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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10篇【精選】

欄目: 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69W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10篇【精選】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1

合同編號: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

受託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監督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 (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 專業,留學類別屬 (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第二條 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 元,其中包括 、 等。支付方式為 。

  二、受託人義務

第四條 提供信息

1.受託人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留學層次 (屬於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託人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受託人協助和指導委託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託人代為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託人指導或為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 2 — 第一條 委託人申請赴 (國家)

4.受託人對委託人委託的留學申請,應當在 年 月前取得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託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託人應當在 年 月前,向委託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

5.受託人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 辦理簽證

1.受託人指導委託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託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託人收到委託人按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後,應當在 工作日內向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籤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託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七條 其他

1.如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託人收取委託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託人開具有效發票。

3.受託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委託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並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受託人代委託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託人應向委託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5.受託人對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託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 3 —

  三、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 委託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按受託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託人。

第十一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託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託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託人進行面試,委託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受託人和委託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受託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應向委託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在 年 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託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五條 受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 %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託人。

第十六條 受託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託人,受託人應— 4 —

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託人要求繼續履行,受託人應負責在 年 月前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並向委託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

第十七條 委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 由於委託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 委託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託人已向受託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託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 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 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

2.受託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託人入學申請材料,委託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託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後,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受託人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委託人簽證申請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受託人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託人申請簽證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説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五條 如委託人未委託受託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由委託人及其代理人、受託人、受託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委託人(簽字): 受託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字日期: 年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_________

資格認定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督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託人申請赴____________________(國家)(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_______________ (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________________專業,留學類別屬________________ (學歷或非學歷教育)。(注:在實際操作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填寫幾個學校專業或大類別專業)

第二條 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中介服務費不包括護照費、公證費、使領館文件認證費,簽證費和機票款等費用。

其中人民幣_______元系入學申請中介服務費,該款應在雙方簽署本合同後即行支付;

人民幣_______元系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該款應在獲得申請留學院校錄取通知書當天支付。

委託人如同時申請多所院校的,需交納額外申請院校的通訊費計人民幣_______元。

  二、受託人義務

第四條 提供信息

1.受託人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留學層次_________(屬於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託人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受託人協助和指導委託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託人代為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託人指導或為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託人對委託人委託的留學申請,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取得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託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託人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向委託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

甲方:乙方: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3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託合同合同編號: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編碼:

聯繫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編碼:

聯繫方式:

受託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監督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委託人申請赴(國家)(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專業,留學類別屬(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第二條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人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委託人向受託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元,其中包括、等。支付方式為。

二、受託人義務

第四條提供信息

1.受託人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留學層次(屬於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託人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_____項目、_____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申請入學

1.受託人協助和指導委託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託人代為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託人指導或為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託人對委託人委託的留學申請,應當在年月前取得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託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託人應當在年月前,向委託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

5.受託人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辦理簽證

1.受託人指導委託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託人辦理簽證或人境批准文件。

2.受託人收到委託人按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後,應當在工作日內向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籤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託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七條其他

1.如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託人收取委託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託人開具有效發票。

3.受託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他費用,應為委託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並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受託人代委託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託人應向委託人提供_____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5.受託人對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託人人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三、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委託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委託人向受託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委託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按受託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託人。

第十一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人學要求發

生變化,委託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託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託人進行面試,委託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受託人和委託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受託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應向委託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並在年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託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五條受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託人。

第十六條受託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託人,受託人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託人要求繼續履行,受託人應負責在年月前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並向委託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元。

第十七條委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由於委託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委託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託人已向受託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託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

2.受託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託人人學申請材料,委託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託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後,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受託人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委託人簽證申請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受託人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託人申請簽證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_____等。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説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第二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五條如委託人未委託受託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由委託人及其代理人、受託人、受託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委託人(簽字):受託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字地點:簽字地點: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4

合同編號: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 受託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監督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第一條 委託人申請赴 (國家)

(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 (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 專業,留學類別屬 (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第二條 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 元,其中包括 、 等。支付方式為 。

  二、受託人義務

第四條 提供信息

1.受託人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留學層次 (屬於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託人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受託人協助和指導委託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託人代為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託人指導或為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託人對委託人委託的留學申請,應當在 年 月前取得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託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託人應當在 年 月前,向委託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

