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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築合同

欄目: 建築 / 發佈於: / 人氣:1.68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建築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建築合同

房屋建築合同1

甲方(房主人);

乙方(承建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乙方在承攬建設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權力、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建築項目、私人房屋建設工程。

第二條、建設地點、固始食品公司東關倉庫院內。

第三條、承建方式:

1、甲方將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承建(含挖樁、打樁、地樑)。

2、甲方應及時提供工程所需要全部材料,材料送到機動車不能進入的地方後卸車,在由乙方運到施工現場。

3、乙方自帶建築所需要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攪拌機、震動器、架子車等施工機械、器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影響樓面質量。

第四條、建房工期乙方承建的房屋從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由甲方驗收合格完工。

第五條、承建工程價格及付款方式:

1、全部整體建築包工費(不含材料)按照實際建築面積定價,包工費每平方米220元整。(包括人工工資、施工工具、模板及腳手架、支撐等木工所需用材)。

2、整體建築內容主體工程,上下水管、電路、閉路電視線預埋安裝,大門牆朵兩個(高___mx寬___m),南面院牆長___m,高___m,北面牆下水道修建.

3、第一期: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地樁、地樑、地基開挖,地基砌築,底層房面回填,第一層混凝土結頂完工後,由甲方付給乙方首期所需工時費120___元人民幣。在第二層混凝土結頂完工合格後,甲方第二次付給乙方120元人民幣;待全部房屋裏外刷白牆光地平總工程完成後。經檢驗合格工程交付甲方,甲方預留維修費15%外,餘下全部付清。

第六條: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房屋建築施工經驗,以確保乙方承攬建設的工程符合建築施工所要求的質量和技術要求。

2、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施工規範和技術要求,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工人生命危險或工人致殘等情況出現,與甲方無關。四方概不負責。

第七條:工程質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施工,若發現圖紙有不合理部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明確一致的施工方案後乙方方可再進行施工。

2、工程質量應達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設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建房後的牆體、裏外牆刷白、窗户、門等做到平整、光滑,牆磚、地面做到平滑,杜絕空鼓達到相關標準。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合格條件,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和重做,並承擔導致返工修改和重做的人工材料等所有費用。返工修改後仍不能達到約定的合格使用條件的,乙方承擔工程質量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進行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造成乙方待料停工所照損失,鈞由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承攬建設工程的質量達不到要求的,乙方要無償修理,返工或重做,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耐心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雙方同意提請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九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期生效。

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建築合同2

工程名稱: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

承包人名稱: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根據京國土房管房字[20xx]767號文規定,本合同文本(甲種本)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工程造價在150萬元以上的,已驗收並交付使用的各類房屋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備的修繕、養護、加固、拆改、翻建、安裝;按傳統作法的文物古建築的修繕、復建、遷建等,以及隨同上述各項工程同時進行的裝修工程或單純進行二次或多次裝修工程,但屬原工程保修範圍的內容及家庭居室裝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 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築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資金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性質: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日一覽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方式

承包範圍: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合同文件的組成

本合同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協議書

()中標通知書

()投標書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條款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圖紙及作法説明

()工程量清單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條款》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

雙方約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雙方另有約定、補充、修改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合同條款: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1.2 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8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9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0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1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2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3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5 圖紙及作法説明: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用以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及作法説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圖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圖及相應文字説明)。

1.16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9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

1.21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雙方約定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本合同協議書

()中標通知書

()投標書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條款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圖紙及作法説明

()工程量清單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適用的法律、標準及規範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語言文字時雙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適用的法律、法規;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規及相關規定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結合本工程特點,需進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市地方法規及有關規定:_________

3.3 適用的標準、規範: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修繕及房屋建築的標準和規範適用於本工程。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商定需進一步明示的標準和規範:

(1)國家標準、規範:_________

(2)行業標準、規範:_________

(3)地方性標準、規範:_________

3.4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部分有:_________應由發包人在_________日內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內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所發生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第4條 圖紙及作法説明

4.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説明內容、時間及套數:_________ 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4.2 發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説明的保密要求_________因採取保密措施所發生的費用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若違反約定並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承包人泄密而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承擔一切損失賠償。

4.3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及作法説明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及作法説明外,應將全部圖紙及作法説明退還給發包人。

4.4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

4.5 承包人應在施工場地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的一般權利和義務

第5條 工程師

5.1 發包人委託_________對本工程進行監理,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工程師性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其職權主要內容:_________發包人在實施監理前應將委託監理的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5.3 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本工程如實行監理,發包人派駐工程師的職權不得與監理工程師交叉,其具體職權: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實行監理,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應負責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條 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工程師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工程師的職權,履行前任工程師的義務。

第7條 項目經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項目經理的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7.2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 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項目經理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項目經理職權,履行前任項目經理的義務。

7.5 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按雙方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對需要而且可以騰空的建築物,應在開工前______天將影響施工的障礙物清理完畢。對建築物內確屬不易騰空的設備、傢俱、陳設等採取相應遮蓋保護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間施工場地及施工通道的範圍、要求及時間:_________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煤氣、熱力、通訊等設備管線的時間、規格、地點及使用要求:_________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地質和各種管線資料的時間及內容:_________並對資料真實性負責;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交通等批准手續的名稱和時間:_________

(6)提供確定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的時間:_________

(7)組織設計單位和承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説明進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

(8)協調施工場地與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和其他設備管線的保護及與毗鄰的其他單位關係,並負責支付相應費用:_________

