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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特許合同集錦十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63W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加盟特許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加盟特許合同集錦十篇

加盟特許合同 篇1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_________公司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並申請加盟,_________公司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組織

1.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_________公司”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 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為_________元,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商店住所)的商店“_________公司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為_________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為_________公司連鎖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作一個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 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_________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_________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_________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託,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 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徽記,以及為銷售商品和作為促銷、廣告手段使用“_________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_________公司”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加盟店製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徵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_________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 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

2.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商品所有權在總部(支部),當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了)時,轉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在這種情況,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將每天賣掉的商品內容(依據_________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七條第1款的營業日報)向總部(支部)報告。

第六條 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有關_________公司連鎖運營的規章第二十七條營業日報提出的義務及該規章中的第二十八條經理業務的委託,由加盟者負擔手續費。其規定如下:

(1)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為_________元;延遲呈報營業日報的違約金:每天為_________元。

(2)經理業務手續費(包括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個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_________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_________元;法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_________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_________元。

第七條 情報管理

加盟店為了連鎖的利益,在將總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單品及不同部門銷售數據靈活用於其他方面時,必須事先得到承諾。

第八條 技術指導費

作為對總部(支部)的技術指導費,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_________

第九條 商品手續費

有關總部(支部)進貨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須支付《合同締約書》中規定費用比率的手續費。

第十條 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_________%。

第十一條 聯機系統機器的設置及其費用負擔

作為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信息傳遞手段,在設置由總部指定的連接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合同書》中規定的使用費。

第十二條 特別配送費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為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但是,當對因距離遠、金額少(或數量少)等進貨增大了總部(支部)的負擔時,加盟店必須以額外用途為由,負擔特別配送費。

第十三條 負擔特別費用

總部(支部)為了加盟店而開展共同活動,或進行指導援助時,加盟店要負擔以下費用或手續費。其負擔金額是按以下基準由總部決定:

(1)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教育培訓以及其他共同活動的實際費用,或分擔金額;

(2)在土地建築物的買賣或租賃時,對有關物件的調查選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續費為:交易額的2%,或租賃費的1個月份額;

(3)有關商店的新設或裝修的手續費:

a.商店選址的市場調查費,每調查一個選址費用為_________元;

b.商店的設計以及制訂商店計劃書的手續費,每計劃一項費用為_________元;

c.有關建築物的設計工程以及內外裝修施工的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施工額的_________%;

d.設備器材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搬運、設置安裝、施工額的_________%;

e.開業準備以及在開店實施期間的商店作業費用為:銷售場地面積每坪(譯者注:摺合3.3平方米)_________元,但最低總金額應足_________元。

f.交涉委託業者時的交涉費為:保證金的3%或租賃費的1個月金額。要收取兩者中的最高者;

g.金融交涉或有關籌措資金的援助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

h.其他進行特別指導援助的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

第十四條 債務保證

加盟者對於與總部(支部)交易中所發生的債務,必須保證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債務。

第十五條 合同結束後的債務處理

當本合同結束時,加盟者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之。

當加盟者對債務失去了期限 的權益時,總部(支部)可將其預約委託金等用來充償,或可立即實行擔保權。

實行擔保權,除拍賣手續外,總部(支部)在任意處理的基礎上,可將扣除諸費用後的剩餘額充償債權。

第十六條 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_________公司連鎖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為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 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為。若認為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複製複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八條 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為不熱心時,總部(支部)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九條 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二十條 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但在接近規定的事業年度中旬已向總部(支部)交付了6個月的技術指導費時,可將預告期縮短為30日前。

第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為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為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為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為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總部(支部)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總部(支部)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_公司”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_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為締結之日起的2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為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二十四條 管轄法院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

總部(蓋章):_________ 加盟者(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加盟特許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加盟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加盟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加盟店。

分部與加盟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並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加盟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加盟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為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 合同文本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 合同審查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准期間,分部和加盟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准,加盟費返還加盟商。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十條 使用方式

分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設立加盟店: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十一條 許可形式

基於總部授予分部的_________許可權,分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分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分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分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分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三條 營業場所

分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建築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經分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四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五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後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加盟特許合同 篇3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為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__________ 市(縣)__________ 區(鄉、鎮)__________ 路(街)__________ 號的門店以“h超市”為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__________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為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銷售額的2%為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為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為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核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為,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加盟特許合同 篇4

