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籤的合同,當時靠這個在人才中心落户,檔案也放在那。不久前離職,那麼找新工作時候,這份合同算是已經解除了麼?是否還要去人才中心輸相關手續?或是與原用人單位有個什麼的手續?這樣直接去別家公司上班會有什麼問題?請不要抄一大篇別人的東西敷衍,我需要具體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