5.受託人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 辦理簽證

1.受託人指導委託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託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託人收到委託人按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後,應當在 工作日內向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籤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託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七條 其他

1.如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託人收取委託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託人開具有效發票。

3.受託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委託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並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受託人代委託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託人應向委託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5.受託人對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託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 委託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按受託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託人。

第十一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託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託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託人進行面試,委託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受託人和委託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受託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應向委託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在 年 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託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五條 受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 %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託人。

第十六條 受託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託人,受託人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託人要求繼續履行,受託人應負責在 年 月前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並向委託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

第十七條 委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 由於委託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 委託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託人已向受託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託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 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 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

2.受託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託人入學申請材料,委託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託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後,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受託人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委託人簽證申請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受託人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託人申請簽證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説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五條 如委託人未委託受託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由委託人及其代理人、受託人、受託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委託人(簽字): 受託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字地點: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5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

受託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國留學服務有限公司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監督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託人申請赴英國1.____2.____3.___

_(院校名稱,以外文為準;院校中文名稱分別為1.____2.____3.____)留學,就讀______專業碩士學位,該學歷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承認。

第二條 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x萬x仟元整(x元),其中包括申請入學、辦理簽證以及與其相關的中介服務等費用。支付方式為:

1、 本協議生效的同時,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第一筆服務費人民幣x仟x佰元整(x元)。

2、委託人在收到校方錄取通知的同時,向受託人支付第二筆服務費人民幣x仟x佰元整(x元)。

  二、受託人義務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託合同

第四條 提供信息

1.受託人承諾向委託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介紹就讀所在國碩士學位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託人應當告知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受託人協助和指導委託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託人代為委託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託人指導或為委託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託人對委託人委託的留學申請,應當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取得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託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託人必須於十五日內,向委託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x佰圓整(x元)。

5.受託人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 辦理簽證

1.受託人指導委託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託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託人收到委託人按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後,應當在___工作日內向委託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籤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託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3.委託人獲取簽證後,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機等本協議以外的服務,受託人可免費為委託人聯繫,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其他

1.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已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託人收取委託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託人開具有效發票。

3.受託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他費用,應為委託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並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受託人代委託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託人應向委託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5.受託人對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託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 委託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 委託人向受託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按受託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託人。

第十一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託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託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託人進行面試,委託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受託人和委託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受託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應向委託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萬x仟整(x元),並在___年___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託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五條 受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x%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託人。

第十六條 受託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託人,受託人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託人要求繼續履行,受託人應負責在___年___月___日前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並向委託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x仟圓整(x元)。

第十七條 委託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支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 由於委託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託人不退還委託人支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 委託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託人已向受託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託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 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 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圓整(x元)。 2.受託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託人入學申請材料,委託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

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圓整(x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託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後,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圓整(x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受託人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委託人簽證申請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圓整(x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受託人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託人申請簽證材料,委託人要求解除合同,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圓整(x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二十條 如非受託人原因而委託人簽證申請被拒籤,憑使領館拒籤信原件,委託人可向受託人提出退款要求,受託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x仟圓整(x元),並協助委託人追回委託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經委託人同意,也可1、由受託人為委託人再次申請同國簽證不另行收取服務費;或2、由受託人為委託人提供一次赴第三國的留學申請服務(服務內容同本協議),受託人已收費用用以充抵該服務應收費用(按第三國的服務費標準,多退少補)。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第十三條至第二十條規定的受託人應退還給委託人的中介服務費和應支付的違約金,應於退還和支付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一次退還和支付。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二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説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並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十五 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四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六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七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由委託人及其代理人、受託人、受託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一份。

第三十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委託人(簽字): 受託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法定監護人: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委託甲方協助辦理____國____大學入學申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職責

1.向乙方客觀介紹____國的教育制度、院校概況、專業情況和學習費用等;

2.受乙方的委託,甲方負責承辦乙方的入學申請,指導乙方辦理入學申請的相關手續;

3.提供____國學校入學通知書並及時通報委託人,入學申請的進展情況;

4.指導乙方辦理護照、體檢、出入境等手續;

5.協助乙方聯繫安排抵____時的機場接機、住宿申請事宜(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如未獲得_____國大學錄取通知書,甲方負責向乙方退還應退款項(具體退款原則及規定見本協議“退款規定”部分)。

