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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管理制度(彙編15篇)

欄目: 建築 / 發佈於: / 人氣:4.17K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築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建築管理制度(彙編15篇)

建築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各項事務的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採用橫向聯繫、縱向整合、豎向協作等經營方式,真正實現個人經濟提高創收,公司經濟基礎不斷髮展壯大,並使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制度化、標準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公司全體股東及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規定和決定、紀律。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各項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財務管理、合同管理、物業管理、勞資管理、工程項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檔案管理、印鑑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四條、檔案管理:

1、歸檔範圍:公司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規範、標準圖集、財務審計、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會議紀錄、決議;聘任書、協議合同、項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2、檔案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閲;總經理、副總經理借閲非密級檔案,可通過管理人員辦理手續,直接提檔。公司其他人員借閲檔案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

4、借閲的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用要摘錄或複製的,祕密檔案必須經總經理批准,一般檔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複製。

5、公司所聘員工的相關技術職稱及各類證書,屬公司無形資產,由公司統一管理,未經同意,任何個人或公司負責保管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藉口,外借其他經濟組織和團體使用,對已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離聘人員,向公司索要證書的,必須經總經理批准,由本人賠付公司為此證件支出的培訓費、工資等相關費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間領用的用具用品等,若當事人在工作期間曾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其進行經濟賠償,對拒不進行賠償,而又情節惡劣的,公司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當事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五條、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辦公室和業務、財務部門分別保管。

2、印鑑的使用一律經公司總經理許可,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允許後方可加蓋,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鑑的介紹信、説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六條、文印管理

1、文印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2、確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資料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由具體打印人員將原件、廢件全部收回交辦公室集中處理,嚴防泄密,如違反此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七條、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庫房由材料設備股負責管理。

2、庫存、入庫材料設備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鏽蝕,並應統一編號、分類、排放。

3、公司各股室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統一採購。

4、各股室應按實際需用量領取,不得私用、浪費。

5、各股室配備的電腦等高檔辦公用品的採購、更換必須經總經理批准,指定專人負責。

6、辦公電腦使用人員要保持用品乾淨、整潔;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賠償,如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工作延誤或損失的由責任人負責。

第八條、公司資質及職能股室

1、公司所屬業務股、辦公室、資料室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2、公司所屬機械設備、場地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3、公司允許有信譽的單位或個人掛靠,但須收取1-3%的管理費用,所發生的税金、人工工資、質量、安全保證金等相關費用均由掛靠人負擔。但介紹人或推薦人應對信譽户進行詳細調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直接責任人負責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4、凡有要求陪標、標書製作、工程資料等服務的單位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並收取費用,費用額以市場價為基礎

第九條、報刊及郵發管理報刊徵訂、文件郵發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徵訂,但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第三章:財務管理

第十條、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本財務管理內容屬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各股室、2項目部、廠及各職能人員應嚴格遵守執行。

第十二條、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降低風險、加速週轉、提高效益、減少壓佔。

第十三條、為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屬各部門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一般不超過20xx-5000元,備用金的支取必須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准後,方可辦理。備用金的支取必須註明用途、金額。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以任何藉口坐支或挪用營業收入款,否則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章程、制度的.規定予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將由公司提起訴訟,依法索賠。

第十五條、各項目部、廠應經常和客户保持聯繫,按期進行賬款催收,由主管副經理和財務部門監督。

第十六條、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應進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為固定資產的增減提供準確依據。

第十七條、支票管理嚴禁簽發空白支票;持票人應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支票印鑑應由專人分別保管。

第十八條、信貸管理由財務部門統一負責。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税法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税金及員工“兩金”、職工醫療保險等。

第二十條、參加工程的決算會議。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條、為加強公司內部合同意識,強化法制觀念要求股東及員工極積學心《合同法》《建築法》《招投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

第二十二條、業務部門應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分析、記錄、總結。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據。

第二十三條、業務部門對合同的文本應逐字逐句進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絕漏洞;杜絕含有模糊不清、模稜兩可的條款詞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施工合同由業務部門(預算股)統一負責保管。

第二十五條、公司內部項目承包合同由辦公室負責保管。

第二十六條、物業管理部門簽訂的合同,由物業部門負責保管,但應轉辦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檔。

第二十七條、材料設備部門簽訂的採購合同由材料設備部門負責保管,並轉財務股一份作為記賬憑證。

第二十八條、預製廠簽訂的供銷合同由預製廠設專人負責保管,並轉財務股一份以備查存。

第二十九條、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三十、公司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製,勞務人員實行計件制、計時制、計工制。

第三十一條、公司聘用的人員,凡實行年薪制的“兩金”按比例上繳,實行計件制、計時制人員,按考勤自然天數計繳。

第三十二條、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獎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三十三條、公司執行董事會批准實施的工資系列。

第三十四條、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第三十五條、特殊情況下工資支付參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標準為員工的基本工資。

第三十六條、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必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第三十七條、員工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報告,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四十一條、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文件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建築管理制度2

一、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貫徹執行“國家建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個班組人員都要貫徹執行。

開工前都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應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制定,防止一般化,並經公司及有關部門審批後實施。

開工前都必須明確工地的安全生產責任人,並簽發任命書。

搞好現場平面管理工作,根據總平面進行系統周密的計劃,保證現場交通道路、給排水的暢通,電氣線路的合理假設,大型機械、材料堆放、臨時附屬設施的合理不止,達到安全防火、衞生、文明的要求,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施工現場禁止非生產人員、小孩和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的坑、井、孔洞、升降口、樓梯、通道口及易燃易爆場所。

高空作業要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對從事高空作業者,要進行培訓和體檢,經考核合格和體檢合格方可上崗,井字架安全防護裝置、腳手架的搭設要符合有關要求,搭設完畢要經驗收後方能使用,並經常檢查加固。

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裝置要安全有效,要經常檢查,定期維修保養,機電設備要專人專管,操作人員要經過嚴格考核,持證上崗。

實行逐級的安全技術交底,開工前,工程技術負責人將工程的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向全體生產人員進行詳細交底,施工員在工序前或工種變換,改變作業環境事要向操作者、新工人、民工、臨時工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並作簽證。

施工現場、宿舍和易燃易爆場所要由足夠的防火設備和滅火器材,放置於適當地點,要對職工進行防火知識教育,使職工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識,嚴禁在工棚、宿舍生火(如拜神、燃香、紙紮等)和使用電爐、油燈及蠟燭,嚴禁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線。