(9)協調施工場地內不同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的要求:_________

(10)雙方約定由發包人應完成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8.2 屬發包人應完成8.1款的工作,發包人可將其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內容:_________並承擔相應費用。

8.3 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雙方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成與工程配套設計的內容和提交的時間:_________報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此項費用的計算:_________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的名稱和時間:_________

(3)在騰空後單獨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設置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設備、圍攔設備,並負責安全保衞,其具體要求:_________

(4)對不騰空、不停止使用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築物施工,設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設備、圍攔設備,並負責安全保衞,其具體要求:_________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5)對本工程需夜間施工的具體要求及費用的計取:_________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需要辦理的手續:_________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但因承包人的責任發生的罰款應由承包人承擔;

(7)對施工場地各種管線和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的內容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凡因承包人的責任造成的罰款或其他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

(8)建築結構加固、改造、補強、修繕,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及作法説明的要求施工,未經工程師批准,承包人不得隨意改變作法;

(9)非建築結構加固、改造、補強、修繕,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造工程,必須按照圖紙及作法説明的要求施工,未經工程師批准,承包人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防火牆、增加荷載、隨意改變管線走向等造成的罰款,由承包人負擔;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成品保護期間,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壞,承包人自費給予修復。但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其修復責任由發包人承擔。發包人對成品保護提出的特殊保護要求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

(11)雙方約定對施工場地的清潔衞生要求:_________

(12)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進度計劃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工程師在收到後__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作法説明的時間,按單位工程提供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

10.2 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條款。

第11條 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 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12條 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予以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13條 工期延誤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作法説明和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條款約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雙方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14條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 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第15條 工程質量與樣板

15.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 雙方約定在_________製作樣板及樣板間,作為質量評定驗收的實物標準。樣板及樣板間應按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説明的規定製作,經工程師驗收合格後,由雙方共同封存,由發包人承擔製作樣板及樣板間的費用計算:_________

15.3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16條 檢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圖紙及作法説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問驗收的部位:_________對上述部位達到驗收條件時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或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的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以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圖紙及作法説明等的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8條 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成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19條 工程試車

19.1 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設備及設備管線工程的範圍相一致。具體試車的內容及範圍:_________。

19.2 設備及設備管線維修、拆改、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的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 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 設備及設備管線維修、拆改、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 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維修、拆改、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重新維修、拆改及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的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維修、拆改、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維修、拆改、安裝和試車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在合同價款之內的外,試車費用另由發包人承擔的計算:_________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 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第20條 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房屋修繕及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21條 安全防護

21.1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22條 事故處理

22.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3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 經雙方約定,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_方式確定。

(1)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風險範圍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但約定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約定為:_________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加酬金的構成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3)可調價合同。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包括下列內容及調整方法:_________

(A)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的合同價款;

(B)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定額管理處公佈的價格調整;

(C)7天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D)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

23.3 雙方約定採用可調合同價款的,在雙方約定的調整因素髮生後14天內,承包人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第24條 工程預付款

24.1 雙方約定工程預付款時間:_________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預付款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_______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時間及比例:

24.2發包人未按約定時間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5條 工程量的確認

25.1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圖紙及作法説明核實計量已完工程量,並在核實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 對承包人超出圖紙及作法説明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第26條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 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按本合同條款第24.1款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進行。

26.2 本合同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合同價款、第33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 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計算應付款的同期貸款利息。

26.4 發包人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第27條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 經雙方商定,由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應規定在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內(附件二)作為本合同附件。

27.2 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應根據下列情況分別承擔責任: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_________

第28條 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 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_________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驗收。

28.2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 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 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第29條 材料的樣品及樣本

29.1 雙方約定,雙方任何一方採購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樣品或樣本:_________

29.2 由發包人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需提供指定的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_________

29.3 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認定驗收後共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不符合樣品或樣本標準的,由供貨方承擔責任。

第30條 材料試驗

30.1 雙方約定對下列材料必須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及其他試驗(包括防水、凍溶、強度測試等):_________

(1)屬應作防火阻燃試驗的材科:_________

(2)屬應作毒性反應試驗的材料:_________

(3)其他應作試驗的材料及試驗內容:_________

30.2 由承包人負責組織進行上述各類材料試驗,但不具備專業測試條件的可委託_________進行試驗,試驗費用由發包方負擔。

30.3 試驗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並運至施工場地的,應立即退貨或由採購方運出施工場地,由此造成的各種費用支出,由採購方負責。由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經測試不合格,由發包人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八、工程變更

第31條 工程設計變更

31.1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修繕、裝修標準或範圍時,發包人應報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及作法説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及作法説明、施工組織設計的變更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致使發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間接獲得收益,所發生的費用分擔和利益的分享應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另行約定。

31.4 工程設計變更,雙方均應主動辦理變更洽商手續。承包人應按變更洽商的要求實際履行。

第32條 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33條 確定變更價款

33.1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3.2 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3.3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3.4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變更價款,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33.5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工程驗收與結算

第34條 竣工驗收

34.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和本市有關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的詳細內容、時間和份數:

34.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4.3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報告已被認可。

34.4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4.5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4.6 雙方約定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_________ 其驗收程序按本合同條款34.1款至34.4款辦理。

34.7 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支付方法。

34.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承包人不得交工,發包人也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第35條 竣工結算

35.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價款及本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5.2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通知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5.3 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科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5.4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5.5 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第36條 質量保修

