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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合同 [通用15篇]

欄目: 建築 / 發佈於: / 人氣:1.71W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築工程合同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築工程合同 [通用15篇]

建築工程合同 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把永新縣大沙林場危舊房改造工程的泥工建築任務承攬給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把大沙林場危舊房改造工程的泥工建築任務承攬給乙方,泥工部分包括該建築的所有磚結構的建築任務,所有牆的內外粗粉刷任務,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需材料甲方只負責運輸到施工現場,上料、拌料等所有任務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供生產工具、水、電接通。

三、質量要求:乙方必須按照該工程的建築設計圖進行施工,同時也要達到承包方的質量要求,如果出現工程質量問題,乙方返工工資甲方概不負責。

四、該工程的單價計算方法:按照該工程的建築每層的平面面積相加總面積乘以130元/平方米(,其中主體佔60%,裝修佔40%),另加該建築工程的屋頂也算一層的.面積(包括屋頂的蓋瓦任務),此單價包括乙方的工人工資和乙方所有管理費用,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能以任何理由追加工程款。

五、付款方式: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每一層的任務,甲方預付該層的80%的工程款,乙方把該工程如期全部完成,甲方在一個星期之內把餘下的工程款全部付清。如果乙方中途退場,甲方拒付餘下工程款。

六、工程期限: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三個月之內完工。

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其中包括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所需材料,乙方必須至少兩天前通知甲方,甲方按照乙方的通知兩天之內必須運到施工現場,還有木工必須及時配合施工。

八、如果不是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該工程不能如期完成,如果是甲方的原因造成延期,甲方補償乙方該工程泥工部分的總工程款的5%,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甲方將扣除乙方的該工程的總工程泥工部分款的5%。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果其中一方沒有積極配合的情況下,當時雙方將要及時通知對方並且記錄下,雙方確認生效

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節約建築材料。

十、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注意安全,帶好安全帽,大小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 2

發包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稱乙方)

甲方為加快新農村建設,提供本村品味和方便村民生活,經村兩委會討論決定在本村安裝亮光工程,為確保工程質量,經供電部門推薦,村兩委會同意將該工程承辦給乙方安裝施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____縣扶困項目新____鎮竹囮村路燈工程。施工地點:竹囮村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三、 工程造價按乙方實際施工工程量結算。單價參照相關定額及________市場信息價。

四、 工程支付: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後經驗收合格審核結果認定後____日內付清。

五、 工程質量要求:材料由____市供電所指定的經銷單位購買,安裝標準,要求以供電部門驗收為準。

六、 施工期限 35,開工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施工期間遇天氣等特殊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時竣工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七、 施工安全責任: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好安全施工防護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在施工中發生一切共事故的,由乙方自負,費用由乙方支付。

八、 工程驗收:乙方施工竣工後,應通知甲方組織相關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甲方應該____日內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乙方無條件返工。

九、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十、 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逾期付款額日2%支付滯納金。乙方違約,未按時竣工的按逾期日期支付甲方日違約金200元。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 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

3.工程內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羣體工程應附承包方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4.承包範圍:

(1)_________。

(2)應註明是否包括土建、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

6.資金來源:_________。

7.批准文號:_________。

8.業主或主管單位: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條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定合同後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四條工程造價: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其中:

材料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人工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管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設計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其他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第二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五條詞語涵義

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人的詞語

(1)發包方:指與承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2)承包方:指與發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託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2.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文件(或稱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條的全部文件和圖紙,以及其他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和圖紙。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對技術條款修改或補充的文件。

(3)圖紙:指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直接用於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5)投標文件: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發包方提交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及其他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中標人授標的通知書。

3.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並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於施工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設備:指承包方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後進入施工場地。

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託監理人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或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後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合同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6.其他詞語

(1)施工場地(或稱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於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

(3)天:指日曆天。

第六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5)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2.設計文件:發包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承包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説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進行設計,承包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發包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發包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承包方應接受並執行。

4.合同文件解釋順序: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範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八條技術標準

雙方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和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供一式兩分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同發包方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方認可後執行。發包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第九條語言文字、適用法律和聯繫方式

1.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説明本合同。

2.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聯繫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繫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十條聯絡