加強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靈活掌握季節勞動時間,如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凍等,注意勞逸結合,改善勞動條件,各職能機構應在各自的業務範圍內提供充足的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設施,保證職工的勞動安全防護得到落實和完善。

經常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和安全生產與職工個人的榮譽和經濟利益掛鈎,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確保生產的安全,所有獎罰金歸個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安排處理。

若發生重達傷亡事故,應及時向上級公司報告,不得隱瞞或拖延不報,並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候處理。

特種作業人員(如焊工、機械工、電工、架工等)必須持證上崗,嚴禁未經培訓考試合格從事特種作業,操作證必須按期複審,不得超期使用並要做到名冊齊全。

每週安全員要組織一次安全活動日,要針對存在的問題和季節性應注意的事項進行指導,經常在廣大工人頭腦裏敲響警鐘,促進安全意識的提高。

各班組要結合“安全生產班組活動”每週進行一次安全活動,及時檢查與總結本班一週的安全生產情況。

二、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為了規範工程部的財務管理制度,真實、完整地提供財務會計信息,真實反映工程項目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特制定適合於本工程項目的財務管理辦法:

1、財務人員應認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2、財務賬目應按每個單位工程項目設立總賬、分類賬和明細賬及固定財產登記簿。

3、財務賬目要認真做到日清月結,按時向公司及項目部提交(月、季、年)財務報表。

4、各種款項的收支、出納應依據會計憑證支付、會計應依據項目經理籤批的(合法)原始憑證辦理、記賬。

5、原始税票、票據必須注寫清:單位名稱、項目名稱、(供貨車號)、時間、對方聯繫電話;品名、規格尺寸、數量、單價、大寫金額、用途;項目經理、材料員、收料員(三人以上)簽字為(合法)憑證。(用途及簽名應寫在發票背面且經辦及簽字人應填寫簽字時的時間)。

6、嚴禁任何人攜帶印件齊全的空白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特殊情況、若確需攜帶印件齊全的空白支票、支票應限額且不超過壹萬元,並經公司經理同意、兩人同往辦理。

7、在銀行帳户支取現金、須倆人同往、一人不得支取現金,否則所發生不良後果自負。傳送現金在壹萬元以上須倆人同往。

8、支付材料、人工款項,應針對合同簽訂人,他人不得代簽代領,否則後果自負。

9、會計有權定期不定期的對出納庫存進行盤查,出納有權對會計賬目進行監督;會計出納每月月底清庫存、對賬目,如有問題及時書面上報公司。

10、支付人工、材料款時對方應開發票,金額在300元以下可開收款收據、但需優惠、另文字説明,一切票據嚴禁白條。

11、會計應按照《材料分類表》及其公司《管理方案》中(工程項目部財務月報表)的格式、將每張票據當天及時按類別輸入計算機、每月月底、月會前向公司及項目經理出據一份成本核算彙總表。單項工程完工後報彙總表。

12、財務每月月底收回所有人員流動資金後再重新辦理借支手續,若當事人所短部分、以挪用公款加罰所短金額150%並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備用金只對項目經理指定的材料員預借、並由項目經理籤批後借支、每次借金額不超過5000元、筆筆清、不能累借,超5000元在10000以內須經公司經理籤批。

13、每張票據、借據須經項目經理及其三人簽字方為有效(合法)票據;所有票據、借據須經公司經理在一月期限內籤批完。票據、借據等簽字時間超過一月者、根據簽字人簽字時間、追究其壓票人的責任。

14、每筆款項支付時、經辦人應和原訂合同內容對照,複核是否與合同內容一致,是否按合同條款執行,審查複核其內容及數據復算。

15、人工費、材料款無結算審批掛賬的、項目經理及財務人員不能給予借款。人工費及材料款應按月或分項及時結算掛賬。

16、不同品名的材料應分類彙總、結算、裝訂。

17、公司印章應由項目經理或會計專人保存、不得亂借;須蓋章時保管人親自蓋章。

18、銀行支票管理(轉賬支票、現金支票、電匯單、進帳單)每次購買回後、會計、出納應按編號登記,在帳本及憑證上每次支付每筆時注寫清所用支票號碼;作廢支票也應按號碼登記。

19、項目部管理及後勤人員當月工資表、會計應在下月五號前根據項目經理所彙總(大寫總工日)的考勤表、編制籤批完畢,每月12號按時發放上月工資。項目部除了給材料員、灶管員借備用金外、給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借款,特殊情況需要借款、須經公司經理籤批。

20、項目部工地灶房、由項目部自行管理,單列賬本、票據、工資,(相關票據須經本項目部三人審籤)獨立核算;每月月底向公司彙報盈餘情況,本項目部管理人員監督。

21、項目經理在月底月會前、安排專人結算當月:人工費、材料費、鋼化租賃費、成本核算等,另安排專人審核、簽字,簽字人均應注寫其簽字時日期;且合同簽訂人簽字認可後交財務彙總列表掛賬。

22、財務每月月底、(按照公司所制定的統一格式)向公司及項目經理各交一份《人工費、材料費計劃付款單》。單項工程完工後報彙總表。

23、各項目經理應針對所負責的工程項目記一本總賬:(投標文件相關內容、合同主要條款、甲供材料量、建設單位撥款總額及筆數、人工費及材料費各施工組每次的結算金額、付款金額、欠款金額、保脩金額、水電費等)。

24、相關人員應在審核、審檢、審批時嚴格要求、認真把關,仔細一一復算、對比、對照、查尋、查訪、電話訪,認真負責、切實把關。

25、項目部購置的辦公用品,先入庫、後領取,財務報銷辦公用品票據時須先入庫單後報銷。

26、由×年×月×日起、所有材料發票、材料結算單、鋼化租賃費、機械設備、工具用具票據均由材料科長全部複審簽字;其它所有票據由公司經理複審簽字,人工費結算單由預算員審定後公司經理複審簽字。複審簽字時限不得超過30天。

27、每一批計劃付款票據簽字時應與計劃付款單一同送上,以便核查核對。計劃付款票據應與計劃付款單金額相同,付款不能隨意更改變動。

建築管理制度3

1、質檢員必須持證上崗,明確質檢員崗位責任制。

2、施工現場質量檢查工具必須配備齊全。

3、各項質量管理制度齊全,開工前必須上牆。

4、現場必須配置齊全現行的'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5、分項工程施工時,各專業施工隊伍必須設專職質檢員。

