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是交通事故中較為特殊的一種賠償,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後由加害人給其近親屬的一種補償。來了解一下北京交通事故的死亡賠償標準。
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1、死亡賠償金
(1)城鎮居民
1145500元(即57275元*20年,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1)受害人在60週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275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275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275元)×5年
(2)農村居民
死亡賠償金:446200元(即22310元*20年,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1)受害人在60週歲以下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北京市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2310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北京市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2310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北京市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2310元)×5年
2、被撫養人生活費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1)被撫養人在18週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
(2)被撫養人在18-60週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3)被撫養人在60-74週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4)被撫養人在75週歲以上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3、喪葬費
喪葬費賠償金額=按照北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