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範例 行業範例 行政範例 職場範例 校園範例 書信範例 生活範例 節日文化範例
當前位置:文學範文吧 > 行業範例 > 合同

關於供電合同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5.83K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供電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關於供電合同

關於供電合同1

為控制和防範企業經營風險,規範企業購售電合同管理,根據梅州供電市[20xx]1號文件《關於全面清理各代管縣(市)供電局購售電合同的通知》精神,我局認真地開展了購售電合同的清理工作,及時召集了購售電合同承辦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會議,研究購售電合同的清理工作,並向各發電站下發通知,要求各發電站提供電站的基本情況和相關證件,發電站的基本情況收集回來後,我局立即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的具體情況彙報如下:

一、發電企業的基本情況

全縣現擁有小水電站(車間)間,裝機309台,總容量62252.5千瓦,佔可開發資源量的93。全縣電站年發電量約1.842億千瓦時,其中國有發電站年發電量約3436萬千瓦時。從收集清理情況來看,證照齊全的發電站有17間;證照不全的有143間;具有工商營業執照的發電站有144間;具有税務登記證的發電站有122間;有89間發電站有取水許可證;有上級職能部門立項批文的有49間。我縣小水電站大多數為徑流式電站,無較大的庫容,受氣候影響大,調節能力比較差。

二、購售電合同簽訂的情況

全縣共有上網發電站間,大部分發電站已辦理相關證照(有一部分證照不齊),如營業執照等,具備發電上網的條件。所有電站沒有簽訂購售電合同,但在20xx年1月1日前己簽訂了《併網協議》的電站有161間,清理過程中提供有基本情況資料的發電站與我局簽訂了《併網協議》的有間。併網的發電企業基本上都能保持持續穩定的經營狀態,與我局建立了長期有效的供需關係。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1、證照不全。有些發電企業未辦理取水許可證,沒有立項批文有的甚至沒有營業執照和税務登記證,有些電站辦理有相關證件,但由於歷史時間較長,已遺失沒有存檔。

2、《併網協議》中的發電站名稱與現有營業收費賬本的發電站名稱不符。電站改制或其它原因更名後,營業收費部門的營業收費賬本仍延用原來站名。

3、有些電站改制前分別簽訂有《併網協議》,有各自的計量點,改制幾個電站附在一塊同一計量點,但《併網協議》並沒有重新簽訂。

4、大部分電站屬於徑流式發電,受所在地區氣候、天氣、降雨量的變化影響,調節能力差。

5、《併網協議》沒有根據發電的不確定因性合理滾動調整月度合同電量,也沒有規定最低年度購銷電量。這樣會因為電力供應形勢、上網線徑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上網電量的波動情形的發生。

6、沒有考慮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及當時電網的需求狀況嚴格調度發電站,沒有規定具體的懲獎措施,造成有些超發電站不按調度要求壓負荷。

7、《併網協議》沒有明確電價及電費結算具體的確定值(標的)及結算方式。

8、大部分發電站沒有一定的發電備用容量,這樣將影響電力系統的穩定運行和供電的可靠性。

四、風險處理及進展情況

1、要求證照不全的發電企業必須取得發電業務許可證。

2、要求營業部門及時更正發電站名稱,確保營業收費賬本與《併網協議》上發電站名稱相符。

3、明確了長期電力平衡的責任主體,運用計劃和市面上場兩種手段,確保防範缺電風險。

4、嚴格界定發電與電網區域,認真清理了售電市場,對於又發又供電發電企業,要求限期整改,對於限定時間內拒不整改的,採取扣付電費、強制解網等方式進行處理。同時,要求發電企業建立適度比例的備用容量的保證措施和制度。

5、扭轉電網建設滯後的局面,加大電網投入,完善各級輸電網儘可能消除輸電網絡阻塞和制約,保證網絡輸電能力具有適度的裕度,從而實現電網與發電企業電量互補和備用容量互補。