1.聯絡以書面形式為準: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繫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2.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覆: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及時發出和答覆,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亦不得無故拒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後果負責。

第十一條圖紙

1.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方提供圖紙。承包方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發包方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承包方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2.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方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方。

3.承包方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第三章雙方責任

第十二條工程師

1.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發包方委託的職權: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2.發包方派駐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

4.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6.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負責監理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方。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方發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方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方發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的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方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1)承包方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方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的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方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方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第十四條項目經理

1.項目經理: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2.承包方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3.項目經理按發包方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或第三人,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並徵得發包方同意。後任繼續先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5.發包方可以與承包方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第十五條發包方代表

1.發包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發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發包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應於發包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發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承包方要求已被確認。承包方認為發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發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發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異議,但發包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發包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承包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發包方代表易人,發包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簽字後送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發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發包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發包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發包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發包方工作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承包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並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發包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承包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發包方代表:發包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發包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發包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承包方。發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佈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包方發佈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十八條承包方工作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發包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承包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發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承包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發包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衞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佈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發包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第十九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發包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承包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發包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發包方行為。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發包方並通知承包方。

5.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發包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6.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四章交通運輸

第二十條交通運輸

1.場內施工道路

(1)發包方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並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並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人使用。

2.場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税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樑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並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樑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件數、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4.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責任: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負全部責任,並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5.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亦適用於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二十一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承包方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説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發包方審批,發包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發包方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並在接到審批意見後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後,承包方應按確認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發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髮包方批准。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發包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承包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並報發包方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二條進度計劃

1.承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條款約定的時間預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方應按照發包方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承包方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行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二十三條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方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方。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遲開工日期。發包方賠償承包方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3.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管理意見。承包方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方實施工程師作出的管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管理意見,或收到承包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方可自行復工。因發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方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五條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方未能按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程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承包方在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章質量與驗收

第二十七條檢查和返工

1.承包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發包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發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發包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

2.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3.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除此以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八條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4.本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為:_________

5.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如不服調解,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三)質量監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九條試車

1.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方準備試車記錄。發包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發包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發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3.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負責修改設計,承包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發包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4.由於設備製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承包方採購,由承包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方採購,發包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5.由於承包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發包方承擔。

7.發包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三十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1.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和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和試車,發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復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條文明施工

發包方應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工地的治安保衞、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有關文明施工事項。

1.發包方應負責與當地公安部門協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託當地公安部門,建立一個現場治安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衞事宜,負責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衞職責。

2.發包方和承包方應教育各自的人員遵紀守法,共同維護全工地的社會治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做好各自管轄區(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第三十二條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三十四條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採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於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衞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並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通道和破壞環境。

第八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三十六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應當在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方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第三十七條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條款內約定發包方向承包方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方不按約定預付,承包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方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方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3.發包方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可向發包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4.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章計量與支付

第三十九條計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為履行合同應當完成的和用於結算的工程量。結算的工程量應是承包方實際完成的並按合同有關計量規定計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計量

(1)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計量辦法,按月對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進行準確計量,並在每月末隨同月付款申請單,按《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分項向監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報和有關計量資料。

(2)監理人對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報表進行復核,以確定當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問時,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員與監理人共同複核,並可要求承包方按規定進行抽樣複測,此時,承包應指派代表協助監理人進行復核並按監理人的要求提供補充的計量資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參加複核,則監理人複核修正的工程量應被視為承包方實際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4)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要求與承包方聯合進行測量計量,承包方應遵照執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單》中每個項目的全部工程量後,監理人應要求承包方派員共同對每個項目的歷次計量報表進行彙總和通過測量核實該項目的最終結算工程量,並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補充計量資料,以確定該項目最後一次進度付款的準確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員參加,則監理人最終核實的工程量應被視為該項目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3.計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各個項目的計量辦法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4.計量單位: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均應採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5.總價承包項目的分解:承包方應將工程量清單中的總價承包項目進行分解,並在簽訂協議書後的28天內將該項目的分解表提交監理人審批。分解表應標明其所屬子項和分階段需支付的金額。

第十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四十條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四十一條發包方提供材料