  二、 乙方職責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赴_____國學習真實的各項申辦材料;

2.必須如實向甲方的諮詢員反映本人和家庭情況,並提供真實的申請材料;

3.乙方負責根據本協議付費條款,按時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三、 乙方付款標準及程序

1.費用標準:

(1)學校申請費人民幣____元、申請服務費人民幣____元。乙方在簽約同時先交納學校申請費和申請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元。在同時交清以上費用後才能開始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2)正式入學通知到達後,乙方應在____天之內向甲方交納____國學校學費押金____元(人民幣),超過____天則表明申請人單方終止該協議;

(3)甲方所收取的上述費用,僅限於在入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甲方所發生的學校申請費、通訊費、郵寄費、及諮詢服務所得報酬,乙方在辦理出國手續過程中其它費用(如簽證費、公證費、護照、體檢費、英語考試費、學雜費等匯出的銀行費用、簽證面試所需的差旅費等)均由乙方自理;

2.付款程序:

(1)在簽訂本服務合同書的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學校申請費人民幣____元和申請服務費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甲方將對乙方情況進行評估,以確定可申請的專業;

(2)乙方收到_____國學校入學通知書的同時,向甲方繳納_____國學校的學費押金____元(人民幣)。

  四、 退款規定

如果一旦出現乙方向甲方領取退款的情況,乙方必須憑已經簽署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書及當時付款的發票/收據來領取款項。否則,甲方將不予退款。甲方根據付款發票/收據註明的幣種按以下原則辦理退費手續,所有的退款均不計利息。

1.乙方未獲得____國院校的入學通知書,則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申請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元,學校申請費恕不退還;

2.甲方已經為乙方申請獲得____國院校的入學通知書,但乙方單方面提出終止本合同,則乙方交納的人民幣____元費用不予退還;

3.乙方如期到達所申請的____國院校,並經該____國院校確認乙方已交學費註冊,甲方將學費押金____元(人民幣)退還乙方;

4.乙方未獲得____國簽證,乙方憑____國使館的拒籤信,將錄取通知書原件退還給甲方,甲方將學費押金____元(人民幣)退還乙方;

5.發生以下情況時,乙方所交甲方各項費用將不予退還;

(1)在委託諮詢服務過程中尚未結束時,乙方因個人原因單方面提出終止本合同;

(2)不能如期到申請的_____國大學註冊報到;

(3)提供虛假的申請材料被發現。

五、合同終止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本合同即終止:

1.若乙方未能獲得____國院校的入學通知書,本合同即終止。一旦本合同在此類情況下終止時,乙方可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第1款規定從甲方領回有關費用;

2.若乙方未能獲得____國簽證,本合同即終止。一旦本合同在此類情況下終止時,乙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4款規定從甲方領回有關費用;

3.在乙方獲得入學通知書並獲得____國使館簽證,到達____國院校報到並交納完第一年學費後,本合同規定的委託諮詢服務各項事業已結束,本合同即自動終止。一旦本合同在此類情況下終止時,乙方可按照第四條第3款規定從甲方領回有關費用。

六、有效期

本委託諮詢服務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至本合同書規定協議終止之日結束。

七、合同保管

本委託諮詢服務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 監護人(簽字):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7

甲方(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乙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____________

資格認定書編號: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經辦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____________

第一條 服務項目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申請赴 (國家)留學,留學類別屬 (學歷或非學歷教育)。並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與所赴國駐華使(領)館聯繫,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

2、申請類型、學校名單(標準)、申請數量和所選擇的相關專業等以《院校專業確認表》(見附件)為準。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於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2、甲方須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請學校及申辦簽證所需的甲方全部資料,但以為實現合同目的所必須的資料為限。在申辦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等有關方面的政策、規定發生變動,需要甲方補充材料時,甲方須在乙方根據相關國家、學校或使(領)館規定而向甲方提出補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內提供所需的材料。

甲方應保證及時、真實、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無法聯繫或提供材料不及時、不真實、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無效的材料而導致申辦不成,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如果因以上情形導致乙方遭受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但以直接損失為限。

3、甲方須提供有效聯繫方式,如更改聯繫方式應提前 _______日以(書面/ )的形式通知乙方,確保雙方溝通途徑順暢。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聯繫方式進行文件或通知的送達。

