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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集合)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29W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工程合同(集合)

工程合同 篇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20xx年x月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

勞務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月日結束工作日期:年 月日總日曆工作天數為: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

(1) (2)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閲。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複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 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 套。

9、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職務: , 職稱: 。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職務: ,職稱: 。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在年月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 。 (2)在年月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年 月 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5)在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6)在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工程合同 篇2

在室外的工程,大家瞭解相關的施工流程?室外工程施工該怎麼簽訂合同呢?

甲方:西安高科(集團)新西部實業發展公司

乙方:陝西省第三建築工程公司

乙方受甲方的委託,將紫薇田園都市B區1#樓室外建設工程承包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紫薇田園都市B區1#樓室外工程。

2、工程地點:西安市高新區新型產業園。

3、工程內容:紫薇田園都市B區1#樓室外工程施工

4、工程承包範圍:

紫薇田園都市B區1#樓室外道路、土方、管溝、景觀綠化、各系統管網、室外照明、主樓主電源供電。

 第二條:工期:20xx年6月30日至20xx年8月30日。

第三條:工程質量要求及竣工驗收:

1、乙方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工程設計圖紙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各項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評定標準的條件,質量等級為:合格。

2、乙方應認真按照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要求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檢驗,乙方應為甲方人員檢查提供便利條件,對不合格的部分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有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費用,但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由甲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3、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進行自檢,並通知甲方驗收。驗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代表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第四條:安全施工及事故處理:

乙方應遵守安全生產法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現場施工等原因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結算及承包方式

1、按照1999年《陝西省建築工程綜合概預算定額》及配套費用定額四類工程取費,不含税工程造價優惠3%;安裝按照20xx年《全國統一安裝工程概預算定額陝西省價目表》及配套費用定額三類工程取費,不含税工程造價優惠5%;綠化工程按照苗木總價*(1+30%)進行結算,苗木總價包括苗木價、運輸費用及挖苗費,苗木價需經甲方認質認價。甲方認價及甲供材料不優惠。貸款利息不予計取。

2、根據甲方確認竣工圖紙工程量、簽證,變更文件。

3、乙方自購材料必須經甲方認質認價後作為計價依據。

4、乙方應如實編制工程預算,若出現乙方報送預算與實際審定價相差±5%以上(含±5%),全部審計成果費由乙方承擔。

(1) 5、結算時限: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乙方報送決算給甲方,在30日內甲方給予審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待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以甲方認可的價格按實結算,室外土建、管網、安裝工程結算後20日內付至工程造價的70%,財務決算完成後30日內付至總造價的95%,預留5%作為工程質保金,保質期滿後20天付清5%工程預留款。綠化工程付至工程造價的80%後暫停支付,剩餘20%的工程款作為保質金,保質期滿後20天付清20%工程預留款。

3、發票的提供時間為每次甲方付款前(甲方付款前2日通知),發票金額同每次付款金額。發票未提供或金額不足,甲方有權不予支付相應款項。提供發票同時乙方應提供收款單位開户行和賬號。

4、付款方式為轉賬或支票。

第七條 :工程保修:

1、本工程預留工程款的作為質保金,室外土建、管網、安裝工程保質期為 貳 年;綠化工程保質期為 壹 年,保質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綠化工程在保質期內,乙方負責修剪、施肥、打藥、補植、除草、澆水等工作,保證苗木成活。

2、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免費維修,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除外,質保期如無質量問題,期滿一次性付清;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免費維修。乙方未按上述要求進行維修的,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修理,因而發生的費用甲方有權從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應由乙方承擔。(工程款支付過程中不計利息)。

3、質保金的退付以紫薇物業驗收單為依據,執行西安紫薇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工程、材料設備質保金管理辦法》。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若出現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第九條:其他

1、乙方不得將工程倒手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 方:

二00 年 月甲 負責人: 負責人 日

地基基礎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及地址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第二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項目及內容:

依據設計院提供的振衝碎石樁施工圖進行施工。

二、工程承包方法

本工承包採用總包法。(包含:施工材料、機械、人員及其工藝的其它配套設施)