6、規範發電企業與電網經營企業的供應關係,化解、釋放電力市場價格風險。

7、擬出台相關辦法,進一步強化自購電管理,監控好自購電的計量、電量考核和電費結算等各環節,規範自購電行為。

五、意見和建議

1、制訂適合梅州地區實際的購售電合同管理辦法,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法規,從而規範管理。同時,加強對發電企業的經營管理和技改,政府部門要協調發電企業與電網經營企業之間的矛盾,平衡利益關係。

2、繼續推進小水電輸配電網絡建設,增加輸送電通道,實行跨區域交換電力電量,打破單一的電力市場格局,形成競價上網,建立具有競爭條件的電力環境。

3、簽訂購售電合同前須經市場運營機構的安全校核予以確認,明確市場環境下電網對發電企業有什麼樣的要求,並以安全標準和法律法規的形式將其固定下來。

4、找出市場與安全的平衡點,電網經營企業要根據負荷的佈局合理安排發電企業發電運營關係,實現調度“三公”。

5、在電力系統內部行政手段大為削弱的情況下,必須增強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的作用,從而有效的維護整個系統健康正常穩定運行。

關於供電合同2

在全面依法治企的形勢下,縣級供電企業必須依託“國家電網公司經濟法律管理業務應用系統”平台,遵循合同管理的“統一歸口、統一職責、統一流程、統一分類、統一文本、統一平台”的“六統一”原則,做好合同審核、簽訂、履行等相關工作,不斷加強、規範、完善合同管理,防範經營風險,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一、健全合同管理機制

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合同管理辦法的精神,通過“以評價促落實、以檢查促管理、以培訓促提升、以計劃促履行”的管理手段,完善和優化合同管理制度,規範和加強合同管理工作,推進合同管理標準化建設。完善管理制度。實行承辦人制度、審查會簽制度、授權委託制度、合同專用章制度、合同備案制度、合同爭議報告制度、審計監察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做到制度落實、機構落實和人員落實,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於有序的制約狀態。同時,要組織辦公室、財務、物資等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範,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組織機構和考核機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組織機構,清晰地劃分合同管理機構、人員及職責,明確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和合同管理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嚴格落實《國家電網公司合同檢查考核管理細則》,通過建立合同管理月評價、月通報、月考核機制的管理機制,從合同上線率、審核率、執行率、規範率、準確率、調考合格率等方面制定考核評價標準,促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都處於有效的控制狀態。健全常態管理機制。建立合同管理月報機制,按月梳理、分析合同簽訂、履約情況,做好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協助合同承辦部門處理合同中出現的問題,防止違約行為的發生。採取部門自查、集中督查的方式,及時發現並解決合同起草、審核、簽署、履行及歸檔中存在的管理問題,促使合同管理做到規範、合規。

二、完善合同過程管控

在日常合同管理中,要將嚴把合同審查關作為合同常態管理的主要內容,強化合同談判、起草、審核、會籤、委託授權、用印等全過程管理,全面實現“有人負責、有人監督、有章可循、有據可查”。規範合同流轉程序。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嚴肅合同授權管理,加強合同履行階段的監督與考核,提升合同管理效率與效益。根據國家電網公司對合同統一編號的原則,對所有的合同進行統一整理編號,並在ERP系統錄入項目時,加入合同管理的概念,使每個項目名稱後面均有合同編號,實現項目的線上查詢,項目管理效率大大提升。推行國網統一合同文本。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合同管理辦法》六統一要求,起草合同以甲方為主,按《國家電網公司合同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選用相應合同文本,確保合同文本的規範性、實用性、實效性、完整性,實現統一合同文本使用率100%。加強統一合同文本在招標環節的應用,本着“內部管理制度外部化”的原則,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文本的使用規則,確保對外部供應商產生法律效力。同時,不斷梳理與合同類型相關業務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制度,對相關合同文本內容進行及時更新,更加有效的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嚴格執行合同審查會簽制度。防範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制度保障,就是建立、落實嚴格的合同審查會簽制度,做好合同風險的事前、事中、事後防範。對合同進行技術、經濟、法律審查,運用法律規定、技術經濟手段,保證企業簽訂合同選擇最佳方式、取得預期效益,實現合同目的。通過審查會籤,可以發現合同中存在的潛在風險,減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分歧和爭議,提高合同履約率。加強對重大合同審查管理,嚴格實行重大合同聯籤、備案制度。重大合同,需按照重大合同會籤程序審查、會籤、批准。重大合同包括:資產抵押、轉讓、出售、收購、清算合同;擔保合同;企業兼併、分立、破產、清算合同;股份制改造、資產重組、投資合同;具有全局影響的或數額巨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購電合同、併網調度合同及標的額達到一定標準的合同等等。重點對條款完備、物資清單替代合同、乙方違約責任等情況重點審核。強化合同歸檔管理。合同是企業的有效憑證,是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證據,全面規範合同歸檔工作將有效避免企業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強化合同文本等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並按檔案管理要求及時歸檔,是規範合同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要分批分類整理合同台賬及紙質文本,並及時歸檔,確保合同文本及附件資料應收盡收、應歸盡歸。