4、按照政府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在收到乙方為其代為辦理的校方錄取通知書後,須自行在當地公安機關辦理申領個人因私護照。按照使(領)館規定,簽證時甲方應自行到使(領)館面籤。如所赴國使(領)館規定不需要面籤時,甲方可委託乙方代為與使(領)館聯繫辦理簽證手續,使(領)館收取的簽證費用由甲方負擔。

5、甲方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費用,該費用由甲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納,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甲方的要求為準,也可選擇委託乙方代為繳納,委託繳納需另行辦理相關手續。甲方自行或委託乙方代為向第三方繳納任何費用的繳費、退費事宜根據第三方規定的條款執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協助。

6、其它 。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受甲方委託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的相關事宜。乙方應提供自費留學諮詢服務,介紹相關院校的綜合情況。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單,按照有關法規協助甲方準備材料,代表甲方與校方聯繫,為甲方辦理相關手續。申請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為準(包括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及無條件錄取通知書)。

2、乙方受甲方委託代為辦理申請簽證的相關事宜。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方面所需文件清單,介紹相關規定,協助甲方準備材料,辦理相應手續。服務成功以甲方獲得其申請的所赴國簽證為準。

3、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國外院校、所赴國駐華使(領)館、法律授權的機構以及為申請留學所涉及的相關機構之外的其他機構或個人披露這些資料。如乙方未經許可擅自泄露甲方個人資料,所導致的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申辦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辦理留學申請的進展、結果。甲方向乙方詢問有關申請的進度、結果,乙方應當積極答覆。如有關方面的政策發生變動,需要申請人補充材料,乙方須提前 _______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遞交的全部資料時應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單,註明資料名稱、接收時間等,並由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乙方公章。

5、其它 。

第四條 收費

一、中介服務費用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服務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_______元整(¥ )。

2、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 _______日內,需繳納乙方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後 _______日,開始代為甲方申請入學手續。

□ 分期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 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一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後,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手續。

甲方在收到校方錄取通知書 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二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簽證申請所需資料後 _______日,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相關義務,在收到甲方第二筆款項後繼續履行。

3、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現金 □信用卡/借記卡 □匯款

採用現金和POS刷卡付費的形式,在乙方繳納;採用匯款方式繳納可將服務費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____________ 。

4、甲方須按所申請學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時繳納校方所要求的申請註冊費。

5、甲方在辦理留學申請過程中如留學意向發生改變,例如變更申請學校、專業、開學日期等,均須在合理時間內以(書面/ )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實際完成本合同委託申請事項,則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甲方改變申請後的費用應另行支付。

6、乙方為甲方申請本合同以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所數學校,超過本合同以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所數學校,每增加一所學校,甲方須另繳納中介服務費(大寫) _______元整(¥ )。該費用應於確認增加申請院校之日起 _______日內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後,開始代為甲方申請新增院校的入學手續。

二、其他服務費

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以外的下列服務,甲方須在中介服務費之外另行支付費用:____________

1、甲方獲取簽證後,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機等服務,乙方可為甲方聯繫,服務費標準為 ,涉及的第三方費用須由甲方自行承擔。

2、乙方可為甲方辦理 次錄取通知書延期申請,服務費標準為 。如院校要求甲方重新提交入學申請時,則視為加申學校,延期結果由申請院校決定,延期不成功乙方延期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五條 退款條款

本合同生效後,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可以辦理退費(乙方退費範圍僅限於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中約定並實際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不包含諮詢費、其他服務費和乙方受甲方委託向任何第三方繳納的費用)

1、在雙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如甲方在 _______年 _______月之前未能獲得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院校專業確認表》中所載明的申請類型、院校、專業等不一致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元整(¥ )退還給甲方。

2、在雙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甲方簽證申請被拒籤後,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元整(¥ )退還給甲方。

甲方可以在不申請退款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為甲方再一次申請同國簽證,涉及第三方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再次申請成功的,不退費;再次申請不成功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元整(¥ )退還給甲方。