1.發包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發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承包方,承包方派人與發包方一起驗收。無論承包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承包方妥善保管,發包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承包方負責賠償。發包方不按規定通知承包方驗收,承包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發包方負責。

2.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發包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發包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發包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發包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發包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發包方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3.承包方檢驗難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發包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四十二條承包方供應材料

承包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發包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發包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承包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十三條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承包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發包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第十一章工程變更

第四十四條工程設計變更

1.施工中發包方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方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方的直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方承包方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第四十五條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價款變更

1.承包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2.承包方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十二章驗收與結算

第四十七條驗收

(一)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管線,防水層及吊頂基層等隱蔽工程驗收;

2.油漆、面層塗料施工前驗收;

3.竣工驗收。承包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發包方進行各階段驗收,各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件八:工程驗收單)。若發包方接到通知後,未按時參加驗收,承包方有權停工等待,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它損失均由發包方承擔;

(1)工程驗收,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二十四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發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代表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時,承包方承擔支出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二)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2.發包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方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方修改後提請發包方驗收的日期。

5.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1款至4款辦理。

7.因特殊原因,發包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方不得使用。發包方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三)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發包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發包方代表已經批准,承包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四十八條竣工結算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後28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

建築工程合同 4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的規定及本工程的特點,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二、承包工程的內容:按甲方大合同、同步。

三、工期:開工日期:竣工日期:

四、付款方式:完工第一次付款,付款比例為已完工工程量的70%,每月按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主體封頂後付到工程量的`95%,其餘5%為保脩金,保脩金期滿________年內付清。

五、結算方式:同甲方大合同同步。

六、工程進度結算:

6.1、乙方辦理工程結算,以甲方質監部門出具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憑證才准予辦理,按面積計算。

6.2、甲乙雙方預決算由審計部門共審為準。

6.3、如按期付不清工程進度款,甲方應向乙方做出以下承諾:按合同工程進度工期10天內支付工程款,如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6.4、保證金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打如萬元,基礎完工後,退保證金。甲方向乙方返還50%的保證金,工程完成本項目封頂,返還全部保證金。

七、工程質量:按照符合國家規定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進行驗收,達不到合格,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安全:

8.1、本工程安全目標:杜絕重大傷亡事故,乙方必須對施工人員買保險一份。

8.2、乙方不遵守甲方要求指令,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和法律刑事責任。

九、文明施工:

9.1、現場材料應按照甲方施工平面佈置圖指定的位置整齊堆放,乙方應隨時將施工垃圾從施工作業面清運至施工現場內甲方指定垃圾池,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設施應保持整潔和衞生。

9.2、如乙方不聽從甲方指定,甲方有權罰款。

9.3、如甲方按時不能開工,以及施工證件不全,造成停工由甲方負責一切責任,註明一切施工手續由甲方辦理。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生效,並附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一份,雙方各執合同具有同等效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 5

甲方:

乙方:

根據工程建設需要,甲、乙雙方就福鑫星域商業廣場工程內牆與外牆漆單項工程承包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名稱:福鑫星域商業廣場工程

二、工程地點:____省

三、承包範圍及內容:

四、承包價格:

單價、內牆包工包料8.5元每平方、外牆包工包料每平方45元。

五、質量及工期要求:

1、乙方必須按照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等級必須達到合格標準;並保證各項工序質量驗收合格,否則,因此返工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施工,不得拖延並影響其他工種的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完成計劃工程量,嚴重影響其它工序施工,乙方必須採取趕工措施,趕工費用由乙方負責;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解除合同並由甲方另行選擇班組施工,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安全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隨時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和違章作業,應立即停止作業和糾正。以自己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負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以確保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

七、付款方式:甲方根據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度情況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經雙方內牆67000平方、外牆真石漆6000平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進度如下:從進場之日起次月的五至十號撥80%的進度款、餘下15%在工程經甲、乙雙方約定,工程完工後,乙方應留5 %的工程款作為保脩金。保修期為________年,保修期滿,甲方結清餘款給乙方。

八、其它事項:

1、乙方進場後,甲方應指定專人對施工過程中質量及進度進行監督與乙方配合辦理工程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及時審核乙方申報的工程撥款請求,及時配合乙方協調,處理施工中遇到的必須要甲方協調解決的問題。

