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設計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設計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______工業用地職工餐廳改造工程的施工圖設計合作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天。
4、在施工中,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損失,工期延誤等,按建設單位對甲方的有關規定,並在對甲方實施後,甲方對乙方實施。
5、如在施工中,乙方未按照甲方及建設方的有關施工進度組織安排施工,造成建設方對甲方工期延誤進行罰款,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割,並按所罰費用的雙倍對乙方進行罰款。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與建設單位聯繫業務技術有關事宜。
2、指定編寫設計要求與設計指南。
3、負責給乙方確定設計方案。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提供的設計概念方案認真核實圖紙及各項指標。
2、設計成果必須滿足甲方的要求和現行的設計質量管理規定。
3、該項目設計成果滿足進度計劃、施工圖設計深度達到優質質量,按照設計審查相關部門的要求,修改並完善設計成果。
4、按照要求,提供電子版文件、具體成圖參數。
五、勞務質量
1、乙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國家及有關部門現行技術規範及建設單位要求施工。
2、乙方必須服從監理和甲方現場人員的質量管理。
3、全部工程質量合格率100%。
4、由於乙方原因未達到上述標準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甲方不予驗工,並有權責令其返工,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直至達到質量要求標準,返工費用及違約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如建設單位對乙方承擔項目工程質量進行罰款,甲方將按所罰費用的雙倍對乙方進行罰款。
六、涉及計費及付款方式
1、設計費:按照________元/平米計算,總共約________萬元整(元),最後以施工圖面積結算。圖紙交付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施工圖初稿交付後____日內,甲方支付乙方設計費________,即________元整。
3、依據初稿審核意見修改施工圖提交後,通過審查後七日內,甲方支付乙方設計費______%,即__________元整(元)。
4、剩餘部分圖紙提交後,通過審查並修改完成設計遺留問題後七日內,甲方支付乙方設計費_____%,即__________元整(元)。
七、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辦理意外保險,同時甲乙雙方均按統籌地區規定的費率及時足額繳納意外保險費。
八、本協議的簽訂和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完全的履行協議,除非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髮生,否則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協議,如有一方單面解除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2、若乙方約定時間不能交付設計成果,按延誤天數每日扣除_____%的設計費。
3、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概念方案進行施工圖設計,甲方及時配合溝通,若中途有重大改變,經雙方協議,若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交付設計成果後,由於其他原因設計方案做重大改變或工程未實施,甲方在得之該情況後_____日之內,把相應的設計階段全部結清,乙方交付設計成果後三個月內結清全部設計費。
九、其他
1、甲、乙雙方本次協議友好合作結束後,甲方優先考慮乙方承擔後續設計任務。
2、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經辦人:
地址:
聯繫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經辦人:
地址:
聯繫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設計合同 篇2
甲方(房主人):
乙方(承建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乙方在承攬建設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建築項目:私人房屋建設工程
第二條、建設地點:
第三條、承建方式:
1、甲方將其住宅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承建。
2、乙方自帶建築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搗制樓面時下雨影響樓面質量。
第四條、建房工期:
第五條、承建工程價格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承建的該房屋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內容包括:地基開挖,地基砌築,底層屋面回填,上下水管、電線預埋、安裝等。
2、整體建築包工費包料,按照實際建築面積定價,包工費 /
3、整體建築建設內容:主體工程,上下水管、電路、閉路電視線等預埋安裝,門窗安裝,底樓牆面土料處理,大門一面牆(南面牆)瓷磚粘貼等。
4、付款方式:
第一期:20x年7月23日~20x年8月13日工程包工費,待完工後付清所需工時費(首期預付30%)。
第二期20x年工程另定。
第六條、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房屋建築施工經驗,以確保乙方所承攬建設的工程符合建設施工所要求的質量和技術要求。
2、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施工規範和技術要求,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事故,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有此類情況出現,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工程質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施工,若發現圖紙有不合理部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明確一致的施工方案後乙方方可再進行施工。
2、工程質量應達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設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建房後的牆體、窗户安裝、門等要做到平整、光滑,牆磚、地面做到平滑,杜絕空鼓,符合相關標準。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合格條件,乙方應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並承擔導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費用。返工、修改後仍不能達到約定的合格使用條件的,乙方承擔工程質量違約責任。
4.房屋建成後 年內若出現問題,乙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乙方承攬建設工程的質量達不到約定要求的,乙方要無償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賠償所有損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耐心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雙方同意提請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甲方預留維修費10%外全部付清。
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合同 篇3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設計證書等級:
發包人:
設計人:
簽訂日期: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XX”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合同依據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xx)。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2、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項目規模:總建築面積㎡,室內設計面積㎡(其中地上約㎡,地下約㎡).