 三、強化合同方資信審查

合同雙方的資信情況是合同如期履行的關鍵,應按照項目合同履約情況,強化合同方資信評價,並將評價結果與工程結算掛鈎。加強對合同對方當事人主體資格和資信狀況審查,是否具有相應的履約信用,過去三年守合同、重信用,無違約事實等進行審核,審核其主體資格是否合法、合同標的是否符合當事人經營範圍。若代理人代簽合同,則需要審核是否有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明等。對於資信評價不合格的合同方,在規定期限內和規定範圍內不予授標,這一舉措必將對各類項目的施工質量起到關鍵作用。同時,發佈資信評價結果,建立資信檔案數據庫,為項目順利實施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撐。

 四、提高合同承辦人素質

隨着依法治企腳步的不斷加快,合同管理各項工作不斷細化,合同數量與年遞增。為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質量,需定期開展合同承辦人業務培訓。通過具體的實際案例,幫助承辦人理解較為生僻的法律術語,掌握工作中可能涉及的《合同法》基本原理與具體規定。通過強化合同承辦人對合同管理通用制度的理解和認識,推進合同管理通用制度有效落地,全面提升合同管理總體水平,防範企業經營合同風險。

關於供電合同3

本合約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訂立合約雙方為:

_________省電力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總辦事處設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方”)

總辦事處設於_________市。

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後,確認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_____電力系統向_________供電。

茲訂立合約如後,雙方必須並同遵守履行其責任。

第一條總則

第一款本合約經_________省及_________地區有關當局核准並由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約總期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後續訂,為此,用電方最晚應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續訂。否則,供方不保證到期日後的連續供電。考慮在此期限內有不可預計的各種變化情況。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約的有關條款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修改後生效。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採用之“供電價目表”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一。

雙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價目表(一)及價目表(二)將適用於“用方”的供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確定辦法(略)。

第三款《供電運行細則》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約的條文與附件一、附件二的內容有不符或矛盾時,應按下列次序為取捨之準則:

(1)本合約。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條供電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向“用方”供電。雙方應遵守合約所訂明之供電價格、供電條件等規定。

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供方”供應“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額功率”及“超限額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數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將交給“供方”次年分月預計最高功率值,該條最高功率值不應超過上表所列的規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該年最高功率值超過第一款表列的規定值時,須與“供方”協商確定。

一年內每月實際取得“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應低於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______%。計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價目表(一)的功率費時,“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於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______為限制。若“供方”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須對“用方”提出臨時減少功率,則該月的實際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該月的表計實測記錄數值計收價目表(一)中的功率費。

第三款上述電力“供方”以_________萬伏_________赫茲頻率供應“用方”。

在第一階段“供方”將由_________萬伏變電站的_________萬伏母線,以兩回_________萬伏線路接至_________北面變電站供電。該系統根據將來供電負荷增長的需要,得予以擴充。

