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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購銷合同範文6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88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購銷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門】購銷合同範文6篇

購銷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作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誠信互助,友好經營的原則,雙方就購銷綠化苗木事項共同簽訂本合同。通過雙方緊密合作,打造雙贏、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第一條、訂購品種、規格、價格、數量、質量及辦法

具體苗木品種、數量等以甲方訂貨單為準,乙方供苗實際數量以現場驗收數量為準。

第二條、質量要求:符合甲方要求及設計等各項指標。

第三條、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

發貨前3-5天,甲方通知乙方供苗,乙方負責組織苗木、裝車,將苗木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驗收方式及乙方質量責任

1、按合同約定規格驗收,要求植株強壯、土球完整,樹杆挺直、不偏冠、無病蟲害等;驗收時,甲方安排專人到交貨地點按上述質量要求現場驗收苗木數量和質量。

2、甲方驗收時,如果發現苗木質量不符合訂單要求,甲方有權無條件要求退貨或調換不合格產品,運費由乙方承擔。

3、根據甲方要求提供苗木檢疫證等相關質量證明文件。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苗木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驗收合格後,累計苗木款金額達到20萬元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總額的50% ;

2、待供苗的工程項目全部完工1個月後,支付苗木款至65%;

3、苗木餘款在當年年底累計總量在100萬以下原則結清,苗木餘款在100萬以上,當年年底支付苗木款至90%。

第六條 責任與保證

1、合同簽訂後,中途如有增加或減少的苗木採購數量,甲方應提前3~5天通知乙方。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及時供貨或提供的'苗木質量達不到工程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更換或退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籤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購銷合同 篇2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定購下列天年產品: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贈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定金(大寫):_________(請交納五十元以上定金)

關於退換貨規定:

退換貨原則:a、天年素系列產品拆封後不予退換;b、離子水機在通水之後不是質量問題不予退換,質量問題經檢測確認後可換貨;c、生物系列不予退換;d、換貨產品只能等值交換。

注意事項:凡各種未使用的'產品拆封後退換貨時,贈品必須收回,若無法收回按優惠價補差價後,方可辦理退換貨手續。

由於涉及到送貨費用、安裝費用、材料費用等,因此送貨後退貨本公司將不退回定金。

水機產品因特殊情況不得已退貨的,本公司將收取一定的折舊費用:(不含人為損壞)

使用時間 退貨比例 使用時間 退貨比例

未使用 已使用 未使用 已使用

一週內 100% 一個月內 80%

一星期內 90% 兩個月內 70%

十五天內 85% 三個月內 60%

乙方已收到《天年牌離子水機安裝及維修須知》並已詳細閲知。

本全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執一份,經雙方我們簽字後生效。

甲方經辦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昆明維託天年科技有限公司_______年____月___日

購銷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方;

乙方;王彥植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經協商共同達成一致,因乙方特殊原因,乙方不成立財務部,由甲方統一管理,甲,乙雙方按合同規定進行利潤返點。

第一條 代理及授權利潤範圍

1.1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系列汽車包括《汽車貸款諮詢;車務代理;違章代繳,照明設備,電子產品,汽車配件,銷售及售後服務》。

1.2乙方的代理區為《貴州省都勻市》甲方授權乙方為以上貴州

省都勻市個區經銷的權限。

1.3乙方承諾每月向甲方的訂貨量不低於《3--5》輛,乙方負責保證年銷售量不低於《25--40輛》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1.4對於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於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為負無限連帶責任。

1.5甲方按每銷售每輛,利潤18%返給乙方:《超出年銷售量甲方按利潤35%返給乙方》。

1.6乙方的代理權期限為20xx年3月26日至20xx年12月30日

第二條 商標 工業產權和保密。

1.1合同特指產品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屬於甲方產權,經甲方書面批准後允許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既停止並取消。

1.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業產權。

1.3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內或合同終止後,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合同範圍使用。

1.4 乙方不能用甲方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註冊商標、公司名稱等向金融機構申請和抵押貸款。

1.5 乙方不能設立財務對客户進行開收發票,乙方除公司指認設立營銷部外不能成立其他部門。所有對公文件必須交由甲方審批。乙方不能私設公章。如需使用公司公章,必須按流程向甲方申請審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1如乙方違反甲方規定,實施了串貨行為,甲方可根據乙方違規銷售的實際數量除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代理權。