6、發生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為本公司質量事故)應立即停工,並召開全公司質量事故現場會,對事故責任者嚴肅處理。

7、發現甲方外委隊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應立即出具工程質量檢查報告,抄送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公司,並有收件單位收件人簽字回執。

8、竣工單位工程:

8.1、單位工程竣工後必須建立用户滿意服務小組,本着以用户為服務中心的原則開展工作。成員由項目經理、技術員、質檢員三人組成,並上報公司。

8.2、用户滿意小組必須由本單位有責任心、有耐心、高素質、懂專業的人員組成。

8.3、工程辦理竣工手續時,將用户滿意服務小組人員名單上報公司質檢部。

8.4、工程竣工填寫用户住房使用説明書時,須將用户滿意服務電話、服務人員姓名填寫在説明書內,以便用户有問題及時取得聯繫。

8.5、項目部成立回訪組(經理、技術、質量),負責處理一切售後服務工作。

建築管理制度4

一、建築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有哪些?

1、基本制度

建築施工企業基本制度是企業帶方向性的根本性制度。如經理負責制;企業黨組織的工作制度;職工代表大會民主管理制度。

2、工作制度

建築施工企業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經營工作、技術工作、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制度,是指企業為搞好經營管理而制定的各種規定、標準、辦法、條例等。企業經營管理制度經營決策制度。包括企業重大決策問題的工作方法、程序、職權的規定。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工程承包,工程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總分包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規定。計劃管理制度。包括企業中長期計劃、年季計劃的編制、實施、檢查評價等工作的規定。預結算制度。包括預算編制、更改簽證、竣工結算等工作的規定。施工管理制度。包括施工準備、施工計劃(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作業計劃)、工程任務單、施工調度、現場管理制度等。技術管理制度。包括技術資料管理辦法、圖紙會審制度、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和審批制度、技術交底制度、計量制度、材料檢驗制度、技術操作規程等。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包括技術標準、施工質量檢驗辦法,隱蔽工程驗收辦法、質量事故處理和報告制度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規程、環保防護制度、現場消防制度、安全事故處理報告制度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包括定員、定額管理制度,職工考勤制度,職工培訓制度,職工調配製度,職工的工資、獎勵、升級、退休離休等各項制度。材料管理制度。包括材料消耗定額管理制度,物資採購、驗收制度,倉庫保管制度,材料領發制度,餘料退庫、廢料回收制度,週轉材料租用制度等。

(8)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包括裝備計劃、購置、驗收、保管、保養、維修、使用及操作等管理制度。(9)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會計制度,成本核算辦法、固定資產、流動資金、現金出納、經濟活動分析等管理制度。

(10)其他管理制度。

3、責任制

責任制是根據社會化大生產分工協作要求而制定的制度,規定企業內部各級組織、各類人員在本職上應承擔的任務和責任。主要包括:崗位責任制。包括各級領導崗位責任制、職能機構和職能人員崗位責任制、生產工人崗位責任制等。管理業務責任制。包括生產(施工)責任制、技術責任制、經濟責任制等。交接班責任制。包括工序之間的交接責任制、工作班之間的交接班責任制等。

二、建築工程公司經營範圍

1、市政工程、房屋建築工程、水電工程、環保工程、給排水管網工程、園林綠化工程、鋼構製作安裝工程、非標製作工程、設備安裝工程、消防管網安裝。(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2、建築材料的技術研發、推廣、生產、銷售、租賃、鋁合金模板的'生產、鋁合金模板及腳手架的銷售。(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3、環境藝術設計、建築工程設計、城市規劃設計、雕塑設計、景觀園林設計、平面設計、藝術品設計;室內外裝飾工程、市政工程的設計、施工設計、製作國內各類廣告;工程技術管理,商務信息諮詢;銷售:建築裝飾材料、家居飾品、電子商務技術服務及諮詢。建築工程公司經營範圍1、市政工程、房屋建築工程、水電工程、環保工程、給排水管網工程、園林綠化工程、鋼構製作安裝工程、非標製作工程、設備安裝工程、消防管網安裝。(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2、建築材料的技術研發、推廣、生產、銷售、租賃、鋁合金模板的生產、鋁合金模板及腳手架的銷售。(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3、環境藝術設計、建築工程設計、城市規劃設計、雕塑設計、景觀園林設計、平面設計、藝術品設計;室內外裝飾工程、市政工程的設計、施工設計、製作國內各類廣告;工程技術管理,商務信息諮詢;銷售:建築裝飾材料、家居飾品、電子商務技術服務及諮詢。

三、建築工程公司資質條件有哪些

1、因為建築工程公司資質有不同的等級,如果要達到一級資質,淨資產就要達到1億元,公司需要配置主要的人員,這裏面有工程師,人數不能夠低於12人。還有註冊建築師,不能夠少於9人,相關的技術負責人從事相關行業要有一定的年限規定,不能夠少於10年、還有一些是管理人員,要有崗位證書,這裏面有勞動力人員、質量人員、安全員等等。

2、除此以外,要在過去的幾年當中承接兩類工程,質量都要合格,建築面積需要達到3萬多平方米。

3、如果選擇的是二級資質,淨資產達到4,000萬元以上,關於建築工程師、專業建築師、負責人,還有管理人員、施工人員等等都有一定的人員數量要求。而三級資質標準相對來説要求低一些,比如淨資產需要達到800萬元以上,當然還需要有公司的主要人員,對於不同的工種也會做出了規定。

建築施工企業是指答從事建築工程和設備安裝工程的生產企業。建築施工企業產品按其性質不同,可分為建築工程和設備安裝工程兩類。

建築管理制度5

為了保證每個職工能工作好、休息好,同時也為了職工的身體健康,經項目部領導班子羣眾討論特制訂以下制度:

1、每個職工應樹立以宿舍為家的思想,搞好個人的衞生,要求每個職工在上班前疊好被子,做到整齊有序。

2、每個寢室由班組長指定或推選一名寢室長,督促指導。每個職工搞好清潔衞生,並且每一天輪流值日清掃寢室。生活垃圾放在指定的地方,養成良好的習慣。

3、職工宿舍不準擅自接電,不準用電爐、電炒鍋等;不準用煤油爐、煤氣灶燒菜做飯;不準往牆上亂踢亂敲;不準在宿舍裏放工具;不準在寢室聚眾賭博。違反以上任何一條者罰款10—100元。