第四款供電質量標準及供電運行管理制度均應符合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定。

第三條供電價目

第一款供電價目以港元計算,“用方”應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電費。

第二款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第二款附件一供電價目表及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計算和支付電費。

第四條供電工程建設及運行維護

第一款在合約有效期內為滿足對用方的供電,在_________電力系統內的有關電力工程建設,其設備及全部建設費均由供方負責。

第二款由_________市二十二萬伏變電站至_________北面變電站的輸電線路的建設,在_________市境內的建設費用由供方負責,在_________境內的線路及全部變電設備的建設費用由用方負責。

第三款_________市至_________北面變電站的輸變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工作:_________市境內的設備由供方負責;_________境內的設備由用方負責。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執行。

第五條供電之計量及發單結付

第一款全部收費及校核儀表,均安裝於_________市變電站的_________萬伏線路出線端。

供電計量儀表由下列兩組儀表所組成:

(1)一級稱為收費用儀表,由供方供給,並屬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將由此組儀表記錄,並據此發單收費。

(2)另一組稱為校核用儀表,由供方供給,並屬供方所有。

以上儀表的校驗由供方負責,用方派人蔘加共同核定後,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兩組計量儀表的組成及特點見附件二。

第三款當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收費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記錄或被發現該月的計量記錄不正確,則應以校核儀表之計量記錄數作為收費之根據,直至缺陷校正後才恢復使用。若因電流或電壓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費儀表及校核儀表均同時不正確記錄時,則雙方可參照裝於珠海變電站內的其他儀表及裝於_________北面變電站之線路儀表進行推算後,協商確定收費所依據的數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對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準確度有懷疑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派人員對該儀表進行校驗。當儀表的準確度超出±_________%的極限時,即認為不準確,而用校核儀表之計量數作為收費根據。計量儀表之運行管理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定進行。

第五款(1)供方於每月最後一天的上午抄錄上述全部電錶之讀數同時將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讀數攝影兩份,對方各執一份存案,抄讀表後,立即將指示器指針撥回零位。

(2)抄讀表時用方應派代表在場,並將抄讀表之數值簽字確認。

第六款雙方將按本條之規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發出收費收單,用方應在收到收費帳單後的_________天內,將應付之電費撥入_________公司指定的專用帳户內。

第七款若由於任何原因,帳單上之帳目有差錯,則該帳目須經雙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條電力供應的中止或減少

第一款供方應儘量保證對用方供電的可靠性。萬一供方電力系統發生故障而造成供電中斷時,供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儘速恢復供電,並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定處理。

第二款當供方或用方電力系統需進行預定的設備停電檢修時,雙方將根據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定取得協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後,按技術上需要的最短時間範圍內暫時停止或減少電力供應。

第三款供方無需向用方負責第一款、第二款因電力供應中止或減少而導致之損失。

第七條免除對引起損失、毀壞或不便之責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無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遲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條之責任時,受阻或推遲履行合約的一方對另一方遭受的損失不負賠償之責任。並且合約將在該段時間暫停。在引起受阻或推遲之原因停止後,合約應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種推遲超過十二個月,則任何一方可以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此合約,隨後此合約便告終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無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災禍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條補償貿易方式的預付款項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電力而向供方提供_________港幣的無息預付款項,作為_________省電力系統向_________供電的電力工程建設費用,合約正式簽訂後,用方應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約正式簽訂後一個月以內_________萬港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萬港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萬港元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預付之無息款項以補償貿易的方式,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開始,分_________年,每年_________萬元,分十二個月,在每月之電費結算中支付償還。

第三款即使遇供電中斷的情況,本條第一、第二款仍繼續生效,並以港幣支付結算。

第九條文件的遞送

任何一方給予對方之通知及發給對方之帳單,以下述方式遞送為合格。給予供方之通知,須書寫供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供方在_________市之註冊地址;給予用方之通知或帳單,須書寫用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用方的_________之註冊地址。