2、甲方施工場地應具備水、電條件供乙方無償接駁使用。

3、甲方對乙方安全教育,乙方簽訂安全責任書,對乙方進入工地的施工人員投意外傷害保險,乙方提供必需保險的`材料後辦理。

4、甲方須每月按時發放進度款,如果因進度款延誤而造成的工期延誤損失,由甲方承擔。

5、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設備及機具,如有損壞和遺失,乙方照價賠償給甲方。

6、乙方在施工場地內施工,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遵守一切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根據情況作出處罰。

7、乙方應在滿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浪費甲方提供的各種材料。

8、雙方需約定的事項:工程質量、內牆的天棚與牆面交接處不能有污染、刮兩邊膩子粉不打磨、外牆陰陽角修直刮外牆膩子粉一遍、打磨後上封閉底一遍、噴真石漆。

九、本合同簽訂之後,雙方不得反悔,否則違約方必須支付工程總金額的50%的違約金給對方。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 6

甲方(全稱): (發包方)

乙方(全稱): (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

工程地點: 。

工程範圍:根據甲方工程部要求施工 。 工程內容及價格: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前。

三、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以國家或行業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3、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四、質量保修:

1、質量保修期為 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質保期內全免費維護,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確保在甲方通知後48小時內維修並恢復正常,否則甲方可自行請人維修,發生費用從質保金內扣除,質保金不夠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2、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相關規定,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質量保證金按工程造價的 %計算,自工程款中扣除,質保期滿後付清。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完工後根據實際竣工工程量結算(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工程價款為綜合單價,含主輔材料、人工、運輸、管理費、税金、政策性文件規定、合同所包含的一切風險責任及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決算後30日內付至決算價款的95%,每次付款時乙方需提供經甲方工程部、財務部及其他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的付款單和正式有效税務發票。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經過甲方書面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每延期一天支付違約金1000元,違約金甲方可直接從未付工程款中扣除,到約定竣工日期乙方未完成全部工程量或乙方已完工但未向甲方提交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均視為乙方逾期。

2、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七、施工安全: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乙方住所為正式有效地址,甲方發給乙方的任何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均以掛號信寄往協議住所,寄出時間後3日視為乙方收到,寄出時間以郵戳時間為準

九、本協議一式樣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應遵約履行。

十、其它約定:在工程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須負責及時清理垃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建築工程合同 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築法》,《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及其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現將本工程的施工勞動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和安全施工,經雙方協商籤如下協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承包範圍;內牆抹灰

3、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面積 /平方米計算;

找口不除口,雙面計算。

4、等級;合格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現場向乙方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區域。

2、負責整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有監督權,糾正乙方人員的違規,違章行為,對不服從管理的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清理出場。

3、負責技術管理工作及時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和驗收。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國家施工驗收規範施工,確保分部分項質量目標達到要求等級,如出現不合格項目,負責翻工材料費用;因乙方工程質量達不到預訂的質量標準,乙方應承擔甲方與業主間簽訂的總承包合同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按工期約定時間每完成一項分項工程,及時通知甲方人員,經甲方檢查確認後報業主及現場監理驗收簽證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每項驗收乙方人員必須參加,以便及時整改相應缺陷並承擔質量責任。

3、嚴格按照業主及工程監理提出的各項要求進行施工,接受其現場管理。

4、認真配合甲方辦理工程交工驗收工作。

5、承擔工程承包範圍內的全部費用,承擔安全管理的全部費用。不得拖欠勞務工資。

6、除業主及甲方原因照成不能正常施工外,乙方不得中斷施工,否則不與辦理結算。

7、凡乙方施工項目,保修內出現的問題。乙方必須在接到通知二日內及時維修,否則甲方有權動用其保脩金請他人修理。

第三條:材料共用與管理

1、甲方負責共用的建築材料應及時到位,不影響施工

2、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區域進行原材料加工製作。並教育其勞務人員愛護甲方所供材料,不得損壞浪費,一經發現,根據情節嚴重,處100-500元罰款。

3、乙方必須服從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臨時用電等各環節的管理規定,接受現場人員合理處罰。