4、宿舍的衞生負責人每一天都要進行檢查、值日生的清掃狀況不清潔,不得移交。

5、每半個月由項目部會同各工種負責人及寢室長進行宿舍衞生評比,評出最好及最差的各一名,按規定進行獎罰處理,並對檢查結果預以公佈。宿舍內各種活動不得超過10點鐘,並且不得大聲喧譁。影響他人就寢者經管理人員警告不聽者處以50—100元的罰款。職工在宿舍內不得進行賭博、賣淫、鬥歐、酗酒、進行偷竊行為如發現將被開除或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6、宿舍內不得留非本工地或非本宿舍的人員住宿。

7、宿舍內,各位職工務必保管好自已的'錢物,提高警惕,嚴防小偷。一經發現有不法行為的將作出除名開除處理,並扣發其全部工資。同時對舉報有功者,將進行獎勵。

8、職工務必養成節約用電的習慣,按規定時間開關電燈。白天上班時,最後一位要關燈,不浪費電源,如被發現白天開燈者,對整個寢室人員每人每次罰款10元。

建築管理制度6

為提升本項目以及各參與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各施工單位)的整體形象,保證項目運行的高效性、嚴密性和條理性,確保本項目能保質期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參與單位嚴格執行。

工地安全禮貌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禮貌施工等規範、條例,遵守建設單位的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單位將不定期邀請有關部門按《成都市建設工程現場禮貌施工檢查評定標準》等要求進行檢查,達不到禮貌工地標準的,建設單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現場務必按要求設置“五圖一牌”,標牌的資料及形式務必貼合相關規定要求。

3、施工現場應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誌。標語標牌由施工單位擬定,交甲方現場代表審定批准後付諸實施,切勿亂寫亂畫以及隨意張貼懸掛。

4、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各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門崗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務必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進出,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證卡由施工單位擬定資料及形式,交由甲方審定批准後實施。

5、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項目總平面紅線範圍內及臨時租用地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務必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佈置臨設,並將總平面佈置圖交由甲方審定批准後,方能付諸實施。

6、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民居住區在建工程的,應當設置封閉式圍護設施作業,工地周邊50米、出入口100米內無垃圾、污水,持續工地周邊整潔。

7、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迴旋餘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澱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處於正常的使用狀態。

8、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合理佈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減少二次倒運與搬遷,不得侵佔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築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台、陽台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在施工作業面,工人操作應做到“活完料淨腳下清”。

9、施工單位應重視和加強施工現場的衞生防病工作;職工食堂應貼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規定的標準,並辦理《衞生許可證》;食堂工作人員務必先體檢、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發現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及時救治的同時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1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內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貼合要求的消防設施,並持續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

12、在施工現場內務必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應有保衞措施方案,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職責制;遇有治安突發事件,務必立即向公安機關彙報,不得延誤和隱瞞。需要招用外來務工人員的,務必立即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證》、《外來人員就業證》和暫住證。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施工區和生活區,嚴禁在建工程內安排人員住宿,做好宿舍的衞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淨,生活用品疊放整齊,並做好宿舍安全用電及消防預防措施。

13、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人在施工現場務必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顏色應便於區分;高空作業,務必系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及牢固,設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網務必隔層鋪設並及時清理,嚴防高空墜物。所有人員個性是操作工人不得從柱子箍筋上下,鋼筋骨架無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上行走,個性是板筋,務必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單位操作工人務必穿着統一的標準建築背心上班,且務必定時清洗,不得有明顯大面積污垢。

15、施工單位在土方開挖中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在不放坡、挖深超過1.5米的土方施工中務必採取正確的經甲方現場代表批准的護壁措施;外運土方時,應辦理“渣土棄置許可證”,並作好周邊環境的清潔衞生;在出入口20米內應鋪設草墊;在施工中,務必派員清潔污染路面,在施工後務必對路面進行徹底的清潔。如在現場堆碼土方,應距離圍牆50cm,距離操作人員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電纜兩側1m範圍內應採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單位在主體及裝修施工時,務必作好外架的搭設和安全網的懸掛,其作法應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兩天上報甲方,經批准後方能實施,腳手架的搭設應遵照《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個性需注意對只圖施工方便隨意拆除外架連牆杆及外架基礎鬆動等影響腳手架安全的狀況進行監管。

17、施工單位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務必有勞動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相鄰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單位應相互協調,制定防碰撞措施,嚴防發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一天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職責工長應準時到施工現場,如有急事,應向甲方現場代表請假批准,施工現場應隨時有負責人,如施工負責人不在,務必指定有資質的臨時負責人。我公司現場代表對其的考核結果,將作為衡量施工單位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依據。

19、在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務必有管理人員值班,管理人員值班名單應上報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長應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並作好文字記錄,隨時理解甲方現場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單位務必加強對其現場人員的管理約束,合同履行期間嚴禁發生任何性質的打架鬥毆事件。若施工方人員參與打架鬥毆,每發生一次除賠償由此給建設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需按規定進行罰款。

22、為了維護建設場地周邊的花園、環境,施工單位務必教育工人愛護一草一木,嚴禁踐踏、污染、破壞。

工地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務必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規範規程,驗收標準、以及地方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務必到達優良標準。

2、各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施工現場務必配合合格、齊全的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進度保障體系,且務必有經甲方審查批准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專項施工方案;未有針對性的施工組織設計不能開工。

3、在施工過程中,工地上的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務必向工人進行認真的技術交底,並存有相應的文字記錄待查。

4、建築物在開挖之前,施工單位務必向甲方帶給《放線記錄》,經甲方現場代表複核字認可後方可開挖。

5、分部分項工程隱蔽驗收務必嚴格執行“三檢”制度,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於正式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和監理,並帶給有關合格的資料,驗收合格並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經施工單位進行“三檢”後的驗收項目,在甲方、監理檢查過程中若發現三處以上不合格的有權不予驗收,同樣狀況出現三次以上的有權要求更換管理人員。

6、施工單位在驗收合格後嚴禁對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動,一經發現務必進行重新驗收;重要隱蔽部位應通知質量監督和設計單位共同參加驗收。

7、甲方、監理對施工質量有疑問,而要求施工單位複測時,施工單位應於用心配合。對隱蔽工程提出質量疑問要求重新檢驗的,無論建設單位是否進行驗收,施工單位都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改。檢驗合格的,建設單位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並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的,施工單位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8、關鍵工序施工完畢後,須經監理、甲方代表驗收合格簽字後(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向甲方及監理提交三檢記錄、施工交底記錄等資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確認該部分工程合格為止。