3、在上述1或2的情況發生時,乙方須協助甲方按校方退款政策索還甲方支付給校方的費用,具體退費金額以學校政策為準。

4、甲方已向乙方提供入學申請材料,乙方尚未向外方送交甲方該材料,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總額的 ___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 _______元整(¥ ),剩餘已收中介服務費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5、乙方已向外方送交甲方入學申請材料,在收到符合《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總額的 ___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 _______元整(¥ ),剩餘已收中介服務費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6、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後,乙方為甲方提供簽證方案設計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總額的 ___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 _______元整(¥ ),剩餘已收中介服務費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7、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並獲得簽證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已履行了合同所約定的所有義務,已繳納的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

8、其它 。

第六條 違約條款

1、自合同生效後,如因甲方單方面解除、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申請留學不成功,屬甲方違約,甲方所繳納的中介服務費按本合同第五條相關退款條款執行。

2、自合同生效後,如因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過錯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造成甲方申請留學不成功,屬乙方違約。甲方所繳納的中介服務費全部退還,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涉及第三方費用返還的,則以第三方的相關規定為準;乙方不對甲方無法向第三方主張返還的費用承擔責任。

4、如甲方申請留學不成功,並符合本合同退款條款時,乙方須在甲方提出退款申請後的 _______日內向甲方退還相應款項,如未能按本合同規定按時退款,屬乙方違約,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如甲方違反所就讀學校的規定或所在國的法律法規,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由於政治原因或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7、其它 。

第七條 附則

1、本合同書雙方簽訂後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如是外地郵寄合同匯款客户,以款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一致同意選擇以下一種解決方式,其裁決結果對本合同具有最終法律效力:____________

□提交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提交 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3、本合同的組成:____________本合同由合同本身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組成,本合同和《院校專業確認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它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8

甲方:徐州*有限公司

乙方:劉,身份證號:*946.

委託代理人:曹,身份證號:*2249.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糾紛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共計3,350 元整(大寫:叁仟叁佰伍拾元),此費用包括公證費1,900元、雅思報名費1,450元。

第二條 甲方同意於本協議生效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款項,同時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據。

第三條 乙方代理人曹系乙方劉母親,其承諾具備全權處理本協議約定事宜的權利。

第四條 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付清全部款項後,甲、乙雙方之間就乙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相關事宜產生的所有糾紛即告終結,雙方再無其他糾紛。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乙方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或作如下表述)

甲乙雙方為達成和解的目的做出妥協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意見,不得在其後的訴訟中作為對甲方不利的證據。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涉及當事人隱私,人名等均採用化名)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法定監護人: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委託甲方協助辦理____國____大學入學申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

  一、 甲方職責

1.向乙方客觀介紹____國的教育制度、院校概況、專業情況和學習費用等;

2.受乙方的委託,甲方負責承辦乙方的入學申請,指導乙方辦理入學申請的相關手續;

3.提供____國學校入學通知書並及時通報委託人,入學申請的進展情況;

4.指導乙方辦理護照、體檢、出入境等手續;

5.協助乙方聯繫安排抵____時的機場接機、住宿申請事宜(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如未獲得_____國大學錄取通知書,甲方負責向乙方退還應退款項(具體退款原則及規定見本協議"退款規定"部分)。

  二、 乙方職責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赴_____國學習真實的各項申辦材料;

2.必須如實向甲方的諮詢員反映本人和家庭情況,並提供真實的申請材料;

3.乙方負責根據本協議付費條款,按時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三、 乙方付款標準及程序

1.費用標準:______

(1)學校申請費人民幣____元、申請服務費人民幣____元。乙方在簽約同時先交納學校申請費和申請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元。在同時交清以上費用後才能開始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2)正式入學通知到達後,乙方應在____天之內向甲方交納____國學校學費押金____元(人民幣),超過____天則表明申請人單方終止該協議;

(3)甲方所收取的上述費用,僅限於在入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甲方所發生的學校申請費、通訊費、郵寄費、及諮詢服務所得報酬,乙方在辦理出國手續過程中其它費用(如簽證費、公證費、護照、體檢費、英語考試費、學雜費等匯出的銀行費用、簽證面試所需的差旅費等)均由乙方自理;

2.付款程序:______

(1)在簽訂本服務合同書的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學校申請費人民幣____元和申請服務費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甲方將對乙方情況進行評估,以確定可申請的專業;