第四條:施工安全管理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自身安全管理不力照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為確保安全生產,乙方必須設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對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加強安全措施和設施的防護管理,接受業主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和對安全生產情況作出的處罰。

3、乙方施工人員在抹灰工程施工時不得隨意架外亂扔東西,以免對架下人員照成傷害。落地灰應及時清理並用灰鬥吊到指定位置。抹灰表面應垂直,平整,應抹壓不少於兩遍以防出現裂縫。如不執行甲方有權給予處罰。

4、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禁止違章施工作業。嚴禁酒後施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第五條:工程結算及撥款

按施工進度,以面結算,按兩次撥款,工程完工後,付至總費用的90%,剩餘的10驗收後10日內付清。

第六條:其 他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指揮,否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更換他人施工,其進度撥款只付款的60%。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合同 8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企業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況: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裝修內容綜合樓室內棚面、牆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工程造價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工程造價為:________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為準)

四、工程期限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質量要求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G73—9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企業乙方責任的`,企業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________年,終身維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即付給企業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企業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企業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4、企業乙方剩餘工程款作為質保金內付清。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企業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如甲方或企業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企業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 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於 年 月 日已簽訂“秀美夏涼生態家園”示範村房屋工程合同,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在已簽訂的合同不完善條款中,增補新的`條款,經雙方多次協商,達成增補條款如下,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所抵給乙方銷售的房屋從前排一號起按順序抽籤,由甲方安排給乙方銷售。

二、原簽訂合同中檢測費問題:鋼材、水泥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品牌施工(指定品牌、華新水泥、鄂鋼鋼材),其所徵檢測費由甲方承擔,如乙方自行更換品牌,其所徵檢測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其它費税。

三、保險費:乙方必須從簽訂合同之日,進施工現場前,無條件的買足職工保險費(所買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四、甲方所抵給乙方銷售的房屋,乙方一年內沒銷售完,在乙方願意情況下,甲方按550元/平方米收回並現金支付給乙方。

五、乙方的建築的資質由甲方提供,但乙方必須承擔費用5000元整。

六、以上補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 10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第二條工程範圍

乙方承包的工程範圍:拆除原有缺陷路面176平方米並且垂直開挖30公分,做兩步3:7灰土墊層。澆築20公分厚C30混凝土路面,在無道芽的路段安裝道芽,新舊混凝土路面之間做瀝青勾縫,清運現場所產生的建築垃圾,做好成品養護。

第三條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條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為五個工作日,自乙方進場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工程價款

(一)工程價款(含税)為:(大寫)(小寫)元。

第六條工程價款支付按合同附件中工程圖紙和明細以及該項目工程範圍規定的內容一次包死。任何條件的變化均不作工程價款調整,整個工程按以上“工程範圍”的內容全部完成經交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該工程款。

第七條工程質量

一、甲方應在乙方進場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並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二、乙方按照工程圖紙、施工説明等組織施工。

三、涉及隱蔽工程的,在工程隱蔽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到場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整改後重新驗收。

四、乙方保證工程符合國家工程建設相關技術標準。

五、本工程使用的混凝土、石灰、瀝青、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的規定。

第八條驗收

一、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甲乙雙方共同驗收。

二、本工程由甲乙雙方以施工圖紙、設計説明相關標準、規範為標準共同驗收。如未達到合同規定的驗收質量標準乙方在指定期限內無償返工。

第九條質量保修

一、乙方負責該區域內建設施工期內的保修,確保路面平整牢固。乙方並作出質量保修承諾。若乙方不負責保修,甲方有權從其他工程款中扣回應由乙方保修的費用,乙方不得質疑。

二、保修期間,符合保修條件的,乙方均應當在接到甲方發出的書面保修通知後在限定時間內維修破壞的路面。

第十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圖紙並進行現場交底,交底應經雙方現場確認。

三、工程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並負責確認工程。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安全設施和垃圾處理等工作。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交底,配合形成書面交底文件。

三、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開挖過程中遇到的.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

四、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現場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條例等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不負責任何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由於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價款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解除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所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

第十六條付款方式

經甲方驗收合格並結算完成後支付乙方結算總價的90%工程款;剩餘10%工程款自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年後一次付清。乙方應出具經甲方財務認可的國家正式發票辦理付款,否則甲方有權拒付,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因村民鬧事而影響施工的一切行為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不得因此而影響施工進度,且不能轉嫁給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合同附件:

1、略

2、施工圖1張路面維修工程費用清單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 11

同編號:

土建工程勞務承包合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建築安裝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為了明確責任,按質量完成建築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現行法律,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

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 1 -

1) 圖紙設計中建築面積內的所有砌磚、內牆抹灰、攪拌砌磚砂漿和混凝土(商品砼除外)、澆注混凝土、樓面找平、外腳手架搭設和拆除(圍護架、掛安全網、所有樓梯臨邊防護、基礎臨邊防護)、屋面、散水、室外台階及台階上貼大理石、外牆保温刮槽(打底子灰)、工地文明施工及臨時設施搭建和拆除、卸陶粒磚及施工工地上材料的搬運等勞動力(甲方不為乙方承擔任何雜工費用)。

四、質量驗收

1. 質量均需達到一次性合格的驗收要求, 如監理每發一份監理整改通知單,項目部對相應的責任班組處以500元罰款。

2. 發生因質量問題引起的返工使下一道工序人工材料增加,乙方必須按市場價對材料及人工進行賠償。

3. 項目部有權對不符要求的工程質量視其實際情況責令其整改、處罰,嚴重者作出停工處理。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的所有相應停工損失費合計每天3萬元(叁萬元),從乙方工程款內扣除,即停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 2 -

2. 待20xx年本工程所有建築主體完工並通過五方驗收後兩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實際工程量總價的50%(即63.00元每平方米)。

3. 待本工程竣工驗收交付業主後的兩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實際工程量總價的80%,兩個月內支付至實際工程量總價的95%,餘5%作為工程回訪費。

七、雙方職責和義務

7.1 甲方相關職責和義務

1) 合同簽約後,在合同期內如乙方失去了相應的'法律行為能力,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2) 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工人居住的房屋,並保證工人照明用電及吃水方便等條件。

3) 積極為乙方創造必要的施工條件,按計劃、按工種、按規劃及時供應各類材料及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甲方保證提供的機械設備具有使用的安全性和良好的使用性

4) 負責及時提供施工圖紙,並進行施工組織交底,質量、安全及標準化、文明施工的交底和施工進度計劃的交底,乙方必須嚴格執行。

7.2 乙方相關職責和義務

1)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省市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各項規定,嚴格勞動力管理,做到持證上崗.

2) 乙方進場一週內,必須將進場人員以下證件複印件,造冊交甲方備案:職工花名冊、職工身份證;每兩週乙方向甲方遞交一份增減人員的花名冊,並附上本條款所規定的各類證件複印件

3)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控制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按照國家法律承擔因 - 3 -

此發生的費用(安全帽、勞保用品等)。

4)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説明組織設計、組織生產,按甲方計劃進度要求,保質保量按時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務,否則作違約處理,特殊情況雙方協商另定。

5) 乙方必須精心施工,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建築安裝工程施工與驗收規範》的要求,如乙方因施工不慎造成甲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由乙方負責按實賠償。

6)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遵紀守法,自覺遵守甲方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甲方雙方簽訂的各項協議,並接受甲方各方面的監督和檢查。如違反,按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及協議條款執行。

7) 在施工過程中,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積極組織相關足夠施工人員,保證工程進度順利進行,在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削減人員或中途調換有效的技術力量。嚴禁乙方將所承擔的工程項目再轉包他方,以上如發現後造成工程施工進度,質量或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8) 乙方如發現材料不足應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避免出現因材料沒有或缺失問題導致拖延工期。

9)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不可抗拒因素或天氣因素外)。

10) 施工現場乙方應做到材料分開放置,幹一層清一層;對於施工過程產生的垃圾必須在每個工作日結束時及時清理;對於施工過程產生的水泥袋子等可處理垃圾必須放置到甲方指定的場所,處理權歸甲方所有。

11) 乙方應做到工具不亂丟,小型材料及時拾成堆,做到活完料淨。

- 4 -

12) 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返工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八、安全要求