9、混凝土澆築過程中除務必有值班工長外,還務必保證每個工種(如水、電、模板、鋼筋等)有人值班。

10、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的質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單位應先報施工方案經建設單位確認,建設單位可根據實際狀況要求施工單位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塗料、門窗安裝、防水、瓷片等),樣板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可按照樣板進行大面積施工;砌體工程開始後,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帶給的户型圖完成砌體和水電定位施工標準間,經建設單位確認後可大面積施工。

11、若施工單位多次不按合同約定施工,或違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藝進行野蠻施工,或施工質量、安全、環保等達不到有關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設備不合規定,甲方有權勒令施工單位暫停施工,施工單位務必立即整改,一切職責由施工單位負責。

12、如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積與施工圖不符,由此產生的相關職責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作為有經驗的施工單位,施工單位理應及時發現施工圖紙中明顯錯誤或矛盾(如建施圖與結施圖不符,尺寸錯誤,照圖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顯不合理等)並及時告知甲方,若施工單位未及時發現而導致費用與工期損失概由施工單位承擔。

13、所有進場材料均需帶給材質合格證明文件進行報審,要求送檢的材料務必經當地質量監督站認可的試驗室試驗合格後方能應用於現場,各施工單位應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檢試驗工作,並持續相應的質量記錄待查,屆時若因未及時送檢而造成工期延誤的,全部職責由施工單位承擔。對違反上述規定或雖經甲方許可而中途偷樑換柱者,除責令其返工外,還將處經濟處罰。

14、各施工單位應在收到甲方現場代表整改通知後2小時內開始整改,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如有特殊原因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現場代表提出,經允許後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單位在攪拌混凝土或砂漿前,務必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漿施工配合比文件,攪拌過程中務必在攪拌機旁張貼施工配合比掛牌,並設立專人計量監控,夜間也不得例外,監督人員不得離開攪拌現場,甲方現場代表將隨時現場抽查,一旦發現不合格,視為重大質量事故,除責令其返工外,並視情節予以索賠。

16、各施工單位務必做好廚房、衞生間、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與物業公司交接房屋時,如發生有滲漏,將按每處處以10000元人民幣的罰款。

工地現場協調管理制度

1、各單位包括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帶給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繫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進入施工補充協議,方可安排進場。各單位更換管理人員務必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實際潛力和水平,決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單位進場時務必在現場辦公室安裝電話或報送手機號,並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監理公司人員務必保證每日8小時以上現場工作時間,保證每一天24小時通訊暢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階段或緊急施工問題,應保證及時到工地解決。

4、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後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一天務必提交開工報告。

5、各施工單位務必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協調安排,服從監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狀況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務必在12小時內完善正規手續。

7、現場所有往來文件均以標準打印文本為準,並妥善保存。如非標準打印文本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職責由發出方承擔。所有發出的文件均應有簽收回執。

8、現場內各種往來書面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甲方認可的管理人員簽收。簽收後如有異議務必在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同,並應嚴格按照文件內規定時限內執行完成。

9、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如有管理或技術問題需協調解決,須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經三方協商並得到甲方書面答覆後方可按書面決議執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條例均不得與甲方制定的作為施工補充協議附件的各項管理制度有牴觸或衝突,並應在進場前隨施工組織設計報交甲方審核完善後方可執行。

11、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下發通知施工單位認可但不執行將給予500—20xx/項次。

工地現場會議管理制度

1、為了便於銜接,甲方實行現場周例會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臨時現場專題會,時間、地點由甲方屆時通知,施工單位參加人員務必是項目經理或項目執行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職責工長,所有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遲到者罰款50元/人,缺席者罰款100元/人。

2、與會人員手機均調為振動或關機,會場中手機不能發出聲響,不得在會議場中接聽手機,否則罰款50元/人。

3、甲方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實行目標職責制,即每週例會時提出下週計劃(包括質量、進度、安全、禮貌施工),同時檢查本週計劃完成狀況。配合協調狀況、約定事項的執行狀況、材料供應狀況、違規通報、各種材料、設備準備、重大問題的論證解決等。

4、會議記錄由與會各方各自進行記錄整理,會議當日之內務必構成正式文本報甲方進行彙總整理。

5、若會議中有重要決議問題可單獨構成會議紀要,經各方負責人或代表簽字認可後即作為合同附件,產生與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進度嚴格按照合同工期執行:

1.1開工日期:單棟工期以甲方現場代表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1.2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竣工控制工期時,已充分思考:

A、可能出現的各種規模的下雨、大風、高低温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因素。

B、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單位務必在甲方總體工期控制節點前提下,於每月25日前報下月進度計劃,每週工地例會前報上週工作完成狀況及下週工作計劃。所有報送的進度計劃文件務必由項目經理及職責工長簽字並加蓋項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剛性進度指標務必按時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約定為準。

5、按照合同,以及雙方對工期控制節點的約定,乙方無正當理由使工期延誤將處於1000—5000/天的罰款。

現場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統一設置配電房,並指定專職人員負責,任何人未經甲方項目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接近及開啟動用。

2、施工單位進入現場需根據自身用水用電量的大小自備水電錶,並準確記錄起始數字,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

3、臨時水電錶安裝位置應經甲方指定,不得隨意安裝。

4、水電線路的敷設應貼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範。

5、水電抄表應於每月25日完成並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簽字認可。

6、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按時向有關部門繳納費用。否則造成一切經濟損失自付。

建築管理制度7

一:帶電移動或搬遷電器設備,電纜,電線造成作業人員傷害。

要求:嚴禁帶電移動或搬遷電器設備,電纜,電線。移動或搬遷必須停電。

二:未執行停電閉鎖,上鎖,掛停電牌或線上有人作業嚴禁合閘牌,造成作業人員觸電。

要求:停電檢修時,必須切斷設備主隔離開關,必須時切斷上一級的電源並閉鎖上鎖,並掛“上有人作業,嚴禁合閘”的'警告牌。

三:誤送電,誤操作,設備試行前未發出警告導致人員觸電傷害。

要求:1:送電時嚴格執行送電制度,堅持:“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嚴禁約時送電。