導讀:特許加盟合同是特許企業和特許加盟商之間的合作合同,主要包含合作對象、合作內容、合作期限、權利與義務、爭議處理方式等主要內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 章的規定,為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現就甲方“XX連鎖餐廳”特許經營權授權乙方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文本名詞釋義

1、 知識產權:特指“XX”品牌、商標、標誌、商號及“XX”全套VI視覺系統、“XX” 經營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識產權乙方在簽訂合同且經許可有權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3、 XX餐廳產品:含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的“XX”系列產品及甲方取得全國連鎖銷售代理的其它相關產品。

第二條:連鎖專賣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縣)區,開設“XX”_______連鎖餐廳。

2.2、 在合同執行期間,連鎖加盟店經許可後可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達這些標誌、記號、樣式的標籤和招牌,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遵循甲方統一的營銷模式,服從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2.3、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甲方授予的連鎖特許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第三方。

2.4、 本合同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員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第三條:連鎖專賣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在當地工商、税務部門辦理合法的登記手續,開辦獨立的專賣店,或在商場、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經營。乙方自籌資金,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承擔一切經營債務。

3.2、 連鎖店應配備有相應的通訊聯絡設施,如電話、傳真或計算機,以便快捷收發相應的商務文件資料。

3.3、 乙方連鎖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銷售非甲方的產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銷售過程中,部分產品零售價根據當地市場狀況需要下調的,可報甲方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①、甲方有權根據全國各地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供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②、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核對;

③、乙方如果違反合同規定的自身權利與義務,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④、乙方不交納後期服務、宣傳、諮詢等費用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內補交完畢,否則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專賣權。

4.2、 甲方的義務

①、嚴格執行“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總原則。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區域範圍內,(2公里範圍內,校區範圍除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權於第二者同樣的經營權;甲方必須保證貨源充足,提供乙方辦店所需相應的文件、資料等;

②、負責隨時提供系列產品供給乙方,並不斷設計開發系列新產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包括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④、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加盟店裝修方案(以電子光盤和彩稿)形式,並在乙方加盟店開業前提統一宣傳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訓手冊》並指導協助乙方全方位開發和佔領當地市場。

⑥、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銷海報、燈箱片。

⑦、甲方免費提供宣傳單的製作和設計,印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①、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經營專賣甲方XX系列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開展系列經營業務;

②、有權擁有加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③、負責加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

④、有權享有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交流等活動,其車旅,住宿、就餐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⑤、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2 、 乙方的義務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營運操作規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銷售與服務工作。

②、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訓手冊及培訓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③、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財務、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商務溝通聯繫;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權益。

④、乙方按“XX餐廳”的統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統一裝修設計方案施工,自行承擔裝修費用。

⑤、乙方自行辦理相關經營手續,合法經營,自主承擔期間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⑥、乙方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對待,對於全國連鎖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質量問題,但並非在乙方店內購買,乙方有義務做好解釋及協調上報工作;

⑦、積極參與甲方安排的全國統一促銷及其他活動。

⑧、為保證產品質量,乙方必須在公司統一採購原材料,甲方有權定期檢查;對損害品牌形象、違反進貨規定的行為,將扣除乙方合同保證金。

第六條:連鎖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實行低門檻加盟政策,加盟費 整 (¥ 元),及支付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 元),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需提前1個月交納,如15天內未提前交納後期服務諮詢 與宣傳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原則取消區域保護。

6.2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權益保證金(¥ 元)。此保證金主要是為了保護總部的'知識產權不被濫用,同時避免加盟店之間產生惡性競爭,以規範完善整個連鎖體系,達成全國所有加盟店共同發展之目的。保證金在乙方合同期滿無息退還。

6.3、 零風險退出機制:甲方全程指導服務乙方的經營活動,對於確實難於改善經營的加盟店有確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總部可根據乙方申請,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關閉或轉讓。其庫存貨品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還甲方貨品在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貨款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供貨、換貨、退貨