1. 乙方必須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及時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書面和口頭底、崗前交底。進入現場應嚴格遵守甲方一切安全操作規定,做好安全保護措施。如乙方違章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與損失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義務,並處以責任班組500元的罰款。屬其它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協商解決。

2. 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違反者有項目部當場處罰50~100元。

3. 乙方宿舍必須根據甲方要求安排,不得亂拉電線、亂接插座,不得破壞自己及相鄰單位設施,嚴禁隨地大小便,違反本條款處以100元以上罰金。不得用全新模板用來釘牀鋪、桌子、凳子,違反每件處以100元罰款。

4. 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甲方,事故責任損失在2000元以內的由乙方自負;20xx-10000元項目部承擔40%;10000元以上的項目部承擔50%;事故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責,對違反安全操作規定所引起的工傷事故,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5. 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打架、鬥毆,違反者當場各方處罰3000元,事後再作處理。不準賭博,聚眾鬧事、偷盜、耍流氓活動和違法違紀,對以上人員採取批評教育,罰款直至清退,對觸犯形律者送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九、違約責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工程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總工程款的2%作為違 - 5 -

建築工程合同 12

甲方(採購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招標中心名稱)關於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招標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詳細價格、技術説明及其他有關合同貨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説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協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條合同貨物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貨物:

第二條合同總價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即B________。該合同總價是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税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不變。

第三條質量

1.乙方須提供全新的、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和規範、環保要求的貨物,其質量、規格及技術特徵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2.每台貨物上均應釘有名牌(內容包括:製造商、貨物名稱、型號規格、出廠日期等)並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標誌。

3.貨物製造質量出現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費用由乙方負責。

4.貨到現場後由於甲方保管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亦應負責修理,但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交貨及驗收

1.在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乙方送貨至甲方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與乙方一起進行到貨驗收及由乙方完成貨物和系統的安裝調試工作,然後由雙方共同進行質量驗收,如質量驗收合格,雙方簽署質量驗收表。

2.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完整無損。

3.貨物和系統安裝調試完成後10天之內,甲方無故不進行驗收工作而使用貨物的,視同已安裝調試完成並驗收合格。

4.貨物和系統調試驗收的標準:按行業通行標準、廠方出廠標準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詳見合同附件載明的標準,並不低於國家相關標準)。

5.國內產品或合資廠的產品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和原廠保修卡。

6.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户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付貨,乙方必須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30%的預付款;乙方在甲方貨物質量和系統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備齊下列文件並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區財局辦理付款手續。___________________區財局採用人民幣轉賬方式在____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7%,餘下合同款項的3%作為質量保證金,於系統運行___________________年滿後十個工作日內付清。

(1) 《___________________區政府採購項目驗收表》(需由___________________區政府採購中心簽寫意見並加蓋公章);

(2)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複印件(需由___________________區政府採購中心加蓋公章);

(3)本合同原件。

第六條售後服務

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培訓服務,並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繫售後服務事宜。主要培訓內容為貨物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甲方未使用過同類型貨物,乙方還需就貨物的'功能對乙方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貨物安裝現場或由甲方安排。

2.所購貨物若為電腦則由乙方提供至少___________________年的整機保修和系統維護;若為其他貨物則按生產廠家的標準執行,但不得少於___________________年(請分別列出: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自甲方在貨物質量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費用計入總價。

3.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貨物整機進行維修和系統維護,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貨物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為:工作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為___________________小時;非工作期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小時;售後服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5.若貨物故障在檢修8工作小時後仍無法排除,乙方應在48小時內提供不低於故障貨物規格型號檔次的備用貨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貨物修復。

6.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須每隔半年上門對甲方進行回訪,並請甲方填寫《___________________市政府採購項目回訪調查表》(需由用户蓋章確認)。

8.保修期後的貨物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的違約金。

2.甲方應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3.乙方不能交付貨物,則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不超過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逾期交貨超過10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

第七條第3款處理。

5.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設備。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的5‰的違約金。

6.如經乙方兩次維修,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退回全部貨款,並按

第七條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乙方所供貨物必須權屬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否則構成對甲方違約,違約金按

第八條第34款執行。

第九條爭議及仲裁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___________________市技術監督局或其指定的質量鑑定單位進行質量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爭議,則可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正本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1份,財政局1份,採購中心1份,招標中心1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 13