1.2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規定交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整改和更換,以求達到乙方訂單要求對於因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1.3原則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車輛的標準配置進行銷售,對於確需改裝的乙方應提前向甲方立項取得同意後方可進行,對於擅自改裝引起的維修費用和其他其他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四條 售後服務

1.1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保書和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質保服務。

1.2乙方在銷售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填寫用户登記表,並應於每月定期以傳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記表,以便於日後的售後服務和例行巡查工作。

1.3當乙方發生售後服務要求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服務要求和內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時內給於答覆,確認服務內容和時間,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時售後服務熱。

第五條 合同效力

1.1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人:代表人:

年月日 年 月日

購銷合同 篇4

購貨單位(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簡稱乙方): 中山市亮而的照明技術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護和責任得到履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LED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產品名稱、型號、單價、數量等)

第二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1、簽訂合同後,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做為首付款,甲方開始向乙方供貨。

2、甲方按合同量完成供貨後,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5%。

3、合同總價的5%做為質保金,期滿一年,甲方如無違約,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支付首期款後 5-7 工作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 梧州市路燈管理處

3、貨運方式: 汽車運輸

第四條 質量標準、要求及保修

1、符合國家、部委、地區、行業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規範;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樣為準;

3、包裝標準:標準包裝;

4、質量保證:自收貨之日起,因產品本身質量引起故障,免費保修期為3 年;保修期內,由於產品質量需要維修或更換的產品,乙方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產品的.維修或更換。如由於火災、水災、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損壞,乙方可進行有償維修,設備材料等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乙方所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第八條 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5

甲方:中鐵第十六工程局漳詔高速公路B2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乙方:福建省龍巖市適中裕發石粉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就漳詔高速公路B2合同段路面工程施工用礦粉購銷一事,本着平等協商、互利互惠的原則,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礦粉規格、數量、合同單價、供貨時間及進度

1.礦粉規格:摻入25%消石灰散裝礦粉。

2.數量:暫定20xxt。最終購銷數量以甲方工程施工實際需要為準。

3.合同單價:乙方供貨至甲方舊鎮拌和場打入礦粉罐的到場價為170元/t,不調價。

4.供貨時間及進度:自7月25日至11月30日,具體供應進度根據甲方實際施工情況確定。

二、質量保證、技術標準。

1.乙方生產的礦粉質量必須能得到漳詔高速公路總監辦批准使用。

2.乙方所供材料必須嚴格按甲方所規定的規格型號供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權拒絕接受,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材料需要送甲方以外試驗檢測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材料質量應符合相應的交通部部頒標準及漳詔高速公路技術規範要求。甲方提供技術質量標準數據,以便乙方組織生產。

三、交貨地點

交貨地點為中鐵第十六工程局漳詔高速公路B2合同段舊鎮瀝青拌和場。甲方在拌和場設50t的散裝礦粉貯料罐供乙方存料。

四、安全措施

乙方在組織生產、裝車、運輸及卸車堆放過程中,均需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範措施,嚴格按操作程序操作,並給相應機械及人員上保險(費用自負),若發生事故,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驗收方法

材料驗收由甲方負責。材料數量:甲方在拌和場安設一台電子磅,所有進場礦粉數量按國家規定計量標準計算;材料質量:每一批號材料乙方必須提供出廠檢驗單並通過甲方試驗室的抽檢,檢驗結果必須滿足技術規範要求。

六、結算及付款方式

每半個月結算一次,結算後五天內甲方儘可能按100%支付料款給乙方。但若有特殊情況,如業主對甲方撥款延遲等,則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辦理正式結算手續,乙方須提供相應運輸税務發票及礦粉銷售發票。

七、履約保證

乙方必須提供人民幣伍萬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時供應礦粉,甲方將增加其他供料商,由此引起的增加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期滿如乙方無違約事項,即予全額退還履約保證金。

八、違約責任

如有違約,雙方承擔各自責任,支付對方違約金,違約金限額伍萬元。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處理,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向北京市密雲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甲乙雙方由於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可免除經濟責任。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

自簽訂之日起至供貨完款清時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代 表: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代理人):

簽訂日期:20xx年7月3日

購銷合同 篇6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在不影響國家計劃的原則下,確需變更合同時,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定價。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執行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後十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按車站、碼頭收貨日為準)。

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

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