(4)該項目主要使用功能:.
(5)投資估算:約萬元人民幣.
3、設計範圍、階段劃分、設計深度、設計規範及設計服務
3.1設計範圍
□建築室內裝飾設計;
□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建築電氣的末端元器件配合設計;□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建築電氣的系統改造設計;□智能化專項設計;□廚房工藝設計;□專業照明設計;□傢俱設計與選型;□陳設配飾設計與選型;□室內建築聲學設計;
□裝修引起的結構修改設計;
□室內幕牆設計(玻璃、石材等幕牆設計);□舞台機械設計;□舞台燈光設計;□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
□BIM驗證設計;□特殊工藝設計。
不含煤氣等其他當地管理部門限制的特殊專業設計;不含超越設計人資質範圍的專業設計。
3.2設計階段
包括方案設計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
3.3設計深度
滿足20xx年11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
3.4設計規範
本合同設計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相關規程和規範。
3.5設計服務
解決施工中與設計相關的技術問題,解答業主諮詢的與設計相關的技術問題。
4、設計費及支付
4.1本合同暫定設計費為元(大寫:)。
4.1.1包含設計方人員赴工地現場的旅差費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過2天。超過約定人次日赴項目現場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且不限於往返機票費、機場建設費、交通費、食宿費、保險費等)和人工費由發包人方另行支付。
4.1.2長期駐現場的設計工地代表的技術服務費由發包人另行支付。
4.1.3以建築面積收取設計費時,當項目實際設計面積與合同設計面積不符時,按實際設計的建築面積核算設計費,多退少補。
4.2付費進度
注:合同履行完畢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注:1在發包人方所提供的設計資料(含設計確認單及開始下一階段設計指令等)能滿足設計人進行相應
階段設計的前提下方開始計算該階段的設計時間。
2)上述設計時間不包括國家法定的節假日。
3)設計週期不包括設計人提交階段性設計成果後發包人審核與反饋意見的時間以及相關部門對設計成果的審批時間。
5、發包人責任
5.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其他約定事項
7、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執肆份。
8、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9、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理人:代理人: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單位地址:某公司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設計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名稱:
地 址: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總使用面積 平米工程委託乙方執行二次裝修的工程設計事物,特訂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項 服務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國家及武漢市相關工程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第二項 服務範圍
1、 根據甲方要求提供 設計服務
2、 提供設計範圍內的工程監督配合服務
第三項 服務階段
乙方按如下階段為甲方提供設計服務
1、規劃階段
乙方首先與甲方溝通以確定項目所需的具體服務,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空間要求、傢俱、安全等系列問題進行研究分析
2、概念設計階段
提供初步平面設計佈置圖,確定方案的輪廓 。
3、設計深化階段
概念設計後進行系統完整的深化設計,確認方案選定的材料品牌、規格。完成整體的色彩處理和燈光設計。(即設計技術交底)
4、施工詳圖階段
深化設計確認後,提供完整的施工圖,包括:
a) 詳盡的尺寸標註和做法標註
b) 材料列表及材料工程用量
c) 大樣圖、節點圖
d) 出圖深度和方式應滿足國家設計規範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於設計前,提供初步設計要求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現場,以及相關資料。
2.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4.甲方原有圖紙併入乙方設計圖紙內。
5.消防送審設計院出圖章費用
第四項 文件完成
1、規劃設計及概念設計5天
2、設計深化及施工詳圖20天
3、設計費及付款方式
總設計費_____;
1、如甲方需要報消防送審設計藍圖,另支付設計院圖章費用_____元;
2、合同簽訂後,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用總額的50%,即________元;本階段款項到帳日為設計啟動日期。
3、工程交付全部施工圖紙後,甲方支付全部設計費用的50%給乙方,即______元;
第五項 委託人責任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設計中必須的結構、水電風煤消防等技術資料,如有遺漏應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
第六項 受託人責任
乙方對於甲方提供的資料完全瞭解,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設計定位提供給第三方使用。
第七項 爭議解決方法
合同執行階段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任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項 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後失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3、應甲方要求提供主材輔材用量清單一份。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地址:地址:
聯繫人: 聯繫人:
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日期:日期: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設計合同 篇5
第一項必備條款設計
《勞動合同法》第17條第1款規定:“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依據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責任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的選擇與條款設計
在新法模式下,勞動合同期限選擇是否科學、合理,對於企業影響很大。比如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法定條件或約定條件的出現,用人單位無法隨意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者則可以提前30天解除勞動合同。再如,如果企業與所有員工都選擇一年一簽勞動合同,那麼連續兩次簽訂勞動合同後,再次續簽勞動合同中的,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就需要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因此,如何合理選擇勞動合同的期限,是保護企業的利益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勞動合同期限的種類及適用範圍
1、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在實踐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⑴以完成單項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⑵以項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務的勞動合同;⑶因季節原因臨時用工的勞動合同;⑷其他雙方約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選擇確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原則
1、 有利於企業生產經營原則
2、 三種勞動合同合理配置原則
3、 長期、中期、短期勞動合同並用原則
三選擇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應考慮的因素