7.1、 甲方保證提供貨物的品質全部為合格品,甲方應收到乙方的1-2個工作日內負責將貨發出。

7.2、 乙方每次進貨必須以匯款形式匯入甲方財務部指定的帳户或以現金支付給甲方財務,款到甲方發貨,運費乙方承付。

7.3、 為保證貨物品種全面性,首批貨物品種配備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定,後期購貨由乙方自主選擇。

7.4、 乙方經營期間在貨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隨時可等值調換其他品種,換貨運輸費由乙方自付;產品如因質量問題退換,其發生的費用全總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違約責任

8.1、 為維護“XX”的全國統一形象,保證售出商品質量,乙方不得擅自銷售其它產品;合同簽訂日起,乙方必須到甲方處進貨(注:部分冷凍貨除外),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許專賣權。解約後,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為乙方違約。

8.3、 合同執行期間,甲方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履行義務;否則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8.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為因素影響合同的執行,須在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此情形不視為違約,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9.1、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9.2、 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則應全部歸還甲方各種操作手冊及所有商務機密文件等資料,並負責銷燬、歸還所有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9.4、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補充協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 方: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加盟特許合同 篇5

甲方:上海 服飾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條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 童裝銷售市場,甲方推出 特許加盟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單點單櫃(加盟店或專賣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 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點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為 連鎖加盟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合同的保證與申明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僅從甲方購得用於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產品。

2、乙方嚴格執行甲方推行的 特許加盟計劃,以利於 業務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甲方規定的經營模式經營,按甲方規定的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僱員、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被視為甲方的僱員、代理人、合夥人、合資企業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認的方式充當或試圖充當甲方的代表人,聯營企業,合夥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認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義承擔或試圖承擔或造成任何義務或責任,不論該種義務責任的種類或性質如何。

第三條特許加盟的區域、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的特許授權區域為。

2、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條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加盟店、櫃使用由甲方獨立擁有的 " (keaido)"和" . "註冊商標,乙方以 的經營方式和風格經營 系列產品。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管理,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

1、為促進乙方業務發展,降低乙方經營成本,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費,僅收取乙方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5000元。該保證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滿後按合同規定全額轉為貨款或退還。本合同期滿後,如續簽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

2、乙方於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5000元)和首期進貨款(10000元)共計15000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和首期進貨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縣______ _區域內開設 加盟店,加盟店的具體地址為 。

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5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甲方承諾不在乙方開設的 加盟店同一區域範圍內(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區片或以一定直徑範圍劃分)自己或允許第三者經營其它 加盟店,並承諾不向同一區域範圍內的其它經營者供應 產品。

3、因地理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第七條追加建店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外新建 加盟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另外簽訂以該新加盟店或專櫃為對象的 連鎖加盟合同。

第八條商品的進貨和發貨

1、加盟合同簽定後,乙方預付1萬元首期進貨預付款,連同5000元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共1.5萬元一併匯入甲方帳户,此後首批進貨貨款以首期進貨預付款抵扣。

2、首期進貨超過1萬元預付貨款的部分和此後進貨,乙方按實際訂貨金額將貨款匯入甲方帳户,甲方確認匯款後予以發貨。

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品按統一供貨價結算,特供商品或促銷活動商品折扣另行制訂。

4、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和接受發貨清單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對每次收發貨情況單獨記帳,每月對帳一次。

5、甲方通過普通貨運、特快專遞等方式向乙方發送貨物,乙方可根據自己需要選擇發貨方式,發送貨物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退換貨

1、退換貨是指乙方將有質量問題或積壓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貨物的進貨價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貨款換購新貨。退換貨只限於商品調換,不涉及現金支付。

2、乙方收到貨物有商品質量問題的,應在收到貨物三天內(以收貨簽收或通知取件時間為準)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並在收到貨物五天內將貨物發還甲方,由甲方負責

全額退貨,但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換,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因銷售原因造成商品積壓的,乙方應在貨到30日內(以貨運公司通知乙方收貨或送貨上門時間為到貨日)提出換貨申請並將積壓商品發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後,將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實際進貨額的80%折算金額為乙方調換新貨。換貨以退回商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為前提。乙方累計退換貨金額(以退回貨物的進貨價款計算)不得超過以現款支付的實際進貨金額。

4、甲方在甲方網站上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貨調劑平台服務,乙方可在調劑平台上自由選擇調劑對象,相互調劑存貨。