36.1 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及本市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6.2 雙方約定在工程竣工驗收前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附件三)的具體時間及要求:_________工程質量保修書(附件三)應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違約責任、索賠和爭議解決方式

第37條 違約責任

37.1 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條款第24條約定的因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2)本合同條款第26.4條款約定的因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3)本合同條款第35.3款約定的因發包人不支付工程結算款,應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4)發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賠償承包人損失金額或支付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分別為:_________

37.2 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_________

(1)本合同條款第14.2款約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協議書約定的時間竣工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2)本合同條款第15.1款約定的因承包人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3)承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發包人損失金額成支付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分別為:_________

37.3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38條 索賠

38.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8.2 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本條款(3)、(4)規定相同。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本合同條款38.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第39條 爭議解決方式

39.1 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請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9.2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條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內容:_________分包施工單位為:_________承包人應與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責任和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40.4 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第41條 不可抗力

41.1 雙方結合本工程對於不可抗力的約定:_________

41.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災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災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因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1.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42條 保險

42.1 被修繕或裝修的建築物、構築物已辦理過人員或財產保險的仍然有效,未辦理保險的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被修增或裝修建築物、構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2.2 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2.3 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2.4 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2.5 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2.6 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_________

(1)發包人投保內容及相關責任: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及費用: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內容及相關責任:_________

第43條 擔保

43.1 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相互提供下列擔保,被擔保方與擔保方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的內容、方式及相關責任為:_________發包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的內容、方式及相關責任為:_________ 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_________

43.2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44條 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4.1 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的內容:_________發包人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的內容:_________經工程師認可,由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

44.3 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45條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5.1 文物古建築施工,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護方案,並徵得文物管理部門的批准後實施,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5.2 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45.3 在施工中根據歷史文獻記載或傳説,並經文物管理部門初步認定,施工場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築遺址並要求仔細挖掘時,承包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在接到通知後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築遺址發生的各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在48小時內未予答覆,視為同意。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的書面報告,但實際確實挖掘出相應文物或文物古建築遺址,所發生的各種費用仍由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45.4 施工中發現文物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根據歷史文獻記載或傳説並經文物管理部門初步認定施工場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築遺址,但施工中未能採取挖掘和相應保護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築遺址受損,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5.5 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第46條 合同解除

46.1 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 發生本合同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6.3 發生本合同條款第40.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6.4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雙方約定的其他原因:_________

46.5 一方依據46.2、46.3、46.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46.6 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6.6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7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對本合同條款內容做進一步具體化約定,並修改、完善、補充條款如下:_________

第48條 合同終止

48.1 除本合同條款第36條以外,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8.2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49條 合同份數

49.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分別保存一份。

49.2 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發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房屋建築合同3

甲方(委 託 方):

乙方(鑑定機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鑑定工程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鑑定工程概況

(一)房屋名稱:

(二)房屋地址:

(三)房屋鑑定原因:

二、房屋鑑定工程範圍

(一)甲方工作內容:

1、向乙方提交《鑑定委託書》及以下資料(已提交的打“√”):

(1)甲方身份證明材料;

(2)房屋所有權證、租賃合同、代管或者託管協議;

(3)房屋設計資料;

(4)地質勘察資料;

(5)施工技術檔案;

(6)房屋目前使用用途證明;

(7)提供相鄰房屋的相關材料。

2、乙方因檢測鑑定需要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技術資料:

3、應於 年 月 日提供上述資料,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檢測鑑定。

4、提供鑑定現場的水源、電源及鑑定所需的工作面;

5、提供現場檢測的安全措施;

(二)乙方工作內容:

1、調查摸清房屋的歷史和現狀;

2、現場查勘、測試,記錄各種數據和狀況;

3、檢測、驗算,整理技術資料;

4、全面分析,論證定性,作出綜合判斷;

5、出具《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書》(檢測鑑定報告應包括相應的檢測數據);

6、將《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書》提交甲方,由甲方向 市(區、縣)建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書》(一式五份)備案;

7、對鑑定報告中提出需加固、結構補強的,提供技術諮詢;

三、合同工期

(1)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必須進行現場查勘(指乙方工作內容的第1、2條);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進駐現場,現場查勘時間順延;有明顯險情的房屋,乙方應於 年 月 日立即組織鑑定;

(2)乙方在開始現場查勘且甲方提交全部所需資料後 個工作日內,出具鑑定報告;

(3)房屋結構複雜、鑑定難度較大,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完成鑑定的,應當向甲方説明情況,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並根據實際情況出具階段性鑑定文件。

四、質量標準

房屋安全鑑定主要依據國家行業標準《危險房屋鑑定標準》、國家標準《民用建築可靠性鑑定標準》、《工業廠房可靠性鑑定標準》以及相關的國家、地方專業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以及建設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乙方應根據具體工程實際情況,確定檢測依據及標準。

五、收費標準、鑑定面積、合同價款

(一)房屋安全鑑定費用:可按每平方米鑑定建築面積 元計收。

(二)鑑定總面積: 平方米。

如果實際鑑定建築面積與上款面積不符,則以實際鑑定建築面積為準,並調整鑑定費用。

(三)鑑定費用總金額¥: 元(不含檢測、勘察費用)

(大寫): (人民幣)

六、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 天內,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的 % 。屬財政出資的,甲方可先行墊付。

(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書》後,甲方配合乙方辦理財政支付的相關手續,並結算合同價款。

(三)甲方自行出資的其他方式:

七、組成合同的文件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

應提交乙方的全部所需資料超過規定期限 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交付鑑定報告的時間順延;甲方交付上述資料超過規定期限 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鑑定報告的時間。(不能提供主要資料的,乙方有能力通過檢測等技術手段完成鑑定的,可約定)

(二)乙方

1、未按合同工期提交報告時,每延誤一天,罰款300元。

2、負責鑑定報告的質量。因弄虛作假、計算錯誤等乙方原因導致鑑定報告的鑑定結論與建築物實際情況不符,造成經濟損失及安全事故,應退還鑑定費用,免收受損失部分的檢測鑑定費,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有關事宜

(一)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經雙方同意,可向市(區、縣)建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三)雙方的協商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均具效力。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鑑字蓋章即時生效。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市、縣建設局(房管局)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項目聯繫人,項目聯繫人負責本項目進行過程中的協調工作,以使本項目順利進行。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後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年月日:

房屋建築合同4

房主:(稱甲方)

建築施工隊:(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明確雙方職責,為維護雙方利益,避免糾紛,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嚴格履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項目名稱:私人住宅;

2、工程施工地點:炳公村一組;

3、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單包);

4、單包價格:每地平方單價為 200 元。

二、工程期限

本工程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時,工期可順延;

1、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電、停水達四小時以上或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工期順延;

2、施工途中由於甲方提出變更設計、更改施工圖紙,工期適量增減。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建築施工圖;

2、負責組織圖紙設計員向施工人員進行圖紙設計解説交底;

3、按時如數供應乙方在施工中所需的原材料,及時到位,保障乙方正常施工;

4、對工程質量及用料進行全面監督,提出合理要求,發現粗製濫造,違章施工等現象,甲方有權令乙方返工或停工並追究責任損失。

四、乙方責任

1、參加技術圖紙會審、制定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人員做好村民協調工作,保障水、電、路通、建築所用設備材料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機械設備進場、安全設備到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按時開工;

2、按照設計圖紙及施工規範精心施工;除門、窗、樓梯扶手、欄杆和後期精裝等附屬工程,由甲方安排第三方施工外,乙方必須積極搞好配合;

3、乙方施工內容:挖機挖基礎土方回填,基礎、牆體、樑、架、柱、板、 樓面抹平、內外粉刷、外牆面瓷磚、鋼筋網架、樓頂瓦面蓋好,主體工程中所有大小項目均由乙方全部完成;

4、安全設施及吊裝運輸由乙方負責購制並安裝到位;

5、每層所需原材料的規格、型號、數量及材質要求必須由乙方提出詳細計劃;混凝土必須計算準確;所需輔料(模板、木支撐)由乙方自己購制;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工程質量和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並積極配合甲方工程負責人的工作,確保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每道工序完成後,分部分項的檢查驗收,待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7、乙方必須搞好現場管理,加強安全教育,特別要注意安全意識、遵守操作規程、配置安全設施、防範安全事故。否則,出現任何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五、付款方式

根據本工程進度按每層建築實際面積核算,分期付款,一層完工後付一層樓50%的費用, 萬元,待工程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合格,驗收結算完畢後餘款付清。

六、其它

1、施工人員的安全保險金,由乙方出資購買;

2、乙方如果中途退場、拖延時間,甲方有權另行安排施工隊,其所有工資 作為自動放棄;甲方所有損失由乙方賠付。

3、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作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建築合同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新秒鎮_____________等私人聯建房的所有建築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具體協議內容如下:

一、承包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承包規模__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______磚體七層,建築高度為____________m(具體內容以施工設計圖為準)。

二、工程承包內容和範圍

主體工程:建築內外牆、屋面工程、房頂工程、鋼筋工程、木工置木模工程、外牆搓沙(不含貼磚)。

機械安裝、水電安裝。

乙方承擔全部建築所需的一切用具、機具、板材、跳材、甲方負責水、電通,用量費用。

三、承包單價

1、按建築規劃面積計算,每平方米______元,另______元安全勞保費在內。

2、點工按_________元/天計算。

四、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不得浪費材料。如有質量不符合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在乙方的承包施工款中扣除,在施工中必須按照國家建築規範進行施工。

五、安全責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注意安全,做好安全防範、措施,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要求施工,不得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如在施工中造成施工人員及第三者和本人傷、殘、亡等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內,由乙方負責,超出保險公司賠付後剩餘金額由甲方承擔70%,乙方承擔30%。

2、在施工中必須保持施工場地清潔,建築物堆放成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對工人必須經常進行安全質量教育,組織工人定期開安全質量會,並作好記錄交工地負責人和甲方備案。

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合理安排。

六、工期和付款辦法

1、每做兩層按完成的工程量________付款(約120元/㎡),開工後不得無故停工,保證工地上技術工和小工要有15人以上。如有雨天就幹雨天的活,總之必須保證安全和質量的原則上提前完工,提前完工獎給乙方壹仟元整,延誤工期五天扣除壹仟元整,依次計算。連續停工10天以上,乙方的租金由甲方承擔。

2、開工時間於_____年___月___日,完工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工程完工後,經檢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人工費,並留貳千元保證金。如在一年內不出質量問題,甲方全部退還給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產生法律效力。以上協商甲、乙雙方共同遵守,雙方均不得違約,本合同工程完工結算後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建築合同6

業 主 方: (簡稱甲方),住址: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承 包 方: (簡稱乙方),住址: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甲方在位於 省 市 區 鎮 村 社擬建房