第三條:工程量及工程造價

施工樁距_____排距___樁徑____樁長____共計樁數_____根,計:_____米,工程造價按__元/米進行結算,共計: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此費用不含水電費及税金,只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員工資表)。

 第四條: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款,每月底進行每月的計量,根據計量每月付款70%,本工程施工完畢後,經檢測合格,付款至90%,等本站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後付款至100%。

 第五條:振衝碎石樁工期

1、本工程開日工期為xxxx年x月xx日。

2、本工程商定有效工期為xx天,工程竣工日期為xxxx年x月xx日。

3、凡因人力所不能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經甲方認可的原因延誤了工期,按時順延。

 第六條:甲方職責

1、負責施工現場的統籌、協調,施工質量監督和工程驗收工作。

2、施工前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必須的技術資料和施工圖紙、建築總平面圖、建築結構、基礎結構及地基處理施工設計圖、建築場地工程地質勘察資料、普探資料、施工技術要求等。

3、提供施工所需要的平面座標,建築紅線或基礎軸線定位樁,場地水準點及標高數據。

4、負責提供現場正常施工條件、道路暢通,場地平整等滿足施工所需要求,(三通一平)

5、負責清除施工現場上空、地表及地下障礙物,解決施工可能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以及外界人為影響施工有關事宜。

6、工程用水、用電由甲方負責提供至施工現場。

7、及時就施工中出現的`有關問題召集有關單位和部門會商解決。

8、負責辦理各項施工許可證(地質勘察報告1份)

9、負責解決與施工有關的土地糾紛和其它環境問題,解決施工中非乙方原因出現的困難。

 第七條:乙方職責

1、組織全部施工機具、人員,提供現場施工方案,精心施工。

2、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技術要求,以及有關規範、規程的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監理,保質保量、按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務,工程質量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3、嚴把質量關,做好施工原始記錄,備齊所需的技術資料,完工後向甲方移交相關的技術資料。

4、對因現場組織、管理不善所造成的質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承擔全部責任。

5、及時向甲方及監理反映施工中出現的問題,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工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第八條:其它事項

1、凡本合同未及列入或在施工中出現、發生的有關問題,甲乙雙方應本着有利工程,互讓互諒、團結協作、主動承擔的原則精神,平等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合同經雙方簽訂後生效,共同遵守。

3、工程結束,驗收通過,工程費用結清,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工程負責人: 工程負責人:

聯繫人: 聯繫人:

合同簽訂日期:年 月日

工程合同 篇4

飲水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天門市張港鎮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

乙方:天門市張港鎮水廠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為了順利完成張港鎮水廠清水池的建設;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張港鎮水廠清水池

二、工程內容:詳見設計圖及工程量清單

三、質量要求

1、所有建築材料必須送檢合格後才能使用。

2、所有隱蔽工程必須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施工技術規範施工,加強工地現場管理和質量管理。尊重和服從甲方、監理人員的監督與管理。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

4、工程完工驗收必須達到合格以上標準。

四、工期要求

自合同訂立之日起開工,20xx年9月25日之前完成所有建設內容。9月30日之前完成工程驗收。

五、工程投資總額與付款方式

1、工程總額為:貳拾捌萬貳仟玖佰柒拾玖元肆角陸分。

2、乙方完成所有工程任務經驗收合格後付工程價款的95%,另5%作為質量保證金,一年後付清。

六、安全及其它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各種操作規程,做好安全生產,配置各種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2、在實施項目過程中所發生的任何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不按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要求和標準、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其它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予以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市改水辦、監理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甲方將甲方獨立開發的位於_________智能化系統工程(包括採購、施工、安裝、維修)交由乙方完成,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工程內容

_________小區的全部智能化系統工程(以下簡稱“智能化工程”),具體包括下列內容:

1.1 智能系統管道預埋;

1.2 小區閉路電視監控系統;

1.3 可視對講系統(帶IC卡門禁、帶安防);

1.4 住户室內安防系統;

1.5 小區周邊防範系統;

