應無理拒絕,有關登記費用、建造、發佈、審批等費用及責任與廣告牌日常用電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因場地用途出現問題(不可抗力除外)即如政府行為的徵用拆遷致使乙方無法依此合同承租場地或正常營業或蒙受其它損失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場地租賃合同,甲方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交租金,租金按已使用日計算,本合同自動失效,乙方有權根據其相應的承租區及受損大小而獲得國家規定的對經營者的相應補償,雙方互不追究責任;租賃場地之任何一部分因甲方的原因但不限於如遭法院查封或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致使承租人之承租權被排除而不能使用租賃場地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通知立即終止本場地租賃合同,並要求甲方賠付乙方的全部損失,乙方亦可向甲方發出立即終止本場地租賃合同的通知,而此舉並不代表乙方放棄對甲方追討賠償之權利。

3、如乙方正常與完備的申請程序而未能獲得工商部門發出的營業執照,未能獲得工商部門的批准,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任何一方不遵守或違反本合同約定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義務而給另一方造成的直接損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守約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損失。

九、提前終止

若發生以下事件之一,任何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提前終止本場地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可立即生效):

1、一方實質性違反本場地合同,並且在守約方書面通知違約方六十天內違約方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

2、不可抗力事件持繼六個月以上,而且雙方都不能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

3、一方清盤或破產,未能清償其債務。

十、本場地房屋租賃合同及合同的有效性、解釋和履行應受已公佈的中國法規管轄,如有關中國法規未對本場地租賃合同或合同有關特定事項加以規定,則應參照國際認可的一般商業慣例。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場地房屋租賃合同及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解決,如爭議不可能解決,任一方可立即將爭議提交場地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十二、本合同簽署中文正本一式_份,甲方份,乙方____份,另一份交簽證機關備案。

十三、本場地租賃合同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範本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雙方願意解除位於(鋪位)的'租賃合同,並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責任,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特簽定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於年月日前將鋪位退回給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元)違約金,逾期達天,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鋪位,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必需於年月日前在工商部門辦完營業執照遷址或註銷手續。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計人民幣元按金外,還需支付共計人民幣元作提前解約賠償金,總合計人民幣元。

四、雙方再次證明,年月日至乙方解約退租當日,租金為每月共計人民幣(大寫)(¥元),在此期間涉及金額不符的甲方收款收據均不作實,以防產生糾紛。

五、甲方於乙方退租當日,一次性結清應付金額,乙方以收據收款。

六、乙方不得損壞鋪位內設施和裝修,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七、乙方退租當日,甲乙雙方當面銷燬所籤《租賃合同》正本。

八、年月日起,在此之前雙方所簽定的所有租賃合同終止作廢。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商鋪租賃合同範本15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為: ,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 ㎡)

第二條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乙方繳納租金的方式為: 。

第四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

乙方的義務。

第五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六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七條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