屋一幢,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負責承攬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確保建房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質量、工期、工程款支付等,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用甲方提供建築材料,乙方組織施工人員、機械設備、工用具、腳手架、架板、模板、臨時水電管線、安全防護用品等除建築材料以外的全部施工所需的人員及設備物資進行承包施工,既:包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工期的承包方式進行承包。

二、 計劃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20xx年 月 日,計劃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工期 (日曆)天。

三、 承包範圍:

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承包範圍包括:基礎土方開挖及回填、基礎工程、主體工程、樓地面工程、屋面工程、室內室外抹灰及面磚粘貼,-外散水工程、給排水及強弱電安裝工程等,既:除室內乳膠漆、門窗安裝、樓梯扶手安裝以外的全部施工內容均由乙方負責。

四、 承包單價:

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大寫 元整)進行造價計算,該單價包括人工費、機械費、工用具使用費、安全文明施工費、安全施工措施費、勞動保護費、保險費等除甲方材料費以外的全部施工費用。

五、 付款方式:

按工程進度付款:一樓主體完成後支付 元,全部主體完工屋面斷水後支付 元,全部工程完工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後,甲乙雙方按照實際竣工的建築面積進行總價計算,本次支付至總價款的95%,留5%作為工程質量保脩金,工程質量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滿後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尾款,保脩金不計息。

六、 施工安全

1、乙方在組織工人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有此類情況出現,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如果施工人員需要參加生命財產、機械設備、意外傷害等方面的保險,則由乙方負責辦理並支付一切保險費用。

2、乙方的施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乙方負責人必須對所有施工人員和出入工地的其他外來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教育、安全告知和安全監督,控制好各種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隱患,隨時對工程安全、進度、質量三大要素加強全面檢查和督促,確保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

3、乙方應加強對其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安全文明施工。乙方人員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4、乙方須具有從事房屋建設的成熟經驗,負責施工建設並交付建房成果。當事人明確,雙方不存在僱傭關係。

七、 施工要求:

1、甲方將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建築。

2、甲方負責提供紅磚、水泥、砂石、鋼材等建築材料。根據施工進度,乙方應提前3 天通知甲方購買所需材料。

3、乙方自帶建築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腳手架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4、所有工人的吃飯、住宿、抽煙等問題由乙方自己解決,費用由乙方自理。

八、 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認真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並隨時接受甲方或甲方委託人員的督查。

2、乙方施工時要按照施工圖及建築施工規範進行施工作業,確保施工質量符合《建築施工質量驗收規範》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3、如果乙方因為自身水平原因達不到工程合格條件的',乙方應該按照甲方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進行修改或返工;返工修改後仍不能達到約定使用條件的,乙方應當承擔工程質量違約責任。

4、房屋建成後,因為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仍由乙方承擔修理返工或重建的責任,並由乙方承擔所需的費用,並賠償甲方的相關損失。

九、 工期延誤:

工期從20xx年 月 日開始建設,工期為 (日曆)天。無正當理由,乙方不得延誤工期。由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可以相應順延:

1、因停電或停水造成停工。

2、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冰雹等。

3、甲方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須由甲方簽字同意的情況説明)。

十、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要求的,乙方要進行返修;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賠償所有損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乙方若無視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採取消極怠工和延誤工期等做法為難甲方,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計算人工錢的50%給乙方。

3、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錢,在工程相應進度完成五天後,則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按照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乙方賠償金。

4、因乙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5 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並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在工程驗收合格,質量保修期滿後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後,該合同自動失效。

十二、 其他:

以上合同條款,雙方必須共同遵守。若有變更補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按手印): 乙方簽字(按手印):

合同簽訂日期:

20xx年 月 日

房屋建築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位於九所新區南區東商住二橫路25號、26號、27號私人房屋,由乙方建設施工。為使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障,同時如約履行義務,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建設範圍:乙方負責承建甲方一樓至六樓所有房屋建設毛坯房(包括鋼筋、木工、水電到門口,泥工、打竹架包工包料等。房屋內外裝修除地板磚不貼和牆漆內外不打,門、窗和樓梯護手不包,其餘工程都是乙方做)。

二、建設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負責提供建設所需材料,乙方負責建設施工所需設備、工具、器具以及安全保障設施。

三、承包價按305元/平方米,總價以乙方承建的房屋實際建築面積計算。

四、付款方式:採用進度付款,乙方每完成一層建設,經甲方驗收後支付總計工程量80%,二層至六層採用同樣方式,全部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一個月一次性付清餘款。超過一個月當驗收合格。

五、權利和義務

(一)義務

1、甲方必須按照施工進度提供建設所需材料;因材料不到位造成窩工,甲方承擔損失。

2、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支付進度工程款;

3、乙方必須按照房屋建設質量標準和施工圖紙承建,因乙方原因導致返工,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4、對建築材料,乙方需提前兩天通知甲方,以便準備。

(二)權利

1、甲方有權找相關部門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對質量不合格的有權要求返工。

2、乙方有權按照進度時間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六、安全約定

乙方必須做好施工現場安全措施,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到安全作業,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颱風或不可抗力由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需承擔乙方建設總費用10%的違約責任,若任何一方嚴重違約,造成重大損失,必須按價賠償。

八、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共識的,甲乙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作為此合同的副件,該附件與此合同同效。

十、此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完全支付工程款後自動失效。

十一、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房屋建築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建房屋一棟,由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平等協商,雙方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用具設備