2:設備試運行前,必須發出警告,確認設備範圍內無任何人後,方可試車。

四:停電後,未使用相同等級的驗電筆進行驗電放電,造成作業人員傷害。

要求:1:必須使用與電源相同等級驗電筆進行驗電,檢驗無誤後,再進行對地放電。

2:按規定配備必需的驗電工具,並檢查到位。

五:未檢查所要工作地點周圍的情況。

要求:作業前應檢查工作地點是否有其它安全隱患,是否有雜物,應及時處理。

六:防護用品不完善或有缺險,造成作業人員傷害。

要求: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並站在絕緣枱或絕緣墊上。

七: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電氣設備,造成設備故障,人員傷害。

八:送電前未徹底檢查所工作過的地方,是否有遺留物,是否有人作業。

要求:送電前對工作場所,線路進行全面檢查清理,確認無人,無遺留物後方可送電。

本崗位主要不安全行為

1:未堅持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

2:非機電專職人員進行電氣操作。

3:用銅,鋁,鐵絲代替保險絲。

4:擅自調整電氣設備的保護整定值。

5:檢修完畢後將工具遺忘在開關和設備內。

6:上班前喝酒。

建築管理制度8

一、從生食品到熟食品實行'四不'制度。

採購員:不買腐爛變質的生食品;保管驗收員:不收腐爛變質的食品;烹調服務員:不燒腐爛變質的食品。窗口服務員:不出售腐爛變質的`食品,出售時不用手拿食品。

二、食品存放實行隔離制度。

生與熟隔離;熟食品與半熟食品隔離;食品與藥物隔離。

三、用具與餐具'四過關'制度。

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蒸氣或開水)

四、室內外環境衞生採取'四定'制度。

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分工包乾負責制。

五、個人衞生制度、'四勤'和'三白'制度。

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勤換工作服和口罩帽子;上班穿帶白的工作衣、口罩帽子,不準帶戒子。

建築管理制度9

一、宿舍內應設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設置鞋櫃,生活區內應提供為作業人員晾衣物的`場地。

二、宿舍內應保證有必要的生活空內,室內淨高不得小於2.4m,通道寬度不得小於0.9m,每間宿舍居住人員不得超過16人。

三、宿舍必須設置可開啟式窗户,宿舍內的牀鋪不得超過2層,嚴禁使用通鋪。

四、宿舍內每日有保潔員負責衞生清掃和保潔。

五、宿舍內應定期投放和噴灑藥物滅鼠、蚊、蠅、蟬螂等害蟲。

建築管理制度10

建築施工企業公司規章管理制度

是企業管理的經營工作在建築企業活動中起主導和率先的作用,

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充分調動經營人員、概(預)算人員的積極性,

提高企業社會和經濟效益,理順經營工作的運行程序,完善經營體制,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職責

(一)參與工程招、投標工作,編制送達投標書。

(二)根據施工圖編制施工概、預算,施工主要機具、設備、材料數量、並提出產值計劃。

(三)參預各項工程承包、發包、訂貨及增補類的合同文書,並在合

同批准生效後監督其執行情況。

(四)配合有關部門增補洽商合同事宜。

(五)對經營文件、台帳單據及原始資料的歸檔管理。

(六)竣工後,負責與建設單位、審計單位決算審核工作。

二、工程招、投標管理

(一)接到招投標文件後經營科應依據招標文件的要求,認真審圖。

預算人員提供數據,認根據概、

(二)切實加強對招標工作的領導,

由公司領導組織進一步研究報價決策,提出報價方案,分析、真討論、使之最後定案。

(三)報價和誤差率(定額、缺項、新工藝、新材料和設備價,招標,不得高於標底。2%文件未註明外)不得低於標底

(四)按招標文件的時間,準時送報招標單位。

(五)投標書字跡要工整(用仿宋體),填寫內容齊全,加蓋公章;投標文件要有目錄,封袋要規範,要蓋齊縫章。

合同條款工程接到中標通知書後由經營科起草工程承包範圍,

(六)應內容齊全,措辭嚴謹,合同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對外辦理簽訂。

(七)合同簽字生效後,在主管付總經理的主持下,向各部門及履行合同單位進行全面交底。

加蓋由經營科設專人對外簽訂,

(八)工程承包在總經理的授權下,

項目部無權對外直接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總公司合同專用合同章,簽定工程承包合同。

萬以內,項目部可以直接洽談簽訂工程50

(九)有些小工程造價在

加蓋總公司合同專但必須由總公司審查批准後法人代表簽字,合同,用章,方為有效合同。

三、承包合同管理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條件和內容:工程名稱和地點。

1.承包方式,範圍和內容。

2.開竣工日期。

3.工程質量、保修期和保修條件。

4.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方式和竣工驗收辦法。

5.工程造價。

6.設計文件及概、預算技術資料提供的日期。

7.材料、設備供應方式。

8.雙方協作的事項。

9.獎懲條款。

10.其它。

11.應在承包合同中明確以利雙工程中特殊情況需要明確的問題,

(二)方共同履行。

(三)承包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主要包括:

工程概算和中標通知書。

1.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和到貨的時間表。

2.甲方分包工程的質量要符合國家、地方規範和標準,時間應滿足

3.現場要求,建立應明確配合費用。

《建築法》不允許甲方支解單項工程和提供材料。這是考慮甲、

4.凡支解分包的單項要服但是要在合同附加協議中明確,乙雙方關係,從整體的管理。

(四)簽定承包合同的原則:

遵守國家法律、法令,符合國家政策。

符合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

2.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在開工前簽定承包合同。

3.當事人雙方,均應有法人資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施工圖和技術資料要齊全。

5.施工的準備條件基本具備。

6搶工期的工程要提出搶工費。總工期的要求並確定獎懲條款,包單位,

(六)延長合同工期的原則:

凡屬甲方責任,未按合同規定提供施工圖、技術資料、材料增加面積造成工程拖延,可補辦工期順如結構變更、備或其它原因,

建築管理制度11

一、材料:

通過執行進場檢驗製做到:

1.杜絕小廠水泥、立窯水泥、無準用證水泥進場。

2.進口鋼筋必須進行化學分析。

3.砌塊、瓷磚、塗料、防水材料等必須有合格證。

二、施工:

在抓質量分解目標落實中,重點抓好以下幾點:

1.隱檢制:根據進度安排預檢、隱檢計劃,進行預檢、隱檢程序。辦理預檢、隱檢手續,並及時履行簽字歸案。

2.三檢制:按工序,分部、分項落實三級檢查控制,重點抓住工序跟蹤檢查,把優質優價、獎優罰劣及時落實到班組,落實到人頭。

3.樣板制:以樣板指路,用樣板交底,按樣板驗收,執行好樣板工序、樣板段、樣板區的施工管理細則。

4.崗位責任制:按質量目標分解,將質量責任層層掛牌,層層落實到人頭,形成優質精品競賽氣氛,質量管理工程師行使質量否決權和質量獎罰權。

三、協調措施

執行現場例會制度,明確專業的施工順序和工序穿插的交接關係及質量責任,加強各專業工種之間的協調、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及時解決前後工種間的矛盾和問題,避免扯皮、返工現象,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在現場成立一個車輛、機械調度室,確保車輛、機械及時到位作業,加強維修保養,確保同時參與作業的車輛、機械數量滿足施工需要。加強現場車輛的.指揮調度,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場地內道路暢通無阻。

四、外監

主動虛心接受地盤監理、業主、質檢總站及設計院等各方面的指導和意見,從嚴自我要求,實施超前預控,堅決及時整改。

建築管理制度12

1、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羣眾防範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並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並積極落實防範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並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採用保温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週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做好防範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於正常可使用狀態。

4、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後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後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週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准後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准後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後,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准,方可動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彙報,及時更新。

6、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複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採用豐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觀看錄像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地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繫,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

(4)定期舉辦義務消防隊員消防操作技能訓練,做到"防消結合"。

(5)根據工程進展實際情況實際情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7、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築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誌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於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於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並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温期間如氣温超過380c以上時,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於2、4m,電線敷設規範,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並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後的檢查工作。

9、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錶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繫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誌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0、機修間防火管理制度

(1)機修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必須齊全,各種制度上牆。

(3)機械設備安放位置選擇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範,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一定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定做好每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採取措施。

11、電焊間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並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錶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繫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誌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12、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閒人入內。

13、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後,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牀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牀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2設置一隻滅火級別不小於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14、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5、獎勵與懲罰

(1)獎勵方法:

1)關心消防工作,積極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着的。

2)模範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3)及時瞭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着貢獻的。

7)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蹟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2)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撤離職守或失職的。

4)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責任人。

5)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建築管理制度13

一、制度制訂的目的:為加強對本公司工程項目中使用的外協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保證外協單位具備安全生產資格和能力,從用工源頭上把好安全關,較少工程項目施工中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特制訂公司工程外協單位安全生產資格審核與管理制度;

二、制度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誼發公司總包或涉及誼發公司的所有工程項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協單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團內的各公司、各專業公司)

三、對外協單位分包合同簽訂前的前期審核:公司或項目必須使用整建制外協施工單位並在與外協單位簽訂工程或勞務承包合同前,必須對其單位的各種資質和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進行嚴格審核,不準與不符合條件的外協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審核中外協單位必須提供以下合格的資料並符合相應的要求:

1、企業營業執照(國外企業必須具備在國內進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續)

2、企業資質證書(必須與工程等級和施工範圍相符)

3、企業進京註冊登記手續(必須在時間和範圍內有效)

4、企業法人證書或企業法人證複印件和法人委託證明

5、三年內本企業安全生產無事故證明(應為地區級以上證明,進京一年以上的企業,應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關證明)

6、北京市企業安全生產認可證(必須在名稱和時間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產資格證,主要管理人員(必須包括安全人員上崗證)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年審核格有效)

8、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機構(體系建立健全有效並有專職機構和安全人員)

9、企業安全文明施工證書榮譽等(業績證書)

10、其它證明

另外,外協單位還應提供以下相關內容資料:

1、各級人員的三證(身份證、暫住證、做工證),特種作業人員應提供體檢健康證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

2、人員進京註冊登記證明和登記表(市建委外管處);

四、外協單位分包合同簽訂後,進場過程中資質的審核和控制:公司或項目在外協單位進場過程中,應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級單位要求,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必需的安全生產教育(包括三級教育、轉場教育等)未經合格教育和登記註冊的人員,不得進場從事施工生產,外協單位必須建立現場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建立與總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與總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具體要求如下:

1、依據審查階段申報的資料內容,提供合格的現場管理人員名單和施工單位以及施工人員名單;管理人員和施工單位不得任意變動,施工人員應相對穩定;

2、施工人員未辦理三證的要在施工前辦理完畢,未進行註冊登記的要在施工前辦理完畢

3、未辦特種作業證件的,不得從事特種作業,外協單位應根據要求及時辦理並不的影響總包工程進度要求

4、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應在施工前及時進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團內部進行過三級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記表和教育卡,並及時辦理轉場安全教育。

5、管理人員應提供安全年審合格證,管理人員未進行安全年審的,要積極參加年審;未能趕上公司或主管上級主辦的年審教育時,要積極補審

6、單位進場後要及時與總包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對外協單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點:外協單位在簽訂了施工合同後的日常施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團和誼發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1、遵守國家北京市等上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遵守總包及其總包上級主管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要求

2、積極配合總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完成安全生產目標和文明施工、消防保衞衞生環境等各項管理目標

3、服從總包各項安全生產管理,按總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立設置專職安全機構和人員,完成應做的安全生產內業文字資料並向總包提供必備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文字資料

4、按照總包要求在總包指定的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範圍內選擇防護用品

附錄:

建築施工總分包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雙方特簽定本協議書。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協議書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杜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損失事故、事件發生。

2、負傷頻率控制在0、4%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杜絕重大隱患;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

5、乙方必須保證具備並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目標要求的內業和現場條件;

6、確保總包ci戰略的要求。

7、確保通過各級達標檢查和其他各級各類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完成並保持甲方確定的文明施工目標;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須嚴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地建築企業來京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等北京市政府關於外地來京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須遵守當地政府關於企業施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2、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須同時具備北京市建委外管處核發的外地進京企業施工許可證、北京市勞動局核發的北京市外來人員就業證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若在京外施工,必須遵守當地政府關於企業施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3、分包方應遵守總包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協力隊伍的管理規定以及總包方的其它的關於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規定;

4、分包方須具有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夠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並且只能承擔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產要求

1、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方承擔。非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執行北京市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包括北京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基本標準以及1999年頒發的補充標準,同時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4、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後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週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後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分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並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後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4.3.4、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如所持證件為京外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經考試合格者換領北京市經委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京外要遵守當地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

4.3.5、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方必須執行週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後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分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總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公司級)的專業驗收;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分包方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採購制度(京外施工時,還要滿足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

4.9、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4.11.3、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4.11.4、分包方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後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後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方自負;