1、 勞動者的年齡因素
2、 勞動者的專業技術因素
3、 勞動者的性別因素
4、 勞動者的身體因素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條款設計
一工作內容條款
工作內容包括勞動者從事勞動的崗位、工作性質、工作範圍以及勞動生產任務所要達到的效果、質量指標等。這些內容要求規定地明確、具體,以便於遵照執行。勞動合同工作內容條款應當將工作和崗位儘量明確,做到定崗定位。企業的勞動合同條款中往往有這樣一句“單位可根據實際經營管理需要,對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這種條款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為為勞動者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而變更勞動合同需要雙方協商一致。這樣的條款實際上等於賦予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無限的權利,有失公平。
二工作地點條款
工作地點是指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工作的地點。工作地點需要精確的範圍要視公司的性質。對於跨國公司可能要精確到國家或地區;對於一般公司而言需要精確範圍到省市即可。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條款設計
一工作時間條款
1、標準工時制度:每週40小時計算
2、時工時制度:按勞動部發[1994]503號文件規定,可以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職工主要有以下三種:⑴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⑵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⑶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需要指出的是,企業實施不定時工作制的,需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批准。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0.92天和167.4小時。按勞動部發[1994]503號文件規定,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也有三種:⑴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⑵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業;⑶其他適合被告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需要指出的是,企業實施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需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批准,否則,即使雙方在合同約定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也是無效的,發生爭議,也應按照標準工時制處理,勞動者可以主張加班工資,企業的用工成本就大增。
二休息休假條款
1、帶薪休假
⑴法定節假日
⑵帶薪年假
⑶探親假
⑷婚喪假
2、其他假期
⑴事假。
⑵病假。對於職工因病或非公負傷請假休息期間的工資計算的法律依據依然是,1951年2月26日由政務院公佈、1953年1月2日政務院修正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和與此相配套並同期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其中規定,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時,其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在6個月以內的,按連續工齡的長短髮給病傷假工資,其標準為:連續工齡不滿2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60%;滿2年不滿4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70%;滿4年不滿6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80%;滿6年不滿8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90%;滿8年及以上者,發給本人工資的100%。停止工作醫療期超過6個月的,按連續工齡長短髮給疾病救濟費,其標準為:連續工齡不滿1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40%;滿1年不滿3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50%;滿3年及以上者,發給本人工資的60%。
3、女職工特殊假期
⑴產前假:《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9條規定,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給予工間休息1小時,並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上班確有困難者,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休產前假60天,休假期間,其工資不得低於80%。
⑵產假:《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10條規定女職工的`產假不得少於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⑶哺乳假:《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12條規定:女職工在哺乳期內,上班有困難者,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資不低於80%。
⑷流產假:流產假屬於產假的一種。《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8條第1款規定:“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具體時間可以根據各地各行業的規定。《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10條規定: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女職工,根據醫療單位的證明,給予20至30天的產假;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的,產假42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90天。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週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的工作量。
四、勞動報酬條款設計
對於勞動報酬的工資部分,各地都有最低工資的規定,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同時在進行勞動報酬條款設計時,勞動合同中應當寫明勞動報酬的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及支付日期,並明確該勞動報酬是税前還是税後等事項。
五、社會保險條款設計
依照國家規定,每個職工應該享受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女職工還應享受生育保險。這五項保險就是平常據説的的社會保險。由於社會保險都是法定的,且繳費基數、繳費比率等均有法律或當地政府規定,因此,就這一條款而言,企業在進行條款設計時可發揮的餘地很小。在進行條款設計時一語帶過即可。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條款設計
由於在訂立合同時,勞資雙方可發揮的餘地很小,只能是根據法律的規定,在勞動合同中作出籠統和原則性的規定。
實例條款參考:6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條款
6.1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6.2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按照提供國家及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定期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6.3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6.4 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衞生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二項約定條款設計
一、試用期條款條款設計
1、試用期要與合同期掛鈎