第十條解決爭執

第一款凡有關執行本合約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款倘雙方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獲得圓滿解決時,可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適用中國法律解決爭端。

第十一條文字

第一款本合約之中文本、_________文本及英文本,於本合約之訂立及解釋有相等之確實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與用方相互間之書信及技術性文件的來往,可使用中文或_________文,並附有英文譯本。

第十二條合約正副本

本合約的中、_________、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__份。供方和用方各執中、_________、英文本正本合約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蓋章):_________用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關於供電合同4

本合約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訂立,訂立合約雙方為:

___省電力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總辦事處設於_____市東風三路八號

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方”)

總辦事處設於_______市。

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後,確認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電力系統向澳門供電。

茲訂立合約如後,雙方必須並同遵守履行其責任。

第一條:總則

第一款:本合約經___省及澳門地區有關當局核准並由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約總期限為貳拾貳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後續訂,為此,用電方最晚應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續訂。否則,供方不保證到期日後的連續供電。考慮在此期限內有不可預計的各種變化情況。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約的有關條款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修改後生效。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採用之“供電價目表”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一。

雙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價目表(一)及價目表(二)將適用於“用方”的供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確定辦法(略)。

第三款:《供電運行細則》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約的條文與附件一、附件二的內容有不符或矛盾時,應按下列次序為取捨之準則:

(1)本合約。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條:供電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向“用方”供電。雙方應遵守合約所訂明之供電價格、供電條件等規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應“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額功率”及“超限額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數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將交給“供方”次年分月預計最高功率值,該條最高功率值不應超過上表所列的規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該年最高功率值超過第一款表列的規定值時,須與“供方”協商確定。

一年內每月實際取得“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應低於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計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價目表(一)的功率費時,“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於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為限制。若“供方”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須對“用方”提出臨時減少功率,則該月的實際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該月的表計實測記錄數值計收價目表(一)中的功率費。

在第一階段“供方”將由__萬伏變電站的___萬伏母線,以兩回___萬伏線路接至澳門北供電。該系統根據將來供電負荷增長的需要,得予以擴充。

第四款:供電質量標準及供電運行管理制度均應符合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定。

第三條:供電價目

第一款:供電價目以港元計算,“用方”應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電費。

第二款: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第二款附件一供電價目表及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計算和支付電費。

第四條:供電工程建設及運行維護

第一款:在合約有效期內為滿足對用方的供電,在___電力系統內的有關電力工程建設,其設備及全部建設費均由供方負責。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萬伏變電站至澳門北輸電線路的建設,在___市境內的建設費用由供方負責,在澳門境內的線路及全部變電設備的建設費用由用方負責。

第五條:供電之計量及發單結付

第一款:全部_____及校核儀表,均安裝於____市變電站的____萬伏線路出線端。

供電計量儀表由下列兩組儀表所組成:

(1)一級稱為_____用儀表,由供方供給,並屬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將由此組儀表記錄,並據此發單_____。

(2)另一組稱為校核用儀表,由供方供給,並屬供方所有。

以上儀表的校驗由供方負責,用方派人蔘加共同核定後,共同加封。

第三款:當任何_____電度表或_____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記錄或被發現該月的'計量記錄不正確,則應以校核儀表之計量記錄數作為_____之根據,直至缺陷校正後才恢復使用。若因電流或電壓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_____儀表及校核儀表均同時不正確記錄時,則雙方可參照裝於珠海變電站內的其他儀表及裝於澳門北面變電站之線路儀表進行推算後,協商確定_____所依據的數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對任何_____電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準確度有懷疑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派人員對該儀表進行校驗。當儀表的準確度超出±___%的極限時,即認為不準確,而用校核儀表之計量數作為_____根據。計量儀表之運行管理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定進行。

(2)抄讀表時用方應派代表在場,並將抄讀表之數值簽字確認。

第六款:雙方將按本條之規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發出_____收單,用方應在收到_____帳單後的___天內,將應付之電費撥入廣東省電力公司指定的專用帳户內。