4.1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

4.13.1、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分包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衞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按總包方指定的廠家購買。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其他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分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後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包方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13.11、已獲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編制並且分發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總包方決定;

4.13.12、分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官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四、消防保衞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方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衞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衞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衞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衞工作;

3、凡由於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ci戰略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分包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3、分包方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衞、環保衞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採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衞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範、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分包方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分包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衞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並且採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並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衞生條件;

六、爭議的處理

當協議書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補充條款:

八、協議書的分數:

本協議書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本協議書書副本一式兩份,由雙方各持一份。

九、有效期

自年月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總包方: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建築管理制度14

一、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執照中的施工承包範圍、註冊資金、執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閲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作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資質證書,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要調查。

二、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就業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務人員的持證要求。

三、分包單位的選擇

1、從本企業發佈的《合格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工程分包單位。

2、從本企業發佈的《合格勞務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

3、對名錄以外的分包單位,按本企業規定程序進行評定和審批。

四、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行先簽合同,後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治安、消防管理協議”等。

3、合同應明確總包與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隊伍進場時

1、工程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文件、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並保留交底記錄。

4、總包負責解決分包方住宿、就餐、飲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規定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簽字生效。

六、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50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行監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遵守總包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明。

4、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進行“三上崗一講評”活動,並設立台帳記錄。

七、業主指定分包隊伍的管理

1、原則上總包單位有權利及義務對其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

2、業主指定的分包方與總包簽訂分包合同,總包應同自己選擇的分包方一樣實施評價、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4、各項目部對分包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後對分包方的業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5、分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年度安全業績評定。

6、分包方如對安全管理鬆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總包方將給予處罰,還可作清退處理。

建築管理制度15

1資源的提供

公司一體化管理體系所需資源包括為實現一體化管理方針、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保持並持續改進管理體系及其過程、增進顧客及其他相關方滿意所需的人力資源、基礎設施、工作環境、專業技能、技術、信息和資金等。公司從一體化管理體系運行和產品實現兩個方面確定資源需求,配置各個過程運行所需的資源。

總經理是公司資源提供過程的主管領導,負責批准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供的一體化管理體系各過程的資源需求計劃。通過內部審核、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以數據分析、管理評審確立資源需求,配置相應的資源,以實施、保持並持續改進一體化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施工副總經理受總經理的委託,負責審批工程項目管理部、項目經理部提供的產品實施過程、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實施的資源需求計劃。按施工合同、施工組織設計、項目管理計劃的需求,配置產品實現過程所需的各類資源,滿足顧客和其他相關方的要求。

2人力資源

人員安排

a)公司建立並保持《人力資源控制程序》,規定了對從事影響工程質量,可能對環境產生重大影響以及其工作可能影響工作場所內職業健康安全人員的確定條件和控制要求,確保所有崗位人員勝任其工作;

b)人力資源部是公司人力資源控制的主控部門。負責從教育、培訓、技能和經驗四個方面考慮員工的任職條件,編制《員工崗位能力要求判定準則》確定各崗位的能力要求;

c)根據員工崗位能力需求配置公司各崗位的人力資源;

d)對工程分包人員、勞務供方人員的能力要求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特殊作業應持證上崗,項目經理部負責對其進行確認。

能力、意識和培訓

a)人力資源部應識別從事工程質量及可能對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產生重大影響人員的能力要求。分別對新員工、各類專業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內審員等,根據其崗位要求制定培訓計劃並實施培訓;

b)各單位根據《員工崗位能力要求判定準則》和工作所需,向人力資源部申報培訓需求;

c)對不能滿足崗位要求的人員,通過培訓或採取其他措施(如轉崗、招聘等)滿足崗位能力要求;

d)人力資源部通過理論考核、操作考試等對培訓效果進行評價;

e)公司通過培訓、各種會議、宣傳媒體等方式,確保員工認識到所從事活動的相關性和重要性,建立激勵機制,鼓勵員工為實現目標作貢獻;

f)人力資源部保持教育、培訓、崗位(工種)資質證書和相關記錄。

3基礎設施

基礎設施包括產品實現並達到符合性、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運行並達到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和指標所需要的設施、設備和服務,是一體化管理體系運行的物資保證。工程項目管理部、機動分公司是基礎設施管理的主控部門。

工程項目所需施工機械、由項目經理部在項目管理計劃中提出所需計劃,按規定的程序報批後,通過公司內部調撥、購置、自制的方式進行配置,實行租賃使用,進場後要進行校驗、新購置的設備要進行試運轉,檢驗合格後使用。需經政府部門認可的按規定進行。項目經理部應對工程分包方的`自備設備進行監控,確保其設備滿足工程質量、環境和健康安全要求。現場施工機械、施工設備按《基礎設施和工作環境控制程序》的規定進行操作、檢修、保養。外租的機械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執行。

監視和測量裝置由項目經理在項目管理計劃中按確定需監視和測量的活動,提出必須配備裝置的計劃,按規定的程序報批後配置,並按《監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程序》進行管理。

施工道路、上下水系統、電力設施、環保設備、勞動保護設備由項目經理部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需求計劃,按規定的程序報批後組織實施。

公司辦公室、企業策劃部通過通訊和計算機網絡保持與項目經理部的聯繫,為相關人員提供適宜的工作場所和設施。

4工作環境

公司對工作環境中的各要素進行識別、確認和管理,並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環境保證各級人員的身心健康及對工作環境的要求得到滿足,從而使工程質量符合要求。公司工程項目管理部、辦公室是工作環境的主控部門。負責對施工環境、公司辦公環境的過程進行控制。項目經理部負責所在施工場所的施工環境的確認和管理。

項目經理部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文明施工標準、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安全施工措施,並在施工過程中組織實施,工程項目管理部對項目經理部的施工環境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項目經理部在施工過程中,對粉塵、固體廢棄物、污水排放和噪聲的控制按《施工現場噪聲、粉塵、固體廢棄物、污水排放管理辦法》進行控制。

對影響產品質量的特殊氣候或季節,項目經理部應編作業計劃,經有關部門審批後組織實施,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監視和測量、施工操作環境達到要求。

項目經理部要確保生產、生活用臨時房屋的安全,採取相應的環保措施,作好勞動保護,保證員工健康安全。對施工現場要進行平整,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機關各部門負責保持各自辦公場所和周圍的環境衞生。公司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

工作環境管理執行《基礎設施和工作環境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