附:勞動合同期限與相應試用期期限對照表
2、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 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
《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4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這一新規定意味着,所有單獨的試用合同都被視作正式合同。這就是説,如果只約定試用期的,那麼該試用期就是勞動合同期限,視為用人單位放棄對被錄用的人員放棄試用的權利。
4、 試用期工資有了新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20條規定:“勞動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5、 違法試用要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83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改正;違法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這説明對於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用人單位除應按照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之外,還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轉正”後的工資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此外,試用期不得單方延長。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發現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不能通過延長試用期繼續進行考察。
二、服務期的新規定與條款設計
1、設定服務期的條件
《勞動合同法》第22條第1款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根據這一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可以設定服務期的條件包括:⑴培訓費用必須是專項的;⑵培訓的性質必須是專業技術培訓。
2、服務期的期限
期限長短沒有法律規定,具體的服務期限要根據企業為員工培訓的時間長短、費用多寡來確定。如果兩者相對比顯失公平的,也無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3、違約金的數額
《勞動合同法》第22條第2款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5、 對服務期條款與勞動合同的期限條款不一致問題要作出明確的約定
為避免糾紛,建議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培訓協議時,首先要注意培訓協議中最低服務年限要儘可能與勞動合同期限一致,如果不能做到二者時間一致,應應及時變更勞動合同或在培訓協議中服務期限條款裏作相應的文字説明,如:“如果勞動合同到期,本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的,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至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的到期屆滿之日止。”這樣也可以預防糾紛的發生。
三、商業祕密保護與競業限制的新規定及條款設計
《勞動合同法》第23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對競業限制的新規定,設計條款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 前提條件:競業限制的前提條件是必須要有可保護的商業祕密。
2、義務主體:競業限制的義務主體必須是商業祕密的知悉者,即實際接觸、瞭解或掌握企業商業祕密的相關人員和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而不能是不加區別的企業所有的員工。實踐中,商業祕密保護主要應針對公司企業的6類關鍵崗位員工:⑴高層管理者,他們往往掌握企業的核心商業祕密;⑵技術研發人員,因工作需要,他們可能瞭解重要的商業祕密或保密信息;⑶高級營銷人員,他們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資源;⑷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裏;⑸祕書人員;⑹重要信息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都掌握在他們手裏,這主要是針對諮詢行業來説的。
3、競業限制期限
《勞動合同法》第24條第2款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2年。”
4、競業限制的範圍
《勞動合同法》第24條第1款規定: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超出合理的範圍任意擴大,應以能夠與用人單位形成實際競爭關係的地域為限。
5、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不僅要約定補償,而且還應該明確補償的數額或計算公式。勞動合同法沒有約定,可以參照《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17條的約定:年經濟補償額不得低於該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前十二個月從該用人單位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一。
6、違約責任:企業在設計這一條款時一定不要忘記違約責任的約定。因為一旦勞動者違約,即使企業沒有損失,也可以依據違約責任要求勞動者支持違約金,如果勞動者給企業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話,企業還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反之,如果事先不約定違反競業限制的責任,勞動者違約沒有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話,企業無法主張賠償,即便造成損害,也要證明損失的存在才可以要求賠償。
四、違約責任的新規定與條款設計
1、可設定違約金的情形有了明確的規定:⑴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⑵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設定違約金。
2、違約金的支付標準:⑴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可以設定違約金,但其數額不得超過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⑵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可以設定違約金,具體的違約金數額法律沒有作出限制,需要當事人事先明確約定。
五、補充保險條款設計
一補充養老保險;二補充醫療保險。這二者都要根據當地的政策執行。
六、合同變更、解除、續訂條款
我們將進行專題介紹。
七、合同的生效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設計合同 篇6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監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就是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是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是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是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是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是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
9、2、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是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是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是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項目經理:___________(簽字)項目經理:_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_鑑證意見: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鑑證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