5、甲方在甲方網站上為乙方提供積壓商品代賣服務,乙方可將積壓商品委託甲方在甲方網站上代為銷售,甲方按代賣商品銷售額的20%提取代賣手續費。

第十條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達到規定進貨額後將獲得年終返利獎勵:(均不含首批進貨額)

累計進貨額達到50000元獲得年終2%的返利獎勵;

累計進貨額達到100000元獲得年終4%的返利獎勵。

第十一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確保特許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包括不限於在乙方正常營業時間內視察乙方的設施與經營情況的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連鎖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加盟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穩定、豐富、高品質的供貨支持,並在開店設計、貨品定位、進貨選擇、新款推進、推廣促銷以及客户資源等各方面給予乙方有效的建議和實際的支持。

第十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以" (keaido)和 . "品牌標識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門頭的標準樣式進行店面裝修和陳設。

2、乙方必須完全銷售甲方供貨商品,如需銷售其他補充商品,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審批同意。

3、乙方欲作有關" "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要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審批同意,並使用獲甲方同意的資料。

4、乙方有權享受優先供貨的權利。

第十三條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 (keaido)和 . "或與" (keaido)和 . "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或與甲方有關企業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除應按規定承擔違反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乙方違約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來自第三方的`索賠)。

3、所有帶有" (keaido)和 . "商標、徽記的商品及物品均需從甲方進貨,在加盟店使用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承認。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 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5、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 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四條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則本合同期滿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該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仿冒,濫用 商標。

2) 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明時。

3) 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乙方未與甲方協商,不再履行約定的合作義務,單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 商標。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一個月內,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 "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和對甲方的侵權,甲方有權索賠.

5、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滿自動終止或經甲乙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後,按本條第4項的要求已經停止使用和拆除所有帶有" (keaido)"和" . "標識的物品後,乙方可要求將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全額轉為貨款或在本合同原定合同期滿後全額退還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

6、如因乙方有本條第3項所列行為而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將不再退還乙方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並保留繼續追討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政府行為、意外事件、勞工問題,致使乙方無法取得產品,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

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2、因發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況,含甲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時終止合同,並適用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3、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方給予乙方之所有優惠即時取消雙方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內,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 連鎖店燈箱及一切有關裝飾用具、店面裝飾、宣傳品等、否則視同違約及侵權。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八條保密條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佈,乙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九條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後,即視為送達。

第二十條附則

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並已閲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從乙方向甲方繳納全額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上海 服飾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時間:聯繫電話:時間

加盟特許合同 篇6

甲方:____品牌服裝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__貿易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則,就做為“__品牌”服裝的特許專賣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同意乙方在 市 地區做為“____”品牌服裝的特許專賣店經銷商,並甲方不得在該地區做任何其它銷售。

二、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可跨地區經營,併除甲方指定促銷期內可降低銷售價以外,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零售價出售。為了嚴格執行上述原則,乙方需預付保證金(即:專營按金),細節見第三條。

三、甲、乙雙方的合作分兩期進行:

第一期:____年_月至__月,在__市開設____專賣店, 專營按金為人民幣10,000元。

第二期:____年__月起,任__市地區的總經銷商,專營按金增加人民幣10,000元,共計20,000元。

四、甲方產品以優惠價格批發予乙方,即零售價的'57%作為批發價(含增值税發票)。

五、乙方須按約定買斷甲方產品,而且首次進貨量不少於零售價七萬元人民幣,此後乙方須平均保持每月進貨金額不低於零售價人民幣20,000元(於第一期的合作期內),____年_月以後乙方須平均保持每月進貨金額不低於零售價人民幣50,000元。並於收貨後30天內,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調換品種,但數量不可超過該次進貨量的10%(首次進貨所需調換品種的數量不受10%的限制)。

六、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增值税發票一次性付清貨款。

七、甲方接到乙方的訂貨單起七天內發貨予乙方。

八、其它責任義務:

1、在雙方合同解除後,甲方應即向乙方退回保證金。

2、上貨的包裝及運輸費由甲方負責,調換及退貨的包裝和運輸費由乙方負責。貨到後,驗收時如發現短少、破損等情況,乙方應在三天內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補貨及調換。