1.6 公共廣播及背景音樂系統;

1.7 停車場安防系統。

第二條 工程款(造價)

2.1 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公式計算工程總造價:

工程總造價=每户的平均造價×小區總户數。

2.2 由於選用不同品牌、品種的設備導致造價不同,故乙方向甲方提交設計方案時,須提交兩種以上不同品牌、品種的設備供甲方選擇,以確定造價。但無論如何,甲、乙雙方同意每户的平均造價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貨幣計算單位均為人民幣),不高於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2.3 上述工程總造價的計算公式中“每户的平均造價”、“小區總户數”均指小區住宅户數,不包括商鋪;

2.4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根據_________建設進度,及時將小區的設計圖紙、小區住宅總户數、智能化工程要求的資料提交給乙方。乙方收到資料後15日內向甲方提交設計方案、施工條件、費用明細。雙方儘快確定選用設備的品牌、規格、工程總造價、驗收標準、設計方案、施工條件等具體的施工內容,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為本合同附件;

2.5 施工過程中,因工程個別項目需要調整而引起工程量之增減,雙方確認後,在工程總造價中作相應調整,但該調整不得違反本條2.2款的.約定。

第三條 工程造價包含的費用

甲方為乙方支付的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工程造價”中已包含下列費用:

乙方為智能化工程購買的全部設備款、材料款、人工費用、乙方應支付的税金。

第四條 工程款的支付

4.1 乙方進場施工後,乙方完成小區管道線路工程後_________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雙方確定的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

4.2 智能化工程設備進場前,甲方根據乙方的通知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

4.3 智能化工程設備進場並經甲方及時確認設備符合約定的品牌、規格後_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

4.4 智能化工程完工、雙方驗收後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

4.5 保修期滿後30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

第五條 進場時間

甲方已完成_________小區的供水、供電設施且封頂後三日內,甲方通知乙方進場施工。

第六條 工期

甲方向業主正式交樓前,乙方必須完成智能化系統的全部工作。但甲方須保證乙方工期不少於兩個月。

第七條 竣工及驗收

智能化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圖紙、竣工資料、使用説明書、驗收申請。甲方收到乙方申請後立即向乙方發出“實際完工證明書”並在七日內與乙方一起組織驗收。智能化工程經甲方驗收合格即視為甲方已接收智能化工程。

第八條 保修

智能化工程保修期為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驗收完畢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間內,乙方承擔因設備不合規格及施工質量造成損壞而產生的任何費用,但不包括因甲方或他人人為使用損壞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

第九條 甲方義務

除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外,甲方還需履行下列義務:

9.1 甲方免費提供乙方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

9.2 甲方免費提供PVC管道的預埋工作並保證乙方施工條件;

9.3 甲方把所有施工安全守則或其他特殊的現場工作注意事項告知乙方。

第十條 乙方義務

除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外,乙方還需履行下列義務:

10.1 乙方保證智能化工程所使用的全部設備、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

10.2 乙方進場施工後必須接受甲方監管並予以積極配合;

10.3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安全措施。乙方員工人為造成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10.4 保修期內,乙方向甲方無償提供技術培訓、指導。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1.1 甲方完成_________小區的供水、供電設施、封頂時,甲方仍未向乙方提交_________小區的設計圖紙、小區住宅總户數、智能化工程要求等資料,或甲方的其他違約行為導致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均視為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為履行本合同花費的任何費用;

11.2 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甲方按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達三十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為履行本合同花費的任何費用;

11.3 甲方不按時與乙方組織驗收,視為驗收合格,即甲方已完全接收智能化工程。且乙方不承擔任何免費保修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2.1 乙方收到甲方提交_________小區的設計圖紙、小區住宅總户數、智能化工程要求等資料,未在15日內向甲方提交設計方案,或乙方的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無法履行本合同,視為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12.2 乙方逾期完成智能化工程,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為:_________。

逾期達三十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違約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12.3 如甲方為乙方墊付乙方應支付的費用,包括本合同第八條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費用,乙方應自甲方墊付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否則,按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三條 工地代表

