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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個人合同彙總5篇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98W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個人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個人合同彙總5篇

個人合同 篇1

尊敬的有關領導:

我是本廠 x x 車間xx崗位的員工 xxx 。我與工廠簽訂的`一年的用工合同將於本月x 日到期,我很熱愛自己的這份工作,自我感覺亦能勝任自己的崗位職責,我請求續簽勞務合同,請領導審查批准。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x年xx月xx日

個人合同 篇2

約定解除

約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事項,待約定的事由出現時,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我國《合同法》第93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 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發生了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以後,享有解除權一方的勞動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後,勞動合同的權 利義務即告終止,無須獲得用人單位同意。

勞動者行使約定解除權時應當注意:必須事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並且只有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以後,勞動者才能依照約定解除。

協商解除

協商解除是指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勞動法》第24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合同法》 第93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不管是《勞動法》還是《合同法》,都允許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商解除與約定解除、法 定解除不同,它不需要雙方事先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只要雙方願意隨時都可以解除合同,這也是實踐中常用的解除勞動合同方法。

勞動者在協商解除時應當注意:必須將雙方協商解除合同的權利責任明確,最好以書面的形式固定下來,避免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些糾紛。

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辭職權:我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 題的覆函》(勞辦發[1995]324號)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 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 理。”這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自主選擇職業的權利,是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通常稱之為“辭職權”。勞動者行使辭職權時,只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即可單 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經過用人單位同意30天期滿勞動合同正式解除。

勞動者行使辭職權時應當注意兩點:一是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違約金,或用人單位支付了培訓費等,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約定承擔賠償責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規定,否則用人單位可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2、特別解除權:《勞動法》第3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 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5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 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

可支付賠償金:(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 勞動條件的;(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五)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以上是法律規定的勞動者特別解除權,勞動者可以無條件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的限制。除了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以外,其它幾種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後,還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行使特別解除權時應當注意兩點:一是法律雖然沒有明確勞動者在此情況下要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但為了避免對勞動者是否有提出解除發生爭議,最好還是像 行使辭職權一樣,採用書面通知的形式;二是試用期內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沒有交接造成損失,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3、不可抗力解除權:《勞動法》沒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權,但我國《合同法》對不可抗力解除勞動合同卻有明確規定。所謂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遇 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或客觀事件,例如水災、火災、地震、火山爆發、水災等自然事件,或戰爭等社會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變化等等,導致 合同繼續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筆者認為,不可抗力也是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條件之一。

勞動者行使不可抗力解除權時應當注意:並非一旦出現不可抗力均可解除勞動合同,只有在不可抗力已影響到勞動合同目的的實現時,才能導致合同的解除。

個人合同 篇3

甲方(僱主):簽名

乙方(保姆):簽名

根據公平、公正、平等、自願的原則,就甲方(僱主)聘用乙方(保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一下甲乙雙方分辨用僱主與保姆代替):

一、僱主責任

1、試用期第一個月工資按人民幣方式支付。

並月結算給保姆;試用期間雙方都有權提出不做或不要,僱主要結算工資給保姆及保姆要交還僱主物品。

2、試用期過後,第二個月工資按人民幣方式結算給保姆;第二個月開始保姆要離職須提前30天辭職,僱主要在30天之內同意保姆離職及結清工資。

同時保姆要交還僱主物品。

沒有辭職或辭職期內保姆不能自動離職,否則僱主有權扣除保姆工資。

3、保姆在僱主處工作滿一年,僱主給付保姆獎金(人民幣元)。

4、僱主有權拒絕、制約保姆在住宅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

5、僱主有權以合法方式追究保姆因其責任造成損失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6、僱主應尊重保姆的人格和勞動權利,不得歧視欺負保姆。

7、僱主應對初次上崗的保姆具體説明家政服務要求和指導工作,妥善保管好家中的現金和貴重物品,以免發生糾紛。

8、僱主每月安排保姆二天休息時間(必須在星期六或日);節假日雙方協商友好確定。

9、僱主每月按時結算工資給保姆(7-10天內)不得剋扣保姆的工資。

二、保姆責任

1、保姆提供本人正確有效身份證複印件、户口本複印件各一份;個人聯繫電話及家庭聯繫方式給僱主。

2、保姆在服務工作期間應尊重僱主的生活習慣,服從僱主的指導工作,認真負責做好僱主所安排上崗的工作事務。

因保姆工作失誤給僱主造成損失,保姆應作出相應賠償。

3、保姆在工作期間須外出,應通知僱主;要休假,應提前通知僱主;雙方協商友好確定。

4、勤儉持家,節約用水用電,注意用氣用電安全。儘快努力適應僱主生活飲食習慣和作息時間;不能用僱主家電話打長途電話及每月電話時間合計(市內)不能超過80分鐘。

5、不得帶外人進入僱主家庭。不得隨意翻動僱主私人物品。

三、本協議一式二份,並具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甲方(僱主): (簽名)

乙方(保姆):(簽名)

年 月 日

個人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甲方願意將使用、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達成一致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擁有經營管理及轉租權的房屋(合同標的)“ 號共 間,合同約定套內面積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 經營場所。

第二條 租金、押金交納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第一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二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三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3、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的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其餘租金支付方式 。

第三條:水電費、保潔費、電話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保潔費、水電費、電話費、寬帶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費用,並辦理有關手續後,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簽訂書面合同的同時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每天按實欠租金和費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損毀,應負責恢復原狀。

3、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子負荷的任何儀器或機械以及特殊設備,須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造成房屋或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清潔、完好地(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乙方應遵循國家的相關安全法規,租賃期間因乙方施工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人員安全傷害和房屋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房屋作為合法用途,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房屋內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乙方也無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8、租憑期間產生的一切税收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 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賃房屋,並保證房屋內的水、電兩通。

2、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經營權,但是,因自然災害和偷盜行為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開其經營性質及經營種類之前,甲方不得隨意將其商業信息對外泄露。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金遞增方式:隨xxxx市場情況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雙方協商解決。若非甲方主觀原因造成租賃房屋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須將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

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內簽定的金額不函租房税,如需交納租房税由乙方交納租房税費用。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經辦人: 乙方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合同 篇5

發包方(簡稱甲方):XX 身份證號:

承包方(簡稱乙方):XX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地點:縣鎮社區小區號

2、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程期限天

4、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5、雙方商定,本工程的.價款為人民幣(大寫)XXXX元整。首付元整,經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餘款。

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7、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年。

8、因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9、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

10、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XXXX 乙方(簽字/蓋章):XXXX

聯繫電話:XXXX 聯繫電話:XXXX

XX年月日 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