3、合同以七萬元首次進貨為一個單位。每個合同單位甲方可無償提供形象櫃一個(2,000.00元/個),色丁衣架80個(6.00元/個),紙袋100個(2.00元/個),燈箱片一平方米(1,000.00元/平方),總計:3,680元,詳細資料請閲附頁。

4、合同一經簽字即開始生效,有效期由____ 年_月_日至____年_月_日,為期 12 個月。

5、乙方若在本合同以外的地區銷售需由雙方簽署相關合同後方可。合同期內,如一方欲提早解除合同,須由雙方同意簽字後方可生效。

6、為加快乙方取得甲方可提供之最新款式並保證所下定單的準確性,乙方需購置計算機及上網,甲方應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以國際互聯網聯繫。同時甲、乙雙方需提供可靠的聯絡電話及傳真號碼保持聯繫。

7、專賣店開設後,甲方需將專賣店的開設情況登上國際計算機網做宣傳,專賣店的詳細資料及圖片由乙方提供。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補籤合同附件妥善解決。

甲方: 乙方:

(簽署蓋章)(簽署蓋章)

日期: 年月日

加盟特許合同 篇7

使用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85號)、《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XX 年第4號)、《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XX 年第12號)以及《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制訂,供當事人簽約使用或參考。

2.本合同中的空白行,供雙方當事人填寫,以對本合同條款進行選擇和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被選擇的條款和補充約定的內容視為雙方同意的內容。

3.雙方關於快遞服務操作規程有具體約定的,作為本合同附件,附在合同正文之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

特許人(加盟授權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被特許人(加盟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1.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

1.1 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範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的`企業法人。

1.2 特許人擁有 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註冊商標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企業標誌 (名稱、圖形)、專利(專利號)、專有技術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1.3 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2家從事快遞服務1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遞服務直營店。

2.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

2.1 被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2.2 被特許人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 ,建築面積 平方米,營業面積平方米。被特許人應當及時向特許人提供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

2.3 被特許人至少擁有熟悉快遞服務業務的員工 名。

2.4 被特許人至少配備供快遞服務使用的電話部(號碼附後);手機 部(號碼附後);如遇號碼變更,被特許人應及時通知特許人。

2.5 被特許人擁有不低於人民幣 萬元的註冊資金。

2.6 被特許人擁有從事快遞服務的機動車部(車牌號附後)。

2.7 被特許人擁有與特許人快遞服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網絡接入的設施設備。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區域或四至)地域範圍內,特許人將擁有的:

註冊商標權;

企業標記權;

專利權;

其他權利

在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獨佔性使用。被特許人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等方面使用特許人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改變特許人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範圍。

3.3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被特許人。

4.合同期限

加盟特許合同 篇8

甲方(加盟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

乙方(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揮_________國家註冊商標的品牌效益,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原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多方論證,共同達成以下合同條款,望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本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授予乙方特許加盟期為三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特許加盟相關費用

1.特許加盟金: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本合同雙方簽定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納。

2.管理服務費:乙方每月十日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________元。(根據地域差異每月管理服務費在________元上下浮動)

第三條特許加盟使用權範圍

1.特許加盟分支機構設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總部在特許加盟地域市內另外設立特許加盟分支機構不得超過_________家,特許加盟經營單位。

3.追加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特許加盟者除第三條,第1款的特許加盟分支機構外,還要新建另外特許加盟分支機構時,必須與總部另簽訂特許加盟合同,同時另支付加盟金。

4.特許加盟分支機構辦公地址變更,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它原因,特許加盟者希望變更在第三條第1款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加盟分支機構時,必須向總部提出變更地址申請。

第四條特許加盟者特權

1.以_________品牌對外廣告宣傳,促銷,及其它宣傳活動。

2.免費享有_________總部所屬各網站業務推廣宣傳,在網站內註明特許加盟者的辦公地址,電話,郵箱。

3.特許加盟者具有獨立經營為主,總部監督指導為附的原則,開展工作。

4.特許加盟者可以適時地得到經營所必須信息情報資料。

5.特許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總部崗前培訓。

第五條特許加盟總部經營指導及幫助

1.為使特許加盟者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總部免費向特許加盟者傳授必需的業務知識和經營技術。