雙方工地代表以互換的授權委託書載明內容為準,工地代表簽署的任何文件即視為甲、乙方的真實意思。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受火災、水災、颱風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而不能履行義務時,不視為違約,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適當延長。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敗訴方除承擔仲裁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為本案支付的律師費。

第十六條 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6

發包人(全稱):(備註:發票抬頭全稱)

承包人(全稱):(備註:項目公司開票,授權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備註:發票備註欄)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補充政策】《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xx年第11號)第二條規定:“二、建築企業與發包方簽訂建築合同後,以內部授權或者三方協議等方式,授權集團內其他納税人(以下稱“第三方”)為發包方提供建築服務,並由第三方直接與發包方結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繳納增值税並向發包方開具增值税發票,與發包方簽訂建築合同的建築企業不繳納增值税。發包方可憑實際提供建築服務的納税人開具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税額。”

【實務案例】總公司中標、簽署合同,後成立項目公司幹活、開票及收款,簽署授權書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備註:增值税預收款預繳地點(財税〔20xx〕58號)、企業所得税預繳地點(國税函[20xx]156號)、跨境免税(總局公告20xx年第69號)。

3.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4.資金來源:。

5.工程內容:。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範圍:(備註:能否適用清包工、甲供材政策,將甲方提供材料範圍明確(財税(20xx)36號),通用合同條款中“材料與設備”部分需要明確)

【示例】詳見詳見施工圖所示範圍、工程量清單編制範圍和招標、投標文件內容,其中xxx等材料、工程設備由發包人自行購買,詳見《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備註:建築工程老項目判定(財税(20xx)36號))。

計劃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元)(備註:增值税税額、税率/徵收率,實務中很多企業沒有修改,多繳很多税(總局在20xx年4月25日視頻會議有關政策));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元);

2.合同價格形式:。

(備註增加條款:合同執行過程中,税率調整事項條款)

【例】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國家税收政策發生變化,增值税税率調整,工程造價計價依據中增值税税率按照適用的税率執行。

(通用合同條款中的付款條款:增值税納税義務發生時間,預付款開票問題都明確)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備註,社保和個税的繳納,掛靠判斷):。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並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且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開具增值税發票(備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並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於年月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份,承包人執份。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簽字)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備註:不包括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關於通用合同條款涉税點,不完全關鍵點如下)

其中通用合同條款共計20條,具體條款分別為:

一般約定(税收名詞,如:甲供材定義、發票類型定義等)、

發包人(開票抬頭和付款)、

承包人(三方授權開票)、

監理人、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工期和進度(納税義務發生時間)、

材料與設備(甲供材、清包工政策)、

試驗與檢驗、變更、價格調整(税率調整)、

合同價格(含税價/不含税價等)、

計量與支付(預付款開票、收付款、納税義務發生時間、開票、保證金開票)、

驗收和工程試車、竣工結算、缺陷責任與保修、

違約(發票違約條款、違約金開票、繳税)、

不可抗力、保險、索賠和爭議解決。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 由乙方承擔 探礦工程, 為保障工程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項目:單孔孔深<200m(如果超過200m應由甲乙雙方協議再定)

二、鑽孔直徑:鑽孔Φ75mm,如果遇到特殊情況不得<Φ60mm

三、單價: (不含税)。

四、總工程量 m。

五、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鑽孔設計,孔位定點、鑽孔編錄、取樣及鑽孔驗收。

2、甲方責任負責三通一平(電、水、路)場地平整及外部協調。

3、甲方負責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如搬家人力不夠由甲方給予協調。

4、甲方提供乙方人員住宿(伙食、日常生活等自理)。

5、甲方需承擔乙方無故停工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乙方的誤工費(按實際標準計算),如當地百姓阻撓施工等,不可抗拒力除外。

六、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負責按設計要求施工並提供合格的鑽孔。

2、乙方負責鑽孔質量,嚴格按照六大指標執行。

七、工程驗收及付款方式:

1、工程驗收:單孔完工後,由甲方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後,以實際進尺計算工程費。