二、承建項目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主要包括主體房屋三層、單獨兩間院內平房、院牆、大門樓。

三、工程工期

1、甲方規定動工時間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不得提前和推後。

2、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築材料原因交房日期可順延,若因乙方人為原因工期延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總施工費20%。

四、承包價格付款方式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建築面積按竣工後實際測量為準。

第一層主體工程完工(第一層樓頂結束)後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

第二層主體工程完工(第二層樓頂結束)後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

第三層主體工程完工(第三層樓頂結束)後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

工程全部完工,交驗完畢付到90%,預留10%為質量保證金,完工一年內無質量問題,清尾款。

五、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或由甲方在乙方施工費中扣除。

房屋建成後一年內,若出現屋頂、牆體炸裂;牆體傾斜等質量問題的,乙方必須進行免費維修,並且甲方不再付給乙方全部質量保證金。

六、安全生產及其它

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不安全事故。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出現工傷,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故意長期停工或多加工錢,如果違反本條款,乙方必須賠嘗違約金2萬元,已做工程不再支付工錢,本合同終止。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按國家以及本地標準從嚴執行。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負責採購施工所需的建築材料,乙方負責施工,並負責所有施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建築合同9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體狀況,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房屋修建工程中的權利、義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友好協商,共同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説明。

甲方擬修建的私人房屋,位於古城鎮唐山路西側,門面牆應距唐山路邊沿70公分。開間中到中3。6米,進深中到中約16米。左右兩邊分別與袁小平、石玉芳共牆。房屋擬修建兩層半。層高為:第一層3。7米,第二層3。2米,第三層3。0米。建築面積約為160平方米。

第二條、承建方式及施工準備。

1、甲方按照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將房屋建築主體工程,包括泥工(含鋼筋工)、木工、水電工,承包給乙方承建。

2、甲方應及時帶給房屋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及木板、鐵絲、釘子等輔助料,並負責水電到工地。另購買2張切割片。

3、乙方自帶建築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手推車、攪拌機、震動器、切割機、塔吊等施工機械。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搗制樓面時下雨影響樓面質量。

第三條、建房工期。

本工程從XX年元月開始,整體工程最遲於XX年10底完工。

第四條、工程任務、單價及付款方式:

1、整體建築任務為:基礎砌築,主體工程,室內外牆面泥工粉水,室內外地平面處理,上下水管、廁所、便盆,電路、閉路電視線等預埋安裝。

2、房屋修建價格,按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155元(壹佰伍拾元),其中泥工鋼筋工120元、木工25元、水電工10元。

3、付款方式:基礎和地圈樑澆築完成,預付5000元;一、二、三層現澆完成,各預付5000元;待全部完工後,經雙方檢查無質量問題,付清餘下的工資。

第五條、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施工人員務必具備必須的房屋建築施工經驗,以確保乙方所承建的工程貼合質量和技術要求。工程質量應到達抗震安居房屋建設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建房後的牆體、地面做到平滑,杜絕空鼓,貼合相關標準。

2、乙方按甲方帶給的圖紙和要求施工,若發現圖紙有不合理部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乙方方可再進行施工。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合格條件,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並承擔導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費用。返工、修改後仍不能到達約定的合格使用條件的,乙方承擔工程質量違約職責。

第六條、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務必抓好安全施工。嚴格按照安全施工規範和技術要求,嚴禁酒後作業。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要控制好各種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消除不安全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2、為以防萬一,確保施工作業人員安全,乙方務必為工人購買安全保險,費用在工資中扣除。如因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擔職責和所發生的一切醫藥等費用。職責和費用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違約職責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進度及時帶給相關材料造成停工,乙方不負職責。

2、乙方承建的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要求的,乙方要無償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材料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3、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耐心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雙方同意提請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全部付清費用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以上合同,雙方務必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簽約日期:

房屋建築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工程質量,圓滿完成施工任務,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建築工程概況;4樓加層,面積大約為180平方米左右。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按實際建築面積甲方每平方米付乙方人民幣760元(大寫:柒佰陸拾元整)

三、施工概況:

1樓挖四個井樁深度為3米,4個柱子為14毫米鋼筋,4個柱子之間拉樑鋼筋為12毫米的鋼筋,圈樑為12毫米鋼筋。四樓上口圈樑為14毫米的鋼筋。樓梯天井為18毫米的鋼筋,三樓懸樑下底為三根18毫米鋼筋,上層為二根16毫米鋼筋,一個門按照300元標準計,鋁合金窗子每平方按140元計,地板磚每平方按25元標準計,廚房衞生間磚按每平方18元,天井現澆按照每平方800元,電線眾邦線,主線為4平方,副線2.5平方,4樓扎筋之間15公分,主筋為12毫米的鋼筋,副筋為8毫米的鋼筋,四樓加兩道以上鋼筋均為18毫米的主筋。

四、工程工期:

1、甲方規定動工時間為20xx年___月___日至20xx年___月___日完成,工期為2個月,不得延期。

五、施工安全責任: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的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和發生此類的一切費用。此類情況出現,責任一概與甲方無關。

六、付款方式:

挖井樁挖到三樓付壹萬元,三樓封頂付壹萬元,四樓進磚付貳萬元,四樓樓面支鋼筋付貳萬元,四樓封頂現澆好付貳萬元,粉牆付1.5萬元,買地磚、廚房衞生間牆磚付1.5萬元,整個加層完工後,甲方留壹萬元驗收。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房屋建築合同11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簽約時間和地點