第七款:若由於任何原因,帳單上之帳目有差錯,則該帳目須經雙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條:電力供應的中止或減少

第一款:供方應儘量保證對用方供電的可靠性。萬一供方電力系統發生故障而造成供電中斷時,供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儘速恢復供電,並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定處理。

第二款:當供方或用方電力系統需進行預定的設備停電檢修時,雙方將根據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定取得協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後,按技術上需要的最短時間範圍內暫時停止或減少電力供應。

第三款:供方無需向用方負責第一款、第二款因電力供應中止或減少而導致之損失。

第七條:免除對引起損失、毀壞或不便之責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無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遲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條之責任時,受阻或推遲履行合約的一方對另一方遭受的損失不負賠償之責任。並且合約將在該段時間暫停。在引起受阻或推遲之原因停止後,合約應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種推遲超過十二個月,則任何一方可以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此合約,隨後此合約便告終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無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災禍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條:補償貿易方式的預付款項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電力而向供方提供二億港幣的無息預付款項,作為___省電力系統向澳門供電的電力工程建設費用,合約正式簽訂後,用方應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約正式簽訂後一個月以內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預付之無息款項以補償貿易的方式,從____年__月份開始,分____年,每年__萬元,分十二個月,在每月之電費結算中支付償還。

第三款:即使遇供電中斷的情況,本條第一、第二款仍繼續生效,並以港幣支付結算。

第九條:文件的遞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給予對方之通知及發給對方之帳單,以下述方式遞送為合格。給予供方之通知,須書寫供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供方在___市之註冊地址;給予用方之通知或帳單,須書寫用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用方的澳門之註冊地址。

第十條:解決爭執

第一款:凡有關執行本合約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款:倘雙方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獲得圓滿解決時,可向中國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並適用中國法律解決爭端。

第十一條:文字

第一款:本合約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於本合約之訂立及解釋有相等之確實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與用方相互間之書信及技術性文件的來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並附有英文譯本。

第十二條:合約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約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執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約各一份,副本__份。

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國_______省電力公司(蓋章)

用方:_________市電力有限公司(蓋章)

附件一:供電價目表(略)

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略)

關於供電合同5

用電人:

供電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以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相關規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等原則,雙方就居民生活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用電人用電地址

市(州)縣(市、區)鎮(鄉)街道(村)號幢單元室

二、供電方式

供電人以交流低壓220380伏電源向用電人單電源連續供電。

三、計量裝置

普通電能表費控智能電能表

四、用電計量、電價及電費結算

(一)計量裝置為普通電能表

1、供電人以在用電人的受電點安裝的普通電能表記錄的抄見電量為依據,按照國家批准的電價和隨電量徵收的各項費用向用電人定期結算電費。

2、供電人實行單雙月抄表,用電人於抄表之日起十日內在供電人指定的地點交付電費。

(二)計量裝置為費控智能電能表

用電人向費控智能電能表配置的專用充值購電卡中充值,供電人以在用電人的受電點安裝的費控智能電能表記錄的電量為依據,按照國家批准的電價和隨電量徵收的各項費用,由費控智能電能表內置計費系統自動實時結算用電人電費。

五、供電人權利義務

(一)按照國家價格管理部門批准的電價和隨電量徵收的各項費用收取電費,並在發生電價和其他收費調整時,按規定執行。

(二)對使用普通電能表的用電人逾期未交付電費,經催告用電人仍未交付的,供電人有權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中止供電。對使用費控智能電能表的用電人,當費控智能電能表充值餘額為零時,費控智能電能表的自動斷電功能將自動中止供電。

(三)對違章用電、竊電及其他違約用電行為有權制止,依法追收電費和違約使用電費並中止供電。

(四)供電人發現用電人計量裝置有問題或故障時,供電人對該計量裝置進行免費檢驗,如計量誤差超過國家規定的允許範圍,則按規定向用電人補收少交的電費或退回多收的電費。

(五)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為用電人提供連續電力供應服務。因故需要停止供電時,按照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户或者進行公告。