2、付款方式:用現金支付,甲方預付給乙方材料、運輸費等相關的

費用元 , 乙方來回往返車費由甲方承擔( 元 )。 全部工程結束後, 甲方扣除乙方進場費用, 一週內結算清。

3、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費用(單孔結算),不得超過一週。

八、鑽孔在實際進尺中如孔內出現坍塌、粉化、溶洞、出水等突發情況下,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材料等一切費用。在鑽孔打不進去的情況下按實際進尺計算工程費用。

九、其它:本協議未及事宜, 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8

一、案件要旨

本案要旨為,原告的起訴行為是否構成重複起訴,這涉及到民事訴訟中的一項基本原則,即“一事不再理”原則,判斷是否適用該原則,主要依據:訴訟標的是否一致,訴訟請求是否一致,當事人是否一致,爭議事項是否一致,應當就具體案件結合當事人的具體訴訟請求及其依據,以及行使處分權的具體情況進行綜合判斷。

20xx年4月22日,被告與原告簽訂《鑽孔樁施工協議書》一份,施工結束後,於20xx年5月10日雙方簽訂了《施工結算協議書》,原告自己“備註:挖夾層、二次成孔、誤工等計捌萬肆千叁百叁拾元整,本表結算未結算。” 該結算協議由被告法定代表人及施工工地負責人和原告本人分別簽名。由於被告未能按照結算協議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原告於20xx年11月16日向法院起訴立案,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153972.02元。法院以(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調解書調解結案,調解書所確定的工程款數額153972.02元被告已履行完畢。經調閲法院(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卷材料,該卷宗材料中從原告的起訴狀(標的153972.02元)、調解筆錄及調解協議中,均未涉及和顯示原告本次所起標的任何內容; 另經法院對被告當時主管工程的負責人查實,原告在(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件中起訴的數額,不包括原告本案所起訴的數額,被告仍下欠原告零雜工程等其他工程款未支付,但具體數額不能確定。

本案的爭議焦點主要為,原告的起訴行為是否構成重複起訴,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在審理中,原告稱該84330元的零雜工程款算帳憑據在合計後,原件全部交給了被告單位孟某,且被告處所存的《施工結算協議書》原件中同樣有此欠款數額的備註,由於原告不能提供存放在被告處的該《施工結算協議書》原件,在被告不予認可又不提供該結算協議原件的情況下,按照庭審中原告提供的證據,法院結合上述對被告主管工程負責人核實的基本事實及本案的具體情況,原告現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施工中的.零雜工程款,事實存在,理由成立,二審法院審理認為,洛基公司認為協議上手寫部分內容是楊治安單方添加,但其並未提供自己所持有的結算協議書來證明自己的主張,也未提供證據證明挖夾層等附屬工程不是楊治安所幹,朱遵壽明確表示挖夾層等附屬工作是楊治案所幹,只是工程款具體數額記不清,並證明之前調解結案的案件中工程款不包括本案所訴爭的工程款。同時,一審法院也查閲了該院(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件卷宗材料後,認定楊治安本案所主張的工程款並不包含在之前調解結案的案件中。而且孟津法院(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調解書中並無洛基公司所稱的“無論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無論有多少債權債務雙方都已全部結清”內容。因此,洛基公司認為楊治安屬重複訴訟,其並不欠楊治安工程款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

二、案件來源

河南省孟津縣人民法院(20xx)孟民一初字第21號,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洛民終字第1699號