1.1 本合同當事人

1.1.1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1.1.2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浙江省東陽市橫店影視產業實驗區商務樓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1.2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1.3 本合同簽訂地點: 。

第三條 標的房屋

3.1 標的房屋為位於 市 路 號 的由發包人持有的“ ”項目地上第 層整層(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發包建築面積約為 平方米。甲方同時將房產附屬通道、樓梯、設施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場地、位置等提供給乙方及其顧客使用。

3.2標的房屋總租賃建築面積及其各部分租賃建築面積以雙方123

14.5 標的房屋場內除發包人投資的設備、設施的物業管理由承包人負責,具體為:

14.5.1 標的房屋場內保安、保潔。

14.5.2 標的房屋場內所有機電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和修理、運行;如承包人及承包人顧客使用不當造成的設備、設施、結構損壞,由承包人承擔維修費用或更換費用,所造成的損失及後果由承包人承擔。

14.5.3 承包人在承包期間內自行投資的設備、設施、裝修及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修理、更新。

14.6 發包人根據本條約定應承擔的物業管理責任,發包人、產權人或業主委員會(注:發包人、產權人蔘加業主委員會)可以委託物業管理企業管理,承包人不和物業管理企業發生物業管理法律關係,發包人和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干預承包人根據本條約定行使相應的物業管理權利和義務。

14.7 關於物業管理的責任劃分及費用分攤,在雙方辦理交房手續時根據工程的實際狀況和本條約定的原則,在與物業管理公司根據上述物管原則簽定《物業管理合同》時明確。

第十六條 投保責任劃分

16.1 所有權不屬承包人的房屋和設備、設施,其保險責任歸發包人。

16.2 所有權屬承包人的設備、商品和商業經營責任,其保險責任歸承包人。

第十八條 承包人保證事項

18.1 保證其行為本合同簽約人依法成立、在本合同期依法持續,具備簽訂本合同和持續履行本合同的主題資格。

18.2 保證每年度,應向發包人協助提供相關證照和文件,以便發包人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續期,以維持租賃證照的有效性。

18.3 保證具備裝修工程設備工程、改造工程開工的全部合法批准手續,自行選定具有合法資質等級的施工隊伍,安全施工,不得損害發包人標的房屋主體結構,並應在竣工後取得公安、消防、文化、衞生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文件,且應向發包人報送全套裝修竣工驗收文件和圖紙。發包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消防驗收等手續。

18.4 裝修竣工驗收後,承包人需進行任何設施、附着物、構築物重大添附、拆改、保證在施工前六日內書面徵得發包人同意。

18.5 保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標的房屋,並不得違法使用標的房屋,不能擅改變標的房屋的功能。

18.6 保證按使用規範正常、合理使用標的房屋和設備,不得損壞標的房屋和各類設備及設施。

18.7 保證在改造及裝修過程中和租賃期限內,不得破壞標的房屋的基本結構或有危及基本結構安全的行為,任何與結構有關的改變必須書面報送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標的房屋部分或整體使用權對與經營本合同約定業務無關的第三人轉租(乙方投資或者參與經營的公司不受此限);在保證經營主體的前提下,承包人經營範圍內的多種經營發包可以自主決定。

18.8 如標的房屋發包人、產權人以本合同標的房地產設定轉讓、抵押或以之抵償債務之事宜,未侵害承包人的承包權和使用權,承包人保證繼續履行本合同。

18.9 承包人違反上述承諾,由承包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如因此給發包人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因此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同時應按當年應付租金的10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18.10 承包人保證對其商業經營行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包括且不限於產品質量責任、服務中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等。

18.11 承包人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內交納租金和繳付各類能源費用。

18.12 以上承包人保證事項不能在60天內完成或改變,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視承包人違約。

  第二十條 合同變更和解除

20.1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0.2 發生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取得解約權的一方有權在該事由發生後6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合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解約權。除本合同其他條款另有特別約定外,自通知依法送達之日起30日內,如雙方沒有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書面協議或受通知方沒有提起請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訴訟或仲裁,本合同解除。因一方違約導致守約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違約方應根據本合同相關約定對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守約方自動或書面承諾放棄解約權,除守約方當時另有書面聲明或通知外,不免除違約方的違約賠償責任。

20.3 發生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或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事實,包括地震、颱風、火災、戰爭、社會劇烈動亂、嚴重流行性傳染疾病等災害。

20.4 本合同生效後,非依本合同上述約定或法定事由,雙方均不得以其他事由為藉口或無故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按初始年租金標準的100%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如發包人尚未交房且承包人已支付相應款項或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已經發生投資,則還應承擔如下責任:如發包人單方強制解除合同,應雙倍返還承包人已經付定金,同時應返還承包人已付(墊付)任何款項,並按承包人投資原值(包括但不限於設計費、工程費、設備費、籌備開辦費、廣告費、政府規費、税及為此支出的其他任何費用)賠償承包人投資損失。如承包人單方面強制解除合同,應賠償發包人因承包人對標的房屋提出改造要求而造成的發包人實際發生的改造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設計費、工程費、設備費、政府規費、税)。賠償完畢後,本合同解除。一方單方強制終止合同,另一方有權拒絕接受上述賠償並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20.5本合同在依法或依約正式解除前,除本合同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20.6出現下述20.7、20.8、20.10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亦可選擇不予終止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付保證金。如出現下述20.9、20.11、