2.特許加盟分支機構開業前後一個月,作為營運入軌期,總部根據加盟者的需要是否派員進行開業和業務指導,指導期起超過十天的按每天_________元計費。

3.總部每年向特許加盟分支機構派遣技術人員進行巡迴指導。

4.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加盟分支機構的員工。

5.總部依照加盟者的需求,協助採購必要器材。

6.總部協助加盟者調取相關信息情報資料和檔案資料。

第六條特許加盟服務質量管理

1.為維護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的服務質量的統一性,提高明_________品牌形象,特許加盟者的經營服務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開展工作。

2.總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對特許加盟分支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巡查工作,總部根據經營狀況進行培訓指導。

第七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出具相關法律文件和證照,由乙方負責辦理工商,税務等手續,其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_________%。

2.甲方提供總部各類業務的合同文本和經營管理制度。

3.乙方在經營中出現疑難業務,如需甲方派員技術支持,甲方應給予支持幫助,其開支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辦理。

4.甲方無償為乙方在總部所屬網站宣傳推廣,擴大乙方知名效應。

5.甲方總部所受理乙方地域的業務,甲方必須移交乙方辦理,收入乙方所有,甲方可以收取適當業務提成,具體比例甲乙雙方協商辦理。

6.甲方每年提供證照年檢相關手續,乙方負責年檢工作並支付其費用。

第八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依照本合同規定繳納管理服務費和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

2.乙方擔任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經理,承擔本單位經營活動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義務,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出現一切債務債權,均由乙方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3.乙方所有經營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應服從甲方總部業務指導監督檢查。

第九條保密義務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總部不得向第三方展示特許加盟者各類資料和有損於特許加盟者的情報。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總部技術祕密和其它內部情報。

3.乙方不得損害總部和其它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的

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總部和其它分支機構的業務。

第十條合同延續條件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違規經營,未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甲方優先考慮續簽特許加盟合同,加盟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向總部提出申請,總部同意後,可以適當減少加盟費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終止

1.特許加盟者拖欠需交總部管理服務費。

2.特許加盟分支機構違反法律,法規受到查封、審查。

第十二條遇不可抗力的免責條款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負擔因天災人禍、行政機關的`強制政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履行本合同,違約者按本合同實際金額的_________%處以罰責。

第十四條協商解決

1.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甲乙雙方本着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不可協調者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第十五條本合同簽定具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條款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人:____________授權簽約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盟特許合同 篇9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税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税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並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並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並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並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税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並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户提供服務的義務,並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户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XX%,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並由甲方審批後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XX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户,甲方在收到款項後,組織發貨;開店之後,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户,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週期不少於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户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户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加盟特許合同 篇10

1、第一條是關於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約定。

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又具體分為標準費、受許人增開餐館的折扣費用、延期費、附屬店面費、老受許人與新受許人另開新店的增加費、轉讓費等。

2、第二條是關於合同存續期間須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約定。

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一般確定為銷售額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條是關於特許人授予受許人某些權利的約定。如使用特許人的管理系統和操作手冊的權利、對特許人管理系統中改良技術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權、對於特許人的品牌作有限地與餐館有關的其他使用。

4、第四條是關於特許人為受許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訓、諮詢、協助與指導等)的約定。

5、第五條約定受許人的各項義務。共15款,各款內容如下:

第1款約定經營場所的租賃事宜。經營場所既可以由特許人向出租人租賃後再轉租給受許人,也可以由受許人直接從出租人處租賃。如採用前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特許人發生權利義務關係,而與房主無關,在受許人嚴格履行轉租合同的情況下,如果房主與特許人發生任何因租賃合同而產生的糾紛致使受許人遭受損失,受許人可向特許人要求賠償;而如果採用後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房主發生權利義務關係,如果受許人違反租賃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訴涉及特許人的品牌而使特許人遭受損失,則特許人可向受許人要求相應的賠償。

第2款約定受許人的經營活動應當始終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所有必要的手續並承擔費用;遵守操作手冊要求和建議的規格、標準和步驟,並隨操作手冊的更新和改進而作適時調整和修改,符合特許人的質量控制標準;不得透露或允許他人複製操作手冊的內容。

第3款約定受許人自行承擔經營活動產生的一切税費,以及按特許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險項目。

第4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在合同關係存續期間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類似的經營活動,以及違反此項規定時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第5款約定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支付方式。