(2)乙方收到_____國學校入學通知書的同時,向甲方繳納_____國學校的學費押金____元(人民幣)。

  四、 退款規定

如果一旦出現乙方向甲方領取退款的情況,乙方必須憑已經簽署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書及當時付款的發票/收據來領取款項。否則,甲方將不予退款。甲方根據付款發票/收據註明的幣種按以下原則辦理退費手續,所有的退款均不計利息。

1.乙方未獲得____國院校的入學通知書,則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申請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元,學校申請費恕不退還;

2.甲方已經為乙方申請獲得____國院校的'入學通知書,但乙方單方面提出終止本合同,則乙方交納的人民幣____元費用不予退還;

3.乙方如期到達所申請的____國院校,並經該____國院校確認乙方已交學費註冊,甲方將學費押金____元(人民幣)退還乙方;

4.乙方未獲得____國簽證,乙方憑____國使館的拒籤信,將錄取通知書原件退還給甲方,甲方將學費押金____元(人民幣)退還乙方;

5.發生以下情況時,乙方所交甲方各項費用將不予退還;

(1)在委託諮詢服務過程中尚未結束時,乙方因個人原因單方面提出終止本合同;

(2)不能如期到申請的_____國大學註冊報到;

(3)提供虛假的申請材料被發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10

合同編號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受託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組織機構代碼):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辦公地址:

聯繫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就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中介服務範圍

經雙方協商,委託人可在以下範圍內選擇服務項目,委託受託人提供自費留學中介服務:

□向委託人提供中國國家留學政策諮詢、留學前往國家的教育概況、留學政策、院校、院系、專業及收費等信息,併為委託人確定留學方案提供相應的諮詢及建議;

□向委託人介紹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及入學申請程序,指導委託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並提供申請文書的準備、修改等服務;

□指導或代理委託人向確定的留學院校提出留學申請並提交、補充相關資料;

□根據委託人的委託,代為與申請留學院校聯繫、協調,代為辦理入學、簽證申請等手續;

□為委託人提供申請留學院校組織的面試指導以及申請國家使(領)館面籤指導;

除委託人選擇的以上服務項目之外,雙方還確定了以下的其他服務項目:

第二條委託人的權利與義務

1.參考受託人提供的信息和諮詢、建議,決定申請留學的國家、院校中英文名稱、留學層次、就讀專業或專業方向,確定留學方案並簽署本合同附件《院校及專業確認表》;

2.有權選擇自行繳納院校申請註冊費、材料寄送費、簽證等第三方收取的費用;

3.填寫受託人制定的《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信息表》,並向受託人提供留學申請所需的全部文件、材料,材料應於合同簽署後日內提供,並保證所提供的信息、文件、材料真實、有效;

4.配合受託人及時完成申請準備及向申請學留學院校提交申請、寄送資料等工作,如遇前往國家留學政策、簽證政策、入學標準發生變化,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5.按照留學院校要求,如期繳納學費等有關費用;

6.按期辦理護照及簽證;

7.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受託人支付中介服務費;

8.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受託人的權利與義務

1.要求委託人及時提供辦理委託服務所需信息、文件、資料及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中介服務費;

3.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及留學服務行業規範要求提供本合同約定的中介服務;

4.向委託人提供的留學信息,應真實、準確,如遇前往國家留學政策、簽證政策、入學標準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委託人補充相應材料;

5.及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留學服務事項並向委託人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6.對委託人委託的留學申請,應當在年月日前取得委託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7.對委託人提供的個人信息及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及保密義務;

8.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中介服務費用

1.雙方協商確定,委託人申請的留學院校在本合同附件一《院校及專業確認表》範圍以內,中介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委託人申請的'留學院校超出《院校及專業確認表》範圍,每增加一所學校,委託人須另繳納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 )。

2.中介服務費支付期限

□一次性付款方式:

委託人在簽署本合同日內,需繳納受託人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 ),受託人在收到此款項開始為委託人提供服務。

□分期付款方式:

委託人在簽署本合同日內,向受託人交納第一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 ),受託人在收到此款項後開始為委託人提供服務。

委託人在收到符合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包括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及無條件錄取通知書)日內,向受託人交納第二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 )。

3.中介服務費支付方式:

□現金□信用卡/借記卡□匯款

□其他

採用現金和信用卡/借記卡付費的形式,在受託人公司繳納;採用匯款方式繳納可將服務費匯至受託人指定的銀行賬號:;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 _開户銀行:______ _____________。

