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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賠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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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以下內容是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的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賠償流程,歡迎參考!

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賠償流程

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賠償流程

(一)調解:經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訴訟:

一審

1、起訴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案件受理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需要做的材料準備:

1、證明損害事實發生的經過、原因、時間、地點的書證(證人、證言)、物證 。(一般事故責任認定中會有基本的描述和確認)

2、到有關部門指定的醫療部門就診的證明。

3、醫療部門的所有診斷證明、處方、病歷及各項醫療費用單據,包括:掛號費、檢查治療費、醫藥費、住院費。

4、醫療部門出具的陪護證明、轉院證明、病休證明。

5、單位出具的墊付醫療費用證明、誤工損失(受害人工資、獎金、誤工天數、固定補貼)證明。

6、就醫交通費用單據。

7、如要求傷殘賠償,需提供傷殘鑑定及賠償數額依據。

8、被損害財產所有權的證明。

9、被損害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額、數量、質地、新舊程度、價值(貴重物品需有關部門的鑑定書)。

10、被損害財產的毀損程度或滅失等證據。

11、交通管理部門有關事實及責任的認定 。(如果對責任認定不服的,應該準備相關證據爭取推翻認定,不過,實踐中很難)

12、肇事司機是否系職務行為。

13、車輛的行車、運營執照,司機的駕駛執照。

14、被損害車輛的保險證明。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的賠償是給予事故殘疾者傷殘評定結束後一段時期內的生活補助費。傷殘評定為一級傷殘者給予100%的生活補助費,十級傷殘者給予10%的生活補助費,相鄰兩級賠償比例差為10%.多處傷殘的,以評定的最高傷殘等級賠償比例為基數,其他傷殘1-5級的每增加一處增加賠償比例4%,6-10級的每增加一處增加賠償比例2%,增加的賠償比例合計不得超過10%,最高傷殘賠償比例不得超過100%.

2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誤工費不得重複計算。以殘疾者定殘之日為界,之前賠償誤工費,之後賠償生活補助費。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週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於五年。

(九) 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週歲的人撫養到十六週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十)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上面的規定計算,按照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交通事故的傷者和殘者需要住院、轉院、護理的,應當有醫院證明,並經機關同意。擅自住院、轉院、使用護理人員、自購藥品或者超過醫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費用由傷者和殘者承擔。