第6款約定受許人應當按約定時間向特許人報告銷售情況,並按規定的方式在受許人的系統中記錄銷售和經營情況。

第7款約定特許人有權在無需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即可到受許人的經營場所檢查受許人的經營狀況並檢查、審核複印受許人的各種記錄。

第8款約定對於受許人低報銷售額的懲罰性措施。

第9款約定廣告費的支付方式。廣告費在特許經營中並非一個簡單的問題。不管是特許人還是受許人都不願意承擔廣告投資可能存在的風險。如果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廣告費,而受許人眾多,是否每個受許人都能保質保量地提供服務而不影響廣告宣傳還很難説,況且廣告費數額十分巨大,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勢必存在困難;而如果讓受許人來承擔廣告費,宣傳的是特許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資,能否起到促銷的效果、獲得回報還很難説,有時甚至還會因特許人自己品牌的價值不高而使得廣告投資成為一種浪費,因此如果讓受許人承擔廣告費,他們也會心存疑慮。

本合同中所採用的一個兩全之計就是由特許人和受許人約定設立一個廣告基金帳户,受許人從每週的'銷售額中提取約定的比例作為廣告費匯至廣告基金帳户上,至於具體的廣告方式則由特許人根據廣告基金帳户上的數額與廣告商協商而定。這樣一來,特許人和受許人都不必事先準備大量資金用於廣告宣傳,而且受許人對於廣告費的支付也採取了一種不需要本錢也不承擔風險的方式。如果受許人的經營狀況好,則付出的廣告費相應的就多,反之則少。不過採取這種方式的問題是,如果特許人將廣告基金帳户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資金挪作它用的話,就等於是間接的提高了受許人的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無疑又會侵害受許人的利益。為解決這一問題,受許人可以與特許人在合同中約定對於廣告基金帳户的財務監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許人違反這一制度,受許人有權中止支付廣告基金,特許人還應當向受許人返還廣告基金帳户上未用於廣告宣傳的資金。

第10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將特許人的品牌標誌與“出售”字樣一起使用。該款約定看上去似乎無關緊要,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如果消費者誤認為特許人所擁有的品牌是因為經營狀況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響到特許人的商譽,從而給特許人的無形資產造成損失。

第11款約定受許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須及時。這樣規定是為了避免受許人因欠款而陷入債務糾紛或因欠税行為受到處罰從而損害特許人的商譽。

第12款是關於受許人應當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冊中的規定來進行經營管理的約定。

第13款約定受許人應當僅為經營餐館的目的使用特許人的品牌,而不得為其他任何與經營餐館無關的目的使用特許人品牌。

6、第六條是關於經營場所變更的約定。主要是要求受許人在變更經營場所之前應當徵得特許人的同意。

7、第七條是關於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屆滿之前合同延期的約定。

8、第八條是關於合同終止的情形及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共6款,內容分別規定如下:

第1款與第2款都是具體約定特許人有權終止合同的各種情形(例如受許人不辦理經營活動所需的各種手續、低報銷售額、拖欠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等等)。

第3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受許人不得在其餐館中繼續保留特許人的品牌特徵,也不得繼續使用特許人所有的經營管理系統。

第4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1年內,或者在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義務後的1年內,受許人在一定區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特許人的其他餐館的經營活動。

第5款約定受許人應當保守特許人的商業祕密,並對某些不屬於商業祕密的具體信息進行保密。

第6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受許人在合同關係存續期間因經營目的而使用的通訊號碼、聯絡地址、網址、域名等等均應歸特許人所有。

9、第九條是關於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的約定。

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應當徵得特許人的同意。對於擁有高價值品牌的特許人來説,之所以當初願意將特許經營權授予受許人,大都是對受許人的資質經過了審查與考慮的,他們不會僅僅為了獲得一筆短期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就輕易地將自己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他人使用,因為一旦不合格的受許人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給廣大消費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則特許人所遭受的無形資產損失是難以估計的。因此,特許人往往會事先與受許人就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作出約定,如約定受許人必須將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符合資質要求並能夠立即代替自己經營管理餐館的人,或者是受許人應當要求受讓人必須參加特許人的培訓並經特許人評價同意後才能受讓合同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