20.12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亦可選擇不予終止合同),甲方應按年租金的百分之百賠償給乙方。

20.7租賃場地未按合同附件二的約定時間、用途和標準交付,延遲超過30日的;或租賃場地發生產權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對外營業達30日(含30日)以上的。

20.8甲方負責的影城消防工程(由於承包人方案或裝修影響除外)未能按時完成,或未能按時通過政府主管部門驗收,延遲乙方開業超過30日的。

20.9甲方對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租賃場地做改變,未及時通知乙方;租賃場地承重結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由於承包人裝修工程超過設計荷載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對外營業,甲方在合理期限內不能解決的。

20.10甲方未能按時提供乙方營業通道、其他配套設施服務、物業管理等服務的,延遲乙方影城開業超過30日。

20.11甲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公123

第二十二條 保密條款

第二十三條 關於違約責任

房屋建築合同1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任務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及施工地點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

1、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

2、承包單價:立方米____元計算,堵地下室窗洞口每個____元

三、驗收及價款支付

1、工程驗收必須符合要求,土方回填時必須每____cm夯實____次,每次夯實____邊。任務單必須由項目部質量員、施工員、安全員簽字認可,並經項目經理籤審後方可結算。

2、餘款等___樓基礎回填完畢後,與____樓首付的____%____次支付

四、合同工期及工程進度

___樓基礎外圍回填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計算,截止___月___日結束。___樓基礎地下室回填自_____年若天氣影響,工期相應順延。

五、甲方責任

做到計劃周到,交底清楚,給各工種創造有利的工作環境;協調工序,工種配合;

六、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由承包方施工的所有分部分項工程必須達到符合要求,若達不到符合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2、乙方人員進入現場後,應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公司、分公司的相關規定及相關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不得出現任何事故,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均有乙方承擔。

3、乙方自備本工種所必需的機具;

4。乙方必須按甲方的工作安排和進度要求施工,若不服從,每次罰款_____元;

5。、各工種要緊密配合,不但要愛惜自身產品,同時要注意保護其它公眾的產品,如出現損壞他人產品的情況,視情節每次罰款_____元。

6。、注意安定團結,管好自己的工作人員,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鬥毆、聚眾。如若發現,每次罰該班組_____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7、把好進人關。如若發現盜竊行為,罰該人所在班組_____元,並由該班組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且無條件辭退此人。

8、以上各條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若發生,一經確認,當月結算時扣除。

9、按文明工地的要求施工,各工種做到工完場清,材料按歸類整齊碼放到指定的地方;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___式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

房屋建築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棟,建築總面積約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採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土地、圖紙,乙方負責包括: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乙方提供勞務、建築技術、模板、撐樹、腳手架用材、碼釘及生產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項目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台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外牆貼瓷磚、後牆面粉水泥砂漿、衞生間、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三、承包價格

每平方米 元,建築面積按每層樓外牆計算。

四、付款方式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日內按工程造價總額____元的____%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部付清。

五、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六、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文明施工,講究職業道德,講究清潔衞生。

七、工期要求

主體工程工期為*****個月,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年*****月*****日前完成主體工程,完工時間不能超過*****天,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

八、質量保修期

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屋面防水工程,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2年

九、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房屋建築合同1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工程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力與義務,特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彰武縣飛龍鋁塑型材銷售中心 。地 點: 彰武縣建材市場院內 。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內容

四、合同價款

實際建築建築面積確定。工程變更時,工程款的結算,按實際變更的工程量結算。

五、 付款方式

方進入工地後,甲方支付乙方30%預付款,主體完工後再付程款。

六、總工期要求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進場時,施工場地應具備三通一平等開工條件。

2.甲方應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已完工程損失和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內施工完畢,並符合驗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和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解決至合格。

九、工程質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應按照圖紙精心施工,工程質量符合驗收標準。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

十、爭議及解決辦法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和解、調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建築合同15

甲方: 縣 鎮 村

乙方: 縣 鎮 村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願將所修建的房屋承包給乙方施工修建,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修建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個月。

二、修建工資計算:房屋面積約 平方米,按 元/平方米計算,總計工資約 元(大寫 元正)。從正負零底層起計算,修建完工後按實際建築面積計算支付工資。樓梯間在計算面積時必須按建築面積雙算。實際建築面積以滴水為界計算。

三、質量要求:凡屬牆體必須是 釐米牆,底樓高度 米,二樓高度為 米、三樓高度為 米,外牆正方 ,其餘 ,室內 ,室內牆體、天花板 ,外面漂棚寬度為 公分,樓層(是.否)現澆,氣棚必須是現澆,所有建築內容必須按 進行施工,牆體斜度不能超過 公分。如有基礎工程按工天計算,以 元/天計算。

四、付款方式:乙方於20 年 月 日進場施工時由甲方支付 元(大寫 元正)的工資款,乙方在一樓封頂後,由甲方支付乙方 元(大寫 元正),剩餘款由甲方驗收合格後於20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給乙方。

五、其他: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負責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工具由甲方負責。支模由 方負責, 方概不負責。如乙方負責支模、則甲方按 元/平方米支付乙方工資另外計算。

六、甲、乙雙方簽字時甲方交乙方定金 元(大寫 元正。)

七、安全責任:乙方應按照安全規程施工、甲方應提供相應的安全設備。如發生安全責任( )。

八、如一方違約,則違約方付給未違約方違約金 元(大寫 元正)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縣 鎮 村 乙方: 縣 鎮村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