三、基本案情

被告在承攬華陽洛陽(孟津)電廠公用區基樁工程期間,於20xx年4日22日和原告簽訂《鑽孔樁施工協議書》一份,施工結束後,於20xx年5月10日雙方簽訂了《施工結算協議書》,合計工程結算數額為163972.02元,協議約定在被告收到業主工程款30日內支付給原告。在該結算協議的空白部分,原告自己“備註:挖夾層、二次成孔、誤工等計捌萬肆千叁百叁拾元整,本表結算未結算。”該結算協議由被告法定代表人及施工工地負責人和原告本人分別簽名。由於被告未能按照結算協議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原告於20xx年11月16日向法院起訴立案,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153972.02元。法院以(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調解書調解結案,調解書所確定的工程款數額153972.02元被告已履行完畢。審理中經調閲法院(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卷材料,該卷宗材料中從原告的起訴狀(標的153972.02元)、調解筆錄及調解協議中,均未涉及和顯示原告本次所起標的任何內容;另經法院對被告當時主管工程的負責人(且又是(20xx)孟會民初字59號案件被告的訴訟代理人)查實,原告在(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件中起訴的數額,不包括原告本案所起訴的數額,被告仍下欠原告零雜工程等其他工程款未支付,但具體數額不能確定。現原告為要求被告應支付所欠零雜施工工程款84330元及利息,向法院提起了訴訟,但原告在庭審中僅提供由被告施工負責人簽名的增加零雜工程款數額便條複印件13張,共計款49550元。

四、法院審理

一審法院認為:審理中雙方對本案的爭執焦點,一是原告現要求被告所支付的工程款在(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件中是否一併審理,原告本次起訴的工程款數額84330元能否認定;二是原告本次起訴是否超過訴訟時效。針對上述雙方所爭執的各焦點問題,在審理中,原告稱該84330元的零雜工程款算帳憑據在合計後,原件全部交給了被告單位孟某,且被告處所存的《施工結算協議書》原件中同樣有此欠款數額的備註,由於原告不能提供存放在被告處的該《施工結算協議書》原件,在被告不予認可又不提供該結算協議原件的情況下,按照庭審中原告提供的證據,法院結合上述對被告主管工程負責人核實的基本事實及本案的具體情況,原告現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施工中的零雜工程款,事實存在,理由成立,但因原告不能提供零雜工程款84330元具體數額的原始結算憑據,按照庭審中原告提供的相關證據,對被告所欠零雜工程款數額應認定為49550元,超出部分,證據不足,不能認定。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因雙方無明確約定,利息可從原告起訴之日(20xx年11月24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判決書限定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止。審理中,被告抗辯稱不欠原告工程款及原告起訴已超過訴訟等,理由不足法院不予採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一百零九條之規定,判決如下:一、被告洛陽市基礎工程有限公司於判決書生效後十日內一次性支付原告楊治安工程款49550元及利息。利息從起訴之日(20xx年11月24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判決書限定履行之日止。二、駁回原告楊治安其他訴訟請求。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洛基公司與楊治安在對華陽電廠工程進行結算時,形成的結算協議書一式二份,楊治安一審庭審時出示了該結算協議書原件,現洛基公司認為協議上手寫部分內容是楊治安單方添加,但其並未提供自己所持有的結算協議書來證明自己的主張,也未提供證據證明挖夾層等附屬工程不是楊治安所幹。而且一審法院在對當時的項目負責人朱遵壽所做的調查的筆錄中,朱遵壽明確表示挖夾層等附屬工作是楊治案所幹,只是工程款具體數額記不清,並證明之前調解結案的案件中工程款不包括本案所訴爭的工程款。同時,一審法院也查閲了該院(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件卷宗材料後,認定楊治安本案所主張的工程款並不包含在之前調解結案的案件中。而且孟津法院(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調解書中並無洛基公司所稱的“無論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無論有多少債權債務雙方都已全部結清”內容。因此,洛基公司認為楊治安屬重複訴訟,其並不欠楊治安工程款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根據雙方所簽訂的結算協議上備註內容顯示洛基公司欠楊治安84330元,一審法院判令洛基公司支付楊治安工程款49550元,楊治安並未提起上訴,視為其認可該49550元工程款數額,故本院對此予以維持。洛基公司稱朱遵壽不是項目負責人,不能代表其公司,以及閆水利不是其公司職工的主張,其並未提供證據證明,而且在雙方所簽訂的施工協議中朱遵壽明確作為洛基公司項目負責人予以簽名,故對此上訴主張,法院不予採信。()綜上,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

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五、與本案及類似案例相關的法規索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人民法院對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起訴,必須受理;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糾紛自願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訴處理,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