第五條退費條款

1.委託人收到符合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包括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及無條件錄取通知書)即視為留學申請成功。在雙方都沒有出現違約的情況下,如受託人未能協助委託人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獲得任一所約定的留學院校之錄取通知書或留學院校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附件一《院校專業確認表》中所載明的申請類型、院校、專業等不一致的,委託人向受託人提出退款要求,受託人可以扣除已支付服務費總額的%,用來抵扣其已提供服務的必要費用支出,餘款應當在年月前以方式退還給委託人。

2.在雙方未出現違約的情況下,委託人留學申請成功,但因委託人原因造成簽證申請被拒籤的,受託人不退還任何費用。因非委託人原因造成簽證申請被拒籤的,根據拒籤原因,雙方協商一致受託人須將中介服務費中所含辦理申請簽證服務的費用全部或部分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 )退還給委託人。

3.在出現本條第2項約定情形時,如委託人已向留學院校繳納費用,受託人協助委託人按留學院校退款政策索還委託人支付給校方的費用。

4.本合同簽署後,在雙方未出現違約的情況下,委託人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根據本合同實際履行的階段,委託人已支付的全部中介服務費按以下辦法處理:

(1)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委託人尚未提供任何入學申請材料的,受託人扣除已支付服務費總額_______%後,餘額退還委託人,本合同終止;

(2)在本合同簽訂後,委託人已經提供入學申請材料,但受託人尚未向擬申請留學院校或有關外方提交入學申請或送交委託人材料的,受託人扣除已支付服務費總額_____%後,餘額退還委託人,本合同終止;

(3)受託人已經向擬申請留學院校或有關外方提交入學申請或送交委託人材料,但留學申請尚未成功的,受託人扣除已支付服務費總額______%後,餘額退還委託人,本合同終止;

(4)留學申請成功,但受託人尚未提供辦理簽證申請服務的,受託人扣除已支付服務費總額_____%後,餘額退還委託人,本合同終止。

5.出現本條所約定退費情形,委託人可書面通知受託人進行退費,受託人於收到委託人書面通知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予以退還。本合同約定受託人退費範圍僅限於受託人已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不包含受託人受委託人委託向第三方代繳的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因雙方中任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解除後,受託人按照本合同第五條退費條款中的第4項約定退費,同時違約方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委託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按照下列不同違約情形,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1)遲延向受託人支付中介服務費或未及時向受託人支付由受託人代為向第三方支付的費用,每遲延一日應向受託人支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 ____的違約金。遲延支付中介服務費超過____日的,受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2)遲延提供材料或向受託人提供虛假材料,從而導致留學院校申請失敗或被拒籤,委託人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受託人沒有過錯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按照下列不同違約情形,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1)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託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託人,並在年月前,協助委託人按留學院校退款政策索還委託人支付給校方的費用;

(2)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託人。受託人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託人,並在年月前,協助委託人按留學院校退款政策索還委託人支付給校方的費用。如委託人要求繼續履行,受託人應負責在年月前為委託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並向受託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元整(¥ );

(3)導致委託人留學院校申請失敗或被拒籤,受託人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並按中介服務費的%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託人。

第七條不可抗力

由於政治原因或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一致同意選擇以下一種解決方式: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

第九條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委託人(如委託人未滿18週歲建議由委託代理人簽署)及受託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完成之日止。

第十條通知

除特別書面聲明外,委託人所填寫的《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信息》中載明的住址即為受託人寄送書面文書的通訊地址。受託人在提供中介服務過程中,如按照委託人提供的其他聯絡方式無法取得聯繫時,受託人向該通訊地址發送的書面文書,即視為受託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委託人如更改通訊地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託人。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的組成:本合同由合同本身及附件《院校及專業確認表》組成,本合同和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委託人執一份,受託人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 __

附件:《院校及專業確認表》

委託人簽字:受託人(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受託人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合同簽約地:

附件

院校及專業確認表

姓名:

在讀/畢業學校:

專業:

畢業時間:

確定申請學校名單

序號申請類型學校名稱(標準)申請專業

1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2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3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4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5中文名外文名

外文名

(根據申請院校數量可增加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