(六)在供電設施發生故障時,供電人在國家規定時限或服務承諾時限內組織檢修。

(七)使用普通電能表因欠費停止供電的,供電人在用電人交清電費後24小時內恢復供電,不能在24小時內恢復供電的,向用電人説明原因並按用電人要求提供相關證據;使用費控智能電能表的,在用電人提供自身信息完備、準確的情況下,供電人通過費控智能電能表提示功能、手機短信提示功能等,在充值餘額小於50元時,提示用電人及時充值。

(八)在營業場所公告辦理用電業務的程序、制度和收費標準,提供客户須知資料。

(九)根據用電人實際交付電費金額出具電費發票。

(十)按國家規定對電能計量裝置進行檢驗和維護。

六、用電人權利義務

(一)有權對供電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投訴。

(二)用電人對計量裝置的準確性有異議的,雙方共同委託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校驗,用電人預付校驗費。經校驗計量誤差在國家規定範圍內的,用電人承擔校驗費;計量誤差超過國家規定範圍的,供電人承擔校驗費,同時按規定向用電人補收少交的電費或退回多收的電費。

(三)費控智能電能表用户終止用電並按規定程序辦完銷户手續後,可到所屬區域的供電營業廳退取費控智能電能表或充值購電卡中的餘額。

(四)按照合同約定的居民生活用電性質用電。

(五)按規定程序辦理用電變更、中止或終止業務。

(六)計量裝置為普通電能表的,依照用電量和電價及隨電量徵收的各項費用在約定期限內到供電人指定地點全額交付電費;計量裝置為費控智能電能表的,根據費控智能電能表的計量計費提示功能,及時充值購電。妥善使用和保管充值購電卡,並承擔充值購電卡損壞、遺失而引起的相關後果。

(七)不自行引入或供出電源。

(八)發現計量裝置有異常時,及時通知供電人。

(九)為供電人對電能計量裝置進行的檢驗和維護提供協助和方便。

七、電力設施產權分界及運行維護管理責任

(一)安裝在用電人受電點的計量裝置出線接線點為電力設施產權分界點(見附件:《居民生活用電登記表》供電線路產權分界示意圖),為本合同所述的履行供用電義務的地點。

(二)以電力設施產權分界點為界

用電人受電點計量裝置出線接線點之後,由用電人承擔運行維護管理義務及相應的法律後果;用電人受電點計量裝置出線接線點之前,由產權設施所有者承擔運行維護管理義務及相應的法律後果;用電人受電點計量裝置由供電人承擔運行維護管理義務及相應的法律後果。

八、合同變更與解除

用電人變更、解除合同的,結清電費及其他費用後,向供電人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九、違約及其他責任

(一)用電人擅自改變用電性質、轉供電或引入電源,擅自移動、開啟、拆封電能計量裝置的,用電人依法補交差額電費,並承擔違約使用電費。

(二)用電人有竊電行為的,按竊電量補交電費,並承擔補交電費3倍的違約使用電費。對竊電行為,供電人可制止並當場中止供電。

(三)使用普通電能表的用電人逾期未足額交付電費的,供電人除追補欠費外,還可向用電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費總額的10/00收取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一元的按一元收取。

(四)用電人交清欠費,供電人未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恢復供電的,供電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供電量對應電費總額的10/00向用電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一元的按一元收取。未供電量按用電人前6個月平均用電量計算。

(五)供電人、用電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六)因電力運行事故給用電人造成損害的,供電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免責事由

供電人、用電人受不可抗力、政府行為、維護公共利益等因素的影響,且該影響足以導致任意一方或雙方當事人不能履行約定義務,在受影響的範圍內免除責任。因遲延履行後發生上述情況的,不免除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經供用電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辦理完畢銷户手續時終止。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電人(蓋章):用電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代理人(簽章):

時間:__年__月__日時間:__年__月__日

Tags:供電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