甲方(賣方):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經_______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概況品牌:型號:_______機號:_______

二、轉讓價格:_______元。

三、甲方承諾甲方承諾對上述轉讓的(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乙方基於該承諾購買上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的所有權或他物權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問題説明(現狀已由雙方確認。因該(系二手舊機,甲方對於的`運行狀況及工作狀況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説明,乙方對於該的現狀以及日後運行可能出現的問題均已瞭解。

五、乙方應在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細)將貨款付至如下賬户:_______付款遲延的,乙方按欠款額的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六、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爭議,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 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民法典》和《電力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經濟責任,保質、保量、保工期、安全順利完成工程任務,甲、乙雙方經相互協商,特簽定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範圍:設計以甲方圖紙為準,甲方配電工程線路架設施工(米)。

四、開竣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

五、配電工程線路架設總造價為人民幣元整(元),經甲、乙方雙方協商,本工程承包方式為包乾制,乙方負責本工程所需材料及施工。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前期施工材料款:元,乙方收到款後,日內組織施工,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付全部工程款。

七、技術資料:凡是乙方施工承擔工程,必須做到資料齊全,手續完備。

八、損失責任:工程開工後,乙方嚴格按圖施工,工程項目變更影響結構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凡擅自變更項目或質量事故不合格項目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九、安全生產: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並做好隊、組二級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好每道工序的安全交底工作,乙方必須嚴格實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崗、安全帽、安全標牌、警牌、安全施工日記等不許齊。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包含國家強制規範要求、人身傷害保險費用,甲方不負責。

十、違約責任:按《電力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通用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保修條款:以國家電力部門出台的保修週期________年為準,因施工質量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十二、合同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決算完畢________年後失效。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合同 15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招標文件和本工程情況,共同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為: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分包單位的共同合同。分包單位必須服從承包單位的管理領導,為總包單位負責。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範圍:商業會所包括:分水器前一個過濾器、兩個閥門及分水器以後的地暖管鋪設、發泡水泥保温層的施工及系統試壓。_____樓不包括分水器前一個過濾器、兩個閥門。

二、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三、承包價格:_______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元。分包工程量及分包價格見附件。

四、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①完工後按實鋪面積據實結算。

②完工後付承包價格的75%,資料齊全驗收合格後付到結算總價的.95%。質保期為兩年,下餘5%為質保金,期滿無質量問題一次付清(不加息)。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合格。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圖紙要求和有關規範進行施工,接受甲方和監理的管理與監督。

2、乙方應按照甲方指定的供應商及品牌購進材料,嚴禁私自使用非指定的品牌材料。材料進場後要及時報驗、未經報驗不得使用。

3、乙方按設計要求完成系統施工,經試壓合格後,甲方或監理應在驗收單上簽字。

六、工期:乙方及時與土建施工單位協商地暖開工日期,歷行施工天數______天。

七、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1)、為乙方協調與土建施工方及各方面的關係和材料堆放場地、庫房、用水用電等。根據工程進度促使土建施工方及時做好地面找平、防水層、地面清理垃圾和積水等,為地暖施工提前創造條件。

(2)、為乙方提供圖紙、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3)、督促土建施工方按乙方要求及時進行地暖充填墊層,不得使用振搗器。

(4)、負責組織竣工驗收。按規定為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及監理的管理及監督。遵守土建施工單位的一切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圖紙規範進行施工、按期、按質、按量完成工程任務。

(2)、按甲方指定的品牌材料進行採購、運輸、保管,完工後做好成品保護,現場丟失材料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配合土建施工單位澆注充填層的施工。

(4)、乙方應做到文明生產、安全施工,出現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5)、因施工質量或材料不合格造成滲漏,其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其他人為造成的滲漏不承擔責任。

(6)、竣工驗收合格後,除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外還應按户數提交“地暖工程注意事項説明書”。

(7)、工程保修兩個採暖期,在保修期內出現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在4小時內儘快進行維修。逾期甲方可自行或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價款的2‰違約金;乙方未按約定工期交工的,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的違約金。

九、未盡事宜協商解決。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3份,乙方2份,分包方各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簽字

簽字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